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就地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 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


杭州市本级 | 其他服务

一、项目编号:HSZB-2024-1427-1
二、项目名称: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地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84.85(%)
浙江微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1399号19幢103-29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地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地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洪碧圆,张峰,周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中标人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人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中标人承担。4.收费标准(1)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按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浙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乘以75%收取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单个标项收费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974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本项目于 2024年12月11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仅有1家(浙江微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且经过调研核实,本项目服务完成需要新型的专利技术包括热医疗废物智能灭菌处理设备非焚烧技术,目前满足此技术的仅为浙江微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经分析,该项目的需求内容和评分不存在排他性、倾向性、歧视性、排除其他潜在供应商的要求过高内容,同意审查通过。专家组经讨论评议一致认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故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浣纱路26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56007409
质疑联系人:陆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56007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06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爽、曹剑斌、陈敏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981527
质疑联系人:桑国坚
质疑联系方式:0571-5638609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
传真:
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

附件信息:

HSZB-2024-1427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地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发布稿.doc344.1K

HSZB-2024-1427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地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发布稿.doc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HSZB-2024-1427-1项目名称: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地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2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本级及杭州市其他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2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地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HSZB-2024-1427-1)采购方式单一来源开标时间2025-02-1013:3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1浙江微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4.85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名称: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地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HSZB-2024-1427-1)采购方式单一来源开标时间2025-02-1013:3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浙江微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地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HSZB-2024-1427-1)采购方式单一来源开标时间2025-02-1013:3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浙江微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地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HSZB-2024-1427-1)序号供应商报价(总价,%)排名是否推荐成交1浙江微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4.85%1√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02月10日1/1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地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HSZB-2024-1427-1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二月五日目录第一部分邀请函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邀请函浙江微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地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特邀请贵公司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具体如下:1、采购编号:HSZB-2024-1427-12、项目名称: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地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元):26500004、最高限价(元):26500005、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6、采购人的采购需求:项目主要内容: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地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8、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1)时间期限:/至2024年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0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1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开启时间:2024年2月10日13点30分(4)开启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5)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13点—“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文件的,以备份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浣纱路26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主任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56007409质疑联系人:陆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1-560073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06室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爽、曹剑斌、陈敏娇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981527质疑联系人:桑国坚质疑联系方式:0571-56386096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3分包þ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培训服务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4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无效。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6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税费均计入报价。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响应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响应报价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响应报价的;▲响应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响应报价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7响应方案讲解þA不组织。☐B组织。安排供应商讲解响应方案,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所用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讲解或者讲解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06 ;备份响应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 王爽;0571-8798152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9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0采购机构代理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中标人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人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中标人承担。4.收费标准(1)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按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浙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乘以75%收取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单个标项收费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计取;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邀请、响应、开启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协商、成交、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邀请函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邀请函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4“采购人员”系指采购人及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的采购小组。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3)。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响应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创新发展3.3.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3.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4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获取截止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1。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拱墅区、富阳区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二、采购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部分邀请函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6.2从采购文件发出至响应截止日期,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采购文件。若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无效。三、响应7.采购文件的获取详见邀请函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8.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9.1响应函;9.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9.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9.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9.5法人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并对响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响应无效。