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飞机场支线大修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人民政府2025)



飞机场支线大修(设计)中选公告

一、项目编号:BJCXZB20241217(招标文件编号:BJCXZB20241217)
二、项目名称:飞机场支线大修(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沙湾东二路一号世纪加州一幢一单元四至六楼
中标(成交)金额:26.52408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飞机场支线大修(设计)
飞机场支线大修(设计),详见比选文件。
飞机场支线大修(设计),详见比选文件。
30日历天
飞机场支线大修(设计),详见比选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涛、王丽媛、关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1980号文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978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        
联系方式:秦老师 010-80181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后石王庙胡同11号201室            
联系方式:石琦151100272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琦
电 话:  1511002720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飞机场支线大修(设计)

品目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
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昌平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16日 11:3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涛、王丽媛、关冲

总成交金额
¥26.52408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石琦

项目联系电话
15110027203

采购单位
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秦老师 010-80181568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后石王庙胡同11号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石琦15110027203

附件:

附件1
比选文件---飞机场支线大修(设计).pdf

飞机场支线大修(设计)比选文件采购编号:BJCXZB20241217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人民政府北京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1月目录第一章比选公告第二章比选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比选申请文件基本格式第五章合同模板第六章比选评审办法第一章比选公告北京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人民政府,对飞机场支线大修(设计)进行比选,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服务单位提出报名申请:1、项目名称:飞机场支线大修(设计)2、项目编号:BJCXZB202412173、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比选文件各项规定的单位;(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或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不接受联合体;(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比选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7)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5、比选申请人于2025年01月06日起至2025年01月08日下午17点00分在北京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比选文件,(获取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购买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比选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6、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及地点: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后于2025年01月13日09:30前送到北京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并参加比选活动。逾期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7、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8、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后石王庙胡同11号楼201室,届时请参加比选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出席比选仪式并参与比选。9、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后石王庙胡同11号楼201室联系人:石琦联系电话:15110027203须知前附表序号编制内容1项目名称:飞机场支线大修(设计)项目编号:BJCXZB20241217采购人: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人民政府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百善村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后石王庙胡同11号楼201室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比选文件各项规定的单位;(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或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不接受联合体;(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比选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7)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3有效期:90日历天。4比选申请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U盘一份。5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日09:30(北京时间)比选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后石王庙胡同11号楼201室6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同比选会议地点第二章比选须知一、总则(一)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飞机场支线大修(设计)。(二)定义:(1)“采购人”是指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人民政府。(2)“代理机构”是指北京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比选申请人”系指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接受采购人的邀请,按本比选文件规定取得比选文件并参加本次比选申请的单位。(三)本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在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人民政府和北京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比选文件的组成、澄清及修改(一)比选文件的获得比选申请人应向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后不退。(二)比选文件的组成比选文件包括:第一章、比选公告第二章、比选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比选申请文件基本格式第五章、合同模板第六章、评审办法(三)比选文件的澄清(1)比选申请人如对本比选文件发现有差错、疑问或对内容有理解不清之处,应在提交截止日期2天前以书面形式提请代理机构解释,代理机构收到比选申请人书面解释要求,两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该书面答复内容同时分发给其它比选申请人,并视为本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2)若有需要,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在截止日期2天前召开比选预备会,解答比选文件中有关问题。(四)比选文件的补充和修改(1)在截止日期2天前,代理机构根据需要可对本比选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并视为本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2)代理机构将补充、修改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比选申请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本比选文件具有同等的效力。比选申请人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代理机构是否收到补充、修改文件。(3)为使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本比选文件的补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代理机构可以酌情推迟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日期,并将此变更的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三、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一)比选申请文件编制的基本要求(1)比选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认并履行本比选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2)比选申请文件应按本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3)若比选申请人只填写和提供本比选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比选申请人承担。(4)比选报价4.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4.2只允许有一个比选总价,凡是提供选择性报价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4.3比选报价是提供服务所必需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综合报价。4.4比选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二)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比选申请文件应分为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比选申请文件应装订成一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具体格式见比选文件格式,包含以下内容:一、比选书二、比选一览表三、法人授权委托书四、人员配置五、服务方案六、其他文件七、承诺函四、有效期有效期为自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算起90天,在此期间内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有效期内比选申请人不得改变比选报价、服务期及承诺承担的全部义务。五、比选申请文件的份数及签署(一)比选申请文件必须用国际标准A4规格白纸打印由法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法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二)比选申请文件应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U盘一份(内含签字盖章后的终版PDF文件及可编辑word版文件,U盘不予退还),每份比选申请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三)比选申请文件不得有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或法人授权的签字。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一)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比选申请人应将比选申请文件按比选文件要求加以密封。