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村公路管护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一、项目编号:JSZC-321183-ZHHB-C2025-0002
二、项目名称:黄梅街道 2025年度农村公路管护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华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91320191716215533F
南京市江北新区学府路24号10栋102
94.33(均分制)
9523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黄梅街道2025年度农村公路管护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详见附件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姬和平、王明亮、陈卫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按中标金额*1.5%*70%计算。代理服务费:1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得分
排名
1
江苏华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94.33
1
2
江苏长城交通设施设备有限公司
69.23
2
3
丹阳市公路道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60.31
3
4
镇江润扬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3.04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华阳西路15号
联系人:胡治桐
联系电话:15996829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1号楼1层1-17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13505292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工
电话:135052926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包1-江苏华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报价响应函-第2轮.pdf
江苏华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JSZC-321183-ZHHB-C2025-0002采购文件.doc
最终报价表项目名称:黄梅街道2025年度农村公路管护服务项目编号:JSZC-321183-ZHHB-C2025-0002分包号:采购包1报价批次:2分包预算:994000.00(元)供应商名称:江苏华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大写金额:玖拾伍万贰仟叁佰元整小写金额:952300.00(元)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句容市人民政府黄梅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的黄梅街道2025年度农村公路管护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黄梅街道2025年度农村公路管护服务JSZC-321183-ZHHB-C2025-000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华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10人,营业收入为49491.60万元,资产总额为17870.9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江苏华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日期:2025.2.5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声明函中“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内容,必须且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填写。3.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九条),认真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1183-ZHHB-C2025-0002项目名称:黄梅街道2025年度农村公路管护服务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月磋商文件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7第三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4第四部分采购需求36第五部分磋商及评审44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8第一部分磋商邀请项目概况黄梅街道2025年度农村公路管护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02-06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183-ZHHB-C2025-0002项目名称:黄梅街道2025年度农村公路管护服务预算金额:99.4万元最高限价:99.4万元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本项目供应商邀请方式:发布公告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等,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磋商承诺函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公路养护资质。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公告之时起至2025-02-0609:00(北京时间)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平台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在线获取(1)登录http://www.ccgp-jiangsu.gov.cn/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2)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操作指南:https://ggzy.zhenjiang.gov.cn/xzzq/20230830/c4df61fd-89bd-41b1-b5e7-700bb01af128.html售价:免费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02-0609:00(北京时间)地点:在线提交操作指南:https://ggzy.zhenjiang.gov.cn/xzzq/20230830/c4df61fd-89bd-41b1-b5e7-700bb01af128.html五、开启时间:2025-02-0609:0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开标大厅(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rf=http://jszfcg.jsczt.cn/jszc/workspace)(1)本项目通过苏彩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中指定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在线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截至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电子交易平台投标通道将关闭,供应商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有效提交的,其响应将被拒绝。(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不见面交易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3)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后果;(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系统发布解密指令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因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5)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后果。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句容市人民政府黄梅街道办事处地址:句容市华阳西路联系方式:139529906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句容市富达创业园1幢联系方式:135052926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严工电话:13505292633九、注意事项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请供应商提前详细阅读《“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ggzy.zhenjiang.gov.cn/xzzq/20230830/c4df61fd-89bd-41b1-b5e7-700bb01af128.html。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应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期间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0519-867228030519-86722805。2.供应商需提前办理数字认证证书(政务CA及方正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3.苏采云系统使用稳定谷歌浏览器(100版本以下)或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月25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规定1报价要求本次磋商响应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所提供的各报价表格式报价。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应包括本次采购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已支付或将支付的所有费用(含税费)。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成交价即为合同签约价。2转包及分包项目依法不得转包本项目不同意分包。3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4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5演示无6样品不要求提供。