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外送 医疗卫生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外送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BCZ-2501050058-250119(招标文件编号:HBCZ-2501050058-250119)
二、项目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外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凯普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黄金口金花路8号新建工业项目(联东U谷汉阳科技总部港一期)第13#01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外送项目
折扣率(%):87.5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武汉凯普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外送项目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成交供应商服务情况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二年。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春(组长)、张红、冯燕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全过程采购咨询代理服务费以项目预算金额为基数,按照2%的标准收取,不足5000元时按照5000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可使用现金或电汇办理,汇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中南路支行收款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帐号:572976591978行号:84008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817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质疑联系人:徐沫 联系电话:027-8771108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递交服务费的帐户信息 收 款 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572976591978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武汉中南路支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玉林路12号
联系方式:18672383536 马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东湖大厦正对面)
联系方式:库克、王义清、董智慧、邹倪珂、李鸣 17671731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库克
电 话: 176717311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外送项目
品目
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采购单位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武汉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24日 15:0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春(组长)、张红、冯燕华
总成交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库克
项目联系电话
17671731191
采购单位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玉林路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672383536 马主任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东湖大厦正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库克、王义清、董智慧、邹倪珂、李鸣 17671731191
附件:
附件1
九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外包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20240113.doc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1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电项***采22200A21上有有的*心山小企业)的且休、加工工一湖北成套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HBCZ-2501050058-250119项目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外送项目采购内容:检验外送采购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1月 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代采购邀请函)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采购文件2四、响应文件提交2五、开启2六、公告期限2七、其他补充事宜2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供应商须知6一、总则6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6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7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0五、磋商程序及步骤11六、成交与签订合同13七、质疑和投诉13八、政府采购政策15九、其他要求16第三章采购需求17一、项目概况17二、服务内容17评定办法前附表22政策支持24计算办法26评分细则271.审查标准312.评定方法:见评定办法前附表。313.评定结果314.其它31第五章合同书32第一条合同名称32第二条合同内容32第三条质量要求32第四条合同履行期限32第五条验收依据及方式32第六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33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33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33第九条违约责任34第十条其它条款34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7响应文件目录38响应文件导读表391.磋商书402.1.报价一览表422.2分项报价表(本项目无需分项报价表)4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4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55.偏离说明表466.类似业绩一览表477.资格证明文件及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48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99.与本次采购有关的技术文件5010.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5011.中小企业声明函51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4第1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代采购邀请函)项目概况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外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CZ-2501050058-2501192、项目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外送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39.08672万元5、最高限价:39.08672万元/93.5%6、采购需求:检验外送服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成交供应商服务情况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二年。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20%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hubeibidding.com/);方式:线上领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售价:¥500元/包(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0楼1005号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5年1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0楼1005号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一)磋商文件获取方式:(1)本项目采用线上下载方式获取标书,供应商请在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公告最下方“相关下载”版块内点击下载按钮登录并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文件。(2)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手机验证登录成功后即免费注册为会员。首次报名填写的单位等相关信息将与账号绑定,供应商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文件获取的具体操作流程可在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门户网站首页右侧下载中心下载《线上获取标书操作指引》查看。(3)线上获取标书应填写、上传的材料包括: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扫描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被授权人应与登录账号的联系人为同一人)3)如需缴纳信息费的还应提供付款凭证截图或照片,同时请扫码填写开票信息,电子发票开具后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注册邮箱。(二)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玉林路12号联系方式:18672383536马主任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东湖大厦正对面)联系方式:库克、王义清、董智慧、邹倪珂、李鸣1767173119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库克、王义清、董智慧、邹倪珂、李鸣电话:17671731191第2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采购人名 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 址:武汉东湖高新区九峰街玉林路12号联 系 人:18672383536 马主任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东湖大厦正对面)联系人:库克、王义清、董智慧、邹倪珂、李鸣电 话:176717311912.3本次采购活动监督管理部门/2.4磋商供应商详见第一章第二款相关要求4.2成交服务费全过程采购咨询代理服务费以项目预算金额为基数,按照2%的标准收取,不足5000元时按照5000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可使用现金或电汇办理,汇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中南路支行收款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帐号:572976591978行号:8400856.2提疑截止时间同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如有)7.1答疑方式及答疑时间同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如有)10.4对多包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只有一个包12.1备选方案本次采购 不接受 备选方案。