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融合法庭建设 融合科技法庭建设 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平台建设中标结果公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2025)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ZC2024-C3-07232-KMCS-0180
二、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二期)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二期)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南路39号全球通大厦
成交金额(万元):138.9975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8.5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二期)
名称: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二期)
服务范围:完成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7间融合科技法庭建设项目服务全部工作,对盘龙区人民法院7间法庭升级改造,完成7间法庭融合云法庭系统升级改造,如原有设备不能满足改造后需求,供应商需对原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满足庭审需要。
服务要求:执行《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关于建设和推广互联网庭审相关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FYB_T_54001-2021科技法庭信息化建设规范》《FYB_T_52038-2020_智能庭审应用技术要求》《FYB_T_53001-2020_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平台建设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定后30日历日内完成。
服务标准:执行《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关于建设和推广互联网庭审相关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FYB_T_54001-2021科技法庭信息化建设规范》《FYB_T_52038-2020_智能庭审应用技术要求》《FYB_T_53001-2020_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平台建设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春友(第1包采购人代表),孙敬杉,王力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单位可选择转账或现金方式缴纳。开户名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城市开发支行,账号:2502021509024808446。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金额:1.8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无废标情况。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54号
联系方式:0871-657314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联系方式:159251209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薇
电 话:1592512099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二期)
品目
采购单位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云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26日 16:5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春友(第1包采购人代表),孙敬杉,王力建
总成交金额
¥138.9975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薇
项目联系电话
15925120995
采购单位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5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5731439
代理机构名称
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925120995
附件:
附件1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二期)上传稿.doc
附件2
推荐理由.pdf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NZC2024-C3-07232-KMCS-0180采购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第二章磋商须知8(一)总则15(二)竞争性磋商16第三章评审办法2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9第五章采购需求33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1一、资格审查部分格式41(一)竞争性磋商函41(二)营业执照42(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2(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2(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2(六)无重大违法记录42(七)特定资格要求42(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3(九)授权委托书44(十)廉政承诺书45(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46二、商务部分格式47(一)磋商报价一览表47(二)磋商报价说明48(三)中小企业声明函49(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50(五)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51三、技术部分格式52(一)服务实施方案52(二)系统配置方案52(三)基础设备配置52(四)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52(五)工作周期承诺及保证措施52(六)后续工作安排及承诺52(七)拟派项目组人员52(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5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二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12-31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ZC2024-C3-07232-KMCS-0180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二期)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140最高限价(万元):140采购需求:完成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7间融合科技法庭建设项目服务全部工作,对盘龙区人民法院7间法庭升级改造,完成7间法庭融合云法庭系统升级改造,如原有设备不能满足改造后需求,供应商需对原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满足庭审需要,改造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系统需具备法官端智能应用、书记员端智能应用、当事人端智能应用、管理员端智能应用4大功能模块,满足法院日常本地开庭、远程提讯、互联网开庭、跨网跨域融合庭审的使用需求,融合云法庭系统需与法院审判系统及无纸化庭审质证系统无缝对接,实现卷宗浏览批注等功能。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30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1)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二期):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12-1706:00至2024-12-2423:59:00,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3109:3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开启时间:2024-12-3109:30(北京时间)地点: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开评标室2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其他:1.竞争性磋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二期)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2.标包划分:本项目只设1个合同包;3.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4.质量要求:执行《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关于建设和推广互联网庭审相关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FYB_T_54001-2021科技法庭信息化建设规范》、《FYB_T_52038-2020_智能庭审应用技术要求》、《FYB_T_53001-2020_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平台建设要求》、《FYB_T_59006-2020_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平台使用和管理要求》的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5.