7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8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项目属性:服务类采购。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黄梅街道 2025年度农村公路管护服务;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黄梅街道 2025年度农村公路管护服务,属于 其他未列明 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推进完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融资服务功能,促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镇江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采购项目中标人如有融资需求,可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说明融资需求,由采购人在录入合同时标注融资需求后,凭政府采购合同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无抵押、低利率授信申请。办理流程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咨询电话:镇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0511-80909958。12特别说明无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黄梅街道2025年度农村公路管护服务。2.定义磋商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磋商组织方”系指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即: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2.2“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句容市人民政府黄梅街道办事处。2.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服务”系指本磋商文件所述采购标的,即黄梅街道2025年度农村公路管护服务服务,亦包括磋商文件中特别描述的其它形式的服务。3.本次采购方式3.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综合评分法。3.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3.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4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1名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70%计算。由供应商在取得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支付,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磋商的相关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组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4.2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组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5.政策功能5.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1.2在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1.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5.1.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5.1.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1.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1.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1.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5.1.6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2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指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5.3支持绿色发展5.3.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5.3.2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参考《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需求标准。5.3.3采购产品中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应按照《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3〕7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等文件执行。采购文件中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采购人均以《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提出的指标、标准为准。5.3.4采购产品中涉及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的,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得违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需求标准》(详见财库〔2023〕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4号、35号文件)。采购人可以对《需求标准》中的指标提出更高要求,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需求标准》以外的指标。5.3.5采购人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实施相关采购活动。5.3.6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装修、修缮等项目,鼓励参考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规定的需求标准。5.4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采购项目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政府采购合同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请查阅“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网站。5.5支持创新发展5.5.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重点推广应用、首台(套)重大装备、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的自主创新产品。5.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5.6.1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组成6.1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拟签订的合同(4)采购需求(5)评审办法和标准(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获取本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本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6.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标的所在地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签订和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7.2按照权责相一致原则,供应商提出的对于磋商文件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并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7.3磋商组织方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磋商组织方将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系统中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请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不足5日的,磋商组织方将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7.5如澄清或修改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磋商响应文件8.编制响应文件的工具8.1供应商须通“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的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9.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构成10.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10.2资格部分系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10.3商务部分系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10.4技术部分系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货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0.5具体填写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11.响应文件的编写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1.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各模块内容须填写或提交到对应位置,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1.3响应文件编排混乱、文字表达不清或上传资料内容模糊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可靠。12.响应报价12.1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12.