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 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服务 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工程监理中标结果公示(镇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一、项目编号:SHMCGAK(2025)第05号

二、项目名称:镇坪县柿子树坪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谦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龙首北路西段7号航天新都1幢5单元51404室
501,000.00元
79.1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镇坪县柿子树坪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服务类(陕西谦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工程监理服务
504000
镇坪县柿子树坪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工程监理的全部内容
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 2013)中有关要求,承担镇坪县柿子树坪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施工阶段全部监理任务, 按照采购人需求,派驻具有监理资格的人员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合格
501,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喻锋(采购人代表)、吴锋、周廷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依据国家计委颁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执行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镇坪县柿子树坪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0.751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安康市镇坪县文彩路与国新北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15291501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博元幸福城5号楼1701室
联系方式:176911348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工
电话:17691134841

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07日

相关附件:

镇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镇坪县柿子树坪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工程监理中标(成交)明细.pdf

镇坪县柿子树坪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工程监理-磋商文件.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镇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镇坪县柿子树坪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工程监理中标(成交)明细受镇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委托,采用进行采购镇坪县柿子树坪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工程监理(项目编码:SHMCGAK(2025)第05号)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镇坪县柿子树坪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工程监理)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谦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501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工程监理服务504000镇坪县柿子树坪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工程监理的全部内容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中有关要求,承担镇坪县柿子树坪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施工阶段全部监理任务,按照采购人需求,派驻具有监理资格的人员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合格1.00项501,000.00501,000.00序号1-第1页-项目编号:SHMCGAK(2025)第05号镇坪县柿子树坪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文件M采购人:镇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一月特别提醒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签到、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数字认证证书(CA锁及CA主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正确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和CA主锁)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招标文件。软件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s://zhidao.bqpoint.com/epointknow2/bqepointknowquestion.html?producttype=1&platformguid=684edb0d-467c-4a6a-b31b-9e7929e1fdee&areacode=610000&CategoryCode=16。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4、不见面开标系统:打开登录页面网址选择点击右上角“登录”,在左侧选择“投标人”身份,登录地区选择“安康市不见面开标”插入CA锁登录,输入密码后,点击“登录”:(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登录之后可以看到当前投标人今日开标项目;1、选择要开标的项目,点击进入,页面首先阅读开标流程,点击“我已阅读”进入开标大厅,点击“取消”返回项目列表页面。5、开标签到投标人等待开标时需要签到,等候开标。请在开标前完成签到,开标时间到了之后就不能签到;点击页面上“签到”按钮进行签到,开标前60分钟可以签到。签到成功之后,按钮灰化,无需再次签到,同时第一个座位图右下角出现绿色√。6、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多轮(最后)磋商报价时,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在交易系统中提交多轮(最后)报价,并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签章。7、注意事项(1)为顺利实现不见面开标系统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软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浏览器要求使用IE11浏览器,且电脑已经正确安装了陕西省公共资源CA驱动。投标供应商需安装新点播放器,以便观看远程不见面开标直播画面(播放器下载链接为: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Down&SoftGuid=55aa4e06-c384-4005-bcb9-48932d410fd4)。(2)建议投标人在开标前半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及时签到(开标前60分钟即可签到),遇到问题及时联系客服4009280095。(3)投标人需注意CA锁一定要提前准备好,并确保CA锁为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4)及时关注右侧公告及互动栏目信息。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19第四章合同格式26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47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8第1章磋商公告镇坪县柿子树坪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潜在的投标人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HMCGAK(2025)第05号项目名称:镇坪县柿子树坪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工程监理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04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镇坪县柿子树坪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工程监理):合同包预算金额:504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504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 限价(元)1-1工程监理服务镇坪县柿子树坪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工程监理1(项)详见采购文件504000.00504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镇坪县柿子树坪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工程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镇坪县柿子树坪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工程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3、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3.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3.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近六个月任何一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免缴纳证明;。3.7、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6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五、开启时间:2025年02月06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融资平台: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1)投标人应按《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和采购代理机构互联网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的公告》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2)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投标人”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网络平台机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915-2110976;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3)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采购文件(*.SXSZF);注意:该项目如有变更文件,则应点击“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更新后的电子采购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采购文件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4)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5)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完成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入库,具体详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3、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称:镇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安康市镇坪县文彩路与国新北路交叉口联系方式:经办人15291501066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博元幸福城5号楼1701室联系方式:1769113484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邓工电话:1769113484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表为准。