13.1联合体磋商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14.1应提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定办法”中“评定办法前附表”相关要求。除上述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提供复印件),响应文件正本中须清晰的扫描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提供复印件),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15.1证明响应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详见第六章中《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技术文件》相关内容16.1磋商保证金金额、递交方式、时间及接受磋商保证金的帐户信息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7.1磋商结果有效期 90 日历天18.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所有响应文件概不退还。19.4样品1、本项目 不需要 提交样品,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20.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相关要求23.1磋商小组人数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外聘经济及技术专家在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6.4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的第(1)条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的第(2)条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27.1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①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②具体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时明确。33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如下采购政策:(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2)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工程主要材料)政策;具体政策执行详见本须知“(八)落实相关采购政策”供应商须知1.1、总则1、适用法律及范围1.1.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的项目的采购。2、定义2.1.1“采购人”: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采购代理机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3“本次采购活动监督管理部门”:本次磋商的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4“供应商”是指获取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5“磋商供应商”是指2、0.1.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0.1.2)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2、0.1.3)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中初步审核的供应商。2.6.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3、工程、设备及服务3.1.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3.2.2“设备”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3.3“服务”是指是指除设备(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4、费用4.1.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2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5、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构成5.1.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5、0.1.4)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5、0.1.5)供应商须知5、0.1.6)采购需求5、0.1.7)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5、0.1.8)合同书格式5、0.1.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5、0.1.10)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5、0.1.11)评审委员会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6、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6.1.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应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6.2.2供应商要求对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在提疑截止时间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提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对于符合澄清要求的,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收到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6.3.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6.4.4澄清的内容是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7.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7.2.2当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3.3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修改文件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个日历天前发出,不足5个日历天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8、语言和计量单位8.1.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8.2.2除非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9.1.1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六章要求。注: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0.1.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10.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0.3.3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10.4.4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注意本次采购对多包采购的规定,多包采购的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磋商报价11.1.1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2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1.3.3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采购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但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11.4.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11.5.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1.6.6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2、备选方案12.1.1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有备选方案的,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3、联合体13.1.1本次采购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2本次采购允许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报价。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4.1.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1.1.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1.1.1.2)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2除本须知1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4.3.3证明材料仅限于磋商供应商单位本身,母公司、股东单位和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磋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采用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15、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5.1.1证明报价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6.1.1本采购文件是否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及保证金金额、递交方式、递交时间、接受保证金的帐户信息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2.2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到账为准。凡未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6.3.3磋商保证金有效时间: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本次磋商有效期一致。16.4.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由联合体中牵头人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6.5.5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其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6.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7、磋商有效期17.1.1磋商有效期从磋商结束之日起计算,本次采购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7.2.