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中标结果公示(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2025)
一、项目编号:JZZB2024-1180
二、项目名称: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济安东远长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新街241号 华宇东原阅境10-02-0103-1
1,098,000.00元
90.60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南昌彦丹贸易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文港镇繁荣路107号一楼102室
1,468,000.00元
92.4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 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1包):
货物类(陕西济安东远长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设备采购1包
东软医疗
NeuVision 870
1.00(批)
1,098,000.00
1,098,000.00
合同包2(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 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2包):
货物类(南昌彦丹贸易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2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设备采购2包
开立、泛泰、西诺
P50 Plus、FT-H1、S2316
1.00(批)
1,468,000.00
1,46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永锋(采购人代表)、闫怡、高爱宝、吕德林、贺军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 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1包
1.6078
中标(成交)供应商
2
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 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2包
2.0148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黄陵县店头镇中心街
联系方式:0911-3700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更新街13号铭爵大厦7楼
联系方式:029-87976716-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荣丹
电话:029-87976716-601
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1月26日
相关附件:
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中标(成交)明细.pdf
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 招标文件 合同包1 .docx
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 招标文件 合同包2.docx
1包报价表.pdf
2包报价表.pdf
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中标(成交)明细受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委托,采用进行采购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项目编码:JZZB2024-1180)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1包)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济安东远长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1098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货物类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设备采购1包东软医疗NeuVision8701.00批1,098,000.001,098,000.00二、合同包2(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2包)1.1、中标(成交)供应商:南昌彦丹贸易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1468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货物类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设备采购2包开立、泛泰、西诺P50Plus、FT-H1、S23161.00批1,468,000.001,468,000.00-第1页-项目编号:JZZB2024-1180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招标文件合同包1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一、总则12二、招标文件1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5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五、开标与评标21六、定标、中标通知与签约23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34第五章评标方法39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48一、投标函50二、投标报价表51三、投标方案说明书53四、商务响应说明55五、供应商承诺书56六、资格证明文件57七、保证金缴纳凭证62八、其他资料63第1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ZZB2024-1180项目名称: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85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1包):合同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1,3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设备采购1包1(批)详见采购文件1,300,000.001,30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合同包2(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2包):合同包预算金额:1,550,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1,55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2-1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设备采购2包1(批)详见采购文件1,550,000.001,55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1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合同包2(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2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2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本单位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投标人如为制造厂家的须出具投标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还应出具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0)、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合同包2(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2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2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本单位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投标人如为制造厂家的须出具投标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还应出具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0)、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厅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凡有意向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站〖首页〉,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注意事项: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2、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文件上传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递交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3、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媒介上发布。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地址:黄陵县店头镇中心街联系方式:0911-37009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更新街13号铭爵大厦7楼联系方式:029-87976716-6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卢荣丹电话:029-87976716-60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编 列 内 容1名称: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地址:黄陵县店头镇中心街联系方式:0911-37009802名称: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更新街13号铭爵大厦7楼联系人:卢荣丹联系方式:029-87976716-6013不允许商务偏离4对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依法提出的询问和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询问,七个工作日内答复质疑。5不允许提供备选方案。6本次投标的最小单元为“包”。任何不完全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7投标报价是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全部服务(含为完成服务提供的货物)内容最终价格的体现。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应考虑到可能发生的所有与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及履行合同义务有关的一切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8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2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本单位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投标人如为制造厂家的须出具投标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还应出具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0)、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 以上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9合同包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 26000.00元)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转账、电汇、担保机构保函。2、供应商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须从基本账户转出,并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合同包号:JZZB2024-1180合同包1)。投标保证金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后,供应商须与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确认到账后(联系电话029-87976716-601),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附于招标文件规定处。3、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担保机构保函正本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并将保函正本复印件附在招标文件规定处。10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11正本的份数:壹份;副本的份数:贰份;开标一览表:壹份;电子版(U盘):壹份(需在盘面上标注供应商全称)。电子版包括:PDF版投标文件。121、密封包装方式: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密封在封袋中(封袋不得有破损)。