西藏墨竹工卡县学生及营养改善计划食材中标结果公示(西藏墨竹工卡县教育局2025)
墨竹工卡县教育局(体育局)关于采购2025年墨竹工卡县学生“三包”及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项目(二标包)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GZFCG2024-24189(招标文件编号:GZFCG2024-24189)
二、项目名称:关于采购2025年墨竹工卡县学生“三包”及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西藏麦穗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藏拉萨市蔡公堂乡白定村2组城关区净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
中标(成交)金额:0.119876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西藏麦穗食品有限公司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陶刘杰,翁涛涛,魏国尧,杨尊方,廖文君,武政安,程伟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执行。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5209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墨竹工卡县教育局(体育局)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
联系方式:18908917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辰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联系方式:周林 18768195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林
电 话: 1876819565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关于采购2025年墨竹工卡县学生“三包”及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焙烤食品
采购单位
墨竹工卡县教育局(体育局)
行政区域
拉萨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13日 20:18
评审专家名单
陶刘杰,翁涛涛,魏国尧,杨尊方,廖文君,武政安,程伟伟
总中标金额
¥0.11987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林
项目联系电话
18768195655
采购单位
墨竹工卡县教育局(体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08917875
代理机构名称
西藏辰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林 18768195655
附件:
附件1
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定稿).pdf
附件2
中标公示.doc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第一册关于采购2025年墨竹工卡县学生“三项目名称:包”及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项目招标编号:,GZFCG2024-24189采购人:墨竹工卡县教育局(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西藏辰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4年12月GZFCG2024-24189墨竹工卡县教育局(体育局)西藏辰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2月目录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第一册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第二册第3章招标公告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5章采购需求第6章评标方式和标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第三册第7章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第1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3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4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1.4.4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7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册第3章投标邀请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5章技术规范书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三册第7章合同条款(仅供参考)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服务)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3无论招标文件第5章技术规范书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9.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0.3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10.4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10.5技术偏离披露的原则性规定:10.5.1所有投标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技术偏离,尤其是对技术负偏离均要进行披露。10.5.2如果投标人不能确定对某一事项是否构成技术偏离,则必须在技术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并注明“不能确定”字样,以供评标委员会参考。10.5.2一旦在评审过程中被发现存在技术偏离而投标人并未如实进行披露的,评标委员会有充分的权力视具体情形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评标规则扣分、增加扣分、加倍扣分或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0.6招标文件需求中提出的技术规格仅为参考,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更优的(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10.6.1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属于个别品牌所专有,则该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应说明调整的理由。对含差别歧视待遇的专有技术条款评标委员会不视为实质性要求。10.6.2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项目需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但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10.6.3如有标明的专有技术、专利产品、特定品牌的字样只起说明作用,任何与其同等的技术均应被认为符合招标要求。