9.6同类项目合同价格;9.7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9.8技术解决方案;9.9商务技术偏离说明表;9.10组织实施方案;9.11项目组人员名单;9.12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9.13培训计划;9.14关于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9.15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说明;9.1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9.17报价一览表。10.响应文件的编制10.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采购人员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响应无效;10.2供应商进行电子响应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0.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1.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1.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11.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1.3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2.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2.1供应商应按“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2.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13.备份响应文件13.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3.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3.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邀请函中载明的开启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13.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3.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4.响应有效期14.1响应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响应无效。14.2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响应截止日期起,在响应有效期内有效。14.3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四、信用信息查询与开启响应文件15.开启响应文件15.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准时在线参加。15.2开启响应文件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自动提取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5.3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6.信用信息查询16.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16.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16.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五、协商程序17.采购人员的组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形成采购人员。采购人员依法由3人(含)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业人员不得少于采购人员成员总数的2/3。18.采购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8.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8.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8.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8.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8.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采购人员应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9.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9.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9.3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19.4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确定最终的成交价格;19.5编写协商情况记录表并签署意见;19.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9.7法律、法规、规章、采购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20.采购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20.1确定参与协商评标至协商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0.2违反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0.3在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程序正常进行的;20.4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20.5其他不遵守纪律的行为。采购人员有上述之一的,其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差旅费。21.协商流程21.1符合性审查。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1.2.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采购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3.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等情况说明,对供应商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商定最终的成交价格。22.响应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22.1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2.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22.3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2.4响应文件中未含所投产品相应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的(如果本项目采购涉及节能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22.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2.6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22.7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的;22.8响应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22.9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22.9.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2.9.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22.9.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2.9.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22.9.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2.10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协商情况记录23.采购人员应当编写协商情况记录,主要内容包括:(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二)协商日期和地点,采购人员名单;(三)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四)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4.争议事项处理。对协商情况记录有异议的采购人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七、重新组织采购2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八、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26.保密。协商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过程中凡是与响应文件协商、商定等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采购人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7.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协商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九、成交28.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协商情况记录依法及时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自收到记录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29.成交通知与成交结果公告29.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29.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采购人员名单。29.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十、合同授予30.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四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1.合同的签订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31.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31.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33.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十一、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3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34.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34.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4.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34.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4.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35.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十二、验收36.验收36.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6.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6.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6.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序号服务名称服务期限要求1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 一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暂定 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双方同意,并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订下一年度的合同。详见“招标内容及用户需求”基准价:3.3元/床备注: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二、招标内容及用户需求1、项目情况说明本次项目为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医疗废物具有携带病菌数量大、种类多等特点,以空间传染、急性传染、交叉传染和潜伏传染等形式进行传播,主要具有感染性,同时兼具反应性、腐蚀性、毒性等其他危险特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明确要求应加强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全过程环境管理,防止危害公众健康、污染环境。我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产业发展将近20年,现在集中处置模式大部分以焚烧为主,焚烧处置模式采用回转窑或热解工艺,温度要求高,消耗大量化石能源,碳排放量高;易产生二噁英、多环芳香族化合物、多氯联苯等剧毒物及氯化氢、氟化氢和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需要配置高昂的、完善的尾气净化系统,而且底渣和飞灰属于危废,具有二次危害性。无法满足当前“碳达峰、碳中和”、“无废城市”创建的政策性精神;集中处置模式无论是高污染的焚烧处置还是其他废焚烧模式,都无法避免院内长期贮存和院外长途运输带来的二次感染风险,以及医疗废物非法外流、倒卖带来的其他安全隐患,并且一些偏远地区医疗机构无法及时处置。医院在医废处理中也遇到了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较难处理,接收单位较少,需要新增人力成本,服务体验感差,转运不及时,导致医疗废物处置周期过长,存在医疗废物储存时间长易造成二次污染的情况。随着我国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医疗废物处置短板亟待补齐,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自行处理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集中处置有机结合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势在必行。