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供应商公章。2、外层包装请按以下要求标记:(1) 供应商的全称;(2)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3)包号:(4)正本、副本、“电子版”、“开标一览表”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 秒 之前启封”。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厅投标文件接收人: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4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厅 15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16保证金专户:户名: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账号:8888888167310240银行: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行号:323331000001开户行:浙江网商银行注:如遇转账问题,请拨打网商银行人工服务热线95188转3号键进行咨询17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的项目交易厅。18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19本项目未做进口论证,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一、总则1.资金来源1.1本次招标采购所签合同使用财政资金支付,资金已落实到位。2.名词解释2.1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3监督机构: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2.4供应商:是指响应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且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服务是指供应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服务。2.6中小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的企业。2.7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划分标准的单位。3.合格的供应商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供应商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招标文件。3.5联合体投标:不接受3.6投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合格的服务4.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4.2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供应商被查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无效。6.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6.1供应商应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投标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2不允许偏离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为无效投标。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第五章评标方法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带来不利于供应商的评标结果,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7.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如发现招标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询问8.1采购人如果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3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8.4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语言和投标货币9.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9.2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任何包含非人民币报价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0.投标文件的构成10.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的内容:(1)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说明书,内容应包括供货方案、产品主要性能、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及保证措施等。(3)按照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10.2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没有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则每个供应商只允许提交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0.3本次投标的最小单元: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但不得将其子目自行分解或针对品目进行不完全投标,任何不完全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1.投标文件格式11.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所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明确表达投标意愿,详细说明投标方案、承诺及价格。11.2供应商应完整地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数据和资料。12.投标报价12.1投标报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3.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3.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果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4.证明投标产品(含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1投标产品(含服务)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及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配送、技术支持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等要求。14.2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产品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投标保证金15.1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向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5.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15.8条的规定没收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15.3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任何一种形式;15.4投标保证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缴纳金额及方式办理。15.5开标后经审查,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未将保函正本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复印件未附在投标文件内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5.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账户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采购合同壹份)。15.7供应商以担保机构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结束之后将担保机构保函正本(原件)退回(退还时间参照15.6条款)。供应商领取担保机构保函正本原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15.8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视为供应商违约,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或者擅自退出招标投标活动的。2)供应商中标后放弃中标或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未能按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或由于供应商的原因导致中标无效的。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套改、虚假资料参加招标投标的。4)供应商不按法定程序进行质疑和投诉,捏造事实,查无实据,造成恶劣影响,导致采购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规定有效期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的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也不被没收。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章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7.1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开标一览表份数及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2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签章的统一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7.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在旁边签字方有效。17.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分别胶装成册。17.5因字迹潦草、表述不清或不按招标文件格式编制的投标文件,所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7.6投标文件的副本、电子版须和正本保持一致。若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开标一览表除投标文件内装订外,再单独制作一份密封在封袋中。封线处加贴封条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标识,单独递交(该单独密封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投标报价一致,若不一致,则按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为准。)18.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3如果供应商未对投标文件按上述要求进行完好密封,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19.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全部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文件接收人。19.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投标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递交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19.3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20.迟交的投标文件20.1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1.投标的修改与撤回21.1供应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提出价格变动声明,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21.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1.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或撤回。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供应商代表自愿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2.2开标时,由监标人和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完毕后,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如果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22.3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价格和价格变动声明,评标时才能考虑。