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用耗材中标结果公示(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2025)
一、项目编号:N5101162024000699
二、项目名称:2024年第二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成都市威博实验仪器有限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新通大道777号1栋
568,255.00元
99.67
采购包4: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成都银泰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189号1栋3层1号301
121,360.00元
96.60
采购包5: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爱德维商贸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新城管委会武科东三路9号4栋5楼504
46,638.00元
96.80
采购包6: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科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市金牛区三洞桥街2号7层709号
136,518.00元
98.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市威博实验仪器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7029900
其他医药品
直肠管(体外治疗探头)等医用耗材
详见报价明细表
详见报价明细表
1(批)
568,255.00
合同包4(合同包五):
货物类(成都银泰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7029900
其他医药品
清洁液等医用耗材
详见报价明细表
详见报价明细表
1(批)
121,360.00
合同包5(合同包六):
货物类(四川爱德维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7029900
其他医药品
尿液分析仪浓缩清洗液等医用耗材
详见报价明细表
详见报价明细表
1(批)
46,638.00
合同包6(合同包七):
货物类(四川科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7029900
其他医药品
样本采集管等医用耗材
详见报价明细表
详见报价明细表
1(批)
136,518.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璐(采购人代表)、王丽红、谢碧俊、刘峰、邹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81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 0.145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5: 0.055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6: 0.163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情况:计划编号:51011624210200009268[2024]02118。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品目名称:A07029900其他医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双流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5804726,地址:双流区电视塔路2段36号。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花园路二段
联系方式:028-69803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132812913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宇恒、沈润莲
电话:13281291367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2月08日
相关附件:
2024年第二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N510116202400069920250110001)-文件集.zip
包4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6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5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市威博实验仪器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6: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科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pdf
报价明细表:成都市威博实验仪器有限公司(包1).docx
报价明细表:成都银泰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包4).docx
报价明细表:四川爱德维商贸有限公司(包5).docx
报价明细表:四川科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包6).docx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服务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3.服务要求”的要求将全部服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服务要求中有明确编制要求的条款可不填写在此表。3.如有证明材料的,可附表后。附件:《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川财采[2018]12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金融机构,各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供应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精神,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8]14号)等-1-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川财采[2018]12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金融机构,各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供应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精神,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8]14号)等-1-有关规定,现就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融资概念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二、基本原则(一)财政引导,市场运行财政部门推进“政采贷”,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政采贷”,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自担风险。(二)建立机制,服务银企财政部门与银行建立“政采贷”工作机制,推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资源的有机结合,拓宽银行的融资业务,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三)优质优惠,加强扶持银行按优于同期一般企业的贷款利率,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贷款额度由银行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2-不要求申请融资的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不收取融资利息之外的额外费用。三、基本条件(一)银行暨“政采贷”金融产品1、征集。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可以于2018年12月21日前,直接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四川省财政厅可以根据情况每年征集一次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银行基本情况、“政采贷”产品名称、中请贷款条件、申请贷款方式、申请贷款程序、贷款审查流程、贷款额度、发放贷款时间、收款方式及其他优质服务和优惠承诺等。银行提供的“政采贷”产品应当满足“无抵押担保、程序简便、利率优惠、放款及时”的基本条件以及本通知其他相关规定。银行申请材料中应当载明其自愿提供“政采贷”产品,自担风险,不得要求或者变相要求财政部门和采购人为其提供风险担保、承诺。2、公示。四川省财政厅收到银行提交的书面申请后,对满足本通知要求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具体信息,及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示。银行申请材料中提供的“政采贷”产品不满足本通知要求的,四川省财政厅将退回申请,并告知理由。(二)供应商-3-政府采购供应商向银行申请“政采贷”,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能力;3、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未被财政部门依法暂停、责令重新开展或者认定中标、成交无效;4、无《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5、未被法院、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单位纳入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6、在一定期限内的(银行可以具体确定)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或者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不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或者产生法律纠纷被法院、仲裁机构判决、裁决败诉的;7、其他银行要求的不属于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的条件。四、构建平台四川省财政厅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统一构建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推进四川省“政采贷”工作信息化建设。五、财金互动-4-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号)等有关规定,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政采贷”贷款产生的损失,纳入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范围给予风险补贴。六、基本流程(一)意向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二)正式申请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当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对拟用于“政采贷”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在合同中注明贷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作为供应商本次采购的唯一收款账号。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在还款前变更收款账号的,供应商应当事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并获得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后,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就该条款重新签订政府采-5-购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原政府采购合同的一部分,并在签订后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三)贷款审查银行按规定对申请“政采贷”的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银行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部门对该政府采购合同的书面信息与备案信息进行核实,有关单位应当配合,银行审查通过后,应当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及时放款。(四)信息报送银行完成放款后,应当通过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填写《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每季度终了5个工作日内,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送,以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和分析“政采贷”信息,不断推进“政采贷”工作。(五)资金支付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采购人必须将采购资金支付到政府采购合同中注明的贷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采购人不得将采购资金支付在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以外的收款账号。-6-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过程中,银行需要查询采购资金支付进程有关信息的,财政部门和采购人应当支持。七、职责要求(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政采贷”工作,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政采贷”采购项目的跟踪监督,对于银行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或者获取合法范围内的相关政府采购信息有困难的,可以积极进行协调。财政部门不得为“政采贷”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二)银行应当切实转变注重抵押担保的传统信贷理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不断完善“政采贷”产品,优化贷款审查流程,简化贷款审查手续,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同时做好风险防控工作。银行对于供应商是否如期还款情况及未如期还款的主要原因等信息,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三)采购人应当积极支持“政采贷”工作,对于银行、供应商提出的合理需求,应当支持。