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道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中标结果公示(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中心2025)
浙江省本级 |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一、项目编号:ZZCG2024X-GK-167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中心道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运安)2024年升级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总价:2410000(元)
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建国北路707号2010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中心道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运安)2024年升级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良健(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应艳萍,周正华,周海燕,董少博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资格由采购人代表审查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85.0
80.0
86.0
67.0
63.0
76.2
6.97
83.17
1
浙江财信电脑有限责任公司
66.0
57.0
75.0
57.0
57.0
62.4
10.0
72.4
1
杭州金毅科技有限公司
61.0
59.0
70.0
52.0
49.0
58.2
6.95
65.15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中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6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5号楼3层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810271
质疑联系人:胡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819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三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邵幸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907705
质疑联系人:张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90771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真:
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
附件信息:
报价文件167.pdf312.5K
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中心道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运安)2024年升级项目采购文件.docx221.4K
中小企业声明函167.pdf209.6K
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中心道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运安)2024年升级项目采购文件.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167.pdf
报价文件167.pdf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ZZCG2024X-GK-167项目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中心道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运安)2024年升级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本级及杭州市软件开发服务4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报价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中心道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运安)2024年升级项目(ZZCG2024X-GK-167)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01-2409:00:002025-01-2409:0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203开标室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203开标室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203开标室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203开标室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总价(总价,元)1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2410000(贰佰肆拾壹万元整)2杭州金毅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金毅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金毅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金毅科技有限公司2416000(贰佰肆拾壹万陆仟元整)3浙江财信电脑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财信电脑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财信电脑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财信电脑有限责任公司1680000(壹佰陆拾捌万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中心道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运安)2024年升级项目(ZZCG2024X-GK-16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01-2409:00:00开标地点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203开标室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203开标室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203开标室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符合2杭州金毅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浙江财信电脑有限责任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中心道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运安)2024年升级项目(ZZCG2024X-GK-167)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01-2409:00:002025-01-2409:00:002025-01-2409:0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203开标室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203开标室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203开标室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203开标室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203开标室序号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符合2杭州金毅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金毅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金毅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金毅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浙江财信电脑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财信电脑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财信电脑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财信电脑有限责任公司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评分明细1(专家1)项目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中心道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运安)2024年升级项目(ZZCG2024X-GK-167)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杭州金毅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财信电脑有限责任公司1技术功能需求:对项目需求的理解,要求投标方提供需求规格说明书。(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54.03.04.02技术软件质量的稳健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3.03.03.03技术软件质量的安全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3.03.03.04技术软件质量的可操作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3.03.03.05技术软件质量的可扩充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3.03.03.06技术软件质量的可维护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3.03.03.07技术软件质量的可移植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3.03.03.08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可行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3.02.03.09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合理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3.03.03.010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规范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3.02.01.011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用户现有系统的兼容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3.01.01.012技术测试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54.03.03.013技术进度控制计划。(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54.03.02.014技术软件开发工程量计算(技术文件中提供不含价格的工程量计算清单,要求到人*天,格式自定)。(最高4分,评分范围:4,3,2,1,0)0-44.04.04.015技术项目经理能力情况: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的“4.团队人员要求”。0-33.00.03.016技术核心团队其他人员能力情况: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的“4.团队人员要求”。0-55.03.05.017技术演示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的“八、项目演示要求”。0-88.05.06.018技术对接及数据迁移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54.03.02.019商务项目维护计划(驻点人员安排,定期巡检等情况)的有效性等:详见商务要求表。0-54.03.03.020商务售后服务的响应情况(对用户故障响应、处理等):详见商务要求表。0-55.04.04.021商务培训方案、计划的可行性及合理性:详见商务要求表。0-44.04.04.022商务公司技术力量情况:详见商务要求表。0-55.00.00.023商务经验及业绩:详见商务要求表。0-11.00.00.01/10合计0-9085.061.066.02/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2(专家2)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杭州金毅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财信电脑有限责任公司1技术功能需求:对项目需求的理解,要求投标方提供需求规格说明书。(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54.03.04.02技术软件质量的稳健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2.02.02.03技术软件质量的安全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3.03.02.04技术软件质量的可操作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3.03.02.05技术软件质量的可扩充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3.03.02.06技术软件质量的可维护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3.03.02.07技术软件质量的可移植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3.03.01.08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可行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3.02.02.09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合理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3.03.02.010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规范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3.02.01.011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用户现有系统的兼容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3.02.01.012技术测试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54.03.03.013技术进度控制计划。(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54.03.03.014技术软件开发工程量计算(技术文件中提供不含价格的工程量计算清单,要求到人*天,格式自定)。