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各报价表格式报价。12.3供应商对本项目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应包括本次磋商要求提供货物(服务)已支付或将支付的所有费用。12.4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里提供磋商首轮报价,并根据首轮报价在所附的首轮明细报价表上列明所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明细报价。供应商需根据项目需求及自身经验填写明细报价。12.5在磋商过程中未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修改的情况下,如最后报价超过首轮报价,则最后报价无效,以其首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12.6供应商在开标流程完成后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报价,自动退出此次磋商,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不参与后续的项目流程。最后报价须加盖电子签章。(开标流程结束后,供应商须继续关注开标大厅,若评审组长发起最后报价,开标大厅会显示“立即报价”界面。若供应商在有效报价时间内未进行报价,则视为放弃报价。)12.7最低磋商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12.8磋商最后报价即为合同签约价。13.磋商保证金13.1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14.磋商响应有效期14.1磋商有效期为: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90天内有效。供应商一旦领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磋商有效期的约定。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5.1供应商应通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16.响应文件的提交16.1响应文件提交16.1.1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响应文件编制软件或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发送回执。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16.1.2截止时间以后传输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16.1.3提交完成后至解密前,供应商不能对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更新、续费,否则可能引起的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1.4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磋商组织方不承担责任。16.2磋商组织方可以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酌情延长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推迟提交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供应商应及时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1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撤回。17.2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磋商组织方。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加盖公章,并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7.3在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或撤回。17.4在提交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四、磋商与评审18.磋商18.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前做好充分准备,携带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磋商。18.2供应商不足3家,不进入解密程序。18.3磋商时,磋商组织方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发出解密的指令,供应商自行实施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时,供应商必须使用与制作响应文件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解密将会失败。18.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或解密失败或无法正常打开响应文件的,磋商组织方将拒绝其响应。部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程序可以继续进行。若解密成功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不进入后续程序。18.5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无故障。18.6供应商须配合磋商工作,否则自行承担后果。19.磋商小组组成19.1磋商小组将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或3人以上单数。20.无效磋商的情形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在磋商过程中未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修改的情况下,首轮报价或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4)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报价,自动退出此次磋商,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不参与后续的项目流程。(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须经磋商小组半数以上同意):(7)如有委托代理人,未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8)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10)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12)技术部分负偏离程度过大或过多,经评委会认定影响采购人实际使用的;(13)供应商存在串通磋商情形的;(14)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15)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有效解密的;(16)响应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或失实资料的;(17)《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实的。21.串通磋商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磋商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2.响应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磋商内容23.1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等进行磋商。2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后进行。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3.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由于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若采购需求未发生实质性变动,供应商不得退出磋商。24.最后报价的提交2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总报价和最后明细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总报价和最后明细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本须知第25.2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5.竞争性磋商特殊情况处理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5.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则该磋商活动取消,采购人应当将取消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五、确定成交结果26.确定成交供应商26.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26.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六、授予合同27.磋商组织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的权利27.1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磋商组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27.2因不可抗力或成交供应商不能履约等情形,磋商组织方保留与其他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权利28.成交通知书28.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28.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9.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29.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29.4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予以公告。29.5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9.6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磋商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29.7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0.履约保证金30.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提交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0%),履约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要求,支持与鼓励参与采购活动且中标、成交的企业,可以用履约保函(保险)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省财政厅已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平台可通过域名www.jsdzbh.com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七、询问、质疑、投诉31.