对于已融资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要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工作,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四)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向供应商宣传“政采贷”政策。银行需要借用采购代理机构的场所直接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采购代理-7-机构应当支持。(五)供应商应当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偿还债务。(六)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也不得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七)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开展“政采贷”工作过程中,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或者有意见建议的,请及时向四川省财政厅反馈。八、违规处理(一)银行违规处理银行不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办理供应商信用融资贷款申请的,由四川省财政厅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撤销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的公示信息,取消其资格,并在1-3年内拒绝接收其再次申请。(二)供应商违规处理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造假或者其他造假方式违规申请信用融资的,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或者约定,导致无法偿还信用融资贷款的,或者拒绝或无故拖延还款付息的,由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处理,纳入“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在-8-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三)其他违规处理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支持银行借用场所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的,由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附件: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名财政208年11月日-9-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2018年11月16日印发-10-附件: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银行名称:日期:信息列表贷款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所有制形式供应商所有制形式供应商所有制形式供应商企业类型供应商企业类型供应商企业类型供应商企业类型采购方式采购方式采购方式采购方式采购方式采购方式采购形式采购形式采购项“政采贷”产品名称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信息列表贷款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来源采购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目所属行业“政采贷”产品名称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123…合计附件:《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财政成都局T文件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成财采【2019]17号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关精神,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政策引导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一你们,请按要求贯彻执行。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压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赓即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支持有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实现高效融资。二、明确责任、压茬推进市级各部门、单位即日起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结合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各区(市)县财政部门要根据《暂行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涵盖市级确定的融资机构基础上明确融资机构名单,并于2019年6月30日前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三、优化服务、营造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宣传引导、优化工作机制、加强跟踪问效,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服务,为融资双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让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惠及更多中小微企业,并将工作落实的经验做法及时形成信息反馈市财政局,为推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附件:1.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22.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市财政中国人民于成行营业管理部20192月26日—3—附件1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政策依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四川省、成都市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法》《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术语定义)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融资机构以信用审查为基础,依据政府采购合同,按相应的优惠政策向申请融资的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本办法所称融资机构,是指在成都市属地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有意向按照本办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经同级财政—4-部门确定的银行机构。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及微型企业,其划型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四条(基本原则)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自愿选择、自担风险,诚实信用、互惠共赢的原则,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第二章融资优惠第五条(融资方式)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融资机构根据其授信政策为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第六条(融资额度)融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第七条(融资利率)融资机构向供应商提供融资的利率应低于同期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融资利率上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第八条(融资期限)融资期限原则上与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一致。—5第九条(融资效率)融资机构应当建立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绿色通道,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简化融资审批程序。对申报材料齐全完备的供应商,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审批通过且具备放款条件的供应商,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第十条(融资业务升级)对履约记录良好、诚信资质高的供应商,融资机构应当在授信额度、融资审查、融资利率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第十一条(贷款风险补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无需抵押、质押或担保的贷款)损失,财政部门按最高不超过年度新增损失类贷款额的60%予以风险补贴,具体分担比例由各地根据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发放总量、损失情况、财力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第三章融资流程第十二条(融资流程)(一)信息发布。采购人应当在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载明采购项目可提供信用融资的信息。(二)融资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自主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服务的融资机构及产品,并按要求提供申请资料。—6—(三)融资审查。融资机构对供应商的融资申请进行审查,并向供应商反馈审查及融资额度等情况。(四)账户确认。供应商须在合作融资机构开立结算账户,并与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唯一收款账户,融资机构对唯一收款账户进行确认和锁定。(五)放款。融资机构对政府采购合同及融资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并向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融资产品。(六)贷款归还。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将合同资金支付至约定的唯一收款账户。第四章职责分工第十三条(财政部门职责)牵头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做好政策引导和支持协调,为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提供便利。向融资机构提供相关必要信息,推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合同信息、融资信息和信用信息等信息资源共享。适时调整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名单。但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中,财政部门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第十四条(融资机构主管部门职责)引导融资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推动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直联,实现—7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线上办理,加强与财政部门的信息共享。第十五条(采购人职责)执行并宣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载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在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中明确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畅通银企对接渠道,支持供应商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依法及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协助融资机构确认或更改合同支付信息。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工作,不得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第十六条(融资机构职责)宣传和推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开发符合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的产品。在做好授信调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做好融资业务与政府采购业务的系统对接。制定业务管理规范,做好相关风险防控工作。定期向同级财政部门反馈业务开展情况。第十七条(供应商职责)依法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对投标(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和相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真实、完整、准确地向融资机构提供信用融资审查所需相关资料。遵照融资约定及时还本付息。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采购人监管)8—采购人不执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或不正当干预供应商选择合作融资机构,或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财政部门视情节进行约谈、通报直至暂停拨付财政资金。第十九条(融资机构监管)融资机构违反规定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对政府采购造成负面影响的,财政部门视情节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权限。第二十条(供应商监管)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或不按约定按时还款付息的,融资机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财政部门将其纳入“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予以公示。