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 地力培肥农资中标结果公示(宁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5)



丽江市宁蒗县2023年度永宁镇、战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地力培肥农资采购中标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JZC2024-G1-00610-LJYY-0012

二、项目名称:丽江市宁蒗县2023年度永宁镇、战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地力培肥农资采购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丽江市宁蒗县2023年度永宁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地力培肥农资采购
供应商名称:鹤壁市人元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山西路118号
中标金额(万元):106.355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2.36

标段名称:丽江市宁蒗县2023年度战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地力培肥农资采购
供应商名称:鹤壁市人元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山西路118号
中标金额(万元):164.383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1.96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段名称:丽江市宁蒗县2023年度永宁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地力培肥农资采购

名称:丽江市宁蒗县2023年度永宁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地力培肥农资采购

品牌:无

规格型号:1.剂型:粒状或粉状。 2.规格:40kg/袋或50kg/袋。

数量:1

单价(元):1063550

货物类

标段名称:丽江市宁蒗县2023年度战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地力培肥农资采购

名称:丽江市宁蒗县2023年度战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地力培肥农资采购

品牌:无

规格型号:1.剂型:粒状或粉状。 2.规格:40kg/袋或50kg/袋。

数量:1

单价(元):164383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雯婧,马小宏(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沈四丽,徐顺强,冯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的收费标准计算收取,计费基数为中标价
金额:3.91959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宁蒗彝族自治县大兴镇万格路251号宁蒗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888-55211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丽江驿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金山街道颐养泰和西区88栋302室
联系方式:151088877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玉棂
电 话:1510888778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丽江市宁蒗县2023年度永宁镇、战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地力培肥农资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宁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丽江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26日 17:42

评审专家名单
何雯婧,马小宏(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沈四丽,徐顺强,冯军

总中标金额
¥270.718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玉棂

项目联系电话
15108887783

采购单位
宁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宁蒗彝族自治县大兴镇万格路251号宁蒗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88-5521142

代理机构名称
丽江驿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丽江市古城区金山街道颐养泰和西区88栋3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108887783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丽江市宁蒗县2023年度永宁镇、战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地力培肥农资采购-招标文件.docx

