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方案设计中标结果公示(淮安市淮阴区农业农村局2025)
一、项目编号:JSZC-320804-JTGS-C2025-0003
二、项目名称:大葫芦岛片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方案设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浙江施朗龙山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913306027405353693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农场耕文路168号16 层
95(均分制)
99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大葫芦岛片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方案设计项目
服务范围:大葫芦岛片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方案设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全部内容,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超、李万通、张明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标准的100%计取,共计1741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市淮阴区农业农村局(机关)
单位地址:淮安市淮阴区承德北路606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51784997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 170 号五楼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13776705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女士
电话:1377670598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JSZC-320804-JTGS-C2025-0003采购文件.doc
3(1)企业声明函(服务)致淮安市淮阴区农业农村局(采购人)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浙江施朗龙山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的大葫芦岛片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方案设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大葫芦岛片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方案设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浙江施朗龙山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7人,营业收入为3024万元,资产总额为8437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徽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浙江施朗龙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日期:202541月21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大葫芦岛片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方案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804-JTGS-C2025-0003采购人:淮安市淮阴区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一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标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项目概况:大葫芦岛片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方案设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21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804-JTGS-C2025-0003项目名称:大葫芦岛片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方案设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9.7万元最高限价(如有):99.7万元采购需求:大葫芦岛片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方案设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全部内容,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供应商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书;(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1.1项。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5.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无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开启时间:2025年1月21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淮阴区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2、本项目采用“苏采云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公布报价、澄清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8条。4、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5、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3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淮安市淮阴区农业农村局地址:淮阴区承德北路606号联系方式:郭先生联系电话:05178499757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五楼联系人:姜女士联系电话:1377670598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姜女士电话:1377670598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第一章磋商邀请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标准的100%计取,评审费按实计取,不单独列项,供应商在报价时综合考虑,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4.3勘查现场供应商可以自行组织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次项目所在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在现场考察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5.1磋商邀请5.2供应商须知5.3评标标准5.4合同格式及条款5.5项目采购需求5.6响应文件6.磋商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磋商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截止时间五日前通过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截止时间前五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7.磋商文件的更正或补充7.1在磋商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7.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更正公告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7.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相关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9.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0.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0.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0.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1.分项报价表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1.