第二十一条(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监管)各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解释相关)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9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施行相关)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2013年12月9日印发的《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成财采【2013]200号)同时废止。10附件2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精神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四川省、成都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持续推进和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引导融资机构扩大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融资规模,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二、适用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成都市本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三、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政采搭台、市场运作,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牵头组织并指导市级政—11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但不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业务。融资机构和供应商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二)自愿选择、自担风险。融资机构自愿选择是否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享受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并自由选择信用融资合作方。融资机构与供应商自行承担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风险。(三)诚实信用、互惠共赢。引导供应商树立“诚信创造价值”的理念,通过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支持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利用信息化技术搭建信息互通平台,在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基础上,促进供应商与融资机构实现良性互动、合作共赢。四、组织实施(一)宣传动员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落实财政部门、融资机构主管部门、采购人、融资机构等职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有序推进。(二)融资机构选择1.报名。有意向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由其在蓉最高机构或在蓉最高机构指定的分支机构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2——(1)融资机构基本情况;(2)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包括授信政策、融资产品、贷款利率及其它优惠措施、业务流程及各环节办结时间、联系方式等);(3)关于遵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承诺;(4)关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风险及系统对接研发费用自行承担的承诺。2.系统对接。融资机构成功报名后,须按要求完成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与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的技术对接。3.确定融资机构。市财政局将完成系统对接的融资机构确定为我市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并在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集中展示,为供应商开展融资提供指引。(三)其他事项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通过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实行全流程在线管理。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启用前或升级维护期间,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按照《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离线办理,并在系统正常运行后上传相关信息五、相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压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市级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一13一意义,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全面、有序、科学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二)注重协调配合。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及采购人等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服务,帮助有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实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不断优化工作机制,为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优质服务。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扩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的知晓度。加强跟踪问效,让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惠及更多中小企业,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14—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成都市财政局2019年2月26日印发附件:《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都市财正件成财采发【2020]20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有关银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和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及其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营造政府采购领域优质营商环境,前期,我局在省财政厅确定的四川省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征集了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根据银行报名情况,现增补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招商银行成都-1分行、广发银行成都分行、重庆银行成都分行、渤海银行成都分行等5家银行作为我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合作银行,请相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一、为更好推进政策落实和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现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统一命名为“蓉采贷”,作为成都市政府采购项目享受“政采贷”政策支持的统一标识,请各区(市)县财政部门,市级各部门、单位,相关银行规范使用。二、“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详见附件)以及设在各区(市)县的支行,默认进入各区(市)县“蓉采贷”合作银行名单,无需重复征集。请各区(市)县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蓉采贷”政策的宣传和推进落实工作,为相关银行开展“蓉采贷”业务提供便利,积极支持政府采购供应商高效融资。三、请市级各部门、单位积极支持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蓉采贷”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合同公开及备案、账户确认、资金支付等环节的支持和配合工作。四、请相关银行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蓉采贷”业务数据(含各区(市)县支行)统一报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吴昊取联系电话:61882598;电子邮箱:cdsczjcgc@163.com附件:成都市“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名单成都市财政局2020年4月10日附件成都市“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名单银行名称联系部门联系电话成都银行中小企业部028-87793283028-86627320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六支行小企业部028-84521961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6525254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天府新区分行公司业务部028-63168277四川天府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65193380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部028-6959895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公司业务部028-86029074成都农村商业银行公司金融部028-85599425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公司业务部028-85102180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部028-8661512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分行小企业金融部028-65008905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6402100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小企业金融部028-87086226广发银行成都分行东大街支行028-83318935重庆银行成都分行小微企业银行部028-85341647渤海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6772083《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关于更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联系方式的通知》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关于更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联系方式的通知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各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供应商:为持续做好我区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在省、市确定的开展“蓉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上,我区另有12家驻区银行机构自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现已更新驻区银行联系方式,请在政府采购相关活动、文件中进行变更。特此通知。附件:成都市双流区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联系方式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2023年5月26日附件成都市双流区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联系方式序号融资机构名称分管行领导分管行领导联系方式直接联系人1联系方式直接联系人2联系方式备注1成都银行双流支行夏楚鹏18011528113蔡思绮13438802104钟文君152810756552中国建设银行双流分行皮水冰18080191613谢宛津028-85822085;189806483193交通银行双流分行秦超028-85815225陈娟鹃18280087132余金峰130081298304中国农业银行双流支行罗建国13608089708周洁宋雅028-63931819:13981920297周旭东151966377415成都农商银行双流支行徐健15882000997张超135501260346中国银行双流分行冯刚028-85840573彭洋028-85811309:13540664856王骞028-85811309;186891113337上海银行成都双流支行马欢028-67087516;17761260901马欢028-67087516;17761260901谢丹028-67085581;187800067178浙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陈薇13982107393蒋晔180819998259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丰敬昊15102801555刘科宏028-85895995:13808089116胡银丽028-62580230;18981887752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双流支行柳江13518103840刘丽英13658019836骆家英1808011272011中信银行双流支行陈兴18981777725许亚楠17702891513肖涵1878213293312兴业银行双流支行鲁立15982363885李毅鹏13618059336朱宇13666158864-2一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服务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3.