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设施维保 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设施维中标结果公示(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2025)



一、项目编号:LZBE2024-2060

二、项目名称: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亿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玄武路79号玄武花园9号楼一单元402室
综合评分法

592,083.00元
89.5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

服务类(陕西亿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院区设施维保
1.医院对岗位设置和管理工作具有直接指挥权和决定权。 2.维修方面:全院高低压电器设施、线路运行、维护、巡检;全院生活用水设施、管路运行、维护、巡检;全院医用水、污水设施、管路运行、维护、巡检;全院小型五金、木器维修;全院空调系统(含普通空调系统、洁净空调系统及负压空调系统)运行、维护、维修、巡检、过滤网清洗;全院发电机组运行、维护、巡检;全院其他设施维护、维修;维修辅材包含在内。 3.:院区道路、绿化带、停车场、行政办公区、生活区楼层及洗漱间、淋浴间、厕所、室内外卫生保洁。 4.安防方面:维护院区正常秩序,负责医院大门门岗执勤、消防控制室、安全防范、处突维稳、停车场管理等相关工作,应对突发事件以及人员财产安全,确保医院安全无事故发生。 5.服务费包含人员薪酬、延时加班费、双休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遇突发重大应急加班费、人员食宿、制服、寝具、雨具、通讯设备、电筒等相关物品费用。
四、服务要求(如对人员配置、专业设备、服务标准等) (一)人员配置 暂定人员:维修2人,保洁2人,安防4人。服务内容一口价包死,人员可以根据院方工作需求跟甲方沟通后进行调整,每月据实结算费用。 (二)专业设备 中标服务商必须提供以下设备及物品: 1.维修工具、维修辅材等相关物资。 2.保洁工具,扫把、拖把、锨、耙、喷雾器、喷壶等相关清扫工具。 3.安防方面,两轮巡逻车、防爆盾牌、钢叉等相关防爆物资。 4.物品消耗品类:工作服、手套、垃圾袋、洁厕剂、擦手纸、洗手液、抹布、橡胶手套、刷子等相关物资。 (三)服务标准 1.医院主管部门对中标服务商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协调沟通。 2.中标服务商项目主管需主动与医院主管部门联络,定时提供督导检查记录,并征求甲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3.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大无畏的思想,为医院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医疗环境。 4.实行优质服务,优质管理,为医院提供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医院服务质量的要求。 5.如中标服务商员工有监守自盗行为,一经发现核实,按财产损失价值5倍处罚中标服务商,中标服务商须开除当事员工。以上行为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如发生火灾、治安、交通、刑事等事故,经核实,是因中标服务商管理疏忽、玩忽职守、处理不当造成,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必要时追诉中标服务商的刑事责任。 6.中标服务商必须保证派驻人员稳定性,如人员有调离或离职,调离或离职人员离开医院之前,必须经由甲方同意,新来员工必须经过甲方培训合格后,经医院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上岗。如发现中标服务商不经医院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对派驻人员私自调整上岗的,扣除本月服务费5% ,并辞退当事人。 五、商务要求(如服务期限、款项结算等) (一)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款项结算 六、其他要求 1.工作人员薪金要求:中标公司所雇佣的员工基本工资(不包括员工社保、医保、福利以及加班工资等)不能低于西安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中标公司必须承诺不能发生拖欠员工工资的问题,一经发现,医院有权解除合同。 2.中标服务商负责员工的社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费用,若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中标服务商自己解决,医院无任何连带关系和责任;如发生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并承担所有责任,医院无任何连带关系和责任。 3.中标服务商不得将委托管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管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管理责任和管理事宜。 4.医院如有重要检查、重要嘉宾参观以及其他重要活动时提前通知,中标单位应根据医院要求加强人员服务。若遇火警、暴雨、地震等特殊情况,要立即组织应急小组配合医院进行抢险。 5.医院协助中标服务商对员工进行疾病预防知识的培训和技术指导。 6.医院为中标服务商提供办公用房及日常水电费用;保洁食宿由中标服务商自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服务标准 1.医院主管部门对中标服务商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协调沟通。 2.中标服务商项目主管需主动与医院主管部门联络,定时提供督导检查记录,并征求甲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3.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大无畏的思想,为医院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医疗环境。 4.实行优质服务,优质管理,为医院提供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医院服务质量的要求。 5.如中标服务商员工有监守自盗行为,一经发现核实,按财产损失价值5倍处罚中标服务商,中标服务商须开除当事员工。以上行为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如发生火灾、治安、交通、刑事等事故,经核实,是因中标服务商管理疏忽、玩忽职守、处理不当造成,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必要时追诉中标服务商的刑事责任。 6.中标服务商必须保证派驻人员稳定性,如人员有调离或离职,调离或离职人员离开医院之前,必须经由甲方同意,新来员工必须经过甲方培训合格后,经医院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上岗。如发现中标服务商不经医院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对派驻人员私自调整上岗的,扣除本月服务费5% ,并辞退当事人。
592,083.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正荣、张敏、焦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服务类的收费标准计取。2、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转账或现金形式缴纳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账号:30201278016022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
0.8881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310国道与210国道交叉口西南角(渭阳大道5588号)
联系方式: 029-86088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联系方式:029-88228899-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岳、孙承国、刘强
电话:029-88228899-652

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4日

相关附件:

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报价明细附件.pdf

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250102001)-文件集.zip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中标(成交)明细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项目编码:LZBE2024-2060)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亿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592,083.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号品目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1-1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院区设施维保1.医院对岗位设置和管理工作具有直接指挥权和决定权。2.维修方面:全院高低压电器设施、线路运行、维护、巡检;全院生活用水设施、管路运行、维护、巡检;全院医用水、污水设施、管路运行、维护、巡检;全院小型五金、木器维修;全院空调系统(含普通空调系统、洁净空调系统及负压空调系统)运行、维护、维修、巡检、过滤网清洗;全院发电机组运行、维护、巡检;全院其他设施维护、维修;维修辅材包含在内。3.:院区道路、绿化带、停车场、行政办公区、生活区楼层及洗漱间、淋浴间、厕所、室内外卫生保洁。4.安防方面:维护院区正常秩序,负四、服务要求(如对人员配置、专业设备、服务标准等)(一)人员配置暂定人员:维修2人,保洁2人,安防4人。服务内容一口价包死,人员可以根据院方工作需求跟甲方沟通后进行调整,每月据实结算费用。(二)专业设备中标服务商必须提供以下设备及物品:1.维修工具、维修辅材等相关物资。2.保洁工具,扫把、拖把、锨、耙、喷雾器、喷壶等相关清扫工具。3.