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八字塘护岸维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房屋管理所)2025)


一、项目编号:310114000241125150658-14184014
二、项目名称:菊园新区八字塘护岸维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菊园新区八字塘护岸维修工程
1065192.00元
上海喆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9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行证书信息

1
菊园新区八字塘护岸维修工程
菊园新区八字塘护岸维修工程
本项目主要为新建U型板桩护岸91米,道路拆除修复88平方米,新建仿木栏杆88米,斜坡绿化种植182平方米及拆除工程(含拆除老护岸、路缘石、铁板围栏、立柱等)和绿化搬迁等。
90 日历天
郭利芳
沪231202220240704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培兴,曹正伟,吴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施工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建安工程造价(万元)100 以下0.31%,100-500 0.31%。编制工程量清单收费标准:建安工程造价(万元)100 以下0.37%,100-500 0.3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52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上海喆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主要施工方案明确详尽,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及解决措施可行,提出的质量标准及保证措施符合规范规定要求,项目管理团队的配备能够满足工作需要,施工设备及劳务合适,有较多的类似项目业绩。 上海龙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晶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南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主要施工方案较为简略,提出的质量标准及保证措施基本符合规范规定要求,提出的项目管理团队的基本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各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综合以上分析,推荐上海喆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审总得分为90.00分。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永新路200号事业大楼3楼        
联系方式:021-39104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定区树屏路1543号        
联系方式:13795339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航飞 
电         话:13795339838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349.4K

采购文件附件:

菊园新区八字塘护岸维修工程.pdf754.8K

4、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单位名称)的菊园新区八字塘护岸维修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菊园新区八字塘护岸维修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喆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0人,营业收入为5800万元,资产总额为215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盖章):上海喆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1月14日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44—项目编号:310114000241125150658-14184014菊园新区八字塘护岸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人: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金沙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综合维修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本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故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3)有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4)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5)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企业需在上海市相关部门完成备案。(6)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菊园新区八字塘护岸维修工程2、招标编号:[310114000241125150658-1418401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24-036SZ)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主要为:本项目主要为新建U型板桩护岸91米,道路拆除修复88平方米,新建仿木栏杆88米,斜坡绿化种植182平方米及拆除工程(含拆除老护岸、路缘石、铁板围栏、立柱等)和绿化搬迁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4、服务地址:八字塘(上海嘉定汽车售后服务中心岸段)。5、服务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具体实施开始时间,以业主正式通知为准)6、采购预算金额:1391200.00元(财政资金:1391200.00元;自筹资金:0元)7、本项目最高限价:包1-1079093.00元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5-01-0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01-1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报名。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5-01-03至2025-01-10的规定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按照平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平台审核通过后可自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5-01-14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2、磋商时间:2025-01-1413:00:00。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www.zfcg.sh.gov.cn。2、磋商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树屏路1543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2)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持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会议;(3)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和无线上网卡;(4)其他如有,另行通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代理机构: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永新路200号事业大楼3楼,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树屏路1543号邮编:,邮编:201800联系人:扈艾琳,联系人:赵航飞电话:021-39104778,电话:1379533983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项目情况项目名称:菊园新区八字塘护岸维修工程招标编号:详见招标公告项目地址:嘉定区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为新建U型板桩护岸91米,道路拆除修复88平方米,新建仿木栏杆88米,斜坡绿化种植182平方米及拆除工程(含拆除老护岸、路缘石、铁板围栏、立柱等)和绿化搬迁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100%。二、招标人: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合格供应商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质要求:3、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本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故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3)有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4)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5)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企业需在上海市相关部门完成备案。(6)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四、招标有关注意事项1、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90日历天。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90日历天的,可以视为无效投标。2、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现场。3、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不收取。4、磋商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5、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和网址(1)投标方式:由供应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2)投标网址:http://www.zfcg.sh.gov.cn(3)磋商时间和磋商地点网址:1)磋商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磋商地点:http://www.zfcg.sh.gov.cn或上海市嘉定区树屏路1543号。3)开标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www.zfcg.sh.gov.cn)。7、磋商及评审(1)磋商时供应商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核验。未提供原件的视为自动弃权。(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以及业务人员须到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进行解答。(3)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之原件,以备查验。未提供原件的视为自动弃权。(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5)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6)磋商结果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公示。五、其它事项履约保证金:无六、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供应商须知正文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指具有所在的招标代理机构受授权,主持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代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本标段建设规模: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磋商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1.1.8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1.3竞争性磋商范围、计划工期1.3.1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若有)(1)联合体各方应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与职责分工;联合体各方应依据共同投标协议所规定的分工,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未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未满足其他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知识产权和保密1.6.1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6.2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项目现场踏勘。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磋商预备会及信息发布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澄清会的,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参加。1.10.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解答。1.10.3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成交结果公示、未成交通知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公开发布。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子目、措施项目的实质内容、决定其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子目特征与项目特征同义。3.1.6规费承包人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3.1.7增值税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即为当期销项税额。增值税税率为9%。3.1.8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3.1.9同义词语本章中使用的词语“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同义;就工程量清单而言,“子目”与“项目”同义。3.2工程量差异调整3.2.1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分类、子目列项、特征描述、工作内容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3.2.2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本条适用总价合同)3.2.3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适用总价合同)。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按照本节2.7.3项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工作内容、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3.3暂列金额和暂估价3.3.1“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但不含增值税。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增值税,不需要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3.3.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是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施工现场内的工地地面价,不包括其本身所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增值税以及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倒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以下简称“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增值税。除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本身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以外,投标人还应将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与此类费用有关的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并计取相应的增值税。3.3.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但不含增值税。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增值税。除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增值税以外,投标人还需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考虑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以及与总承包服务费有关的增值税。3.4其他补充说明4.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4.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投标总价及投标报价总说明4.2建设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4.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4.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4.5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4.5.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清单与费用明细表4.5.2其他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4.5.3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4.6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4.6.1暂列金额明细表4.6.2材料暂估单价表4.6.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4.6.4计日工表4.6.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4.7增值税项目清单与计价表4.8主要综合单价分析项目汇总表4.9主要材料(设备)数量与计价表4.10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六)提供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七)提供信用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致:(供应商全称)现参与你单位组织的(项目全称)政府采购项目,并承诺本公司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申请加入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它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我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及编号)招标活动,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它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如有)联合投标各方: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合同份额为元,乙方承担的合同份额为元。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技术文件:目录项目内容具备的条件说明响应内容说明(是/否)详细内容所对应电子投标文件名称备注1(详见评标办法)234567项目负责人情况表项目名称: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和专业从事本类项目工作年限联系方式职业资格技术职称聘任时间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应附相关证书复印件(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聘用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组成员姓名年龄在项目组中的岗位职称及职业资格相关工作经历联系方式应附相关证书复印件(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聘用证)。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序号年份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时间1234附:类似项目的委托管理合同复印件,复印合同首页和有合同双方盖章的尾页即可。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备注其他材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材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由供应商按实际情况提供或补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八字塘护岸维修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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