条款号内容说明1.1项目名称:镇坪县柿子树坪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工程监理项目编号:SHMCGAK(2025)第05号预算金额:50400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2.1采购人:镇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2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2.3邀请供应商的方式:发布磋商公告3.1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特定资格条件: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3、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书,且在本单位注册;2-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2-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近六个月任何一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免缴纳证明)。2-7、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1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否5.1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6.1服务响应报价为提供磋商文件要求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实施费、人工费、管理费等供应商应缴纳的所有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全部费用。(1)报价货币:人民币;(2)严格按照分项报价表进行分项报价。7.1磋商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 90 日历天。8.1响应文件的份数:本项目以上传电子文件为准。9.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1)电子响应文件(*.SXSTF)可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ak.sxggzyjy.cn/)“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12.1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 2 人,采购人代表 1人。13.1本项目不要求履约保证金。(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项目说明1.1项目说明: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2.1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供应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磋商小组: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3.合格的供应商3.1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3.2.1供应商应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2.2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至磋商资格性检查结束。3.2.3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2.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供应商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3.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若发现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提交给磋商小组,作无效文件进行处理。3.4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人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3.5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说明5.通知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传真号码以供应商登记的为准。供应商应于收到通知后按规定时间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6.磋商文件的构成6.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供应商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采购响应程序和合同条款。磋商文件包括如下六章内容: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采购人有权拒绝没有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7.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三、响应文件的编写8.响应文件语言8.1响应文件及与响应相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9.计量单位9.1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由以下三部分组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文件第三部分磋商方案说明10.2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一项的虚假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11.响应文件格式11.1对于磋商文件第六章中已经提供了格式的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必须按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填写和编制,没有提供格式的可自行设计。12.响应报价12.1响应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所需要的全部费用,以及与所报货物、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第五章列出的内容。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供应商承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供应商的所报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2.3供应商每次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3.报价货币13.1磋商响应函、响应报价一览表、最后报价表等所有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1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项目财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纪录名单予以通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签订合同;(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成交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29条规定缴纳服务费。15.磋商有效期15.1磋商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在磋商有效期内,所有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采购人有权拒绝。15.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6.1供应商应准备一份电子响应文件。16.2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才有效。16.3采购人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16.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应使用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如响应过程中供应商使用专用章,须提供特别说明函,明确该专用章作为相关响应文件的盖章,其效力等同于公章(该特别说明函须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专用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递交17.1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平台上传提交。1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上传平台。供应商须承担因未上传文件所造成的一切责任。18.3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修改磋商文件,适当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19.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五、评审与磋商20.磋商小组20.1在磋商开始前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2磋商小组职责(1)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2)确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做出评价;(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5)编写评审报告;(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0.3磋商小组义务(1)遵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2)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20.4确认磋商文件: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审阅,无修改进行签字确认,有修改,修改内容经采购人确认后,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21.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21.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1.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21.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1.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1.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2.磋商程序22.1磋商会议(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工作,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使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加密时所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自行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投标单位需在解密时间规定内完成标书解密。(2)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如因停电、断网、电子化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导致电子化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将按照《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交易应急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交易应急处置管理办法(试行)》链接:http://ak.sxggzyjy.cn/xwzx/002002/20210730/71d9e716-cb77-45ad-b689-f7d151fb8a85.html22.2响应文件评审22.2.