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服务 医保支付方式中标结果公示(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三财竞磋采购-2024-72
2、采购项目名称:三门峡市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1月1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SGZ[2024]655-ZC418-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等文件要求,高效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开展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服务工作,逐步探索建立医保基金预算更加合理、分类方法更加科学、协同保障更加有力、资源配置更加有效的医保支付新机制,最终实现门诊、住院费用支付方式改革的闭环。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峨眉山路 396 号 44 栋 401 户
985,000.00
元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三门峡市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服务项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等文件要求,高效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开展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服务工作,逐步探索建立医保基金预算更加合理、分类方法更加科学、协同保障更加有力、资源配置更加有效的医保支付新机制,最终实现门诊、住院费用支付方式改革的闭环。
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
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宁少青(组长)、曹艳丽、燕锁军(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豫招协[2023]002号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收费金额:16,745.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五原路与上官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人:燕先生
联系方式:13569629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圣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9号2幢1单元4层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方式:18939030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方式:18939030100
医保评标报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三门峡市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服务项目评标报告2025年01月13日08时20分00秒开标会议由圣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主持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一、评标评标委员会3位成员对各投标单位进行了公平、公正、认真负责的评审。评审情况如下:(1)符合要求投标一览表:序号投标人名称评审情况评审结果1河南信泽行健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源交易平台详见评审表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符合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2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台详见评审表符合三门陕公河南九恿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详见评审表三门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符合平台(二)废标情况说明:。(三)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合计得分名次1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玖拾捌万伍仟元整(¥985000.00)80.9312河南信泽行健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45.6723河南九思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玖拾柒万玖仟元整(¥979000.00)43.73各投标人其他投标信息,详见其投标文件。(四)推荐的中标侯选人名单:序号候选人名称第1中标候选人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第2中标候选人河南信泽行健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第3中标候选人河南九思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评标委员会签字曹艳丽与少青巷锁军2025年01月13日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共资源交易平台三门峡市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三财竞磋采购-2024-72SGZ[2024]655-ZC418采购人: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采购代理机构:圣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1第四章采购合同27第五章项目内容和服务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8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招标项目为三门峡市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三财竞磋采购-2024-72SGZ[2024]655-ZC4182、项目名称:三门峡市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990400.00元最高限价:9904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SGZ[2024]655-ZC418三门峡市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服务项目990400.009904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等文件要求,高效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开展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服务工作,逐步探索建立医保基金预算更加合理、分类方法更加科学、协同保障更加有力、资源配置更加有效的医保支付新机制,最终实现门诊、住院费用支付方式改革的闭环。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5.3.服务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5.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5.6.磋商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出具企业及法人代表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3)提供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投标人自行承诺;(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须提相关网页查询页;(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办理CA证书: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31102/4defc9b5-408e-47f2-9e9f-1f376a06ee1f.html2、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3日08时20分整(北京时间)。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四、供应商资料的提交: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以响应文件为准,其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要完善主体库。具体操作详见《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操作手册》。链接地址:http://gzjy.smx.gov.cn/fwzn/004003/20200325/b13aa3fa-a543-403f-b537-82cb417132bd.html2、评审部分: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评审部分时,以供应商自行上传到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上条款。五、磋商保证金: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六、磋商时间和地点: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5年1月13日08时20分(北京时间)2、磋商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区七、其他事项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审查内容以响应文件为准: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响应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3、响应文件编制部分:在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在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投标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响应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以响应文件业绩信息为准,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4、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5、磋商文件中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6、本项目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八、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九、联系方式:招标人: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联系人:燕先生电话:13569629312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五原路与上官路交叉口西南角代理机构:圣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任女士电话:18939030100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9号2幢1单元4层监督部门:三门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398-2608915第2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采购人名 称: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1.1采购人地 址:三门峡市湖滨区五原路与上官路交叉口西南角1.1采购人联 系 人:燕先生 1.1采购人联系电话:13569629312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圣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2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9号2幢1单元4层1.2采购代理机构联 系 人: 任女士 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9390301001.3项目名称三门峡市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服务项目1.4采购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等文件要求,高效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开展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服务工作,逐步探索建立医保基金预算更加合理、分类方法更加科学、协同保障更加有力、资源配置更加有效的医保支付新机制,最终实现门诊、住院费用支付方式改革的闭环。