10.6.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的设备、设施、材料及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本项目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根据国家及西藏自治区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通过评审的价格,此价格应包含完成相应工作细目的所有工作内容。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11.3本招标项目的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报价中所报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11.3.1投标人如对报价有任何优惠和折扣,应包含在所报价中,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以接受。11.3.2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11.4每种货物(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14.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二),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14.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方式采用网上投标,流程如下:15.1.1投标人须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填写相关信息后才可进行网上投标操作。在线办理ca锁手续,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进行查询。各潜在投标人可访问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下载《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熟悉掌握新交易平台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并办理相关CA证书锁及自行关注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15.1.2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不需要前往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xizang.gov.cn/open-web-gc/login)以保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如因投标人原因,投标截止时间“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界面未显示“在线”状态的投标人,将视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60分钟,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以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各标段/标包)开放解密后60分钟后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有权结束解密环节并继续进行后续采购活动。15.1.3本项目各项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因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16.投标截止16.1投标方式采用线上投标16.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6.1.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1.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投标人按《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操作。17.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不足3家的,退还投标文件)。17.5投标方式采用线上投标。17.5.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拒绝接受。17.5.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密封和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5.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投标方式采用线上投标开标18.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1.2开标时,由西藏自治区公告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1.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18.1.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2投标方式采用线上投标开标18.2.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2投标人对已提交的加密文件进行开标现场解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和等级标准,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检测标准和相关规定。13、项目产品运输及验收要求(1)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三、采购需求清单(第一包)粮油类粮油类粮油类粮油类粮油类粮油类序号名称单位规格单价限价(元)备注1酥油斤45.002藏鸡蛋个一板30个2.003黄皮鸡蛋个一板30个1.004白皮鸡蛋个一板30个1.005精糌杷斤4.006精奶渣斤38.007粗奶渣斤14.008中高筋面粉袋50斤/袋130.00核心产品9中筋面粉袋50斤/袋120.00核心产品10珍珠米袋50斤/袋130.00核心产品11挂面把1千克8.0012疙瘩面斤7.0013饼子个1.5014馒头个1.0015本地菜籽油斤16.00干杂调味类干杂调味类干杂调味类干杂调味类干杂调味类干杂调味类序号名称单位规格单价限价(元)备注1香醋瓶500mL/瓶6.002老抽瓶500mL/瓶6.003生抽瓶500mL/瓶6.004香油瓶450mL/瓶18.005鸡精件400g*20包/件240.006砂锅料包180g/包18.007木耳斤50.008八角斤45.009耗油桶6kg/桶50.0010十三香袋40g/袋5.0011粉丝袋150g/袋5.0012粉条斤6.0013通心粉件300g*25包/件125.0014酵母件450g*20包/件360.0015红茶斤20斤/件25.0016精品红茶斤50.0017砖茶(康桑)个6.5018料酒瓶500mL/瓶5.0019干辣椒斤13.0020辣椒粉斤13.0021小苏打件200g*50包/件85.0022辣椒酱瓶280g10.0023卤料包86g5.0024紫菜袋50g5.0025食用盐包500g2.0026白糖斤5.0027花椒粉斤60.0028花椒粒(青)斤50.0029花椒粒(红)斤60.0030花椒油件400mL*12瓶/件200.0031豆瓣酱件500g*24瓶/件100.0032豆瓣酱桶1桶*6000g70.0033孜然粉斤60.0034咖喱粉包40g/包6.0035冰糖斤6