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要求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认供应商具备相应资格。资格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文件处理:(1)供应商资格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2)供应商没有经过正常渠道购买或免费领取磋商文件或供应商的名称与登记领取磋商文件单位的名称不符。(3)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未按要求提交其有效身份证)或授权书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的有效性或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4)信用查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网页打印、存档备查。查询时间为磋商文件发售期至评审截止时间前,此段时间段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2.2.2磋商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文件处理。(1)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3)无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磋商文件的要求。(4)供应商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5)响应文件中对合同草案条款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22.3磋商22.3.1磋商小组集中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3.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核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在约定时间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3.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成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2.3.4如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主动退出磋商,其响应将被拒绝:(1)供应商未按要求确认磋商小组确定的本项目最终技术需求的;(2)最后报价未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确定的本项目最终技术需求的,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22.4最后报价22.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3.评审办法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三章。六、确定成交单位、授予合同24.确定成交单位24.1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24.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报告对评审过程及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复函采购代理机构。24.3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成交复函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5.合同25.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5.2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按程序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报请监督机构备案。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评审结果顺序将合同授予下一成交候选人或重新采购。26.询问与质疑2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26.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6.3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6.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同时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26.5符合要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受理并答复。联系人:邓工,联系电话:17691134841,邮箱:2232686326@qq.com26.6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供相关资料报监督机构,按其情况进行相应处理。27.成交服务费27.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约定: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依据国家计委颁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执行;。28.采购人追加采购数量的权力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29.其他情况29.1.1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递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的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符合《财库〔2015〕124号》的情况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9.2连续两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活动,因符合磋商要求供应商不足3家,经请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后,可继续进行竞争性磋商活动。30.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融资30.1.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须知前附表。30.2.2供应商递交的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30.3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陕西省财政厅出台了《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了解详情。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评审标准2.1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标准:见附表一和附表二。2.2分值构成:总分100分。2.3评审细则2.3.1商务和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三2.3.2投标企业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①中小企业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采购活动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监狱和戒毒企业应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划分标准的单位。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所以在价格上不再执行价格优惠。2.3.3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按以下原则修正:(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文字与图表不一致的,以文字为准;(6)响应文件的文字叙述与制造厂商的产品样本/检测报告不符时,以产品样本/检测报告为准。3.评审程序3.1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3.1.1磋商小组按附表一所列审查标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3.1.2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按附表二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见本章内的符合性审查表)。3.1.3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3.1.4不具备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或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参与磋商,由磋商小组告知该供应商。3.1.5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进行评审和磋商(符合《财库〔2015〕124号》的情况除外)。3.2磋商3.2.1按“供应商须知”第五条规定,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3.2.2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下,并经采购人代表同意后,对磋商文件的技术标准及服务要求、拟签订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动。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2.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函。3.3评审3.3.1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函)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报价或明显低于采购预算时,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3.4评审结果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3.4.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资质证明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4无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5主体信用查询记录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税收和社保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近六个月任何一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免缴纳证明。7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1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签署、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且无遗漏2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3首次磋商报价同时满足以下条款:(1)磋商报价符合唯一性要求;(2)磋商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且没有被磋商小组认定为不合理低价4实质性条款响应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各项技术/服务/商务实质性条款5其他无效情形完全理解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对供应商的各项须知、规定要求和责任义务,没有出现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明确规定的其它被视为无效响应的情形注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附表三商务和技术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满分100分)序号评分因素 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1磋商报价10 分1.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3.投标报价不完整的,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本项得 0 分。4.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供应商的总报价低于公认市场成本,或等于及超过采购预算,其投标将被拒绝。