询问31.1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提出询问,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质疑3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同时送达一份至磋商组织方。以上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2供应商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质疑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如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磋商组织方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2.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提出质疑,除向采购人递交质疑文件外,同时向磋商组织方递交质疑文件,采购人负责处理和答复涉及采购需求的质疑内容。32.4质疑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下载中心。32.5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3.投诉3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磋商组织方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磋商组织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八、诚实信用和解释权34.诚实信用34.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4.2供应商不得以向磋商组织方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站公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34.3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34.4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纪律,扰乱磋商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34.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息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等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6〕50号)等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项目资格审查时对参加本项目的各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5.解释权35.1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所有。36.适用法律及约束力36.1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36.2本次采购及由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第三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货物、服务类)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货物、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结果,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可附货物清单)1.2.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1.2.2货物数量:;1.2.3货物质量:;1.2.4详细货物清单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列出1.3服务(可附服务清单)1.3.1服务内容:;1.3.2服务标准:;1.3.3技术保障:;1.3.4服务人员组成:;(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了服务人员姓名的,需填写具体服务人员姓名作为履约验收条件)提醒:详细服务要求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列出1.4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包括提供招标范围内确定的采购内容、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合同总金额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本项目采用合同的计价方式计价。1.4.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1.4.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1.4.2。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1.4.3其他计价方式:。1.5履约保证金乙方(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5.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提醒: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1.5.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1.5.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5.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出具保函、保险保单的费用不予退还),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XX%。1.6预付款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6.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1;1.7资金支付1.7.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7.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2;1.8货物(服务)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8.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8.1;1.8.2交付地点: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8.2;1.8.3交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8.3;1.9违约责任1.9.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或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XX(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金额的XX%;迟延交付货物或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9.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按应付而未付款的XX(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XX%;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9.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9.4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9.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9.6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1.9.6约定其他责任的,从其约定。1.10合同争议的解决1.10.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10.2如对任何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1.11合同生效及其他1.11.1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1.11.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甲方(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约定送达地址:乙方(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约定送达地址: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5“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6“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或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或赔偿要求,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如由于乙方不积极与第三方交涉,甲方有权应诉或进行和解,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或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3.2。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2.4.1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甲方对项目中要求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具体包装需求标准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载明对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2.4.3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3。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或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6.4除履行本合同义务内容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2.6.5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本合同变更、终止或解除等均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8。