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推进导致医疗废物产生量持续上升的趋势下,优化传统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模式,加快推行推广行之有效的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新工艺、新技术对进一步补齐我国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能力不足的短板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家推行集中无害化处置,但鼓励有关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从源头减量、就地无害化处置,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根据******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8]128号),“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精神,补齐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缺口,支持环保产业领域的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根据浙卫办监督发函〔2021〕13号的精神,辖区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无废医院”创建,并将“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引进先进技术就地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列入考核加分项。2、采购项目招标范围及期限服务期限:1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暂定1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双方同意,并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订下一年度的合同。服务内容: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服务目标:本项目拟在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就地无害化处理技术服务项目,处置内容为医疗垃圾,需根据国家《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的分类以及豁免管理附件目录要求;不包括医疗机构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放射性物质。服务地点: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废暂存间,场地由采购人提供。3、服务要求(一)处置要求1)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在医疗机构内部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处置技术应满足《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标准,并提供符合《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标准的依据。2)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服务技术应具备就地处理医疗废弃物所需的资质、条件和设施,保证各项处理条件和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处理医疗废弃物的技术要求。在处置过程中,不得产生对环境的二次污染。3)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服务技术须满足医疗废物消毒毁形同步完成的就地化处置要求,医疗废物减容需要达到80%以上。4)中标人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相关规定,确保安全处理,每日须与采购人指定回收人员进行现场交接,并在相关交接记录上签名。5)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服务应在24小时监控的环境内,采购人有权对所委托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若发现不妥之处,可随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6)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需投入的处置设备及安装、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人员服务费、设备维修维保等由中标人承担,产生的生活垃圾由采购人负责处置,场地改造费用由中标人承担。7)遇停电等突发事件,中标人须提供应急处置方案,应急处置方案须符合国家医疗废物处置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中标人须配合医院进行应急处置演练。8)中标人须制定好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的规章制度,定期对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做好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的安全防护工作。9)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单位后续应按照《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等文件要求提供环境监测无害化监测指标给采购人。10)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人员在医院指定地点接收医疗废弃物,不得影响医院正常的经营活动,遵守医院的相关环境以及安全管理规定。11)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签收之后,若发生意外或者事故,责任由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单位承担。12)每日对医院集中暂存的固体医疗废物进行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要求日产日清,不得形成医疗垃圾堆积现象。13)如经环保、卫监等国家相关机构或第三方机构检测不合格,采购人不承担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整改。(二)配置要求1、中标人须配置与院日产医废量相匹配的医废处置设备,保证医废的安全稳定处理,达到国家相应要求(必须消毒毁形同步完成),医废处置设备做到一用一备,出现设备故障需尽快完成维修。技术提供方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操作人员在院感指导下完成医废处置,实现医废的及时有效处理,达到医废的日产日清、随产随清的设计要求。2、中标人须配备2名以上的驻点医疗废物处置技术服务工作人员,以及24小时响应的工程师,遇突发情况时能够按照指定的应急处置方案解决问题,医疗废物须保证在48小时之内处理好。3、中标人须在医疗废物暂存间配置全覆盖的视频监控且与医院原医疗废物信息化系统接口对接,以方便医院对所委托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帮助医院将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贮存、交接、处置全过程实现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三)服务质量标准医院内产生的固体医疗废物按照国家《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规定。(四)验收要求验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文件。三、商务条款序号内 容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暂定1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双方同意,并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订下一年度的合同。▲3付款方法和条件:按月支付,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为:实际结算单价×每月医院床位数-当月所产生的水电费,实际结算单价为“需求内容”中明确的基准价×投标折扣报价,如投标折扣报价为90%,实际结算单价为基准价的90%,最终结算以实际所产生数量为准。入驻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中标人需在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和服务人员的到位,并完成试运行,经采购人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服务费先用后付。注:采购人支付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正规财务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招标内容与服务需求”等规定。5应提供的伴随服务:培训、应急预案等。6履约保证金金额:金额为预算金额的1%,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给采购人,合同期满扣除供应商应支付的违约金和应承担的赔偿款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如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7授予合同: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8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合同▲9报价方式:本项目按折扣进行报价,最高限价(折扣)为100%。报价包括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编制说明:本表内标有“▲”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都作无效投标处理。第四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特别提示:以下为合同范本,仅供参考,不宜照搬。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结果及中标人的承诺来拟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中标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结果,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内容(采购标的与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合同金额2.1合同金额:人民币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2.2报价方式:按月支付,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为:实际结算单价×每月医院床位数-当月所产生的水电费,实际结算单价为“需求内容”中明确的基准价×投标报价(折扣),如投标报价(折扣)为90%,实际结算单价为基准价的90%,最终结算以实际所产生数量为准。入驻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乙方需在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和服务人员的到位,并完成试运行,经甲方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服务费先用后付。2.3报价明细组成:序号费用名称单价(元)数量小计(元)……总计(元):三、质量或服务要求3.1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投标承诺、采购文件要求以及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3.2售后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技术资料4.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4.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五、知识产权与产权担保5.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工程)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5.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产品(服务/工程)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转包或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6.2乙方如将项目转包或有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合同服务期限和实施地点7.1合同服务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2服务实施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八、履约保证金(如适用)8.1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0元履约保证金。8.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8.3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前有效,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结清退还。九、合同验收9.1本合同验收由采购人组织实施,中标供应商应派专业的技术人员协助进行验收。9.2验收标准:符合质量要求9.3特殊条款:合同验收过程中,当双方就技术问题出现争议且中标供应商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时,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计入风险费含在投标报价内)。十、合同款支付10.1付款方式与支付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交付的合格产品(服务/工程)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办理合同款项支付和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付合格产品(服务/工程)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日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交付的产品(服务/工程)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产品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a.甲方已向乙方支付了合同款的,乙方须一次性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并向甲方支付等额违约金;b.甲方还未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争议解决与诉讼13.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______市______(县/区)。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含附件)、甲方采购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询标记录(如有)。14.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4.