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中标结果公示(宁陵县张弓镇人民政府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商宁财采磋-2025-1
2、采购项目名称:宁陵县张弓镇人民政府宁陵县2024年张弓镇曹西庵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9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1月2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E4114002441D08530001001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河南省开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冯桥镇未来大道与新建路交叉口北侧文化广场2楼205室
3,978,500.00
元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宁陵县张弓镇人民政府宁陵县2024年张弓镇曹西庵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0日历天
邱江涛
豫24117137779
三、评审专家名单
孙继经、郭金良、张博建(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41,785.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陵县张弓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陵县张弓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人:路先生
联系方式:13781525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新城1#楼18层办公A室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方式:137814382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方式:13781438283
结果公告张弓.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宁陵县张弓镇人民政府宁陵县2024年张弓镇曹西庵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结果公告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陵县张弓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宁陵县张弓镇人民政府宁陵县2024年张弓镇曹西庵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宁陵县张弓镇人民政府宁陵县2024年张弓镇曹西庵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0163、项目编号:商宁财采磋-2025-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项目控制价:399.240000万元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1月09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三、磋商信息1、磋商时间:2025年01月20日2、磋商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3、磋商小组名单:孙继经、郭金良、张博建(采购人代表)四、磋商结果经宁陵县张弓镇人民政府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成交供应商:河南省开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交价:3978500元大写:叁佰玖拾柒万捌仟伍佰元整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冯桥镇未来大道与新建路交叉口北侧文化广场2楼205室五、主要成交标的工程类名称:宁陵县张弓镇人民政府宁陵县2024年张弓镇曹西庵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工期:60日历天项目经理:邱江涛执业证书信息:二级注册建造师、豫24117137779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无七、供应商得分情况1、投标单位:河南省开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59.43分;客观因素评分:4分;投标报价算分:30分;最终得分:93.43分2、投标单位:河南国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57.33分;客观因素评分:4分;投标报价算分:29.99分;最终得分:91.32分3、投标单位:河南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57.3分;客观因素评分:4分;投标报价算分:30分;最终得分:91.3分4、投标单位:华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55.83分;客观因素评分:4分;投标报价算分:29.99分;最终得分:89.82分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金额:41785元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十、质疑和投诉渠道: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宁陵县张弓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路先生联系电话:13781525333地址:宁陵县张弓镇人民政府院内代理机构: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经理联系电话:13781438283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新城1#楼18层办公A室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1月20日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工程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陵县张弓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宁陵县张弓镇人民政府宁陵县2024年张弓镇曹西庵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宁陵县张弓镇人民政府宁陵县2024年张弓镇曹西庵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河南省开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0人,营业收入为4361.979101万元,资产总额为1970.76689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南省开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1月20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