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ZJUI试验监考平台桌 试验监考平台桌中标结果公示(浙江大学2025)
ZJUI试验监考平台桌一批(ZJ-2460683-81)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2460683-81
二、项目名称:ZJUI试验监考平台桌一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天长市田氏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长市仁和工业园区
中标(成交)金额:212090.00元
综合得分:85.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试验监考平台桌品牌(如有):田氏规格型号:900*600*750数量:83台单价:183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贾利国、钱坤、黄匡健、卢子相、陈良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全过程代理费按标准收费的70%收取,采取差额累进计费方式,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
本项目服务费为:0.222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大学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联系人:鲍老师 0573-87572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
联系人:谢凯枫 0571-897318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凯枫
电 话: 0571-8973184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下载:ZJ_2460683_81 ZJUI试验监考平台桌一批项目公开招标文件12.28发布稿.doc
附件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ZJUI试验监考平台桌一批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J-2460683-81采购人:浙江大学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一、总则11二、采购文件1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五、开标与评标19六、确定中标人及授予合同21第三章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24第四章用户需求33第五章评标办法39一、总则39二、评标组织39三、评标纪律39四、评标程序40五、评标细则及标准4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56.1投标文件封面466.2投标函476.3开标一览表486.4报价明细表496.5合同条款偏离表566.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76.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86.8商务(资格)文件59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ZJUI试验监考平台桌一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1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J-2460683-812.项目名称:ZJUI试验监考平台桌一批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21.9300万元5.最高限价:21.9300万元6.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简要技术描述或基本概况介绍备注1ZJUI试验监考平台桌一批1项21.9300ZJUI试验监考平台桌一批,详见采购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天。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17室)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获取文件时应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留存)、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表word版(如邮件报名需附上报名费汇款单,单位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账号:1202021209906782015。资料发至466740141@qq.com)。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1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1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7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拒绝。3.样品的递交: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大学联系人:鲍老师联系电话:0573-87572535采购部门邮箱:cgzx1@zju.edu.cn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谢凯枫联系电话:0571-89731841传真:0571-89731841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质疑联系人:王麟;电话:0571-8106183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ZJUI试验监考平台桌一批2项目地点海宁3项目编号ZJ-2460683-81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招标内容ZJUI试验监考平台桌一批,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6交货期见招标公告。7资金来源/8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21.9300万元,最高限价:21.9300万元;超过预算或最高限价的的作无效标处理。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0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经采购人同意后可自行前往,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负。11投标答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必须在2025年1月6日17时之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传真至0571-81061837。截止期后的或逾期购买采购文件的疑问将不予受理、也不答复。答疑回复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12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有权澄清和修改采购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修改和澄清(答疑)答复的文件作为采购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13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U盘一份。1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5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截止时间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1开标室。时间:见招标公告。16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顺序:按照投标文件送达的先后顺序进行开标。开标程序: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具体如下:第一阶段: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1开标室。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标;时间: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时间为准);地点:同第一阶段开标地点。注:第一阶段评审过程中作无效标处理的,报价文件直接退还供应商。17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不足该有效期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标18履约保证金详见合同19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0投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1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无条件的、认真仔细的、不厌其烦的阅读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招标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2、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3、该招标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提供来源经核实为合法的除外)索取的依据。2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计费标准如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类100万(含)以内1.05%100万-500万部分0.77%500万-1000万部分0.56%注:依据上述费率,采取差额累进方式计取代理费。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缴款账户:(1)收款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3)账号:1202 0212 0990 6782 01522公告发布媒体浙江大学采购网23其他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本项目适用节能产品条款。