丽江市宁蒗县2023年度永宁镇、战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地力培肥农资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LJZC2024-G1-00610-LJYY-0012采购人:宁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丽江驿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1第四章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30第五章服务需求....................3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9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丽江市宁蒗县2023年度永宁镇、战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地力培肥农资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JZC2024-G1-00610-LJYY-0012项目名称:标项1:丽江市宁蒗县2023年度永宁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地力培肥农资采购;标项2:丽江市宁蒗县2023年度战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地力培肥农资采购预算金额:标项1:141万元;标项2:218万元最高限价:标项1:141万元;标项2:218万元采购需求:见下表标段货物名称主要成分含量及要求、剂型、规格、参数单位数量备注标项1有机肥1.剂型:粒状或粉状。  2.规格:40kg/袋或50kg/袋。   3.执行标准NY/T 525-2021。  4.外观为褐色或灰褐色,粒状或粉状,无机械杂质,无恶臭。5.有机质≥30%,总养分(N+P2O5+K2O)≥4%,水分(出厂检验)≤30%,酸碱度(pH)5.5~8.5。6.有机肥料中的重金属含量、蛔虫卵死亡率和大肠杆菌值指标应符合执行标准的要求。t1195标项2有机肥1.剂型:粒状或粉状。  2.规格:40kg/袋或50kg/袋。   3.执行标准NY/T 525-2021。  4.外观为褐色或灰褐色,粒状或粉状,无机械杂质,无恶臭。5.有机质≥30%,总养分(N+P2O5+K2O)≥4%,水分(出厂检验)≤30%,酸碱度(pH)5.5~8.5。6.有机肥料中的重金属含量、蛔虫卵死亡率和大肠杆菌值指标应符合执行标准的要求。t1847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包含发放肥料、制作领取花名册,完善报账手续,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投报最短供货期。交货地点: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供货地点为准。配送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配送至指定地点,负责货物包装、运输、抽样封存备检、检测、上下车服务,货物由中标单位发放并制作领取花名册,完善报账手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1.2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刚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完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和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提供货物需具备:质量检测安全报告。3.2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商或经销商,生产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肥料登记证》;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的《肥料登记证》及厂家出具的产品近三个月的第三方质检报告及近三个月的销售授权书(如生产商已授权经销商参与投标,则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投标)。3.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只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三、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四、获取招标文件4.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0日06时00分至2024年12月17日23时59分,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4.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4.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投标人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办理云南壹证通CA。CA办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投标全流程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00-004-06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5.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5.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5.3网上递交: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六、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2024年12月10日06时00分至2024年12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2、本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3、供应商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投标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投标公告或竞争性投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4、本次采购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采购过程具体操作流程请各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的网站操作指南中下载《供应商操作指南》查看操作或在该网站中采购学院中观看《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供应商线上培训》相关视频。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前,需先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进行安装,下载安装完成之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宁蒗县联系方式:1398885132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丽江驿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金山街道颐养泰和西区88栋302室联系方式:1510888778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小宏电话:1398885132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1采购人名 称:宁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地 址:宁蒗县联系人:马小宏 电 话:13988851329 1.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丽江驿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金山街道颐养泰和西区88栋302室联系人:黄玉棂电 话:151088877831.1.3项目名称丽江市宁蒗县2023年度永宁镇、战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地力培肥农资采购 1.1.4项目地点标项1:永宁镇温泉村委会标项2:战河镇万河村委会、汉家厂村委会1.2.1资金来源政府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交货地点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供货地点为准1.3.2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包含发放肥料、制作领取花名册,完善报账手续,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投报最短供货期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说明。1.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刚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完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和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商或经销商,生产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肥料登记证》;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的《肥料登记证》及厂家出具的产品近三个月的第三方质检报告及近三个月的销售授权书(如生产商已授权经销商参与投标,则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投标)。2.2.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只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提供书面声明。1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1.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1.5.1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1.6.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6.2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1.6.3采购人澄清问题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7.1分包不允许 □允许1.8.1偏离☑不允许□允许存在细微偏离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答疑、补充通知及补遗书(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获取答疑、补遗、澄清的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同时发布澄清、修改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投标人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网上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或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自行承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材料按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3.2.1投标有效期9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3.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标项1:丽江市宁蒗县2023年度永宁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地力培肥农资采购:大写: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标项2:丽江市宁蒗县2023年度战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地力培肥农资采购:大写: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2、递交方式:保证金递交形式仅接受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玉龙支行户名:丽江驿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5305 0174 6137 0000 0733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申请文件有效期一致。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未按时交付的保证金视为未递交。5、投标保证金退还方法:投标保证金退还到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6、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标项1原投标保证金为2.8万元,减免后投标保证金为1万元;标项2原投标保证金为4.3万元,减免后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注:转账缴纳的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进账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为持续降低交易成本,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信用中国查询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3.3.2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3.4.1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提2021年度~2023年度任意一年3.4.2近年完成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无3.5.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4.2.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厅5.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2.1评标标准和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一 □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二综合评估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6.