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益日常数据加工 常态化数据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2025)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591-ZCZX-G2024-0115
二
、
项目名称:2025-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土地权益日常数据加工、供地前后数据维护、批后监管测绘技术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园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320594134846036X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101号
98.76(均分制)
502460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5-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土地权益日常数据加工、供地前后数据维护、批后监管测绘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1.日常数据加工服务。2.各级供地业务系统及网站数据维护。3.批而未供及剩余资源常态化数据管理服务。4.净地现场踏勘。5.供地地块动态巡查。6.临时用地监管。7.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数据运维。
服务要求:
1.日常数据加工服务。对供地项目范围进行面积计算、数据加工处理等日常测绘技术服务。
2.各级供地业务系统及网站数据维护。根据省、市、区三级供地业务系统及网站数据的要求,对相应的数据资料进行规范性加工整理,保证数据系统数据更新和上报所需基础资料的完整。
3.批而未供及剩余资源常态化数据管理服务。根据日常供地地块分布和台账资料,对批而未供数据库进行更新,形成最新的批而未供专题图和数据库成果;依据最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数据成果资料,结合供地等信息,分析和整理最新土地剩余资源数据库及专题图表。
4.净地现场踏勘。在供地之前,对地块进行现场情况调查,包括地块内的地名附着物、地下管线、地块“九通一平”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测绘,形成地块调查成果报告。地块确定受让方后,对地块进行再次踏勘,核实和确认地块的现场情况,如有变化则进行补充测绘,协助完成交地踏勘工作。
5.供地地块动态巡查。供地地块动态巡查。按要求定期地对园区已供地块进行现场巡查,巡查地块的施工状况,同时收集地块的开工许可证等资料,对现场地块情况进行拍照,整理地块的巡查结果和基本信息情况,协助将相关信息录入到土地动态巡查系统内。
6.临时用地监管。按照甲方提供的临时用地地块名单,实地外业对其进行现场情况拍照调查,核查临时用地是否拆除、完成复垦,加强对临时用地使用和管护。利用无人机摄影测量技术,对日常临时用地供地现状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临时用地疑似违建等情况,及时发现和制止,协助权益处加强临时用地使用管护。
7.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数据运维。包含数据共享、数据库与地图服务的更新维护、地图服务日常运维。
8. 为保证项目正常、安全地运行,必须至少安排2名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提供项目驻场服务,需至少安排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4名分别承担外业调查、数据加工、质检检查等工作,并且项目应至少配备一辆汽车,在有交地任务时,为甲方提供园区内的接送任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
项目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江苏省、苏州市相应地方规范、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出台的,则中标人应确保其合同内容达到并符合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及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小平(组长)、闫冰倩(采购人代表)、沈尧明、陈根全、赵国庆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计算;预算金额100(含)~5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计算;预算金额500(含)~10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计算;预算金额1000(含)~50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计算;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计算;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中标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取。
服务费金额:1000000*1.5%+4000000*1.1%+300000*0.8%=61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7楼
联系人:闫冰倩
联系电话:0512-666807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潇湘路99号1幢101室5-8F、19F
联系人:朱鸣蝶
联系电话:0512-683204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鸣蝶
电话:0512-6832047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JSZC-320591-ZCZX-G2024-0115采购文件.doc
价格折扣文件(如有)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未提供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单位名称)的2025-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土地权益日常数据加工、供地前后数据维护、批后监管测绘技术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土地权益日常数据加工、供地前后数据维护、批后监管测绘技术服务(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园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9人,营业收入为44377.7940万元,资产总额为620426.697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园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1月17日注: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一年度数据,无上两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苏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91-ZCZX-G2024-0115号采购项目:2025-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土地权益日常数据加工、供地前后数据维护、批后监管测绘技术服务采购单位: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采购类别:服务类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十二月前附表项号名称内 容1采购编号JSZC-320591-ZCZX-G2024-0115号2采购内容2025-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土地权益日常数据加工、供地前后数据维护、批后监管测绘技术服务3投标有效期六十天(日历日)4投标保证金金额:无,本项目无需投标保证金,相关条款不适用。5询问和质疑(1)招标文件的询问: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询问,应于下载招标文件后,可通过公告中的联系方式及时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解答。(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法定形式等法定送达方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办理签收手续。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供应商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联系部门: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通讯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联系人:朱鸣蝶、吴伟;联系方式:0512-683204716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联系人:闫冰倩联系电话:0512-666807237投标文件份数叁份,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开标后2日内邮寄至代理公司(苏州市高新区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采购公告上载明的联系人收取)8投标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17日14:00 时整(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17日14:00 时整(北京时间)投标开标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9中标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具体收费以如下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含在投标总报价中: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计算;预算金额100(含)~5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计算;预算金额500(含)~10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计算;预算金额1000(含)~50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计算;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计算;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中标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取。公司名称: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园区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205947802647194开户行及账号:工行新区支行1102021119000268836注:转账时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10评标方法见招标文件11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2导致无效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未报名或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五)其它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为无效标的;(六)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采购最高限价的;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5第二章投标邀请函9第三章投标人须知9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3第五章招标书44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第七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55第一章招标公告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2025-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土地权益日常数据加工、供地前后数据维护、批后监管测绘技术服务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土地权益日常数据加工、供地前后数据维护、批后监管测绘技术服务JSZC-320591-ZCZX-G2024-0115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17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91-ZCZX-G2024-0115;项目名称:2025-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土地权益日常数据加工、供地前后数据维护、批后监管测绘技术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530.00000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530.000000万元采购需求:1.