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服中标结果公示(绥化市财政局2025)
一、征集项目概况
1、征集项目名称:绥化市财政局2025-2026年度市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框架协议采购(第一次补充征集)
2、征集项目编号:K2312012024000002
3、征集项目简介:按省财政厅统一要求,开展我市2025-202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项目。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绥化市财政局
2、联系人:王浩宇
3、联系方式:0455-8299819
4、联系地址:绥化市北林区祥和东街73号
三、入围供应商及服务信息
1、分包名称:
一般会议服务
(1) 服务内容及标准:详见征集文件
(2)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闫淑华,朱新华,杨玉宾,关巍,王浩宇
(3) 入围供应商及服务:
排序
入围供应商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协议折扣(%)
1
金鼎海天酒店有限公司
绥化市北林区北辰路南、康庄路东
岳兆辉
17745349992
1.协议折扣(%):100.00,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2
绥化市同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世纪方舟二区16号楼101号商服
付俊红
18645550881
1.协议折扣(%):40.00,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四、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询问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博(征集文件),项目执行科(采购过程和结果)
联系电话:0455-7855018(征集文件),0455-7855076(采购过程和结果)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市本级绥化市北林区康庄北路408号
邮编:152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征集人:绥化市财政局
2025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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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绥化市同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绥化市同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绥化市财政局)的(绥化市财政局2025-2026年度市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框架协议采购第一次补充征集)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1.2025-2026年度市直党政机关会议服务,属于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绥化市同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2人,营业收入为415万元,资产总额为118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绥化市同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月9日扫描全能王A用的A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征集项目名称:绥化市财政局2025-2026年度市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框架协议采购(第一次补充征集)征集项目编号:K2312012024000002绥化市财政局2024年12月30日-第1页--第2页-第一章征集邀请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绥化市财政局委托,作为本项目征集人,拟对绥化市财政局2025-2026年度市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框架协议采购(第一次补充征集)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一、征集项目编号:K2312012024000002二、征集项目名称:绥化市财政局2025-2026年度市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框架协议采购(第一次补充征集)三、征集项目简介:按省财政厅统一要求,开展我市2025-202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项目。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4.2特殊资格审查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hljcg.hlj.gov.cn/gpfa-main-web/index)供应商用户登录,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系统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供应商库。2.CA注册及使用说明及签章要求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提前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CA,CA用于制作响应文件时盖章、加密和开标时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下载参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CA在线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4.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技术支持:在线客服: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首页→右侧智能客服400服务电话:4009985566按1CA及签章服务: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自CA锁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六、征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1.征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征集公告2.在征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征集人将本项目征集文件上传至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成功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征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不得对征集文件提起质疑。-第3页-成功获取征集文件后,征集人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征集人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征集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征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征集公告。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3.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即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八、本征集邀请在黑龙江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联系方式征集人:绥化市财政局地址:绥化市北林区祥和东街73号邮编:152000联系人:王浩宇联系电话:0455-8299819-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最高限制单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制单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注:按照折扣率报价的,供应商折扣率高于最高折扣率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框架协议采购分类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3.框架协议期限自2025-01-0100:00:00起至2026-12-3123:59:59。4.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黑财采[2023]1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说明材料,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9.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0.征集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征集代理服务费。11.入围结果公告入围结果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2.入围通知书入围结果公告后,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入围通知书。13.框架协议签订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征集人将框架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4.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本次采购不组织踏勘项目现场。15.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一般会议服务:直接选定;16.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范围(1)黑龙江省绥化市绥化市本级所属采购单位,类型:行政区划;17.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应当依法废标。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项目。1.2本征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征集人享有。征集文件内容由征集人负责解释。2.有关定义2.1“征集人”是指负责征集程序和订立框架协议的集中采购机构。本次征集项目的征集人是绥化市财政局。2.2“供应商”是指按照征集公告规定获取了征集文件,拟参加征集或签订框架协议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网上开启”是指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启、唱标、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在线完成相应文件解密、参与开启活动。2.4“电子评审”是指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在线完成评审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审报告、推荐入围供应商等活动。三、征集文件1.征集文件的构成1.1征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征集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审的重要依据。征集文件用以阐明征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商务及报价等要求、征集和响应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框架协议主要条款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征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征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征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四章资格审查;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第六章框架协议文本和采购合同文本;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征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征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征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征集人可以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第6页-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征集人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征集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征集人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发布更正后的征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征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征集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的语言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征集人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审委员会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1.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征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5.响应文件的组成5.1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5.2响应文件包括响应函、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6.响应文件格式6.1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6.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1.响应供应商必须以折扣率进行报价,即满足征集文件要求且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例如折扣率为40%,就相当于以折扣形式报价的4折),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2.本项目响应供应商需对大会议室不超过500元/半天、中会议室不超过250元/半天、小会议室不超过150元/半天进行报价,统一在系统中填写一个折扣率,并将此折扣率转换为金额填至附件《2025-2026年度会议定点场所价格申报表》中,如折扣率与转换后金额不一致,评审委员会将按照协议价上限计算评分。3.本项目响应供应商需对普通套房不超过500元/天;标准间不超过360元/天;单人间不超过180元/天进行报价,统一在系统中填写一个折扣率,并将此折扣率转换为金额填至附件《2025-2026年度会议定点场所价格申报表》中,如折扣率与转换后金额不一致,评审委员会将按照协议价上限计算评分。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90天的,其响应文件按-第7页-无效处理。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9.1响应文件应当根据征集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指南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9.2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征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进行响应;未逐一进行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征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9.3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9.4发生征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10.响应文件的提交10.1(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10.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征集人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评审和确定入围供应商1.响应文件开启及开启程序1.1本项目为网上开启。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予开启,征集人将作废标处理。1.2开启准备工作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1.3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征集文件规定数量的,征集人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4开启1.4.1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对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解密情况、响应报价进行展示。1.4.2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征集人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征集人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第8页-开启结束后,征集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资格审查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4.入围评审详见征集文件第五章。5.