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调查统计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2025)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310000000241012135940-00175906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上海海洋经济调查统计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91310114703275983G
公告标题:
2025年上海海洋经济调查统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41012135940-00175906二、项目名称:2025年上海海洋经济调查统计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2025年上海海洋经济调查统计
2446600.00元
上海皕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祥科路111号2号楼919室
93.6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5年上海海洋经济调查统计
2025年上海海洋经济调查统计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丰年,金鸽,山祖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标准打88折,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3384.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本项目有上海皕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国家海洋局东海标准计量中心联合体(上海皕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牵头单位)、上海数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东海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三家投标单位均相应了招标文件要求。经审阅投标文件,上海皕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国家海洋局东海标准计量中心联合体编制的投标文件,整体服务方案技术路线清晰、针对性强,对相关海洋规程和业务规范的理解深刻,质量控制措施严格,服务方案为最优,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团队成员经验丰富,类似业绩最多。上海数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整体服务方案相对可行,团队人员能满足要求,类似业绩2项。上海东海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整体服务方案可行,项目团队配置合理,类似业绩2项。 综上:推荐上海皕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国家海洋局东海标准计量中心联合体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普陀区武宁路303号主楼12-13层
联系方式:62260632-80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20楼
联系方式:19921457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营老师
电 话:19921457697
附件信息:
包1联合协议527.0K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1.6M
采购文件附件:
2025年上海海洋经济调查统计.pdf1.7M
首次公告时间:
2025-01-14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皕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7、根据本磋商文件技术要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7.1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适用)上海皕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国家海洋局东海标准计量中心(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上海皕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国家海洋局东海标准计量中心(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2025年上海海洋经济调查统计(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上海皕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所占合同金额百分比如下:上海皕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牵头人名称)承担调查统计实施,所占合同金额占比75.5%;国家海洋局东海标准计量中心(成员一名称)承担质量控制,所占合同金额占比24.5%。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两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上海皕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一名称:国家海洋局东海标准计量中心(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4年12月27日第128页共440页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单位名称)的2025年上海海洋经济调查统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上海海洋经济调查统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皕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119.08万元,资产总额为54.7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不可更改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划分。●投标人:(公章)日期:2024年12月27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第101页共445页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第102页共445页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第103页共445页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第104页共445页2025年上海海洋经济调查统计采购编号:0025-00000456项目编号:310000000241012135940-00175906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2月目录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第三部分服务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部分评审办法第六部分附件格式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5年上海海洋经济调查统计2采购编号采购编号:0025-00000456项目编号:310000000241012135940-001759063预算金额人民币245万元,总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作为无效报价。4采购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法进行采购。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采购人单位名称: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地址:武宁路303号联系人:金老师电话:52397000-65627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20楼邮编:200023联系人:营工电话:19921457697传真:021-609327228采购内容开展海洋经济调查统计工作,工作内容涵盖2025年本市海洋经济统计、基于“五经普”的海洋经济活动单位名录更新以及海洋经济活动单位从业人员调查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9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10报价货币磋商响应文件须采用人民币报价。11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诚信记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6.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1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接受13公告发布媒体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14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www.zfcg.sh.gov.cn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500元),政府采购后台咨询电话:95763。15领取磋商补充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另行安排(如有)地点:www.zfcg.sh.gov.cn(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报价人)16磋商有效期90日历日17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8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18楼1806室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19磋商会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18楼1806室20磋商会携带资料1、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前来参加开标,另请自带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2、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适用,格式详见附件)。4、提供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2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按照“第六部分格式附件”提供的格式要求制作,供应商还应按照评分细则编制相应的服务方案等,对采购人的技术需求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以证明其投标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2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每份文件需清楚的表明“正本”“副本”。若正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3评审方法详见磋商评审方法24成交服务费支付本项目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标准打88折,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海洋经济调查统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相关供应商进行报价。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000000241012135940-00175906项目名称:2025年上海海洋经济调查统计采购编号:0025-0000045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450000元最高限价(元):包1-2450000元采购需求:开展海洋经济调查统计工作,工作内容涵盖2025年本市海洋经济统计、基于“五经普”的海洋经济活动单位名录更新以及海洋经济活动单位从业人员调查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福利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6、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12-19至2024-12-26,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方式:网上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上海政府采购网-政府云平台网上磋商方式,书面响应文件递交至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18楼1806室。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18楼1806室,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书面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磋商所需携带的材料:1、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前来参加开标,另请自带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2、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适用,格式详见附件)。3、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适用,格式详见附件)。4、提供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地址:武宁路303号电话:62260632-804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20楼联系方式:1992145769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营工电话:19921457697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7(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5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59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0附件12资格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1.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3.供应商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专业资质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7.根据本磋商文件技术要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提供其他有关资料。2、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将由采购人使用,并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投标他的资格和履约能力。3、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61附件12-1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62附件12-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致:(采购人)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特此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63附件13投标人控股情况(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致:(采购人)与我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如下:我方的控股股东如下:我方直接控股的企业如下:与我方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如下: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注:如未有相关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单位可以填写“无”,股东为自然人则填写自然人名称。附件14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适用)(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所占合同金额百分比如下:(牵头人名称)承担,所占合同金额占比%;(成员一名称)承担,所占合同金额占比%。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15无疑问回复函无疑问回复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均需盖章)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贵处发出的关于(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及其后续的所有补充文件,我公司已收悉。我司对本项目磋商文件及其后续的所有补充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已知晓并无任何疑问。特此回复。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经济调查统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