(最高4分,评分范围:4,3,2,1,0)0-44.03.03.015技术项目经理能力情况: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的“4.团队人员要求”。0-33.00.03.016技术核心团队其他人员能力情况: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的“4.团队人员要求”。0-55.03.05.017技术演示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的“八、项目演示要求”。0-87.04.06.018技术对接及数据迁移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53.03.03.019商务项目维护计划(驻点人员安排,定期巡检等情况)的有效性等:详见商务要求表。0-54.04.04.020商务售后服务的响应情况(对用户故障响应、处理等):详见商务要求表。0-54.04.03.021商务培训方案、计划的可行性及合理性:详见商务要求表。0-43.03.03.022商务公司技术力量情况:详见商务要求表。0-55.00.00.023商务经验及业绩:详见商务要求表。0-11.00.00.03/10合计0-9080.059.057.04/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3(专家3)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杭州金毅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财信电脑有限责任公司1技术功能需求:对项目需求的理解,要求投标方提供需求规格说明书。(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55.05.05.02技术软件质量的稳健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3.03.03.03技术软件质量的安全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3.03.03.04技术软件质量的可操作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3.03.03.05技术软件质量的可扩充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3.03.03.06技术软件质量的可维护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3.03.03.07技术软件质量的可移植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3.03.03.08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可行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3.03.03.09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合理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3.03.03.010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规范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3.03.03.011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用户现有系统的兼容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1.03.01.012技术测试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55.05.05.013技术进度控制计划。(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54.04.03.014技术软件开发工程量计算(技术文件中提供不含价格的工程量计算清单,要求到人*天,格式自定)。(最高4分,评分范围:4,3,2,1,0)0-44.04.04.015技术项目经理能力情况: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的“4.团队人员要求”。0-33.00.03.016技术核心团队其他人员能力情况: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的“4.团队人员要求”。0-55.03.05.017技术演示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的“八、项目演示要求”。0-87.04.06.018技术对接及数据迁移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55.03.02.019商务项目维护计划(驻点人员安排,定期巡检等情况)的有效性等:详见商务要求表。0-55.03.05.020商务售后服务的响应情况(对用户故障响应、处理等):详见商务要求表。0-55.05.05.021商务培训方案、计划的可行性及合理性:详见商务要求表。0-44.04.04.022商务公司技术力量情况:详见商务要求表。0-55.00.00.023商务经验及业绩:详见商务要求表。0-11.00.00.05/10合计0-9086.070.075.06/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4(专家4)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杭州金毅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财信电脑有限责任公司1技术功能需求:对项目需求的理解,要求投标方提供需求规格说明书。(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54.03.02.02技术软件质量的稳健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2.02.02.03技术软件质量的安全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2.02.02.04技术软件质量的可操作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2.02.02.05技术软件质量的可扩充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2.02.02.06技术软件质量的可维护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2.02.02.07技术软件质量的可移植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2.02.02.08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可行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2.02.02.09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合理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2.02.02.010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规范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2.02.02.011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用户现有系统的兼容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2.02.02.012技术测试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54.03.03.013技术进度控制计划。(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53.03.03.014技术软件开发工程量计算(技术文件中提供不含价格的工程量计算清单,要求到人*天,格式自定)。(最高4分,评分范围:4,3,2,1,0)0-43.04.03.015技术项目经理能力情况: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的“4.团队人员要求”。0-33.00.03.016技术核心团队其他人员能力情况: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的“4.团队人员要求”。0-55.03.05.017技术演示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的“八、项目演示要求”。0-87.05.07.018技术对接及数据迁移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54.03.03.019商务项目维护计划(驻点人员安排,定期巡检等情况)的有效性等:详见商务要求表。0-53.03.03.020商务售后服务的响应情况(对用户故障响应、处理等):详见商务要求表。0-53.03.03.021商务培训方案、计划的可行性及合理性:详见商务要求表。0-42.02.02.022商务公司技术力量情况:详见商务要求表。0-55.00.00.023商务经验及业绩:详见商务要求表。0-11.00.00.07/10合计0-9067.052.057.08/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5(专家5)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杭州金毅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财信电脑有限责任公司1技术功能需求:对项目需求的理解,要求投标方提供需求规格说明书。(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54.03.03.02技术软件质量的稳健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2.01.02.03技术软件质量的安全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2.02.02.04技术软件质量的可操作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1.02.01.05技术软件质量的可扩充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1.02.02.06技术软件质量的可维护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2.02.02.07技术软件质量的可移植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1.02.02.08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可行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2.01.02.09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合理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1.01.01.010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规范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2.01.01.011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用户现有系统的兼容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32.02.02.012技术测试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54.03.03.013技术进度控制计划。(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53.03.03.014技术软件开发工程量计算(技术文件中提供不含价格的工程量计算清单,要求到人*天,格式自定)。(最高4分,评分范围:4,3,2,1,0)0-43.03.03.015技术项目经理能力情况: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的“4.团队人员要求”。0-33.00.03.016技术核心团队其他人员能力情况: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的“4.团队人员要求”。0-55.03.05.017技术演示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的“八、项目演示要求”。0-86.04.06.018技术对接及数据迁移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54.04.04.019商务项目维护计划(驻点人员安排,定期巡检等情况)的有效性等:详见商务要求表。0-53.04.04.020商务售后服务的响应情况(对用户故障响应、处理等):详见商务要求表。0-53.03.03.021商务培训方案、计划的可行性及合理性:详见商务要求表。0-43.03.03.022商务公司技术力量情况:详见商务要求表。0-55.00.00.023商务经验及业绩:详见商务要求表。0-11.00.00.09/10合计0-9063.049.057.010/10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中心道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运安)2024年升级项目(ZZCG2024X-GK-167)序号供应商投标总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1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2410000元(贰佰肆拾壹万元整)76.26.9783.171√3浙江财信电脑有限责任公司1680000元(壹佰陆拾捌万元整)62.410.0072.422杭州金毅科技有限公司2416000元(贰佰肆拾壹万陆仟元整)58.26.9565.153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01月24日1/1道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运安)2024年升级项目项目编号:ZZCG2024X-GK-167(标项1)报价文件投标人全称: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大龙驹坞705号2号楼时间:2025年1月24日报价文件目录1.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2.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错误!未定义书签。1.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招标编号及标项:ZZCG2024X-GK-167(标项1)服务类服务类服务类服务类服务类服务类服务类服务类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数量工作量(人月)单价(元)总价(元)承接服务的企业情况承接服务的企业情况承接服务的企业情况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数量工作量(人月)单价(元)总价(元)是否中小企业承接企业全称服务人员是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浙运安应用集成模块优化55601000560000是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是优化智控平台51901000190000是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是优化移动端51901000190000是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是优化联网联控模块530100030000是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是优化执法调度模块540100040000是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是新建运输安全模块530100030000是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是优化客运监测模块52401000240000是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是优化货运监测模块52901000290000是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是优化驾培监测模块570100070000是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是新建网约车监测模块54701000470000是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是数据建设53001000300000是浙江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是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肆拾壹万元整小写:¥2410000.00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肆拾壹万元整小写:¥2410000.00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肆拾壹万元整小写:¥2410000.00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肆拾壹万元整小写:¥2410000.00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肆拾壹万元整小写:¥2410000.00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肆拾壹万元整小写:¥2410000.00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肆拾壹万元整小写:¥2410000.00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肆拾壹万元整小写:¥2410000.00第4页备注1.