1.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1.6服务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1.7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1.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9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出具企业及法人代表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3)提供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投标人自行承诺;(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须提相关网页查询页;(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0踏勘现场不组织2.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2.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2.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2.4分包不允许2.5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答疑纪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文件(如有)2.6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2.7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4小时内,如未回函确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都视为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内容。2.8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4小时内,如未回函确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都视为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内容。2.9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08时 20分3.0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3.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3.1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3.2签字或盖章要求1、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响应文件是供应商通过中心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电子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化响应文件,未对电子化文件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将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2、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响应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3.3响应文件1、本项目采用全过程电子化投标,供应商需用 CA 在电子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开标时不再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交叁份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有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需加盖公章。根据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成交后须无偿增印响应文件。3.4电子化响应文件的格式及上传1、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响应文件,应是通过中心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506&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其中包含用于响应文件上传的主文件(后缀为.smxtf)和用于应急补救的响应文件备份文件(后缀为.nsmxtf)。2、电子化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磋商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响应文件未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3.5磋商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月13日08时 20分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区。3.6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他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2人。其他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终端从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7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三名。3.8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双方另行协商。3.9结果公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成交人的情况在本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1天。4.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4.1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玖拾玖万零肆佰元整(¥:990400.00元)凡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出“投标最高限价”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作无效标处理。4.2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3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执行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4.4其他事项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审查内容以响应文件为准: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响应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3、响应文件编制部分:在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在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投标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响应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以响应文件业绩信息为准,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4、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5、磋商文件中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6、本项目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4.5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具体要求: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响应文件是供应商通过中心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化响应文件具体制作文件请点击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506&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进行下载。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一、电子化投标(一)网上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二)电子化响应文件的签章1、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响应文件后,应对电子化响应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2、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盖章的,以签盖单位章为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的,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三)电子化响应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1、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响应文件,应是通过中心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506&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其中包含用于响应文件上传的主文件(后缀为.smxtf)和用于应急补救的响应文件备份文件(后缀为.nsmxtf)。2、电子化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磋商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响应文件未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技术联系电话:0398-3117095 3117080新点客服电话:4009980000(四)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无纸化进行采购,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2、电子化响应文件采用一次加密方式。