24样品样品递交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25支持中小企业一、说明1、企业类型(1)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企业参加货物采购活动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响应文件中须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价格扣除有关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二、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规定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本项目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计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26其他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允许邮寄,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17室。谢凯枫,18969103881,(建议顺丰),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邮寄到位。开标结果,结束后通过邮件通知。27项目属性本项目所采用的法律、法规均为参照,一切解释权归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所有。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书面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一、总则本次招标工作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并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1.适用范围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1.2本项目方式为公开招标。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浙江大学。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本次投标的非联合体供应商。2.4“货物”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或合同要求,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备件、配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2.5“服务”系指采购文件或合同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设计、制作、供货、安装、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合格的投标人及合格的投标货物和服务3.1合格的投标人,详见采购公告第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并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查通过的。3.2对投标人的限制3.2.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2.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不包括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3.2.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4为证明投标人拥有的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投标人无关。4.相关说明4.1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这些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3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拟派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构成5.1本采购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7条发出的补充资料。5.2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供应商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供应商参考,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无任何约束力。5.3采购文件是招标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采购文件规定或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5.4本采购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省市规定及采购文件进行解释。6.采购文件的澄清6.1供应商在收到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问题传真至0571-81061837,同时将问题发电子邮件至466740141@qq.com(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6.2供应商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并加盖公章、写明日期。6.3所有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答疑文件与补充文件一起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7.采购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期前15天,由于各种原因,不论是自己主动提出还是答复供应商的澄清要求,采购人可能会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或完善采购文件。7.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传真和电传,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7.3在补充文件发布后,如果供应商认为制作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充分的,必须在收到补充文件24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同供应商有充足时间编制投标文件。7.4为使供应商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有权推迟投标截至时间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同一采购文件的供应商。7.5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6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发布不属于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7.7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后,经采购人同意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提出答疑或质疑。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采购文件中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8.1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8.2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9.投标文件构成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其中报价文件需要单独装订成一册。(投标人不按照此要求装订文件的将被做无效标处理)9.1资格文件如下为资格证明材料所需内容:(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商业信誉可提前自查,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1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参考格式见本文件第六部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所对应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a.中小企业声明函;b.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c.投标人如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策规定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特定资格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9.2商务技术文件9.2.1商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评分索引表;(2)投标响应一览表;(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前者)(5)廉政承诺书;(6)投标人拥有的其它资质、荣誉证书;(如有,出具复印件加盖公章)(7)投标人曾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如有,须附清晰可辨的合同复印件。涉及评分项的,证明材料需满足评分细则的相关要求);(8)合同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9)与商务资信标评分有关的其他材料。