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 电动宣传车 维修公务用车、电动宣传车 公务用车车辆加油服务 公务用车加油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大新县司法局2025)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2024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2024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4.26000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4.260000万元,占100.00%。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留选项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合同链接

1
修局机关公务用车、恩城电动宣传车、拖闲置两辆面包车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1.140000
-

2
维修局机关公务用车、雷平、榄圩、桃城电动宣传车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2.060000
-

3
大新县司法局维修公务用车、电动宣传车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1.060000
-

4
公务用车车辆加油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0.00%)
0.000000
-

5
公务用车加油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0.00%)
0.000000
-

部门(单位)名称:大新县司法局
日期:2025年01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 电动宣传车 维修公务用车、电动宣传车 公务用车车辆加油服务 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