开标时,由供应商使用CA 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 分钟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其响应文件不予开标、唱标。3、电子化响应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如出现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等异常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响应文件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供应商文件自身问题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该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4、待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响应文件进行唱标。供应商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能够正常工作,供应商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唱标。5、评标时,磋商小组对电子化响应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发起质疑,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用免提模式致电需要答复的供应商对质疑进行回复。供应商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6、如磋商小组对需要回复的供应商连续三次致电未接通的,视为供应商放弃回复,磋商小组将自行对需要回复的内容进行认定。二、相关证书原件的提交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初步评审及评标办法中所有有关的证明、证件、证书均以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上传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因供应商上传原因导致应得分项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同时供应商要完善主体库。提示:CA证书延期激活后,已经报名未开标的项目,请重新下载制作响应文件并上传,否则开标时文件将无法解密。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上条款。一、总则1、项目概况1.1采购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等文件要求,高效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开展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服务工作,逐步探索建立医保基金预算更加合理、分类方法更加科学、协同保障更加有力、资源配置更加有效的医保支付新机制,最终实现门诊、住院费用支付方式改革的闭环。1.2磋商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1.3预算金额:990400.00元1.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1.5服务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1.6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1.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费用2.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3、定义及解释3.1采购人: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3.2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参加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3采购代理机构:圣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4磋商小组:是指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采购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机构。3.5日期、天数、时间:无特别说明时是指公历日及北京时间。4、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5、保证5.1供应商应保证在响应文件格式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除以下内容外,采购人在采购期间可能发出的补充说明文件和采购答疑,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采购合同第五章采购需求与技术参数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文件的补充、澄清、修改、答疑(如有)构成磋商件的组成部分。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7.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需澄清及答疑内容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加盖单位公章)在答疑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7.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告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7.3竞争性磋商文件变更不再另行通知,以网上发布的变更信息为准,潜在供应商注意上网查看变更信息。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8.l采购人可以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澄清修改磋商文件,澄清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8.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和采购人均具有约束作用。8.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所造成的后果,均有供应商承担。8.4根据本章第7款和第8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所列内容均以书面文件(或网上发布的电子文件)为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供应商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对采购人和供应商无任何约束力。供应商应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请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磋商文件、采购答疑文件等资料。并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收到磋商文件10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制9、特别说明9.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语言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与磋商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9.2竞争性磋商文件度量衡单位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格式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格式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均应是真实的和有效的,如有作假,则将该供应商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若成交后被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且该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10、踏勘现场不组织。1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2、分包不允许。13、磋商报价13.1本次磋商报价采用总价报价,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磋商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13.2本次磋商的最终磋商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高于预算金额的报价将不再评审;13.3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方式,允许二次报价。14、磋商保证金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15、磋商有效期15.1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有效期为60日历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15.2采购人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16、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16.1响应函16.2首次报价一览表16.3分项报价表16.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6.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6.6磋商承诺函16.7资格审查资料16.8服务方案16.9技术指标参数响应偏离表16.10供应商可提交的其他材料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编制1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磋商承诺函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17.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服务期限、磋商有效期、质量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8响应文件的签署18.1响应文件的签署(1)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上传电子评标系统。(2)电子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章。19投标(电子平台响应文件上传)19.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采购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20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20.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20.2供应商通过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电子采购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20.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20.4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采购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21响应文件开启(解密)21.1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通过电子采购投标交易平台竞争性磋商。21.2磋商21.2.