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化接种系统 数字化计免管理软件中标结果公示(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
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接种系统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QTCG-2025-002
二、项目名称: 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接种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报价:366650(元)
95.6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接种系统采购项目
全流 程综 合管 理控 制软 件
金 卫 信
1
23000
金卫信数字化计免管理软件V4.2.6
2
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接种系统采购项目
介质 读 取、 触摸 取号 软件
金 卫 信
1
23000
金卫信数字化计免管理软件V4.2.6
3
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接种系统采购项目
排队 管理 控制 软件
金 卫 信
1
23000
金卫信数字化计免管理软件V4.2.6
4
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接种系统采购项目
排队 显示 软件
金 卫 信
1
24000
金卫信数字化计免管理软件V4.2.6
5
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接种系统采购项目
接种 排队 服务 软件
金 卫 信
1
24000
金卫信数字化计免管理软件V4.2.6
6
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接种系统采购项目
语音 播报 控制 软件
金 卫 信
1
24000
金卫信数字化计免管理软件V4.2.6
7
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接种系统采购项目
护士 工作 站软 件
金 卫 信
1
25000
金卫信数字化计免管理软件V4.2.6
8
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接种系统采购项目
留观服务软件
金 卫 信
1
24000
金卫信数字化计免管理软件V4.2.6
9
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接种系统采购项目
多媒体视频播放软件
金 卫 信
1
24000
金卫信数字化计免管理软件V4.2.6
10
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接种系统采购项目
数字化门诊管理系统接口软件系统
金 卫 信
1
25000
金卫信数字化计免管理软件V4.2.6
11
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接种系统采购项目
取号机
金 卫 信
1
15000
JZQ-320
12
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接种系统采购项目
留观机
金 卫 信
1
15000
JLG-320
13
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接种系统采购项目
签核一体机电脑
金 卫 信
2
9800
JQH-116
14
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接种系统采购项目
登记台接种台电脑
联想
4
3750
M450C
15
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接种系统采购项目
登记台接种台针式打印机
中航
2
4500
AP500
16
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接种系统采购项目
登记台接种台激光打印机
惠普
2
15950
LaserJet Enterpri se M612dn
17
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接种系统采购项目
窗口 显示 屏: 登记 /接 种工 作台 显示 器
金 卫 信
4
2800
JDS-320
18
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接种系统采购项目
候诊 信息 大屏 电 视: 取号 /登 记/ 接种 综合 大屏 + 留 观大 屏)
金 卫 信
2
4500
JDS-55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璐,李永刚,王婷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新疆昌吉州奇台县东关街250号
联系方式:13119941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奇台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奇台县天山东部物流园综合楼三楼
联系方式:18963838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钰
电 话:18963838813
附件信息:
qtcg-2025-002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接种系统采购项目.doc764.1K
1奇台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QilntSeicanPutlieesturcesTradigCeer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文件编号:QTCG-2025-002项目名称: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接种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经办人(签字):采购机构:奇台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O二五年一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04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11第三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4第四部分采购需求...........................49第五部分拟签订合同及验收报告...............66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84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奇台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接种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接种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17日下午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QTCG-2025-0022.项目名称: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接种系统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37.5万元最高限价:37.5万元5.采购需求:标项标项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标项1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接种系统采购项目37.51套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5.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2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中的“采购项目需求”。5.3供应商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制造业。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节能环保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3、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400-881-7190。售价:0元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下午16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六、开启时间:2025年01月17日下午16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审,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自行进行申领。