2.9延迟交付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交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0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1合同转让和分包2.11.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11.2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2.12不可抗力2.12.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义务的,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本合同。2.12.2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2.12.3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2.12.4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2.12.4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3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4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5合同中止、终止2.15.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5.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6检验和验收2.16.1货物或服务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或服务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或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或服务交付时,甲方在合同专用条款2.16.1(提醒:必须填写)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资料一并存档。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依法接受相应的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应当及时报告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2.16.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组织验收后,出具验收书。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6.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3。(提醒:必须填写)2.17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地址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视为送达。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0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乙方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如遇到资金困难,甲方应当按照镇江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协助乙方办理信用融资工作,但甲方不保证信用融资能获得金融机构批准。2.21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2.21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4.21.5.2履约保证金由中标或成交供应商自行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鼓励使用履约保证保险代替其他非现金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目前已具备开展保险保单服务的保险公司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策法规栏目1.6.1 养护承包期内如有两个季度(3个月/季度)考核为“良好”管护资金按85折计算;三季度“良好”按75折计;四季度全为“良好”则按5折计,且养护资金于服务期结束一年后支付。1.7.2管护承包单位的中标价划分为两个部分。其中10%作为日常养护监管奖惩资金;剩余金额平均计为四个季度养护资金,原则上对四个季度的款项取整计算。1.8.11.8.21.8.31.9.62.3.22.4.12.4.32.8 2.12.32.12.42.16.1提醒:必须填写2.16.3提醒:必须填写。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甲方成立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实施验收过程基本情况陈述,供应商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履约情况,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比较情况,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成员的个人验收记录和个人验收意见应作为验收报告附件。2.21 3.1…………(可自行编辑)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方:句容市人民政府黄梅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项目名称:黄梅街道2025年度农村公路管护服务具体情况如下:为加强我街道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质量,维护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延长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主要对农村公路沿线的路面、路肩、边沟、路基、桥头交接处、交通标志牌、安全设施等项目进行管理养护。本项目的核心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要为在册的26条乡道、58条村道、1条代管县道及沿线桥函构造物等,总里程约170KM。二、服务要求1.日常管护工作内容及频率日常管护内容工作频率要求人工保洁(路面、桥面、路肩、边沟等)县道:1次/天以周(月)报送计划表,责任办公室安排人员按计划表巡查完成情况并考核人工保洁(路面、桥面、路肩、边沟等)重点乡道:1次/天一般乡道:3次/周以周(月)报送计划表,责任办公室安排人员按计划表巡查完成情况并考核人工保洁(路面、桥面、路肩、边沟等)重点村道:2次/周一般村道:1次/周以周(月)报送计划表,责任办公室安排人员按计划表巡查完成情况并考核绿化修剪(道路两侧杂草、影响视线树木的枝条等)县道:4-10次/年每季度报送一次(4次/年)全区范围线路绿化修剪作业安排计划表,责任办公室按计划表巡查完成情况并考核绿化修剪(道路两侧杂草、影响视线树木的枝条等)重点乡村道:3-8次/年每季度报送一次(4次/年)全区范围线路绿化修剪作业安排计划表,责任办公室按计划表巡查完成情况并考核绿化修剪(道路两侧杂草、影响视线树木的枝条等)一般乡村道:3-6次/年每季度报送一次(4次/年)全区范围线路绿化修剪作业安排计划表,责任办公室按计划表巡查完成情况并考核清扫车、洒水车、装载机等机械设备重点路段:4次/月一般路段:2次/月符合养护管理内容及要求。不作强制,但需服从责任部门在未超出全年累积次数下的安排桥涵构造物(伸缩缝清理、疏通等)至少2次/月符合管理养护内容及要求桥梁经常检查至少1次/月与保洁路段计划表时间错开道路日常巡查至少1次/周与保洁路段计划表时间错开道路坑洼(破损)、交安配套设施等修复完善日常管养修复符合养护管理内容及要求备注:农村公路、桥函构造物的日常管护工作频率应不低于规定值,养护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集镇段、旅游道路等重点路段适当增加日常工作频率。2.质量要求甲方参照《公路养护技术标准》(JTG5110—2023)和《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及台帐》(交公农路[2009]274号)及相关文件,结合实际制定了《黄梅街道农路公路养护管理内容及要求(试行)》和《黄梅街道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和台帐说明》,中标单位需严格执行,街道办公室根据以上要求结合日常巡查交办问题对乙方的养护质量进行检查考核。2.1中标单位最迟须于合同签订一个半月内对全区域农村道路及沿线桥函构造物、标志牌等交安配套设施进行摸排,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汇总统计,报表盖章后反馈并附修复意见及照片。如未进行反馈或上报超时的,期间发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或造成损坏的,所有损失由管护单位全额独自承担;后续如发现有新增的同样以此实行。2.2轻微存在问题,暂不能立即处理的应说明原因并给出准确修复时间,如超期未完成的后续巡查发现将按考核办法考核扣分。3.管理要求中标单位应严格执行《黄梅街道农路公路养护管理内容及要求(试行)》、《黄梅街道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和台帐说明》和其它符合本省(市)级公路养护管理规范类文件、合同要求。4.劳动保障要求4.1中标单位应规范管理、文明作业,坚持全年养护,各类工作人员不少于15名,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管理人员至少1名,专职资料员至少1名,养护人员12(含)以上。4.2中标单位养护劳务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养护作业能力,并购有外伤害保险,各类人员应聘用劳动年龄段(男60周岁内,女50周岁内)内人员,并办理相关保险,乙方还应为其完成本养护作业的车辆设备等购买财产保险。办理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4.3投标报价明细表中人员工资每人/月不得低于2280元;人员社保费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最低缴费标准费用,企业缴纳的社保每月每人不低于1186元。利润、管理费、税费及相应利润投标响应单位自行考虑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按上述要求报价的,为无效投标报价。三、考核评分及资金支付1.资金划分管护承包单位的中标价划分为两个部分。其中10%作为日常养护监管奖惩资金;剩余金额平均计为四个季度养护资金,原则上对四个季度的款项取整计算。2.考核评分甲方按照《黄梅街道农村公路管护考核评分表》要求对乙方进行月度考核评分,季度、年度统计汇总。考核评定分为四个等级: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秀”;80分(含80分)至90分的为“良好”;70分(含70分)至80分的为“合格”;70分以下的为“差\"。3.资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根据月度考核评分结果进行季度及年度汇总,以考核结果计算实际需支付资金,同时结合日常奖惩考核,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款。具体计算方式详见《季(年)度养护资金计算及支付方式》和《日常养护监管奖惩考核方式》。