9.2.2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评分索引表;(技术部分)(2)服务方案;提供初步的编制方案;(3)针对本项目的详细实施计划,及组织实施方案;(4)项目班子配备情况;(5)服务承诺;(6)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进度、质量、人员到位等方面的服务承诺;(如有)(7)针对本项目能提供的特色服务、增值服务说明;(如有)(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及资料。(如有)9.3报价文件(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投标报价明细表;(4)投标人认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及资料。10.投标函10.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和投标相关附件。10.2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投标有效期、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供应商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11.投标报价11.1为方便采购人,供应商应针对不同的报价内容进行分项报价,方便合同结算。11.2本次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11.3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力,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需求,增加或减少相关的采购数量,相关的价格风险供应商自行考虑。11.4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本项目只允许一次报价,不允许以开标后调整的报价作为评标的依据(但按本采购文件投标须知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或经供应商确认同意的除外)。11.5其它需在报价中考虑的因素:(1)价格单列的内容,若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采用时,采购人可扣回相应费用。(2)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用须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3)对于没有填报的项目,采购人将不再支付,并均认为已包含在报价内。12.投标货币供应商用人民币报价。1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内有效。1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或信件等。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投标。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有限期约束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限期。1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15.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5.1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装订成册的部分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5.2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每份文件包含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其中报价文件需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可以合并成一册或视文件厚薄分成多册。投标文件建议胶装(卡纸或铜版纸作封面,不建议硬质纸板做封面),不得出现散页、活页。其中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字迹须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标注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未签字盖章的,作无效标处理。15.3投标文件的投标函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中有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必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函(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函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正本中依据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除此之外的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均视为无效)、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须为原件。副本可复印正本内容。15.4除供应商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修改处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接受。15.5投标文件每册目录所示页码应该是该册唯一的页码,其唯一的页码应该与目录所示的页码相吻合。供应商应针对评标细则逐条编制响应内容并标注对应页码,否则采购人不承担因为该项错误导致找不到目录所示内容而漏评或因标书编制质量而被扣分的责任。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6.1供应商须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否则投标无效。16.2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密封章。密封袋均应注明:“(1)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2)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3)项目名称:项目编号:(4)“在__年__月__日__时__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限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__年___月___日__第二阶段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限报价文件)”的字样,并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填入开标日期和时间。在包封外层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16.3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17.投标截止期17.1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17.2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7.3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8.迟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9.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采购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19.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6条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外层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19.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作任何修改。19.4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20.无效投标的认定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20.1资格审查阶段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投标须知9.1条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资格审查不通过。20.2商务技术文件评审阶段评审时,对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商务资信和其他评审要求等,评标委员会将逐项进行审查、比较,对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条款的,应当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内容弄虚作假的;(3)未按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要求签署、盖章的;(4)不响应采购文件标注“▲”条款要求的;(5)投标有效期、交货期(工期)等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6)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的。20.3报价文件评审阶段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为零的(包括投标文件中标明:免费或赠予)或其报价(大写)无法按正常书写方式进行报价唱标的或无投标报价的;(2)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响应文件,或在一份报价响应文件中对同一内容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3)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4)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的。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采购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若采购人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更改了开标时间和地点的,以后者为准。