22.4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供应商。22.5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为无效投标,不予启封。22.6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22.7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评标组织及评标原则2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第658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第87号部长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独立进行评标工作。23.2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供应商不得在开标后使用任何方式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23.3在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全名。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4如果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未能答复或拒绝答复评委会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将由评委会根据其投标文件按最大风险进行评标。24.评标过程的保密24.1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4.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方面,向评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应做无效投标处理。25.评标方法25.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以下评标方法中的一种: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6.评标程序按照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的工作程序进行评标。在上一步评审中供应商被认定无效投标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六、定标、中标通知与签约27.定标程序27.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作为评标结果。评标结果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27.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和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27.3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7.4采购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评标后直接确定中标人。27.5中标人确定之后,中标结果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27.6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28.中标和落标通知28.1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公告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8.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3中标公告发布后,未中标供应商可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获知本单位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9.中标合同的签订29.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包括评标中形成的澄清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评标中形成的澄清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2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招标代理服务费30.1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31.履约验收31.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32.质疑3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2.2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2.5.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2.5.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2.5.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2.5.4事实依据;32.5.5必要的法律依据;32.5.6提出质疑的日期。3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32.6.1质疑供应商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32.6.2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32.6.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2.6.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32.6.5应当提交授权书而未提交的;32.6.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32.6.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或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质疑的;32.6.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32.7质疑答复32.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2.7.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2.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32.8.1质疑函须按财政部《质疑函范本》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范本下载详见【财政部国库司(gks.mof.gov.cn)】网站〖首页·政府采购管理〗栏目中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链接地址:http//gks.mof.gov.cn/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l32.8.2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32.8.3联系部门: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2.8.4联系电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8.5通讯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更新街13号铭爵大厦7楼33.其他33.1开标后,如果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公布的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无效投标处理。如果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应予废标。废标后,报告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重新组织招标或采用其他方式继续采购。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供货合同甲方:乙方:供货合同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正本和澄清表(函)、中标通知书,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方确认,达成如下条款。一、合同标的物内容及数量(以投标文件正本和澄清表〈函〉为准)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12合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说明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货物(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的法律诉讼、行政处罚、第三人异议主张的责任。二、合同价款(一)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二)合同总价包括:税费、货物费、运输费(含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检测验收费及其它全部费用。(三)合同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三、款项结算(一)付款方式:(二)支付方式:银行转帐,乙方收款账户为合同所载账户。乙方应确保所指定账户为唯一收款账户,确保该账户的稳定性与准确性,乙方变更收款账户信息的,应当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如因乙方提供账户信息不准确、不真实,或变动账户后不及时告知甲方,导致甲方付款错误或失败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赔偿责任。(三)结算方式:乙方持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按合同总价值开甲方)、验收单、履约保函,到甲方办理资金结算。四、交货条件:(一)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二)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交货,具体配送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五、运输(一)运输由乙方负责,运杂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包括从货物供应地点所含的运输费、装卸费、仓储费、保险费、包装垃圾清运等全部费用。(二)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但必须保证按期交货。乙方交货且甲方验收合格后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转移至甲方。六、质量保证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执行下列条款:(一)保证技术指标先进、质量性能可靠、进货渠道正常,配置合理,全面满足甲方要求。(二)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确保达到最佳运行状态,乙方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质量问题负责。(三)具有良好的外观,适合安装场所的使用。(四)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免费实行保修、包换、包退服务。质保期后,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长期有偿优惠维修服务,并负责长期供应系统所需的的备品备件。(五)自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年,终身维护,免费保修期内,同一主要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经过两次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可以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1个日历日),对问题较大短期内暂不能解决的,为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乙方在15日内免费提供同型号备用配件,确保正常运行。七、售后服务乙方所供货物提供以下售后服务:(一)质保期:年。(二)质保期内:1、发生质量问题,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派出专业的维修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测维修,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需送回生产厂,乙方承担往返费用,若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未在24小时内派人到场进行维修,则甲方有权自主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2、定期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走访,给予检查维护;保修期内,每年对设备提供一次免费保养服务。(三)质保期结束前一个月内,乙方对所供设备进行全面测试,全面保养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四)使用培训:院内机器安装后,乙方现场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保证操作人员能够正常使用。八、技术与服务技术资料:1、货物合格证;2、货物使用说明书(中文);3、检验测试报告;4、其它资料。九、验收(一)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须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共同开箱检验。甲方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外观验收,确认产地、规格、型号和数量。(二)货物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后,由乙方进行自检,合格后能够正常使用时书面通知甲方。