安防方面,两轮巡逻车、防爆盾牌、钢叉等相关防爆物资。4.物品消耗品类:工作服、手套、垃圾袋、洁厕剂、擦手纸、洗手液、抹布、橡胶手套、刷子等相关物资。(三)服务标准1.医院主管部门对中标服务商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协调沟通。2.中标服务商项目主管需主动与医院主管部门联络,定时提供督导检查记录,并征求甲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3.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大无畏的思想,为医院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医疗环境。4.实行优质服务,优质管理,为医院提供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医院服务质量的要求。5.如中标服务商员工有监守自盗行为,一经发现核实,按财产损失价值5倍处罚中标服务商,中标服务商须开除当事员工。以上行为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如发生火灾、治安、交通、刑事等事故,经核实,是因中标服务商管理疏忽、玩忽职守、处理不当造成,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必要时追诉中标服务商的刑事责任。6.中标服务商必须保证派驻人员稳定性,如人员有调离或离职,调离或离职人员离开医院之前,必须经由甲方同意,新来员工必须经过甲方培训合格后,经医院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上岗。如发现中标服务商不经医院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对派驻人员私自调整上岗的,扣除本月服务费5%,并辞退当事人。五、商务要求(如服务期限、款项结算等)(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第1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服务标准1.医院主管部门对中标服务商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协调沟通。2.中标服务商项目主管需主动与医院主管部门联络,定时提供督导检查记录,并征求甲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3.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大无畏的思想,为医院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医疗环境。4.实行优质服务,优质管理,为医院提供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医院服务质量的要求。5.如中标服务商员工有监守自盗行为,一经发现核实,按财产损失价值5倍处罚中标服务商,中标服务商须开除当事员工。以上行为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如发生火灾、治安、交通、刑事等事故,经核实,是因中标服务商管理疏忽、玩忽592,083.001.00年592,083.00品目号品目名称服务名称责医院大门门岗执勤、消防控制室、安全服务范围防范、处突维稳、停车场管止。(二)款项结算六、其他要求1.工作人员薪金要求:中标公司所雇佣的员工基本工资(不包括员工社保、医保、福利服务要求以及加班工资等)不能低于西安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中标公司必须承诺不能发服务期限职守、处理不当造成,按事故责任进行赔服务标准偿。必要时追诉中标服务商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1-1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院区设施维保理等相关工作,应对突发事件以及人员财产安全,确保医院安全无事故发生。5.服务费包含人员薪酬、延时加班费、双休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遇突发重大应急加班费、人员食宿、制服、寝具、雨具、通讯设备、电筒等相关物品费用。生拖欠员工工资的问题,一经发现,医院有权解除合同。2.中标服务商负责员工的社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费用,若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中标服务商自己解决,医院无任何连带关系和责任;如发生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并承担所有责任,医院无任何连带关系和责任。3.中标服务商不得将委托管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管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管理责任和管理事宜。4.医院如有重要检查、重要嘉宾参观以及其他重要活动时提前通知,中标单位应根据医院要求加强人员服务。若遇火警、暴雨、地震等特殊情况,要立即组织应急小组配合医院进行抢险。5.医院协助中标服务商对员工进行疾病预防知识的培训和技术指导。6.医院为中标服务商提供办公用房及日常水电费用;保洁食宿由中标服务商自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刑事责任。6.中标服务商必须保证派驻人员稳定性,如人员有调离或离职,调离或离职人员离开医院之前,必须经由甲方同意,新来员工必须经过甲方培训合格后,经医院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上岗。如发现中标服务商不经医院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对派驻人员私自调整上岗的,扣除本月服务费5%,并辞退当事人。592,083.001.00年592,083.00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1月14日-第2页-首轮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名称/总价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1{项目名称}//{}{}{包名称}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一、磋商响应第一次报价表致: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采购人名称)我单位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磋商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报价及工期等响应内容如下:项目名称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磋商报价(元)大写:小写: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其他说明事项2、我方承诺除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商务和技术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3、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90个日历日。若有幸成交,则延长至合同期满。4、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1)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报价明细表序号服务内容单位单价(元)备注1设施维修1项2保洁1项3安防1项投标报价总计(元)说明:1、本项目于2025年4月份支付合同总价的25%,之后每月据实结算服务费。之后每月服务费(合同单价)=剩余合同总价/剩余月份;服务费=合同单价-当月扣款。最终结算总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00000元。2、本项目有二次报价环节,供应商若中标,则应该根据最终成交金额修改分项报价明细表。2、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投标报价总计须与磋商响应第一次报价表中磋商报价金额一致。4、报价货币为人民币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四、服务方案及商务响应部分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根据“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及评审内容、原则及标准等相应内容作出全面响应。编制和提交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对必须满足的内容,必须完全满足。对响应有差异的,则说明差异的内容。服务方案:1、需求分析2、工作组织管理及实施计划3、岗位培训4、应急预案5、劳务纠纷的处理6、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考核方案:1、出勤情况、现场工作纪律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方案2、请销假管理制度3、岗位考核细则服务承诺和建议:1、合理化建议2、服务承诺业绩:其他资料附件:技术及商务偏离表项目名称: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项目编号:LZBE2024-2060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注:1、供应商可根据采购内容及要求及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此表。2、表格不够用,各供应商可按此表复制;3、供应商应承诺是否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此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如供应商不承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应对不响应部分的内容予以具体说明。如供应商不填写本部分内容,则视为供应商承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要求。4、本表仅为参考,供应商可自拟格式,能说明问题即可。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年龄从业年限岗位职责在本项目拟任职务注:此表后附人员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注:本《响应报价表》附件只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响应模板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客户端响应的为准。