另对于不经常管护,造成路况严重下降甚至出现严重损毁并未及时整改的,减半支付对应季度养护费用,对拒不整改的直接终止合同;对于直接影响农路通行或受到市级或以上单位通报批评的不予支付养护费用,并上报市(区)政严肃追究该养护单位的责任。3.1季(年)度养护资金计算及支付方式3.1.1养护承包期内如有两个季度(3个月/季度)考核为“良好”管护资金按85折计算;三季度“良好”按75折计;四季度全为“良好”则按5折计,且养护资金于服务期结束一年后支付。3.1.2如有两个季度考核为“合格”管护服务资金按6折计算;超出两个季度考核为“合格”或低于该档次则不支付养护资金并直接终止合同,后续禁止该单位参与我街道农村道路管护。类别计分方法优秀良好合格月度考核根据考核评分表每月统计——养护单位书面扣分项原因以及后续整改方案街道责任办公室进行书面警告提醒季度考核根据月度考核评分平均计算可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本季度款项本季度养护资金按95%计算本季度养护资金按80%计算年度考核根据季度考核评分表计算汇总全额计算总养护资金,按合同约定支付以下列备注⑴计算支付养护资金以下列备注⑵实行,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3.2日常养护监管奖惩考核方式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及奖惩标准考核方法原因备注台账管理未按《黄梅街道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和台帐说明》要求完善台账记录、收集、归档,以及公路桥梁评定、调查、统计、迎检等工作的,缺失一项扣除2000元。查阅台账未提前通知提交纸质档案的,提供电子档案即可养护作业计划未按计划表安排人员作业事项汇报的,每项扣除200元。查阅台账每日拍摄实时工作照片,提交至工作群养护作业计划同道路或桥梁一个月内连续出现3次及以上同样问题的,每项扣除1000元。看台账和现场以责任部门巡查及交通部门提供的交办单汇总计养护作业计划未按计划表安排人员作业、或有调整未提前报备造成影响,如上级单位通报整改等问题的,每项扣除5000元。巡查核实如有调整需报备提交材料交办事项道路桥梁清洁类交办单,12小时内未办结反馈的每项扣除1000元。看台账和现场如受连续暴雨、暴雪等天气影响,可按节点往后顺延,自然灾害抢险类除外交办事项绿化修剪类交办单,1周内未办结反馈的每项扣除2000元。看台账和现场如受连续暴雨、暴雪等天气影响,可按节点往后顺延,自然灾害抢险类除外交办事项路面损坏(5㎡以内)修复类交办单,15日内未办结反馈的每项扣除3000元。看台账和现场如受连续暴雨、暴雪等天气影响,可按节点往后顺延,自然灾害抢险类除外分值奖惩全市排第1或倒数1,±10分,排前3或倒数,±5分上级部门考核排名如有分值奖惩交办单完成率及验收±5分看台账如有说明1.分值奖惩,为考核评分表外每季度增加或减少分值。说明2.本管护服务资金奖惩表与管护服务考核评分表同时实行。说明3.养护作业计划表应提前排列,并盖章上报责任办公室。如日常保洁、绿化修剪等线路安排说明4.奖惩扣款以季度进行统计,服务期结束后汇总报养护单位,如养护承包单位未能提供佐证材料的,直接在合同款中扣除对应的资金。附件1:黄梅街道农路公路养护管理内容及要求(试行)黄梅街道按照管理权限和市场化运作方式,将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承包给养护作业单位及养护人员,街道责任办公室对养护单位日常养护情况进行考核。养护作业单位及养护人员职责如下:1、严格执行《黄梅街道农路公路管理养护要求及内容(试行)》及相关养护规范的文件。制定详细的养护作业计划上报责任办公室,内容含工作计划表、本月工作内容、交办事项等,及时解决管养问题,保持公路及桥梁完好畅通;2、养护作业单位要做好公路养护计量工作,认真做好相关台账资料的记录、收集、归档等工作,并配合做好各项农村公路评定、桥梁评定、统计、迎检等工作,确保上报的资料及时、真实、完整;3、保持路面整洁、无堆积物、无杂物、雨后路面无积水,雪后及时组织扫雪铺设防滑材料。路面坑塘病害(5㎡内),坍方、泥石流在5立方米以下,路肩边坡冲沟在2米以内,边沟淤塞在6米以内的公路水毁,由乙方及时解决,超过部分须及时上报。如未上报,期间造成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4、保持路基边缘轮廓清晰、顺直,路肩整齐、整洁、无高草(15cm以上)、无堆积物、无种植,边坡稳定、无缺口、无种植,路边沟排水畅通;5、保持桥涵构造物完好,桥面清洁,桥下无堆积,伸缩缝无杂物,泄水孔通畅、涵洞无阻塞,排水顺畅。加强四、五类桥涵特别是监控桥梁的管护力度,桥梁受损后及时上报并采取交通安全措施;6、保持绿化美观协调,防止行道树、草坪无故被损,及时根据任务组织绿化补植或治虫,及时组织修剪影响交通标志的树木枝条;7、日常巡查和养护作业中,要保持标志、标牌完整、清洁,发现违章建筑、挖掘公路等侵占公路路权的行为,给予及时制止,或汇报有关部门处理;8、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无安全生产事故。养护人员上路作业时须穿戴好安全标志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其它损坏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9、养护作业单位要坚持全年养护,确保日常工作频率不低于规定的频次,真实记录巡查日志,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处理并上报。如遭受洪水、暴雨、台风、积雪等灾害或人为破坏行为,造成影响通行安全的,应立即作应急处理,设置安全设施,组织人员参加抢险、清除障碍,确保农村公路交通安全;10、其它合同约定条款。附件2:黄梅街道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和台帐说明为规范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养护管理工作,本着简单、实用的原则,我们通过调研、参考省、市级相关文件,编制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及台帐,本制度规定了养护作业单位相关人员职责,现作简要说明:一、制度类1、中标单位应设置专职资料员,做好相关台账资料记录、收集、归档等工作,确保各项养护记录规范齐全,及时做好灾害性天气或突发事件、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等,保证公路安全畅通;2、养护人员作业时作业工具应摆(停)放地点适当,不影响行人和交通,清扫、冲洗时不能将垃圾、污水溅到行人身上,不焚烧垃圾、垃圾清理干净,同时,每日在工作群内汇报计划表事项完成情况;3、中标单位应做好路产路权管理工作,维护公路附属设施完整,确保公路控制区范围内不发生新的违法建筑和擅自栽(埋)设杆线、管线、广告牌等,如发现及时制止并上报;4、中标单位应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农村公路(桥梁)评定、调查、统计、迎检等工作,及时处置12345、市路长办、街道办等相关部门交办的关于农村公路、桥梁需处置事项;5、中标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台账;做好养护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养护人员上路作业时须穿戴好安全标志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其他损坏的,所有损失全部由养护单位自行负责;6、其它符合本省(市)级公路养护管理规范类文件、合同要求。二、档案台帐类1、管养线路汇总表:绿化里程指已经绿化达标的里程;2、管养线路卡片:乡村公路线路一般较短,作一路段填写即可。若线路较长,且技术等级不一致,可分段填写;3、公路桥梁汇总表:一桥填一行,桥分类分别在按长度、按桥型、按技术状况中相应栏中打√即可。桥梁合计按三种分类填写每种桥的合计数。桥梁较多不够填时分页填,桥梁合计只填本页合计数;4、公路桥梁卡片:通行载重即为桥梁限载重量,桥梁分类中,按长度分为特大桥、大桥、中桥、小桥4类;按受力体系分为梁式桥、拱式桥、悬索桥、刚架桥、斜拉桥5类;按技术状况分为一类桥、二类桥、三类桥、四类桥、五类桥5类;5、配合完成其它本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要求提供的农村公路相关档案;6、装订要求:道路、桥梁分开装订,以交通主管部门下发的年度最新管养数据结合实勘后据实填写,根据要求时间节点报送至责任办公室。三、业务台帐类1、公路小修保养日常巡查记录:注意记录存在问题的地点,“处理意见及整改要求”需注明时限,“整改情况及结果”填写整改时限到达时的检查结果。2、桥梁经常检查记录:根据《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有关内容编定,其中“桥台及基础”、“桥墩及基础”和“支座”三项内容检查专业性较强,可逐步过渡掌握。3、养护质量评定纪录3-1、3-2表每季评定记录一次,路况评定时可参考使用海安县公路管理站编制的电子表,以方便准确评定。3-3乡村公路养护质量报表每季报一次,逐级上报。各地可参考海安县公路管理站2009二季度养护质量分析报告,每半年进行一次养护质量分析。4、公路小修保养缺陷整改通知:公路养护发生缺陷时下达给养护单位或养护人的整改通知。5、养护月度作业计划:根据公路管养明细,结合约定的养护要求编制每月作业计划,提出完成任务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要求。6、交办工作单:以责任办公室及上级主管单位日常巡查发现的养护存在问题为主,需根据考核要求及时完成整改并反馈。附件3:黄梅街道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评分表检查项目检查内容考核标准考核方法标准分扣分原因考核得分管护质量路基路肩清洁、整齐、顺适、密实,无堆积物和种植,无高路肩阻水及高草(不超过15cm)路肩不洁每100米扣1分;没有培路肩每100米扣1分;堆积或种植有1处扣1分;高路肩、高草每200米扣1分看现场15分边沟排水畅通,边坡冲沟在2米以内,边沟淤塞在6米以内的,及时清理边坡塌方边沟淤塞、排水不畅,每50米扣1分;不及时清理塌方,每处扣1分看现场路基无缺口,若坍方、泥石流在5立方米以下,及时清理修复到位路基有新增缺口每处扣1分看现场桥涵桥头(涵顶)无跳车,构件无破损有一处跳车扣1分;构件破损有一处扣1分看现场10分涵洞排水畅通,桥梁泄水孔疏通,伸缩缝清洁,桥面清洁无积水桥涵排水不畅,桥面、伸缩缝不洁有一处扣1分看现场公路桥下管理桥下堆积物、临时搭建未清理到位每处扣1分。发生烧损桥梁,该项考核分全扣看现场路面路面保持清洁、无堆积物路面不清洁每100m2扣1分;路面堆积物每处扣1分看现场20分路面状况良好,及时修复影响路面正常通行的病害(路面损坏在5m2以内),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不及时修补影响行车安全的沥青路面坑槽每1m2扣1分,水泥路面严重破碎板等影响安全通行的每块板扣1分;水泥路面接缝养护差(无填缝料)每20m扣1分看现场沿线设施标志牌整洁、齐全、设置醒目、无歪斜已安装的每存在一处歪斜或其它微损坏未及时修复的,一处扣1分看现场5分安全设施齐全,护栏、警示桩、防撞墩无损毁、损毁未及时上报的一处扣1分看现场绿化保持农路绿化美观协调,做好绿化修剪和防病治虫工作,及时修剪影响交通标志、通行的树木枝条未及时修剪影响交通标志、通行的树木枝条,每发现一处扣0.5分,交办的超时未处理一处扣1分看现场5分规范管理养护巡查记录规范齐全无巡查记录扣3分;无考核记录扣3分;巡查不及时,记录不真实、不全面,每发现一处扣0.5分看台账20分桥梁台帐符合养护规范要求无检查记录扣2分;检查记录与实际不符,每发现一处扣0.5分看台账交通量调查、路况调查等符合养护规范要求没有按要求完成完成的,一次扣2分看台账及时上报农路养护计划和维修计划编制计划不及时、不合理或不可行,违反一次扣2分看台账合理科学配备养护人员,养护人员按线路定员出勤,作业规范,上路作业人员须穿戴统一配发的标准管养服装未按规定人员按线路定员出勤出勤的、未穿戴标准管养服、帽发现一次扣1分。看现场和台账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台帐没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扣1分;无安全生产台帐扣1分。看现场和台账20分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违反养护作业操作流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一次扣3分,发生重大事故的一次扣10分,可倒扣分。