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中标结果公示(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闽侯县第三中学)2025)



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闽侯县第三中学)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FJHSXM-GK-2024023(招标文件编号:FJHSXM-GK-2024023)
二、项目名称: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闽侯县第三中学)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嘉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青洲路77号区档案馆大楼11层双创示范中心11-109#(自贸试验区内)
中标(成交)金额:30.954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福州嘉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夏款运动服;春秋款运动服;夏款制服;春秋款制服
嘉美
150-200码段
1批
30954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游栋明、乐智慧、黄致铃、陈晓英、高宁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付款方式支付。(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账号:117010100100458598。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资格性进行审查:各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合格。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3、政策性价格扣除情况:无。4、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5年01月24日。5、中标人:福州嘉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评审总得分:95.0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闽侯县第三中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南旗村桥下23号        
联系方式:林老师 0591-228000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联系方式:陈宇晴、何丹萍、林鹭 0591-83666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宇晴、何丹萍、林鹭
电 话:  0591-8366667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闽侯县第三中学)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被服/普通服装

采购单位
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闽侯县第三中学)

行政区域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24日 14:50

评审专家名单
游栋明、乐智慧、黄致铃、陈晓英、高宁霞(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30.954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宇晴、何丹萍、林鹭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3666679

采购单位
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闽侯县第三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南旗村桥下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老师 0591-22800047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宇晴、何丹萍、林鹭 0591-83666679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rar

嘉美服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二-1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闽侯县第三中学))的(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闽侯县第三中学)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夏款运动服),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福州嘉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146万元,资产总额为37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2.(春秋款运动服),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福州嘉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146万元,资产总额为37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3.(夏款制服),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福州嘉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146万元,资产总额为37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4.(春秋款制服),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福州嘉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146万元,资产总额为37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5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HHI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招相应责任。转tsnt企业名称(盖章):福州嘉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E口第31页亮美服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日期:2025年01月24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案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维确710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第3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服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