代理机构开户名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城市开发支行账号:2502021509024808446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54号联系方式:毕蕊0871-6573143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联系方式:0871-68338999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郭薇联系电话:15925120995温馨提示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的政府采购项目,若供应商熟悉政采云相关投标程序,不到现场参加磋商,应提前在自有场地配置可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计算机)的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采云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磋商活动。2、到现场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建议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携带具有摄像头及话筒的笔记本电脑至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地点参加磋商。3、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本项目提供的关于政采云及“云南CA”的相关办理及操作流程,以免影响投标。4、投标期间,如有技术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及“云南CA”进行咨询。政采云技术支持电话:4008817190(客服热线);云南CA技术支持电话: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电话:15288315056。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名 称: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54号联系方式:毕蕊0871-65731439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联系方式:郭薇(15925120995)3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二期)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6采购需求完成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7间融合科技法庭建设项目服务全部工作,对盘龙区人民法院7间法庭升级改造,完成7间法庭融合云法庭系统升级改造,如原有设备不能满足改造后需求,供应商需对原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满足庭审需要,改造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系统需具备法官端智能应用、书记员端智能应用、当事人端智能应用、管理员端智能应用4大功能模块,满足法院日常本地开庭、远程提讯、互联网开庭、跨网跨域融合庭审的使用需求,融合云法庭系统需与法院审判系统及无纸化庭审质证系统无缝对接,实现卷宗浏览批注等功能。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30日历日内完成。8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9质量要求执行《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关于建设和推广互联网庭审相关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FYB_T_54001-2021科技法庭信息化建设规范》、《FYB_T_52038-2020_智能庭审应用技术要求》、《FYB_T_53001-2020_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平台建设要求》、《FYB_T_59006-2020_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平台使用和管理要求》的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10采购预算1400000.00元11标包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合同包。12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供应商为分公司参与的可提供总公司的;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其他证明材料】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0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自行编写无效)。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2个月的,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自行编写无效)。②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0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自行编写无效)。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2个月的,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自行编写无效)】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15采购人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和方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并以书面形式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送。所有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后,当日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6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17偏离允许。可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条件上,作出正偏离的承诺(如合同履行期限提前、质量标准提高、处罚额度增大等)。18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方法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合理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送至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同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询问列表”向采购单位提交,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1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截止时间:2024-12-31 09:30(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0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当天确认。21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当天确认。22踏勘现场不组织。23计价方式根据采购需求进行单价报价,并合计总价。24竞争性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25磋商保证金是否需要递交磋商保证金:否26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7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注:无需逐页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要加盖单位电子签章。29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编制要求见附件《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30响应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要求: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3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在政采云平台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32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33电子开标及投标(响应)文件解密(1)若供应商熟悉政采云相关投标程序,不到现场参加投标,应提前在自有场地配置可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采云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采购活动。(2)到现场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建议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携带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具有摄像头及话筒的笔记本电脑至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地点参与投标。(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后,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开标大厅,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34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人数:3人或3人以上单数。