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7.1.1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人员、设备、税收、保险、利润、中标服务费等其它项目实施的一切费用。8.1.1投标文件的密封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9.1.1响应文件的签署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采用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数字证书(CA)电子签名。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1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的收费标准计算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计费基数为中标价。10.2.1中小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服务项目)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分。(2)请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10.2.1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10.2.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10.3.1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1.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0.3.2质疑、答疑截止时间及截标、保证金截止时间质疑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1日09时00分答疑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本项目的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3.1本项目的服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服务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费用承担1.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1.5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踏勘现场本项目不作现场踏勘。1.9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未经发包人、承包人两方合同约定,承包人不得擅自分包。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5)服务需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通过在线方式提出询问(不署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接收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实需要变更投标文件内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通知所有接收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开标一览表一、投标函二、承诺书三、分项报价一览表四、技术规格偏离表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七、质量保证书八、售后服务承诺书九、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十、技术部分十一、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有)十二、政府采购政策性文件申明十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3.2投标报价3.2.1报价方式:总价报价。3.2.2其他要求: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现场办公用房费用、工人居住费用等因素,合同履行过程中此部分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缴纳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有不同表述的,以投标文件的要求为准。2.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可简写)。3.投标保证金退还到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投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3.5.2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刚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3.5.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完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和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5.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5.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3.5.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3.5.7供应商提供货物需具备:质量检测安全报告。3.5.8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商或经销商,生产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肥料登记证》;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的《肥料登记证》及厂家出具的产品近三个月的第三方质检报告及近三个月的销售授权书(如生产商已授权经销商参与投标,则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投标)。3.5.9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只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3.5.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提供书面声明。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详见本须知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编制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4.开标4.1开标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4.2开标时,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4.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进行处理。4.4如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或未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提出异议,视同认可开标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5开标程序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开标时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解密全部完成后,应当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4.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评标5.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5.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5.3评标本项目采用现场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5.4评标过程的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5.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7在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5、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合同授予6.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6.3履约担保本项目无需递交履约保证金。6.4签订合同6.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4.2合同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鉴证,如发现合同内采购内容与招标文件不符的,应要求中标人进行纠正。7.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7.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异议和投诉8.5.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采购人应当场对异议给予书面答复或者处理。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8.5.2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1)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超过投诉时效的;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未中标的投标人有此情形,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也给予相应的处罚。第三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前附表条款号审查内容审查标准1.1资格审查标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1.2资格审查标准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1.3资格审查标准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刚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1.4资格审查标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完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和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资格审查标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6资格审查标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1.7资格审查标准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只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1.8资格审查标准质量检测安全报告质量检测安全报告1.9资格审查标准资格要求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商或经销商,生产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肥料登记证》;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的《肥料登记证》及厂家出具的产品近三个月的第三方质检报告及近三个月的销售授权书(如生产商已授权经销商参与投标,则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投标)1.10资格审查标准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提供书面声明2.1符合性审查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2.1符合性审查投标报价只有一个报价,未超过最高预算价格。2.1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格式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须齐全或关键字迹须清楚2.1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2.1符合性审查附加条件投标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1符合性审查公平竞争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2.1符合性审查其他无效情形法律、法规和投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2.1符合性审查其他实质性条件满足投标文件中条款的要求或未出现投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文件无效情形。2.2详细评审标准评审总得分计算公式详细评审总分为100分。其中:(1)报价部分F1:30分(2)技术部分F2:70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2.2.1报价部分F1评分标准(满分10分)报价部(满分30分)投标报价计算公式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报价)×30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满足投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服务项目)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分。