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标结果公示(东港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2025)



项目名称

东港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202421060099549910

标段(包)名称

东港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孤山镇、黄土坎镇、马家店镇项目区)第七标段

标段(包)编号

202421060099549910007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1-21

公示结束时间

2025-01-23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沈阳农交中心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丹东市)

其他公示内容

监督部门

东港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李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15-7110307

招标人

东港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东港市黄海大街257号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415-7110128

邮箱

LG4199@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大东区青年路56-2-1号

联系人

宋先生

电话

0415-7520789

邮箱

76243921@qq.com

中标候选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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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1
辽宁泰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0
3641526.16元
合格
293

2
丹东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0
3642541.31元
合格
293

3
东港市明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0
3640036.54元
合格
293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辽宁泰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邹艳超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2021202204749)

2
丹东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孟得维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202099420)

3
东港市明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冯勇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12021202202271)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辽宁泰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2
丹东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3
东港市明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东港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孤山镇、黄土坎镇、马家店镇项目区)第七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202421060099549910项目名称东港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东港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东港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2421060099549910202421060099549910202421060099549910标段(包)名称东港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孤山镇、黄土坎镇、马家店镇项目区)第七标段东港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孤山镇、黄土坎镇、马家店镇项目区)第七标段东港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孤山镇、黄土坎镇、马家店镇项目区)第七标段标段(包)编号202421060099549910007202421060099549910007202421060099549910007公示开始日期2025年01月21日公示结束日期2025年01月24日标段(包)性质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沈阳农交中心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丹东市)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沈阳农交中心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丹东市)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沈阳农交中心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丹东市)其他公示内容监督部门东港市农业农村局项目来源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监督部门联系人李先生监督部门电话0415-7110307招标人东港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邮箱LG4199@163.com地址东港市黄海大街257号东港市黄海大街257号东港市黄海大街257号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415-7110128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76243921@qq.com地址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大东区青年路56-2-1号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大东区青年路56-2-1号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大东区青年路56-2-1号联系人宋先生电话0415-7520789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分数投标报价质量总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工期(日历天)1辽宁泰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8.333641526.16元合格2932丹东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6.323642541.31元合格2933东港市明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66.653640036.54元合格293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情况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经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理(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1辽宁泰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邹艳超[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2021202204749)2丹东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孟得维[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202099420)3东港市明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冯勇[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12021202202271)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响应情况1辽宁泰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2丹东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3东港市明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