采购人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抽取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注:特殊情况经审批后确定。35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磋商小组按照最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3名成交候选人36履约担保无。37成交结果公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成交候选人的情况以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示的方式通知供应商。38评定办法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3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9.1成交价:以成交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准。无论是采用综合评分法还是最低评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也不解释原因。39.2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各潜在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39.3 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供应商声明不存在被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如响应文件存在虚假的,在评审阶段,磋商小组应将否决其投标;在成交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采购人可以取消成交候选人的成交资格。39.4 知识产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39.5 同义词语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 “技术规范书”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甲方”和“乙方”、“招标人”和“投标人”等,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39.6 监督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采购人相关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39.7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二、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若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且须按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核实后,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价格评审(即:参与价格评审的投标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1-10%])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2.1若供应商认为其属于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投标报价参与价格评审。2.2供应商应提供上述有效证明材料才可获得投标报价在比较与评价时的价格扣减。2.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3.1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2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3 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计算价格得分时,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4.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国家关于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5.本项目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统计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一)总则1、项目说明1.1采购范围: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项目地点: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4标包划分: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5质量要求: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本项目磋商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磋商方式选定成交人。2、竞争性磋商费用2.1本次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单位可选择转账或现金方式缴纳。开户名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城市开发支行,账号:2502021509024808446。2.2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磋商活动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3、竞争性磋商报价3.2.1本项目的磋商报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3.2.2磋商报价及合同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人民币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3.2.3磋商报价应是本磋商文件磋商范围内所述全部项目及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2.4该报价为实施完成磋商范围所必须的全部费用,磋商报价包括所提供全部项目服务所发生的人工成本、设备占用成本、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所报磋商报价不作调整。3.2.5在合同实施期间,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市场因素以及建设规模变化等任何因素而调整。3.2.6本次磋商允许二次报价,供应商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4.1响应文件包括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5.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5.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5.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6.1供应商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9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的规定前递交响应文件。6.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二)竞争性磋商8、竞争性磋商时间和地点8.1采购人在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9、竞争性磋商程序9.1若供应商熟悉政采云相关投标程序,不到现场参加投标,应提前在自有场地配置可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采云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采购活动。9.2到现场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建议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携带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具有摄像头及话筒的笔记本电脑至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地点参与投标。9.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后,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开标大厅,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10.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10.2在磋商须知第19项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以后逾期送达的;10.3不符合磋商须知第29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的;10.4未按合磋商须知第25项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11、磋商小组组建1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建而成。1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3、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详见第三章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14、履约担保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5.合同授予15.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5.1.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5.1.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15.2成交通知书15.