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无纸化进行采购,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登陆,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21.2.2电子化响应文件采用一次加密方式。开标时,由供应商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其响应文件不予开标。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21.2.3电子化响应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如出现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等异常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响应文件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供应商文件自身问题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该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供应商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能够正常工作,供应商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五、磋商22、磋商小组22.1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他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2人。其他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终端从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业主评委无评标劳务费”22.2磋商小组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递交给采购人。22.3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2.4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磋商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初步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需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标报告中明确记载。22.5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23、磋商原则及方法23.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3.2磋商在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将遵照磋商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23.3评审方法23.3.1初步评审(是否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定合格的供应商。23.3.2各供应商依据各自情况进行最后报价。23.3.3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4、磋商过程的保密24.1响应文件格式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24.2在响应文件格式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4.3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人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资料。25、对供应商的评价25.1磋商小组只对已判定为实质性响应且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25.2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5.3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评标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磋商小组成员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程序继续进行。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5.4如果第一名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六、授予合同27、合同授予标准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28、成交通知28.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向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2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3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任何未成交原因的解释。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予退还。29、履约保证金无30、签订合同30.1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及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2日内,将采购合同扫描件发送至圣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826067465@qq.com。30.2采购人签发的成交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特别注意事项:31.1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磋商资格:31.1.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实质性响应材料的;31.1.2相互串通磋商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31.1.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1.1.2.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31.1.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1.1.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放31.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31.2.1交货(完成)期限不确切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31.2.2最后报价有选择性的;31.2.3最后报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31.2.4被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的;注: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响应在范围、质量、数量和交货(完成)期限、技术规格要求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与技术参数的。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32.询问32.1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3.质疑程序及处理33.1若竞争性供应商认为其磋商未获公平评审或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33.1.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3.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3.1.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3.2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33.2.1质疑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33.2.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33.2.3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33.2.4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33.2.5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33.2.6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33.2.7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33.2.8提起质疑的日期33.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33.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3.5提交质疑书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经营许可证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后返还。33.6质疑书提交方式。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可以拒收。33.7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磋商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3.8采购人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磋商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采购人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33.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知识产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35、其他35.1、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5.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1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1.1资格评审标准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投标人出具企业及法人代表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2.1.1资格评审标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投标人自行承诺2.1.1资格评审标准信用截图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须提相关网页查询页;2.1.1资格评审标准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2响应性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1.2响应性评审标准签字或盖章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2.1.2响应性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2.1.2响应性评审标准磋商报价报价唯一且不超过投标最高限价2.1.2响应性评审标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2.1.2响应性评审标准服务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2.1.2响应性评审标准服务地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2.1.2响应性评审标准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条款号2.2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1商务标(10分)磋商报价(10分)1、超出采购人预算金额的磋商报价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磋商报价)×10×100%注:①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2.2.2技术标(70分)现状及需求分析(4分)结合国家政策要求以及本地医保行业业务现状及特点,对业务现状进行分析,分析须全面深入,目标清晰完整,重点难点分析透彻,相关建议合理:(1)理解准确、全面深入、合理得4分;(2)理解比较准确、有一定深度得2分;(3)理解混乱、内容不全面、不合理或未提供得0分。