日常数据加工服务。对供地项目范围进行面积计算、数据加工处理等日常测绘技术服务。2.各级供地业务系统及网站数据维护。根据省、市、区三级供地业务系统及网站数据的要求,对相应的数据资料进行规范性加工整理,保证数据系统数据更新和上报所需基础资料的完整。3.批而未供及剩余资源常态化数据管理服务。根据日常供地地块分布和台账资料,对批而未供数据库进行更新,形成最新的批而未供专题图和数据库成果;依据最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数据成果资料,结合供地等信息,分析和整理最新土地剩余资源数据库及专题图表。4.净地现场踏勘。在供地之前,对地块进行现场情况调查,包括地块内的地名附着物、地下管线、地块“九通一平”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测绘,形成地块调查成果报告。地块确定受让方后,对地块进行再次踏勘,核实和确认地块的现场情况,如有变化则进行补充测绘,协助完成交地踏勘工作。5.供地地块动态巡查。供地地块动态巡查。按要求定期地对园区已供地块进行现场巡查,巡查地块的施工状况,同时收集地块的开工许可证等资料,对现场地块情况进行拍照,整理地块的巡查结果和基本信息情况,协助将相关信息录入到土地动态巡查系统内。6.临时用地监管。按照甲方提供的临时用地地块名单,实地外业对其进行现场情况拍照调查,核查临时用地是否拆除、完成复垦,加强对临时用地使用和管护。利用无人机摄影测量技术,对日常临时用地供地现状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临时用地疑似违建等情况,及时发现和制止,协助权益处加强临时用地使用管护。7.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数据运维。包含数据共享、数据库与地图服务的更新维护、地图服务日常运维。8.为保证项目正常、安全地运行,必须至少安排2名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提供项目驻场服务,需至少安排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4名分别承担外业调查、数据加工、质检检查等工作,并且项目应至少配备一辆汽车,在有交地任务时,为甲方提供园区内的接送任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期内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方式: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5-01-1714:0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CA办理供应商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CA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确认参与后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办理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标采购活动。3、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4、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5、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下载客户端(参与项目页面可下载客户端及客户端使用说明),在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进行CA加密,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页面提示。操作手册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6、投标供应商需保持“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8、技术支持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2-69820854、0519-86722802、1391408****、182610029509、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7楼联系人:闫冰倩联系电话:0512-666807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潇湘路99号1幢101室5-8F、19F联系人:朱鸣蝶、吴伟联系电话:0512-6832047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鸣蝶、吴伟电话:0512-68320471,0512-68303271第二章投标邀请函受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的委托,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2025-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土地权益日常数据加工、供地前后数据维护、批后监管测绘技术服务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1、采购编号:JSZC-320591-ZCZX-G2024-0115号2、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土地权益日常数据加工、供地前后数据维护、批后监管测绘技术服务3、报名时间及方式: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17日14:00整(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1月17日14:00整(北京时间)4、投标、开标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5、联系单位:(1)采购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招标代理部邮政编码:215000电话:0512-68320471,0512-68079725(Fax)联系人:朱鸣蝶、吴伟(2)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联系人:闫冰倩联系电话:0512-66680723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3投标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5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6甲方(采购人):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7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8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9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10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1天:日历日。2.12时间:除特别说明,均指北京时间。2.13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4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5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6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7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8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19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3、投标人一般资格要求同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4、投标人特殊资格要求同第一章招标公告注:已经报名的投标人不代表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所有满足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须放入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5、投标人代表5.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6、投标费用6.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说明8、招标文件8.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2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获得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9.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发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9.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发布。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由报名单位自行关注并获取。10、投标答疑10.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询问的,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前附表约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未按前附表规定提交的疑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答,也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对投标人投标结果的影响。10.2勘察现场:10.2.1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0.2.2采购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0.2.3经采购单位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0.2.4投标人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10.3投标答疑包括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投标人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由于投标答疑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澄清或修改,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发出。四、投标文件说明11、提示与要求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1.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相应投标人自行承担。13.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格式可参考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13.1投标文件的组成13.1.1开标一览表;公开分项报价表;13.1.2资格性审查文件13.1.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材料: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3.1.