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将政采云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6.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密。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审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政采云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8.为了保证开评审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9、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项目管理处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项目标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标项,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10、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特别提示: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1.1.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2.1、采购人信息名称: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奇台县东关街250号联系方式:许文杰131199413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奇台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奇台县双创大厦2楼210室联系方式:1896383881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文杰联系电话:131199413064、同级财政监管部门:名称:奇台县财政局地址:奇台县魁星东街1369号联系电话:0994-7225817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序号条目内容1项目属性☑货物 □服务 □工程2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 ☑否3现场考察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前往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不收取。6投标前答疑会不召开7标的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项1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接种系统采购项目制造业8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 9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 报价(含首次报价和最后报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最后报价需同时提交投标产品分项报价表,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在规定的时间(30分钟)内报价不成功的,责任自负!10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有效期90日历天11询问送达形式:纸质文件。12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强制采购:1、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带“★”强制节能产品的,必须按投标格式文件要求填写。2、请自行登陆(http://www.ccgp.gov.cn/jnhb/jnhbqd/)查询《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后,详细填写相关表。 政府优先采购: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相关截图等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或证明材料不清晰无法辨认将视投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14注意事项1、供应商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供应商应对字体置黑的条款、标注颜色部分条款、注有“投标无效”字样的条款以及加注“★”条款引起重视,如不满足此类条款规定,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履约验收特别提示:中标方必须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质量和服务要求,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如节能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等),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相关处理办法处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2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4.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4.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1中小企业定义: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5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4正版软件4.4.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响应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4.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4.5.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4.6采购需求标准4.6.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6.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响应费用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7.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8.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0.1.1供应商应在评审专家开启新一轮报价后30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10.1.2供应商最后报价,需同时投标产品分项报价表,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价不成功的,责任自负!10.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1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0.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0.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0.5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审查,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0.6供应商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修正报价。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11.2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1.3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11.4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1.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6.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1.6.