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其磋商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磋商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7.3.3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1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18.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完整的电子文档及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本次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正、副本和电子文档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18.2.2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8.3.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8.4.4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方法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1.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1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档必须密封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递交,包装上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及“(磋商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9.2.2为方便磋商记录,供应商还应将一份《报价一览表》(原件)与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单独密封提交,除需按上款要求注明外还应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19.3.3要求在磋商时提交样品的,应在样品上标明磋商供应商名称。有关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20.1截止时间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21.1.1在本次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1.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2.2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22.3.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1.5、磋商程序及步骤23、竞争性磋商小组23.1采购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法律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2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除本采购文件另有规定,评审专家将从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3.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签到的逆次序,集中与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4、磋商代表24.1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25、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在正式磋商前,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26、磋商26.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根据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按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并提供必要的修正时间。不参与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视为放弃磋商,作无效投标处理。26.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对原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商务、价格修正,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及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并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签署。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原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准。不按要求签署或逾时不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放弃磋商(作无效投标处理),放弃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26.4最后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将已确定条件的最后报价书发放至所有磋商供应商,要求磋商供应商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密封递交磋商小组。所有磋商供应商递交最后报价后,磋商小组将公布并记录所有磋商供应商的最终价格。最后报价为本次竞争性磋商不可变动的最终价格。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本采购项目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5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如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无需修改,可直接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未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作退出磋商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如有的话)。26.6磋商小组审核完最终报价后,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6.7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27、保密27.1.1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人员、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1.6、成交与签订合同28、合同授予标准28.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特殊情况按本须知29.3的规定执行。29、签订合同29.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9.4采购代理机构将配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9.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7、质疑和投诉30、质疑30.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0.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1、质疑回复3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②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③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④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⑤质疑答复人名称;⑥答复质疑的日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③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④事实依据;⑤法律依据;⑥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人应当根据本项目磋商公告公布受理投诉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内容,并按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②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③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④同一投诉事项未经本次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处理。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本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本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1.8、政府采购政策33、相关政府采购政策除非《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特殊规定,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中,对小微企业中的“四类小微企业”的报价,即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企业;政府采购项目的品目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获得相关证书的企业,以《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对应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小微企业中的上述“四类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本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相关内容)。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执行。如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或节能产品查询(http://www.ccgp.gov.cn/search/jnqdchaxun.htm)/环境标志产品查询(http://www.ccgp.gov.cn/search/hbqdchaxun.htm)查询结果截图。