(三)甲方确认乙方的自检内容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作为对货物的最终认可,验收合格不代表对产品质量完全无异议。(四)乙方向甲方提交货物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以便甲方日后管理和维护。(五)验收依据:1、本合同及附件文本;2、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表(函)。上述依据互为补充,各文件约定不一致的,若无补充协议对适用规则作出约定的前提下,则以产生顺序最新的优先适用。适用时间规则仍不能确定如何适用的,以甲方意见为准。十、违约责任(一)按《政府采购法》、《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二)乙方逾期交货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三)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质量不能满足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提高技术,完善质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报监管机构进行相应的处罚。(四)本合同下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范围包括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可预期利益、因委托第三方而支付的费用,以及甲方因维权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全部相关费用。十一、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及确认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及确认方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十三、其他事项(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表(函)、中标通知书、合同附件均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二)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四)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十四、附件1、所投产品技术指标偏离表及设备配置清单;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帐号: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第4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采购内容采购内容:数字化摄影DR1台序号品名规格参数数量单位1DR基本要求:1、设备为落地双立柱+固定床式数字化成像系统,用于完成全身各部位、各体位、各角度的拍片检查。2、为保证整机兼容及售后保障,整套设备中的球管、高压发生器、平板探测器、机械系统、限束器、图像采集系统为同一制造商。平板探测器:1、非晶硅碘化铯无线平板探测器一块;2、探测器尺寸≥17x17英寸;3、传输方式:无线;4、像素尺寸≤140微米;5、像素矩阵≥3070*3070;6、A/D转换≥16bit;▲7、最大空间分辨率≥3.8 (lp/mm);8、探测器最大承重≥150kg;9、探测器供电方式:具备放入胸片架片盒和摄影床下片盒内即可实现联机充电,无需拆卸、更换电池,充电方式为直接接触式,无需单独插拔线缆;10、成像时间≤5s;高压发生器:1、高压输出频率≥500KHz;2、最大输出功率≥50kW;3、电压范围40-150kV;4、最大输出电流≥650mA;5、最小加载时间≤1ms;6、最大加载时间≥8s;7、最大电流时间积≥800mAs;8、最小电流时间积≤0.1mAs;▲9、具备AEC自动曝光控制功能;10、高压发生器的操作与控制系统完全与主机集成,在图像采集工作站上控制曝光参数;X线球管:1、焦点尺寸≤0.6/1.2mm;2、球管最大功率≥50kW;3、阳极热容量≥300KHU;4、管套热容量≥1300KHU;5、最大管电压≥150KV;6、最大管电流≥650mA7、球管转速≥3000转/分钟;限束器:1、限束器具有射野灯光定时控制,灯光种类:LED白光显示;2、限束器最大照射野≥440mm×440mm;3、限束器光野最小照射野:0mm×0mm;▲4、具备高清智能辅助摄像头立式胸片架:1、胸片架的操作方式为电动模式,须具备独立的电动控制按钮和无线遥控器以控制胸片架的升降;2、胸片架垂直升降范围≥150cm;3、胸片架上探测器盒中心距离地面最小高度≤35cm;4、胸片架内配备平板探测器实时在线充电器,无需将探测器电池取出、无需外接线缆即可在胸片架内充电;固定式摄影床:1、床面尺寸≥210×80cm;2、床面最低高度≤70cm;3、床面横向移动范围>90cm;4、床面纵向移动范围>30cm;5、床面最大承重量≥250kg;6、摄影床内配备平板探测器实时在线充电器,无需将探测器电池取出、无需外接线缆即可在摄影床托盘内充电;7、具备球管与床下片盒联动功能;拆卸滤线栅:1、胸片架内和摄影床下均具备可插拔式滤线栅,无需工具即可实现滤线栅拆卸;2、滤线栅栅比≥10:1;3、滤线栅栅密度≥40线对/厘米;▲4、设备需同时具备虚拟滤线栅功能,实现散射线抑制;球管立柱:1、球管绕垂直轴旋转≥±180º;2、球管绕水平轴旋转≥±135º;3、球管立柱沿摄影床纵向移动距离≥140cm;4、球管焦点距地面最低距离<50cm;5、球管上下移动范围≥125cm;6、球管与胸片架具有自动跟踪及对中功能;7、具有双向跟踪及对中功能,球管具备跟踪胸片盒升降运动,同时胸片盒具备跟踪球管升降运动;近台操作控制系统:1、操控方式:电容式触摸屏;2、屏幕尺寸:≥ 10英寸;3、具备屏幕自适应重力感应;4、可进行大小焦点的选择;5、具备曝光参数可实时调整(如kV、ms、mAs等);6、具备APR图片引导图片显示功能;7、具备拍摄图像预览功能图像采集系统:1、主机控制台与高压发生器高度集成, 可直接在主机工作站上进行曝光参数的设置;2、操作系统:windows 10及以上;3、硬盘存储≥1TB;4、内存≥8G;5、监视器≥23英寸,显示器分辨率≥1920×1080;6、支持 1:1图像真实大小浏览、打印,最终出图图像可自动根据束光器范围自动裁剪,具有病人资料显示、病人数据输入功能,端口开放,可与PACS、RIS、HIS网络连接;7、按解剖部位自动设置摄影条件;8、▲具有尘肺体检专用检查协议(需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9、具备通过调整动态范围实现多频率、多层次的图像均衡处理算法技术;10、图像采集工作站可检测球管热容量使用情况并具备显示功能;11、图象处理功能:具备缩放、旋转、反转、增强、标注、 拼接、Cobb 角测量、高度差测量、心胸比测量、任意角度旋转。12、系统整体各部件高度集成,图像采集工作站具备整机故障显示功能,可精准定位系统故障;13、具备图像拼接功能;14、支持DICOM 3.0,包括支持DICOM 打印、支持DICOM 存档、支持DICOM 网络传输、支持DICOM WORKLIST;15、图像采集工作站与医院PACS系统兼容,图像实时传输并负责连接;16、▲具备光学可视化功能,通过采集工作站显示器可观察被检者拍摄的实时状态;17、远程预警:服务器全天候实时监控已联网设备的使用状态,对设备的潜在故障做出预警;18、远程维修:设备具有实时故障诊断功能;19、▲具备双能骨密度测量功能;20、▲具备双能摄影功能,可实现骨肉分离功能;智能影像云平台:1、具备智能影像云平台,功能包括:云存储、云阅片、数字胶片以及云课堂,影像诊断服务包括远程诊断、远程会诊;2、▲具备智能骨龄测量及评估软件,智能骨骺评级、智能骨龄计算、智能图文报告输出;图像诊断工作站系统:1、计算机系统:Windows操作系统 , 内存:≥8G,硬盘:≥1TB;2、显示器:≥23"液晶显示器;3、图像处理功能:窗宽/窗位、缩放、放大镜、裁剪、灰度对比度、反色等;4、具备图像的拼接功能1台二、商务要求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3、质保期:不低于1年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具体以财政拨款条件成就时间为准)5、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向采购人以转账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期满后退回。第五章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第658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第87号部长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合同条款等实质性要求;2.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三.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3.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6无投标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3.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3.9提供虚假投标文件和资料的;3.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评审标准5.1初步评审标准:5.1.1资格评审标准:见附件1初步审查要素表5.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附件1初步审查要素表5.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见附件2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六.评审程序6.1本采购项目评标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在上一步评审中被认定无效投标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1)投标文件初审;(2)澄清有关问题;(3)比较与评价;(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6.2投标文件初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章第5.1.1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5.1.2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在资格性审查阶段,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时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评审环节。6.3投标文件的澄清6.3.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比较和评价,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6.3.2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4投标文件比较与评价6.4.1评委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6.4.2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七.政策性扣减7.1政策性扣减范围7.1.1供应商符合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其投标报价价格评审时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减。7.1.2依照(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7.1.3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范围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拟采购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1)采购人依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和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7.1.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7.1.5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2政策性扣减方式:7.2.1在投标报价的基础上,小型企业或达到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投标报价×10%”进行扣减;7.2.2供应商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情况:7.2.2.1在投标报价的基础上,与小型企业或达到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的,按“投标报价×4%”进行扣减;7.2.2.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同时享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7.2.3单个合同项为单一产品的,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在投标报价的基础上,按“投标报价×6%”进行扣减;7.2.4单个合同项为多种产品的,所投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占到总报价30%以上的,在投标报价的基础上,按“投标报价×3%”进行扣减;在报价时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总价的百分比,未提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明细表及7.1.3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7.2.5以上政策同时具备的,只做一次价格折扣,不重复享受政策。7.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八.特殊情况的处理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如果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正本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以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按上述修正的顺序和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九.