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1.6.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11.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1.7.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1.7.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1.7.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1.7.5《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2.响应有效期12.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提件、照片等形式电子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3.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本项目使用新疆政府采购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4.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政采云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1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政采云平台。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本项目解密使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无效响应。17.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17.4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审。17.5本项目不公开所有供应商报价,仅公布供应商自身报价及排名。18.磋商小组18.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与磋商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4.询问与质疑24.1询问24.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质疑24.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3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34567891011121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资格审查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见格式文件)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是法人单位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见格式文件)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现场查询)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7)法人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见格式文件)说明: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内所有条款,否则被认定为无效响应。资格证明文件应按照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要求上传到指定位置,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上传到指定位置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二、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1报价未超预算,未采用选择性报价2投标分项报价表货物品牌、型号或规格、制造商等内容完整;3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允许出现偏离4响应文件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5投标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可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属于“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5.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其响应无效。3.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4.4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其他:/。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5.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审标准标项1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卫融合慢病一体化诊疗系统项目(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分值详细评审价格评审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有效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报价30详细评审商务标评审投标人近3年类似业绩提供所投软件产品提供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案例,每个案例得 1 分,最高得 2 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以上案例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全将不计分)。2详细评审商务标评审履约能力项目总体建设期为3个月,提供7×24小时2小时内响应的现场或远程服务。得2分2详细评审商务标评审服务部分为该项目配备具有中级及以上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资质、专业级信息安全保障认证资质的项目人员 1 名。每提供1个资质得 1 分,本项最高分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以提供上述资格证书和3个月(含)以上在公司社保缴纳证明为准,不提供不得分。2详细评审商务标评审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根据所投产品的配置与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打分,投标产品技术参数须对所有技术参数条款逐条列出是否响应。(1)对★核心参数,必须实质性响应,参数存在任何负偏离,视为无效处理。(2)标注▲的为重要参数,响应文件应根据需求文件的要求提供说明和佐证材料,重要参数每项负偏离扣1.5分。(3)未标注▲的为普通参数,每有一项普通参数负偏离扣0.5分。技术参数总分42分,扣完为止。42详细评审商务标评审项目实施方案1.项目实施方案完备(8 分) 组织结构设计:方案明确列出项目组织架构,各级别角色与职责界定清晰,权责分配合理,确保项目高效运作; 人员分工明细:详细列出实施团队成员名单及其具体职责,分工明确、专业对口,体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完善的项目措施与保障措施:提供详细、可行的项目实施步骤、方法、工具等具体措施,以及应对各类潜在问题或风险的保障措施,形成完整的项目实施框架; 风险分析与控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进行全面、深入的识别与评估,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策略与控制措施,确保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若投标人方案完全满足上述四项指标,得 8分。2.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完备(5分) 组织结构设计:方案提出项目组织架构,角色与职责划分基本明确,但存在一定程度的权责模糊或不合理之处; 人员分工明细:列出实施团队成员及大致职责,但分工不细致,或存在职责交叉、遗漏等情况; 项目措施与保障措施:提供项目实施的基本步骤与方法,有一定风险防范识,但措施不具体或全面,保障措施的系统性与有效性有待提升; 风险分析与控制:对部分主要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提出一定的风险应对策略,但分析深度不足,控制措施针对性与可行性一般。 