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政府采购政策的,给予该项投标产品所占价格的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评标委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同一项目包内的节能产品价格扣除只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1.9、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应满足或优于,如有不满足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项目概况1、服务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预算金额:39.08672万元,最高限价:39.08672万元/93.5%二、检验清单检测项目预计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方法学控制价(元)总胆固醇【TC】753酶法1.60 甘油三酯【TG】753酶法1.60 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753直接法-过氧化氢酶清除法2.24 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753直接法-表面活性剂清除法2.24 葡萄糖(空腹)786葡萄糖氧化酶法1.60 血清铁蛋白(FER)675化学发光法9.92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564免疫层析法5.76 总铁结合力(TIBC)766Ferene法3.20 RhD定型456凝集法4.80 α-和β-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单管)387PCR法146.24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453化学发光法6.72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HBsAb】453化学发光法6.72 乙型肝炎病毒e抗原【HBeAg】453化学发光法6.72 乙型肝炎病毒e抗体【Anti-Hbe】453化学发光法6.72 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HBcAb】453化学发光法6.72 巨细胞病毒抗体IgM定量【CMV-IgM】367化学发光法11.52 单纯疮疹病毒Ⅱ型抗体IgM定量【HSV-ll-IgM】367化学发光法8.64 风疹病毒抗体IgM定量【RV-IgM】367化学发光法8.64 弓形虫抗体IgM定量【TOXO-IgM】367化学发光法8.64 凝血酶原时间【PT】354凝固法3.20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354凝固法4.80 凝血酶时间【TT】354凝固法4.80 纤维蛋白原【FIB】354凝固法4.80 血清钾【K】365离子选择电极法1.92 血清钠【Na】365离子选择电极法1.92 血清氯【Cl】365离子选择电极法1.92 血清钙【Ca】365偶氮胂III法1.92 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353化学发光法11.52 血清铁(FE)342亚铁嗪法1.92 血常规(24项)199五分类6.72 钙测定【Ca】339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6.72 镁测定【Mg】339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6.72 铁测定【Fe】339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6.72 全血铅测定【Pb】339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11.52 铜测定【Cu】339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6.72 锌测定【Zn】339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6.72 锰 (Mn)195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6.72 总胆汁酸(TBA)188循环酶法5.44 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119化学发光法11.52 总甲状腺素【T4】119化学发光法11.52 尿常规98外观0.96 载脂蛋白AI测定【APO-A1】89免疫比浊法4.80 载脂蛋白B【APO-B】89免疫比浊法4.80 血清脂蛋白a【Lp(a)】89胶乳免疫比浊法8.64 泌乳素【PRL】89化学发光法11.52 促卵泡刺激素【FSH】95化学发光法11.52 促黄体生成素【LH】88化学发光法11.52 睾酮【T】88化学发光法11.52 孕酮【P】156化学发光法11.52 雌二醇【E2】133化学发光法11.52 甲胎蛋白(AFP )5化学发光法8.32 降钙素原86化学发光法52.16 糖化血红蛋白(HbA1c)61高效液相色谱法7.68 同型半胱氨酸(HCY)79循环酶法8.32 癌胚抗原(CEA)7化学发光法8.32 物表171培养法9.60 乙型肝炎病毒核酸定量检测70荧光PCR法25.92 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TPSA)74化学发光法11.84 D-二聚体( D-Dimer)367免疫比浊法14.40 糖类抗原199(CA199)2化学发光法11.84 结核杆菌涂片检查62镜检法2.24 血培养(厌氧)+鉴定61培养法27.84 血培养(需氧)+鉴定60培养法23.68 医护手部细菌总数59培养法9.60 细菌总数.58培养法9.60 ABO血型鉴定(正定型)55凝集法4.80 空气中细菌监测(3位点)54培养法28.80 消毒液细菌总数47培养法9.60 高压灭菌监测43培养法9.60 糖类抗原153(CA153)38化学发光法11.84 叶酸代谢基因(MTHFR和MTRR)多态性检测39荧光PCR法64.96 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TG-Ab)36化学发光法11.52 尿微量白蛋白(MALB)36免疫法5.76 ABO+RH血型30凝集法9.60 转铁蛋白(TRF)28免疫比浊法4.80 特异性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53化学发光法20.16 C-肽(C-P)0h24化学发光法11.52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611丙氨酸底物法1.92 尿酸(UA)555尿酸酶法1.60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625速率法1.92 幽门螺旋杆菌抗体(HP-Ab)21胶体金法6.72 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24化学发光法11.52 EB病毒壳抗原IgM抗体(VCA-IgM)18酶联免疫法6.72 大麻18胶体金法11.52 可卡因18胶体金法11.52 安非他命18胶体金法11.52 吗啡18胶体金法11.52 一般细菌培养18人工镜检法17.60 超敏C反应蛋白17免疫比浊法11.52 甲型肝炎病毒抗体IgM(HAV-IgM)17酶联免疫法2.56 糖类抗原15-3(CA15-3)17化学发光法11.84 淀粉酶(AMS)16CNPG3底物法3.20 鳞状细胞癌相关抗原(SCC)16化学发光法11.84 血沉(ESR)166仪器法3.20 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定性(HBcAb)747酶联免疫法1.60 乙型肝炎病毒e抗体定性(HBeAb)747酶联免疫法1.60 乙型肝炎病毒e抗原定性(HBeAg)747酶联免疫法1.60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定性(HBsAb)747酶联免疫法1.60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定性(HBsAg)747酶联免疫法1.60 梅毒螺旋体抗体【Anti-TP】15酶联免疫法8.64 戊型肝炎病毒抗体IgM(HEV-IgM)15酶联免疫法5.76 甲状腺结合球蛋白(TGab)57化学发光法11.52 非HDL-C11计算值0.00 粪大肠菌群数11多管发酵法12.80 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总胆固醇(HDL-C/TC)11计算值0.00 尿常规检查与干化学分析11干化学法1.60 促甲状腺激素(TSH)354化学发光法11.52 血管紧张素Ⅰ【AI 4℃】10化学发光法7.68 血管紧张素Ⅰ【AI 37℃】10化学发光法7.68 血管紧张素Ⅱ【AⅡ】10化学发光法6.72 醛固酮【ALD】10化学发光法11.52 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10免疫比浊法16.00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定量测定(HIV-Ab)35化学发光法9.92 胃蛋白酶原I【PG I】8化学发光法32.96 胃蛋白酶原Ⅱ【PG Ⅱ】8化学发光法32.96 胃蛋白酶原比值【PGR】8计算法0.00 促肾上腺皮质激素 (ACTH)7化学发光法11.52 尿妊娠实验(HCG)6金标法1.60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21酶联免疫法6.72 糖类抗原125(CA125)47化学发光法11.84 心肌肌钙蛋白I(cTnI)6化学发光法25.92 空气中细菌监测(1位点)5培养法9.60 特异性梅毒螺旋体抗体(TPPA)5明胶颗粒法3.20 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11化学发光法11.84 白蛋白(ALB)587溴甲酚绿法1.60 透明质酸【HA】4化学发光法6.72 Ⅲ型前胶原N端肽【P-Ⅲ-NP】4化学发光法11.52 IV型胶原【CV-IV】4化学发光法11.52 层粘连蛋白【Ln】4化学发光法8.64 牙科用水菌落计数4培养法9.60 直接胆红素(DBIL)4化学氧化法1.28 总胆红素(TBIL)587化学法1.28 总蛋白(TP)587双缩脲终点法1.60 胱抑素C(Cysc)21免疫比浊法11.52 抗链球菌溶血素“O”(ASO)153免疫比浊法6.72 人附睾蛋白4(HE4)3化学发光法31.68 沙门氏菌检测3培养法12.80 酸性磷酸酶测定3速率法2.24 叶酸代谢基因(MTHFR和MTRR)多态性检测3荧光PCR法73.60 志贺氏菌检测3培养法12.80 C-反应蛋白(CRP)111免疫比浊法6.72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定量(HCV-Ab)2化学发光法20.16 超敏肌钙蛋白-T2化学发光法25.92 骨代谢八项2酶促动力学9.60 肌红蛋白(MYO)2化学发光法25.92 肌酸激酶 (CK)131速率法1.60 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131免疫抑制法6.72 乳酸脱氢酶【LDH】129乳酸底物法1.60 空气中细菌监测(2位点)2培养法19.20 污水致病菌检测2多管发酵法38.40 EB病毒衣壳抗原IgA抗体1化学发光法6.72 EB病毒衣壳抗原IgM1化学发光法6.72 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TRAb)5化学发光法11.52 单纯疱疹病毒I型IgG抗体定量(HSVI-IgG)1化学发光法6.72 单纯疱疹病毒I型IgM抗体定量(HSVI-IgM)1化学发光法6.72 肌酐(Cr)533酶法1.60 加蜡块×21病理法19.20 加蜡块×31病理法28.80 抗核抗体12项1免疫印迹法99.52 抗缪勒氏管激素(AMH)4化学发光法115.20 空腹血糖1葡萄糖氧化酶法1.60 空腹胰岛素1化学发光法11.52 空气中细菌监测(6位点)1培养法57.60 类风湿因子(RF)252免疫比浊法6.72 尿肌酐1酶促动力学1.60 尿素(Urea)533酶法1.92 实验用水监测1培养法9.60 维生素B12(VitB12)1化学发光法9.92 吸入过敏原10位点(17项)1免疫印迹法116.16 血流变组合1仪器法21.44 血培养(需氧)+药敏1培养法58.88 血清甲状旁腺素1化学发光法11.52 游离甲状腺素(FT4)354化学发光法11.52 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354化学发光法11.52 液基细胞学薄片检测 (TCT)202镜检法15.04 人乳头瘤病毒核酸分型检测(37分型)201导流杂交65.92 活检标本病理学检查与诊断12病理法30.08 总胆固醇【TC】753酶法1.60 甘油三酯【TG】753酶法1.60 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753直接法-过氧化氢酶清除法2.24 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753直接法-表面活性剂清除法2.24 九峰健康证(含以下项目)3843见单项方法学20.00甲型肝炎病毒抗体IgM(HAV-IgM)/酶联免疫法/粪便沙门菌、志贺菌培养+鉴定/培养法/戊型肝炎病毒抗体IgM(HEV-IgM)/酶联免疫法/九峰精仿(含以下项目)34见单项方法学10.00葡萄糖(空腹)/葡萄糖氧化酶法/总蛋白【TP】/双缩脲法/白蛋白【ALB】/溴甲酚绿法/球蛋白【GLB】/计算值/白/球蛋白比【A/G】/计算值/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丙氨酸底物法/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速率法/【AST/ALT】/计算值/γ-谷氨酰基转移酶【GGT】/速率法/碱性磷酸酶【ALP】/速率法/总胆红素【TBIL】/化学氧化法/直接胆红素【DBIL 】/化学氧化法/间接胆红素【IBIL】/计算值/血常规(24项)/五分类/九峰老体(含以下项目)2515见单项方法学18.00 尿常规/干化学法/总胆固醇【TC】/酶法/甘油三酯【TG】/酶法/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直接测定法/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直接测定法/总蛋白【TP】/双缩脲法/白蛋白【ALB】/溴甲酚绿法/球蛋白【GLB】/计算值/白/球蛋白比【A/G】/计算值/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丙氨酸底物法/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速率法/【AST/ALT】/计算值/总胆红素【TBIL】/化学氧化法/血常规(24项)/五分类/尿酸测定【UA】/尿酸酶法/尿素测定【Urea】/酶促动力学法/肌酐【Cr】/酶促动力学法/葡萄糖(空腹)/葡萄糖氧化酶法/九峰糖尿病(含以下项目)551见单项方法学26.00 