定标9.1评标结果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9.2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人,以复函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附件1:初步审查要素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1.1资格评审标准基本资格条件(2)、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1.1资格评审标准基本资格条件(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2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2.1.1资格评审标准基本资格条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本单位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1.1资格评审标准基本资格条件(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2.1.1资格评审标准基本资格条件(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2.1.1资格评审标准特定资格条件(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2.1.1资格评审标准特定资格条件(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1.1资格评审标准特定资格条件(9)、投标人如为制造厂家的须出具投标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还应出具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1.1资格评审标准特定资格条件(10)、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注:以上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字或盖章齐全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格式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且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2.1.2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性审查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要求商务条款全部响应,不能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1.2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性审查合同履行期限应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期限2.1.2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性审查投标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规定附件2: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内容评分标准报价部分(30分)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各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2、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技术参数(20分)本次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能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及要求得20分,“▲”技术指标每负偏一项扣2分,其他技术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其中“▲”技术指标需提供佐证资料(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白皮书、彩页、检测报告等),未提供佐证材料的视为负偏离。实施方案(2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①项目实施规划②质量保障及处理措施(质量保障及处理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保障措施、采购环节控制、包装运输等)③供货进度计划④安装调试方案⑤组织协调方案五项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实施方案各部分内容全面详细、阐述条理清晰详尽、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17-25]分;有某一项不完整或不符合实际要求或不满足实施要求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得(8-17];有多项不完整或不符合实际要求或不满足实施要求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得(0-8]。未提供得0分。产品质量(5分)根据投标产品的操作性,安全可靠性,功能配置齐全程度,生产先 进性等方面,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综合评审。其中操作性好,安全可靠 性高,功能配置齐全,生产先进性高的得[4-5]分;操作性一般,安全 可靠性一般,功能配置基本齐全,生产先进性一般的得[2-4)分;操 作性差,安全可靠性差,功能配置不齐全,生产先进性差的得[1-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货源渠道证明材料(3分)提供所投产品的货源渠道证明材料,确保供应的设备无假货、水货、翻新货且无产权纠纷 ,提供产品货源渠道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证明或销售协议或认证证书或官网截图或原厂授权等),可提供货源渠道证明材料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培训方案(6分)针对本项目提供培训方案,为采购人培训操作维护人员,以保障使用过程中能熟练操作、维护和正常使用,培训方案内容包含:①培训计划②培训时间③培训内容④培训方式⑤培训保障措施(至少能够保障最终验收时使用人员熟练操作、维护和正常使用。)等五项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各部分内容全面详细、阐述条理清晰详尽、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4-6]分,有某一项不完整或不符合实际要求或不满足培训要求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得(2-4] ,有多项不完整或不符合实际要求或不满足实施要求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得(0-2]。未提供得0分。售后服务(9分)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及质保期外的配件质量保证和供应措施,制订了本地化服务的承诺和应急方案,明确售后服务人员组成及安排,有售后服务的优惠条件,有相应的物力、人力保障,能够保证产、供、销、售后服务正常运转,在设备发生不同类型故障后的到达现场时间、解决故障时间、补救措施等方面的措施,同时具有明确且符合实际需求的承诺。 1、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可行,有针对性,完整合理得(6-9 ]分; 2、售后服务方案较详细,较有针对性,完整得(3-6]分; 3、售后服务方案不详细得(0-3]分; 未提供的得0分。业绩(2分)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有一个得1分,最高不超过2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及显示项目内容的相关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项目编号:JZZB2024-1180(正本或副本)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投标文件合同包1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2、投标报价表3、投标方案说明书4、商务响应说明5、供应商承诺书6、资格证明文件7、保证金缴纳凭证8、其他资料一、投标函致: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合同包1的投标邀请(编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一式份、电子版份、开标一览表份,并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我方承诺如下:(1)投标报价为小写:(大写:)。(2)如果中标,我们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3)我们已详细阅读和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含修改部分,如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内(自开标之日起天),本投标函对我方具有约束力。(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7)我们同意,如果中标,向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为:联系地址:电话: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报价表2.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投标总报价(元)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保证金/保函(有/无)备注投标总报价(大写): 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本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单独提交。2.2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名称品牌型号和规格原产地及制造厂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23……投标总报价大写: 小写:备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投标人可适当调整该表格式,但不得减少信息内容。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投标方案说明书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产品主要性能;2、实施方案;3、货源渠道证明材料;4、售后服务;5、培训方案;6、业绩。附表1:技术规格响应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品目招标规格 1投标规格 2偏离说明备注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公章:注:1.指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参数),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内容逐项响应。2.指投标人拟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功能及技术规格(参数),投标人应逐条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文件。3.偏离说明填写:优于、满足或低于。四、商务响应说明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123 45说明:1.偏离:根据响应情况如实填写“无偏离/负偏离/优于”(优于的后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虚假响应;无偏离或负偏离的,说明栏填“无”或者不填写)。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处罚。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供应商承诺书5.1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六、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1)(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2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本单位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格式详见附件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格式详见附件3)(9)、投标人如为制造厂家的须出具投标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还应出具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0)、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附件1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特此声明。若采购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纪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名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年月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本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本授权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职务: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无需提供。