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中标结果公示(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区分局2025)
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区分局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襄采计备[2025]00068号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名称: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区分局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JFWZX4206002500340585
采购总预算金额:¥150,000.00
本次成交金额:¥135,000.00
采购单位: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区分局
联系人:成永莉
联系电话:3228762
采购人地址:樊城公安分局
成交供应商:襄阳名远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春园西路乔营第一工业园61栋1号
成交日期:2025年01月15日
执行方式:直接选定
成交标的:
采购品目: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需求:樊城公安分局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按合同折扣率据实结算
服务响应说明:按合同折扣率据实结算
服务响应附件: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区分局车辆维修保养合同-襄阳名远.pdf
合同编号:车辆维修保养合同甲方: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区分局地址:襄阳市樊城区中航大道110号乙方:襄阳名远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春园路与云兴路交汇乔营社区第一工业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车辆维修保养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车辆修理内容、项目、数量、费用本次以车辆维修展开谈判,维修材料及工时按厂家销售指导价据实结算,不得高于厂家统一指导价。维修内容为甲方所拥有的车辆进行定期日常保养、车辆维修等事项。订单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元整(¥135000)二.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2.1乙方应当亲自完成车辆修理项目的主要工作,擅自转委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拒付报酬并有权解除合同。2.2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因其技术能力或生产条件等情况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应当在情况出现的1日内通知甲方,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3乙方对甲方的车辆维修,必须按规定时间完成。2.4乙方须根据甲方送修车辆维修情况建立完整的修车档案,以便跟踪服务和备查。2.5乙方全年每天24小时在襄阳市区范围内免收外出服务费。2.6乙方接受委托维修时,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工时费和配件费)都必须由送修单位同意认可,应编制维修项目明细表,确保甲方对维修内容及其细节的知情权,随时接受1送修单位现场检查验收2.7乙方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用车需要,车辆小修1日内完成。2.8甲方汽车竣工出厂后,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5%以内,乙方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2.9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的,乙方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的,由乙方负责。2.10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甲方的车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将车开出厂试车或作它用。2.11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维修,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车辆维修清单、保养申请单及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费用结算凭据。乙方应每月30号之前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结清款项。乙方延迟出具发票时,支付时间顺延。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发生费用。2.1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或经办负责人:或经办负责人:202年1月1日年月日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