此表应按项目的明细情况列项填报,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报价要求:项目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工程费、工时费、服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3.报价中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投标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4.开标时,招标方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投标人的报价信息,投标人对报价信息进行确认。投标人对报价信息不予确认的不影响后续评标过程。5.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2025年1月24日第5页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无第6页道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运安)2024年升级项目项目编号:ZZCG2024X-GK-167公开招标文件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7第四章招标需求29第五章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3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6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ZZCG2024X-GK-167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三、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1道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运安)2024年升级项目1项242详见采购文件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请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五、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项目采购-报名开始日期]至2025-01-2409:00:00。2.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六、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和形式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409:00:00。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规定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演示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请合理安排好邮寄时间。演示U盘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演示U盘、项目名称、标项、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未按文件要求提供演示U盘造成评审专家无法正常评审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演示U盘请单独封装)如认为需要,投标人可以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以U盘或DVD光盘形式存储,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直接递交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演示文件、备份文件收件人:陶老师,联系方式:0571-88901836(仅限备份文件接收),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收件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如直接递交的,递交人员需填写送件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送达时间等相关信息;如采用邮寄方式的推荐使用中国邮政速递和顺丰快递,快递人员投递时须同时登记邮寄单号等相关信息。)本项目拒绝接受纸质投标文件。七、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5-01-2409:00:00时整在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203开标室开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无须派人员到现场出席开标会议。开评标现场咨询电话203开标室:0571-88901816评标会议室:0571-88907719八、电子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登录方法(一)网络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二)登录方法:投标人须先完成供应商注册并申请CA,再下载客户端编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最后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登录窗口登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九、其他:(一)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可进入电子卖场服务中心采云学院(https://edu.zcygov.cn/live?utm=a0018.2ef5001f.0.0.1939d340e5db11ea867fb57c149ddb61)自行提前学习。十、业务咨询机 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网 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文件下载、公告查询)咨询事项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备注项目联系人(A岗)柯女士0571-88901833/四楼采购二部项目协办人(B岗)马先生0571-88907708/四楼采购二部部门负责人邵女士0571-88907750/四楼采购二部项目监督张女士0571-88907711/四楼(采购监督部)网站系统问题客 服95763/注册、账号、系统操作等十一、采购需求咨询采购单位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6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5号楼3层咨询事项评分标准、采购需求等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0571-87810271采购人质疑联系人胡先生采购人质疑联系电话0571-87819367十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87227671、87227986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三2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3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是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4中小企业优惠措施1.项目属性(服务类)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中心道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运安)2024年升级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5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投标人须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节能产品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本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另有规定的除外。6促进绿色发展有关政策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要参考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印发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提倡供应商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7首台套政策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8质疑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具体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总则(五)质疑。9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如是,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10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转包:否分包:允许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允许分包。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1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家数不得超过2家)。1.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内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承担相同工作的各方或工作内容存在部分相同的,业绩数量就以主办人为准。2.其他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需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证明材料以主办人为准。12是否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13是否提供演示进行演示。演示顺序原则上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从早到晚”顺序,演示要求详见招标需求。14是否提供样品不要求提供样品。15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组成。投标人提供备份投标文件(正本)的,数量为1份。16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方法第一步:供应商登记投标人应在投标前登记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的正式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第二步:申请CA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第三步:下载客户端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第四步:具体流程详见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提醒:1.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完成第一、二、三步骤,避免影响投标。2.为避免页面存在兼容性等问题,投标人须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涉及视频会议等功能的,还应安装摄像头和麦克风。17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投标文件的接收以本项目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和“第二章”的“投标文件的编制”等要求为准。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18投标撤销(撤回)1.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供应商投标文件不可撤销。2.供应商撤销(撤回)投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利益、代理机构利益、其他供应商利益,否则,供应商撤销(撤回)投标无效。19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其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赔偿责任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不可抗力除外)。2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22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各标项的商务要求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等规范要求,采购人须在第四部分《招标需求》付款条件中,明确对相关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备注: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23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24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25招标方代理费用0元26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总则(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方:指组织本项目采购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采购人: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货物、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4.货物: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5.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7.电子交易平台: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即政采云平台。