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中标结果公示(仙游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
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闽莆中实【F-2024】采招040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仙游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项目(年度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胜利南街1899号18层
中标(成交)金额(报价折扣率):97.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中标(成交)金额(报价折扣率)
1
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5年仙游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项目(年度标)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97.5%
五、评审专家名单:
戴建浜、林志健、郑良建、陈金枝、林荣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①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支付,按以下收费标准的80%收取,收费标准如下: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作为取费基数,中标(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缴纳,代理费不足6千元按6千元计取,超过5万元按5万元计取。中标(成交)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可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
账号—935007010038876688。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97.94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仙游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鲤城街道东榜路8号
联 系 人:沈先生
电 话:15060311342
2、代理机构: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凤凰路569号凤凰别墅山庄B区33号
联系人:张女士/陈女士
电 话:0594-27295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594-2729522
仙游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0日 2025年01月20日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仙游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的2025年仙游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项目(年度标)(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水利工程设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7人,营业收入为4978.8370万元,资产总额为5546.182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数型企业):2.水利工程勘察(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7人,营业收入为4978.8370万元,资产总额为5546.182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莆市水利水测设计有限公司期:20年1月6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二-2证明材料注: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资格审查的1.3的“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可提供符合要求的二-2-1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格式二-2-1、二-2-2提供其中一种证明材料,若重复提供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二-2-1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仙游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91350300MA34A4QK0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卓丽梅联系地址和电话: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胜利南街1899号18层、0594-2698000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提供资格承诺函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供应商: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名称(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1月16日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勘察设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