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1、授权委托书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磋商供应商全称)的(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项目编号:LZBE2024-2060)的磋商活动,全权处理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有效期:自委托之日起生效至磋商之日后90天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1页-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页-五、承诺书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一)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再次承诺:1、在参与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取采购订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评审专家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承诺书(二)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的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承诺书(三)1、供应商股东及股权证明;2、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中,不存在与其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承诺。3、管理关系说明:我单位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下属单位有:。我单位的上级管理单位有。4、股权关系说明:我单位控股的单位有。我单位被单位控股。5、单位负责人:6、我单位未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说明:我单位承诺以上说明真实有效,无虚假内容或隐瞒。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服务采购合同甲方: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乙方:年月日甲方:签订时间:乙方:签订地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单位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项目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合同金额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二、服务内容:(1)甲方对岗位设置和管理工作具有直接指挥权和决定权。(2)维修方面:全院高低压电器设施、线路运行、维护、巡检;全院生活用水设施、管路运行、维护、巡检;全院医用水、污水设施、管路运行、维护、巡检;全院小型五金、木器维修;全院空调系统(含普通空调系统、洁净空调系统及负压空调系统)运行、维护、维修、巡检、过滤网清洗;全院发电机组运行、维护、巡检;全院其他设施维护、维修;维修辅材包含在内。(3)保洁方面:院区道路、绿化带、停车场、行政办公区、生活区楼层及洗漱间、淋浴间、厕所、室内外卫生保洁。(4)安防方面:维护院区正常秩序,负责医院大门门岗执勤、消防控制室、安全防范、处突维稳、停车场管理等相关工作,应对突发事件以及人员财产安全,确保医院安全无事故发生。(5)服务费包含人员薪酬、延时加班费、双休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遇突发重大应急加班费、人员食宿、制服、寝具、雨具、通讯设备、电筒等相关物品费用。三、结算方式:根据财政局每年下达预算指标后,2025年4月份支付合同总价的25%,之后每月据实结算服务费,2025年11月预付11月、12月服务费,经甲方书面考核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合同单价-当月扣款。最终结算总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00000元。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乙方将在每月15日前出具当月服务费全额合规含税发票,若当月有扣费情形,乙方按照扣费后的金额开具;甲方于收到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月服务费。若乙方未按时提供发票时,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且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提供发票,乙方应在约定提供发票时间截止前告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延期提供发票。四、服务标准1.甲方主管部门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协调沟通。2.乙方项目主管需主动与甲方主管部门联络,定时提供督导检查记录,并征求甲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3.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大无畏的思想,为甲方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医疗环境。4.实行优质服务,优质管理,为甲方提供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甲方服务质量的要求。5.如乙方员工有盗窃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核实,按财产损失价值5倍处罚乙方,乙方须开除当事员工。未按要求巡逻导致医院财产丢失,两倍赔偿损失,以上行为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如发生火灾、治安、交通、刑事等事故,经核实,是因乙方管理疏忽、玩忽职守、处理不当造成,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必要时追诉乙方的刑事责任。6.乙方必须保证派驻人员稳定性,如人员有调离或离职,调离或离职人员离开甲方单位之前,必须经由甲方同意,新来员工必须经过甲方培训合格后,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上岗。如发现乙方不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对派驻人员私自调整上岗的,扣除本月服务费5%,并辞退当事人。7.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在到期前被终止或解除,若甲方需要,乙方都应坚持提供服务内容,直至甲方寻找到新的服务方进场提供服务,从而保证甲方院区的正常运行,否则由乙方承担甲方临时寻求第三方服务而支出的费用。五、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制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约定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10%。2、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任意合同义务的,乙方应无条件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整改,若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履行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承担。3、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设备给甲方或任何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七、其他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无法调解,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处理。2、磋商文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承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服务要求,否则按照违反本合同约定处理。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经办人:经办人:附件:1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服务合同月验收单主管科室:后勤保障科验收时间:项 目要 求分值实际得分员工入职及培训1.员工入职必须持健康体检表并建立健康档案。2.员工入职前必须经中标方培训合格后上岗。10仪表言行1.着装规范、干净整洁。2.文明用语,不得与同事或其他工作人员发生争吵。3.爱护公物,服务认真、热情。20劳动纪律1.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2.服从医院的管理,遵守医院规章制度。3.不酗酒闹事,不打架斗殴,不参与赌博。4.不得损坏、私拿公物及他人财物。5.规范作业、不能违反操作规程。20其他规定1.楼梯、扶手干净整洁,无污渍、无油渍、无杂物。2.地面干净整洁,无烟头、杂物。3.厕所卫生干净,无异味、苍蝇、蜘蛛等。4.院区道路、绿化带、停车场干净整洁,无烟头、垃圾。5.维护保养达到行业标准。6.人员及车辆进出按规定登记、指挥、放行,并有来访登记,严查大件物品、危险品等。7.巡逻按规定班次进行,及时有效,检查设施设备,处理人员问题,并做准确巡查记录。50总分验收结果:验收小组签字:说明:验收得分90分以上为合格,80-90分扣除当月服务费20%,70-79 分扣除当月服务费40%,以此类推扣罚服务费用。