若投标人规划方案满足上述四项指标,得 5分。 3.项目实施方案欠缺(3 分) 组织结构设计:仅粗略提及项目组织架构,角色与职责划分模糊不清,权责分配混乱; 人员分工明细:未能清晰列出实施团队成员及职责,分工混乱或严重缺失; 项目措施与保障措施:仅提供项目实施的概要思路, 缺乏具体操作指引,风险防范意识薄弱,保障措施匮乏; 风险分析与控制:对项目风险认识不足,分析肤浅, 缺乏针对性的风险应对策略与控制措施。 若投标人规划方案满足上述四项指标,得 3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不得分。8详细评审技术标评审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应从以下四个维度进行评分: 1.提供了全面、针对性强、资源丰富且有明确效果评估与后续支持的培训计划,得 6 分。 培训体系完整性:提供详尽的培训课程体系,覆盖理论到实践,明确课程大纲、教材、时长及目标;培训对象针对性:针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维护人员分别设计课程,内容贴近各岗位需求;培训资源与方法:提供多种培训方式(如线上课程、实操、辅导等),资源 多样且质量高;培训效果评估与后续支持:有培训前后的评估、反馈收集及后续跟踪支持措施。 2.方案较为完整,但在某个或某几个维度上有所不足,如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够强或评估机制不够完善,得 4分。 培训体系完整性:提及培训内容但不够详尽,关键信息(如课程大纲、目标)缺失;培训对象针对性:区分了培训对象,但课程内容较为通用,针对性不强;培训资源与方法:有提供培训资源,但类型单一或质量一般;培训效果评估与后续支持:提及评估但不全面,或未明确后续支持计划。 3.提供了基本的培训方案,但内容简略、针对性或资源多样性不足,得 2 分。 4.未提供任何实质性的培训方案内容或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不得分。6详细评审技术标评审应急响应机制对于故障点位的应急响应机制(提供对于故障点位的紧急预案,预案主要从在出现应急处理、指挥调度等工作过程中如何迅速解决点位故障)进行评分:1.提供了全面、针对性强、资源科学合理调配得 6 分。 应急响应机制的完整性:提供详尽的响应机制,覆盖 理论到实践,明确各模块或点位的排查,;排查资源与方法:提供多种排查方式(如远程排查、线下排查等),资源多样且质量高;排查效果评估及后续跟踪支持措施。 2.应急响应机制较为完整,但在某个或某几个维度上有所不足,如排查内容针对性不够强或排查机制不够完善,得 4分。 排查完整性:提及排查内容但不够详尽,关键 信息(如排查范围、内容)缺失;排查内容不够有针对性:区分了排查内容,但排查内容较为通用,针对性不强;排查资源与方法:有提供排查资源,但类型单一或质量一般;排查效果评估与后续支持:提及评估但不全面,或未明确后续支持措施。 提供了较为粗狂的应急计划,但内容简略、针对性或资源多样性不足,得 2 分。 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不得分。6详细评审技术标评审政府采购政策加分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选用国家公布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除外)、环境标志产品给予加分,每个证书0.5分,最多得2分。同时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截图,未提供证书和截图不得分。2详细评审技术标评审小计100分详细评审技术标评审第四部分采购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智慧化接种平台:全流程综合管理控制软件1套,介质读取、触摸取号软件1套,排队管理控制软件1套,排队显示软件1套,接种排队服务软件1套,语音播报控制软件1套,护士工作站软件1套,留观服务软件1套,多媒体视频播放软件1套,数字化门诊管理系统接口软件系统1套,取号机1台,留观机1台,签核一体机电脑2套,登记台接种台电脑及打印机4套,窗口显示屏:登记/接种工作台显示器4台,候诊信息大屏电视:取号/登记/接种综合大屏+留观大屏)2台,企业级交换机1台,企业级路由器1台,扫码枪2把,共计19套信息化应用软件服务设备。二、采购项目预(概)算资金来源☑财政□自筹资金项目资金批复文件□无☑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一)预算:37.5万元最高限价:37.5万元(二)采购内容:标项号标的序号标的名称单位数量预算单价(元)合计(元)11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接种系统采购项目套1375000.00375000.002、技术商务要求(1)商务要求序号名称内容1付款方式(付款的时间及比例)合同签订后7支付合同总额的30%,项目验收合格并提供项目验收单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正常且无异常使用二十四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5%,剩余5%在三十六个月内支付。2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3交货(实施)地点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人指定地点)4履约验收(含验收内容、标准、程序等)☑采购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相关专家或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货物类项目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其他要求:☑无 □有5售后服务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3年,承担保修期内设备任何故障产生的费用。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提供整机原厂保修服务≥3年,承担保修期内设备任何故障产生的费用。2.免费提供操作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提供完善的设备培训方案,现场做专业技术培训,以保证使用老师完全掌握基本操作与维护。3.保修期内每季度定期由专业工程师对设备进行巡检。4.软件提供与医院现有信息系统对接的标准数据接口,满足医院的信息化建设需要,所有接口费由中标单位承担。5.提供操作手册。6. 出现故障30分钟内响应,如需现场解决的问题4小时内到达。6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1.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中国境内合法成立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其他特定资格:☑无 □有: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因满足的条件要求:1、 2、 8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是 ☑否9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制造业 10投标报价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11标投保证金收取比例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是□ 否☑收取比例:预算总价 / %。12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 否☑收取比例:合同总价 / %。(2)技术要求序号标的物名称招标技术参数要求标项11全流程综合管理控制软件数字化门诊系统控制中枢,控制整个系统的取号、叫号、候诊、登记、排队、接种、留观、显示等环节的无缝连接,并对整个系统产生的数据进行交换,保证整个流程的规范性和质量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加密、准确读取、完整显示和连续交换。提供专用配套排队取号机。2介质读取、触摸取号软件读取介质,双向加密解密系统中儿童信息,并对读取信息进行数据传输至显示设备;触摸进行取号打印排队系列条形码介入排队系统,用于当天全流程;根据客户要求的设置常规打印排队号票,如门诊信息、类别、等待人数、排队序列号条形码等。3排队管理控制软件排队信息的综合控制,对整个系统的登记台、接种台、排队方案等进行配置;33集成于系统的虚拟呼叫系统,支持无线有线软硬件的通讯;可统计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如叫号登记接种等,可生成报表导出打印机。4排队显示软件读取系统中加密儿童信息解密显示在待登记、待接种大屏幕;对正在工作的登记台、接种台、收费台小屏幕显示当前正在操作及等待儿童信息;留观大屏幕留观儿童显示。5接种排队服务软件适应不同门诊的需求,对不同诊室开展不同疫苗、不同台排队;对候诊人数智能排队、自动优先推送至等待最少的接种台、并根据实际情况自动计算最优排队算法;可暂停接种、插队、延后等。6语音播报控制软件对登记台、接种台、分线路分队列同线路排队播放动态语音;逐字行播报、与显示、接种、叫号协同工作;提供语速、大小声音调节,提供相关语音设备;支持无源音箱、功放设备链接。