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材料: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3.1.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3.1.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材料: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否则不予认可;13.1.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13.1.2.6具有有效期内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13.1.2.7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未提供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1.2.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未提供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视同小微企业,不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13.1.2.9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未提供视为非监狱企业,不视同小微企业,不享受监狱企业政策;以上13.1.2.1—13.1.2.6项是资格审查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还必须提供13.1.2.7或13.1.2.8或13.1.2.9项资料,否则投标无效。13.1.3符合性审查文件13.1.3.1投标函;13.1.3.2商务条款和服务要求偏离表;13.1.3.3投标人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13.1.3.4投标人情况表;13.1.3.5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项目人员配备方案;13.1.3.6采购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或投标单位认为需加以说明或证明的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材料、证明(如有);13.1.3.7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如有授权委托)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13.1.3.1—13.1.3.6为符合性审查必须提供的资料,如有授权委托,还必须提供13.1.3.7项材料,否则投标无效。13.1.4综合评审文件13.1.4.1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针对本项目的各项实施、服务方案、相关制度、证书、业绩、承诺函及其他材料、证明等。13.1.5价格折扣文件(如有)投标文件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表格不够填写的,投标人可以自制,第四章无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自定。14、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单位需另行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要求如下:(1)纸质投标文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开标后2日内邮寄至代理公司(苏州市高新区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采购公告上载明的联系人收取)。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2)全套报价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鉴。15、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署及上传要求15.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请投标人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下载客户端(参与项目页面可下载客户端及客户端使用说明),在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进行CA加密。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页面提示和《操作手册》。15.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指引,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上传,未按要求成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未递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注:(1)请投标人务必保管好编制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如因丢失、损坏等原因更换CA锁时,需重新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递交,否则可能无法解密,因此导致的响应失败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如本项目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了更正(补充)公告,请供应商务必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根据更正后的采购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递交,否则可能无法解密,因此导致的响应失败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投标无效。15.4联合体投标:如招标(采购)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上传操作如下:第一步: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上传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第二步;在投标(响应)文件中,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制作投标(响应)文件。15.5如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信息一致,视为不同投标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无效。15.6技术支持15.6.1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2-69820854、0519-86722802、1391408****、1826100295015.6.2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X7天电话:0512-66605052;手机:1731588585915.7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5.7.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开标一览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2025-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土地权益日常数据加工、供地前后数据维护、批后监管测绘技术服务项目劳务、运输、管理、维护、培训、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5.7.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5.7.3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5.7.4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选择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5.7.5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5.7.6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5.8未按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16、纸质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装订成册,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纸质投标文件仅供备案使用,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6.2纸质投标文件的正本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清楚地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将授权书附在其中。16.3完整的投标文件不应有其他版本,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法人印签或由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7.1自开标日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截止时间18.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递交。18.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以补充通知形式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8.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8.4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收到该撤回的书面通知。投标人撤回投标的,原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退还。19.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采购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19.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19.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六、开标和评标20.开标20.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启)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20.2线上参加(观看)开标(开启)会方式: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20.3开标时,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的“留言板”栏目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为了保证开标秩序,请不要在互动交流中发表与开标无关的言论。开标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将通过“公告栏”栏目发布相关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20.4开标时,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等待开标流程进入“解锁环境”,点击“点击立即解密”进行标书解密,解锁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答疑澄清等提示,否则导致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0.5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0.6投标人电脑环境最低要求:谷歌浏览器,版本可直接网上下载最新版本即可。如需收听现场语音需配置放音设备,如视频直播、互动交流使用异常,请刷新网页,如仍无法解决,请联系技术支持。20.7开标大厅系统出现故障、断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无法直播时,交易中心将通过微信直播对外公布相关情况,供应商可登录微信直播平台(微信-发现-直播-搜索视频号“园小易直播”)观看现场实况。