附件:2经济合同廉政承诺书甲方: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乙方:甲乙双方于20年月日签订了《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规范甲乙双方的经济活动,防范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保护国家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和反腐倡廉的规定,甲乙双方承诺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在商务往来活动中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并保证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以及事前事后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公司的利益。第二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开展业务活动,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并遵守以下活动:不以任何理由提供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不以任何理由报销应由其本公司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接受或暗示为甲乙双方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以任何理由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和娱乐等活动;不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资;不许诺事后给与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利益;不以其他手段为甲乙双方工作人员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上述条款中所称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金钱和实物。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如违反以上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相关责任由违反约定方承担;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违反约定方予以赔偿。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或委托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三、资格审查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评审依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电子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2、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评审依据: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财务状况报告;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事业法人可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提供供应商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评审依据: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一供应商承诺书;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评审依据: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一供应商承诺书;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评审依据:以开标后的网站查询记录为准;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依据: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二:响应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8、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格式不限)9、其他资料附件一供应商承诺书致: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本次招标,提供采购项目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货物(服务),并证实递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质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____(填“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4.我方______(填“不具备”或“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7.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附件二:响应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单位名称)的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此声明函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非监狱企业不用提供此证明文件。版本号:250102001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采购项目编号:LZBE2024-2060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1月02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委托,拟对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项目编号:LZBE2024-2060二、项目名称: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三、磋商项目简介拟采购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1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四、邀请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磋商的供应商。公告征集:本次竞争性磋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事业法人可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提供供应商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6、信用状况:信用状况: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开标后的网站查询记录为准;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磋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九、磋商方式本项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磋商。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磋商。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磋商小组进行在线磋商、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310国道与210国道交叉口西南角(渭阳大道5588号)邮编:710065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29-86088996代理机构: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A座邮编:710061联系人:吴岳、孙承国、刘强联系电话:029-88228899-652采购监督机构: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联系人:杜新星联系电话:029-8982184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600,000.00元 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 如以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磋商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 (2)磋商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较甲级更低的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为乙级。5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 (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六章。(其他情形)不适用。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有效报价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材料无效,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9磋商保证金缴交方式:否10标书费信息免费获取1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2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3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服务类的收费标准计取。 2、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 3、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转账或现金形式缴纳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龙寰项目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 账 号:3020127801602214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5成交通知书 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备案。