服务要求”的要求将全部服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服务要求中有明确编制要求的条款可不填写在此表。3.如有证明材料的,可附表后。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N5101162024000699项目名称:2024年第二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包:合同包七投标人名称:价款形式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响应报,产地品牌规格型生产厂报价内容,价价,产地品牌号家样本采集管等医用耗材1.00批136634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1,1.00批,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应}应}应}合计:备注:因系统固化原因,此处报价一览表中的产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填写核心产品的相应信息。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服务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3.服务要求”的要求将全部服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服务要求中有明确编制要求的条款可不填写在此表。3.如有证明材料的,可附表后。监督机构信息(投诉受理联系方式)1.1.1.1.采购监督机构:双流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5804726联系地址:双流区电视塔路2段36号注:因系统调整原因监督机构信息在采购文件中未显示,现进行补充。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N5101162024000699项目名称:2024年第二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包:合同包五投标人名称:价款形式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响应报,产地品牌规格型生产厂报价内容,价价,产地品牌号家清洁液等医用耗材1.00批122182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1,1.00批,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应}应}应}合计:备注:因系统固化原因,此处报价一览表中的产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填写核心产品的相应信息。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报价明细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是否进口产品单位预估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分项报价合计(元): 大写:注:1.“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金额应当与“报价一览表”合计金额相等。供应商盖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第1页-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服务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3.服务要求”的要求将全部服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服务要求中有明确编制要求的条款可不填写在此表。3.如有证明材料的,可附表后。报价明细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是否进口产品单位预估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分项报价合计(元): 大写:注:1.“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金额应当与“报价一览表”合计金额相等。供应商盖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除采购包2外:《医用耗材供应商考核细则》一、总则1.实行100分制。等级分为优、良、中、差。100-95分为优,94-90分为良,89-85分为中,85分以下为差。2.通过对供应商提供产品的品质保证能力、产品的资质证件、供货情况、服务情况等方面,每季度对供应商组织一次考核评估。连续两个季度的等级分均小于85分,提交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经委员会决定是否终止合同。二、具体考核标准1.产品品质保证能力:30分。①签订供应商服务承诺书、购销廉洁承诺书,未签订扣30分;②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一次扣5分;③未按照医院要求供货,包括送货单登记不全、票据错误、一次性产品每次供货批次超过2个以上的、一次性产品检验报告未随货同行或提供的批检报告与实物不符或批检报告未加盖供应商的印章等,发生一次扣2分。2.产品的资质证件:20分。提供合格的供应商、生产企业以及产品的资质,包括供应商年检内的营业执照、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产品注册证(备案文件)等。一项不合格扣5分。3.供货情况:30分。①未按照采购员提出的供货时间送货(一般耗材不超过2个工作日;急救耗材的配送时间不超过4小时),发生一次扣2分;②供应商应按采购员通知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货。多送、少送均视为未按要求送货,发生一次扣2分。4.服务情况:20分。①货到库房验货中,发生问题时,供应商应积极响应。如产品不符合验收标准,需要退货、换货,供应商未按库房要求及时办理的,发生一次扣2分;②供应商未按医院的要求开具送货单、票据的,发生一次扣2分;③所有产品都必须送达库房,并按要求摆放整齐,违反一次扣2分;④产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甚至因使用产品导致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医疗纠纷等,供应商应按医院通知的时间到院处理,若供应商不能积极配合妥善处理的,发生一次扣20分。采购包2:《医用耗材供应商考核细则》一、总则1.实行100分制。等级分为优、良、中、差。100-95分为优,94-90分为良,89-85分为中,85分以下为差。2.通过对供应商提供产品的品质保证能力、产品的资质证件、供货情况、服务情况等方面,每季度对供应商组织一次考核评估。连续两个季度的等级分均小于85分,提交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经委员会决定是否终止合同。二、具体考核标准1.产品品质保证能力:30分。①签订供应商服务承诺书、购销廉洁承诺书,未签订扣30分;②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一次扣5分;③未按照医院要求供货,包括送货单登记不全、票据错误、一次性产品每次供货批次超过2个以上的、一次性产品检验报告未随货同行或提供的批检报告与实物不符或批检报告未加盖供应商的印章等,发生一次扣2分。2.产品的资质证件:20分。提供合格的供应商、生产企业以及产品的资质,包括供应商年检内的营业执照、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产品注册证(备案文件)等。一项不合格扣5分。3.供货情况:30分。①未按照采购员提出的供货时间送货(一般情况下配送时间不超过24小时;应急情况下配送时间不超过4小时),发生一次扣2分;②供应商应按采购员通知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货。多送、少送均视为未按要求送货,发生一次扣2分。4.服务情况:20分。①货到库房验货中,发生问题时,供应商应积极响应。如产品不符合验收标准,需要退货、换货,供应商未按库房要求及时办理的,发生一次扣2分;②供应商未按医院的要求开具送货单、票据的,发生一次扣2分;③所有产品都必须送达库房,并按要求摆放整齐,违反一次扣2分;④产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甚至因使用产品导致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医疗纠纷等,供应商应按医院通知的时间到院处理,若供应商不能积极配合妥善处理的,发生一次扣20分。⑤医用气体供应商提供的容器须在安全校验有效期内,校验报告须送采购人备用一份,发现一次容器校验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校验报告,扣10分;同时,医用气体供应商须负责液氧站与汇流排气站内罐体及相关设施、管路的安全排查及日常维护保养(包括巡检、汽化器除冰、站房内管道维护等),及时告知安全隐患,一次未按期巡检扣10分;每年提供不少于2次液氧站管理和维修相关知识的专业培训服务,组织每年不少于2次应急安全培训演练,一次未按要求提供扣10分。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的要求将全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逐条填写此表3.如有证明材料的,可附表后。采购包1:序号标的名称预估数量计量单位单价最高限价(元)是否属于医疗器械1直肠管(体外治疗探头)35支31是2直肠管(体内治疗导流管)35套6是3平盖八排管230盒456否4滤芯吸头575盒44否5一次性使用采样器5750支0.85是6复合双链季铵盐消毒液380瓶40否7邻苯二甲醛消毒液357桶531否8备皮刀7590只1.4是9碘伏消毒液2760瓶6否10强化戊二醛消毒液127桶13否1175%酒精消毒液6900瓶7.5否12压舌板276000片0.1是13听诊器69个47是14泡腾含氯消毒片3163瓶10否15检查手套1092500只0.05是16直肠管(一次性洗肠透析管路)35套35是17负压引流器2300个4是18一元过氧乙酸消毒液 II型345只513否19医用超声耦合剂2300组3.8是注:1.核心产品为:邻苯二甲醛消毒液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无;3.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无;4.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无;5.本项目所有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6.本项目均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2:序号标的名称预估数量计量单位单价最高限价(元)1医用氧气1600瓶312医用液氧1450m³10923医用液氧2750罐5304医用液氧3100罐5485纯二氧化碳50瓶2526液氮LN2200升107工业氮气N250瓶448高纯氩气Ar20瓶144注:1.核心产品为:医用氧气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无;3.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无;4.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无;5.本项目所有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6.本项目均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3:序号标的名称预估数量计量单位单价最高限价(元)1灭菌滤芯盒装工作站吸头1679盒582储液槽196块273滤芯加长吸头1679盒514搅拌套840包285八连管3358包12注:1.核心产品为:灭菌滤芯盒装工作站吸头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无;3.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无;4.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无;5.本项目所有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6.本项目均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4:序号标的名称预估数量计量单位单价最高限价(元)1清洁液13盒19402压缩机膜片3个9703活塞环3个14554穿刺针保养包12个67905浓缩清洗液3瓶11646清洁液235瓶689注:1.核心产品为:穿刺针保养包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无;3.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无;4.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无;5.本项目所有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6.本项目均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5:序号标的名称预估数量计量单位单价最高限价(元)是否属于医疗器械1尿液分析仪浓缩清洗液46盒252是2系统清洗液4个2978是3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盒配板161个14否4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清洗液I15个534是5尿有形成分分析仪清洗液9瓶1455是注:1.核心产品为: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清洗液I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无;3.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无;4.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无;5.本项目所有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6.本项目均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6:序号标的名称预估数量计量单位单价最高限价(元)1样本采集管58件15382冲洗液46桶9453浓缩清洗液12盒330注:1.核心产品为:样本采集管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无;3.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无;4.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无;5.本项目所有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6.本项目均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的要求将全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逐条填写此表3.如有证明材料的,可附表后。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的要求将全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逐条填写此表3.如有证明材料的,可附表后。报价明细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是否进口产品单位预估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分项报价合计(元): 大写:注:1.“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金额应当与“报价一览表”合计金额相等。