尿常规/干化学法/总胆固醇【TC】/酶法/甘油三酯【TG】/酶法/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直接测定法/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直接测定法/总蛋白【TP】/双缩脲法/白蛋白【ALB】/溴甲酚绿法/球蛋白【GLB】/计算值/白/球蛋白比【A/G】/计算值/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丙氨酸底物法/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速率法/【AST/ALT】/计算值/总胆红素【TBIL】/化学氧化法/血常规(24项)/五分类/尿酸测定【UA】/尿酸酶法/尿素测定【Urea】/酶促动力学法/肌酐【Cr】/酶促动力学法/葡萄糖(空腹)/葡萄糖氧化酶法/糖化血红蛋白(HbA1c)/高效液相色谱法/九峰早孕(含以下项目)764见单项方法学15.01肌酐(Cr)/酶法/尿常规/干化学法/ABO血型鉴定(正定型)/凝集法/尿素(Urea)/酶法/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丙氨酸底物法/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速率法/总胆红素(TBIL)/化学氧化法/直接胆红素(DBIL)/化学氧化法/白蛋白(ALB)/溴甲酚绿法/血常规(24项)/五分类/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定性(HBsAg)/酶联免疫法/九峰教职工体检(含以下项目)364见单项方法学20.00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丙氨酸底物法/淋球菌培养/培养法/白带常规/镜检法/梅毒螺旋体抗体【Anti-TP】/酶联免疫法/九峰教职工体检男(含以下项目)36见单项方法学20.00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丙氨酸底物法/淋球菌培养/培养法/梅毒螺旋体抗体【Anti-TP】/酶联免疫法/三、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存诸和运输检验标本的能力,投入至少1台配送车辆,配备至少2名物流人员。确保标本在运送过程中完好无损,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损坏或污染,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2、供应商应具有检验标本所需的技术人员和检测设备。需提供包含实验室检测人员、检验卫生技术人员、检验运输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内容。3、供应商所用检验试剂及耗材须为合法正规渠道,一旦发现有不合格产品,或因不合格产品造成的检验结果不准确,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间收取样本。5、供应商应能根据采购人要求,针对特殊情况提供加急检测服务,以保障采购人工作正常运行。6、为了确保检验结果准确性,根据湖北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的要求,供应商要在一年内至少两次向采购人提供检验室间质量评价考核结果及室内质控情况,有完整的室内质控体系。必要时现场观摩或当场抽查,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7、供应商需提供信息化系统平台、LIS数据对接、报告单查询系统操作流程等,且检验报告电子系统与医院信息化系统对接,患者可通过公众号上直接查看电子检验报告。检验结果涉及危急值、传染病等情况需第一时间及时反馈至采购人。8、未经患者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发布检验结果。9、为了不断提升临床以及检验科的学术能力,供应商应在服务期内按照采购人的需求提供学术交流服务,协助召开小型科室会或者全院学习会。10、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提供免费顾问咨询,回答检验外送相关问题,包括报告查询,报告解读及项目咨询等。11、供应商需提供必要的检验辅助耗材。12、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的规定,服从采购人管理部门统一调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在实际作业中发生了安全事故或医疗事故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提供总体服务方案。14、供应商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措施。15、供应商应提供信息化建设方案。16、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措施和档案数据管理措施。★四、质量保证要求(实质性响应,供应商需对以下内容提供承诺)1、供应商使用检验的医用耗材必须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2、所有检测均需严格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与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3、检验报告抽检合格率100%;4、报告发放及时率100%;5、物流平台差错率为0;6、临床满意率大于90%;7、病人投诉回复率100%:8、危急值报告率100%;9、传染病报告率100%;10、合格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11、供应商完成检验项目配套的相关测算,包含但不限于不饱和铁结合力(UIBC)、转铁蛋白饱和度(TS)、非HDL-C、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总胆固醇(HDL-C/TC)、胃蛋白酶原比值【PGR】、间接胆红素(IBIL)、球蛋白(GLB)。五、商务要求序号商务条款内容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成交供应商服务情况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二年。2服务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报价方式:本项目以综合折扣率形式进行报价,综合折扣率不超过93.5%,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将其包含在响应报价内,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3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每月根据成交综合折扣率和实际检测项目及数量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据实结算,如实际采购总胆固醇【TC】检测3次,成交折扣率为80%,则最终结算价格为1.6*3*80%=3.84元。年度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39.08672万元。4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合格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项目合同条款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且成交供应商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5付款方式1、根据实际服务情况与检测数量,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据实结算。5付款方式2、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发票。评定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性审查标准资格要求符合第一章第二条相关规定,提供完整、合格、有效、清晰可辨认的资格证明文件。2.1.1资格性审查标准市场准入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2.1.1资格性审查标准其他要求是否符合采购文件中的其他规定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提供①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供应商仅提供银行存款证明而无其资信情况实质性内容的材料,不能作为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的资信证明。全文同)。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是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1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2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2024年1月至今(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1月至今(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123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书面声明(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相关格式),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234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磋商书》中声明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磋商书》中声明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由供应商在《磋商书》中声明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1.2符合性审查标准签字盖章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2.1.2符合性审查标准投标报价每一种采购内容是否只有一个报价2.1.2符合性审查标准投标报价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的报价要求进行报价2.1.2符合性审查标准投标报价最终报价未超出最高限价2.1.2符合性审查标准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2.1.2符合性审查标准实质性响应★号条款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1.2符合性审查标准实质性响应缺陷责任期满足各包要求2.1.2符合性审查标准实质性响应是否有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详见评分细则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4.1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计算办法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3.4.1供应商最后得分相同时对供应商进行排序的方法如供应商最后得分相同时,以报价较低的供应商排名优先。政策支持政策支持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类型: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小企业1、格式详见第六章中《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技术文件》相关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R本项目属于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对于小微企业评审时价格扣除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湖高新区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本项目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中,对小微企业中的“四类小微企业” 的报价,即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 荐目录内的企业;政府采购项目的品目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获得相关证书的企业,以《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 〔2022〕5 号)对应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2、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小微企业中的上述“四类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 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检验外送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采购文件格式)。