17进口产品不允许18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9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和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享有。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审细则及标准由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二、“供应商”是指在按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五、“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磋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磋商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2.3响应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一、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六)磋商办法;(七)响应文件格式;(八)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四、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或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2.4.6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七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逾时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4.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磋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1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磋商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磋商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磋商开启准备工作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签到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开标/开启。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2.5.4磋商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2.5.5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采购项目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完成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本项目采购合同,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6.4合同备案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完成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6.5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6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7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2.6.8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纪律要求2.7.1磋商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磋商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磋商;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成交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形式。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岳联系电话:029-88228899-652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邮编:710065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3.1采购项目概况拟采购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1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00,000.00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院区设施维保1.00600,000.00年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标的名称:院区设施维保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项目概况目前我中心实际用地约为143亩,1幢办公楼、2幢宿舍楼,停车场、活动室、室外卫生等部位都需要后勤保障服务。全院维修方面日常工作,全院用水、用电、空调、发电机加油及日常维护;保洁方面日常工作,打扫卫生间、会议室、门窗、过道等公共区域卫生;安防方面日常工作,门岗执勤、巡逻、安全防范、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等后勤相关工作。以上总人数暂定8人,年度预算600000元,根据医院工作需求,服务费据实结算,如遇医院搬迁和合并等重大事宜合同终止。二、服务内容(包括工作区域、工作内容等)1.医院对岗位设置和管理工作具有直接指挥权和决定权。2.维修方面:全院高低压电器设施、线路运行、维护、巡检;全院生活用水设施、管路运行、维护、巡检;全院医用水、污水设施、管路运行、维护、巡检;全院小型五金、木器维修;全院空调系统(含普通空调系统、洁净空调系统及负压空调系统)运行、维护、维修、巡检、过滤网清洗;全院发电机组运行、维护、巡检;全院其他设施维护、维修;维修辅材包含在内。3.保洁方面:院区道路、绿化带、停车场、行政办公区、生活区楼层及洗漱间、淋浴间、厕所、室内外卫生保洁。4.安防方面:维护院区正常秩序,负责医院大门门岗执勤、消防控制室、安全防范、处突维稳、停车场管理等相关工作,应对突发事件以及人员财产安全,确保医院安全无事故发生。5.服务费包含人员薪酬、延时加班费、双休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遇突发重大应急加班费、人员食宿、制服、寝具、雨具、通讯设备、电筒等相关物品费用。三、技术要求(如有,一般适合于技术服务项目)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合法用工。2.若中标,乙方须与其派驻采购人的所有工作人员需持二级以上医院健康体检表(如患有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皮肤病、器质性病变等疾病不得入职,不得隐瞒病史)。3.乙方须与其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等。4.乙方派遣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采取必需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以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作业制度和规定,按照安全规程操作作业。5.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及信息真实可靠,如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给甲方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6.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或者做出违法、违章行为,其后果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7.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8.电工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高、低压电工证。四、服务要求(如对人员配置、专业设备、服务标准等)(一)人员配置暂定人员:维修2人,保洁2人,安防4人。服务内容一口价包死,人员可以根据院方工作需求跟甲方沟通后进行调整,每月据实结算费用。 (二)专业设备中标服务商必须提供以下设备及物品:1.维修工具、维修辅材等相关物资。2.保洁工具,扫把、拖把、锨、耙、喷雾器、喷壶等相关清扫工具。3.安防方面,两轮巡逻车、防爆盾牌、钢叉等相关防爆物资。4.物品消耗品类:工作服、手套、垃圾袋、洁厕剂、擦手纸、洗手液、抹布、橡胶手套、刷子等相关物资。(三)服务标准1.医院主管部门对中标服务商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协调沟通。2.中标服务商项目主管需主动与医院主管部门联络,定时提供督导检查记录,并征求甲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3.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大无畏的思想,为医院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医疗环境。4.实行优质服务,优质管理,为医院提供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医院服务质量的要求。5.如中标服务商员工有监守自盗行为,一经发现核实,按财产损失价值5倍处罚中标服务商,中标服务商须开除当事员工。