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如有)12.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2.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3.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如有)13.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3.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3.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4.磋商响应函14.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5.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5.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6.方案部分16.1本项目评标标准中的方案部分不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17.磋商有效期17.1磋商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8.响应文件的签署18.1响应文件仅需要在供应商进行签章的位置应进行电子签章。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四、响应文件上传19.响应文件的上传19.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20.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供应商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时间之前。21.2对于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磋商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并上传新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21.3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时间以后修改电子响应文件。21.4供应商不得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磋商有效期满前撤回电子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解密22.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3.磋商小组23.1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6.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6.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的商务和技术要求)。26.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9按照第37.4的要求本项目中具有“强制采购”产品,但未提供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的;26.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章或签字的。2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1磋商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广播控制主机)。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7.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7.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27.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8.1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8.2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三章中公布的评标标准对每份合格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8.3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审工作停止,采购代理机构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9.磋商过程保密29.1在宣布成交结果前,凡属于审查、澄清、磋商、评审响应文件和确定成交等相关信息,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29.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9.3磋商小组名单在磋商前确定,并在磋商结果确定前保密。六、确定成交及签订合同30.确定成交供应商30.1采购人将从磋商小组推荐的符合采购需求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排名先后确定成交供应商。30.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30.3成交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如经查实从参加该成交项目之日起计算所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31.成交通知书31.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1.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2.签订合同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依据。32.2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理。33.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31条或32条的规定去做,采购人报财政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供应商,或重新采购。34.货物和服务的减少34.1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磋商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七、质疑处理35.质疑处理3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件形式从通过“苏采云平台”->“供应商“登录,从”项目质疑申请”模块提出质疑。未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的、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未按35.5条的要求提供质疑的均不予受理。35.2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5.3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35.4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环节提出质疑。35.5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实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办理质疑事项授权书(授权中必须载明具体权限、期限和事项)。】35.6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35.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件的形式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如果质疑供应商还需要纸质形式回复函的,需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索取,或者在质疑函中明确提出该要求。35.8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淮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对该供应商列入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八、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36.政策功能落实36.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36.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给予小微企业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6.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6.2联合体及分包36.2.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6.2.2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6.2.