20.8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20.9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观看),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0.10资格审查20.10.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2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21.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21.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1.2.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1.2.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1.2.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1.2.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1.2.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1.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1.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1.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1.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1.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1.3.5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处理供应商的投诉等事宜;21.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22.评标内容的保密22.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2.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2.3在评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3.对投标文件初审23.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3.1.1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3.1.2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评价,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3.2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按无效标处理:23.2.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签署和盖章;23.2.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23.2.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3.2.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3.2.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3.2.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23.2.7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23.2.8其他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情况。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或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货物或服务的质量、数量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3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每个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的查询,如联合体成员其中一名成员存在失信信息,视同联合体存在失信信息。23.3.1信用记录的使用规则:评标委员会在应根据信用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23.3.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须知第“23.3.1”条第一项的失信信息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栏目予以查询。本须知第“23.3.1”条第二项的失信信息应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的“社会法人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名单”、“工商失信违法名单”,以及“诚信苏州”网(www.szcredi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予以查询。23.3.3查询截止时点: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23.3.4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3.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货物和服务的质量、数量及交付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5招标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货物、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23.6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23.7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3.7.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时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3.7.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7.3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该投标文件将不予以详细评审,也不得标;23.7.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3.7.5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3.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3.9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4、投标的澄清2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4.2本项目采用线上澄清,线上澄清时,供应商代表可使用电脑进行线上澄清,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澄清答复中填写澄清确认资料,并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签章后提交。24.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及实质内容。24.4如线上澄清出现异常情况,经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织线下澄清流程,供应商的澄清以线下纸质澄清为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25.废标25.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5.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5.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5.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5.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2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6.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6.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6.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及其他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单位的评标方法。26.3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授予合同27.中标人的确认27.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招标采购单位的委托向招标采购单位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7.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中标公告期为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27.3各投标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法定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该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该质疑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如投标人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或加盖公章(原件)或未提供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法律法规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27.4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中标无效。28.合同授予标准28.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中标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的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28.2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9.中标通知书29.1确定出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9.3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供应商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29.4中标通知书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发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视为中标供应商领取之日,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0.未中标通知书参与项目评审的未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发放《未中标通知书》的方式(如电子邮件、纸质寄送等),以书面告知该未中标的评审得分与排名,未中标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31.合同的签订31.1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1.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31.3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八、其他事项32.