2.2.2技术标(70分)服务方案(28分)1、提供门诊支付方式改革数据治理服务方案,应详细阐述服务内容,本项最多得4分。(1)设计合理、可行性高,阐述清晰的,得4分;(2)设计基本合理,方案可行性一般,得2分;(3)设计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2.2.2技术标(70分)技术标(70分)2、提供门诊病例分组(APG)、人头分组、单病种遴选及相关测算服务方案,应详细阐述服务内容,本项最多得4分。(1)设计合理、可行性高,阐述清晰的,得4分;(2)设计基本合理,方案可行性一般,得2分;(3)设计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2.2.2技术标(70分)技术标(70分)3、提供门诊支付结算服务方案,应详细阐述服务内容,本项最多得4分。(1)设计合理、可行性高,阐述清晰的,得4分;(2)设计基本合理,方案可行性一般,得2分;(3)设计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2.2.2技术标(70分)技术标(70分)4、提供门诊支付特例单议服务方案,应详细阐述服务内容,本项最多得4分。(1)设计合理、可行性高,阐述清晰的,得4分;(2)设计基本合理,方案可行性一般,得2分;(3)设计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2.2.2技术标(70分)技术标(70分)5、提供门诊支付相关培训及咨询服务,应详细阐述服务内容,本项最多得4分。(1)设计合理、可行性高,阐述清晰的,得4分;(2)设计基本合理,方案可行性一般,得2分;(3)设计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2.2.2技术标(70分)技术标(70分)6、提供门诊基金监管服务方案,应详细阐述服务内容,本项最多得4分。(1)设计合理、可行性高,阐述清晰的,得4分;(2)设计基本合理,方案可行性一般,得2分;(3)设计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2.2.2技术标(70分)技术标(70分)7、提供建设门诊支付方式信息化支撑体系服务方案,应详细阐述服务内容,本项最多得4分。(1)设计合理、可行性高,阐述清晰的,得4分;(2)设计基本合理,方案可行性一般,得2分;(3)设计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2.2.2技术标(70分)实施方案(12分)1、对响应文件中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变更控制、信息管理、文档管理、沟通协调、绩效考核等方面的控制措施进行评价。(1)投标人提供的控制措施包含上述全部内容的,得3分;(2)投标人提供的控制措施未包含上述全部内容的,得1分;(3)投标人未提供控制措施的,不得分。2.2.2技术标(70分)技术标(70分)2、投标人须制定合理、完备的培训方案。评审小组对各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合理性、规范性、科学性、完整性进行横向比较、综合分析。(1)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设计合理、可行性高的,得3分;(2)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设计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3)投标人未提供培训方案的,不得分。2.2.2技术标(70分)技术标(70分)3、投标人须制定合理、完备的系统验收方案。评审小组对各投标人提供的系统验收方案合理性、规范性、科学性、完整性进行横向比较、综合分析。(1)投标人提供的验收方案设计合理、可行性高的,得3分;(2)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设计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3)投标人未提供验收方案的,不得分。2.2.2技术标(70分)技术标(70分)4、根据投标人项目风险分析及应对方案的针对性、详细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1)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风险分析及应对方案设计合理、可行性高的,得3分;(2)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风险分析及应对方案设计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3)投标人未提供项目风险分析及应对方案的,不得分。2.2.2技术标(70分)应急方案(4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详细的应急响应方案,根据提供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价。(1)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设计合理、可行性高的,得4分;(2)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设计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3)投标人未提供应急方案的,不得分。2.2.2技术标(70分)技术支持及售后运维服务方案(4分)运行维护服务及技术支持方案完善,包括本地化服务方案、专业化人员配备、服务内容、响应时间、故障处理、服务质量保证等内容。(1)投标人提供的运行维护服务及技术支持方案包含上述全部内容的,得4分;(2)投标人提供的运行维护服务及技术支持方案未包含上述全部内容的,得2分;(3)投标人未提供运行维护服务及技术支持方案的,不得分。2.2.2技术标(70分)专业服务团队(18分)1、项目经理1人,具有信息技术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同时具有ITSS-IT服务项目经理认证证书的,得 2 分。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统计类中级及以上资格(职称)人员的,每 1 人得 2 分,最高得 2 分;3、具有卫生统计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高级(含副高级)职称的,每 1 人得 2 分,最高得 2 分;4、具有医学硕士学位及医学类高级(含副高级)职称的,每 1 人得 3 分,最高得 3 分;5、具有医学或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具有中级及以上资格(职称)人员的,每 1 人得 2 分,最高得6分;6、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的人员,每 1 人得 1分,最高得 1 分;7、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的人员,每 1 人得1 分,最高得 1 分;8、具有软件设计师证书的人员,每 1 人得 1 分,最高得 1分。(须提供符合上述要求人员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投标人(含分公司)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2.2.3综合标(20分)资质(8分)根据投标人企业资质情况进行打分,本项最高得 8 分。1、具有 ISO/IEC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 分;2、具有 ISO27701 隐私信息管理系统认证证书的,得 1 分;3、具有 ISO/IEC38505 数据治理符合性评价证书的,得 1分;4、具有 GB/T29490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5、具有 DCMM 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得 2 分。6、具有 APG 分组系统类、APG 基金结算系统类、APG 基金结算公示系统类、APG 智能管理系统类等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每提供 1 个得 0.5 分,最多得 2 分。(注:以上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2.2.3综合标(20分)案例(9分)投标人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同类门诊支付方式改革案例的,每项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9 分。(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要求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等。同一合同不得重复计分。)2.2.3综合标(20分)省级医保业务系统厂商(3分)投标人是省级医保业务系统服务厂商,能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文件,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或省局出具的相关佐证资料文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文件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注: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实力、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1、评标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但磋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磋商报价低的优先;磋商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先提交响应文件的优先。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1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2)按本章第2.2.2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3)按本章第2.2.3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最后供应商得分汇总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供应商得分=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3.2.4在磋商小组完成对技术标、商务标和综合标的汇总后取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3.2.5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3.3评标结果3.3.1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3.3.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具体条款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乙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住所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2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五章项目内容和服务需求一、服务要求一、项目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实现符合三门峡市实际和医疗服务特点的医保基金支付体系,开展门诊支付方式改革,规范门诊付费基本单元,形成以服务能力、服务项目、服务量为基础的支付方式,采用按病例分组(APG)、单病种、按人头(含门诊重症慢性病支付标准)等方式结合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充分发挥支付杠杆作用,推进门诊支付管理和医疗服务综合质量评价指标有效提升,规范门诊医疗服务行为、控制门诊统筹基金支出不合理上涨。