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公告,公示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5.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15.3合同的签订15.3.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5.3.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15.3.3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5.3.4采购人在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3.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6.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7.纪律和监督1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竞争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竞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17.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17.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17.5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磋商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彩色)并加盖电子公章。2.1.1资格评审标准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供应商为分公司参与的可提供总公司的;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其他证明材料】2、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彩色)并加盖电子公章。2.1.1资格评审标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2、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彩色)或书面声明。2.1.1资格评审标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0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自行编写无效)。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2个月的,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自行编写无效)。②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0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自行编写无效)。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2个月的,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自行编写无效)】2、附相关证明材料。2.1.1资格评审标准无重大违法记录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2、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彩色)或书面声明。2.1.1资格评审标准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代理机构查询提供给磋商小组。(2)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彩色)及承诺书并加盖电子公章。2.1.1资格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若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按规定格式填写。2.1.1资格评审标准廉政承诺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要求填写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1.2符合性评审标准磋商文件签字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字盖章2.1.2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2.1.2符合性评审标准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质量标准承诺响应文件有质量标准承诺且质量标准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1.2符合性评审标准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1.2符合性评审标准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满分100分)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1+F2其中:F1、F2分别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2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2.2.1分值构成(满分100分)商务部分F1:10分。技术部分F2:90分。2.2.2磋商基准价计算方法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即二次报价)最低的为磋商基准价。2.2.3(1)商务部分F1评审标准磋商报价评分计算公式报价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即:磋商现场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即:F1=C/(B1,B2,…,Bn)×10注:1)C为磋商基准价,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2)B1,B2,…,Bn为第n个经实质性审查合格的最后磋商报价。(1)在计算磋商报价得分时,对小微企业给予10%的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2.2.3(2)技术部分F2评审标准服务实施方案评审评分(满分28分)通过对响应文件中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内容为①对项目的理解、②服务内容、③系统搭建方案 、④工作质量标准要求、⑤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法等⑥是否符合实际工作情况、⑦是否紧扣项目特点等内容进行评审:上述7项内容均有详细描述的得满分28分,每缺漏一项扣4分,每有一项提供了描述但缺乏完整性或合理可行性或有缺陷的扣2分,分数扣完为止。2.2.3(2)技术部分F2评审标准系统配置方案评审评分(12分)通过对响应文件中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系统配置方案进行评审①系统配置方案②软件操作流程③软件功能④技术及功能⑤技术说明资料⑥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实际情况上述6项内容均有详细描述的得满分12分,每缺漏一项扣2分,每有一项提供了描述但缺乏完整性或合理可行性或有缺陷的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2.2.3(2)技术部分F2评审标准基础设备配置评审评分(12分)通过对响应文件中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基础设备配置方案进行评审①基础配置方案②技术参数说明③技术参数说明资料④基础配置产品生产源头介绍⑤产品质量控制⑥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实际情况上述6项内容均有详细描述的得满分12分,每缺漏一项扣2分,每有一项提供了描述但缺乏完整性或合理可行性或有缺陷的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2.2.3(2)技术部分F2评审标准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10分)服务质量保证①体系健全,②工作程序清晰,安排科学,③保证措施有力,④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满分10分; 以上内容每缺失一项扣2.5分,有一项描述缺乏完整性、合理性的扣1分;2.2.3(2)技术部分F2评审标准工作周期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9分)工作完成时限能①满足项目要求,②对遇到问题的响应及解决时限最优,③有具体的期限违约责任承诺的得满分9分; 以上内容每缺失一项扣3分,有一项描述缺乏完整性、合理性的扣1.5分;2.2.3(2)技术部分F2评审标准后续工作安排及承诺评审评分(满分9分)对①后续工作安排满足项目要求②退换货方案③对后续遇到问题的响应及解决时限最优,④有具体的期限违约责任承诺的得满分9分; 以上内容每缺失一项扣2分,有一项描述缺乏完整性、合理性的扣1分;2.2.3(2)技术部分F2评审标准拟派项目组人员评审评分(满分10分)项目组成人员①专业配置完全满足项目需求,②针对项目实际需求,配置合理、科学,③项目组成人员管理体系完善,有科学严谨的管理程序得满分10分;以上内容每缺失一项扣3分,有一项描述缺乏完整性、合理性的扣1.5分;一、磋商依据及方法1.1本竞争性磋商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打分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磋商承诺》及《二次报价表》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根据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2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采购人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磋商程序2.1磋商会议程序磋商小组首先对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初步评审(包括资格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标准)的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最终报价及承诺)→进入详细评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审→磋商小组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向采购人提交“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2.2磋商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3评审标准2.3.1初步评审标准2.3.1.1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具体见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前附表。