▲7护士工作站软件用户绑定登录管理控制;对接种儿童信息进行读取操作及回传确认;▲7▲7可呼叫儿童信息、插队、延后各种功能;全面记录儿童接种时间、疫苗、厂家、批号、部位、留观时间、未接种原因;▲7▲7显示各类疫苗功效注意事项标准化知识以解答家长;▲7▲7显示儿童基本信息及既往免疫史;可统计候种、接种人数。8留观服务软件对儿童介质读取、号票读取显示儿童实际留观时间;读取显示当前儿童的接种疫苗、注意事项、疫苗功效、留观信息;88与多媒体软件协同工作,等候时播放宣教片,提供专用留观触摸一体机。9多媒体视频播放软件与留观服务软件协同工作,显示播放客户自定义的相关宣教片,可自定义管理相关视频文件,多格式播放。▲10数字化门诊管理系统接口软件系统与现有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系统无缝连接,全流程质量管理控制,对全流程的数字化门诊数据进行交换、加密、解密、传输;记录积累并分析电子化服务档案,对预防接种门诊各类信息进行分析评价,为预防接种门诊资源最有配置方案提供参考。▲10▲10对数字化接种门诊的硬件设备日常维护、软件系统操作应用进行现场培训;对数字化门诊初期运行提供1-2天现场支持、运行保障。数字化门诊软件和专用硬件问题维护、软件和设备调试、用户操作培训,协调协助用户数字化门诊正常运行。11取号机32寸操作触摸一体机,CPU:≥intel5代,分辨率≥1920(H)×1080(V),屏幕比例:≥16:9;操作系统:windows7 正式版,内存:≥4GB+128GB;网口1个,USB接口≥2个;配备4个医用级福马轮,带调平和锁止功能,移动方便,停放稳固;产品可选配身份证阅读器模块,支持读取居民身份证信息取号;产品配置扫描模块,支持对一维码、二维码的扫码取号;产品配置热敏打印机模块,支持打印取号凭证;产品联网模式:RJ45;安全机械门锁:设备配备安全机械门锁,一把钥匙一把锁的模式,至少要带有2把钥匙。12留观机32寸操作触摸一体机,CPU:≥intel5代,分辨率≥1920(H) ×1080(V),屏幕比例:≥16:9;操作系统:windows7 正式版,内存:≥4GB+128GB;网口1个,USB接口≥2个;配备 4个医用级福马轮,带调平和锁止功能,移动方便,停放稳固;产品配置扫描模块,支持对一维码、二维码的扫码取号;产品配置热 敏 打 印 机 模 块 ,支持打印取号凭证 ;产品联网模式:RJ45;安全机械门锁:设备配备安全机械门锁,一把钥匙一把锁的模式,至少要带有2把钥匙。13签核一体机电脑功能:电子信息化知情告知书进行签核确认,每个登记台配备一 台 。 显 示 屏 : 不 低 于 11.6 寸 CPU :网口1个,USB接口2个; 高 性 能 四 核 瑞 芯 微CPU-RK3399,安卓系统,主频 1.8G 及以上,且性能不低于ARM9 内存:DDR32G 及以上存储:Flash8G 及以上,预留一个有封口的TF 卡座,可支持二维码扫描,含指纹采集,支持电子签字。 1313 ★与新疆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无缝对接,可提供健康问询、疫苗登记等电子核签功能,签核信息加密(签字照片信息,指纹信息加密传输),实时上传新疆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后台。14登记台接种台电脑及打印机电脑4台:1.配置:正版操作系统2.CP∪:≥i5 处理器 3.内存: ≥四代8G 4.硬盘:≥1T机械 5.电源:额定230W6.显示屏:≥24寸7.键盘鼠标:套装1414针式打印机2台:1.打印方式:点阵击打式2.打印针数:24针3.打印方向:双向打印4.打印速度:100字/秒-200字/秒5.打印分辨率:180×180dpi-360×360dpi6.进纸方式:平推式进纸7.平均无故障时间:≥10,000小时8.工作噪音:≤60dB。1414激光打印机2台:1、打印分辨率:≥1200×1200dpi2、打印速度:≥71ppm3、处理器:≥1200MHz4、内存:≥512MB5、连接方式:USB、WI-FI、以太网等,工作噪音≤55dB15窗口显示屏:登记/接种工作台显示器1. 机顶盒集成在显示器中 。2. 开机无广告。3. 一键开机自启动数字化软件。4. 可远程升级 。5. 产品配备≥15W高品质音响喇叭,音量≥105DB,无需外置音响;建议使用≥32寸显示器。16候诊信息大屏电视:取号/登记/接种综合大屏 + 留观大屏)1. 机顶盒集成在显示器中 。2. 开机无广告.3. 一键开机自启动数字化软件。4. 可远程升级 。5. 产品配备≥15W高品质音响喇叭,音量≥105DB,无需外置音响;建议使用≥55寸显示器。17企业级交换机接口数目24 个接口;交换机类型:千兆网络;传输速度:≥1000Mbps。18企业级路由器企业级,有线传输率千兆端口;无线传输速率≥ 1000Mbps及以上;无线网络支持频率 2.4G&5G;专业路由 ;无线传输速度≥ 1000Mbps及以上。19扫码枪支持二维码、条形码识别。第五章拟签订合同文本及验收报告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13.313.4.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13.5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13.6.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13.7.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3.8.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3.9.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1款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二、验收报告(格式)奇台县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验收报告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采购单位电话(手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标单位联系人中标单位电话(手机)合同金额(元)大写: 小写:验收日期年 月 日货物品牌、型号或规格货物清单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或规格尺寸到货数量货物清单1货物清单..货物清单合计提供的货物品牌、型号或规格、数量是否与合同相符,技术参数配置与采购文件相符: (填写意见)安装调试:(填写意见)运行情况:(填写意见)是否提供验收附件资料:(货物接收清单或相关检测报告或质量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均可作为附件一并存档)采购单位验收意见验收结论: 验收合格□ 验收不合格□ 在相应的□打√。其他:单位负责人(签字): 采购单位(盖公章) 验收小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备注:1、采购单位依据合同和验收报告支付货款。2、此表一式三份,采购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各一份。3、其它验收文件作为此验收单附件一并提供。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项目编号:13.9.1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电话:日期:年月日响应文件主要目录1、资格审查文件1、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页码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页码3、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页码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页码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页码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页码二、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页码2、投标产品分项报价表....................................................................页码三、商务文件1、投标函............................................................................................页码2、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页码3、售后服务方案................................................................................页码4、类似业绩........................................................................................页码四、技术文件1、培训方案........................................................................................页码2、应急响应机制................................................................................