入围通知书5.1评审委员会确定入围供应商后,征集人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入围结果公告、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入围通知书。5.2入围通知书是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的依据,是框架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入围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入围通知书无效,入围通知书将自动失效。5.3入围通知书对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六、签订框架协议1.征集人应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将框架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如为联合征集的,牵头征集人负责组织其他征集人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各征集人应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将框架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2.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七、纪律要求1.评审活动纪律要求征集人应保证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征集人、供应商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征集文件以及征集人现场管理规定,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征集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2.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1.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2.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2.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第9页-2.4与征集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2.5向征集人、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6在征集过程中与征集人进行协商谈判;2.7入围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2.8未按照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框架协议;2.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2.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框架协议;2.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2.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出现上述情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已入围的,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解除框架协议。3.征集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征集人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征集人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征集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征集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八、询问、质疑和投诉1.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2.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对于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对征集文件、征集过程和入围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征集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对采购合同授予过程、授予结果的询问、质疑,由授予采购合同的采,;购人负责答复。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征集程序环节或第二阶段成交环节的质疑。5.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征集人提交质疑资料。6.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6.1质疑函正本1份;6.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第10页-价格分价格分1.响应供应商必须以折扣率进行报价,即满足征集文件要求且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例如折扣率为40%,就相当于以折扣形式报价的4折),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2.本项目响应供应商需对大会议室不超过500元/半天、中会议室不超过250元/半天、小会议室不超过150元/半天进行报价,统一在系统中填写一个折扣率,并将此折扣率转换为金额填至附件《2025-2026年度会议定点场所价格申报表》中,如折扣率与转换后金额不一致,评审委员会将按照协议价上限计算评分。3.本项目响应供应商需对普通套房不超过500元/天;标准间不超过360元/天;单人间不超过180元/天进行报价,统一在系统中填写一个折扣率,并将此折扣率转换为金额填至附件《2025-2026年度会议定点场所价格申报表》中,如折扣率与转换后金额不一致,评审委员会将按照协议价上限计算评分。10.00客观2025-2026年度会议定点场所价格申报表响应报价表序号评审因素适用情形扣除比例%评审标准关联格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20.00%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20%的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核实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价格权重表权重项编号权重项权重值1标的价格100.00%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七、废标-第21页-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对征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征集人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对于评审过程中废标的征集项目,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征集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八、确认入围供应商名单及结果1.评审委员会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编制评审情况,生成评审报告。2.征集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入围供应商名单。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确认评审报告中入围供应商名单。3.根据确定的入围供应商结果,征集人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同时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4.征集人不解释入围或未入围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九、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征集人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5.发现征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征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征集人书面说明情况;评审委员会熟悉和理解征集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发现征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评审:5.1征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5.2征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5.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征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5.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征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5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是价格优先法或质量优先法之外的评审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价格优先法、质量优先法,但实际上不符合规定;5.6征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5.7征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编制评审专家停止评审说明并发送给征集人,并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停止评审说明中应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征集人认为评审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及时向财政、监管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第22页-十、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工作人员监督之下办理。4.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征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征集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审,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6.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23页-第六章框架协议、合同文本{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框架协议(服务类,封闭式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编号:一、协议方基础信息征集人(甲方):地址:联系方式:入围供应商(乙方):地址: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三、采购需求和最高限价1.标的名称:2.服务内容:3.服务要求(1)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2)服务期限:(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4)违约责任:四、入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协议价格(一)入围服务内容:(二)入围服务标准:(三)协议价格:五、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二次竞价六、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以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1.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2.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描述:七、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第24页-1.支付方式:2.支付时间和条件:八、采购合同文本根据第二阶段成交方式展示合同文本九、框架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月/年。十、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1.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2.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是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时,征集人将启动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十一、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征集人的权利和义务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4.接受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服务对象的反馈和评价情况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5.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6.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7.监督方在服务履约中的相关事宜。(二)入围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服务和协议价格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2.对本协议履行形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3.乙方应当按照本项目第二阶段合同规定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相对应的法律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与服务对象约定;-第25页-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出现服务违约违规、合同终止等情况给服务对象造成的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5.积极配合工作,自觉接受甲方对乙方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评;6.指定作为业务联系人,办理与甲方相关事宜。十二、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一致的,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裁决。十三、生效条款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甲方(公章):甲方代表: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注:以上为框架协议范本,框架协议内容具体以签订模板为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购选定/二次竞价}合同合同名称:{采购标的}{直购选定/二次竞价}合同合同编号:框架协议编号:甲方:乙方:合同金额(元):-第26页-人民币大写: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序号标的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123合计合计¥大写(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二、服务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工作量清单:三、合同定价方式、支付方式、付款期限合同定价方式:固定价格合同支付方式:付款期限:四、验收标准和方法五、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1.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2.(乙方的违约责任)……七、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提交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八、其他-第27页-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冲突的,从其规定。甲方(公章):甲方代表: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注:以上为合同范本,合同内容具体以签订模板为准。-第28页-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响应性投标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封面详见附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详见附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供应商其他资格承诺(证明)详见附件: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投标承诺书详见附件:2025-2026年度会议定点场所价格申报表详见附件: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详见附件:服务偏离表详见附件:响应报价表详见附件:其他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情形详见附件:供应商响应详见附件: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第29页--第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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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商服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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