2.3.2详细评审标准的分值构成与评审标准2.3.2.1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见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前附表;2.3.2.2磋商基准价计算方法:见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前附表。2.3.2.3评审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报价和技术部分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见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见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前附表;2.4初步评审2.4.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1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2.4.2供应商有附件A“废标条件”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其磋商作否决投标处理。2.4.3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磋商作否决投标处理。(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2.5详细评审2.5.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1款、2.2.2款、2.2.3(1)款、2.2.3(2)款规定的标准及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2.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5.3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磋商作否决投标处理。2.6评分要求和统计分数原则2.6.1磋商小组首先对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分值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进行评分。2.6.2各评委的评分应在磋商小组内进行公示,某个评委对某个磋商响应文件评分分值低于(高于)所有评委对该磋商响应文件评分分值的平均值10分以上(含10分)的,该评委须向磋商小组作出明确解释,理由不充分的该评委应对其评分作修正,若拒不修正的,该评委对此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分不得参与计算此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技术得分。统计分数原则:计算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分值为供应商的技术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7.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2.7.2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属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7.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2.8成交候选人推荐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初步评审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1款、2.2.2款、2.2.3(1)款、2.2.3(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最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最后得分相同时,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最后得分、最终报价、技术部分同时相同的,由磋商小组进行投票,以得票数多的优先推荐成交候选人。附件A:废标条件A0.总则废标的全部条件应为本章评审标准所包含全部内容,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对评审的补充。A1.废标条件供应商或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作否决投标处理:A1.1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A1.2在初步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磋商不符合评审标准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A1.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未按要求签章的。A1.4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A1.5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磋商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A1.6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提交的保证金有瑕疵的;A1.7磋商小组初步评审时若发现供应商报价存在有重大漏项、缺项,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没有明确的阐述和承诺的;A1.8磋商小组初步评审时应认真审查各供应商磋商报价,若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且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分析不能说明清楚的,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对该供应商进行询标。询标毕后,供应商应对磋商小组所提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磋商;A1.9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磋商资格:(1)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3)在磋商响应文件上签章与其他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上的签章相同的;(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A1.10磋商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申请将被拒绝并且其保证金也将被没收。A1.11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或磋商响应性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此合同为合同格式,成交后根据采购人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但不得改变本次招标的实质性内容,合同履行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 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 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 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 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 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 话: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2.......3.......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五、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内付款。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__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款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日内付给乙方。六、保密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维护要求和时限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八、争端的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等因主张权利所产生的费用。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二、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签定地点: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完成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7间融合科技法庭建设项目服务全部工作,对盘龙区人民法院7间法庭升级改造,完成7间法庭融合云法庭系统升级改造,如原有设备不能满足改造后需求,供应商需对原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满足庭审需要,改造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系统需具备法官端智能应用、书记员端智能应用、当事人端智能应用、管理员端智能应用4大功能模块,满足法院日常本地开庭、远程提讯、互联网开庭、跨网跨域融合庭审的使用需求,融合云法庭系统需与法院审判系统及无纸化庭审质证系统无缝对接,实现卷宗浏览批注等功能。