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电子膀胱肾盂内窥镜 医疗设备中标结果公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5)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电子膀胱肾盂内窥镜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JSX(GK)2024-152号(招标文件编号:FJSX(GK)2024-152号)
二、项目名称:电子膀胱肾盂内窥镜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泉州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新城路2号德信织造公司办公车间楼五、六层
中标(成交)金额:21.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泉州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电子膀胱肾盂内窥镜
好克
DPG-II型
1批
216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莉琴、李春水、苏敏、林章清、林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①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80%收取,差额定率累进法具体收费标准收费如下:中标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②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先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开户名称: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账 号:1225500000018636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592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2.泉州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按规定给予其报价15%的价格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部分的评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20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0591-87982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701(6层)
联系方式:周津、张红梅、饶火珠 0591-83765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津、张红梅、饶火珠
电 话: 0591-8376588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电子膀胱肾盂内窥镜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08日 09:30
评审专家名单
郑莉琴、李春水、苏敏、林章清、林琳(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21.6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津、张红梅、饶火珠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3765885
采购单位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先生 、0591-87982356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701(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津、张红梅、饶火珠 0591-83765885
附件:
附件1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jpg
附件2
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jpg
附件3
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1.jpg
附件4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医院、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泉州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91350504MA32L8NH6G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曦联系地址和电话:泉州市丰泽区洛江外经贸大厦四层、13489581581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1第27页:他采购活动”情形。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泉州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5年.02月06日、1第28页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电子膀胱肾盂内窥镜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电子膀胱肾盂内窥镜,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杭州好克光电仪器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65人,营业收入为14279万元,资产总额为内21367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泉州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2月06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第7页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泉州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T2025年02月06日日期:.、1第1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膀胱肾盂内窥镜 医疗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