21.2开标大会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称供应商代表)必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原件(其他诸如驾驶证、市民卡等一律视为未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供应商如不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供应商如是法人代表的,只须按前款提供并出示相关证明、证件即可;如是法人代表授权一个以上代表参加投标的,应按实参加,并在相应文件上同时签署。21.3开标程序:本项目按照先拆封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后拆封报价文件的顺序进行。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1)开标大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采购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2)对供应商代表或公证人员查验采购响应文件密封情况;(3)按供应商提交采购响应文件(即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清点采购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其中密封的报价文件(含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下同)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拆封,将拆封后的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同时告知供应商代表拆封报价文件的预计时间。对不符合装订要求的采购响应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供应商代表。提交的采购响应文件应当将其中的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否则如开标时发生报价泄露的,其投标无效,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4)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宣告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供应商代表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公布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名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同时公布其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5)拆封供应商报价文件,宣读开标(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供应商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护送至指定评审地点,由评审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6)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22.评标22.1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依法组建由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等。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相关专家等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2.2评标纪律本次评标工作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定标前将保密。22.3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22.4评标程序22.4.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4.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授权代表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未签字确认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22.4.3比较与评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2.4.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22.4.5编写评标报告。23.废标2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2废标后,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六、确定中标人及授予合同24.中标人的确定24.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网站公告中标、成交结果,采购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24.2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24.3在采购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预中标人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要求行为的,则取消其预中标资格,并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将下一顺序单位作为预中标公示单位,或由采购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复议后提出重新组织采购等建议。24.4供应商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并签订合同后,中标通知书亦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4.5如中标人拒绝承担中标的项目,或提出采购机构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采购机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将下一顺序单位作为预中标公示单位,或由采购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复议后提出重新组织采购等建议。25.合同授予25.1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4.1款所确定的中标人。25.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推荐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的,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经批准按其他方式执行。25.3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26.签订合同26.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人提供一份关于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人员的通讯录作为合同附件。26.2中标人如不遵守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依据国家和采购文件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采购人可根据25.2的原则另行选择中标人;26.3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询标回复和承诺及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组成部分。27.履约保证27.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须向采购人提交标价总额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或电汇或银行汇票(最终由采购人确定)形式支付。27.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6或27.1条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28.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详见前附表。29.质疑与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供应商,下同)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29.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9.2供应商质疑29.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2)供应商如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于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3)供应商如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4)供应商如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29.2.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5)提出质疑的日期。29.2.3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9.3供应商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30.采购结束30.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生效后即为采购结束。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不予退回。