8.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三)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1.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员工(或投标人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五)质疑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评分标准、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方提出质疑。2.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资格审查”等由采购人负责的环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方提出质疑。3.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招标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招标方将不予受理。2.招标方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招标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等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二、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为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请自行下载并安装。(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本项目所称投标文件系指电子投标文件或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备份投标文件”系指与“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电子投标文件每个标项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备份投标文件的组成和内容等同电子投标文件。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开标一览表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三)投标文件的效力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四)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包装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关联错误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2.投标人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另须满足以下条件:(1)储存形式:U盘、DVD(2)密封要求: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联系方式(授权代表手机)、投标文件名称(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七)投标报价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投标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产品、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投标报价金额到元为止,如投标报价总价出现角、分,将被抹除。4.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信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5.投标人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投标人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八)串通投标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同一IP地址上传;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九)投标无效的情形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人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虽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但是备份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者无法读取或者不符合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要求的;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7.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投标文件;8.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该清单内产品的;9.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10.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1.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1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3.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14.未按本章“二、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七点投标报价要求报价的;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6.投标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1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十)错误修正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信息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投标人加盖公章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十一)采购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方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方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三、开、评标程序及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程序(一)组织开标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如未准时在线参加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落实工作场地、设施,检查录音录像采集设备运行情况,验证电子交易平台是否能正常登录,并开启直播(如直播信号出现问题,不影响项目开标程序)。2.开标由招标方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3.投标截止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方点击[开始解密]按钮后,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4.投标人应当在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如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都已经解密完成的,则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结束解密。如有任一投标人未解密,电子交易平台会在解密时限截止时自动结束解密。解密时限内未完成解密且按规定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招标方将在开标直播间拆封其备份投标文件,并导入电子交易平台。5.评标委员会在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宣告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有效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6.招标方在电子交易平台开启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信息,投标人对报价信息进行确认。投标人对报价信息不予确认的不影响后续评标过程。7.评标委员会经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评标委员会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或说明的时间为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或说明完毕的除外。澄清说明环节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视频会议”邀请,与相关供应商以视频会议形式进行,并在平台“讨论”组件中进行数据电文交换。为避免页面存在兼容性等问题,投标人须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并安装摄像头和麦克风。如若评审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出现视频会议连接失败等情况,按原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与供应商交换数据电文。8.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二)组织评标程序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1、开启开标场地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2、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评标现场相关人员通讯工具。3、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4、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标委员会各位成员签订纸质形式的《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5、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6、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7、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并以开标当日为准对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8、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招标方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商务技术主观分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9、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10、评审结束后,招标方应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11、招标方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开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评分明细》以及《得分汇总表》情况。(三)评审程序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4、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5、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授权代表未按时确认或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6、评审人员需对招标方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四、评审原则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投标人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3.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样品或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招标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投标人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对因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投标人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4.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原则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在采购结果确认环节,中标候选人撤销投标文件不能成为采购人不确认采购结果的正当理由。3.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方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统一签发《中标通知书》。六、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3.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七、货款的结算货款由采购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自行支付。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付款。资金支付进度:采购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支付逾期利息。预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等相关规范,对预付款支付要求如下:1.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2.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3.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4.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备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预付款比例的规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中标候选人数量: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等于3家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等于4家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为2家;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大于等于5家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二、分值的计算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商务及其他分)特别提醒: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评分明细以及得分汇总表情况在中标公告中公布。