为方便比选活动,比选申请人应将“比选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比选一览表”字样,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单独递交。(2)密封袋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地址。封口处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并注明“比选时才能启封”字样。(3)如果比选申请文件没有按上述要求密封,代理机构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误投或先期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比选申请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给比选申请人。(二)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1)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到比选文件规定的地点。(2)代理机构对截止时间以后到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拒收。(三)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在截止日期以后,比选申请人不得对其比选申请文件作任何修改。(2)在评审结束以后,不论中选与否,比选申请人均不得收回比选申请文件,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由代理机构归档,以便接受有关部门的复查。七、比选步骤及评定(一)比选步骤详见第五章比选评审办法。比选中,比选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比选有关的任何信息。代理机构对比选过程和重要比选内容进行记录,比选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比选小组一致确定响应比选申请人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按比选文件设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确定中选人。(二)评审过程保密(1)评审开始之后,直到授予一方合同,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评审意向等,均不得向比选申请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在比选期间,比选申请人如有企图影响采购方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申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代理机构在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向中选人收取中选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向中选人收取中选服务费。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及地址1、项目名称:飞机场支线大修(设计)2、建设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二、工程概况飞机场支线大修道路设计起点西起百上路,终点至上东廓村西路口。道路全长约1.3km。现状道路为一幅路形式。路面宽约10m,一幅路形式,道路经过多年使用,路面出现沉降、龟裂、坑槽等多种病害,急需进行大修改造。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规划的发展要求,是道路正常维护、养护、管理的需要,也是改善交通环境,促进项目所在地区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同时解决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方便了居民出行,为和谐社会、全国文明城区建设贡献了力量。所以,本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三、设计依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版)》(CJJ37-2012)《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规范》(DB11/1116-2014)《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55011-2021)《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188-2012)《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规划设计标准》(DB11/1761-2020)《北京市沥青路面修复养护设计指南》现行其它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说明:上述规范、标准和规程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规定、标准和规程。如发生不一致或有缺漏时,设计单位应自行补充并以要求最为严格的规范、规程或标准为工作依据。四、设计范围和内容附件六其他文件一、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的加盖公章复印件1、营业执照2、业绩证明材料3、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比选文件各项规定的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或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声明的相关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4、其它附件七承诺函我公司承诺:我公司与其他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等情况,如有发现,我公司将放弃本次比选申请资格。比选申请人:(盖章)日期:第五章合同模板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设计人:签定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月日发包人: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设计任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如有)。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互相能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中标通知书(如有)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如有)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项目名称:项目规模:设计阶段:设计内容: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与该项目相关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1:500地形图、物探图、地勘报告、管线设计综合等)。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8份。第七条费用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暂定合同为(大写):元整(¥)。其中不含税金额为,税金为,税率6%。最终金额以结算审计结果为准。第八条支付方式8.1道路方案设计取得发改批复后15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合同额的70%,即人民币(大写):元整(¥)。8.2项目完工后发包人按最终审核确认的结算金额根据财政拨款情况支付剩余设计费,即人民币(大写):元整(¥)。第九条双方权利和义务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9.1.4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超过一年时间的,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9.1.5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9.1.6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9.2设计人责任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国家相关规定年。9.2.3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累计不超过合同额。9.2.4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9.2.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9.2.6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仲裁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7本合同双方盖章即生效,一式陆份,发包人叁份,设计人叁份。12.8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第六章比选评审办法一、总则(一)比选采用综合评估法。(二)评审委员会依据比选文件中的标准、办法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任何其他的外部证据均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三)按本办法评审,排名位于第一名的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由采购人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组织评审。二、评审标准及说明(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审委员会初审后,确认被拒绝,不再进行后续评审:1、不满足比选文件规定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2、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3、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比选申请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比选申请文件,或在一份比选申请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6、比选有效期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7、超出比选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的;8、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条款。(五)评审分值分配如下:1、商务部分:20分。2、技术部分:70分。3、价格部分:10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每个比选申请人的得分为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及价格部分得分的总和。评分标准:满分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商务部分20业绩20近三年(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推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设计服务工作业绩(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每有1项业绩,得10分,最多得20分技术部分70人员配置1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做出的人员配备方案进行综合打分:人员配备合理,专业性强,职责分工明确,得7分(不含)-10分(含);人员配备较合理、专业性较强,职责分工较明确,得4分(不含)-7分(含);人员配备一般、专业性一般,职责分工一般,得1分(不含)-4分(含);人员配备合理差、专业性差,职责分工不明确得0-1分(含);技术部分70对项目的需求理解20需求理解透彻,整体情况掌握清晰全面,得15分(不含)-20分(含);需求理解较透彻,整体情况掌握较清晰全面,得10分(不含)-15分(含);需求理解一般,整体情况掌握一般,得5分(不含)-10分(含);需求理解较差,整体情况掌握较差,得0-5分(含)。技术部分70服务方案20根据项目的整体思想和目标,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各项要求,是否能确保设计工作质量,设计服务方案,根据与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契合程度进行打分:方案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15分(不含)-20分(含);方案科学、可行、针对性较强,得10分(不含)-15分(含);方案科学、可行、针对性一般,得5分(不含)-10分(含);方案科学、可行、针对性较弱,得0-5分(含)技术部分70进度控制方案20方案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15分(不含)-20分(含);方案科学、可行、针对性较强,得10分(不含)-15分(含);方案科学、可行、针对性一般,得5分(不含)-10分(含);方案科学、可行、针对性较弱,得0-5分(含)价格部分10报价10最低的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有效报价)×10合计100最高得分100分最高得分100分最高得分100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飞机场支线大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