第三章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采购合同供方:合同编号:需方:采购编号:名称:采购方:浙江大学采购中心标项: 合同签约地:杭州合同打印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本次采购涉及的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及招标(或磋商)现场供方的询标记录(或补充承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部分则按有利于需方为准。第二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 价(元)合计金额(元)1详见附件1供应商《报价明细表》批 可增加合 同 总 价(人民币,含税)¥ (人民币: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货物运抵需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质保、售后等供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所供家具交付使用时,必须提供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相关材料。第三条用材、工艺要求详见附件2供应商《货物详细说明一览表》。第四条产品质量及技术要求1.家具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标准高者为准。2.产品在生产前,供方需提供以上产品基材、配件、产品实样、色板,经需方认可并封样作为验收依据。3.产品的生产和安装必须由供方负责实施,需方将不定期对供方的生产过程进行质量和工艺的监督,一旦发现供方有违背合同的情况,将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4.供方保证按ISO9001系列标准或相应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对项目实施、调试、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产品五金配件、基材、环保标准等要求按供方承诺执行。若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需方有权退回不合格产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第五条交货时间、地点1.交货及安装完毕时间:2.交货地点:第六条验收标准1.供方将所供商品运至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由需方负责在30日内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双方另行约定再次验收条件及时间(因此导致逾期的,供方按照第九条第2款约定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发现有重大的质量问题,双方同意由需方选择任一家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如检测结果证明产品无质量问题,需方承担检测费用;如检测结果证明产品有质量问题,供方承担检测费用,同时供方同意需方可无条件退货并由供方支付给需方合同货款总价20%的赔偿金。2.验收标准如下:(1)验收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所有板材、油漆、五金件等原材料的出货证明及检测合格证明,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国家或行业标准(以标准高者为准),同时家具产品必须和标书要求及需方认可的样品相一致。(2)需方有权抽取供方提供的产品按上述约定交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环保或材质方面的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负责;所有家具成品及部件(含油漆及板材)在环保方面必须符合产品有害物质限量国家强制标准(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17)的要求,《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22)的要求,甲醛释放量需小于0.5mg/L或者0.05mg/m3标准。对甲醛释放量另有约定的,参照《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GB/T39600-2021)执行。如供方的产品达不到上述检测标准或要求,需方将作退货处理,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对供方未能按时提供符合需方要求的产品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需方有权向供方进行索赔。若供方对检测结果持有异议,应在收到检测报告后的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需方提出重新检测申请,否则视为认可检测结果。但就货物内在质量瑕疵,需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包括质保期内或质保期满后提出异议,不受上述期间限制。(3)验收由需方负责,验收合格,由需方签署验收合格报告。需方验收对货物外观、数量、规格型号等进行检验,但并不自然免除供方对货物的内在质量瑕疵应承担的全部责任,验收标准第(2)项等约定仍然有效。3.货物验收完成前的人员及设备安全,由供方负责。需方验收合格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后,货物所有权及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始转移给需方。第七条保证金及货款1.供方应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2.全部货物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需方确认全部到货后,需方向供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20%;全部安装调试完成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向供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付款时,供方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合格报告和原产地证明。因供方未按约及时提供发票导致需方迟延付款的,不视为需方逾期付款,供方不得因此向需方主张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3.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12个月后在无质量及服务问题的情况下由供方发起办理无息退还的手续。第八条保修期及售后服务承诺货物1)内知的后00*800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年。相关服务承诺如下:维修响应时间:立即响应,电话技术支持;若需上门维修,则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进行维修;保修期后,供方继续为需方提供服务,响应时间同保修期内,服务仅收取零配件成本费,免人工费。供方保证有充足的备件,保证提供的所有设备、部件均无假冒伪劣产品,若发现全部退货或更换。保修内出现无法排除的故障,供方需无条件免费为需方更换同型号产品。质保期间,货物如出现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第九条违约处理1.如供方提供的货物全部或部分验收不合格,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供方应在接到需方的通知后10天内将不合格的货物撤出现场,并向需方支付不合格货物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2.供方逾期供货,自逾期之日起,每天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供方还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需方逾期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每天应向供方支付欠付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4.供方保证其交付的全部货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其他合法权利,否则,供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需方因此遭受任何第三方的追索、索赔或诉讼的,则因此加诸于需方的一切责任及全部债务均由供方承担并清偿,供方并愿意赔偿需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5.供方或供方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的,应承担需方因实现权利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担保费、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6.供方存在违约情形的,需方有权从应付给供方的款项或供方交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赔偿金等供方应付需方的全部费用。如保证金被扣减的,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补足之日起3日内补足。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1.需方负责提供货物的存放和现场施工条件(电、水、工作时间及工具和材料的存放房间)。2.需方负责协调施工方和供方的各种施工衔接问题。3.需方如变更设计方案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另行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签订变更协议。4.供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需方的联络和现场协调事宜。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合同签订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合同签订方同意将争议提交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二条其他严禁供方向采购方和需方等相关人员行贿,不能出资邀请上述人员到供方单位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采购方和需方等相关人员向供方索贿,不得故意刁难供方。第十三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正文及附件共页。2.