三、评标内容及标准序号评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打分方法1报价(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最大分值101技术功能需求:对项目需求的理解,要求投标方提供需求规格说明书。(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分2技术软件质量的稳健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3主观分3技术软件质量的安全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3主观分4技术软件质量的可操作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3主观分5技术软件质量的可扩充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3主观分6技术软件质量的可维护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3主观分7技术软件质量的可移植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3主观分8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可行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3主观分9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合理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3主观分10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规范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3主观分11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用户现有系统的兼容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3主观分12技术测试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分13技术进度控制计划。(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分14技术软件开发工程量计算(技术文件中提供不含价格的工程量计算清单,要求到人*天,格式自定)。(最高4分,评分范围:4,3,2,1,0)4主观分15技术项目经理能力情况:详见“第四章 招标需求”的“4.团队人员要求”。3客观分16技术核心团队其他人员能力情况:详见“第四章 招标需求”的“4.团队人员要求”。5客观分17技术演示要求:详见“第四章 招标需求”的“八、项目演示要求”。8主观分18技术对接及数据迁移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分19商务资信项目维护计划(驻点人员安排,定期巡检等情况)的有效性等:详见商务要求表。5主观分20商务资信售后服务的响应情况(对用户故障响应、处理等):详见商务要求表。5主观分21商务资信培训方案、计划的可行性及合理性:详见商务要求表。4主观分22商务资信公司技术力量情况:详见商务要求表。5客观分23商务资信经验及业绩:详见商务要求表。1客观分第四章招标需求特别说明:1.除采购文件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相当的产品参加。2.需求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如投标人未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3.核心产品在各标项内容中明确,如出现同品牌情况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原则第4条规定执行。4.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需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执行,但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采购人应当在详细需求中标明并说明理由,否则按照前附表第三点要求执行。5.投标人投标产品规格型号与官网公布的产品规格型号一致,但技术参数不一致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阐述技术参数不一致的原因,以及通过何种技术路线来实现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投标人未作说明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6.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标项1: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中心道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运安)2024年升级项目一、背景及依据(一)项目提出的背景2021年3月11日,“十四五”规划的顺利召开预示着将迎来更加丰富、全新的数字时代。建设数字化中国,打造数字化新优势,须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智慧城市”作为推动“十四五”规划完成的一个重要推手,加快建设“智慧城市”迫在眉睫。道路交通作为城市运行的基础之一,对整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形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智慧城市,交通先行”,为进一步加快智慧交通建设,推动智慧交通建设进一步发展,采取打造精细化、智慧化交通治理手段,加快城市经济发展。“6·13”台州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重大问题,为全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提供浙江方案。根据***书记“构建大数据、网格化、全链条闭环管控机制”指示精神,围绕时任刘小涛副省长提出的“车、路、人、企业、系统、机制”六要素,充分吸收“铁拳整治”“雷霆整治”好的做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实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过程全要素、全过程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二)项目提出的依据按照《浙江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企业动态监控管理数据接入规范(征求意见稿)》的要求,迭代优化联网联控模块。按照******发布《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指出,一些地区一些领域仍然存在监管责任不明确、协同机制不完善、风险防范能力不强以及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问题。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加快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建设,明确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监管规则和标准等,完善配套监管措施;对现行监管标准不一致、相互不衔接的制度规则,要抓紧修订完善。已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的,要进一步完善运行规则,加强业务统筹,强化跨部门综合监管职能作用。对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责的问题线索,及时转送相关部门协同开展核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既要做到应查必查、有效处置,又要防止多头检查、重复处罚,迭代优化执法调度模块。按照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要求,明确构建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和考评体系、建立迭代安全风险“常普常新”机制、常态化运行除险保安晾晒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护航安全发展等工作,建设运输安全模块。按照《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班车客运经营者、包车客运经营者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及其驾驶人员进行安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监管,迭代优化客运监测模块。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浙委办传〔2020〕19号)要求,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整顿,提升人员智控水平,建立监管信息共享机制,迭代优化货运监测模块。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13号)要求,加强信息化监管、完善监管平台功能,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联防联控,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协同管理,实现经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迭代优化货运监测模块。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作用支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交办运〔2020〕18号要求,加强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的动态监管,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迭代优化货运监测模块。按照《******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化机动车驾驶培训智能教学试点工作的通知》(浙交发函〔2023〕26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交〔2023〕94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浙交〔2022〕117号)等文件要求,迭代优化驾培监测模块。按照《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的决定》(浙人常第76号)要求,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推动道路运输数字化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道路运输监管平台,构建安全、便捷、高效、有序、绿色的现代智慧道路运输网,建设网约车监测模块、移动端。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交规划发[2023]21号)要求,健全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机制,推进重点监管执法信息及时共享,运营大数据手段提升打非治违精准化水平。持续提升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质量。实现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全覆盖,建设运输安全模块、驾培检测模块。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安委[2023]3号)要求坚持创新引领、科技赋能。加快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手段创新,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燃气管理中的应用,大力推广使用先进技术、设备、工艺,依靠科技赋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保障燃气安全运行,建设货运监测模块。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交办运函[2023]1398号)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道路货运经营者对货车超速、超限超载、疲劳驾驶的处罚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坚决防止“罚而不管”“管而不严”,建设货运监测、客运监测。二、建设目标总体目标:通过构建浙运安智控模块,整理公路中心原有客货维驾培安全等各系统,建设安全运输、网约车监测模块,提升省市县三级数字化应用及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数字化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道路运输监管平台,构建安全、便捷、高效、有序、绿色的现代智慧道路运输网。业务目标:通过行业管理体制机制在适应信息化监管的优化完善,有效促进行业管理由传统的“单一式”管理向统一发起、分派处置的“系统式”监管转变;由单打独斗的“孤岛式”管理向共享协同的“联动式”监管转变;建立统一的客运管理平台,全面提升客运监管水平,实现“全过程记录、全业务管理、全链条监控、全方位监测”;整合各类道路运输信息资源,构建统一规划、结构合理、灵活共享的交通行业数据中心体系,实现数据资源的充分有效管理和利用,加快推进信息系统“上云”,完成集约、高效、安全、统一的道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建设。本项目优化或建设模块包括:开展应用集成工作、优化智控平台模块、升级移动端功能模块、升级联网联控模块、升级执法调度模块、建设运输安全模块、升级客运监测模块、升级货运监测模块、升级驾培监测模块、建设网约车监测模块。技术目标:通过省道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建设,完善现有系统架构,加强我省运输行业重要监管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形成监管合力;提高平台可扩展性,为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加强数据的分析应用性,利用先进的算法引擎以客运行业作为先行尝试,为行业全域化深度挖掘提供决策支撑,实现数据赋能;新增数据采集/共享接口,保障数据传输共享的安全稳定,并提供数据计算能力平台,扩展系统性能,加速推进集约、高效、安全、统一的道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建设。三、采购内容及清单序号名称主要内容/规格参数数量单位1浙运安应用集成模块优化统一加密设计改造,统一门户升级。1套2优化智控平台优化客运安全码、数字驾驶舱、客运域、新增企业服务平台等功能1套3优化移动端包括浙里办端与浙政钉端1套4优化联网联控模块修改入网率上线率计算规则,统一两客一危和重载货车的计算规则;扩展与“两客一危”运营商数据对接协议;1套5优化执法调度模块包括优化用户使用体验、完善执法调度系统中的附件上传、展示功能、对接行政处罚系统、优化首页架构和任务派发。1套6新建运输安全模块包括企业端与管理端的功能建设1套7优化客运监测模块包括客运监测模块包车栏目、班车栏目、定制客运栏目、城乡公交栏目,升级数字打非治违功能。1套8优化货运监测模块升级网络货运监测模块、网络货运监测模块、卡车司机在线模块。1套9优化驾培监测模块包括系统完善、功能调整:根据地市需求调整功能、数据迁移。1套10新建网约车监测模块将全省网约车数据接入省数据服务枢纽网约车数据仓并建立省级网约车智控模块。1套11数据建设包括运输安全等数据建设,驾培数据迁移。网约车、驾培、检测站等数据对接1套采购内容具体以需求规格说明书内容为准。四、建设内容及需求(一)系统业务需求1.浙运安应用集成工作(1)统一系统各模块加密设计改造,并与数据交换枢纽及交通大脑对接。对菜单和权限进行统一管理,整合相关组件。(2)新建自动化告警模块。包括智能化监控,新建告警处理流程,新建自动化告警作业。2.优化智控平台模块(1)客运安全码功能更新。建设安全码注销和从业人员待岗功能。更新客运安全码规则。实现浙运安(客运域)功能。更新危货安全码规则。(2)数字驾驶舱升级。包括客运驾驶舱功能优化和数字驾驶舱升级。(3)智控平台客运域功能实现。建设客运车载视频应用状态监管功能。实现客运运行图功能。实现客运概览功能。实现客运电子围栏功能。(4)企业服务平台功能实现。建设危货、网络货运资质验证功能。(5)技术架构改造。根据系统规范化要求,进行菜单、域名等技术改造并重新部署。3.移动端优化(1)开发客运、货运、维修、驾培基础数据综合查询功能,开发浙政钉端货运掌上办事功能,具备人员权限设置、我的任务、通知公告、综合查询等功能。