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6.2.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6.3小微型企业(1)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2)企业标准请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36.4残疾人福利单位(1)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2)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6.5监狱和戒毒企业(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磋商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2)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7.节能、环保政策(本项目不涉及)37.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对获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7.2节能产品本项目/被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实行(优先采购/强制采购)。37.3环保产品本项目中/被列入“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实行优先采购。37.4本项目中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的列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电子件,未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实行“优先采购”的,在评分标准的“政策导向”处参与加分(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37.5节能、环保产品的品目清单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国家对品目清单进行调整的,按照最新调整的品目清单执行。38.政府绿色采购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的要求,落实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如下:38.1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所提供的产品需综合考虑节能环保、节水、循环再生、低碳、有机等因素;本项目为物业、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应在服务中加强绿色低碳管理。38.2本项目中涉及商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在供货、安装过程中能到做到低碳物流、环保节约、提高资源利用率;涉及设备运维参考《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文)执行。38.3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要执行国家和江苏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39.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9.1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是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成交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该贷款无需抵押、担保,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39.2有融资贷款需求的成交人,与采购人在苏采云【合同在线签订】模块中进行合同在线签订时,【账户信息完善】的“是否融资”一栏中需选择“是”,同时完善收款账号信息和合同补充协议(融资账号)。第三章评标标准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二、磋商小组将依据下列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三、具体标准:(本评标标准的总分为100分)(一)价格部分(2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分(二)技术方案(80分)1、设计方案与顶层策划方案的契合度(32分)1.1设计方案应与顶层策划方案在整体上保持一致。(8分)设计方案需要充分考虑项目的整体目标和要求,确保在设计过程中能够全面满足顶层策划方案的要求。设计方案能够落实上位策划要求,内容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得8分;方案基本落实上位策划要求,内容较完整、表述较准备、条理较清晰得5分;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1.2设计方案在功能设计上与顶层策划方案保持一致,确保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能够按照策划的功能需求进行。(8分)设计方案在功能设计上与顶层策划方案保持一致,内容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得8分;功能设计基本满足顶层策划要求,内容较完整、表述较准备、条理较清晰得5分;功能设计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1.3设计方案所预计的实施时间应与顶层策划方案中的营收年度安排相匹配。制定设计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方案的实施周期,确保其在预定的营收年度内能够顺利完成,从而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因此,制定实施方案应与顶层策划方案中的营收计划相协调,确保两者在时间节点和目标上的一致性。(8分)设计方案能够落实上位策划要求,与实施周期和目标相契合,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基本落实上位策划要求,与实施周期和目标较契合,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1.4设计方案需要在成本可控的范围内进行,以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与顶层策划方案保持一致。同时,设计方案还需要考虑成本节约的潜力,提出合理的成本优化建议。(8分)设计方案能够落实上位策划要求,成本控制契合,成本优化建议操作性强的得8分;基本落实上位策划要求,成本控制契合,成本优化建议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设计方案内容(48分)2.1总体要求(10分)设计说明能对场地禀赋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项目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的要点并科学、合理。设计说明能对现场基地及周边环境协调的设计措施、理念。各项设计说明能反映整体方案的经济合理性并兼顾美观,利于控制成本,对应产品品质。内容完整、解读充分、分析准确、构思新颖、措施合理可行得10分;内容较完整,解读分析较准确、构思较合理可行得6分;内容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2总平面布局(10分)构思与功能布局合理,构思巧妙,符合实际。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建筑功能分区与场地条件匹配合理、巧妙处理各个功能之间的整体关系。道路交通流线安全简洁,对外开口合理,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竖向设计经济并符合场地要求。方案构思与功能布局合理,构思巧妙,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得10分;方案构思与功能布局较合理,构思一般,基本符合实际、可操作性较强得6分;方案内容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3建筑功能(8分)建筑平面功能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建筑平面功能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思路把握准确、合理可行得8分;思路把握较准确、较合理可行得5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4建筑造型(10分)建筑造型空间处理合理,立面造型外观、功能与形式统一,比例尺度和谐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方案建筑造型设计合理、功能与形式统一,比例协调美观得10分;方案建筑造型设计比较合理、功能与形式比较统一,比例比较协调得6分;方案内容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5建筑效果图等(10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各分区具体的建筑、庭院、田园等)的透视图、模型等效果图能够充分表达设计意图。方案效果图能够充分表达设计意图得10分;方案效果图较充分表达设计意图得6分;方案效果图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则与之相关的评分项不予计分。