6、满足本磋商文件第13.1条的规定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满足本磋商文件第10.5条的规定且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它符合鄂财采发〔2022〕5 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节能环保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执行。如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或节能产品查(http://www.ccgp.gov.cn/search/jnqdchaxun.htm)/环境标志产品查询(http://www.ccgp.gov.cn/search/hbqdchaxun.htm)查询结果截图。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政府采购政策的,给予该项投标产品所占价格的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评标委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同一项目包内的节能产品价格扣除只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同时被认证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计算办法条款内容编列内容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详见评分细则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竞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详见评分细则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详见评分细则竞标报价评分标准低价优先法条款内容编列内容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计算办法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供应商最后得分相同时对供应商进行排序的方法得分相同的供应商,按竞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参数优劣顺序排列。同品牌响应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的确定方法本项目不适用评分细则评标项目评标分项分值子项目及分值价格评审(10分)投标报价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权值=10%,商务评审( 22分)类似业绩12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过一项类似业绩得3分,最高得12分。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完全提供均不得分。商务评审( 22分)用户评价4根据上述业绩履约评价进行打分,供应商每提供一份上述业绩用户正面评价得1分,最高得4分。商务评审( 22分)体系认证6供应商具备以下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1)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ISO 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供应商需提供对应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技术评审( 68 )总体服务方案16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标本签收及数据核对方案(4分);②标本冷链物流方案(4分);③标本储存方案(4分);④检测报告出具与移交方案(4分)评审标准: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供应商方案合理、恰当针对性:方案等内容能够充分考虑到项目本身特点,更好地满足项目需要完整性:方案内容完整,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具备明确实施路径与目标,无缺项漏项;对上述每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满足三项评审标准得4分,满足两项评审标准得2分,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1分,其他不得分。技术评审( 68 )质量保障措施8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检测项目准确性的质量保障措施(4分);②检测项目安全性的质量保障措施(4分)评审标准: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供应商方案合理、恰当针对性:方案等内容能够充分考虑到项目本身特点,更好地满足项目需要完整性:方案内容完整,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具备明确实施路径与目标,无缺项漏项;对上述每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满足三项评审标准得4分,满足两项评审标准得2分,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1分,其他不得分。技术评审( 68 )信息化建设9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投标人信息化系统平台(3分);②LIS系统数据对接(3分);③报告单查询(3分)评审标准: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供应商方案合理、恰当针对性:方案等内容能够充分考虑到项目本身特点,更好地满足项目需要完整性:方案内容完整,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具备明确实施路径与目标,无缺项漏项;对上述每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满足三项评审标准得3分,满足两项评审标准得2分,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1分,其他不得分。技术评审( 68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6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及危急值分析(3分);②应急处理流程及制度(3分);评审标准: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供应商方案合理、恰当针对性:方案等内容能够充分考虑到项目本身特点,更好地满足项目需要完整性:方案内容完整,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具备明确实施路径与目标,无缺项漏项;对上述每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满足三项评审标准得3分,满足两项评审标准得2分,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1分,其他不得分。技术评审( 68 )人员及设备投入8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及设备投入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配备方案(4分);②设备投入方案(4分);评审标准: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供应商方案合理、恰当针对性:方案等内容能够充分考虑到项目本身特点,更好地满足项目需要完整性:方案内容完整,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具备明确实施路径与目标,无缺项漏项;对上述每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满足三项评审标准得4分,满足两项评审标准得2分,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1分,其他不得分。技术评审( 68 )售后服务措施9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措施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体系及响应时间(3分);②免费顾问咨询(3分);③投诉处理(3分)评审标准: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供应商方案合理、恰当针对性:方案等内容能够充分考虑到项目本身特点,更好地满足项目需要完整性:方案内容完整,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具备明确实施路径与目标,无缺项漏项;对上述每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满足三项评审标准得3分,满足两项评审标准得2分,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1分,其他不得分。技术评审( 68 )档案、数据管理措施6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档案、数据管理措施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档案、数据管理方案(3分);②信息安全、保密制度(3分)评审标准: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供应商方案合理、恰当针对性:方案等内容能够充分考虑到项目本身特点,更好地满足项目需要完整性:方案内容完整,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具备明确实施路径与目标,无缺项漏项;对上述每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满足三项评审标准得3分,满足两项评审标准得2分,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1分,其他不得分。技术评审( 68 )合理化建议6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分评审标准: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供应商方案合理、恰当针对性:方案等内容能够充分考虑到项目本身特点,更好地满足项目需要完整性:方案内容完整,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具备明确实施路径与目标,无缺项漏项;对上述评审内容进行打分,评审内容满足三项评审标准得6分,满足两项评审标准得3分,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1分,其他不得分。总分10028.1.1.1.审查标准1.1.1资格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1.2.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1.3.3确定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见评定方法前附表。28.1.1.2.评定方法:见评定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8.1.1.3.评定结果3.1磋商小组严格按照本章要求对最终报价进行评定。3.2完成评定后,磋商小组须在评审结果推荐意见上共同签字。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8.1.1.4.其它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他采购人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2.