系统需具备法官端智能应用、书记员端智能应用、当事人端智能应用、管理员端智能应用4大主要功能模块,满足昆明市盘龙区法院日常本地开庭、远程提讯、互联网开庭、无纸化开庭四种场景,支持独立使用以及多种场景融合使用的需求(以上四种开庭场景应用功能需在同一个庭审应用软件上实现,应用集成,数据互通,不得呈现在不同的应用软件上;四种场景应用缺一不可,否则视为不满足采购人需求、虚假应标),系统需与法院审判系统及无纸化庭审质证系统无缝对接,实现卷宗浏览批注等功能,系统需与法院审务督察平台对接,实现庭审过程督察的功能。科技法庭系统须与审判业务系统、审务督察系统无缝对接,满足报警及安防联动互联互通。须与法院审务督察平台对接,实现庭申过程督察的功能。智慧庭审综合管理平台须支持与审判业务系统无缝对接,实现庭审数据以及庭审应用统一纳管,集中调度的功能,并提供相应承诺函。(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序号文件名称文件编号1《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法〔2021〕127号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法发〔2017〕12号3《关于建设和推广互联网庭审相关工作的通知》法(信)明传(2020)6号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法〔2020〕11号5《FYB_T_54001-2021科技法庭信息化建设规范》FYB/T 54001-20216《FYB_T_52038-2020_智能庭审应用技术要求》FYB/T 52038-20207《FYB_T_59006-2020_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平台使用和管理要求》FYB/T 59006-2020(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配置的硬件软件,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实物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向采购人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免费维修或更换。2.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无法使用的,若更换后仍不能满足正常使用需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3.对因采购人的不正当使用所造成的损坏不属于投标人责任,但投标人要积极协助采购人进行维修或更换,并保证提供优惠价格的维修和更换服务。4.融合云法庭系统应用端的运行终端环境要求支持招标方的计算机终端,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系统支持Windows、统信、银河麒麟等,流式软件支持金山WPSofficeforVindows、金山『PSoffice2019forlinux,版式软件支持windows平合主流阅读器、数科OFD文档处理软件等。5.按照科技法庭功能需求和建设规范,各系统需要满足以下功能需求:5.1科技法庭前端法庭基础系统(1)庭审发言系统法庭内的庭审发言系统需要具备发言定位跟踪的功能,使法官及当事人发言时,庭审控制系统能自动切换至当前发言人的图像作为法庭显示和庭审直播的主要画面。发言定位跟踪功能能够根据需要启用或屏蔽,主审法官的语音激励功能具有最高的优先级。需配备鹅颈话筒、音频处理器、反馈抑制器等设备满足功能需求(2)庭审摄像系统对法官及诉讼参与人完全拍摄应配置3台庭审智能摄像机,即能够拍摄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和刑事被告人。全景摄像机采用电动云台摄像机、可以根据需要选区拍摄,法官席摄像机也采用电动云台摄像机,可以根据不同法官的发言进行精确定位拍摄,其他摄像机采用固定摄像机,但能够进行自动变焦操作,以控制拍摄区域的范围。每个法庭至少配备3台庭审智能摄像及1台全景摄像机,每台摄像机配备不小于128GTF存储卡。庭审智能摄像机功能要求:视频输出分辨率不低于2560×1440;内置GPU芯片;支持23倍光学变倍,16倍数字变倍;支持最低照度可达彩色0.0003Lux;支持水平手控速度不小于400°/S,云台定位精度为±0.1°;水平旋转范围为0°~360°,垂直旋转范围为-5°~90;支持单场景同时检出不少于30张人脸图片,并支持面部跟踪。支持检出两眼瞳距20像素点以上的人脸图片,人脸检出率不小于99%。;支持在场景中进行巡航检测报警,支持对检测区域内人员玩手机、睡岗、抽烟的行为进行检测并触发报警联动,报警联动支持抓拍人员头肩照;具备区域入侵、越界检测、进入区域、离开区域、徘徊、快速移动、音频异常检测等分析功能。全景摄像机功能要求:视频输出支持不低于2560×1440@25fps,分辨力不小于1600TVL,红外距离可达100米;内置GPU芯片;支持最低照度可达彩色0.001Lux,黑白0.0001Lux。;支持水平手控速度不小于60°/s,云台定位精度不大于0.1°;水平旋转范围为360°连续旋转,垂直旋转范围为0°~90°;支持300个预置位,支持35条巡航路径,支持7条以上的模式路径设置,支持预置位视频冻结功能;支持人脸抓拍,支持检出两眼瞳距40像素点以上的人脸;球机应具备本机存储功能,支持SD卡热插拔,最大支持256GB;支持人脸区域自动曝光功能,可根据人脸区域的光照变化自动调节曝光参数。(3)法官、书记员应用系统每个法庭需配备至少3台庭审智能交互终端、1台视频编码器、1台庭审刻录机、1台1进8出视频分配器、2台23.8寸以上显示器、1套智能审验捺签终端庭审智能交互终端功能要求:CPU:≥12核20线程;内存:≥16GB,最大****GB内存;固态硬盘:≥1个256GSSD;机械硬盘:≥1个1THDD;显示器:≥23.8英寸,分辨率≥1920x1080,刷新率≥60HZ;显卡:独立显卡显存容量≥2G;操作系统:含操作系统;视频编码器功能要求:1路HDMI高清多媒体接口或1路VGA接口视频输入;1路HDMI环通输出;支持H.265、H.264视频编码,主、子码流可独立配置;VGA画面支持位置调整和画面区域裁剪功能;HDMI支持最大4K(3840×2160/30Hz)信号源输入;支持2K(400W)、1080P、720P等高清分辨率编码;视频输入源自适应识别,也可固定输入源;音频输入源可选HDMI或Audioin,音频编码格式支持:AAC_LC、G711a、G711u;支持RTMP、ONVIF、NTP、RTSP等网络协议;网口支持PoE供电;支持一键reset恢复默认配置;庭审刻录机功能要求:读取速度:CD-R48X、CD-RW40X、DVD-R16X、DVD+R、16X;写入速度:DVD-R16X、DVD-RW6X、CD-RW24X、DVD+RW8X、DVD+R16X、CD-R48X、DVD-RAM5X;接口支持USB3.0/USB2.0智能审验捺签终端功能需求:在法院审判信息流程系统及电子卷宗管理系统,通过手写签名,在手写签名模块,选择相应的文书,将文书发送签名即可在智能审签捺印终端上进行签名,并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以下当事人信息采集项:“签名”、“指纹”、“照片”“同步到所有页”,并可在审判系统界面同步展示审签终端待签文书界面;异地签名:对于签名人在看守所等异地的,可在审判信息流程系统,发送异地签名,进行远程签名;撤回文书:签名错误文书,可通过审判系统“撤回文书”功能撤回;文书签名完成后,系统展示已签名文书,核对确认后,自动入卷到法院电子卷宗系统;端口设置:可在电子卷宗系统对审签字终端所使用端口进行配置;其他各类业务办理过程中需要诉讼参与人在相关文书上签名时,生成的待签名文书,发送至“审签通”终端;身份核验通过后,“审签通”终端通过指纹采集模块采集当事人指纹信息;指纹采集后,“审签通”引导当事人在合适位置手写签名,完成后含当事人照片、指纹及签名信息在文书上显示,确保“电子签名”场景的真实性以及签名过程的完整性;完成签名后的文书自动归入案件电子卷宗;4核处理器:RK3288Cortex-A171.8GHz,内存:2GB内存,硬盘:板载eMMC8GB或以上,TF卡接口扩展,最大支持32GB,其它:2个USB2.0口,1个Type-COTG口,1个音频输出口,1个HDIM口,1个百兆口及WiFi功能;10.1寸多点电容触摸显示器,分辨率:1280×800,LCD背光,亮度:450cd/m2,对比度:800:1,表面硬度6H,点击寿命单点≥100万次,透光率≥85%。符合***标准身份证读卡器,支持,二代证、三代证信息读取,电容式指纹模块,图像像素:192*256;分辨率:500dpi;采用精度高,采集及识别效果好的电容式指纹模块;800万像素,免驱,CMOS传感器,支持UVC协议,自动曝光,自动增益,自动白平衡;频率范围:200-10KHz;内置高保真降噪芯片,语音清晰纯真,低噪音,灵敏度高,音频拾音面积可达50㎡以上;实现身份核验、指纹采集、照片采集、签名采集、文书查阅、批量文书签名、文书传输入卷等;立案大厅满意度评价、立案文书签名、卷宗材料签名、庭审笔录现场签名、庭审笔录远程在线签名、领取文书签名、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记录签名、案件合议笔录签名;智能审签捺印系统也可实现满意度评价,当事人/代理人业务办理完毕后,通过终端对大厅服务、业务办理服务进行评价,评价数据汇聚到最高院大数据平台,满足诉服质效。(提供软件界面截图);须与法院办案系统无缝对接,且手印、电子签字必须能回传到办案系统中的电子卷宗;所提供软件具有“智能审验捺签终端软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4)、法庭显示系统每个法庭至少配备1台庭审公告显示屏及4台庭审画面直播盒子用于展示现场开庭情况及发布。庭审公告显示屏功能要求:显示尺寸:≥21.5inch;物理分辨率:≥1920×1080;屏幕可视区域:≥478.656mm(H)x260.28mm(V);CPU:≥4核,主频1.6GHz;内存:≥2GB;内置存储:≥16GB(EMMC);音视频输入接口:≥AUDIOIN×1;音视频输出接口:≥AUDIOOUT×1庭审画面直播盒子功能要求:支持4K节目的发布;素材类型多样:包括图片、音频、视频、滚动字幕、PDF文档、网页、实时监控画面、叫号、弹图等;节目编排灵活:支持多种素材自由排版、分区显示;支持多种播放方式,按日、按周、轮播、自定义等。;终端集中管理:支持终端统一远程管理和控制,定时开关机设置、一键开关机、显示亮度/音量定时调节、播放画面截图预览等;支持网络;物理分辨率:包括但不限于1920×1080@30Hz,1920×1080@50Hz,1920×1080@60Hz,1280×720@30Hz,1280×720@50Hz,1280×720@60Hz,3840×2160@30Hz,3840×2160@50Hz,3840×2160@60Hz;CPU:≥4核,主频1.6GHz;内存:≥2GB;内置存储:≥16GB(EMMC);音视频输入接口:≥AUDIOIN×1;音视频输出接口:≥AUDIOOUT×1,≥HDMIOUT×1(5)、法庭配套每个法庭至少配备1台24口千兆交换机、1台电源时序器、1台≥4TB硬盘备份盒子。5.2、科技法庭融合云中心系统科技法庭融合云中心系统需支撑7个科技法庭具备法官端智能应用、书记员端智能应用、当事人端智能应用、管理员端智能应用4大功能模块,满足法院日常本地开庭、远程提讯、跨网跨域融合庭审的使用需求。