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清晰有效,如因材料模糊不清磋商小组无法辨认导致不得分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注:以下为采购人提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条款,供应商必须实质性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经磋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采购单位(甲方)和供应单位(乙方)项目履约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项目名称)采购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定义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义务或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事项,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合同价是指根据成交的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甲方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接受服务的单位。乙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货物和提供服务的单位。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失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背景:为了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打造和美乡村农文旅田园综合体,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打造宜居宜业、和谐美丽的乡村特色空间。建设地点:淮安市淮阴区马头镇(大葫芦岛片区)周边环境:自行踏勘现场工程投资额:约17000万元建设内容:约1012.11亩,其中:耕地292.04亩、园地0.24亩、林地244.82亩、农村道路12.76亩、设施农用地3.08亩、其他农用地39.44亩、农村宅基地102.05亩、商业服务业用地9.84亩、特殊用地3.36亩、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03亩、公路用地7.48亩、交通运输用地3.42亩、陆地水域291.56亩。涉及民房85户,其它建筑7幢,景观面积约62000平米,及采购人提供的规划范围红线图。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全部内容,包括现状评估、方案设计、方案修改、方案审核等阶段。(二)设计范围及内容1.建筑设计a.总体布局:结合乡村地形地貌、自然景观和人文特色等禀赋,进行科学合理的总体布局,体现乡村的田园风光和地域特色。b.建筑风格:结合江淮民居特色,设计具有淮安特色的建筑风貌。c.建筑细节:注重建筑细节设计,如门窗、屋檐、墙面、围墙、入口、室内空间等,体现乡土特色。d.室内装饰:硬装、室内设施设备、展陈等。2.庭院设计a.功能分区:根据使用需求,充分利用现有民居庭院空间,活化利用,按照宅基地符合利用的原则,实现功能性强、美观实用的庭院空间。b.绿化美化:选用优势树种和花卉,进行绿化美化设计,提升庭院整体美感。c.景观小品:设计具有乡村特色的景观小品,如亭台楼阁、水景、雕塑等,丰富庭院景观。d.铺装设计:采用环保、耐用的材料,进行铺装设计,提高庭院通行便利性和美观性。3.田园景观优化a.功能分区与布局优化根据农作物的生长习性和种植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区。b.观赏区设计能够充分利用本地材料,建立人与空间、人与水、人与人、植物与水等亲切互利的关系;根据季节变化,使田园景观在不同时间都能呈现出独特魅力。设置观景平台、步道等设施,方便游客近距离欣赏农田景观。步道设计要兼顾生产需要,同时具有趣味性。c.生态保护区规划在农田周边划定生态保护区,种植树木、花草等植被,为野生动物提供栖息和繁衍场所。d.农业设施景观化对农田中的灌溉设施、排水设施、农用机械等进行景观化设计,使其与农田景观相融合。e.文化元素融入深入挖掘当地的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资源,将其融入到农田景观设计中。4、后续服务后续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等服务工作。(三)设计总体要求(一)设计原则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应规范规程要求,设计安全可靠、适用耐久、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与周围环境相协调。1.坚持产业引领,探索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2.符合项目顶层策划,满足淮阴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片区建设要求。3.将大葫芦岛作为一个整体单位来管理,充分考虑设计片区水、林、田、路、村等有机结合。4.体现文化特色,挖掘和保护乡村文化资源,融入设计中,打造特色文化品牌。(二)设计目标1.塑造具有淮安特色的乡土建筑风貌,体现江淮在地文化特征。2.设计功能性强、美观实用的庭院空间、田园空间,满足不同人群多样化的日常生活和休闲娱乐需求。3.通过建筑、生态景观和庭院设计,打造可游、能留、宜居、宜业的乡村田园综合体。(三)设计文件的载体要求1、各阶段成果文件纸质版,不少于5套,具体按采购人要求提供;2、各阶段成果文件电子版U盘二套,图件格式为DWG,文本格式为PDF。三、合同价款或收费标准、结算方式本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元人民币(小写元)。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除合同约定的变更和调整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报价包含全部人员及设计、资料收集、差旅、调研、专家评审、保险费用、公司取费、后期服务、法定税金、利润等与履行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应主动查阅本项目的有关设计文件、技术经济等资料。应充分考虑到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数据与合同实施过程中存有偏差,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到报价中。在项目实施期间,由于价格上涨、政策性调整等因素对项目成本的影响,采购人对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四、付款方式付款次序付款比例付款金额(万元)(RMB)付款时间备注第一次付费40%合同签订后按合同价计取第二次付费40%乙方向甲方提交方案初稿且获得甲方认可后按合同价计取第三次付费20%乙方向甲方提交方案终稿且获得甲方(含涉及的相关部门)认可后按合同价计取注: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乙方须执行淮阴区财政支付流程及管理办法,并在甲方付款时须提供足额有效的专用发票,因乙方票据提供不及时,以及不符合税务机关相关要求,而导致合同款不能支付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付款方式为转账、数字人民币、电汇或保函等,具体方式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若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银行同期活期利率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款金额的5%。五、质量要求1、设计成果满足采购人的决策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现行规范要求的设计深度,并通过审核。2、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相应行业、部门的要求。通过审核的各区域方案均须达到对应区域方案设计的所需深度。3、在设计过程中,须根据采购人工作进度,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各区域相关方案,并在采购人提交修改单后6天内,必须修改完善、提交修改方案,并加盖公章,涉及重大变更时间的另行考虑。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服务,不得擅自转包或分包;2.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1.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对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2.乙方应根据专家评委对设计方案的意见和甲方的要求,在投标承诺的时间内完成修改报批。设计成果和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署名权除外),采购人可根据需要进行选用或修改。3.