页码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页码4、实施方案.......................................................................................页码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格式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固定电话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主营)营业执照特定的资格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税务登记机关备注备注:在本表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特定资格(邀请公告若有要求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致:奇台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相关的响应、谈判、合同执行,以我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被授权人(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附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反面)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反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职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职务: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日期:说明:1、如果是法人代表投标不需要填写此表;格式三企业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格式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格式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年____月____日格式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年____月____日格式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可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根据项目内容(项目内容所有产品)依次写出标的物名称、制造商、从业人员、...)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单位的XXXX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得提供此声明,提供此声明的,声明无效。监狱企业证明(可选)注: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格式八二、报价文件13.9.213.9.3.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报价小写:大写:交货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日报价说明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预算金额,报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人工、设备材料、机械费、税费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小写:大写:交货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日报价说明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预算金额,报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人工、设备材料、机械费、税费等所有费用。注:1.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本表格式内容不得改动。2.总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价,否则视作无效响应文件。3、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4、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格式九投标产品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品牌型号或规格制造商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质保期(年)1.. 大写: 小写: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注:1、投标货物品牌、型号或规格、制造商等需详细填写。2、单价和总价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3、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三、商务文件格式十投标函格式致:奇台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贵方为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邀请________(招标编号),签字代表___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地址)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并按要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愿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总报价为:大写,¥:元。(2)如果我们的投标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3)我们同意本磋商文件中有关投标有效期的规定。如果中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4)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磋商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采购人提出。逾期不提,我公司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5)我公司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6)如果我们的投标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并严格履行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7)我公司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8)我公司独立参加投标,未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9)我公司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10)我公司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11)除不可抗力外,我公司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支付本磋商文件公布的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①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实质上修改或撤回投标;②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③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④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其他补充说明)。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格式十一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付款方式(付款的时间及比例)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项目验收合格并提供项目验收单后12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正常且无异常使用24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5%,剩余5%在36个月内支付。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实施)地点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3年,承担保修期内设备任何故障产生的费用。