(2)在浙政钉上架联网联控应用,实现省域范围内全国“两客一危一重”车辆卫星定位数据的实时查询、动态监控运营商信息查询、考核数据查询预警、应急监控等相关功能。(3)开发浙政钉端工单提醒功能。(4)浙里办端业务功能升级,包车识别码集合到浙里办中。4.联网联控模块优化(1)修改入网率上线率计算规则,统一两客一危和重载货车的计算规则;(2)基于现有接口,扩展与“两客一危”运营商数据对接协议,向运营商推送数据合格、入网上线、多运营商等信息,供运营商在交通专区上查询上传车辆数据情况。(3)基于现有接入的企业报修记录、运营商维修记录数据、卫星定位及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的电子安装证明数据、司机ic卡打卡数据、企业平台报警及处理数据,新增查询和统计页面。(4)功能扩展1)在现有“疑似超速”页面增加线索核查处理结果,剔除超速误报;2)在现有“单车多运营商”页面增加统计功能,掌握运营商上传数据质量;3)各功能中把四类班线归集到农村客运中;4)在现有“动态查岗”页面增加“查岗未覆盖企业”查询功能,便于管理部门每月做到辖区内企业查岗100%全覆盖。5.执法调度模块优化(1)减少一线执法人员对同类工单重复处置;(2)任务导出优化,提高任务完成情况自检自查;(3)完善执法调度系统中的附件上传、展示功能,支持按照上传时的文件名称展示;(4)优化数字工单任务查询功能;(5)对接行政处罚系统,已掌握证据的数字工单可以直接进行受案登记,并能跟踪案件处置情况;(6)首页架构优化;(7)任务派发优化;(8)人工创建工单流程优化等。(9)新增信息公告功能,新增管理部门内容的信息公告功能,可通过编辑发布信息公告向执法人员传达考核通报文件等内容。6.运输安全模块建设(1)企业端对接政务服务网,在交通专区首页“浙运安安全运输监管”中开发“两客一危”企业运输安全填报入口。1)开发人员基本信息填报功能,由“两客一危”企业在政务服务网中填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及证书信息。2)开发安全生产制度上传功能,由客运和危货企业上传相应的安全生产制度。3)开发培训情况上传功能,由客运和危货企业分别上传相应的培训情况。4)开发演练情况上传功能,由客运和危货企业分别上传相应的演练情况。5)企业整改反馈。针对核查不通过的填报数据,企业端经整改后进行反馈,填写整改反馈相关内容。(2)管理端1)开发数据上传查询及统计功能,展示“两客一危”数据上传情况,并由县级管理部门进行核查,由市级管理部门进行抽查。2)开发企业核查记录查询功能,记录县级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两客一危企业核查记录及核查结果。对企业已录入但未及时核查的区县进行提醒,统计各区县每月核查情况。3)开发企业抽查记录查询功能,记录所有市级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两客一危企业抽查记录及抽查结果。对未达到抽查标准的地市进行提醒,统计各市每月抽查情况及比例。7.客运监测模块优化(1)客运监测模块包车栏目优化。1)新增包车识别码使用场景,包括车辆识别码管理,客运包车闭环监管;2)包车趟次牌从审批系统数据对接的日常维护,包括包车牌申请安全码校验,包车合同变更;3)新增驾驶员安全码及车辆状态校验审核功能;4)新增外省入浙包车监管场景,包括外省包车入浙异常监管,异地经营车辆清单生成,外省包车入浙分析;5)新增交旅联合监管场景,结合文旅数据,分析旅游用车违规行为。(2)客运监测模块班车栏目优化。1)强化班车客运车辆监管,汇集客运站报班等相关数据;2)车辆信息对比监测,包括发班要求比对和出站检查监测。3)对驾驶员安全码发车校验;3)对班车经营中例检环节进行监测。(3)客运监测模块定制客运栏目优化。1)新增定制客运线上报班功能;2)新增驾驶员安全码线上校验功能;3)新增定制客运客流动态实时监测及分析统计功能;4)新增定制客运班线上下客点管理功能。(4)升级数字打非治违功能1)调整完善打非规则,新增应用治违规则;2)扩大数字打非范围至部分国省道,完成卡点接口改造和数据接入;3)根据治违规则升级违法违规车辆线上预警场景。(5)客运监测模块城乡公交栏目优化。1)建设城乡公交驾驶舱,集中展示促共富关键数据;2)接入部分县级城乡公交数智服务与监管系统数据并开展监测分析;3)结合城乡一体化率考核标准,归集城乡公交一体化县级发展数据。4)在客运企业分级分类模块的基础上,结合管理部门、企业和驾驶员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迭代升级。8.货运监测模块优化(1)危货模块监测。包括电子运单标准升级,异常线索人工录入,比对规则豁免功能,省建设厅城镇燃气运输重点监管,省经信厅化工园区联合监管,运力投放监测,企业事故分析。(2)网络货运监测模块优化(优化升级运单标准、税务协同场景等)。(3)在危货企业分级分类的基础上,结合管理部门、企业和驾驶员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迭代升级。(4)卡车司机在线模块。对接继续教育平台,实现单点登录。新建卡车司机党建学习,卡车司机万里行活动功能。9.驾培监测模块优化(1)系统完善:1)采用浙运安统一技术架构重新设计和搭建系统;2)新增数据分析模块,为执法监督、行业预警、双随机检查提供数据支撑,并和执法调度系统建立数据交换机制。(2)功能调整:1)根据"学驾一件事改革"试点的杭州、宁波、嘉兴、绍兴、台州的需求,调整相应模块的功能;2)根据智能辅助教学的改革试点要求,调整数据采集的需求和端口重置;3)根据驾培机构服务质量测评指引,拓宽数据来源的采集渠道。4)新增资金管理,学员学费统一入银行资金库管理,并按照学时进行扣款;5)服务质量测评模块,学员可针对教练员、驾校的服务质量进行评级打分;6)改造监测分析模块,对现有的监测分析模块进行迭代升级;7)新增数据分析模块。为执法监督、行业预警、双随机检查提供数据支持,并和执法调度系统建立数据交换机制。10.网约车监测模块建设(1)驾驶舱建设建设网约车监测平台驾驶舱,对网约车行业总体情况进行可视化展示。(2)稽查管理建立市级稽查管理模块,实现地市执法人员的稽查管理工作。包括异常预警、执法稽查和综合查询等功能。11.数据库、表建设(1)运输安全模块数据仓库建设建立运输安全模块数据仓底座,包括“两客一危”企业、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证书信息等基础数据。(2)驾培监测模块数据仓库建设建立驾培监测模块数据仓底座,包括学员订单信息、教练员信息、驾培机构信息、学员学时、学员学费等基础数据。(3)网约车监测模块数据仓库建设建立网约车监测模块数据仓底座,包括但不限于网约车企业信息、车辆信息、网约车订单信息、订单状态信息、评价信息、投诉信息等数据。12.数据治理、分析(1)驾培监测模块数据迁移当前结构化数据9.2T,非结构化数据48T,数据总量较大,将PPAS数据库中的数据平滑迁移到新数据库中。同时需要同步以下数据:培训机构、教练员(头像)、教练车(图像)、考核员、安全员、电子围栏、计时终端、学员信息、学员合同、学员头像、电子教学日志、培训签到签退照片、阶段报审、阶段报审pdf文件、结业数据、结业合同、推送公安数据、转校审核数据、注销审核数据、跨地市转校数据、理论模拟车辆。13.数据归集、接入(1)网约车监测模块数据归集对接通过信息中心数据枢纽,实现与全省11个地市各网约车企业的实施联调对接工作,获取网约车平台订单、违规案件、订单评价、投诉数据等信息。(2)驾培监测模块数据归集对接通过信息中心数据枢纽,实现与全省11地市各驾培机构的实施联调对接工作,获取学员订单信息、教练员信息、驾培机构信息、学员学时、学员学费等信息。(3)检测站监测模块数据归集对接通过信息中心数据枢纽,实现与全省11地市各检测站的实施联调对接工作,获取车辆检测过程(包括检测编号、车辆信息、检验类别、检测过程照片等)和车辆检测报告等信息。(2)系统非业务需求1.总体设计要求系统在总体设计上,应具备高可用性、高性能、可伸缩、可扩展及安全性。系统应统一采用负载均衡部署模式,实现单节点故障不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系统访问及接口应统一采用https协议。系统应同时支持IPV6和IPV4访问。2.运行环境及技术架构要求系统运行环境统一依托于省政务云、信创云,云环境提供可选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等产品(具体以省数据局或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系统须采用分布式日志架构,应符合省数据局相关规范要求。系统若采用消息队列,应首选省政务云提供的相关工具进行消息处理。3.软件开发要求3.1.开发技术要求系统应根据以下要求采用相应技术框架和路线进行开发,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前后端框架、关系型数据库、缓存数据库、对象存储服务、服务契约、大数据技术处理技术、检索分析引擎等。系统须采用JDK1.8及以上版本进行开发;系统后端须采用SpringBoot2及以上+SpringCloud框架进行开发,并采用maven3.5及以上版本进行构建;系统使用的关系型数据库须采用PolarDB数据库(如省数据局对应云资源有变化,则根据省数据局要求调整);系统使用的缓存数据库须采用Redis4.0及以上版本;系统若采用对象存储服务,应使用OSS(政务云);系统若采用服务契约APIDoc,应使用Swagger3;系统若需进行大数据技术处理,应使用datax(dataworks开源版本)进行数据集成,Datahub作为数据总线,Maxcomputer进行离线计算,Blink进行实时计算,Tablestore进行存储;系统若采用检索分析引擎,应使用政务云上的ElasticSearch最新版本。如省数据局对以上涉及的政务云资源产品有变化,则根据省数据局要求进行相应调整。3.2.源代码版本管理要求中标方需按照建设方(采购人)对应用源代码版本的管理要求,在项目启动后,在建设方提供的源代码版本管理仓库中,构建本项目的源代码版本管理库。中标方应将基线版本,以及系统每次因系统功能迭代、bug修复、安全加固等情况进行代码、配置修改后,经过测试且可用的版本代码,更新到指定的源代码版本管理仓库中,并做好详细的注释说明。系统版本发布时应基于相应代码版本管理库中拉取代码进行打包、发布。4.系统部署要求系统应根据实际使用对象和应用场景对网络的需求进行系统部署设计。如面向交通管理部门人员使用的应用端(治理端)应部署于政务云专有云区,面向企业用户使用的应用端(服务端)则应部署于政务云公有云区,数据库部署于政务云专有云区,日志SLS部署于政务云专有云区。5.系统集成要求5.1.统一入口要求5.1.1.系统PC端统一入口要求治理PC端(行业管理部门使用)需按照采购人的UI规范、接入规范和相关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并接入到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工作台,实现风格统一、单点登录等衔接要求。5.1.2.系统移动端统一入口要求不允许单独自建APP或支付宝、微信等小程序。本系统如有移动端,应按采购人要求:(1)治理移动端(行业管理部门使用)部署于“浙政钉”等指定环境。(2)服务移动端(企业、个人等用户使用)部署于“浙里办”(包括浙里办微信小程序等,确保移动端应用同源发布)。5.2.对原有系统整合总体要求本系统须在现有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以下模块:须整合对接的系统或模块清单:序号系统或模块名称系统或模块简介1智控平台两客一危监测管理具体整合要求如下:需按照省厅交通运输政务系统统一规范要求实现统一的UI风格。PC端使用统一工作台用户体系和权限管理,移动端采用浙政钉、浙里办用户体系。需按照省厅交通运输政务系统统一规范要求实现统一的系统首页、功能菜单。需实现统一的项目云资源申请、升降配、运维和监测,在IRS上实现合并。在系统整合前,相应设计方案要先通过采购人的确认。需实现公共模块的封装和集成,完成各原系统内原有的公共模块,如日志管理、配置管理等需与本系统内相应模块进行集成,整合为一体,形成整个系统统一的日志管理、配置管理等模块。整合后的系统应用应满足本部分“系统非业务需求”中的运行环境、技术架构、软件开发、系统部署、系统集成、数据建设等要求。中标方应在申请项目设计评审前,编制完成单独的整合设计方案,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评审。中标方应在申请项目初验前,完成对原有系统整合,并提交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符合整合要求的验证意见。5.3.与业务枢纽衔接要求5.3.1.用户及权限管理要求本系统按统一工作台提供的基于浙政钉、政务服务网的用户体系和统一工作台规定的权限体系,进行统一的用户管理和认证、权限管理(如因特殊情况需同时采用其他用户和权限体系的,需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并在设计方案中细化明确)。5.3.2.公共组件或资源使用要求本系统所需的其他公共组件或资源,如工作流引擎、短信平台等统一使用业务枢纽上已有组件和资源(如因有特殊业务要求,省交通运输厅现有资源无法满足的情况除外,但须提前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并在设计方案中细化明确)。5.3.3.系统日志管理要求本系统须日志须从具体细化到某个功能的级别对用户行为和操作数据进行(采集字段包括用户标识、用户类型、地区编码、操作类型、操作标识、操作时间、操作时长、操作状态、IRS应用编码等)采集和归集,并纳入统一管理;同时按照省数据局日志管理要求,将应用的用户日志纳入省数据局IRS进行统一管理。5.3.5.算法模型要求本系统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将具有共性的,能提供给其他业务工作使用的相关算法、模型注册至交通大脑。本系统再通过调用“交通大脑”中已开发沉淀(含本项目中新部署的成果)的相关算法、模型实现本项目的相关应用功能。已经在交通大脑封装的算法、模型本系统不允许再建相同功能。5.3.6.其他要求本系统若采购了第三方的组件或工具产品(无安全漏洞、无知识产权问题),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统一部署和管理。6.数据建设要求6.1.与数据枢纽衔接要求本系统中所涉及到与数据枢纽的相关建设内容,需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建设、数据编目、数据接入、数据质量监测、数据分级等,并配合完成数据管理相关工作。(1)中标方需按要求提供数据库设计说明书(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设计原则、数据库业务分类、数据库E-R图、数据库表结构设计及实体关系图、重点业务逻辑和处理流程说明)。(2)中标方需按要求提供系统使用的各类数据组件、数据库、数据计算资源等的具体使用清单和使用部署方案。(3)中标方需按要求提供系统使用的各类数据算法的算法逻辑、输入、输出、调用等说明文档和算法包。6.2.数据功能要求本系统要满足常规性业务的日常查询、统计需求,查询和统计功能要支持多条件、可自定义的查询和统计。本系统日常使用频率较高的数据的操作如导入、导出和数据修改等工作,应在满足网络安全保障要求的基础上,以最小化原则在系统功能模块中实现相关功能,并做好相应的用户权限控制和日志记录,数据导入、导出、查询涉及到敏感信息数据要进行脱敏。本系统的数据接口,要有异常报警和接口日志,定期监测和统计接口使用情况,长期不用的接口要配合数据枢纽进行及时清理和关闭。本系统涉及的上传文件,应在满足业务使用标准或需求的前提下,遵循最小化要求进行文件格式和大小限制。6.3.其他要求在质保期间系统若发生优化变更情况,以上要求仍适用。7.系统性能要求本项目系统的性能指标按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确认,具体包括:容量、时间特性、资源利用性等。7.1.容量容量是一个衡量系统可以处理的工作量数量的指标,通常在理想运行环境下,最大可达到的吞吐量,最大可支持的用户数量和数据容量等。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达到最大吞吐量的情况下,系统也不能违背延迟的性能需求。编号类别容量要求备注1注册用户数注册用户数不小于4000个注册用户目标注册用户为50002在线用户数在线用户数可达到400平均在线用户数,采用二八原理计算,可根据业务实际,预估为注册用户数的2%-20%3并发用户数系统支持不小于200个用户并发登录。(高度并发业务操作)并发量是指在同一时刻与服务器进行了交互的在线用户数量。这些用户的最大特征是和服务器产生了交互,这种交互既可以是单向的传输数据,也可以是双向的传送数据。可预估为注册用户数的5%-10%,场景可根据需要,至少选择一处验证,例如:用户认证、应用层5个功能模块、框架登录加载和核心业务操作等。4并发用户数系统支持不小于100个用户并发进行查询操作。(一般并发业务操作)可预估为在线用户数*10%,场景可根据需要,至少选择一处验证,例如:业务查询功能、商品信息查询、订单查询等。5并发用户数系统支持不小于100个用户并发进行统计报表操作。(较少并发业务操作)可预估为在线用户数*5%,场景可根据需要,至少选择一处验证,例如:统计报表数据查询、动态安全监测等。7.2.时间特性7.2.1.时间延迟针对业务操作一般将延迟分为:频繁高发、一般频度和少量操作。编号项目90%的响应时间最大响应时间优先级备注1X操作<1秒<3秒高X操作指频繁高发的业务操作,场景可根据需要,至少选择4处验证,例如:系统登录、首页展示、信息修改、删除、查询、验证等。2Y操作<2秒<5秒中Y操作指频度一般的普通业务操作,场景可根据需要,至少选择2处验证,例如:制定时期或小数据量的检索或统计功能。3Z操作<3秒<8秒低Z操作指很少人用或很少发生的业务操作,场景可根据需要,至少选择1处验证,例如:历史数据查询或统计。7.2.2.吞吐量吞吐量为在一个给定的观察时间段内,系统处理完整事件,然后产生的响应数量。通常包括核心业务操作、普通业务操作,复杂业务操作和增量历史数据迁移等。编号项目吞吐量备注1核心业务操作每分钟100次场景可根据需要,至少选择2处验证,例如:身份认证和身份查询。2普通业务操作每分钟50次场景可根据需要,至少选择1处验证,例如:登录或业务增、删改、查等简单业务操作。