中标服务费32.1中标人交中标服务费的时间应与前附表规定一致。32.2中标供应商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取得相应金额的赔付,并保留诉讼的权利。32.3中标服务费交纳账户信息:公司名称: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园区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5947802647194开户行及账号:工行新区支行1102021119000268836注:转账时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33.监督和公证33.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3.2招标采购单位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34.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苏采云系统中无格式要求的,以本章中格式要求为准;本章中格式如与苏采云格式不一致的,以苏采云系统中格式为准。格式1、投标函投标函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我们收到贵公司JSZC-320591-ZCZX-G2024-0115号招标文件,我公司认为本项目的招标采购坚持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服务管理内容、耗材、通讯、办公设备、工具、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等相关招标要求无排他性、倾向性条款,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我公司承诺在本项目开标后,我们不会再对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向招标采购人、财政局等进行恶意质疑或投诉。5、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60日。6、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们愿承担一切责任。7、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8、我们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9、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们同意中标后若不履行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10、我们同意中标人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11、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在领取中标通知时按招标文件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12、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合格投标人的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13、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格式2、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投标单位:序号项目名称响应报价备注12025-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土地权益日常数据加工、供地前后数据维护、批后监管测绘技术服务大写:小写: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格式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授权代表(即代理人),参加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采购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代理人在本次磋商活动过程、合同签订及处理有关事宜所作出的全部意思表示(包括签署的全部文件),我司均予以承认并由我司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如我司需撤销该代理人授权或更换代理人的,必须另行向贵方提交相应正式书面文件,并经贵方确认送达后方可实施。代理人撤销授权或更换完成之前所作的各项意思表示不受撤销或更换的影响,我司仍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书作出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后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供应商如有授权委托,必须提供该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无授权委托的情况下,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否则响应无效。格式4、公开分项报价公开分项报价投标单位(盖章):序号服务项暂定数量报价单项总价/万元备注1日常数据加工服务项目权属地类分析2575个界址点、1358平方分米 元/界址点、 元/平方分米1日常数据加工服务项目专题数据加工服务3000工时(含材料费); 元/工时1日常数据加工服务项目边角绿化用地划拨1725个界址点、718平方分米; /界址点、 元/平方分米1日常数据加工服务项目正射影像处理50宗(正射影像) 元/宗2批而未供及剩余资源常态化数据管理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万元3各级供地业务系统及网站数据维护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万元4净地现场踏勘净地现场勘察110宗 元/宗5供地地块动态巡查255宗(A+B+C+D+E)元/宗A:完成交地环节 元/宗B:、出让金环节 元/宗C:完成开工(含建设中)环节 元/宗D:竣工环节 元/宗E:日常巡查环节 元/宗)按巡查节点进行结算(包括交地、出让金环节;完成开工(含建设中)环节;竣工环节;日常巡查环节)6临时用地监管现场拍照调查250宗 元/宗航摄:临时用地集中区算一次,不足1平方公里按1平方公里计算;平均1个月一次。6临时用地监管现场无人机航摄19平方公里、次 元/平方公里、次7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数据运维数据共享、数据库与地图服务的更新维护50次 元/次7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数据运维地图服务日常运维42个图层 元/个*年合计注:本公开分项报价的“投标总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价一致。上述清单中数量为暂定量,投标人按照上述数量报价,最终根据中标综合单价和实际数量,按实结算,但整个服务期限内结算价不超过人民币530万元。格式5、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 目招标要求投标内容偏离说明服务期限付款步骤注: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除技术要求部分)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标的物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格式6、服务要求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单位名称:序号采购内容招标要求投标要求偏离/响应说明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等要求,所投标的物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招标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投标人对所投标的物关于技术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格式7、类似业绩一览表类似业绩一览表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期验收时间范围合同金额(万元)备注12345…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格式8、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汇总表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年龄性别学历专业职称承当过同类项目在本项目拟任职务(可加行)注:须提供相关人员的学历证明、职称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格式9、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毕业院校毕业时间 年 月 日专 业从事本专业时间职 务职 称主要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项目名称及规模该项目中任职注:需随此表附上主要人员的职称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格式10、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务职 称学 历毕业院校专 业执业资格已完成同类项目情况业主单位同类项目名称规 模金 额完成时间证 明 人注:需附项目负责人学历、职称及执业资格证明复印件。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格式11、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____________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投标人情况表投标人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23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3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平方米承租面积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3)投标人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投标人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与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说明注:投标人应当按实填写所有与之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企业名称(盖章):日期:(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两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3、开票信息开票信息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税号开户行银行账号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第五章招标书受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的委托,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2025-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土地权益日常数据加工、供地前后数据维护、批后监管测绘技术服务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采购编号:JSZC-320591-ZCZX-G2024-0115号二、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土地权益日常数据加工、供地前后数据维护、批后监管测绘技术服务三、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总体要求序号服务项暂定数量备注1日常数据加工服务项目权属地类分析2575个界址点、1358平方分米1日常数据加工服务项目专题数据加工服务3000工时(含材料费);1日常数据加工服务项目边角绿化用地划拨1725个界址点、718平方分米;1日常数据加工服务项目正射影像处理50宗(正射影像)2批而未供及剩余资源常态化数据管理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3各级供地业务系统及网站数据维护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4净地现场踏勘净地现场勘察110宗5供地地块动态巡查255宗按巡查节点进行结算(包括交地、出让金环节;完成开工(含建设中)环节;竣工环节;日常巡查环节)6临时用地监管现场拍照调查250宗航摄:临时用地集中区算一次,不足1平方公里按1平方公里计算;平均1个月一次。