供应商盖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报价明细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是否进口产品单位预估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分项报价合计(元): 大写:注:1.“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金额应当与“报价一览表”合计金额相等。供应商盖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服务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3.服务要求”的要求将全部服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服务要求中有明确编制要求的条款可不填写在此表。3.如有证明材料的,可附表后。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N5101162024000699项目名称:2024年第二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包:合同包六投标人名称:价款形式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产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报价内容,价,产地品牌{供应商{供应{供应{供应{供应1尿液分析仪浓缩清洗液等医用耗材1.00批46863元响应}元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应}应}应}合计:备注:因系统固化原因,此处报价一览表中的产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填写核心产品的相应信息。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的要求将全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逐条填写此表3.如有证明材料的,可附表后。报价明细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是否进口产品单位预估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分项报价合计(元): 大写:注:1.“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金额应当与“报价一览表”合计金额相等。供应商盖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一、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项目方案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方案内容: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一、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的要求将全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逐条填写此表3.如有证明材料的,可附表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报价明细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是否进口产品单位预估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分项报价合计(元): 大写:注:1.“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金额应当与“报价一览表”合计金额相等。供应商盖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项目方案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方案内容: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一、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拟签订合同文本(说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将结合本合同草案及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响应及承诺进行完善)合同类型:本合同(是/否)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医用耗材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采购包1、3-6适用)合同编号:签订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花园路二段300号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2024年第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包号:包)(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采购耗材的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单价等详见双方确认的报价单(附件一),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合同总价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单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变,根据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的总价不超中标总价,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应保证所供耗材原产地真实,医用耗材是全新的、未使用过且权属清晰的合格产品,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检部门医用耗材检验报告书。乙方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2、乙方所供耗材应使用原厂包装物;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的中文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耗材包装上(包括大包装、小包装等)必须附有名称、批号、产地、规格、型号、有效期等国家规定的中文标识。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合格证明,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鲜章的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否则,甲方可拒绝验收。3、乙方对提供的全部医用耗材均应提供适当额外包装,以防止医用耗材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包装应能够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变质、防野蛮装卸,以确保医用耗材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额外包装不再另行收费。4、乙方必须提供其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有关合法有效的手续,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首次签订合同时乙方须附上述文件交由甲方设备科存档。乙方应确保文件真实有效。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资质文件发生变动,乙方须在3日内提供变更后的相关资质交甲方设备科存档。5、乙方保证所供耗材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整个有效期的三分之二,确保甲方在使用耗材的过程中安全、有效。6、耗材临近失效期(注:剩余有效期低于3个月的产品为近效期产品)的,甲方提前三个月(特殊耗材除外)向乙方提出书面(包含不限于微信、短信、邮件等信息化方式)更换(换货)要求,乙方须无条件在耗材失效前一个月更换完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推诿,换货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要求退货退款。四、交货及验收1、交货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花园路二段300号双流区中医医院。耗材验收合格前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2、交货时间:甲方向乙方发出配送通知,明确配送的品种、规格及数量。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配送通知执行,乙方应于收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急救耗材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耗材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2个工作日。3、验收方式(1)货到当日,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应对耗材的实际供货数量、质量、包装按照本合同的第三条进行验收。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在2日内及时无条件更换为合格产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使用,且交货期限不顺延。(2)甲方的验收行为不代表对耗材质量的确认。耗材验收合格的,不免除乙方对耗材承担质量担保责任。使用过程中,若耗材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解除合同,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但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4)其他未尽事宜应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供货期限:一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采购数量以甲方实际订货量为准。5、合同有效期:一年。在有效期内,甲方按季度对乙方供货质量进行综合考核(具体细则见附件二),如乙方连续两个季度考核评估结果为差级,甲方有权提交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经委员会决定是否解除合同。五、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于每月初对上月购销耗材进行结算,在双方核对确认无误,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2)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付款申请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并保证票物相符。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3)在合同期内,当实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的70%时,乙方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主动以书面文件(加盖乙方鲜章)通知甲方;当实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的100%后,双方未按《政府采购法》规定签订增量协议,乙方仍继续自行送货的,甲方对超过合同总金额部分金额不予支付,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六、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自该耗材交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直至耗材有效期失效为止。2、售后响应时间:甲方向乙方发出售后需求(如退换货等)通知后,乙方应于收到该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本协议约定提供退换货等售后服务。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配送通知执行。急救耗材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耗材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2个工作日。3、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乙方售后联系人:电话:手机:若乙方售后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须与甲方签订《廉洁购销协议》,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执行协议内容。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者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时,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进行维修、更换或者承担相应违约责任。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1、甲方发出配送通知后乙方拒绝供货的,应向甲方支付拒绝供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供货义务或解除合同。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因上述原因而通过其他途径购买医用耗材所增加的费用。2、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1日,乙方按逾期供货部分货款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承担甲方因此另行采购医用耗材增加的费用;逾期超过3日(含3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按照当批订单货款的3倍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另行采购医用耗材增加的费用。3、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调整价格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按照当批订单货款的3倍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因上述原因而通过其他途径购买医用耗材所增加的费用。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耗材完全符合中标文件及本合同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当批订单货款的3倍支付违约金,如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行政处罚等)的,应当予以全额补足。