本合同经供方、需方、采购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陆份,合同签订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合同公示本合同及供应商投标《报价明细表》、《货物详细说明一览表》等附件,将根据要求进行公示。--以下无正文,转签章页--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签字日期: 年 月 日采购方:(公章)签字日期: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开票资料抬头:浙江大学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70095016Q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电话88981919银行账号:农行海宁市支行19350101040666333根据政府采购的要求,合同需要公示,此页请单独一页,以方便公示时删去。双方信息需方签字人信息姓名:工号:手机:Email: 供方签字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Email:需方联系人信息(如与签字人相同,可不填)姓名:工号或学号:手机:Email:供方联系人信息(如与签字人相同,可不填)姓名:身份证号:手机:Email:注:1、上表内容,请打印前输入完整,不要手写2、需方签字人,应为项目负责人3、需方,应为院级单位,并盖院级公章附件1报价明细表序号家具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单价金额12345678910可增加总价小写: 大写:附件2货物详细说明一览表序号家具名称单位数量规格尺寸(单位mm)详细说明12345678910可增加第四章用户需求一、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1、货款支付方式:(1)国产设备及境内直接供货的进口设备:1.供方应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2.全部货物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需方确认全部到货后,需方向供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20%;全部安装调试完成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向供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付款时,供方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合格报告和原产地证明。因供方未按约及时提供发票导致需方迟延付款的,不视为需方逾期付款,供方不得因此向需方主张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3.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12个月后在无质量及服务问题的情况下由供方发起办理无息退还的手续。2、货款的结算:(1)国产设备及境内直接供货的进口设备货款由需方负责支付。抬头:浙江大学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70095016Q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电话88981919银行账号:农行海宁市支行19350101040666333二、服务要求:质保期:5年服务标准:质保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保期相应延长60天,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人免费予以更换,否则将扣除质量保证金作为对采购人的补偿。质保期满后,仅收取零配件成本费用,免人工费、差旅费。服务效率:合同货物出现故障后,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应在不超过2小时内做出响应,不超过2个工作日内解决故障。交付时间:见前附表;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采购清单序号品名参考图片规格(mm)技术及材质说明数量单位1试验监考平台桌luuo'ostttuo'006ww0009900*600*750定制,框架采用优质50*50*2.0mm钢管及50*2.0mm铝合金一体铸造脚链接,台面厚度25mm,电源插住整体模块化,三插≥3个,两插≥1个,电脑托盘架1个,椅子1个83台2试验监考平台桌600.0mm1300.0mm750.0mll1300*750*750定制,框架采用优质50*50*2.0mm钢管及50*50*2.0mm铝合金一体铸造脚链接,台面厚度25mm,电源插住整体模块化,三插≥3个,两插≥1个,电脑托盘架1个,椅子1个28台注:1、除招标文件中所明确的技术规格和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相当于或高于所明确品牌的产品参加投标报价。同时在需求偏离表中作出详细对比说明。清单中所有图片仅做参考,不做评标依据。2、以上报价包含材料费、制作费、运输费、拆卸费、安装费、税费以及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四、具体技术要求1、试验监考平台桌椅:1.1实验家具的检验依据为GB24820-2009《实验室家具通用技术条件》,需满足以下要求提供检测报告:(1)外形尺寸偏差及形状位置公差:外形尺寸偏差检测结果±5;形状位置公差对角线长度≤1.0;底脚平稳性≤0.4;抽屉下垂度和摆动度≤3。(2)外观要求:金属件焊接波纹均匀,无脱焊、虚焊、焊穿、错位;无夹渣、气孔、焊瘤、焊丝头、咬边、飞溅等现象;冲压件无脱层、裂缝现象。(3)冲击强度:冲击强度3.92J条件下无剥落、裂纹、皱纹现象;(4)耐腐蚀性能:耐腐蚀要求≥10级。(5)附着力要求:附着力<1级。1.2技术规范及材质说明(1)钢架:采用优质50*50*2.0mm钢管及50*2.0mm铝合金一体铸造脚链接,10mm高强度尼龙可调整脚(提供铝合金铸造脚化学性能和力学性能检测报告),不得采用自攻螺丝进行连接,以便于后期更换零部件。表面经酸洗、磷化、均匀耐酸碱环氧树脂粉末(提供检测报告)静电喷涂处理,化学防锈处理,耐酸碱腐蚀,承重性能好;(2)基材:采用优质刨花板,甲醛释放量≤5mg/100g,台面贴面用双贴三聚氰胺浸渍面纸饰面,台面厚度25mm,(提供台面物理性能和甲醛释放量,TVOC挥发性有机物测试标准检测合格检测报告)(3)挡板采用亚克力材质,挡板两侧通过铝合金铸造Y型卡固定,使得挡板受力更好、更稳定,装卸方便,通过凹凸结构竖向拼插即可,可重复使用。挡板高度600mm,颜色半透明磨砂。(提供挡板物理性能和安全性能检测报告)(4)五金配件a、铝合金翻盖盒内含插座(三插≥3个,两插≥1个),插座采用整体模块化。b、ABS注塑蛇形走线管。C、电脑托盘架,采用铝合金支架和2.0mm优质冷轧钢板机加工而成表面经酸洗、磷化、均匀耐酸碱环氧树脂粉末(提供检测报告)静电喷涂处理,化学防锈处理,耐酸碱腐蚀,承重性能好。(提供电脑托盘架物理性能和安全性能检测报告)(5)椅子a、椅背:优质网面;b、椅座:一次性成型高密度、高回弹性定型海绵,优质布料;c、可调节PU扶手;d、底盘:任意倾仰角度调整;e、椅轮:椅轮采用高强度合成尼龙纤维树脂材料制成,活动自如。五、其他技术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携带样品参加投标,一旦中标则对于其符合采购需求的样品质量将作为验收标准之一,对于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样品质量需由中标人将样品改进符合采购需求,然后再将样品封存于采购单位,将作为验收标准之一。验收时如果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低于样品质量,采购人将不予接受,其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中标人承担。样品中不准有与投标人相关的商标、图案和文字等标识(如有此标识,请遮挡或剔除该标识),否则取消本次投标资格。1.图中提供的家具图片是提供给投标人的参考图片,投标人可根据技术要求进行优化;2.质量跟踪:甲方将委托具有家具产品质量检验资质的质检机构方对中标单位的家具生产、安装、材料及配件质量进行全过程跟踪,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一旦发现乙方有违背合同的情况,甲方有权选择立即以单方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跟踪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所有材料备货完毕乙方应通知甲方到厂对原材料进行抽检1次;第二阶段:半成品生产组装时,乙方应通知甲方到厂进行产品抽检1次;第三阶段:成品安装调试后,抽样检查1次。3.验收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此次家具所用板材、胶水、油漆和配件等用材的质检报告、合格证和厂家出货证明等相关文件,但质检报告、合格证等对于货物相关标准合格的结论不代表甲方对货物的认可与接受。4.甲方有权抽取乙方提供的产品按上述约定交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环保及材质方面的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所有家具成品及部件(含油漆及板材)在环保方面必须符合产品有害物质限量国家强制标准(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17)、《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22)的要求,甲醛释放量需小于0.5mg/L或者0.05mg/m3标准。对甲醛释放量另有约定的,参照《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GB/T39600-2021)执行。如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上述检测标准或要求,甲方将作重新供货或退货处理,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对乙方未能按时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产品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索赔。若乙方对检测结果持有异议,应在收到检测报告后的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重新检测申请,否则视为认可检测结果。但就货物内在质量瑕疵,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包括质保期内或质保期满后提出异议,不受上述期间限制。如甲方要求退货的,甲方不支付退货部分的合同价款,且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20%的违约金,并在接到通知后10天内将货物撤出现场,退货相关的运输、包装、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5.验收由甲方负责,验收合格,由甲方签署验收合格报告。甲方验收对货物外观、数量、规格型号等进行检验,但并不自然免除乙方对货物的内在质量瑕疵应承担的全部责任,验收标准第4项等约定仍然有效。