附件3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1、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中,不存在与其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承诺:1.1管理关系说明:我单位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下属单位有:。我单位的上级管理单位有:。1.2股权关系说明:我单位控股的单位有:。我单位被单位控股。1.3、单位负责人(是或否)存在与其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2、(是或否)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说明:我单位承诺以上说明真实有效,无虚假内容或隐瞒。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保证金缴纳凭证本页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函正本复印件八、其他资料1、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2、其他可以证明供应商实力的文件。附件1(如有)投标担保函(参考格式)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鉴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_的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___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________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附件2(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如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本《中小企业声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应逐条声明产品的制造商。项目编号:JZZB2024-1180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招标文件合同包2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一、总则12二、招标文件1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5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五、开标与评标21六、定标、中标通知与签约23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34第五章评标方法42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51一、投标函53二、投标报价表54三、投标方案说明书56四、商务响应说明58五、供应商承诺书59六、资格证明文件60七、保证金缴纳凭证65八、其他资料66第1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ZZB2024-1180项目名称: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85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1包):合同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1,3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设备采购1包1(批)详见采购文件1,300,000.001,30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合同包2(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2包):合同包预算金额:1,550,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1,55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2-1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设备采购2包1(批)详见采购文件1,550,000.001,55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1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合同包2(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2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2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本单位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投标人如为制造厂家的须出具投标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还应出具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0)、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合同包2(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2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2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本单位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投标人如为制造厂家的须出具投标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还应出具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0)、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厅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凡有意向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站〖首页〉,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注意事项: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2、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文件上传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递交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3、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媒介上发布。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地址:黄陵县店头镇中心街联系方式:0911-37009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更新街13号铭爵大厦7楼联系方式:029-87976716-6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卢荣丹电话:029-87976716-60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编 列 内 容1名称: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地址:黄陵县店头镇中心街联系方式:0911-37009802名称: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更新街13号铭爵大厦7楼联系人:卢荣丹联系方式:029-87976716-6013不允许商务偏离4对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依法提出的询问和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询问,七个工作日内答复质疑。5不允许提供备选方案。6本次投标的最小单元为“包”。任何不完全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7投标报价是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全部服务(含为完成服务提供的货物)内容最终价格的体现。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应考虑到可能发生的所有与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及履行合同义务有关的一切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8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2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本单位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投标人如为制造厂家的须出具投标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还应出具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0)、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 以上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9合同包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元)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转账、电汇、担保机构保函。2、供应商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须从基本账户转出,并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合同包号:JZZB2024-1180合同包2)。投标保证金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后,供应商须与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确认到账后(联系电话029-87976716-601),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附于招标文件规定处。3、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担保机构保函正本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并将保函正本复印件附在招标文件规定处。10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11正本的份数:壹份;副本的份数:贰份;开标一览表:壹份;电子版(U盘):壹份(需在盘面上标注供应商全称)。电子版包括:PDF版投标文件。121、密封包装方式: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密封在封袋中(封袋不得有破损)。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供应商公章。2、外层包装请按以下要求标记:(1) 供应商的全称;(2)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3)包号:(4)正本、副本、“电子版”、“开标一览表”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 秒 之前启封”。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厅投标文件接收人: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4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厅 15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16保证金专户:户名: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账号:8888888167310240银行: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行号:323331000001开户行:浙江网商银行注:如遇转账问题,请拨打网商银行人工服务热线95188转3号键进行咨询17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的项目交易厅。18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19本项目未做进口论证,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一、总则1.资金来源1.1本次招标采购所签合同使用财政资金支付,资金已落实到位。2.名词解释2.1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3监督机构: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2.4供应商:是指响应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且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服务是指供应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服务。2.6中小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的企业。2.7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划分标准的单位。3.合格的供应商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供应商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招标文件。3.5联合体投标:不接受3.6投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合格的服务4.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4.2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供应商被查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无效。