6临时用地监管现场无人机航摄19平方公里、次航摄:临时用地集中区算一次,不足1平方公里按1平方公里计算;平均1个月一次。7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数据运维数据共享、数据库与地图服务的更新维护50次7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数据运维地图服务日常运维42个图层合计注:1、上述清单中数量为暂定量,投标人按照上述数量报价,最终根据中标综合单价和实际数量,按实结算,但整个服务期限内结算价不超过人民币530万元。1.项目背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开展城镇建设用地提效工程的意见》(苏国土资发〔2017〕17号),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准确掌握我市新增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持续有力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提升国土精准化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园区将响应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关于调查统计批而未供情况的函》(自然资利用函〔2022〕11号)的规定和规划建设委员会要求,以现有征地、供地、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城市规划等资料为基础,对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套合计算,分析园区批而未供情况及空间位置分布,形成园区批而未供专题数据库成果,并按月更新,实现对园区批而未供土地的实时监控,同时依托影像,及时发现可利用地块,从而加快消化批而未供土地。为进一步规范园区土地划拨和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含协议出让、租赁等)工作,确保达到“净地”供应、“净地”交付标准,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决定组织力量在土地供地前对拟供地块进行现场调查,在交地时与土地受让方一起进行现场踏勘,核实和确认地块现场情况,力争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问题、解决问题,并积极沟通协调,加强部门联动,以期按照地块出让时序加快完成地块出让任务。供地地块动态巡查,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以供地政策的落实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履行为重点,通过信息公示、预警提醒、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跟踪管理、竣工验收、闲置土地查处、建立诚信档案等手段,实现对辖区内建设用地批后开发利用的全程监管。为响应《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园区将对临时用地现状进行调查,加强对临时用地使用管护能力。2.项目内容2.1日常数据加工服务(1)权属地类分析按要求对项目范围内的权源(包括收回范围、现状宗地、征地数据及历史征地等数据)和地类(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数据)等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在项目供地时提供相关图件成果,出具面积计算图和宗地测量成果。(2)专题数据加工服务对划拨、出让、国有土地租赁业务提供项目地块位置示意图、红线地形测量、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地类权属专题分析等专题数据加工服务,完成临时用地优先使用区分析以及规建委委托的其他专题数据分析等。(3)边角绿化用地划拨为进一步盘活批而未供土地,在各功能区的绿化项目办理划拨手续时,提供专项面积计算图和宗地测量成果。(4)正射影像处理提供高清正射影像图,对于划拨和出让的地块,通过无人机航摄,制作分辨率优于0.1米的正射影像,内业叠加正射影像,出具正射影像图。2.2批而未供及剩余资源常态化数据管理服务(1)批而未供常态化数据管理技术服务实时维护2008年以后的批而未供数据库,不定时按采购人要求形成专题图、数据表以及对应的总结报告,并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中展示。与此同时,须配合规建委完成2025年及2026年省、市下发的批而未供消化处置任务。(2)剩余资源常态化数据管理技术服务依据新一轮修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以及土地管理等资料进行空间分析,形成最新土地剩余资源数据库及分布图成果。2.3各级供地业务系统及网站数据维护(1)预审填报和供地资料收集处理归档工作在园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中完成预审填报工作,对供进行资料汇总、资料处理并配合规建委完成数据归档。(2)供地业务数据日常维护与上报工作对规建委的划拨、租赁、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供地数据和权源台账进行日常维护,协助规建委完成供地业务数据按按月、季度、年度在不同口径下的统计与上报。(3)系统数据维护协助规建委完成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网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系统、江苏省建设用地全程跟踪管理系统以及江苏省费源信息采集系统等数据的日常更新维护工作。(4)供地业务材料归档和调档工作协助规建委完成供地业务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及园区供地业务需要,配合规建委完成省、市供地档案抽检和园区内部调档工作。2.4净地现场踏勘(1)供地前地块净地调查地块调查的范围包括苏州工业园区划拨地块、出让(含协议出让等)、租赁地块三类。地块调查是指在地块预审之后立即展开对地块的现场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包括对地块内的地面附着物、地下管线、地块“九通一平”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测绘,拍摄现场照片,并沟通相关管线权属单位进行核实确认,出具地块调查成果报告并归档。(2)交地现场踏勘交地现场踏勘是指地块确定受让方后交地之前,由测绘单位对地块进行再次踏勘,核实和确认地块的现场情况,如有变化则进行必要的调查、测绘,出具更新后报告。2.5供地地块动态巡查按照要求定期地对园区已供地块进行现场巡查,同时收集地块的开工许可证等资料,并且现场对地块进行拍照,将已开工的巡查结果和基本信息录入到土地动态巡查系统。对超期尚未开工的项目及停工项目定期汇报(半年度),并按要求进行专项填报;最终根据填报情况,形成巡查台账。2.6临时用地监管按照甲方提供的临时用地地块名单,实地外业对其进行现场情况拍照调查,核查临时用地是否拆除、完成复垦,加强对临时用地使用和管护。2.7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数据运维(1)数据共享对批而未供、剩余资源、临时用地等业务进行需求对接、数据筛选、数据保密提供等,涉及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宗地、测绘宗地、供地地块等。(2)数据库与地图服务的更新维护对接批而未供、剩余资源、临时用地的最新成果数据,对成果数据进行数据检查、入库、制图、地图服务更新发布。(3)地图服务日常运维对预审、供地、临时使用、收地、剩余资源、批而未供等42个已有的地图服务资源提供日常运维服务,以及“一张图”系统中42个图层清单维护,包括图层名称、更新时间、更新频率等内容。(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三)其他要求1.项目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江苏省、苏州市相应地方规范、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出台的,则中标人应确保其合同内容达到并符合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及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中标人须在项目实施前把详细的实施方案报送采购人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应遵守项目现场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3.中标人在项目实施期间应无条件的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采购人检查验收,合格后书面报送采购人备案。采购人可针对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失误发出项目整改通知单,中标人应在收到整改通知单后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以书面方式提交整改计划,并在项目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否则,采购人可根据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4.中标人须按照招标要求和技术标准实施,不得擅自修改。5.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投标人须全部承担。6.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质量、安全问题均由中标人终身负责,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他人无涉。7.对净地调查、交地调查和动态巡查的数据和成果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入库或归档。8.为保证项目正常、安全地运行,需至少安排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4名分别承担外业调查、数据加工、质检检查等工作,并且项目应至少配备一辆汽车,在有交地任务时,为采购人提供园区内的接送任务。9.保密要求:(1)中标人负责对招标单位所提供资料及最终成果的保密,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需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不以任何形式将收集的所有资料、数据等进行泄漏、传播;涉密测绘成果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置;(2)项目服务人员需签署相关保密协议,承担工作中接触相关内容的保密义务;(3)项目成果最终所有权属招标单位,在项目完成时中标人必须全部移交;(4)中标人须维护项目服务成果,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5)以上保密规定如有违反,招标单位有权追究中标人相关法律责任。四、综合说明及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2.投标人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中标投标人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人有权另请其它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服务费中扣除。3.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根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使用以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6.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苏州市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编号为JSZC-320591-ZCZX-G2024-0115号2025-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土地权益日常数据加工、供地前后数据维护、批后监管测绘技术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工作,为明确甲方和乙方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一、合同文件:以下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二)乙方的投标文件;(三)合同条款;(四)乙方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中标通知书;(六)本合同附件。二、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其他要求:1.