以上行为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如发生火灾、治安、交通、刑事等事故,经核实,是因中标服务商管理疏忽、玩忽职守、处理不当造成,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必要时追诉中标服务商的刑事责任。6.中标服务商必须保证派驻人员稳定性,如人员有调离或离职,调离或离职人员离开医院之前,必须经由甲方同意,新来员工必须经过甲方培训合格后,经医院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上岗。如发现中标服务商不经医院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对派驻人员私自调整上岗的,扣除本月服务费5% ,并辞退当事人。五、商务要求(如服务期限、款项结算等)(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二)款项结算六、其他要求1.工作人员薪金要求:中标公司所雇佣的员工基本工资(不包括员工社保、医保、福利以及加班工资等)不能低于西安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中标公司必须承诺不能发生拖欠员工工资的问题,一经发现,医院有权解除合同。2.中标服务商负责员工的社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费用,若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中标服务商自己解决,医院无任何连带关系和责任;如发生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并承担所有责任,医院无任何连带关系和责任。3.中标服务商不得将委托管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管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管理责任和管理事宜。4.医院如有重要检查、重要嘉宾参观以及其他重要活动时提前通知,中标单位应根据医院要求加强人员服务。若遇火警、暴雨、地震等特殊情况,要立即组织应急小组配合医院进行抢险。5.医院协助中标服务商对员工进行疾病预防知识的培训和技术指导。6.医院为中标服务商提供办公用房及日常水电费用;保洁食宿由中标服务商自理。3.2.3人员配置要求采购包1:详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3.2.4设施设备要求采购包1:详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3.2.5其他要求采购包1:详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3.3.2服务地点采购包1:采购人指定地点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3.3.4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3.3.5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根据财政局每年下达预算指标后,2025年4月份,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之后每月据实结算服务费,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00%。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3.4其他要求3.4.1、付款方式说明:因电子化交易系统设置、本章3.3.5条款(支付约定)无法修改,因此,此处的付款方式说明是对3.3.5条款支付约定的解释、补充及说明,若出现不一致时,以此处付款方式要求为准:本项目付款方式为:1、根据财政局每年下达预算指标后,2025年4月份支付合同总价的25%,之后每月据实结算服务费,2025年11月预付11月、12月服务费,经甲方书面考核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合同单价-当月扣款。最终结算总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00000元。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乙方将在每月15日前出具当月服务费全额合规含税发票,若当月有扣费情形,乙方按照扣费后的金额开具;甲方于收到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月服务费。若乙方未按时提供发票时,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且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提供发票,乙方应在约定提供发票时间截止前告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延期提供发票。3.4.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4.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3.4.4、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一份(U盘壹份,电子版文件需为上传至系统后签字盖章的PDF版文件),具体要求详见公告。第四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三、资格审查资料 响应函2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三、资格审查资料 响应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五、承诺书 响应函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资格审查资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三、资格审查资料2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三、资格审查资料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事业法人可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提供供应商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三、资格审查资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三、资格审查资料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三、资格审查资料6信用状况信用状况: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开标后的网站查询记录为准;三、资格审查资料第五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八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六章磋商办法6.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评审委员会成员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签名后生效,供应商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6.2磋商小组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政府采购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由采购人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20号)的规定,报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行选定。一、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二、磋商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三、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资格审查报告、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6.3评审程序6.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一、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二、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3.2符合性审查一、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的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为依据。二、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三、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一、磋商响应第一次报价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标的清单 报价表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封面 一、磋商响应第一次报价表 响应函3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委托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封面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投标文件签署、盖章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均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响应文件封面 四、服务方案及商务响应部分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审查资料 一、磋商响应第一次报价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标的清单 报价表 五、承诺书 响应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响应文件报价报价唯一,且没有高于采购预算或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响应文件封面 一、磋商响应第一次报价表 标的清单 报价表6服务期限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封面 一、磋商响应第一次报价表 响应函6.3.3磋商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八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五、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就磋商文件变动部分,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磋商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一)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磋商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的;(二)响应文件中仍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七、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的书面交换材料,未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字的,视同未提交书面交换材料。