3复杂业务操作每分钟20次场景可根据需要,至少选择1处验证,例如:年度数据查询和统计等。4增量历史数据迁移每天1次例如:数据向历史库迁移或历史数据备份。7.3.资源利用性资源利用性一般考察系统在大并发或者长时间运行情况下,各服务器(比如系统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等)的CPU平均使用率、可用内存情况。编号项目容量要求备注1压力测试系统支持200个用户并发进行查询操作,稳定运行2小时,系统无报错,且系统的CPU平均使用率不超过80%,已用内存不超过80%。场景可根据需要,至少选择1处验证,例如:考察较大并发量、运行一段时间内执行订单新增操作时,系统是否有误(不支持不可用),同时监控系统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的CPU平均使用率、可用内存比例等。2疲劳测试系统支持200个用户并发进行查询操作,稳定运行6小时,系统无报错,且系统的CPU平均使用率不超过80%,已用内存不超过80%。场景可根据需要,至少选择1处验证,例如:考察一定并发量情况下执行较长时间时,系统是否有误(不支持不可用),同时监控系统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的CPU平均使用率、可用内存比例等。8.系统安全要求本系统应遵循的信息系统等级保护2.0等级为:三级。系统的设计、实施必须遵照和满足信创相关标准规范,以及相应等级的信息系统等级保护2.0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等相关要求,落实安全可靠建设任务。系统设计须根据保护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进行安全方案设计。系统须根据安全保护等级选择基本安全措施,依据风险分析的结果补充和调整安全措施。8.1.网络安全要求中标方应服从采购人的网络安全管理,配合采购人做好安全检测、安全防护、应急演练、漏洞修复等工作。中标方建设过程中必须采用多层次的安全措施,包括身份认证、权限控制、数据加密等方面,具体采用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应使用可信的平台/框架代码或第三方组件开发应用程序;应用程序访问数据库和服务器时应尽量使用最低权限;应用程序的输入输出需符合规范要求避免恶意字符的带入;应用程序需加强访问控制,严格校验相关权限,并对口令的配置进行复杂度校验;有文件上传功能的应用系统必须采用白名单进行文件类型的限制;使用HTTPS协议传输数据等各类安全防范机制和措施。中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专章对拟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说明。系统在云环境部署后,若发现安全隐患,中标方须立即开展相关安全修复工作,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复或消除隐患或作出暂不修复说明的,逾期时间未超过1天,采购人可按照隐患数量,每个隐患扣除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一;逾期时间超过1天且未超过3天,采购人可按照隐患数量,每个隐患扣除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逾期时间超过3天,采购人可按照隐患数量,每个隐患扣除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十。若被发现其开发、维护的信息系统存在安全隐患和发生运维事故(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运维安全等)造成服务质量下降或造成采购人被网络安全监管部门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但系统运行总体正常的,采购人可扣除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被网络安全监管部门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且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采购人可扣除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十;对系统运行造成严重影响的,如数据库数据丢失且无法恢复,采购人可扣除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十五,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中标方相关责任的权利。本系统在进行等保2.0测评的过程中,中标方应无条件地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安全整改、漏洞修复等工作。8.2.信创兼容性要求本系统建成后对国产桌面终端必须具有完全的兼容性和适应性,应至少支持3种以上国产技术路线(MIPS、ARM、X86均要求支持),满足国产芯片(飞腾、龙芯、麒麟、兆芯、海光,至少支持三款)和基础硬件(以华为、联想、曙光、长城、同方、浪潮、华三等主流厂商的服务器、计算机产品等,至少支持三款)与3种以上操作系统(麒麟、统信、华为鸿蒙等)的融合混搭、交叉访问,且能在目前政府管理部门普遍使用的主流国产浏览器(红莲花、360、统信UOS等)环境下正常访问和操作,以及可配合外接设备(如果有,如扫描仪、打印机、高拍仪)等多场景组合使用(实际需要验证各种组合环境情况至少4种组合以上,组合环境主要指国产芯片+基础硬件+国产操作系统+国产中间件+国产数据库+国产浏览器,第三方测试机构须提供各种技术路线/组合环境情况下,所有功能的适配检测结果)。如发现有不兼容情况,中标方要及时处理,进行兼容性和适应性改造。五、验收测试要求(1)本项目在初验前应进行第三方系统功能(包括信创兼容性)检查测试、安全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测试通过后方可进行初验。(2)本项目在终验前应进行软件测试(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功能、性能和其他技术满足情况,并提供正式的软件测试报告)、安全测试(进行相应测试并提交正式的安全测试报告和整改说明书),软件测试和安全测试均通过后方可进行终验。(3)本项目系统功能检查测试、软件测试、安全测试以及相配套的密码产品或硬件设备(如有)相关费用、整改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1.软件测试要求本项目软件测试包括功能、性能(包括信创兼容性)测试。中标方须至少提交功能测试、性能测试报告和其他技术满足情况测试或验证报告(报告中涉及的不同内容可由不同第三方提供的分报告组成),且报告明确注明为针对本项目的“软件测试”,方可视为通过软件测试。1.1.功能测试功能测试依据项目招标文件、合同、需求规格说明书内容和信息化系统软件,列出所有功能,须由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CNAS)的实验室资质或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的机构进行。1.2.性能测试性能测试依据项目招标文件、合同、需求规格说明书的性能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压力测试、负载测试、疲劳测试等,须由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CNAS)的实验室资质或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的机构进行。2.安全测试要求(1)本项目安全测试包括渗透测试、漏洞扫描、安全配置核查等,并要求输出上线前安全评估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类报告,包括《渗透测试报告》、《漏洞扫描报告》、《安全配置核查报告》等。(2)安全测试由具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资质”证书(一级服务资质)或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机构进行。(3)项目中标方应根据安全测试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说明书》,确保无中危及以上漏洞遗留,并得到上述检测机构确认。(4)中标方须至少提交《渗透测试报告》、《漏洞扫描报告》、《安全配置核查报告》,且无中危及以上漏洞,方可视为通过安全测试。3.密评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采购人做好密评工作,并通过密评,取得密评报告,除密评费外其他相关整改、设备采购(如有)等费用包含在本项目中。六、服务要求1.知识产权及保密要求(1)项目建设中所产生的过程产物、成果产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源代码、设计图、系统文档等),其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2)中标方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应系统软件著作权申请相关工作,中标方及其团队个人不得以本项目类似名称申请软件著作权。(3)项目建设中如需要采用第三方组件,需保证所使用的组件有完整的源码,无知识产权问题(中标方须保证所提供产品具有合法的版权或使用权,不能采用存在版权争议的开源产品,相关产品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版权或使用权纠纷,应由中标方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无安全漏洞、技术稳定可靠,并在投标文件和设计方案中明确,并得到采购方认可。(4)项目建设中如需采购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专利的数据库、中间件等软件产品,一次性采购费用包含在本项目中,且要保证采购后无任何其他使用或服务等费用。(5)中标方对本项目的相关数据、资料、信息等应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提供。2.验收场地、资料要求(1)验收由采购人组织。(2)中标方在项目正式验收前需要提供本系统完整的系统安装包、数据库脚本、源代码、所使用到的控件、中间件等产品以及相关的系统文档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需求规格说明书;系统设计说明书,以及流程、规则等的详细说明;数据库设计;系统测试报告;系统部署及维护手册;系统操作手册;监理要求的其他文档;省相关部门关于电子政务建设项目验收要求的其他材料等)。3.质保期要求项目终验后系统质保期12个月。质保期具体要求为(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应将售后服务各项费用计入投标总价):质保期内,投标人须按采购人相关要求,做好本项目系统的运行保障工作,确保系统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1)系统在后续运行期间若发生质量缺陷、安全漏洞,中标方应及时处理。(2)中标方应及时响应采购人的技术支持请求,并在规定时间内解决问题,如在数据处理上存在的业务类和数据类疑问,应给予相关的说明文档和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技术咨询、提供技术脚本)。(3)系统在运行期间若需要升级操作系统和软件版本,中标方应及时升级。(4)针对特殊日期(节假日、重大会议),中标方应做好系统流量趋势、用户发展趋势预计、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并提交突发情况预案。(5)中标方应对系统进行巡检和维护,包括资源使用率(CPU、内存、存储、网络)、系统备份情况、网络安全情况、系统故障情况等确保系统稳定运行。(6)中标方应协助采购人完成在运行期间发生的系统迁移等需求。(7)中标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保证技术服务合规、安全、可靠。4.团队人员要求(1)中标方须组建不少于5人的核心团队(含项目经理)专职负责本项目,并由项目经理统筹中标方其他各类资源(包括人员、工具等)支撑保障本项目实施。(2)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资格(发证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供证书,3分)。项目经理须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工作,每周不少于3天。(3)核心团队其他人员具有计算机(软件)、通信、电子工程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类似系统开发经验,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工作。核心团队其他人员具有计算机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计算机类资格证书的人员数量,低于等于1人的,得0分;2人的,得3分;高于等于3人的,得5分。(4)应标时,需提供上述核心团队人员名单、简历(包含但不仅限于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资格认证等)、本单位社保证明、工作分工和各自职责。同时,投标方应对拟投入的其他资源单独进行说明。(5)项目经理不得在项目终验前参与任何其他项目或标项(包括采购人的其他项目或标项),核心团队其他成员不得在试运行前参与任何其他项目或标项(包括采购人的其他项目或标项)。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上述团队成员目前未在其他项目组担任任何工作,亦未用于同期其他项目或标项的投标;或目前虽在其他项目组工作但若中标将在1周内离开(须提供其目前所在项目的业主同意函)。采购人将在合同签订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复核,如发现情况不符合,采购人有权上报相关部门处理,并保留追究中标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团队管理要求(1)中标方应服从采购人和监理方统一管理,按采购人项目管理及相关工作要求做好项目实施推进和相关支持保障工作。同时,核心团队成员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2)中标方核心团队应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工作和放假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3)中标方核心团队应每周填写工作周报,按时参加采购人和监理方组织的相关会议,遵守采购人相关的规章制度;(4)中标方应保持核心团队人员的稳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等团队成员,否则视为中标方违约。团队成员空缺或未经采购人同意更换的,每人每周扣除合同金额千分之三,严重影响项目质量和进度的,采购人有权上报相关部门处理,并保留追究中标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中标方经采购人同意后,更换同等条件人员的,每人次扣除合同金额千分之六。6.工期要求项目工期18个月(含不少于12个月的试运行正常)。7.项目延期处理中标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千分之六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十日以上的,采购人有权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将相关情况提交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处理,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并追究中标方其他法律责任。七、其它约定(1)本系统建设须符合《浙江省省级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指南(修订)》(浙数局发〔2023〕2号)相关要求。(2)中标方须保证所提供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如遇到与标准相关的内容须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方面考虑系统建设。(3)中标方须保证解决项目所涉及的技术问题,如因技术原因无法满足用户需求,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中标方承担。(4)如中标方对本次项目建设内容范围理解不全面,要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八、项目演示要求本次采用系统demo演示,如采用PPT演示或无演示得0分。系统demo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演示内容用U盘保存,投标人按照下列内容演示:(1)系统整体理解、与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理解,对项目理解全面,设计合理;演示内容完整、清晰(最高2分,评分范围:2,1,0)。