(2)请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2.2.2技术部分F2评分标准(满分90分)服务期限保证措施(满分15分)第一个档次(13-15分):项目服务期限计划合理,进度安排完善,有存放货物的服务机构或服务点,能够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的时候及时有效的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第二个档次(10-12分):项目服务期限计划较合理,进度安排较完善,有存放货物的服务机构或服务点,能够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的时候及时有效的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第三个档次(5-9分):项目服务期限计划欠缺合理性,进度安排不完善,没有存放货物的服务机构或服务点,但基本能够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的时候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第四个档次(1-4分):项目服务期限计划不合理,进度安排不完善,没有存放货物的服务机构或服务点,无法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的时候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第五个档次(0分):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2.2.2技术部分F2评分标准(满分90分)供货方案(满分15分)第一个档次(13-15分):供货配送方式及时间安排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性强;有具体的预防货物配送过程中破损措施;有明确的配送人员、车辆和方案的;第二个档次(10-12分):供货配送方式及时间安排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强;有预防货物配送过程中破损措施,但不具体;有配送人员、车辆、和较完善的配送方案的;第三个档次(5-9分):供货配送方式及时间安排欠缺合理性、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预防货物配送过程中破损措施存在缺陷,有配送人员、车辆、和配送方案的;第四个档次(1-4分):供货配送方式及时间安排不合理、无针对性及可行性;没有预防货物配送过程中破损措施,有配送人员、车辆的;第五个档次(0分):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2.2.2技术部分F2评分标准(满分90分)产品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8-10分):投标人的产品质量承诺完善,保障措施针对性强的;第二个档次(6-7分):投标人的产品质量承诺较完善,保障措施针对性一般的;第三个档次(3-5分):投标人的产品质量承诺不完善,保障措施无针对性的;第四档次(1-2分):投标人有产品质量承诺但无保障措施的;第五档次(0分):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2.2.2技术部分F2评分标准(满分90分)应急保障方案(满分15分)第一个档次(13-15分):应急保障方案科学、完整、合理、可行的;第二个档次(10-12分):应急保障方案较完整、基本合理、基本可行的;第三个档次(5-9分):应急保障方案不完整、欠缺合理性及可行性的;第四个档次(1-4分):有应急保障方案但无可行的;第五个档次(0分):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2.2.2技术部分F2评分标准(满分90分)售后服务方案(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8-10分):有具体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响应时间、处理时间、技术指导计划,能提供现场服务的;第二个档次(5-7分):有售后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名单、响应时间、处理时间、技术指导计划但不具体的,能提供现场服务的;第三个档次(1-4分):有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响应时间、处理时间、技术指导计划但不合理的,或者不能提供现场服务的;第四个档次(0分):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2.2.2技术部分F2评分标准(满分90分)类似业绩(满分5分)投标人2020年1月至今每承担过一项类似业绩的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1.评分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详细评审。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F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F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F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第2.1.1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第2.1.2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第2.2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3.1.4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一)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以下违法行为的;(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的;(4)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企业资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项目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个人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二)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5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人可进入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1)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招标控制价时明显低于招标控制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详细证明材料。投标人不得以周转性材料已摊销完毕或机械闲置或机械设备已折旧完毕等为由,大幅降低报价。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合理解释价格构成因素或者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对废标原因作出阐述。3.5评标争议处理3.5.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5.2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事项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应进行表决。表决事项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超过半数以上同意视为有效,表决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3.5.3本评标办法中需要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事项是指:(1)按本章款投标做否决其投标处理的;(2)按本章条款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其他有可能影响评标结果、可能对投标人产生不公、或者可能影响采购人利益的。3.5.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书面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在书面决议或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书面决议或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3.5.5评标委员会形成的最终评标结论,应能体现大多数评委的评审意见,如有超过半数以上的评委提出异议的,应当重新评审。第四章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仅供参考,最终合同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合同编号:招标编号: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中标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甲方(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全称)乙方(供应商)名称:(投标人全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就“(项目名称)”公开招标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产地、制造商名、数量、单价名 称型号和规格数 量制造商/生产厂商名称单价(元)总价(元)有机肥备注1、检验标准,检验规则,标识,包装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NY/T 525-2021标准执行。2、肥料采购价格为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并包含包装、运输、抽样封存备检、检测、上下车及发放等所有费用。3、有机肥需具备:肥料的出厂合格证、按生产批次出具的质量安全报告、养分检测报告。二、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并包含包装、运输、抽样封存备检、检测、上下车及发放等所有费用。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提供乙方送货后肥料存放和发放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2、负责按照合同和投标文件接收肥料,在货物使用后有质量纠纷时进行质量检验3、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肥料和投标文件上承诺的售后服务;4、按政府采购规范落实采购资金,在报账划拨到资金后及时支付采购资金给乙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原装、全新,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口产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完整手续)和产品出厂标准的货物。货物发放:根据采购人要求配送至指定地点,并按照肥料使用说明或使用技术,指导项目区农民科学使用肥料。发放并制作领取花名册,完善报账手续。售后服务:乙方对肥料提供使用说明、使用注意事项等相关技术资料,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和甲方一起指导使用该肥料的农民科学使用肥料。按照投标文件上的承诺做好售后服务。乙方在收到使用该肥料的项目区肥料事故报告后保证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事故。乙方技术支持电话:联系人:2、保证甲方在合同肥料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3、严格遵守投标、技术澄清、商务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乙方负责将“(项目名称)”的肥料吨按照项目的要求配送到项目实施地点。四、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指定的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包含发放肥料、制作领取花名册,完善报账手续。五、肥料验收: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和乙方一起初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六、合同价款结算甲方在报账划拨到资金后应及时支付采购资金给乙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导致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七、违约责任1、乙方不按照合同提供肥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导致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2、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肥料后因肥料质量问题产生和导致的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完全由乙方负责和赔偿。八、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仲裁;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点人民法院管辖。十、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含用于结算支付的一份)。十二、本合同自双方共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三、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书及附件;2、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标段货物名称主要成分含量及要求、剂型、规格、参数单位数量备注标项1有机肥1.剂型:粒状或粉状。  2.规格:40kg/袋或50kg/袋。   3.执行标准NY/T 525-2021。  4.外观为褐色或灰褐色,粒状或粉状,无机械杂质,无恶臭。5.有机质≥30%,总养分(N+P2O5+K2O)≥4%,水分(出厂检验)≤30%,酸碱度(pH)5.5~8.5。6.有机肥料中的重金属含量、蛔虫卵死亡率和大肠杆菌值指标应符合执行标准的要求。t1195标项2有机肥1.剂型:粒状或粉状。  2.规格:40kg/袋或50kg/袋。   3.执行标准NY/T 525-2021。  4.外观为褐色或灰褐色,粒状或粉状,无机械杂质,无恶臭。5.有机质≥30%,总养分(N+P2O5+K2O)≥4%,水分(出厂检验)≤30%,酸碱度(pH)5.5~8.5。6.有机肥料中的重金属含量、蛔虫卵死亡率和大肠杆菌值指标应符合执行标准的要求。t18471.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包含发放肥料、制作领取花名册,完善报账手续,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投报最短供货期。2.交货地点: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供货地点为准。3.配送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配送至指定地点,负责货物包装、运输、抽样封存备检、检测、上下车服务,货物由中标单位发放并制作领取花名册,完善报账手续。