5、乙方保证本合同耗材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耗材所有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耗材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耗材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该争议耗材已收全部款项外,还应另按该款项的3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每出现一次,应当向甲方按照上月结算货款的20%支付违约金。7、乙方提供的耗材因质量问题给甲方或患者等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处理,若已由甲方垫付赔偿等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还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等费用。8、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款项中优先扣除。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足额弥补。9、甲方无故逾期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逾期款项万分之一的违约金。10、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已结算货款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合同其他约定与本条款约定不一致的,以对乙方较严格条款为准。十、合同的变更及解除1、乙方因自身发生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违法被关停等一切变动事宜的,应于前述情形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甲方有权在评估后解除本合同。若因前述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主张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乙方严重违约的,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或者乙方违约经甲方书面要求整改后仍未整改到位,仍发生此类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丧失生产厂家或上游企业对其经销授权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十一、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需要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的,鉴定费由申请方先行垫付。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守约方主张权利产生的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等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十二、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每份具体同等法律效力。3、双方在合同中载明的地址、传真为可以接收文件等的有效地址、传真,任何一方变更均应书面通知对方,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他信息,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双方同意:以邮寄方式向对方发送文件的,自文件交付给邮递公司之日起5天视为送达。附件一:医用耗材采购报价单附件二: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医用耗材供应商考核细则附件三:乙方《中标通知书》以下无正文。甲方: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经办人:项目经办人: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花园路地址:二段300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双流分行开户银行:账号:51001527908051525586账号:电话:028-69803209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医用耗材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采购包2适用)合同编号:签订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花园路二段300号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2024年第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包号:包)(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国家标准技术参数含税单价(元)单位预估年使用数量备注1234总价合计: ¥ 元 大写: 特别注明:产品交付登记本是记录交接的钢瓶数量和气体数量,甲乙双方各执一本,相互对签,各自保管,月底对账。双方应按记录本中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产品交付登记本,如任何一方管理不善,须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二、合同总价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单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及服务要求1、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及乙方中标文件内容进行补充)2、乙方提供的产品应为合格产品;同时,提供的容器须在安全校验有效期内,校验报告须送甲方备用一份。3、乙方须提供其具备医用气体经营企业的有关合法有效的手续,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首次签订合同时乙方须附上述文件交由甲方设备科存档。乙方应确保文件真实有效。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资质文件发生变动,乙方须在3日内提供变更后的相关资质交甲方设备科存档。4、由乙方负责液氧站与汇流排气站内储罐及相关设施、管路的安全排查及日常维护保养(包括巡检、汽化器除冰、站房内管道维护等),确保所有设施(低温储罐、阀、表)安全合规、正常运行,并按月提交巡检报告。罐体及相关液氧站内相关设施及管路有任何风险,须在2日内以纸面形式告知甲方,切不可瞒报漏报,如造成的液氧泄漏、起火、爆炸、冻伤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乙方向甲方提供不少于2名售后服务人员,合同期内开展不少于2次液氧站管理和维修相关知识的专业培训服务,协助医院液氧站工作人员操作证的拿取,组织不少于2次应急安全培训演练,每次应急安全培训演练乙方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6、乙方液氧产品的生产、销售必须满足国家现行强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配送的所有医用气体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执行标准以及临床需求。四、订货、交货及验收1、甲方须提前24小时以电话、短信或微信向乙方进行订货,乙方随即在24小时内交货。乙方24小时订货电话:,短信和微信:。2、乙方在应急情况下,保障4小时内为甲方进行应急的医用气体产品配送。3、乙方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为甲方提供危化品运输及装卸服务,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运输和装卸费用。乙方使用的运输车辆须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委托的承运单位须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有任何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4、交货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花园院区、淳化院区。乙方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如甲方临时更换配送地址,必须在订货时告知乙方),否则由于危化品运输监管的特殊性,乙方不保证能够按甲方要求将订购产品配送到甲方指定地方。产品验收合格前,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5、供货期限:服务期限:一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按季度进行供货质量综合考核,如乙方连续两个季度考核评估结果为差级,甲方有权提交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经委员会决定是否解除合同(考核细则见附件一)。五、售后服务1、如使用或每批验收时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外观损伤、附件不全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或其它不符合标准之情形者,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2、售后响应时间:甲方向乙方发出售后需求(如退换货等)通知后,乙方应于收到该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退换货等售后服务。3、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乙方售后联系人:电话:手机:若乙方售后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4、质量保证期自该耗材交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直至耗材有效期失效为止5、乙方须与甲方签订《廉洁购销协议》,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执行协议内容。六、产品验收和气瓶交接:1、医用瓶装氧、高纯二氧化碳、液氮、医用液氧供货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和发货单。2、合同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交付验收。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当场对气瓶进行检查,外观损伤、附件不全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气瓶,可当场拒收。3、乙方供应给甲方的气体产品品质严格按本合同所定义的技术标准执行,乙方每批次产品出具产品合格证。甲方收到货物后如在24小时内没有提出任何异议,视为接收该批次货物。如在24小时验收期内,甲方提出的质量异议经乙方或第三方检验机构核实后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无条件退换货物。甲方对货物的验收并不免除乙方的质量保证责任。4、瓶装气的计量以双方签字的产品交付登记本为基本依据,乙方配送和回收气瓶时双方须当面点清气瓶数量并签字确认。5、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符合TSG23-2021《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的气瓶,甲方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更换不属于乙方产权的气瓶,双方不接收不符合规范的气瓶作为周转使用或充装气体。6、其他未尽事宜应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七、气瓶产权以及管理责任:1、乙方借给甲方使用的气瓶产权属乙方所有,甲方只有使用权,甲方不得将气瓶外借或挪作它用。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气瓶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更换,费用按照市场价由甲方承担。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气体需求量配置不少于已投入使用数量20%的周转气瓶数量,以满足甲方气体使用需求,因甲方用气量增加而需要增加周转气瓶数量的,甲方应提前30日申请乙方准备周转气瓶(紧急情况除外)。乙方接到甲方增加周转气瓶的申请后应在3日内对甲方库存的气瓶进行清点,因甲方丢失或挪用所造成气瓶周转量不够的,应由甲方购买相同数量的气瓶补足乙方所借用的气瓶。甲方用气量增加需要增加周转气瓶乙方无条件满足甲方的需求。3、因甲方气体使用量减少,乙方可以调整所提供的气瓶周转数量,甲方无条件将多出的周转气瓶退还给乙方。4、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对乙方提供的气瓶进行清点,甲方将乙方的气瓶挪作它用或丢失,甲方应在五日内负责处理,超过五日甲方没有及时处理所造成乙方不能保证供气的损失由甲方承担。5、乙方对提供给甲方使用的气瓶不收取押金,双方解除合同后五日内,甲方应无条件一次性全部归还乙方拥有产权的气瓶,如乙方借给甲方使用的气瓶丢失,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价格赔偿。八、付款方法和条件:(1)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于每月初对上月购销耗材进行结算,在双方核对确认无误,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2)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付款申请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并保证票物相符。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3)在合同期内,当实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的70%时,乙方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主动以书面文件(加盖乙方鲜章)通知甲方;当实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的100%后,双方未按《政府采购法》规定签订增量协议,乙方仍继续自行送货的,甲方对超过合同总金额部分金额不予支付,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4)乙方对提供给甲方使用的气瓶不收取钢瓶押金,双方终止合同后,甲方应将气瓶全数归还乙方。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者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时,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进行维修、更换或者承担相应违约责任。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一、违约责任: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须保证甲方的正常用气,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1日,乙方按逾期供货部分货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承担甲方因此另行采购产品增加的费用;逾期超过3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按照当批订单货款的3倍支付赔偿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另行采购货物增加的费用。