项目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江苏省、苏州市相应地方规范、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出台的,则乙方应确保其合同内容达到并符合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及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须在项目实施前把详细的实施方案报送甲方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应遵守项目现场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3.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应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书面报送甲方备案。甲方可针对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失误发出项目整改通知单,乙方应在收到整改通知单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以书面方式提交整改计划,并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否则,甲方可根据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4.乙方须按照招标要求和技术标准实施,不得擅自修改。5.乙方必须对所提供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乙方须全部承担。6.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质量、安全问题均由乙方终身负责,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他人无涉。7.对净地调查、交地调查和动态巡查的数据和成果按甲方要求进行入库或归档。8.为保证项目正常、安全地运行,必须至少安排2名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提供项目驻场服务,需至少安排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4名分别承担外业调查、数据加工、质检检查等工作,并且项目应至少配备一辆汽车,在有交地任务时,为甲方提供园区内的接送任务。9.保密要求:(1)乙方负责对甲方所提供资料及最终成果的保密,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需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不以任何形式将收集的所有资料、数据等进行泄漏、传播;(2)项目服务人员需签署相关保密协议,承担工作中接触相关内容的保密义务;(3)项目成果最终所有权属甲方,在项目完成时乙方必须全部移交;(4)乙方须维护项目服务成果,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5)以上保密规定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三、合同价款及支付:1、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2.该费用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服务管理内容、耗材、通讯、办公设备、工具、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合同金额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3.付款步骤:合同生效后,“日常数据加工服务项目”、“批而未供及剩余资源常态化数据管理服务”、“各级供地业务系统及网站数据维护”、“净地现场勘察”、“供地地块动态巡查”、“临时用地监管”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数据运维项目,每季度根据实际项目数量结算,经甲方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若实际结算总金额超过合同总金额,则超过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②合同生效后,由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各级供地业务系统及网站数据维护”和“批而未供数据库更新”金额的25%作为预付款;2025年12月31日前,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支付两项服务金额的25%;2026年6月30日前,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支付两项服务金额的25%;2026年12月31日前,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支付两项服务金额的25%。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汇款。5.如乙方对工作成果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合同总价款中扣除。6.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7.若遇国家或地**府政策性调整,双方另行协商。8.确因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一些突击工作。如:安排技术人员(内部)临时加班。9.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若因乙方办理“园采贷”信用融资的需要,本合同约定的收款信息可作变更,变更后的账号为甲方付款时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中资金提供方指定的回款账户,甲方支付至该账号的款项,亦视为已向乙方履行完毕支付义务。甲方同时应与办理“园采贷”的乙方签订变更账号的补充协议或由乙方提供账号的变更申请。乙方银行账户如需变更,应至少于付款期限届满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因变更引起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四、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1.甲方提供研究基础资料、协助乙方现场外业调查及相关资料搜集、现场踏勘等。2.甲方负责项目的审查工作,在乙方对提供的资料或数据有异议时,甲方应协助予以回复和核实。3.乙方须按任务书的深度和要求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研究成果,并参加甲方组织的方案讨论与论证,负责研究方案的介绍。4.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研究延误的,乙方提交研究成果的时间顺延。5.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咨询机构对工作成果进行评审。6.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对乙方做出处罚:(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任务书规定的。(2)提交的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3)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上报工作成果的。(4)所提供的工作成果未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或其投标承诺的。(5)乙方为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度及质量的,经甲方要求乙方改正,乙方仍拒不改正的。(6)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7.乙方提供的派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要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人员确定后,若乙方变更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技术人员需征得甲方同意,若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变更人员,乙方须缴纳赔偿金;在项目编制过程中,甲方若认为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能力,甲方有权力要求乙方更换项目编制负责人,乙方可免于缴纳赔偿金。8.乙方为本项目派入的项目负责人为,联系方式:。技术负责人为,联系方式:。为本项目指定的项目联络人为:,联系方式:。9.乙方在项目成果出具前须经过内部复核、审核、签发等流程,且须有相应人员签字。六、技术情报和资料保密1.所收集的原始资料与数据在执行过程中,仅供甲、乙双方使用,项目结束后乙方将其以成果附件的形式一并提交给甲方。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数据文件、图纸、资料等文件,仅供乙方在本项目中使用,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遵守本保密条款,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允许前,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以及乙方参与本项目所知悉的有关信息透露给与完成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七、双方的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2.甲方如有违约(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违约的情况除外),需支付对方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10%。3.乙方迟延提交工作成果的(甲方延期要求的除外),应当支付3000元/天违约金,最高为相应项目酬金总额10%。4.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减收或免收报酬;不提交工作成果,或者所提交的工作成果不能通过评审或者所提交的工作成果水平低劣,无参考价值的,应当返还报酬,并支付数额为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5.乙方项目组成员须按投标文件承诺人员配备,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如更换需征求甲方同意,并支付赔偿金,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次赔偿15万元,更换项目团队技术人员每人次赔偿5万元。八、有关技术成果归属条款乙方提交的内容有:研究报告文本、相关图件、对应的电子版本。未经甲方许可,其它任何人不得将成果全部或部分泄漏或提供给第三方。研究报告署名权归乙方所有,版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在工作成果审定后公开展示工作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研究报告。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一)合同的解除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合同(包括为此项目配备的人员),如未经双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自行承担违约责任。3.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3.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4.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二)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均不得转让。十、其它约定事项:1.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中标通知书;②乙方的投标文件;③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④招标文件及其附件;⑤合同附件;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十一、合同的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2.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及由此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3.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解决。4.诉讼期间,除争议内容以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十二、其他1.