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供应商按照以下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目录(1)响应函…………………………………………………………………………(页码)(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5)法人授权书………………………………………………………………………………(页码)(6)同类项目合同价格……………………………………………………………………(页码)(7)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页码)(8)技术解决方案…………………………………………………………………………(页码)(9)商务技术偏离说明表…………………………………………………………………(页码)(10)组织实施方案……………………………………………………………………………(页码)(11)项目小组人员名单………………………………………………………………………(页码)(12)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页码)(13)关于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页码)(14)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说明……………………………………………………………(页码)(15)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16)报价一览表………………………………………………………………………………(页码)一、响应函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地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1、我方承诺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响应文件在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提供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3、我方承诺除响应文件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4、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6、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更正(延期)公告”(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7、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7.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7.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7.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7.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地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五、法人授权书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兹委派我公司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联系电话:手机:传真:),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地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采购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若成交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六、同类项目合同价格(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简要描述项目合同价格(万元)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七、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八、技术解决方案(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九、技术偏离说明表名称采购要求响应响应偏离说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十、项目小组人员名单(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附表A: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情况表姓名页码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应列明细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资质证书编号其他资质情况联系电话注: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响应技术文件页码。附表B:本项目的项目小组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页码)专业(页码)职称(页码)本项目中的职责项目经历参与本项目的到位情况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响应技术文件页码。附表C: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小组人员近期交纳社保记录情况表(以社保局缴纳凭证作附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十一、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十二、关于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十三、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说明(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十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采购要求参加响应。在这次响应过程中和成交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响应、成交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五、报价一览表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你方采购文件要求,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地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SZB-2024-1427】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报价内容投标折扣报价(%)备注1 注:1、本项目按折扣进行报价,最高限价(折扣)为100%。报价包括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2、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3、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附件附件1: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供应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HSZB-2024-1427-1】响应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响应单位(法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响应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响应单位“XX专用章”(印模)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地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HSZB-2024-1427-1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二月五日目录第一部分邀请函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邀请函浙江微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地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特邀请贵公司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具体如下:1、采购编号:HSZB-2024-1427-12、项目名称: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地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元):26500004、最高限价(元):26500005、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6、采购人的采购需求:项目主要内容: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地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8、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1)时间期限:/至2024年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0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1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开启时间:2024年2月10日13点30分(4)开启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5)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13点—“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文件的,以备份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浣纱路26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主任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56007409质疑联系人:陆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1-560073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06室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爽、曹剑斌、陈敏娇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981527质疑联系人:桑国坚质疑联系方式:0571-56386096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3分包þ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培训服务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4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无效。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6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税费均计入报价。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响应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响应报价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响应报价的;▲响应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响应报价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7响应方案讲解þA不组织。☐B组织。安排供应商讲解响应方案,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所用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讲解或者讲解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06 ;备份响应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 王爽;0571-8798152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9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0采购机构代理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中标人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人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中标人承担。4.收费标准(1)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按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浙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乘以75%收取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单个标项收费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计取;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邀请、响应、开启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协商、成交、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邀请函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邀请函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4“采购人员”系指采购人及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的采购小组。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3)。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响应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创新发展3.3.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3.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4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获取截止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1。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拱墅区、富阳区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二、采购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部分邀请函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6.2从采购文件发出至响应截止日期,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采购文件。