2、因甲方原因未按时支付货款,乙方每天按未付款的0.5‰收取滞纳金。3、双方未履行本合同的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造成的直接损失,守约方为主张权利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其他费用)。4、因气体或气瓶本身质量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解决,若已由甲方垫付赔偿等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期内已付款项总额10%的违约金。5、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款项中优先扣除。6、乙方违反安全责任约定,每出现一次,应当向甲方按照上月结算货款的30%支付违约金。造成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同时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十二、安全责任:甲方安全责任:1、乙方将气体产品及气瓶交付给甲方后安全责任自动转移给甲方,甲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等国家相关规定及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操作、搬运、使用、储存。2、甲方在使用乙方产品时,其使用条件(包括工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并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或乙方工程技术人员培训方法进行操作,保证气体产品的安全使用。3、甲方须为乙方气体运输和装卸提供安全便利的通道,设置专用危化品储存库房和收货人员,如甲方现场不符合要求,给乙方运输和装卸带来安全隐患,乙方有权利要求进行整改或停止向甲方供气。4、甲方负责对乙方作业活动中的动火动焊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相关许可进行审批;5、甲方负责乙方作业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监管、施工相关方的安全工作协调工作。乙方安全责任:1、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等相关法规为甲方提供气体产品及气瓶,交付前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2、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现场送货时须遵守甲方相关安全和管理规定,如有违章作业和野蛮装卸,甲方可向乙方管理人员进行投诉和要求整改,严重时可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3、乙方负有作业活动的安全主体责任。负责为在甲方场所工作期间的员工提供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鞋,且在甲方场所工作期间乙方将采取一切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置安全标记、安全围栏、警示带、警示标志等集体防护用品,需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乙方负责提供特殊劳动保护,包括特殊防护用品或安全设备等;4、乙方应确保其工作人员在甲方场所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一切规定。乙方或者乙方工作人员在作业活动过程中给甲方、甲方员工、乙方、乙方员工或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造成的任何伤害、损害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死亡、受伤、致残和财产的损坏、损失、丢失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5、乙方保证其在甲方场所作业活动中如需使用任何水、气、电资源,或如需使用任何可能会引起火灾的工具如焊接、金属切割工具,或如需进入有限空间操作等危险作业时,必须事先获得甲方同意并取得动火动焊、有限空间作业等相关审批后,方可实施。6、乙方须确保在甲方场所作业活动中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不发生舆情事件。十三、合同的变更及解除1、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通报并提供证明,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其他约定解除合同。十四、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需要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的,鉴定费由申请方先行垫付。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守约方主张权利产生的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等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十五、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七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五份,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每份具体同等法律效力。3、双方在合同中载明的地址、传真为可以接收文件等的有效地址、传真,任何一方变更均应书面通知对方,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他信息,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双方同意:以邮寄方式向对方发送文件的,自文件交付给邮递公司之日起5天视为送达。附件一: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医用耗材供应商考核细则附件二:乙方的《成交通知书》以下无正文。甲方: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经办人:项目经办人: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花园路二段地址: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双流分行开户银行:账号:51001527908051525586账号:电话:028-69803260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项目方案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方案内容:项目方案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方案内容:服务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3.服务要求”的要求将全部服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服务要求中有明确编制要求的条款可不填写在此表。3.如有证明材料的,可附表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N5101162024000699项目名称:2024年第二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包:合同包三投标人名称:价款形式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产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报价内容,最高限价价,产地品牌,家医用氧气等医用耗材1.00批101298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1,1.00批,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应}应}应}合计:备注:因系统固化原因,此处报价一览表中的产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填写核心产品的相应信息。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项目方案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方案内容: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N5101162024000699项目名称:2024年第二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包:合同包四投标人名称:价款形式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响应报产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报价内容,价价,产地品牌灭菌滤芯盒装工作站吸头等医用耗材1.00批252119元{供应商响总价{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1,1.00批,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元应}应}应}应}合计:备注:因系统固化原因,此处报价一览表中的产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填写核心产品的相应信息。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的要求将全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逐条填写此表3.如有证明材料的,可附表后。项目方案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方案内容: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N5101162024000699项目名称:2024年第二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包:合同包一投标人名称: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产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价款形式{供直肠管(体外治疗探头)等医用耗材1.00批734964.5元{供应商响总价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1,1.00批,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元应}应}应}应}合计:备注:因系统固化原因,此处报价一览表中的产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填写核心产品的相应信息。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版本号:N510116202400069920250110001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第二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1162024000699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1月10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委托,拟对2024年第二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1620240006991.2.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第二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1.3.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6个包,采购医用耗材一批。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2:无。采购包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4:无。采购包5:无。采购包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医疗器械(描述: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经营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的许可/备案证明材料;所投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2、消毒产品(描述: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规定需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消毒产品,须提供该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如产品为新消毒产品,则须提供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采购包2:1、药品(描述:若投标产品属于药品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为所投产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注册相关证书。)-第2页-2、危险化学品(描述:若投标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须具备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气瓶充装许可(描述: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采购包3:无采购包4:无采购包5:1、医疗器械(描述: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经营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的许可/备案证明材料;所投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采购包6: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第3页-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一、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二、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三、在四川省、成都市确定的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上,双流区另有12家银行机构自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供应商信用融资补充事宜》)1.10.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花园路二段邮编:610000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8-69803260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邮编:610000联系人:覃先生、刘先生联系电话:18828094788、13281291367-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701,250.00元采购包2:2,344,785.00元采购包3:583,590.00元采购包4:282,820.00元采购包5:108,476.00元采购包6:316,272.