6.货物验收完成前的人员及设备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验收合格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后,货物所有权及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始转移给甲方。六、样品要求本项目需提供以下样品1件;序号品名参考图片规格(mm)技术及材质说明1试验监考平台桌600.0mm1300.0mm750.0mll1300*750*750定制,框架采用优质50*50*2.0mm钢管及50*50*2.0mm铝合金一体铸造脚链接,台面厚度25mm,电源插住整体模块化,三插≥3个,两插≥1个,电脑托盘架1个,椅子1个本次样品采用暗标评审,请勿在样品上出现任何单位名称和产品品牌。未提供样品的或样品种类不全的,作无效标处理。1.样品递交时间:详见前附表,逾期拒收;2.中标样品在评审结束后,由中标人送到采购人指定地方;未中标供应商样品在评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自行撤回,逾期未撤回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置;3.样品由投标人自行处理,采购人不负责回购;4.样品要求:要求提供整体实样的样品;5.投标人中标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对于其符合采购需求的样品质量将作为验收标准之一,对于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样品质量需由中标人将样品改进符合采购需求,然后再封样,将作为验收标准之一。第五章评标办法一、总则评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依法组建由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等。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相关专家等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三、评标纪律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2.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3.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供应商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4.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6.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供应商或与中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7.评标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用户评委随后发表意见;评标专家对供应商的优劣情况,以及认为差异较大的情况等,应以书面意见作出真实、专业、诚恳负责的表述,不得违背客观、公正的原则。8.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人,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供应商或其他单位提供。9.在中标结果公布前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予以保密。10.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2.在整个评标过程中,供应商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四、评标程序1.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2.熟悉采购文件和评标办法。3.投标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检查。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4.澄清有关问题。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做澄清要求。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作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供应商接到评委会或评标委员会授权的评标工作人员的澄清要求或通知的电话后,请在20分钟之内赶到通知的指定地点接受澄清,如未能在30分钟之内达到指定地点的,视同该供应商自动放弃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评标委员会对此所作的评标结果,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比较与评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初审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评标细则进行打分。6.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后的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7.完成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五、评标细则及标准1、资信及商务部分(12分)序号评分细则分值投标人认证证书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注: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3投标人认证证书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商具有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CEC家具产品环保卫士认证的得1分;具有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注: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3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家具项目供货业绩的:每个合同业绩需完整提供合同、发票、验收报告,每个合同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4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且获得指定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每项产品得0.5分,最高得2分。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22、技术部分(58分)序号评分细则分值生产设施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核心专业生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数控裁板锯、自动封边机、数控排钻、车铣加工中心、智能压机、全自动砂光机)购置发票复印件,每项设备得0.5分,最高得3分。3产品专利与采购标的相关的外观、结构、工艺及技术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得分不同,专利须在保护期内):每项发明专利得1分,最高得2分;每项实用新型专利得0.5分,最高得1分;每项外观专利得0.25分,最高得0.5分。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本项目合计最高得 2分。2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须提供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商的符合核心技术性能要求的与采购标的同品类成品检测报告(有效期一年内)的检测报告得1分,最高得3分备注: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由具备家具成品及其原辅材料检测能力并通过国家计量认证(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3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的检测报告(一年内),每提供一个种类的原材料检测报告,得0.5分,最高得3分。备注: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由具备家具成品及其原辅材料检测能力并通过国家计量认证(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3响应程度其余技术规格响应情况。除核心性能技术指标外的其余技术规格均满足得4分,每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4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规划方案,提出合理的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能按照项目分解节点,并可跟踪实施。3实施方案生产实施方案,具备生产能力,在规定的时间内有计划的完成项目需求产品的生产装配。3实施方案品质管理管控过程,有独立品管部门和专门品管人员,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完善。3实施方案安装服务实施方案,安装方案的制定,根据货物交付时间节点,落实送货安装时间和人员安排,确保按期交付使用。3质保期质量保证期(即免费保修期):5年为招标最低要求,不得分,质量保证期每增加1年,加0.2分,最高得1分。1售后服务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优劣、距离采购人最便捷的售后服务机构的地点、技术力量和装备的配备情况、服务响应时间等有利于采购人的程度;售后服务、维修保养具体内容、说明及承诺。5样品(未提供样品或不全,其样品分为零。)投标样品:(1)外观及尺寸;(2分)(2)材质质量、五金件质量;(6分)(3)生产、安装工艺;(6分)(4)油漆工艺和质量,喷塑、镀锌等工艺和质量;(6分)(5)美观、舒适性等、结构合理性等;(5分)253.报价部分(满分30分)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值(即30%)×100备注:技术资信部分由评标委员会详细评议后,每人一份评分表,进行独自评分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供应商技术资信部分的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价格部分由评标委员会详细评议后,按评分细则进行统一评分。