八、磋商小组在最终磋商后,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确定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九、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十、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6.3.4最后报价一、方案评审采购包1:磋商/谈判/协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谈判/协商结束后,磋商/谈判/协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谈判/协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二、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三、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四、供应商最后报价属于明显低价不正当竞争的,磋商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处理。五、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其退出磋商。七、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八、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九、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最后报价无效。6.3.5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导致响应文件从不响应磋商文件变为响应磋商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形,按照本章前述规定予以处理,不需要供应商澄清。五、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6.3.6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6.3.7复核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除资格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6.3.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如下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采购包1:3家;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序在前。6.3.9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6.3.10评审争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中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6.4评审办法及标准一、磋商小组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审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磋商小组成员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4.1评分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6.4.2评分标准采购包1: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80.0000分报价得分20.0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项 详细描述 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格式详细评审服务方案-需求分析需求分析:具有完整的服务需求内容分析、明确的服务目标,完全符合本次采购人员的各岗位工作职能,对项目理解和把握精准得9分; 对本次服务需求内容分析较明确、基本把握本次服务目标,所提供服务方案较能满足本项目需求得7分; 对本次服务需求内容分析基本准确、基本能把握本次服务目标,所提供服务方案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得5分; 对本次服务需求内容分析不准确、服务目标不够明确,得2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此分项不得分。9.0000主观四、服务方案及商务响应部分服务方案-工作组织管理及实施计划工作组织管理及实施计划:针对本项目有明确、切实可行的工作组织管理及实施计划,招聘实施方案切实可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得9分; 能够提供较符合本项目的工作组织管理、实施计划、招聘实施方案及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较能满足采购需求,得7分; 能够提供基本符合本项目的工作组织管理、实施计划、招聘实施方案及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 提供的工作组织管理及实施计划、招聘实施方案、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欠合理,满意实施,得2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此分项不得分。9.0000主观四、服务方案及商务响应部分服务方案-岗位培训岗位培训:针对本项目情况及采购人要求,对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培训方案完整、可行,针对性强,得8分; 针对本项目情况及采购人要求,对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培训方案较完整可行,较有针对性,得6分; 针对本项目情况及采购人要求,对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培训方案较基本完整,但不贴合本项目,得4分; 提供的岗位培训方案简单,欠合理,得1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此分项不得分。8.0000主观四、服务方案及商务响应部分服务方案-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具有可行完善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措施,措施全面细致,可操作性强得9分; 应急预案处理措施较全面细致,可行性较强,得7分; 应急预案处理措施基本全面,可行性一般,得5分; 应急预案处理措施简单,欠合理,得2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此分项不得分。9.0000主观四、服务方案及商务响应部分服务方案-劳务纠纷的处理劳务纠纷的处理:具有具体的针对劳务纠纷的处理办法及形式,处理办法合理可行,效用性强,得5分; 劳务纠纷的处理办法及形式较合理可行,具有一定的效用,得3分; 劳务纠纷的处理办法及形式欠合理,得1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此分项不得分。5.0000主观四、服务方案及商务响应部分服务方案-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中人员要求的基础上,针对本项目的实施组织机构、人员安排有具体方案,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得5分; 针对本项目的实施组织机构、人员安排方案及分工合理、责任较明确,基本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得3分; 本项目实施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分工混乱,职责划分不明确,得1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此分项不得分。5.0000主观四、服务方案及商务响应部分考核方案-实际出勤情况、现场工作纪律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1.根据工作人员实际出勤情况、现场工作纪律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方案全面,完整可行,得5分; 考勤、纪律、业务能力考核方案较全面,较完整可行,得3分; 考勤、纪律、业务能力考核方案简单,欠合理,得1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此分项不得分。5.0000主观四、服务方案及商务响应部分考核方案-请销假管理制度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请销假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全面完整,切实可行,得5分; 《请销假管理制度》较全面完整,基本可行,得3分; 《请销假管理制度》简单,欠合理,得1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此分项不得分。