同时,与住院DIP支付相结合,形成闭环管理,发挥整体多元支付改革效能,提高医保基金使用和管理效率。二、建设目标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建立以基金总额预算为基础,以按病例分组(APG)、单病种、按人头(含门诊重症慢性病支付标准)等方式相结合的多元复合式门诊支付方式。依据诊断、治疗手段、病人特征等因素将门诊病例进行分组、分类,并制定不同组别、类别、病种的付费标准,医保部门按此标准与提供门诊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结算。搭建适合三门峡市医保实际的门诊支付体系,并提供持续运行服务,保障门诊支付方式改革管理体系正常运行。三、项目要求(一)门诊支付方式改革数据治理服务提供门诊数据调研评估、门诊数据采集标准化、门诊数据质量评估、门诊数据上传指导等服务。对门诊主单明细结算信息内的数据进行校验、统计、分析,持续改进医疗机构上传数据的质量。(二)门诊病例分组(APG)、人头分组及相关测算服务1、按门诊病例分组(APG)及测算根据三门峡本地实际情况,完成对门诊病例分组(APG)及分组评价等工作。提供门诊病例分组(APG)、分组评价、建立与医疗机构的沟通反馈与商议机制等。2、按人头分组(含门诊重症慢性病支付标准)及测算根据三门峡市本地实际情况,完成按人头分组、额度测算工作。提供基准人头费用额度测算、调节系数测算、支付差测算等服务。3、单病种遴选及测算根据三门峡市本地实际情况,提供单病种遴选、支付标准测算等服务。(三)门诊支付结算服务形成符合三门峡市按病例分组(APG)、单病种、按人头(含门诊重症慢性病支付标准)等多种方式结合的多元复合式门诊支付方式工作方案,提供月度和年度的门诊基金结算服务,其中年终清算服务通过对年度数据进行汇总、匹配、分组和预清算,结合考核政策和年终清算政策进行基金分配,统计基金分配差异,形成分析报告。主要包括总额预算管理、按门诊病例分组(APG)管理、按人头(含门诊重症慢性病支付标准)包干管理、按单病种管理和费用结算管理等服务。(四)门诊支付特例单议服务年度内开展2次特例单议工作,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病例筛查、现场评审,形成特例单议评审报告。(五)门诊支付相关培训服务年度内协助开展门诊支付相关培训服务。根据不同培训内容邀请不同专业方向的专家予以培训,针对门诊支付方式改革实施不同阶段进行线下、线上、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和交流,并协助解答医疗机构的疑问。(六)信息化支撑体系1、数据采集系统支持通过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与流程获取门诊数据,提升门诊数据的采集效率与质量。支持查看数据采集时间,查看操作日志等功能。2、基础数据管理系统支持对门诊支付分组、门诊支付调整系数、医疗机构、参保人等基础数据进行统一管理。3、数据质控管理系统支持对数据质控规则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完整性规则、准确性规则、一致性规则等。4、智能审核系统支持对采集到的门诊数据进行审核校验,对分组数据可行性进行持续评估,支持查看异常数据。5、门诊病例分组(APG)依据门诊病例的疾病诊断以及收费项目,经过综合判断,将诊疗过程中相同或相似的不同诊断疾病纳入医疗处置相近的门诊支付方式分组中。6、门诊病例基金结算系统应可进行年度预算、月度预算,根据医疗机构的反馈内容对分组结果调整审核,实现基金的月度预拨及年终决算拨付,生成对应医疗机构的财务报表。7、门诊病例基金结算公示医疗机构需可基于该系统对分组、拨付结果与医保进行反馈沟通,反馈方式包括文字描述、图片上传、附件上传等多种反馈方式,医保经办机构在公示窗口期内可以对医疗机构的合理反馈做出相应的调整。8、特例单议管理系统支持对特例单议病例进行管理,确保能高效和规范化地开展特例单议工作,确保病例筛查、现场评审等流程的顺利进行。9、统计分析系统支持按照病例、门诊支付分组、项目等维度,分析医疗机构在不同时间的支付额度、支付差、门诊支付费用等。通过数据筛查,锁定不合理诊疗行为。重点针对频繁结队就医、突击开药、超量开药、就诊频次异常、门慢门特违规用药、违规诊疗等疑点行为,形成报告,并将结果用于支持基金使用管理工作。10、接口改造对接服务免费为定点医药机构提供接口及对接服务,并提供两定接口文档。(七)专家支撑服务门诊支付改革工作必须经历探索和实践的过程,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为加强和保障好工作正确有序的推进,需要建立专家支撑服务体系,在各个环节和流程中给与专业化、权威性的建议与指导,通过专家服务提供专业高效的人力服务,按要求提供临床医学、药学、计算机等专业人员,组建驻场服务团队,为本项目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服务支撑。具体包括如下服务:1、对门诊病例分组(APG)提供专家顾问支持,研讨门诊病例分组(APG)专业性、合理性,建立动态的专家会商机制。2、提供专业的各项培训和不定期的行业专家指导评估工作。3、聘请国内相关领域专家团队对门诊支付方式改革相关政策、制度、规划指导,对门诊病例分组进行分析把控并提供解决方案。4、专家团队(含中标单位自身专家)劳务费、交通费、食宿费、场地费、宣传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八)服务要求1、实施周期要求本项目要求合同签署后18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建设,并通过相应等级等保测评及密评,具备服务条件后进行初验。2、售后响应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需针对本项目有技术支持及售后运维服务方案。提供7*24小时售后支持服务,及时响应和解决问题。所供软件出现问题时,其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一般故障处理时间不大于2小时;特殊情况下,故障修复时间不大于24小时。3、培训要求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有培训方案,安排专人配合采购人开展培训工作。培训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远程音视频培训、课堂集中培训或现场培训,培训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人指定,每年培训不少于20次,受训人员不少于500人次。用于培训的讲课费、食宿费、场地费、资料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培训内容如下:(1)对门诊支付方式改革背景、门诊数据上传校验规则、数据质量评估示例等进行培训,提升对门诊支付方式改革的认识,掌握数据治理的核心技能。(2)对门诊病例分组(APG)原理与实际操作、人头分组(含门诊重症慢性病支付标准)及额度测算方法与支付标准测算流程等进行培训,确保深入理解门诊病例分组(APG)、人头分组支付方式的原理,掌握支付结算的具体操作流程,提高基金使用效率。4、其他要求(1)本项目运维期两年,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驻场工程师不少于2人。相关项目服务人员须长期稳定,提供相应的工作合同,并承诺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无特殊情况不随意更换项目工作人员,如确需更换项目工作人员的,须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2)本项目需在省级政务云部署,实现信创适配,并与省医保信息平台相关业务子系统实现对接,确保与医保核心业务系统进行各项门诊结算数据交互,实现月度预付、年终清算等实时结算服务。(3)本项目需由中标方在合同期内负责完成相应级别、频次的等保测评备案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4)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本项目中软件和数据(包含原始数据和衍生数据)全部为采购方所有,全部列入保密范围,供应商不得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导出、分析以及提供第三方所用。(5)项目服务期内,供应商需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免费提供系统升级服务。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门峡市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服务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格式自拟)1、响应函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截止日期起日内(日历天)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3、我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本项目磋商总报价为大写:,小写:。4、我方承诺严格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及合同条款,在服务期限内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5、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条款和评标办法无异议,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我公司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若有违反,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与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对本响应书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2、首次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供应商磋商报价(大写):(小写):服务期限服务要求服务地点磋商有效期备注供应商:(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内容。同时授权委托该同志代表我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磋商、合同谈判、处理有关事务等并有权签署有关文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后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磋商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3、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4、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1)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3)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5)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6、资格审查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中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初级职称人员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二)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7、服务方案(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写,格式自拟。)8、供应商可提交的其他材料致(采购人):8.1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包括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承诺、商务承诺等)均真实有效,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包括开评标、中标公示过程)及履行合同期间发现我公司服务与投标响应(文件)不一致,或发现我公司提供了不真实的响应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等决定。