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清淤工程中标结果公示(中山市三乡镇水务事务中心2025)
三乡镇茅湾涌中上游段清淤工程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692-2431ZS049379
二、项目名称:三乡镇茅湾涌中上游段清淤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三乡镇茅湾涌中上游段清淤工程):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弘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山市翠亨新区和信路18号西湾科技金融大厦B栋15层1504
2,607,459.0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三乡镇茅湾涌中上游段清淤工程):
工程类(广东弘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疏浚工程施工
三乡镇茅湾涌中上游段清淤工程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工期为90个日历天。
包广来
粤1232021202300041
2,607,459.07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奕柱(采购人代表)、李建珊、陈立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工程类标准计算后下浮20%收取,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计费依据。(2)代理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3)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账、电汇、汇票或支票的形式支付。(4)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代理服务费必须在成交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时交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5)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招标代理服务费递交账户(请在汇款单上写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开户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88号盛景尚峰3座2-5层;账号:760900017710108。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三乡镇茅湾涌中上游段清淤工程
1.700177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三乡镇茅湾涌中上游段清淤工程):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弘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8.00
30.00
8.91
86.91
1
1
广州市庆和源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7.33
30.00
10.00
77.33
2
2
河源市交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2.67
25.00
8.94
76.61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三乡镇水务事务中心
地址:中山市三乡镇振华路4号
联系方式:0760-86363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四路华凯商务大厦213号、215号、216号
联系方式:0760-883619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凯珊
电话:0760-88361935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5年01月15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弘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弘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三乡镇茅湾涌中上游段清淤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中山市三乡镇水务事务中心
行政区域
中山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15日 16:4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奕柱,李建珊,陈立新
总成交金额
¥260.7459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凯珊
项目联系电话
0760-88361935
采购单位
中山市三乡镇水务事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中山市三乡镇振华路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60-86363822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四路华凯商务大厦213号、215号、21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60-88361935
附件:
附件1
附件2
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0692-2431ZS049379项目名称:三乡镇茅湾涌中上游段清淤工程包号:1投标人名称:广东弘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价款形式:总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工程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单价数量总价1-11三乡镇茅湾涌中上游段清淤工程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工期为9个日历天。0包广来粤12032142103202002,612,419.491(项)2,612,419.49投标人公章:日期:2025年01月13日19、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山市三乡镇水务事务中心(单位名称)的三乡镇茅湾涌中上游段清淤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三乡镇茅湾涌中上游段清淤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东弘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7人,营业收入为5277.98万元,资产总额为4544.30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广东弘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1月14日日期:2025年01月14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山市三乡镇水务事务中心(单位名称)的三乡镇茅湾涌中上游段清淤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三乡镇茅湾涌中上游段清淤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东弘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7人,营业收入为5277.98万元,资产总额为4544.30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广东弘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1月14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2:供应商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清淤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中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