5.0000主观四、服务方案及商务响应部分考核方案-岗位考核细则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岗位实际情况制定《岗位考核细则》,岗位考核细则全面,考核办法合理可行,得5分; 岗位考核细则较全面,考核办法较合理可行,得3分; 岗位考核细则简单,考核办法欠合理,得1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此分项不得分。5.0000主观四、服务方案及商务响应部分服务承诺和建议-合理化建议为更好的服务于本项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建议贴合项目实施,合理可行,得5分; 建议较符合本项目实施,基本可行,得3分; 建议欠合理,得1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此分项不得分。5.0000主观四、服务方案及商务响应部分服务承诺和建议-服务承诺为更好的服务于本项目及采购人,供应商对项目提出相应的服务承诺,服务承诺全面完整,得5分; 服务承诺较全面完整,得3分; 服务承诺简单,得1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此分项不得分。5.0000主观四、服务方案及商务响应部分项目业绩供应商须提供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2022年1月至今),每提供一份得2分,满分10分。10.0000客观四、服务方案及商务响应部分价格分价格分参与详细评审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20.0000客观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报价表标的清单一、磋商响应第一次报价表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比例 说明 关联格式 无6.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财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6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二、采购人在收到磋商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6.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标的清单详见附件:一、磋商响应第一次报价表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资格审查资料详见附件:四、服务方案及商务响应部分详见附件:五、承诺书第八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拟签订合同.docx版本号:250102001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采购项目编号:LZBE2024-2060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1月02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委托,拟对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项目编号:LZBE2024-2060二、项目名称: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三、磋商项目简介拟采购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1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四、邀请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磋商的供应商。公告征集:本次竞争性磋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2025年院区设施维保):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事业法人可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提供供应商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6、信用状况:信用状况: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开标后的网站查询记录为准;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第2页-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磋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九、磋商方式本项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磋商。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磋商。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磋商小组进行在线磋商、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十、供应商信用融资-第3页-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310国道与210国道交叉口西南角(渭阳大道5588号)邮编:710065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29-86088996代理机构: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A座邮编:710061联系人:吴岳、孙承国、刘强联系电话:029-88228899-652采购监督机构: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联系人:杜新星联系电话:029-89821846-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600,000.00元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如以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磋商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2)磋商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较甲级更低的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为乙级。5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六章。(其他情形)不适用。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有效报价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材料无效,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9磋商保证金缴交方式:否10标书费信息免费获取1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2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3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服务类的收费标准计取。2、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转账或现金形式缴纳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账号:3020127801602214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5成交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备案。17进口产品不允许18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9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和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享有。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审细则及标准由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二、“供应商”是指在按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五、“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磋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磋商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2.3响应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一、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六)磋商办法;(七)响应文件格式;(八)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第7页-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四、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或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2.4.6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七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逾时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4.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施维保 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设施维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