第五章合同书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外送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乙方: 依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外送项目(采购编号:HBCZ-2501050058-250119)中标/成交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乙方向甲方提供该项全部内容等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外送项目采购合同。第二条合同内容1.本项目内容及要求等详见附件一、二。2.本次采购包括了为实现本项目采购的全部目标(功能)、技术要求、安全性等,并达到质量要求所需的全部配套设备及配套服务等已列明或未列明的全部内容,乙方应在其总报价中充分予以考虑。在本项目采购合同实施中,甲方将不予支付乙方没有列入项目报价清单的任何费用,并认为此类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总金额中。第三条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及配套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确定,均有标准的以高者(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在完全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下,按该项目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及本合同要求执行。第四条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采购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没有明确的,由甲方指定。第五条验收依据及方式1.验收依据: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相关条款。2.验收方式项目服务期结束10天后由乙方(即成交供应商或中标人,全文同)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即招标人或采购人,全文同)依合同约定组织验收。乙方应随验收申请一并附验收所需要的全部材料。甲方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意见作为项目验收结论的参考资料存档备查。项目验收结论为合同款支付的主要依据。验收过程中,甲方对照采购合同的技术指标、服务及安全要求逐项核对检验,对所有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查,乙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如不符合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需求、服务、安全要求以及乙方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退货处理及违约处理,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第六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定价方式为固定单价。2.付款方式①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②具体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约定。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有权检查乙方的工作质量,有权要求乙方以书面形式就前述内容进行汇报。2.甲方有权对具体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3.当甲方认定项目专业人员不按项目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专业能力、管理能力、责任心较差,不能有效与甲方配合并履行其项目义务;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与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甲方有权同意或不同意乙方因自身工作需要而更换合同约定的主要工作小组成员的要求。5.甲方有权得到合同范围内乙方的设备及配套服务成果。6.如发现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配套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整改。7.甲方保证在项目开展过程中给予乙方必要的合作和协助;8.费用的支付;9.其他:①享有本项目采购文件及本合同约定采购人或甲方其它权利;②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其它责任义务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甲方项目合同执行负责人联系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负责对其实施的项目提供24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提供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现场多种方式技术支持服务。具体方式如下: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2.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服务不会因乙方原因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一旦甲方因此遭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诉讼或任何权利请求,乙方有义务以甲方的名义自费处理纠纷,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等。3.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接触、知悉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保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电子数据等承载保密信息的各种形式。4.乙方应按本合同所述的时间、服务范围和内容,尽自己的一切努力,按行业通常接受的技术惯例和专业机构承认的标准,高效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支持和维护国家和甲方的合法利益;5.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包括项目承接单位、人员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项目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时间工作依据、工作标准等,出具内容齐全、规范、准确的相关报告等。6.乙方应对本项目所提供设备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向甲方负责,由于乙方提供设备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不足而导致甲方工作偏差或失误,乙方应承担责任。7.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本合同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和该项目的实际操作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8.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均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合同中活动相冲突的商业或职业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任何工作人员行贿或有类似的行为。9.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乙方针对本项目派出的服务人员(含驻点服务(如有)),均为乙方员工,由乙方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发放工资,依法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乙方应为其派出服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日常管理(包括日常工作、生活、学习等管理)及人身财产损伤(含因乙方服务人员造成的第三方人身财产损伤)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因乙方(含其派出服务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而造成甲方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10.其他权利与义务:①享有本项目采购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磋商供应商或乙方其它权利;②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其它责任义务。11.其他承诺:其他根据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谈判/磋商记录的承诺进行执行。乙方项目合同执行负责人联系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在乙方完全履约且无违法违规行为时,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办理相应款项支付手续且在乙方发出3次书面违约整改要求后仍然延迟付款的,除应及时付款外,还应按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违约金。2.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3.乙方所提交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在甲方发出违约通知后,乙方仍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4.一方违约后,对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了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第十条其它条款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其补充规定是本合同的有效补充。2.本合同附件及此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投标响应文件、开标/谈判/磋商纪要、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均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协商不成时,争议方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盖章)(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开户行:税 号:开户行:税 号:银行账号:银行账号: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一:采购项目汇总表序号项目内容数量总价(元)合计附表二: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指标:序号项目内容详细技术说明及功能描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23合 计:¥ 元 (大写 人民币 )3.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封面: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内容:磋商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供,内容可增加,但不应删减,如因内容不完整导致评审不便后果自负。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每页须编制页码。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编写目录,目录须标注页码,同时为方便评审,须在目录前填写响应文件导读表,目录和导读表便于评委在评审时有效查找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请各供应商认真编写填报。