(2)在现有整合基础上,后端架构梳理设计,相似功能的提取合并,共同支撑道路运输监测监管业务的理解。架构设计合理、提取的功能全面、方案可行(最高2分,评分范围:2,1,0)。(3)联网联控升级内容的理解。运营商数据对接相关内容完整、清晰(最高2分,评分范围:2,1,0)。(4)驾培监测模块升级内容的理解。对省-市两级平台架构设计合理,功能演示逻辑清晰(最高2分,评分范围:2,1,0)。九、分包要求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允许分包,分包工程总量不超过项目总报价金额的30%。▲投标方如计划分包,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分包内容和分包单位信息,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如未计划分包,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写明不分包,并提供不分包承诺函;均未提供的,视为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分包单位应具有完成相应项目内容的能力。商务要求表▲项目工期(交货期)及地点服务地点:用户指定地点。项目工期:项目工期18个月(含不少于12个月的试运行正常)。▲付款条件(明确是否需要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项目采用3次支付,即合同签订并完成设计评审后支付45%;初验通过后支付50%;终验通过后支付完合同剩余款项。采购人每次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履约保证金: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无特别说明,按“第五章 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相关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内容。售后服务项目维护计划维护期为一年,投标时提供详细的维护计划。如采购方需要,中标人应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驻场维护服务,并为管理部门、企业等系统相关用户提供7*24小时电话等远程技术支持。中标人必须保证解决项目所涉及的技术问题,如因技术原因无法满足采购人需求,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售后服务响应情况在维护期间,中标人应提供全天候热线电话服务响应。要求在24小时响应时间内提供保修、维护等技术服务。在出现系统问题的1小时内给予问题的反馈,如需现场解决,在故障发生的3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售后服务技术培训中标人上门现场排除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软件故障,应采购人的要求,随时讲解系统的结构及设计。履约能力投标人技术力量情况1、提供ISO 27001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分)(此证书信息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cnca.gov.cn上可查询)2、提供ISO 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2分)(此证书信息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cnca.gov.cn上可查询)3、提供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类似项目软件著作权得1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扫描件,并承诺签订合同时提供原件备查。)履约能力经验或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每提供1个得0.2分,最高得1分。(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第五章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合同编号:确认书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项目编号为的(标项及名称)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项目内容及合同价格金额单位:元项目名称技术需求数量单价总价详见项目对应招投标文件合 计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注:1.项目具体技术需求及采购人地址等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询标记录。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项目达到预期使用效果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允许分包部分。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就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质保期和履约保证金1.质保期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2.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处,在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满()个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七、项目工期及实施地点1.交货期:2.实施地点:八、货款支付付款方式:(根据采购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表付款条件”内容填写)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十一、调试和验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十二、货物包装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结合验收情况,验收合格的,在15日内将采购资金支付到乙方约定账户。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项目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5.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向财政备案。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两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双方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6.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两方各执二份。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开户行:开户帐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附件1: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中心道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运安)2024年升级项目项目编号:ZZCG2024X-GK-167(标项)资格文件投标人全称:地址:时间:1、资格文件目录(1)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非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格式见附件3-1)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代表投标人投标的提供,格式见附件3-2)或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格式见附件5);(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4)联合投标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供,格式见附件4);(5)分包意向协议(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须提供,格式见附件6)(6)中小企业声明函(若需要,格式见附件7);(7)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需要,格式见附件8);(8)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需要);(9)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投标人须知(九)投标无效的情形中“1.投标人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1.声明书:以非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提供声明书或声明书未盖投标人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方声明书或声明书未盖投标人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以非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书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未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代表投标人投标的,未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不在有效期内或未签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提供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书无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未盖联合体各方公章;3.营业执照:以非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提供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不在有效期内或未盖投标人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提供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不在有效期内或未盖投标人公章;事业单位投标的,未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在有效期内或未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未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不在有效期内或未签章;4.联合投标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或未盖联合体各方公章或未列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义务、合同金额占比;5.投标人的特定条件证明材料: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有投标人的特定条件的,未提供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在有效期内或未盖投标人公章;6.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未完整填写标的名称、企业名称、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或未盖投标人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未盖投标人公章;监狱企业投标的,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分包意向协议:项目要求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未盖投标人与分包供应商公章或未列明分包供应商承担的工作、合同金额占比。附件2:声明书致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中心道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运安)2024年升级项目(编号为ZZCG2024X-GK-167)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6.我方承诺已经具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我方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9.我方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况。10.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附件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中心道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运安)2024年升级项目项目编号:ZZCG2024X-GK-167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联系方式:邮箱: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联系方式: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附件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件扫描件、复印件:正面:反面: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联系方式:邮箱: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附件4:联合投标协议书甲方:乙方:(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各方经协商,就响应组织实施的编号为ZZCG2024X-GK-167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文件(声明书、营业执照、投标人特定条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甲方)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乙方)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签约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5: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与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现授权为联合投标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在投标、开标、评标、签约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联系方式:邮箱: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联合体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联合体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名称)负责签署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意愿。一、分包内容在采购文件分包要求的范围内,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等二、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名称),(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分包供应商名称)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分包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