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此发生纠纷或赔偿的,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八、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毁约(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因素除外)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乙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1)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无理由要求毁约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乙方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提供优质服务,严格管理,确保达到各阶段设计质量和时间要求,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有)可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要求其继续履约的,乙方应向甲方按照每天1000元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九、不可抗力1.如果乙方和甲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乙方或甲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政策因素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在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十、转让和分包1、政府采购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2、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十一、合同的解除1.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限期提供全部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乙方未能按其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方案及项目团队履约的(经甲方同意的除外)。(4)乙方提供的成果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限期整改,乙方拒绝整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经整改2次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因此解除协议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费用外,还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5)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供货单位之间串通,人为地使供货活动丧失竞争性,损害甲方所能获得的权益。十二、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十三、合同纠纷处理1.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2.如果调解不成,作如下(2)处理:(1)申请仲裁。选定仲裁机构为淮安市仲裁委员会。(2)提起诉讼。约定由采购人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应在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有)后生效。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成交通知书;(2)乙方提交的响应文件;(3)本项目磋商文件;(4)乙方在磋商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甲方: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定日期:签定日期: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大葫芦岛片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方案设计项目2.预算金额:人民币99.7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99.7万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二、设计任务书(一)项目概况1.项目背景:为了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打造和美乡村农文旅田园综合体,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打造宜居宜业、和谐美丽的乡村特色空间。2.项目地点:淮安市淮阴区马头镇(大葫芦岛片区)3.项目规模:约1012.11亩,其中:耕地292.04亩、园地0.24亩、林地244.82亩、农村道路12.76亩、设施农用地3.08亩、其他农用地39.44亩、农村宅基地102.05亩、商业服务业用地9.84亩、特殊用地3.36亩、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03亩、公路用地7.48亩、交通运输用地3.42亩、陆地水域291.56亩。涉及民房85户,其它建筑7幢,景观面积约62000平米,及采购人提供的规划范围红线图。4.项目总投资额:约17000万元。(二)设计目标1.塑造具有淮安特色的乡土建筑风貌,体现江淮在地文化特征。2.设计功能性强、美观实用的庭院空间、田园空间,满足不同人群多样化的日常生活和休闲娱乐需求。3.通过建筑、生态景观和庭院设计,打造可游、能留、宜居、宜业的乡村田园综合体。(三)设计原则1.坚持产业引领,探索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2.符合项目顶层策划,满足淮阴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片区建设要求。3.将大葫芦岛作为一个整体单位来管理,充分考虑设计片区水、林、田、路、村等有机结合。4.体现文化特色,挖掘和保护乡村文化资源,融入设计中,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四)设计内容1.建筑设计a.总体布局:结合乡村地形地貌、自然景观和人文特色等禀赋,进行科学合理的总体布局,体现乡村的田园风光和地域特色。b.建筑风格:结合江淮民居特色,设计具有淮安特色的建筑风貌。c.建筑细节:注重建筑细节设计,如门窗、屋檐、墙面、围墙、入口、室内空间等,体现乡土特色。d.室内装饰:硬装、室内设施设备、展陈等。2.庭院设计a.功能分区:根据使用需求,充分利用现有民居庭院空间,活化利用,按照宅基地符合利用的原则,实现功能性强、美观实用的庭院空间。b.绿化美化:选用优势树种和花卉,进行绿化美化设计,提升庭院整体美感。c.景观小品:设计具有乡村特色的景观小品,如亭台楼阁、水景、雕塑等,丰富庭院景观。d.铺装设计:采用环保、耐用的材料,进行铺装设计,提高庭院通行便利性和美观性。3.田园景观优化a.功能分区与布局优化根据农作物的生长习性和种植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区。b.观赏区设计能够充分利用本地材料,建立人与空间、人与水、人与人、植物与水等亲切互利的关系;根据季节变化,使田园景观在不同时间都能呈现出独特魅力。设置观景平台、步道等设施,方便游客近距离欣赏农田景观。步道设计要兼顾生产需要,同时具有趣味性。c.生态保护区规划在农田周边划定生态保护区,种植树木、花草等植被,为野生动物提供栖息和繁衍场所。d.农业设施景观化对农田中的灌溉设施、排水设施、农用机械等进行景观化设计,使其与农田景观相融合。e.文化元素融入深入挖掘当地的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资源,将其融入到农田景观设计中。4、后续服务后续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等服务工作。三、设计成果1.设计方案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修建性规划总平面设计图、建筑、生态与景观、庭院设计布局的平面图、立面图、重要节点设计图、竖向设计图、室内装饰设计图、道路系统图、道路断面图、景观绿化布局图、绿植设计图、标识标牌系统图,以及上述范围内涉及的鸟瞰图、建筑改造效果图、景观节点效果图、室内装饰效果图等。2.设计说明书:对设计方案进行详细说明,包括设计理念、业态布局、设计内容等。3.技术经济指标:对设计方案各类用地、建筑规模、停车位等技术指标进行统计。4.投资估算:就设计方案内容进行投资估算,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设备费等,估算说明包括编制依据、编制方法、编制范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其他必要说明的问题,同时提供的估算表应以单个单项工程为编制单元。四、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全部内容,包括现状评估、方案设计、方案修改、方案审核等阶段。五、质量要求1、设计成果满足采购人的决策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现行规范要求的设计深度,并通过审核。2、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相应行业、部门的要求。通过审核的各区域方案均须达到对应区域方案设计的所需深度。3、在设计过程中,须根据采购人工作进度,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各区域相关方案,并在采购人提交修改单后6天内,必须修改完善、提交修改方案,并加盖公章,涉及重大变更时间的另行考虑。六、其他要求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的要点并科学、合理。设计说明能对现场基地及周边环境协调的设计措施、理念。各专业设计说明能反映整体方案的经济合理性,建筑材料选择兼顾美观和经济,结构基本形式合理并利于控制成本,设备配置经济并对应产品品质。2、功能分区布局合理,建筑结构方案经济合理可行。