特此声明。供应商(单位签章):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电话:年月日8.2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资料如:商务部分要求提供的资料(1)企业业绩(2)售后服务…8.3声明函(选用)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该声明函是有针对性的,属于中小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但保留该声明函的格式在响应文件中并按要求盖章签字。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填空):本企业(单位)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1)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非联合体投标,将本条删除。)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说明:符合要求的单位,按照上述格式进行填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此表。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填写采购人名称)的(填写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说明:符合要求的单位,按照上述格式进行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表。三门峡市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三财竞磋采购-2024-72SGZ[2024]655-ZC418采购人: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采购代理机构:圣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采购合同第五章项目内容和服务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招标项目为三门峡市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三财竞磋采购-2024-72SGZ[2024]655-ZC4182、项目名称:三门峡市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990400.00元最高限价:9904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SGZ[2024]655-ZC418三门峡市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服务项目990400.009904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等文件要求,高效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开展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服务工作,逐步探索建立医保基金预算更加合理、分类方法更加科学、协同保障更加有力、资源配置更加有效的医保支付新机制,最终实现门诊、住院费用支付方式改革的闭环。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5.3.服务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5.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5.6.磋商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1(2)投标人出具企业及法人代表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3)提供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投标人自行承诺;(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须提相关网页查询页;(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办理CA证书: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31102/4defc9b5-408e-47f2-9e9f-1f376a06ee1f.html2、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3日08时20分整(北京时间)。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四、供应商资料的提交: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以响应文件为准,其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要完善主体库。具体操作详见《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操作手册》。链接地址:http://gzjy.smx.gov.cn/fwzn/004003/20200325/b13aa3fa-a543-403f-b537-82cb417132bd.html2、评审部分: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评审部分时,以供应商自行上传到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上条款。五、磋商保证金:,2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六、磋商时间和地点: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5年1月13日08时20分(北京时间)2、磋商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区七、其他事项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审查内容以响应文件为准: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响应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3、响应文件编制部分:在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在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投标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响应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以响应文件业绩信息为准,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4、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5、磋商文件中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6、本项目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八、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九、联系方式:招标人: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联系人:燕先生电话:13569629312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五原路与上官路交叉口西南角代理机构:圣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任女士电话:18939030100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9号2幢1单元4层监督部门:三门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398-2608915,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采购人名称: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1.1采购人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五原路与上官路交叉口西南角1.1采购人联系人:燕先生1.1采购人联系电话:13569629312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圣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9号2幢1单元4层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任女士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9390301001.3项目名称三门峡市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服务项目1.4采购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等文件要求,高效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开展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服务工作,逐步探索建立医保基金预算更加合理、分类方法更加科学、协同保障更加有力、资源配置更加有效的医保支付新机制,最终实现门诊、住院费用支付方式改革的闭环。1.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1.6服务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1.7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1.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9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9供应商资格要求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出具企业及法人代表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3)提供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投标人自行承诺;(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须提相关网页查询页;(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0踏勘现场不组织2.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2.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2.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2.4分包不允许2.5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答疑纪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文件(如有)2.6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2.7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4小时内,如未回函确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都视为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内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7澄清的时间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4小时内,如未回函确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都视为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内容。