(1)、融合云庭审融合云法庭平台系统功能需求:支持双流带宽智能调整,终端发送双流时,自动降低主流的发送带宽;终端停止双流时,自动升高主流的发送带宽;当辅流带宽降低时,主流带宽自动升高,当辅流带宽升高时,主流带宽自动降低。支持双流适配,保证不同能力的会场都能接收到双流。;支持多画面功能,多画面中的每个分屏支持叠加会场名称,支持30分屏4K多画面,支持2/3/4/5/6/8/9/13/16/25/28/30等多画面类型,支持VIP格式的多画面(一个大画面带几个小画面);支持语音激励模式,声音最大的会场自动显示在大画面,并在会议和辅流画面上显示发言会场名称;支持会议预览功能,对任意会场、多画面进行实时图像预览功能,支持同时预览不少于32路图像;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功能要求:视频安全交换系统1套,包含2台主机(前置机、后置机)、2台单向光闸,最大网络层吞吐量:≥300Mbps。视频功能:支持注册认证设备,对视频专网内向信息通信网提供视频信息服务的硬件设备,进行多因素加密指纹方式的身份确认,禁止未经注册和认证的视频设备接入信息通讯网;(2)、庭审应用系统智慧庭审综合管理平台功能要求:用于单个或多个法庭的庭审管理,包括庭审案件管理、庭审排期管理、庭审录像、庭审统计、法庭状态查看等;支持在诉服大厅、法庭门口等场所的信息公告屏,提供今日开庭信息及法庭状态等庭审公告的内容服务;配置管理: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进行配置管理,包括云会议平台管理、账户管理、云庭审配置、场所管理与配置、云主机配置;运维管理:支持针对所选区域下的监控点状态、录像巡检状态、视频诊断状态及点播状态进行一键巡检,并展示异常状态及在线状态数据,同时支持巡检数据导出;支持监控点取流链路诊断,支持图形化展示监控取流链路诊断结果,并显示错误信息以及错误解决建议,同时支持展示最近告警信息及监控点最近告警信息;庭审评查配置:行为规则配置支持的事件类型包含:迟到、早退、中途离席、缺席、审判人数不足、抽烟、打电话、坐姿不端、未穿法袍、肢体冲突、突然倒地;会议排期:法官、书记员通过业务应用平台增加排期,支持本地、跨域、跨网三种模式;会议控制:法官、书记员通过业务应用平台,在跨域、跨网模式下进行云会议视频收发调度,包括视频收发单元分配调度、云会议管理、音视频控制、共享桌面控制;同录合成:法官、书记员通过业务应用平台进行视频合成调度,包括视频合成单元分配调度、视频合成控制、同录控制;音视频互动:法官、当事人通过会议软终端应用加入到庭审音视频互动中,与跨域的、跨网的人员进行音视频互动;支持公有云的音视频交互服务能力,与私有化服务能力配套,提供流媒体接入、集群化管理和码流管理等功能;包含法庭本地、远程提讯、互联网融合开庭使用授权;支持与审判业务系统无缝对接,投标人需提供与法院审判业务系统无缝对接承诺函。融合云庭审应用系统:实现庭审流程控制、书记员笔录及校对、证据展示控制、旁听辅助管理、庭审采集控制及庭审直播点播等功能;(1)法官端智能应用:提供我的庭审模块,以日历表的形式展现法官本人的待开庭案件记录,并支持根据开庭日期查看待开庭数据以及案件基本信息。系统展示默认今日开庭数据,便于法官快速进入庭审页面。;法官端应用程序可通过书记员一键唤醒功能自动登录,无需法官手动操作;系统支持与电子卷宗系统对接,支持法官在庭审时可以通过系统实时调阅电子卷宗的证据材料;展示当前案件电子卷宗材料、档案卷材料供法官查阅、质证;若当前案件为终审、再审案件,系统支持法官实时调阅原案档案卷,协助庭审;支持法官通过文本内容关键词对材料进行快速检索,以便法官快速找到目标材料;支持法官对材料进行批注,方便法官标记重点、关键内容,提升庭审效率;支持法官共享材料区域至当事人屏幕,方便法官与当事人在系统内就能对证据材料进行质证;法官可在系统内查看当事人示证画面,法官开启某一方示证权限后,被授权方可将材料区域共享投屏给庭内其他终端,实现物证实时展示、证据材料质证的功能;支持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可实时查看书记员记录的庭审笔录,实时跟踪庭审笔录的准确性,也方便法官把握庭审节奏;支持法官控制当事人查看笔录权限,只有当法官开启当事人查看权限时,当事人才可以通过系统看到庭审笔录;当书记员发起笔录签名时,法官可以在系统内对笔录进行签名确认,也可以通过捺签设备对笔录进行签名确认;支持将法官在开庭前将记录的待证事实、法庭询问要点、争议要点、证据清单等材料展示在庭审系统中,供法官庭审过程中可以查看之前阅卷时梳理的待证事实、争议焦点等信息,提高庭审效率;支持默认显示电子卷宗中已有的庭审提纲文件,若没有找到则根据当前案件要素信息实时生成,也支持法官自行选择电子卷宗中已有文件进行展示,便于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实时参考;涉及远程庭审或互联网庭审时,支持集成音视频平台能力,进行庭审视频画面的实时,法官可以查看在线参与庭审当事人画面,可根据接入系统的当事人人数进行固定布局,可以根据当前庭审环节切换各个当事人屏幕画面占比;庭审过程中,支持集成音视频平台能力,法官可根据庭审需要针对在线参与庭审的当事人进行禁言,系统将自动关闭该当事人的发言权限,保障庭审秩序的有效进行;系统提供内部通讯功能,法官可通过此功能与庭内的其他审判组织成员进行实时沟通。(2)书记员端智能应用;系统提供书记员登录入口,用于庭审时通过内网统一用户管理中心账号密码登录融合云庭审系统;提供我的庭审模块,以展现书记员本人的排期记录,并支持根据开庭日期区分展示今日庭审和全部庭审的庭审数据以及案件基本信息;展示书记员当前日期的庭审排期记录,可自动筛选在当前法庭的排期信息,便于书记员快速找到即将开庭的排期,进入庭审页面;展示书记员所有的庭审排期记录,可根据法庭、庭审状态、案号等条件筛选排期信息,便于书记员快速找到目标排期,进入庭审页面;展示排期所属的案件信息,包括案号、案由、审判组织、当事人信息、代理人信息等;系统集成审判排期功能,支持书记员在庭审系统内对庭审排期进行新建、变更、取消;系统提供法庭纪律维护功能,支持书记员根据不同案件类型对本院的法庭纪律内容进行统一维护,可以对已有法庭纪律内容进行修改、删除等;系统提供庭审测试功能,以便书记员在系统内利用测试数据对系统功能进行熟悉了解和验证,在不影响正式数据的情况下快速了解系统功能;书记员通过庭前准备界面可查看即将开庭的案件信息和进行音视频调试;为书记员提供法官端、当事人端应用程序一键唤醒功能,在无需法官、当事人操作的情况下自动将其系统应用程序启动、登录、进入庭审,便于书记员快速完成庭前准备活动;提供书记员对法官端、当事人端应用程序席位设置功能,以便书记员能够对不同审判程序的案件的各方席位名称进行灵活配置;提供自动宣读庭审纪律的功能,书记员可通过此功能打开在法庭纪律设置中维护的庭审纪律内容,并自动循环语音播放庭审纪律;系统提供开庭功能,开庭以后后台自动开始进行录音录像的录制;系统提供休庭功能,当庭审过程需要临时暂停用于合议庭或者承办人进行内部案件决议讨论时,可利用此功能停止当时录音录像的录制工作,同时其余多端的视频画面会进行相关休庭提示,不再显示庭审室视频画面,以免造成视频资源浪费;系统提供复庭功能,当合议庭或者审判长内部决议好需要重新开始庭审活动时,可以利用此功能再次开始录音录像的录制功能,其余多端的视频画面再次开启,确保庭审视频继续进行;系统提供闭庭功能,当庭审结束时,可通过此功能关闭当前的视频画面,并提示其余多端参与人推送闭庭提示;庭审准备时自动载入系统默认笔录模板,笔录模板支持在文书平台配置,同时也支持本地导入个性化庭审笔录模板;支持书记员在线书写笔录,系统内置word插件尽可能保持书记员的书写习惯。笔录书写过程中系统会定时对笔录进行保存,以免遇到突发情况造成笔录丢失;支持实时共享书记员庭审笔录至其他终端,供法官、当事人实时查看笔录内容;适配打印设备,支持书记员随时打印书写的庭审笔录;书记员编写完笔录后可发送笔录至各参与人终端,各参与人员可在终端设备上对笔录进行确认并手写签名;若庭内或者提讯室配置了专门的捺签设备,系统支持书记员发送笔录到这些设备上让对应人员在捺签设备上进行笔录的确认与签名;在签名构成中,书记员可实时预览笔录的合成效果,便于前置审查签名效果;书记员可一键将在线签名或者捺签设备的签名与word格式笔录合成一份已签名的pdf格式笔录;在签名过程中,支持书记员直接修改调整笔录;在笔录修改完成或者部分人员签名不满足要求时,可以针对相关参审人员发起重新签名,重新采取相关人员的电子签名;系统可将已签名的pdf格式笔录自动入卷至电子卷宗系统;如果庭审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将证据材料进行在线质证,书记员可以通过扫描仪或高拍仪将当事人携带的纸质证据引入至系统中,并同步展示至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查看;在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可以对庭审过程中提交的材料进行整理,对于需要入卷的材料进行选择,系统自动推送进入电子卷宗系统中存证;当事人当庭展示物证时,可由书记员协助将物证放置于物证展示台上,系统自动获取物证展示台的实时画面并同步共享给其他终端查看;书记员可在系统内实时观察其他终端在线状态,若发现其他终端状态异常可一键重新唤醒;展示当前庭审所属的案件信息,包括案号、案由、审判组织、当事人信息、代理人信息等;系统提供内部通讯功能,书记员可通过此功能与庭内的审判组织成员进行实时沟通。(3)当事人端智能应用:系统提供庭内参与庭审当事人的应用终端,以便当事人、法官、书记员在系统内进行质证、物证展示、笔录查看、笔录签名确认等庭审活动,提升庭审效率;庭内当事人应用程序可通过书记员一键唤醒功能自动登录,无需当事人手动操作;当庭审未开始时,系统展示庭前等待页面供当事人浏览庭审相关纪律规定;展示当前案件电子卷宗材料供当事人查阅、质证,系统支持证据材料当事人查看范围可配置;当法官开启示证权限时,系统将被授权人材料区域投屏共享至其他终端,被授权人可在这段时间内通过示证台展示物证,也可以对系统内证据材料进行质证;当法官开启庭审笔录当事人查看权限时,当事人可实时查阅庭审笔录。若法官未开启权限,则系统在当前区域展示庭审纪律;展示案件基本信息供当事人查看,包括案号、案由、审判组织成员、诉讼参与人信息等;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在互联网端参与庭审时,系统提供网页版应用程序供诉讼参与人在连接互联网的电脑设备上参与庭审活动;支持诉讼参与人通过手机号加短信验证码方式登录系统;采用日历的方式展示与诉讼参与人关联的庭审记录,并提供庭审排期列表,能够查看庭审案件的基本信息以及诉讼参与人员;互联网端诉讼参与人进入庭审主页后,可以实时查看案件的电子卷宗;支持证据材料上传与共享,可以对当前庭审中的证据材料进行查阅,如果存在证需要临时上传的,可以将材料在线上传。外网诉讼参与人可以通过看查看庭上示证画面,交由法官代为质证;外网端诉讼参与人能够实时的查看到书记员撰写的笔录;当书记员发起笔录确认,诉讼参与人可看到笔录文件,在确认无误后,可以通过手机扫描进行笔录签名;互联网端诉讼参与人进入庭审主页后,可以实时查看案件的基本信息,包括案件当事人、案由、案件立案日期等数据;诉讼参与人可在应用内可查看远端音视频。支持单画面放大缩小,对大小码流切换,大画面采用大码流交互,小画面采用小码流,对法庭内庭审画面进行查看;支持诉讼参与人通过手机号加短信验证码方式登录系统;诉讼参与人登录后需进行实名认证,未经实名认证不能参与庭审,系统支持人脸核验身份认证;展示与诉讼参与人关联的庭审记录,并提供庭审排期列表,能够查看庭审案件的基本信息以及诉讼参与人员;诉讼参与人可在小程序内可查看远端音视频。支持单画面放大缩小,对大小码流切换,大画面采用大码流交互,小画面采用小码流,对法庭内庭审画面进行查看;外网端诉讼参与人能够实时的查看到书记员撰写的笔录;互联网端诉讼参与人进入庭审主页后,可以实时查看案件的基本信息,包括案件当事人、案由、案件立案日期等数据。