.0036花生米斤10.0037银耳斤50.0038枸杞斤45.0039红枣斤15.00肉类肉类肉类肉类肉类肉类序号名称单位规格单价限价(元)备注1冻小鸡腿斤11.002冻大鸡腿斤10.003冻鸡中翅斤28.004冻鸡翅尖斤14.005冻鸡胸肉斤20.006冻保鲜鸡斤13.007冻保鲜鸭斤12.008本地牦牛肉斤45.009鲜排骨斤24.0010鲜猪肉斤22.0011冻猪精排骨斤20.0012冻猪肉斤18.0013冻瘦肉斤20.0014冻五花肉斤20.0015鲜猪五花肉斤20.0016鲜猪肘子斤16.0017冻猪蹄斤20.0018本地精牦牛肉斤48.00蔬菜类蔬菜类蔬菜类蔬菜类蔬菜类蔬菜类序号名称单位规格单价限价(元)备注1小白菜斤3.802白萝卜斤3.003大白菜斤2.504土豆斤3.005冬瓜斤3.006西葫芦(菜瓜)斤3.007胡萝卜斤3.008莲花白斤3.009青笋棒斤5.5010青笋尖斤4.0011上海青斤3.5012洋葱斤3.5013大葱斤5.5014蒜苔斤6.0015平菇斤8.5016花菜斤5.2017西芹斤4.7018青芹菜斤4.9019白芹菜斤5.9020山药斤7.8021菠菜斤6.0022西红柿斤4.8023玉米棒斤6.0024玉米粒斤15.0025长红椒斤7.9026圆红椒斤7.4027大青椒斤6.0028红薯斤4.9029西兰花斤7.0030豇豆斤9.0031黄瓜斤4.0032香菜斤6.8033豆芽斤3.5034藕斤7.9035豆腐斤4.0036水白菜斤4.5037水萝卜斤4.5038凉粉斤3.5039茼蒿斤5.5040干豆腐斤5.9041菜心斤4.5042娃娃菜包7.0043金针菇斤6.8044蒜苗斤6.5045生姜斤5.9046大蒜斤6.9047小葱斤5.0048杏鲍菇斤6.0049小油菜斤4.4050老南瓜斤4.2051茄子斤5.20水果类水果类水果类水果类水果类水果类序号名称单位规格单价限价(元)备注1香蕉斤5.502白梨子斤7.003苹果斤75规格6.804苹果斤90规格8.005油桃斤9.006橘子斤7.507小橘子斤8.008砂糖橘斤10.009小西瓜斤4.5010新疆西瓜斤3.0011香梨斤13.1812青梨斤4.8013橙子斤10.0014红提斤13.0015哈密瓜斤4.5016芒果斤14.5017葡萄斤13.0018白心火龙果斤1件/15-18斤1件/8-9个10.3319红心火龙果斤11.0020山竹斤1件/15-16斤38.0021桂圆斤1件23-24斤8.2622荔枝斤18.0023草莓斤25.0024黄心猕猴桃斤1件/10/11斤15.0025绿心猕猴桃斤8.0026椪柑橘斤9.0027白心柚子斤10.0028红心柚子斤12.0029圣女果斤10.0030青枣斤15.0031冬枣斤14.0032青提斤13.009、中标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供应的商品,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10、中标供应商实际情况与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一致,将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11、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仅代表具有服务资格,采购人无法预计及无法保证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可以获得的食材供应数量,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经营风险。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委派的食材配送任务,不得以数量太少或金额太小为由拒绝提供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中标供应商服务资格。12、项目产品运输及验收要求(1)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三、采购需求清单(第二包)“营养改善”物资“营养改善”物资“营养改善”物资“营养改善”物资“营养改善”物资“营养改善”物资序号名称单位规格单价限价(元)备注1枣泥蛋糕个60g5.501、保质期不少于3天;2、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无霉变、无变形及其它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干燥失重≤42%;4、主要成分:枣沙、牛奶、小麦粉;2枣泥蛋糕个100g8.301、保质期不少于3天;2、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无霉变、无变形及其它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干燥失重≤42%;4、主要成分:枣沙、牛奶、小麦粉;3加州提子蛋糕个60g5.501、保质期不少于3天;2、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无霉变、无变形及其它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干燥失重≤42%;4、主要成分:提子干、鸡蛋、牛奶、小麦粉4加州提子蛋糕个100g8.301、保质期不少于3天;2、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无霉变、无变形及其它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干燥失重≤42%;4、主要成分:提子干、鸡蛋、牛奶、小麦粉5原味蛋糕个60g5.501、保质期不少于3天;2、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无霉变、无变形及其它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干燥失重≤42%;4、主要成分:鸡蛋、牛奶、砂糖、小麦粉;6原味蛋糕个100g8.301、保质期不少于3天;2、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无霉变、无变形及其它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干燥失重≤42%;4、主要成分:鸡蛋、牛奶、砂糖、小麦粉;7巧克力蛋糕个60g5.501、保质期不少于3天;2、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无霉变、无变形及其它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干燥失重≤42%;4、主要成分:鸡蛋、牛奶、可可粉、小麦粉;8巧克力蛋糕个100g8.301、保质期不少于3天;2、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无霉变、无变形及其它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干燥失重≤42%;4、主要成分:鸡蛋、牛奶、可可粉、小麦粉;9蔓越莓蛋糕个60g5.501、保质期不少于3天;2、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无霉变、无变形及其它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干燥失重≤42%;4、主要成分:鸡蛋、牛奶、蔓越莓干、小麦粉;10蔓越莓蛋糕个100g8.301、保质期不少于3天;2、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无霉变、无变形及其它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干燥失重≤42%;4、主要成分:鸡蛋、牛奶、蔓越莓干、小麦粉;11玫瑰饼个60g5.00主要成分:猪油、鲜花馅、冬蓉、小麦粉12青稞豆沙面包个60g5.501、保质期不少于3天;2、水分≤45%、酸价(以脂肪计)≤5、过氧化值≤0.25;3、感官:具有产品的正常色泽,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霉变、无生虫及其它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