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中标结果公示(青铜峡市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服务中心2025)



2025年青铜峡市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宁博政采比[2025]-008号(招标文件编号:宁博政采比[2025]-008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青铜峡市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灵武市方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供应商地址:灵武市东盛路东侧物流货运信息中心
中标(成交)金额:10.3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灵武市方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025年青铜峡市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
叶盛镇各村(社区)、瞿靖镇各村(社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6岁至59岁,女16岁至54岁)且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本地户籍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可由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代替培训。
市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5期100人次,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
2025年1月--5月(具体服务期限按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符合采购方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俞岩中(组长)、陈谦、何青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3000元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2025年青铜峡市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2025年青铜峡市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
项目编号:宁博政采比[2025]-008号

3、采购人名称:青铜峡市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青铜峡市亲民路1号                   
联系人:胡晓倩
联系电话:0953-3055108 
4、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铜峡市惠农路110号
项目负责人:张宁、王澜、陆洁
联系电话:0953-3728796 18309660027
5、采购公告日期:2025年01月22日
6、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5年02月10日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投标供应商名单
资格性审查情况
符合性审查情况
得分

吴忠市致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通过资格性审查
通过符合性审查
59.48

吴忠市利通区瑞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通过资格性审查
通过符合性审查
61.19

灵武市方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通过资格性审查
通过符合性审查
73.33

成交情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单价
数量
总价(元)

1
培训材料费
为学员购买培训教材等
7400元/期
5期
37000

2
培训讲师费
聘请专业资质的教师费用
4000元/期
5期
20000

3
学员餐补费
每位学员每天的餐食费用
20元/人/天
100人
20000

4
人员交通补助费
执行项目人员的项目交通执行费
6000元
1项
6000

5
项目存档、 资料打印、 光盘制作费
项目存档、资料打印、光盘制作
5600
1套
5600

6
项目投标立项及专家评审费
项目投标各项工作
4000元/次
1次
4000

7
税费
税费
12400
1项
12400

服务要求标的基本概况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5月(具体服务期限按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成交供应商名称
灵武市方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成交供应商地址
灵武市东盛路东侧物流货运信息中心

成交供应商联系电话
18161619992

成交金额
壹拾万零伍仟元整(¥105,000.00元)

9、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 无
10、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胡晓倩
评审专家:俞岩中(组长)、陈谦、何青春
11、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2025年02月11日。
12、成交服务费金额:3000元
13、成交服务费参照标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3000元计取。

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0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铜峡市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青铜峡市亲民路1号        
联系方式:胡晓倩 0953-3051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铜峡市惠农路110号            
联系方式:张宁、王澜、陆洁 0953-3728796 18309660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宁、王澜、陆洁
电 话:  0953-3728796 1830966002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青铜峡市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

品目
服务/教育服务/培训服务

采购单位
青铜峡市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青铜峡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10日 18:2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俞岩中(组长)、陈谦、何青春

总成交金额
¥10.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宁、王澜、陆洁

项目联系电话
0953-3728796 18309660027

采购单位
青铜峡市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青铜峡市亲民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胡晓倩 0953-3051983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青铜峡市惠农路1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宁、王澜、陆洁 0953-3728796 18309660027

附件:

附件1
成交公告.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3
2025年青铜峡市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025年青铜峡市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成交公告1、项目名称:2025年青铜峡市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2、项目编号:宁博政采比[2025]-008号3、采购人名称:青铜峡市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服务中心地址:青铜峡市亲民路1号联系人:胡晓倩联系电话:0953-30551084、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铜峡市惠农路110号项目负责人:张宁、王澜、陆洁联系电话:0953-3728796183096600275、采购公告日期:2025年01月22日6、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5年02月10日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投标供应商名单资格性审查情况符合性审查情况得分吴忠市致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通过资格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59.48吴忠市利通区瑞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通过资格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61.19灵武市方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通过资格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73.338、成交情况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单价数量总价(元)1培训材料费为学员购买培训教材等7400元/期5期370002培训讲师费聘请专业资质的教师费用4000元/期5期200003学员餐补费每位学员每天的餐食费用20元/人/天100人200004人员交通补助费执行项目人员的项目交通执行费6000元1项60005项目存档、资料打印、光盘制作费项目存档、资料打印、光盘制作56001套56006项目投标立项及专家评审费项目投标各项工作4000元/次1次40007税费税费124001项12400服务要求标的基本概况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5月(具体服务期限按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成交供应商名称灵武市方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成交供应商地址灵武市东盛路东侧物流货运信息中心成交供应商联系电话18161619992成交金额壹拾万零伍仟元整(¥105,000.00元)9、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无10、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人代表:胡晓倩评审专家:俞岩中(组长)、陈谦、何青春11、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2025年02月11日。12、成交服务费金额:3000元13、成交服务费参照标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3000元计取。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2月10日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青铜峡市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服务中心)的(2025年青铜峡市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标段)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青铜峡市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灵武市方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50)万元,资产总额为(2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e技W张娃址投标供应商:灵武市方升职业技能焙训学校(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字或:术机6401060日期:2025年2月10日2025年青铜峡市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服务类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3909采购人:青铜峡市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1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2025年青铜峡市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宁博政采比[2025]-008号项目名称:2025年青铜峡市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08000.00最高限价(如有):108000.00采购需求: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培训5期100人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5月(具体服务期限按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提出《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报价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5.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01-2218:00:00至2025-02-0518: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投标人需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泽招”http://www.huizezhao.cn/)完成注册(已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陆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注册事宜可电话咨询400-630-6886。),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2月05日,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uizezhao.cn/),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0日09:30:00(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0日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uizezhao.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630-6886(工作时间)。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惠泽招”网站提出。潜在供应商如未在“惠泽招”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响应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必须使用“惠泽招”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后缀名为“.htb”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除因电子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供应商未能按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五、开启时间:2025年02月10日09:30:00(北京时间)地点:青铜峡市亲水湖畔4-11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前进入“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对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青铜峡市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服务中心地址:青铜峡市亲民路1号联系人:胡晓倩联系电话:0953-305198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铜峡市惠农路110号联系方式:0953-372879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宁、王澜、陆洁电话:0953-372879618309660027代理机构: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1月22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2025年青铜峡市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采购需求: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培训5期100人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5月(具体服务期限按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付款方式:依合同约定。2采购人名称:青铜峡市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服务中心地址:青铜峡市亲民路1号联系人:胡晓倩联系方式:0953-3051983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铜峡市惠农路110号联系人:张宁、王澜、陆洁电话:0953-372879618309660027电子邮箱:nxbx_qtx@163.com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4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第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5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6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是、否)7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8项目预算金额:108000.00元。最高限价:108000.009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折扣10保证金:0元(免收)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号),对在我区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且信用等级为A级的投标供应商,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应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展示的A级信用等级截图作为信用保证证明;未参与我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在宁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等级可视为A级,享受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信用等级为A级以下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应当以下列方式缴纳: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鼓励使用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电子保函(保单),如使用线下投标保函须在投标文件(电子)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开标现场,并将投标保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注: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12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1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0日09:30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14磋商时间:2025年02月10日09:30磋商地点:青铜峡市亲水湖畔4-11号15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个16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本项目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委专家2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17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是、否)履约保证金金额:0元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个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18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是、否)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是、否)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3000元计取收取形式:现金或转账账户名称: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行政中心支行账号:106004328537收取时间:截止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19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供应商须在质疑有效期内(过期不予接收)将阅读招标文件后所提出的疑问及要求答复的所有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或监督机构。注:(1)质疑函格式请参考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二)投标供应商关联性企业说明1、与投标供应商存在关联企业明细表序号单位名称关联关系12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时,应据实填写1明细表。2、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不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相关单位,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与投标供应商无关联企业情形的须提供2声明函。(三)投标供应商未对本项目提供过有关服务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四)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报价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报价为,,未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我公司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无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五)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投标文件附加条件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投标文件中附加条件如下:1、2、3、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投标文件中无附加条件的无须填写。注2:投标供应商应谨慎在投标文件中提出附加条件,如提出的附加条件采购人无法接受,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六)招标文件中其他符合性审查内容注:本模块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未提供即认定为无效响应)的条款。《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011年6月1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同时废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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