3、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建筑材料体现项目特色及绿色环保的理念。4、方案后期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夜景设计图、市政设施布局图、环卫设施布点图、文创策划设计图等设计方案图纸,并达到对应方案设计所需深度。七、设计文件的载体要求1、各阶段成果文件纸质版,不少于5套,具体按采购人要求提供;2、各阶段成果文件电子版U盘二套,图件格式为DWG,文本格式为PDF。八、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除合同约定的变更和调整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40%;乙方向甲方提交方案初稿且获得甲方认可后,付至合同总额的80%;乙方向甲方提交方案终稿且获得甲方(含涉及的相关部门)认可后,付清余款。九、策划方案布局头生态保育区村庄杨树林区农田区村庄1生态保育区闸塘村庄23杨树林区大葫芦岛农田区4村庄5十、《红线图》已上传采购系统平台,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二〇二五年月日一、磋商函致(采购人):关于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本项目采购。同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单位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活动的有关事宜。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公司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我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各项要求,我方愿以(大写、人民币)元(RMB¥元)的磋商总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6、如果我们成交,我们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供货物和服务。7、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中第17条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计算90天,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响应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直到合同生效。8、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都是真实的、准确的。9、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货物和服务。否则我们的履约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职务:日期:年月日二、磋商报价表序号服务(项目)名称费用构成单价(元)合计(元)备注12····费用合计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3)价格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的要求报价,即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的价格之和,以后不得追加任何费用。(4)此表中结算时价格按最终磋商总价与首次磋商总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三、服务响应偏离表(根据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的内容填写)序号采购要求响应标准是否偏离备注12345678910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2)是否偏离用符号“+、=、-”分别表示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四、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甲方名称甲方联系人及电话12345……注:同时按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日期:年月日五、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2、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A.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1)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4、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书(承诺书详见示范格式,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5、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承诺书详见示范格式,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3)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无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承诺书。(承诺书详见示范格式,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联合体即可)注:1、上述是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未能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以及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2、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采购人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六、综合评分中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材料(供应商根据第三章评标标准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七、示范格式示范格式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参加磋商的,仅需填写“授权委托书”。示范格式二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本授权书宣告:委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受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所在单位:职务:身份证:联系方式:兹委托受托人代表我公司参加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项目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磋商函和响应文件,与采购人协商、澄清、解释,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委托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委托受托人参加磋商的,必须附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仅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示范格式三资格审查承诺书致(采购人):我单位在参加采购过程中,做如下承诺:1、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我单位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我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我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如我单位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并由采购人将我单位的违约行为上报相关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并愿意承担因我单位的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承诺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示范格式四企业声明函(服务)致(采购人):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示范格式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采购人):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2、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注: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日期:年月日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方案设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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