看现场做好灾害性天气或突发事件、事故的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公路安全畅通针对灾害性天气或突发性事件、事故,未制定应急预案,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每发生一起扣3分看现场路产路权管理做好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维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不配合做好宣传、维护公路路产路权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查资料看现场5分维护路产路权,公路附属设施完整,发现超载超限等破坏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公路路政部门打谷晒场、占道经营、焚烧秸杆、损毁绿化和破坏公路设施,未及时制止或上报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确保公路控制区范围内不发生新的违法建筑和擅自栽(埋)设杆线、管线、广告牌等出现违法建筑,未及时制止或上报或配合拆除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检查项目检查内容考核标准考核方法标准分扣分原因考核得分管护质量路基路肩清洁、整齐、顺适、密实,无堆积物和种植,无高路肩阻水及高草(不超过15cm)路肩不洁每100米扣1分;没有培路肩每100米扣1分;堆积或种植有1处扣1分;高路肩、高草每200米扣1分看现场15分边沟排水畅通,边坡冲沟在2米以内,边沟淤塞在6米以内的,及时清理边坡塌方边沟淤塞、排水不畅,每50米扣1分;不及时清理塌方,每处扣1分看现场路基无缺口,若坍方、泥石流在5立方米以下,及时清理修复到位路基有新增缺口每处扣1分看现场桥涵桥头(涵顶)无跳车,构件无破损有一处跳车扣1分;构件破损有一处扣1分看现场10分涵洞排水畅通,桥梁泄水孔疏通,伸缩缝清洁,桥面清洁无积水桥涵排水不畅,桥面、伸缩缝不洁有一处扣1分看现场公路桥下管理桥下堆积物、临时搭建未清理到位每处扣1分。发生烧损桥梁,该项考核分全扣看现场路面路面保持清洁、无堆积物路面不清洁每100m2扣1分;路面堆积物每处扣1分看现场20分路面状况良好,及时修复影响路面正常通行的病害(路面损坏在5m2以内),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不及时修补影响行车安全的沥青路面坑槽每1m2扣1分,水泥路面严重破碎板等影响安全通行的每块板扣1分;水泥路面接缝养护差(无填缝料)每20m扣1分看现场沿线设施标志牌整洁、齐全、设置醒目、无歪斜已安装的每存在一处歪斜或其它微损坏未及时修复的,一处扣1分看现场5分安全设施齐全,护栏、警示桩、防撞墩无损毁、损毁未及时上报的一处扣1分看现场绿化保持农路绿化美观协调,做好绿化修剪和防病治虫工作,及时修剪影响交通标志、通行的树木枝条未及时修剪影响交通标志、通行的树木枝条,每发现一处扣0.5分,交办的超时未处理一处扣1分看现场5分规范管理养护巡查记录规范齐全无巡查记录扣3分;无考核记录扣3分;巡查不及时,记录不真实、不全面,每发现一处扣0.5分看台账20分桥梁台帐符合养护规范要求无检查记录扣2分;检查记录与实际不符,每发现一处扣0.5分看台账交通量调查、路况调查等符合养护规范要求没有按要求完成完成的,一次扣2分看台账及时上报农路养护计划和维修计划编制计划不及时、不合理或不可行,违反一次扣2分看台账合理科学配备养护人员,养护人员按线路定员出勤,作业规范,上路作业人员须穿戴统一配发的标准管养服装未按规定人员按线路定员出勤出勤的、未穿戴标准管养服、帽发现一次扣1分。看现场和台账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台帐没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扣1分;无安全生产台帐扣1分。看现场和台账20分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违反养护作业操作流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一次扣3分,发生重大事故的一次扣10分,可倒扣分。看现场做好灾害性天气或突发事件、事故的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公路安全畅通针对灾害性天气或突发性事件、事故,未制定应急预案,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每发生一起扣3分看现场路产路权管理做好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维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不配合做好宣传、维护公路路产路权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查资料看现场5分维护路产路权,公路附属设施完整,发现超载超限等破坏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公路路政部门打谷晒场、占道经营、焚烧秸杆、损毁绿化和破坏公路设施,未及时制止或上报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确保公路控制区范围内不发生新的违法建筑和擅自栽(埋)设杆线、管线、广告牌等出现违法建筑,未及时制止或上报或配合拆除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第五部分磋商及评审1.磋商小组职责1.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如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3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1.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1.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2.磋商及评审程序2.1磋商组织方按磋商小组名单核对身份并签到。2.2磋商组织方宣布磋商及评审纪律,磋商小组确认有无回避的情形。2.3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负责组织磋商及评审活动,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4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审查磋商文件。2.5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对首次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磋商小组应书面告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2.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2.7磋商小组应集中与符合要求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9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三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报价,自动退出此次磋商,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不参与后续的项目流程。最后报价须加盖电子签章。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10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审。2.11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得分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磋商供应商,报价低者排名在前,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3.供应商资格审查开启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如下:序号审查要素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等,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磋商承诺函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的查询结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8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公路养护资质4.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序号审查要素审查内容1响应文件有效性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电子签章。磋商报价。若有委托代理人,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属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2响应文件完整性未发现响应文件内容完整性、齐全性。3对磋商文件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审查磋商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货物)范围、质量和性能的,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有限制采购人权利和供应商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或保留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半数以上同意)。磋商小组决定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报价前后不一致的处理原则5.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排序在先的原则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确认应当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6.磋商记录6.1《磋商记录》包括供应商答复或承诺的内容、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最后报价等。7.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总分100分。评分项目技术评估商务评估价格评估分值503020.00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一、价格基准分(20分)1.1价格分20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二、商务部分(30分)2.1项目负责人4具有公路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二级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得2分;具有安全员B类证书的得2分。注:以上人员需提供开标前一个月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与投标供应商签订有效期的劳动合同。2.2其他人员41、项目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证书的得2分;2、资料人员要求:具有资料员岗位证书的得2分。