2.8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4小时内,如未回函确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都视为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内容。2.9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08时20分3.0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3.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3.1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3.2签字或盖章要求1、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响应文件是供应商通过中心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电子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化响应文件,未对电子化文件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将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2、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响应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3.3响应文件1、本项目采用全过程电子化投标,供应商需用CA在电子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开标时不再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交叁份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有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需加盖公章。根据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成交后须无偿增印响应文件。3.4电子化响应文件的格式及上传1、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响应文件,应是通过中心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506&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其中包含用于响应文件上传的主文件(后缀为.smxtf)和用于应急补救的响应文件备份文件(后缀为.nsmxtf)。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电子化响应文件的格式及上传2、电子化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磋商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响应文件未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3.5磋商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月13日08时20分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区。3.6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他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2人。其他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终端从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7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三名。3.8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双方另行协商。3.9结果公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成交人的情况在本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1天。4.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4.1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玖拾玖万零肆佰元整(¥:990400.00元)凡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出“投标最高限价”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作无效标处理。4.2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3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执行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4.4其他事项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审查内容以响应文件为准: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响应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4其他事项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3、响应文件编制部分:在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在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投标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响应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以响应文件业绩信息为准,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4、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5、磋商文件中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6、本项目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4.5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具体要求: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响应文件是供应商通过中心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化响应文件具体制作文件请点击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506&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进行下载。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一、电子化投标(一)网上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二)电子化响应文件的签章1、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响应文件后,应对电子化响应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2、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盖章的,以签盖单位章为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的,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三)电子化响应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1、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响应文件,应是通过中心响应文件制作系统,8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内容。同时授权委托该同志代表我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磋商、合同谈判、处理有关事务等并有权签署有关文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后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55、磋商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3、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4、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1)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3)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5)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66、资格审查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中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57(二)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587、服务方案(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写,格式自拟。),598、供应商可提交的其他材料,8.1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致(采购人):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包括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承诺、商务承诺等)均真实有效,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包括开评标、中标公示过程)及履行合同期间发现我公司服务与投标响应(文件)不一致,或发现我公司提供了不真实的响应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等决定。特此声明。供应商(单位签章):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电话:年月日,608.2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资料如:商务部分要求提供的资料(1)企业业绩(2)售后服务…,618.3声明函(选用)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该声明函是有针对性的,属于中小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但保留该声明函的格式在响应文件中并按要求盖章签字。,62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填空):本企业(单位)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1)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非联合体投标,将本条删除。)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说明:符合要求的单位,按照上述格式进行填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此表。,63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填写采购人名称)的(填写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说明:符合要求的单位,按照上述格式进行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表。,6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服务 医保支付方式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