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理人: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第七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由综合评分得分最多的投标人作为为中标供应商。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直接将评委的评分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评委评审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评委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相加为投标人的综合评分。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如出现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公证机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二、综合评分标准:(一)投标报价(20分)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得标。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评审价格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评审价格)*价格权值*100(本次招标价格权值为2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1)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办法: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对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价格扣除: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及所有服务的承接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提供供应商签署《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及所有服务的承接商属于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的,对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格参与价格评审。注: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2)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加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标准的可以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针对监狱企业的评审加分:监狱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不享受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对于监狱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投标人对提供的声明函负有核实义务及责任: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对投标人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相应处罚。(二)技术方案与服务(50分)1.项目概况理解分析(3分)投标人的方案编制内容对项目背景、项目目标、建设内容等分析全面、透彻且详细的,得3分;分析较透彻、基本全面的,得2分;分析理解一般、不尽完整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2.日常数据加工服务(9分)投标人对苏州工业园区日常数据加工服务内容分析透彻、全面,能够提供基于制图平台制作流程并符合园区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投标方案的总体思路以及提供的服务内容完整清楚:思路清晰、方案成熟、阐述内容详实具体且服务要求理解分析透彻全面的为优得9分;思路较为清晰、方案较好、阐述内容较为详细且服务要求理解分析较好的为良好得6分;思路及方案内容一般,阐述内容详细程度和服务要求理解程度一般的得3分;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本项最高为9分。3.批而未供及剩余资源常态化数据维护(6分)投标人对苏州工业园区批而未供数据库更新及剩余资源梳理工作内容分析透彻,剩余资源数据库成果满足园区共享平台服务发布标准,能够提供基于制图及GIS软件制图入库并符合园区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方案的总体思路以及提供的服务内容完整清楚:思路清晰、方案成熟、阐述内容详实具体且服务要求理解分析透彻全面的为优得6分;思路较为清晰、方案较好、阐述内容较为详细且服务要求理解分析较好的为良好得4分;思路及方案内容一般,阐述内容详细程度和服务要求理解程度一般的得2分;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本项最高为6分。4.各级供地业务系统及网站数据维护(6分)投标人对苏州工业园区各级供地业务系统及网站数据维护内容分析透彻,能够提供基于制图平台制作流程并符合园区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投标方案的总体思路以及提供的服务内容完整清楚:思路清晰、方案成熟、阐述内容详实具体且服务要求理解分析透彻全面的为优得6分;思路较为清晰、方案较好、阐述内容较为详细且服务要求理解分析较好的为良好得4分;思路及方案内容一般,阐述内容详细程度和服务要求理解程度一般的得2分;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本项最高为6分。5.净地现场踏勘(5分)投标人对苏州工业园区净地现场踏勘内容分析透彻,能够提供基于制图平台制作流程并符合园区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投标方案的总体思路以及提供的服务内容完整清楚:思路清晰、方案成熟、阐述内容详实具体且服务要求理解分析透彻全面的为优得5分;思路较为清晰、方案较好、阐述内容较为详细且服务要求理解分析较好的为良好得3分;思路及方案内容一般,阐述内容详细程度和服务要求理解程度一般的得1分;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本项最高为5分。6.供地地块动态巡查(6分)投标人对苏州工业园区供地地块动态巡查内容分析透彻、思路清晰、方案成熟、阐述内容详实具体且服务要求理解分析透彻全面的为优得6分;思路较为清晰、方案较好、阐述内容较为详细且服务要求理解分析较好的为良好得4分;思路及方案内容一般,阐述内容详细程度和服务要求理解程度一般的得2分;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本项最高为6分。7.临时用地监管(3分)投标人对苏州工业园区临时用地监管内容分析透彻、思路清晰、方案成熟、阐述内容详实具体且服务要求理解分析透彻全面的为优得3分;思路较为清晰、方案较好、阐述内容较为详细且服务要求理解分析较好的为良好得2分;思路及方案内容一般,阐述内容详细程度和服务要求理解程度一般的得1分;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本项最高为3分。8.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数据运维(3分)投标人对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数据运维内容分析透彻、思路清晰、方案成熟、阐述内容详实具体且服务要求理解分析透彻全面的为优得3分;思路较为清晰、方案较好、阐述内容较为详细且服务要求理解分析较好的为良好得2分;思路及方案内容一般,阐述内容详细程度和服务要求理解程度一般的得1分;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本项最高为3分。9.项目组织及进度安排(3分)项目工作组织及项目实施进度安排的方案内容全面合理,科学详细,可行的,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基本满足要求的,得2分;方案内容有缺失或明显疏漏,不充分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10.项目质量保障及服务方案(3分)项目质量保障及服务方案包括各生产流程的数据质量控制措施,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障措施和服务方案等内容。方案详细全面、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得3分;方案内容完整、具有一定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得2分;方案内容有明显的缺漏,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11.数据安全与保密措施(3分)制定数据安全生产管理、保密管理措施合理可行、有针对性的,得3分;数据安全生产管理、保密管理措施合理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的不得分。(三)商务方案(30分)1.本项目人员配置(下述人员必须提供评分标准对应证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期的社保证明材料并进行标识,同一人员只计算一次得分,具体按照其所具备的资质得分最高项计算得分,否则对应项不得分):最高为20分(1)项目负责人(限评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核心涉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合格证的,每具备一项得1分,最高为4分。(2)技术负责人(限评1人,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测绘技术与质量管理培训合格证的,每具备一项得1分,最高为3分。(3)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除外)配置情况:最高为13分。1)项目团队成员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工程师职称证书的,每具备1人得0.5分,最高为3分;2)项目团队成员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的,每具备1人得0.5分,最高为3分;3)项目团队成员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质检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的,每具备1人得1分,最高为2分;4)项目团队成员具有高级软件工程师证书的,每具备1人得3分,最高为3分;5)项目团队成员具有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的,每具备1人得1分,最高为2分;2.履约能力:最高为6分(1)投标人具有地理信息相关荣誉的,每有一次得1分,最高为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荣誉证书,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具备一项得1分,最高为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并同时提供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3.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经验情况:最高为4分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服务项目的,每提供1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合同,资料提供不全或无法证明的不得分。注: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做出相应说明供评标委员会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对于有原件核查要求(如投标单位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线材料以及在线查询方式的,视为提供原件)的,相关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至开标现场,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转交给评标委员会,以备核实,否则对应评分项目不得分。(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权益日常数据加工 常态化数据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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