2监理大纲55分①监理大纲内容详细完整、条理清晰、方案科学合理、质量目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根据响应程度计 10-15 分;监理大纲内容编制较完整、条理较清晰,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计 5-9 分;监理大纲内容粗略简单,基本符合质量目标,计 1-4 分;未编制不得分;②编制监理控制目标: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目标明确。内容详细完整、条理清晰、完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根据响应程度计 10-15 分;内容编制较完整、条理较清晰,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计 5-9 分;内容粗略简单,基本符合质量目标计1-4 分;未编制不得分;③编制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内容详细完整、条理清晰、完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根据响应程度10-15 分;内容编制较完整、条理较清晰,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计 5-9 分;内容粗略简单,基本符合质量目标,计 1-4 分;未编制不得分;④编制质量管理及保证措施。内容详细完整、条理清晰、完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根据响应程度计7-10 分;内容编制较完整、条理较清晰,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计 4-7 分;内容粗略 简单,基本符合质量目标,计 1-4 分;未编制不得分;3项目部组织机构10 分项目部组织结构、项目下设部门是否合理,专业作业队配置是否齐全,完全合理(7 -10 分) ,基本合理(4-6 分) ,合理(1-3 分) ,不合理不计分.4拟派实名制人员配置10 分拟派人员配备齐全、科学、合理:良好(5-10 分),一般(1-5 分),不合理不计分.5拟投入试验检测设备配置8分主要试验检测设备配备齐全、合理(5-8分),基本合理(3-5分) ,合理(1-3 分) ,不合理不计分.6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5分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得 5分,具备中级职称证书得 4分,其余不得分。(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7类似业绩2 分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0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 1 份得 1 分,最高得 2 分。(业绩证明以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附合同或成交通知书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第4章合同格式(合同样式,仅供参考)(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5、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元)包括:1.监理酬金:。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委托人:监理人: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3暂停与解除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2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7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8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1、本项目监理服务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给乙方20%的监理费,剩余部分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竣工后监理费用全部拨完。2、当工程量发生变化:工程量增减量在合同工程量的±5%范围之内,监理服务费不作调整,工程量增减量超过合同工程量±5%的范围,应按照监理招标费率对增加或减少超出±5%部分的监理服务费进行计算,在监理合同价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相应的监理服务费。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提起诉讼。8.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9.补充条款。第5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项目概况:镇坪县柿子树坪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工程监理(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面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二、服务期: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三、质量要求1、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中有关要求,承担镇坪县柿子树坪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施工阶段全部监理任务,按照采购人需求,派驻具有监理资格的人员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2、镇坪县柿子树坪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全面了解新技术特性,准确把控监管的重点难点,按照采购方需求,严格实施监督管理。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公章)时间:目录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文件第三部分:磋商响应方案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近六个月任何一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免缴纳证明)。7、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公司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年月日声明函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采购人名称):注册于(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之(供应商全称)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磋商及合同的执行和完成,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附:被授权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公章):(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私章):本授权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采购人名称):我单位收到贵公司(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一、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采购产品及技术服务,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二、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公司的首次磋商响应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并对其后的磋商报价负法律责任。三、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标书一份。四、我方已详细阅读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易形成歧义的表述和资料。五、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且尊重磋商小组的评审结论和结果。六、我方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90个日历天。若我方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七、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的货物和服务。(3)我方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要求支付成交服务费。八、有关于本磋商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供应商全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一次磋商响应报价表单位:元报价内容磋商内容总报价服务期备注总计:人民币大写: ¥: 元……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与我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如下:我方的控股股东如下:我方直接控股的企业如下:与我方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如下:我单位承诺以上说明真实有效,无虚假内容或隐瞒。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私章):日期:年月日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说明声明:除本商务偏离表中所列的偏离项目外,其他所有商务均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的要求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私章):第三部分磋商响应方案(供应商依照磋商文件《磋商评审办法》中各项条款的要求,编制响应方案格式自拟。凡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等导致扣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单位类型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必、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必、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说明:本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监狱企业声明函(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本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本单位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1)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如果是,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日期:7、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大公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的规广水公司联合体)参加镇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镇坪子手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工程监理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镇坪县柿子树坪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工程监理,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陕西谦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26.1250万元,资产总额为1.44736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必、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必、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企业名称(盖章):陕西谦铭建证工程有司日期:2025年02月06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说明:本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 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服务 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