注:以上人员需提供开标前一个月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与投标供应商签订有效期的劳动合同。2.3设备投入评价16应急抢修机械配备情况(包括清扫车、防撞车、装载机、洒水车、压路机)每提供一辆机械设备得2分,每种类型的机械设备最多可以提供三辆,最高16分。A.自有的须提供相关机械设备图片原件扫描件、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相关机械设备图片原件扫描件且租赁期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2.4经验评价6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按合同签订时间)以来,供应商已履行完成的或正在履行的道路清扫、道路养护服务(至少包含其中一项)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6分。注: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及服务发票扫描件,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三、技术方案(50分)3.1技术方案10(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总体项目需求理解,针对本项目路域环境特征及气候条件制定养护计划,综合分析,思路条理清晰、精简高效的得10分;理解较为透彻,思路较为清晰的得7分;理解透彻性一般,思路清晰性一般的得4分;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3.2技术方案10(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完善、应急措施合理可行的得10分;提供的方案措施较合理可行的得7分;提供的方案措施一般的得 4分;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3.3技术方案10(3)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点与难点分析合理,理解本次项目的意义,能够准确把握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透彻,得10分;基本抓住重点、难点,分析达到一定深度,得7分;难以抓住重点、难点,分析达到深度较差,得 4分;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3.4技术方案10(4)投标人提供的安全文明实施措施方案叙述完整、合理可行、没有瑕疵,得10分;安全文明实施措施方案叙述基本完整、基本可行、没有明细瑕疵,得7分;安全文明实施措施方案叙述一般、可行性一般、没有重大瑕疵,得4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3.5技术方案5(5)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方案叙述完整、合理可行、没有瑕疵,得5分;方案叙述基本完整、基本可行、没有明细瑕疵,得4分;方案叙述一般、可行性一般、没有重大瑕疵,得3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3.6技术方案5(6)劳动力、机械设备的技能水平及投入计划叙述完整、合理可行、没有瑕疵,得5分;方案叙述基本完整、基本可行、没有明细瑕疵,得4分;方案叙述一般、可行性一般、没有重大瑕疵,得3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优惠政策性审查内容如下:(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惠政策性审查。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非强制性采购品目的,对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进行10%的调减。注:须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调减,同一产品不重复调减。如所投产品名称与认证证书名称不完全一致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同一产品的予以调减。(2)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性审查。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要求,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10%—20%)的调减,以调减后的价格计算评审价格。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4%—6%)的价格调减。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20%(10%—20%)的价格调减,用调减后的价格计算评审价格。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推荐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一、资格部分(一)磋商承诺函致:(磋商组织方)根据贵方关于的磋商邀请,我方已完全理解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满足的特定条件。2.我方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我方承诺:我方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我方承诺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服务及货物的磋商报价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义务,并承担责任(如有偏离,在响应文件中另作说明)。6.我方已详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书面修改通知(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7.我方承诺响应文件及所有材料的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承诺在磋商期间,如磋商小组对我方提出澄清要求,将及时作出响应,否则自行承担后果。8.我方同意从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9.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10.我方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方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承诺:我方如果有上述行为,将无条件承担贵方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11.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与磋商文件内容偏离见磋商偏离表(如果有)。12.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13.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1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声明函中“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内容,必须且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填写。3.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九条),认真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兹证明(姓名)同志,性别(男/女),居民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电话:××单位全称:××单位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注: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响应活动的仅需填写本身份证明。2.供应商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能够对外代表其从事民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等,视同法定代表人。(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磋商有关的事务(含合同签订)。本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在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附: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其他人(必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证明材料:社保交纳材料附后)磋商的,须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授权委托书。(十)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磋商(响应)供应商(全称并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删减的承诺事项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删去本承诺函第3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二、技术部分三、商务部分(一)项目负责人(二)其他人员(三)设备投入评价(四)经验评价(八)首次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一览表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标题 内容单位名称服务期项目总报价大写项目总报价小写元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九)首次明细报价表一、服务部分序号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价格(元)备注1 23服务部分小计: 元二、货物部分序号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元)合计(元)质保期12货物部分小计: 元其它相关费用(培训、税费等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元项目总报价元注: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及相关报价要求填写。2、本表中“其它”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自身经验进行补充填写。项目实施时,除采购人明确提出需要变更增加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供应商应确保本项目服务质量达到采购要求。3、本表中项目总报价应与首次报价一览表中项目总报价保持一致。4、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四、其他部分(一)按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所能提供的其他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路管护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