4、主要成分:青稞粉、酥油、鸡蛋、小麦粉;13青稞豆沙面包个100g8.301、保质期不少于3天;2、水分≤45%、酸价(以脂肪计)≤5、过氧化值≤0.25;3、感官:具有产品的正常色泽,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霉变、无生虫及其它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4、主要成分:青稞粉、酥油、鸡蛋、小麦粉;14黑麦面包个60g5.501、保质期不少于3天;2、水分≤45%酸价(以脂肪计)≤5过氧化值≤0.25;3、感官:具有产品的正常色泽,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霉变、无生虫及其它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4、主要成分:杂粮粉、红豆、酥油、小麦粉;15黑麦面包个100g8.301、保质期不少于3天;2、水分≤45%酸价(以脂肪计)≤5过氧化值≤0.25;3、感官:具有产品的正常色泽,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霉变、无生虫及其它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4、主要成分:杂粮粉、红豆、酥油、小麦粉;16菠萝包个60g5.501、保质期不少于3天;2、滋味与口感:具有产品特有的滋味与口感,无异味;3、水分≤50%、酸度≤6;4、主要成分:黄油、蛋黄酱、鸡蛋、小麦粉;17菠萝包个100g8.301、保质期不少于3天;2、滋味与口感:具有产品特有的滋味与口感,无异味;3、水分≤50%、酸度≤6;4、主要成分:黄油、蛋黄酱、鸡蛋、小麦粉;18毛毛虫个60g5.501、保质期不少于3天;2、感官:形态:面包胚完整,饱满,具有产品应有的形态;滋味与口感:具有产品特有的滋味与口感,无异味;3、水分≤50%、霉菌≤1504、主要成分:黄油、蛋黄酱、鸡蛋、小麦粉19毛毛虫个100g8.301、保质期不少于3天;2、感官:形态:面包胚完整,饱满,具有产品应有的形态;滋味与口感:具有产品特有的滋味与口感,无异味;3、水分≤50%、霉菌≤1504、主要成分:黄油、蛋黄酱、鸡蛋、小麦粉20香米面包个60g5.501、保质期不少于3天;2、感官:形态:面包胚完整,饱满,具有产品应有的形态;滋味与口感:具有产品特有的滋味与口感,无异味、水分≤50%、酸度≤6、霉菌≤150;4、主要成分:黑米馅、鸡蛋、牛奶、小麦粉;21香米面包个100g8.301、保质期不少于3天;2、感官:形态:面包胚完整,饱满,具有产品应有的形态;滋味与口感:具有产品特有的滋味与口感,无异味、水分≤50%、酸度≤6、霉菌≤150;4、主要成分:黑米馅、鸡蛋、牛奶、小麦粉;22蜂蜜老面包个60g5.501、保质期不少于3天2、水分≤45%,酸价(以脂肪计)≤5,过氧化值≤0.25;3、感官:具有产品的正常色泽,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霉变、无生虫及其它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4、主要成分:黄油、蛋黄酱、鸡蛋、小麦粉;23蜂蜜老面包个100g8.301、保质期不少于3天2、水分≤45%,酸价(以脂肪计)≤5,过氧化值≤0.25;3、感官:具有产品的正常色泽,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霉变、无生虫及其它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4、主要成分:黄油、蛋黄酱、鸡蛋、小麦粉;24原味餐包个60g5.501、保质期不少于3天;2、水分≤45%、酸价(以脂肪计)≤5、过氧化值≤0.25;3、感官:具有产品的正常色泽,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霉变、无生虫及其它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4、主要成分:黄油、蛋黄酱、鸡蛋、小麦粉;25原味餐包个100g8.301、保质期不少于3天;2、水分≤45%、酸价(以脂肪计)≤5、过氧化值≤0.25;3、感官:具有产品的正常色泽,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霉变、无生虫及其它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4、主要成分:黄油、蛋黄酱、鸡蛋、小麦粉;26红豆餐包个60g5.501、保质期不少于3天;2、水分≤45%、酸价(以脂肪计)≤5、过氧化值≤0.25;3、感官:具有产品的正常色泽,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霉变、无生虫及其它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4、主要成分:黄油、蛋黄酱、鸡蛋、小麦粉;27红豆餐包个100g8.301、保质期不少于3天;2、水分≤45%、酸价(以脂肪计)≤5、过氧化值≤0.25;3、感官:具有产品的正常色泽,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霉变、无生虫及其它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4、主要成分:黄油、蛋黄酱、鸡蛋、小麦粉;28学生奶(核心产品)盒200ml2.801、有稳定、优质的奶原基地;2、学生奶保质期不低于180天(6个月);3、规格:≥200ml/盒;4、脂肪(g/100g)≥2.5、蛋白质28学生奶(核心产品)盒200ml2.80(g/100g)≥2.3、黄曲霉毒素M1(ug/kg)≤0.5、三聚氰胺(mg/kg)≤2.5、汞(mg/kg)≤0.01;5、学生奶外包装盒上应有“中国学生饮用奶”统一标志,同时要标注“不准在市场销售”字样。29酸奶1盒200g5.501、保质期不得低于180天(6个月);2、色泽、气味符合国家相关标准;3、规格:≥200g/盒;4、蛋白质(g/100g≥2.3、脂肪(g/100g)≥2.5、三聚氰胺(mg/kg)≤2.5、黄曲霉毒素(ug/kg)≤0.5。30酸奶2盒120g5.501、保质期≥25天;2、脂肪(g/100g)≥2.5、蛋白质(g/100g)≥2.3、黄曲霉毒素M1(ug/kg)≤0.5、酸度≥70、汞≤0.01;3、规格≥120g/盒;31生日蛋糕个16寸150.0032生日蛋糕个18寸210.0033生日蛋糕个20寸400.0034奶粉袋400g25.0035牛奶夹心饼干盒80g10.0036猴头菇袋100g5.5037早餐饼干盒1kg33.0038小饼干件≥420克/盒,6盒/件230.00≥420克/盒,6盒/件。注:▲1、以上所有类别食材采购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清单内容,具体以实际采购内容为准,未在清单内食材的定价由采购方和中标商商洽确定。▲2、此项目投标报价为单价报价,即报出每一个品项的单价均不能超过对应的单项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具体数量以实际配送数量为准,按实际配送量进行结款。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7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9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10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语术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1款指定场地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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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墨竹工卡县学生及营养改善计划食材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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