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费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
一、项目编号:310107000241121149567-07174302
二、项目名称: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2025年物业管理费
2419899.00元
上海丽都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327弄二楼物业物业办公室
93.3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5年物业管理费
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
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投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十二个月止
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玉宇,赵斌,胡永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上海丽都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业绩较多,方案针对性较强,配置人员资质较完善。符合业主方需求,综合得分:93.32分,排名第一。故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陀区长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170号
联系方式:021-32270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3室
联系方式:021-52564588-84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万琳
电 话:021-52564588-8478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134.1K
采购文件附件:
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pdf625.0K
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八、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丽都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的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名称)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物业管理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丽都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36人,营业收入为1544.6074万元,资产总额为837.2275万元¹,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丽都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1月20日项目编号:310107000241121149567-07174302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普陀区长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五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第六章合同条款(格式)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1-2213:30:00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107000241121149567-07174302项目名称: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420000.00元最高限价(元):无简要规则描述:包括保安管理、环境卫生与保洁管理、垃圾清运、处理、房屋维修与保养服务、共用设施设备运维与保养服务、综合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文件。合同履约期限:一年。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3.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01-10至2025-01-17,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3、方式:网上获取4、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01-2213:30:002、地点:上海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加密标书(纸质文件递交:上海市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2室。)五、响应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5-01-2213:30:002、地点:上海市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2室。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明、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响应单位需在网上填报并上传全套响应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并在项目开标时递交响应文件书面文本: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响应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2、响应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响应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响应人承担;3、集中采购机构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响应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响应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响应文件,应以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集中采购机构;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响应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响应人发现响应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95763;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响应人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170号联系人:赵老师联系方式:021-32270165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上海市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3邮编:200333联系人:陆老师电话:021-52564588*8478传真:021-52564588*6133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服务内容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3投标最高限价242万元(注:超出限价的,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磋商时间、地点磋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6服务期限一年。7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达到甲方考核指标目标后)8标包划分未划分标包9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磋商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10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响应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11小微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人须提供《中小企业11小微企业有关政策声明函》(见附件)。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12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13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转包:否分包:否1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15是否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16是否提供样品不要求提供样品。17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18签字盖章响应人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可以具有法定效力的签章替代)。19磋商文件组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份(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客户端软件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加密、上传提交)。纸制磋商响应文件(包含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20磋商响应文件的装每份正本或副本均需装订成册。20订每份正本或副本均需装订成册。2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每份磋商文件封面上均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的话)、投标日期、响应人名称等内容,并在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人名称处需加盖单位印章。22磋商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箱)的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的话)、响应人名称、投标截止时间等,名称处加盖单位印章。23投标保证金无24合同签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25履约保证金无26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不少于90天。27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一、总则1.概述1.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以下简称磋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1.2“采购人/采购单位”指本项目的需求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集中采购机构”系指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1.4“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响应人承担的各类专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开发、产品交付、安装调试、质量检测、技术指导、售后服务、专业劳务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1.5“响应人”系指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下载、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6“成交单位”系指成交的响应人。1.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报名领取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竞争性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2.合格的响应人2.1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和《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响应人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特定条件是指对响应人的财务要求、业绩要求、诚信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2.2响应人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与本次采购拟采购的项目从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联系,且不是采购人附属机构的企业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2.3《竞争性磋商公告》和《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若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除应符合本章第2.4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主响应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附件4报价分类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更改)(须按下方报价分类表报价,采购需求中要求填报的项目不得遗漏)响应人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序号报价内容数量单价(元)总价(元)说明12345……注:所报费用应包含整个项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本项目所需要求,如果在报价中有缺项和漏项,则将被认为该项的价格已经包含在其他项中。采购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会对投标人缺漏项的金额给予补偿。响应人授权代表签字:响应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0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附件11投标项目经理说明表响应人名称:项目编号: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和专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联系方式执业资格技术职称聘任时间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参与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成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本项目经理每周现场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参与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成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本项目经理每周现场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参与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成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本项目经理每周现场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参与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成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本项目经理每周现场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参与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成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本项目经理每周现场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参与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成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本项目经理每周现场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参与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成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本项目经理每周现场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参与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成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本项目经理每周现场工作时间:更换项目经理的方案更换项目经理的方案更换项目经理的方案更换项目经理的方案更换项目经理的方案更换项目经理的方案更换项目经理的方案更换项目经理的方案更换项目经理的前提和客观原因:更换项目经理的原则:替代项目经理应达到的能力和资格:替代项目经理应满足本项目管理服务的工作方案:更换项目经理的前提和客观原因:更换项目经理的原则:替代项目经理应达到的能力和资格:替代项目经理应满足本项目管理服务的工作方案:更换项目经理的前提和客观原因:更换项目经理的原则:替代项目经理应达到的能力和资格:替代项目经理应满足本项目管理服务的工作方案:更换项目经理的前提和客观原因:更换项目经理的原则:替代项目经理应达到的能力和资格:替代项目经理应满足本项目管理服务的工作方案:更换项目经理的前提和客观原因:更换项目经理的原则:替代项目经理应达到的能力和资格:替代项目经理应满足本项目管理服务的工作方案:更换项目经理的前提和客观原因:更换项目经理的原则:替代项目经理应达到的能力和资格:替代项目经理应满足本项目管理服务的工作方案:更换项目经理的前提和客观原因:更换项目经理的原则:替代项目经理应达到的能力和资格:替代项目经理应满足本项目管理服务的工作方案:更换项目经理的前提和客观原因:更换项目经理的原则:替代项目经理应达到的能力和资格:替代项目经理应满足本项目管理服务的工作方案:响应人授权代表签字:响应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响应人名称:项目编号:成员姓名年龄在项目组中的岗位学历和毕业时间进入本单位时间相关工作经历联系方式响应人授权代表签字:响应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3公司近年承接与本需求类似项目一览表响应人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年份项目名称采购人情况采购人情况采购人情况项目类型金额(万元)序号年份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经办人联系方式项目类型金额(万元)12345。。。注:响应人应提供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响应人授权代表签字:响应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4技术响应文件有关表格格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针对本项目的总体要求理解;2、针对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3、针对本项目的规章制度与应急预案;4、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人员培训计划;5、响应人的组织构架、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6、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安排(人员配置一览表)及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7、承担同类项目情况(以提供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为准);8、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资格资料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费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