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提供整机原厂保修服务≥3年,承担保修期内设备任何故障产生的费用。2.免费提供操作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提供完善的设备培训方案,现场做专业技术培训,以保证使用老师完全掌握基本操作与维护。3.保修期内每季度定期由专业工程师对设备进行巡检。4.软件提供与医院现有信息系统对接的标准数据接口,满足医院的信息化建设需要,所有接口费由中标单位承担。5.提供操作手册。6. 出现故障30分钟内响应,如需现场解决的问题4小时内到达。投标报价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有效期90日历天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13.9.4格式十二项目实施方案主要根据磋商文件评审标准的要求(格式自定)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格式十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时间(年/月)使用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证明材料对应页码1234说明:此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及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名称:___(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格式十四培训方案主要根据磋商文件评审标准的要求(格式自定)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格式十五应急响应机制主要根据磋商文件评审标准的要求(格式自定)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格式十六节能产品证明材料清单(若有的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商名称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证书颁发机构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带“★”强制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详细页码是或否特别提醒:1、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带“★”强制节能产品的,必须填写此表。2、请自行登陆(http://www.ccgp.gov.cn/jnhb/jnhbqd/)查询《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后,详细填写此表。3、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相关截图等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或证明材料不清晰无法辨认将视投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公章)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_________日期:_______格式十七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清单(若有的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商名称环境标志产品证书编号证书颁发机构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证明材料详细页码特别提醒:1、请自行登陆(http://www.ccgp.gov.cn/jnhb/jnhbqd/)查询《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件中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后,详细填写此表。2、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相关截图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清晰无法辨认将视为无效。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公章)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_________日期:_______三、技术文件格式十八13.9.5.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磋商文件要求投标技术参数描述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带★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参数要求提供必需提供否则响应无效,未要求可不提供)超出、符合或偏离1证明材料名称: 页码:.................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公章)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_________日期:_______格式十九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13.9.6附件1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函份数要求:一式三份。附件2:14.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附件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要求,经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已组织完成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试点优选工作,现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予以公布。自本公告发布后,新增认证机构应尽快完成政府采购认证信息系统对接,对接完成后方可开展相关认证工作。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4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序号一级目录二级目录认证机构名录序号产品代码产品名称产品代码产品名称认证机构名录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4显示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3A020202投影仪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5空调机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7A020601电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8A020602变压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9A020609镇流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203空调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301洗衣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8热水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范围仅限于“热泵热水器”)11A020619照明设备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鉴衡认证中心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5A060805便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16A060806水嘴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17A060807便器冲洗阀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18A060810淋浴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序号目录认证机构名录1环境标志产品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天津华诚认证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化接种系统 数字化计免管理软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