6.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6.1供应商应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投标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2不允许偏离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为无效投标。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第五章评标方法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带来不利于供应商的评标结果,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7.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如发现招标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询问8.1采购人如果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3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8.4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语言和投标货币9.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9.2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任何包含非人民币报价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0.投标文件的构成10.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的内容:(1)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说明书,内容应包括供货方案、产品主要性能、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及保证措施等。(3)按照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10.2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没有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则每个供应商只允许提交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0.3本次投标的最小单元: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但不得将其子目自行分解或针对品目进行不完全投标,任何不完全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1.投标文件格式11.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所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明确表达投标意愿,详细说明投标方案、承诺及价格。11.2供应商应完整地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数据和资料。12.投标报价12.1投标报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3.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3.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果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4.证明投标产品(含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1投标产品(含服务)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及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配送、技术支持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等要求。14.2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产品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投标保证金15.1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向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5.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15.8条的规定没收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15.3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任何一种形式;15.4投标保证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缴纳金额及方式办理。15.5开标后经审查,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未将保函正本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复印件未附在投标文件内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5.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账户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采购合同壹份)。15.7供应商以担保机构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结束之后将担保机构保函正本(原件)退回(退还时间参照15.6条款)。供应商领取担保机构保函正本原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15.8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视为供应商违约,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或者擅自退出招标投标活动的。2)供应商中标后放弃中标或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未能按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或由于供应商的原因导致中标无效的。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套改、虚假资料参加招标投标的。4)供应商不按法定程序进行质疑和投诉,捏造事实,查无实据,造成恶劣影响,导致采购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规定有效期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的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也不被没收。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章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7.1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开标一览表份数及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2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签章的统一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7.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在旁边签字方有效。17.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分别胶装成册。17.5因字迹潦草、表述不清或不按招标文件格式编制的投标文件,所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7.6投标文件的副本、电子版须和正本保持一致。若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开标一览表除投标文件内装订外,再单独制作一份密封在封袋中。封线处加贴封条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标识,单独递交(该单独密封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投标报价一致,若不一致,则按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为准。)18.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3如果供应商未对投标文件按上述要求进行完好密封,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19.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全部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文件接收人。19.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投标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递交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19.3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20.迟交的投标文件20.1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1.投标的修改与撤回21.1供应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提出价格变动声明,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21.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1.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或撤回。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供应商代表自愿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2.2开标时,由监标人和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完毕后,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如果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22.3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价格和价格变动声明,评标时才能考虑。22.4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供应商。22.5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为无效投标,不予启封。22.6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22.7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评标组织及评标原则2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第658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第87号部长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独立进行评标工作。23.2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供应商不得在开标后使用任何方式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23.3在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全名。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4如果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未能答复或拒绝答复评委会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将由评委会根据其投标文件按最大风险进行评标。24.评标过程的保密24.1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4.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方面,向评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应做无效投标处理。25.评标方法25.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以下评标方法中的一种: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6.评标程序按照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的工作程序进行评标。在上一步评审中供应商被认定无效投标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六、定标、中标通知与签约27.定标程序27.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作为评标结果。评标结果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27.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和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27.3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7.4采购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评标后直接确定中标人。