响应文件导读表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响应情况对应页码资格要求对照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二款供应商资格要求填写磋商文件要求填写响应文件中响应内容所在章节填写具体响应情况填写证明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评分响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分细则填写评分因素填写响应文件中响应内容所在章节填写具体响应情况填写证明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磋商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采购工程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2、资格证明文件;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1.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3.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容提供相应服务;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在次,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1.1.1.1.1.1.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供应服务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1.1.1.1.1.1.2.将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1.1.1.1.1.3.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1.1.1.1.1.1.4.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共90个日历日。1.1.1.1.1.1.5.接收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关于没收保证金的约定。1.1.1.1.1.1.6.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1.1.1.1.1.1.7.重要声明:1)针对本项目我方为□独立投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见页);2)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3)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4)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是否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无;□有,已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备注:以上4项声明,必须如实选择,选中项用√表示,未选中项用□表示。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③供应商如未如实填报,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1.1.1.1.1.8.我方在本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1.1.1.1.1.1.9.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谈判供应商:通讯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授权代表签字:磋商供应商(公章):日期:2.1.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万元)合同履行期限针对“第三章采购需求”标注“★”且要求提供承诺的需求内容(合同履约期限、付款方式除外)的满足情况□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备注付款方式是() 否() 响应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付款方式以下内容做为核对政府采购政策查询使用以下部分作为政府采购政策的查询汇总,请据实填写相关内容及对应页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应评审。未按要求提供相应声明或材料的,可能导致无法享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有() 无() 投标文件所在页码:页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有() 无() 投标文件所在页码: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有() 无() 投标文件所在页码:页填写说明()内请勾选确认,没有的填写 / 请填写具体页码填写示例:有(√) 无(/) 投标文件所在页码: **** 页 或者, 有(/) 无(√) 投标文件所在页码: / 页说明:(1)人民币报价。(2)价格应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报价。(3)此表除保留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外,另复制一份与磋商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起另外密封装在一个小信封中,作为记录之用。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时间:年月日2.2分项报价表(本项目无需分项报价表)本项目无需分项报价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兹证明(姓名)在我单位任职务,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1.1、本表适用于供应商不授权代理人,而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情况;1.2、如供应商具有企业法人代表证书,则还应在本证明书后附上企业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采购代理机构: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发日期:年月日附: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性别:身份证号码: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5.偏离说明表技术服务要求序号采购文件要求部分响应文件响应部分偏离说明填写相应技术文件/说明所在页码123…商务要求序号采购文件要求部分响应文件响应部分偏离说明填写相应商务投标文件所在页码123…说明:1.供应商应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逐条说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并申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偏离和例外。优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为正偏离,不满足的为负偏离;2.技术要求中有证明材料要求的请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表示具体页码以便于评审。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时间:年月日6.类似业绩一览表合同签订时间业主单位合同内容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备注说明:附相关证明材料。7.资格证明文件及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1)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评定办法”的“评定办法前附表”相关要求。(2)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磋商供应商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承诺和声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我方在此郑重承诺,我方满足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评定办法”的“评定办法前附表”),且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二、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方保证上述承诺或声明内容的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承诺或声明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企业资质企业从业人员数量资产总额截止上一年度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 邮 箱:基本账户开户行全称:银行账号:行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9.与本次采购有关的技术文件格式不限供应商自拟(涉及相关证明材料的要求详见第三章。(逐一提供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相应情况方案、产品可靠性保障方案、服务响应要求方案、项目的进度保障计划、项目服务能力保障方案、认证体系及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业绩。10.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格式不限供应商自拟1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本声明函中,“”上不按括号列明的企业类型内容填写或填写“/”等内容或分未填写,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所投企业类型的不享受价格扣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序号行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序号行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 ≥500 ≥50 <50 2工业≥40000≥1000 ≥2000≥300 ≥300≥20 <300<20 3建筑业≥80000 ≥80000≥5000 ≥5000≥300 ≥300<300 <3004批发业≥40000≥200 ≥5000≥20 ≥1000≥10 <1000<5 5零售业≥20000≥300 ≥500≥50 ≥100≥10 <100<10 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 ≥3000≥300 ≥200≥20 <200<20 7仓储业≥30000≥200 ≥1000≥100 ≥100≥20 <100<20 8邮政业≥30000≥1000 ≥2000≥300 ≥100≥20 <100<20 9住宿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0餐饮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 ≥1000≥100 ≥100≥10 <100<1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300 ≥1000≥100 ≥50≥10 <50<10 13房地产开发经验≥200000 或,≥10000≥1000 且,≥5000≥100 且,≥2000<100 或,<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 ≥1000≥300 ≥500≥100 <500<1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或,≥120000 ≥100且,≥8000 ≥10且,≥100 <10或,<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1.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3.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4.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请仔细核查附注相关要求,如不属于残疾人福利企业,可直接删除上述声明函内容,并直接声明本单位不属于残疾人福利企业。单位名称(盖章):时间:年月日附注:一、享受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检验外送 医疗卫生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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