技术资信评分时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由评标委员会当场统一计算。供应商的最终总得分为技术资信及报价部分得分的总和。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预算价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1.投标文件由供应商根据照采购文件要求参照附件格式编制。2.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格式的字体、编排,表格的内容可以做适当调整。3.采购文件中没有参考格式的,供应商自行编制。6.1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年月日6.2投标函投标函致:(采购人)根据采购人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份:1)开标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据此,供应商同意如下内容: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2、供应商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供应商已详细审解读全部采购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4、遵从本投标有效期为天。5、我方承诺,与贵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我方不是贵方的附属机构。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7、我方承诺:我方不得将本次招标或合同的有关资料向第三方透露。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传真电话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6.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报价: 元;(大写): 。交货期(日历天)项目负责人注:1.“报价方式”以一次报清,完成本项目清单及技术规范所需的所有费用必须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6.4报价明细表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 (元)备注合计注:各供应商应根据报价内容对报价明细表进行充分分析报价,并提供相应的报价分析表,相应的报价表格应符合规范规定格式及填写规定。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6.4.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所属行业见前附表。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附后。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不得擅自调整,格式中划横线的部分需要各磋商供应商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括号中的内容是对拟填写内容的说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型企业(且)中型企业(且)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农、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元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下6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20人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以上8000万元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6.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6.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浙江大学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此声明函,如提供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说明:1、若供应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属于依法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6.5合同条款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的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的合同条款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6.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职务: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法定代表人有效、清晰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粘贴或扫描处6.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单位(职务或职称)(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投标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招标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一切事宜。该授权代理人作出的所有承诺说明,我单位均予于认可并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授权。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授权代理人有效、清晰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粘贴或扫描处6.8商务(资格)文件(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其中执业资格人员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合格证明材料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其他资格审查材料2.1基本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1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承诺函(采购人):我方(投标人全称)参与(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述条件做如下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方没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4.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我方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9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本单位在此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标,中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向贵公司按采购文件约定支付中标服务费。如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成交供应商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我单位承担。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中标服务费收取账号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银行账号:12020212099067820156.10其他材料货物配置清单(不含报价)序号名称数量品牌型号配置产地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型企业)。(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公公(联合体)产间,根《欢海采购中小金金发辰管现办)(:202040号)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大手(公AZ验监专于台来一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一合次集的中小金业制造。和关企业(合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业)的具体情况如下:K长市田属于工业(采购件中明(标的名称),1.试验监考平台桌(900*600*750)(家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天长市田氏实验设备有限公司业名称)1,从业时时日人员88人,营业收入为2979.64万元,资产总额为857573属于小型1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美扶生生国:2.试验监考平台桌(1300*750*750)(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出5本能租服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天长市田氏实验设备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8人,营业收入为内2979.64万元,资产总额为8575.73万元,属于小1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天长市田氏实验设备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1月17日-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ZJUI试验监考平台桌 试验监考平台桌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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