(4)管理员端智能应用:系统提供管理员登录入口,用于运维管理人员通过内网统一用户管理中心账号密码登录融合云庭审系统管理后台;系统提供常用控件下载入口,用于运维管理人员在实时部署系统时快捷下载所需控件和软件;提供管理员查看所有庭审情况的界面,并且可以查看单个庭审的视频画面以及庭审笔录;运维人员可以手动同步审判案件排期信息;提供给运维人员维护法庭及法庭内应用终端等硬件设备配置的功能;提供给管理人员用户维护庭审纪律的功能,可以根据案件类型的不同设置对应的庭审纪律内容以及庭审纪律播报语音,可以对已有法庭纪律内容进行修改、删除等;可根据不同业务场景(如新增排期、修改排期、取消排期等)维护给当事人发送短信的短信模板;可统计一定周期内的开庭次数、参审人次、庭审时长等应用效能信息;运维人员可方便的通过管理后台查看系统实时日志和历史日志,方便问题定位。需与法院审判系统及无纸化庭审质证系统无缝对接,实现卷宗浏览批注等功能,批注完成后可自动回传电子卷宗系统,需提供投标人与法院无纸化庭审质证系统无缝对接的承诺函。(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标的: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1项。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30日历日内。实施的地点: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质保期不低于3年,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内提供系统免费升级服务,对甲方提出的不属于系统整体给构的根本性修政和变更进行免费修改、调整和完善,对手产品和系统开发本身的缺陷和错误水久免费修正或提供补丁。对于系统发生严重错误等问题需及时处理、快速响应。(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1.在所有政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对货物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货物由投标人立即予以更换,投标人不得拒绝和延误:初步验收合格且投标人对所有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后,采购人将所有货物按招标文什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合同约定內容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进行终验,若发现有其他非故意的损坏或质量问题的由投标人立即予以更换,投标人不得拒绝和延误:投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完成所有验收步骤,验收时投标人必须在现场,终验合格后采购人需作出验收结果报告,满足信创目录要求。2验收费用:验收及安装、调试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负责。(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培训要求:投标人应对采购人进行全面的技术路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达到独立进行使用、维护和简单故障处理等工作。具体的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人数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投标人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2.售后服务要求:7×24小时技术支持响应,在出现系统故障2小时内响应。在故障发生的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并在8小时内排除故障,如不能排除,提供不低于同档次的产品进行替换,配件应为原厂产品。3.其他要求:因此次系统建设涉及到法院专网与互联网跨网交换音视频流,为保证庭审系统安全性,此次科技法庭系统建设必须符合FYB/T54001-2021标准中的云部署模式,为保证系统的跨网安全性,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平台必须行合FYB/T53001-2020标准。科技法庭系统须与审判业务系统、审务督察系统无缝对接,建设单位保留合同签订前测试的权利。若采购人要求组织系统测试,中标单位需在一周内完成系统搭建以及对接测试,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6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部分格式(一)竞争性磋商函致:(采购人名称)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技术规范书、服务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后,我方愿以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并按上述服务相关标准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服务。2、我方承诺我们的磋商报价不低于我们自身的成本。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来完成。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4条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电子签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二)营业执照按评审办法要求提供。(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评审办法要求提供。(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评审办法要求提供。(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评审办法要求提供。(六)无重大违法记录按评审办法要求提供。(七)特定资格要求按评审办法要求提供。(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彩色)。(九)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彩色)。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十)廉政承诺书本企业参与(项目名称)的供应商,现作如下承诺:1、我公司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围标,依法、依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不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投标。4、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违反上述承诺,甘愿接受采购人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事实成立的,本供应商不再要求退还投标时所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并承担相关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由采购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行政监督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在案。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二、商务部分格式(一)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总报价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承诺质量标准承诺说明备 注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本表需同时附在响应文件首页。(二)磋商报价说明1、磋商的报价及合同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人民币计算。2、磋商报价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总则第3条。(三)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活动,本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①本项目所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采购代理机构在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五)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技术部分格式(一)服务实施方案格式自拟(2)系统配置方案格式自拟(3)基础设备配置格式自拟(4)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格式自拟(5)工作周期承诺及保证措施格式自拟(6)后续工作安排及承诺格式自拟(七)拟派项目组人员格式自拟(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第1中标候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报价:1389975元(壹佰叁拾捌万玖仟玖佰柒拾伍元整)得分:88.52分第2中标候选人:昆明信俊科技有限公司报价:1396000元(壹佰叁拾玖万陆仟元整)得分:59.65分第3中标候选人:云南东华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报价:1393700元(壹佰叁拾玖万叁仟柒佰元整)得分58.67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昆明信俊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东华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所投服务方案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其中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齐全,实施方案合理,各类保障措施有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融合法庭建设 融合科技法庭建设 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平台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昆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