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采购包3:综合评分法采购包4:综合评分法采购包5:综合评分法采购包6: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采购包2:不收取采购包3:不收取采购包4:不收取采购包5:不收取采购包6:不收取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货物采购项目)下浮20%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费率1.1%;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8%。(2)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4)银行账号:9902001810120574(5)采购合同签订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6)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完成后,可按照以下温馨提示开具发票:方式①:供应商进入http://sale.scbid.net/home网站,登录系统(无账号供应商需按照提示注册账号),登录后进入“中标项目”页面,找到需要开票的项目点击“申请/领取中标通知书”,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支付回单扫描件,提交开票申请。方式②:供应商发送申请信息至3391588189@qq.com邮箱,发票开具后将直接发送至原申请开票邮箱。(邮件名称:申请开具发票金额XX元;邮件内容需明确:项目名称、付款截图、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普票,专票需提供邮寄收件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采购包3:否采购包4:否采购包5:否采购包6:否10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和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第7页-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人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第8页-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1.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2.5.1.2.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9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3.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第9页-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采购包2:自行验收采购包3:自行验收-第10页-详细评审技术要求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第三章3.2技术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的得满分。有负偏离情况的,依据以下条款进行打分:1、“▲”条款得分=(投标人满足“▲”条款的数量÷招标文件“▲”条款的总数量)*27;2、非“▲”条款得分=(投标人满足非“▲”条款的数量÷招标文件非“▲”条款的总数量)*12;注:①针对“▲”条款的技术响应,投标人需提供技术支撑材料(如所投产品向社会公开的产品彩页或产品说明书等),但如果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的“▲”技术条款对技术支撑材料有要求,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②针对一般条款的技术响应,如果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技术参数条款对技术支撑材料有要求,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③以序号“1.”“2.”“3.”…标注的为一项。④带“★”实质性内容不纳入本项评分。【编制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如有证明材料附后】39.0000客观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细评审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内容至少包含①实施计划、②运输安排、③人员安排、④应急保障措施。以上内容完整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每项内容最多扣2分。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编制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方案》】8.0000主观项目方案详细评审-第84页--第84页--第84页--第84页--第84页-详细评审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内容至少包含①响应措施、②耗材更换措施方案、③服务流程、④质量保障措施。以上内容完整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每项内容最多扣2分。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编制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方案》】8.0000主观项目方案详细评审业绩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同类产品销售业绩(2021年1月1日(含)-投标截止日)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最多得15分。注: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扫描件。【编制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15.0000客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价格分价格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30.0000客观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无无采购包2: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00%价格扣除计算公式:评审价=响应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价格扣除比例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报价一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报价明细表,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采购包3: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无无采购包4: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00%价格扣除计算公式:评审价=响应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价格扣除比例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采购包5: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00%价格扣除计算公式:评审价=响应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价格扣除比例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报价一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报价明细表,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采购包6:-第87页-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无无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采购包2: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采购包3: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采购包4: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采购包5: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采购包6: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5.5.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如本项目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经符合性审查,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6.定标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一、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第88页-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5.7.评标委员会义务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89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服务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项目方案详见附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采购包2: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服务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项目方案详见附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采购包3: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服务要求应答表-第90页-详见附件:项目方案详见附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采购包4: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服务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项目方案详见附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采购包5: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服务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项目方案详见附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采购包6: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服务要求应答表-第91页-详见附件:项目方案详见附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第92页-第七章拟签订合同文本详见附件:合同文本.docx-第93页-版本号:N510116202400069920250110001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第二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1162024000699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1月10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委托,拟对2024年第二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1620240006991.2.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第二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1.3.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6个包,采购医用耗材一批。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2:无。采购包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4:无。采购包5:无。采购包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医疗器械(描述: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经营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的许可/备案证明材料;所投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2、消毒产品(描述: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规定需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消毒产品,须提供该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如产品为新消毒产品,则须提供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采购包2:1、药品(描述:若投标产品属于药品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为所投产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注册相关证书。)2、危险化学品(描述:若投标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须具备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气瓶充装许可(描述: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采购包3:无采购包4:无采购包5:1、医疗器械(描述: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经营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的许可/备案证明材料;所投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采购包6: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用耗材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