27.5中标人确定之后,中标结果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27.6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28.中标和落标通知28.1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公告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8.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3中标公告发布后,未中标供应商可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获知本单位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9.中标合同的签订29.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包括评标中形成的澄清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评标中形成的澄清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2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招标代理服务费30.1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31.履约验收31.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32.质疑3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2.2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2.5.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2.5.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2.5.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2.5.4事实依据;32.5.5必要的法律依据;32.5.6提出质疑的日期。3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32.6.1质疑供应商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32.6.2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32.6.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2.6.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32.6.5应当提交授权书而未提交的;32.6.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32.6.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或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质疑的;32.6.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32.7质疑答复32.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2.7.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2.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32.8.1质疑函须按财政部《质疑函范本》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范本下载详见【财政部国库司(gks.mof.gov.cn)】网站〖首页·政府采购管理〗栏目中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链接地址:http//gks.mof.gov.cn/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l32.8.2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32.8.3联系部门: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2.8.4联系电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8.5通讯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更新街13号铭爵大厦7楼33.其他33.1开标后,如果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公布的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无效投标处理。如果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应予废标。废标后,报告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重新组织招标或采用其他方式继续采购。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黄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新增设备的采购供货合同甲方:乙方:供货合同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正本和澄清表(函)、中标通知书,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方确认,达成如下条款。一、合同标的物内容及数量(以投标文件正本和澄清表〈函〉为准)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12合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说明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货物(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的法律诉讼、行政处罚、第三人异议主张的责任。二、合同价款(一)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二)合同总价包括:税费、货物费、运输费(含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检测验收费及其它全部费用。(三)合同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三、款项结算(一)付款方式:(二)支付方式:银行转帐,乙方收款账户为合同所载账户。乙方应确保所指定账户为唯一收款账户,确保该账户的稳定性与准确性,乙方变更收款账户信息的,应当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如因乙方提供账户信息不准确、不真实,或变动账户后不及时告知甲方,导致甲方付款错误或失败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赔偿责任。(三)结算方式:乙方持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按合同总价值开甲方)、验收单、履约保函,到甲方办理资金结算。四、交货条件:(一)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二)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交货,具体配送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五、运输(一)运输由乙方负责,运杂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包括从货物供应地点所含的运输费、装卸费、仓储费、保险费、包装垃圾清运等全部费用。(二)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但必须保证按期交货。乙方交货且甲方验收合格后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转移至甲方。六、质量保证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执行下列条款:(一)保证技术指标先进、质量性能可靠、进货渠道正常,配置合理,全面满足甲方要求。(二)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确保达到最佳运行状态,乙方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质量问题负责。(三)具有良好的外观,适合安装场所的使用。(四)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免费实行保修、包换、包退服务。质保期后,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长期有偿优惠维修服务,并负责长期供应系统所需的的备品备件。(五)自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年,终身维护,免费保修期内,同一主要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经过两次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可以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1个日历日),对问题较大短期内暂不能解决的,为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乙方在15日内免费提供同型号备用配件,确保正常运行。七、售后服务乙方所供货物提供以下售后服务:(一)质保期:年。(二)质保期内:1、发生质量问题,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派出专业的维修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测维修,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需送回生产厂,乙方承担往返费用,若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未在24小时内派人到场进行维修,则甲方有权自主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2、定期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走访,给予检查维护;保修期内,每年对设备提供一次免费保养服务。(三)质保期结束前一个月内,乙方对所供设备进行全面测试,全面保养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四)使用培训:院内机器安装后,乙方现场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保证操作人员能够正常使用。八、技术与服务技术资料:1、货物合格证;2、货物使用说明书(中文);3、检验测试报告;4、其它资料。九、验收(一)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须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共同开箱检验。甲方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外观验收,确认产地、规格、型号和数量。(二)货物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后,由乙方进行自检,合格后能够正常使用时书面通知甲方。(三)甲方确认乙方的自检内容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作为对货物的最终认可,验收合格不代表对产品质量完全无异议。(四)乙方向甲方提交货物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以便甲方日后管理和维护。(五)验收依据:1、本合同及附件文本;2、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表(函)。上述依据互为补充,各文件约定不一致的,若无补充协议对适用规则作出约定的前提下,则以产生顺序最新的优先适用。适用时间规则仍不能确定如何适用的,以甲方意见为准。十、违约责任(一)按《政府采购法》、《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二)乙方逾期交货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三)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质量不能满足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提高技术,完善质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报监管机构进行相应的处罚。(四)本合同下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范围包括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可预期利益、因委托第三方而支付的费用,以及甲方因维权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全部相关费用。十一、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及确认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及确认方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十三、其他事项(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表(函)、中标通知书、合同附件均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二)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四)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十四、附件1、所投产品技术指标偏离表及设备配置清单;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帐号: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第4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采购内容序号品名规格参数数量单位1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