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空调维保服务 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化学工业区医疗急救站2025)



2025年上海化学工业区医疗急救站空调维保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ZX-ZB2024-0380)
二、项目名称:2025年上海化学工业区医疗急救站空调维保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泰旺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龙皓路585弄8号1224室
中标(成交)金额:17.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泰旺实业有限公司
2025年上海化学工业区医疗急救站空调维保服务
按照文件要求。
按照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后一年。
按照响应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伟 陶春明 庄建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协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专家小组打分及评审:上海泰旺实业有限公司得分(86.52分)最高,推荐为第一成交人;本公告有效期一个工作日。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有效期截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至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518弄绿地未来中心A1座821室 联系人:张梦,联系电话:021-67112881)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化学工业区医疗急救站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和工路120号        
联系方式:张雯洁 021-67121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至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518弄绿地未来中心A1座821室            
联系方式:张梦 021-67112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梦
电 话:  021-6711288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上海化学工业区医疗急救站空调维保服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上海化学工业区医疗急救站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17日 16:2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伟 陶春明 庄建健

总成交金额
¥17.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梦

项目联系电话
021-67112881

采购单位
上海化学工业区医疗急救站

采购单位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和工路1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雯洁 021-67121616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至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518弄绿地未来中心A1座82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梦 021-67112881

附件:

附件1
磋商文件——2025年上海化学工业区医疗急救站空调维保服务.pdf

附件2
5a0db0dee7fb4f85ad02b94d0775955.jpg

项目编号:ZX-ZB2024-03802025年上海化学工业区医疗急救站空调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上海化学工业区医疗急救站代理机构:上海至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至贤盗询ZHIXIANCONSULTING目录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评标办法第六部分格式附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5年上海化学工业区医疗急救站空调维保服务2项目编号ZX-ZB2024-03803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18万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注:超出预算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第一年预算为18万/年,后两年预算为20万/年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采购人采购人:上海化学工业区医疗急救站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和工路120号联系人:张雯洁电话:021-671216166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至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518弄绿地未来中心A1座821室联系人:张梦电话:021-671128817采购内容2025年上海化学工业区医疗急救站空调维保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8报价货币响应文件须采用人民币报价。9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及售价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518弄绿地未来中心A1座821室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11提问方式供应商对磋商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或书面形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的,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将书面提问(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以便回复。邮箱:1652564991@qq.com收件人:张梦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2答疑会时间另行安排(如有)13领取补充磋商文件如有,另行通知。14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会时间、地点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下午13:30磋商时间:2025年01月10日下午13:45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518弄绿地未来中心A1座821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持以下资料出席磋商会:1)提供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1份(U盘)并密封;2)如是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3)如是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16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附件”提供的格式要求,制作响应文件进行磋商,还应根据评分细则编制相应的技术方案等。17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U盘)1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磋商保证金1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20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1如发生此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2)供应商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3)未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4)未按供应商须知第25款规定进行密封的;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开标时未持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22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福利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23成交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7000元,由成交单位拿到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X-ZB2024-0380项目名称:2025年上海化学工业区医疗急救站空调维保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8万元。(第一年预算为18万/年,后两年预算为20万/年。)采购需求:1.2025年上海化学工业区医疗急救站空调维保服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本项目一次招标三年有效,由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位近一年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福利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518弄绿地未来中心A1座821室方式:委派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至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518弄绿地未来中心A1座821室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售价:¥500.0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518弄绿地未来中心A1座821室五、开启时间:2025年01月10日13点45分(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518弄绿地未来中心A1座821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招标人:上海化学工业区医疗急救站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和工路120号联系人:张雯洁电话:021-67121616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至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518弄绿地未来中心A1座821室联系人:张梦电话:021-67112881邮箱:1652564991@qq.com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1.概述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采购。1.2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磋商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3参与采购响应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采购响应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项目”系指采购人在磋商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服务。2.2“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一切设备、产品、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有关技术资料和原材料等,以及其所提供货物相关的运输、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3“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承担的各类专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开发、产品交付、安装调试、质量检测、技术指导、售后服务、专业劳务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2.4“采购人”“招标人”系指上海化学工业区医疗急救站。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上海至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6“供应商”“响应人”系指根据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7“成交人”系指成交的供应商。2.8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响应文件必须全部满足或产生正偏离,若任何一条产生负偏离,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3.合格的供应商3.1符合《竞争性磋商邀请书》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3.2供应商磋商响应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3.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3.3.1是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3.3.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3参与或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设计、技术规格编制和提供其他磋商文件咨询服务的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且供应商不得为采购人附属机构的企业。3.3.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3.3.5有隶属关系的两个公司或有控股关系的两个公司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3.4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3.5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3.3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5.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3.5.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3.5.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响应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保密事项和禁止事项5.1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采购项目内容等所有资料,供应商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需保密的备份文件和资料。5.2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5.3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除供应商被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质疑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供应商不得就与其响应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5.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保密事项和禁止事项。6.供应商知悉6.1供应商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本采购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本磋商文件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7.询问与质疑7.1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或书面形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的,应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以便回复。对供应商的询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中,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7.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7.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附件6-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是监狱企业请提供)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近三年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委托时间项目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备注1234……注: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需体现项目名称、双方签章、日期等关键页。附件8服务本项目的人员安排表(格式可自拟)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联系方式本项目中承担的角色123...附件9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情况表1.一般情况1.一般情况1.一般情况1.一般情况1.一般情况1.一般情况姓名年龄技术职务职务本合同中拟任职务为申请人服务时间学历相关职业资格相关职业资格取得职业资格时间取得职业资格时间2.经历2.经历2.经历2.经历2.经历2.经历年份负责过的主要项目(类型金额)负责过的主要项目(类型金额)该项目中任职该项目中任职备注附件10服务承诺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供应商控股情况致(采购人):1.与我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如下:2.我方的控股股东如下:3.我方直接控股的企业如下:4.与我方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如下:●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资格条件响应表项目内容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响应文件所在页码是否满足法定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②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信用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联合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①在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应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附件13实质性要求响应表项目内容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响应文件所在页码是否满足响应文件的签署本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处(磋商文件中字体以加大、加粗、标“●”表示),投标人应在密封响应文件前满足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天。投标报价①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②不得进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③投标报价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标明的采购预算金额;④不得低于成本报价。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其他商务及技术实质性要求的。6-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化学工业区医疗急救站_的2025年上海化学工业区医疗急救站空调维保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025年上海化学工业区医疗急救站空调维保服务,属于零售业:承接企业为上海泰旺实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4149.3118万元,资产总额为4254.4265_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泰旺实业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月10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调维保服务 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