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丽江市宁蒗县2023年度永宁镇、战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地力培肥农资采购标段投标文件招标编号:LJZC2024-G1-00610-LJYY-0012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开标一览表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五、资格审查资料六、项目管理机构七、类似项目情况表八、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九、技术部分十、其他材料十一、企业优惠政策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丽江市宁蒗县2023年度永宁镇、战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地力培肥农资采购标段序号项目金额(元)序号项目小写大写1投标总报价(元)2供货地点3质量要求4服务期限5其他备注:此投标(唱标)一览表,投标人应放在投标文件封面后的第一页。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所有购置费、上下车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税费、利润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费用在内的采购人指定地点包干价。一、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和编号招标文件要求,我单位(投标人名称)决定由法定代表人(姓名)(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姓名))参加报价,为此我方承诺:1、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2、已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3、我单位(或公司)同意以下事项:(l)本次报价中的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元);(2)遵守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3)向贵方提供所有与询价项目有关的真实有效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4)如我方报价被接受,我方将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5)本投标文件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报价后90日,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之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6)如果我方投标文件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质量保证期满为止,本投标文件保持有效;(7)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次投报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承诺的一切证明材料;(8)我方已全部接到贵方的招标文件,包括各种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没有任何缺页、少页的现象;(9)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0)若我方中标,在采购人需要追加的情况的时候,在不改变询(报)价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保证供货;(11)我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愿意由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②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报人的;③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报人恶意串通的;④向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⑤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招标、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的投报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⑥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如果出现上述情形,即使中标,也接受中标无效的结果。4、如果中标后发现我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报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二、承诺书本企业作为参与采购项目名称和编号的投标人,现作如下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2、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报价,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报价。4、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丽江市政府采购活动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上述行为,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三、分项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生产厂商名称规格、型号(参数)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123…总计: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采购需求》序号顺序详细列报上述表格供货范围内的所有产品、货物及其附件的明细清单。2.表格长度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表中所列内容为必须填写项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内容。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偏离说明123....注:1、表格中“投标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请勿复制、粘贴采购要求。若由于供应商的疏忽大意或未能完整、如实填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表格中“偏离”部分,供应商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投标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有区别的均按“正偏离”或“负偏离”填写,并在说明栏中写明技术指标。3、表格中“说明”部分,若“正偏离”或“负偏离”,则填写偏离指标。若无偏离,则不填写内容。4、本表可扩展,序号应对应该产品在采购需求中的序号。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年月日六、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七、质量保证书致:采购人名称本书作为(投标人名称)对采购项目名称和编号提供的质量保证的证明。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l、提供的货物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在中国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三证一签证书的;2、提供的货物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要求;3、保证服务承诺全部内容的满足;4、保证所提供货物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规范要求。5、其它:本保证书自投标文件开启日起90日内有效,如我方中标则至质量承诺期满为止有效。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八、售后服务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针对本次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和编号,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决定参加报价,并对本次项目中的货物作出如下售后服务承诺:1、2、3、……(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定)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九、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自行拟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2.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刚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完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和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7.供应商提供货物需具备:质量检测安全报告。8.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商或经销商,生产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肥料登记证》;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的《肥料登记证》及厂家出具的产品近三个月的第三方质检报告及近三个月的销售授权书(如生产商已授权经销商参与投标,则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投标)。9.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只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十、技术部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十一、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有)(序号)项目名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货物名称规格型号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备注注:附相关证明材料。十二、政府采购政策性文件申明(1)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提供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提供。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十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如有)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证明文件(一)小型和微型企业需要提供的部分资料格式(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宁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的丽江市宁蒗县2023年度蝉战河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地力培肥农资采购;项目编号:LJZC2024-C1-00609-LJYY-0011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有机肥),属于(制造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丽江物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727.34万元,资产总额为2325.0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丽江物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刘晓云(电子签章)日期:2024年12月19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若为中小企业需填写本声明函。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查询岳丽江物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Q小微企业库说明丽江物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0722MA7D4XK516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7日画登记机关:永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首页上一页下一页尾页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0856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党政机关找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邮政编码:100820丽江物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和信工业和信息化厅创新型中小企业云南省工业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业和信息化厅有效期:2024年6月14日至2027年6月13日V价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证书企业名称:丽江物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备案编号:ZXB202303070992发证时间:2023年10月24日有效期:三年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我公司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名称:丽江物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刘晓云(电子签章)日期:2024年12月19日(3)监狱企业证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我公司不属于监狱企业企业名称:丽江物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刘晓云(电子签章)日期:2024年12月19日注:1.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并提供本《监狱企业声明函》的,必须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 地力培肥农资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