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提升建设工程中标结果公示(霞浦县第七中学2025)



一、项目编号:[350921]MHSGC[CS]2024002

二、项目名称:霞浦七中校园道路提升建设工程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鲁班艺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园山南路367号501单元
1,278,000.00元
99.58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霞浦七中校园道路提升建设工程项目):

工程类(鲁班艺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霞浦七中校园道路提升建设工程项目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陈雄英
闽2352011201132146
1,278,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陈灿坤

评审专家:
吴婉婷 、 黄雅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闽招协[2021]32号文的标准收取。收取方式:转账等方式。开户名: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开户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901001120000408456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霞浦七中校园道路提升建设工程项目:1.1946万元
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各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霞浦县第七中学
地址:霞浦县松港凤凰池1号
联系方式:1806593975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号楼1幢2-B1
联系方式:17850582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沈
电话:17850582662

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5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鲁班艺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鲁班艺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鲁班艺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霞浦县第七中学(单位名称)的霞浦七中校园道路提升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霞浦七中校园道路提升建设工程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鲁班艺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16人,营业收入为23797.809352万元,资产总额为30321.827343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鲁班艺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1月10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第3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提升建设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