若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无效。三、响应7.采购文件的获取详见邀请函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8.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9.1响应函;9.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9.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9.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9.5法人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并对响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响应无效。9.6同类项目合同价格;9.7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9.8技术解决方案;9.9商务技术偏离说明表;9.10组织实施方案;9.11项目组人员名单;9.12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9.13培训计划;9.14关于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9.15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说明;9.1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9.17报价一览表。10.响应文件的编制10.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采购人员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响应无效;10.2供应商进行电子响应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0.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1.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1.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11.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1.3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2.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2.1供应商应按“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2.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13.备份响应文件13.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3.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3.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邀请函中载明的开启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13.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3.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4.响应有效期14.1响应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响应无效。14.2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响应截止日期起,在响应有效期内有效。14.3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四、信用信息查询与开启响应文件15.开启响应文件15.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准时在线参加。15.2开启响应文件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自动提取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5.3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6.信用信息查询16.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16.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16.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五、协商程序17.采购人员的组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形成采购人员。采购人员依法由3人(含)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业人员不得少于采购人员成员总数的2/3。18.采购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8.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8.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8.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8.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8.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采购人员应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9.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9.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9.3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19.4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确定最终的成交价格;19.5编写协商情况记录表并签署意见;19.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9.7法律、法规、规章、采购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20.采购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20.1确定参与协商评标至协商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0.2违反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0.3在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程序正常进行的;20.4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20.5其他不遵守纪律的行为。采购人员有上述之一的,其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差旅费。21.协商流程21.1符合性审查。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1.2.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采购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3.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等情况说明,对供应商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商定最终的成交价格。22.响应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22.1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2.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22.3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2.4响应文件中未含所投产品相应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的(如果本项目采购涉及节能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22.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2.6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22.7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的;22.8响应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22.9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22.9.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2.9.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22.9.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2.9.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22.9.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2.10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协商情况记录23.采购人员应当编写协商情况记录,主要内容包括:(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二)协商日期和地点,采购人员名单;(三)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四)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4.争议事项处理。对协商情况记录有异议的采购人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七、重新组织采购2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八、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26.保密。协商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过程中凡是与响应文件协商、商定等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采购人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7.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协商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九、成交28.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协商情况记录依法及时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自收到记录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29.成交通知与成交结果公告29.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29.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采购人员名单。29.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十、合同授予30.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四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1.合同的签订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31.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31.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33.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十一、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3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34.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34.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4.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34.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4.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35.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十二、验收36.验收36.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6.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6.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6.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序号服务名称服务期限要求1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 一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暂定 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双方同意,并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订下一年度的合同。详见“招标内容及用户需求”基准价:3.3元/床备注: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二、招标内容及用户需求1、项目情况说明本次项目为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医疗废物具有携带病菌数量大、种类多等特点,以空间传染、急性传染、交叉传染和潜伏传染等形式进行传播,主要具有感染性,同时兼具反应性、腐蚀性、毒性等其他危险特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明确要求应加强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全过程环境管理,防止危害公众健康、污染环境。我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产业发展将近20年,现在集中处置模式大部分以焚烧为主,焚烧处置模式采用回转窑或热解工艺,温度要求高,消耗大量化石能源,碳排放量高;易产生二噁英、多环芳香族化合物、多氯联苯等剧毒物及氯化氢、氟化氢和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需要配置高昂的、完善的尾气净化系统,而且底渣和飞灰属于危废,具有二次危害性。无法满足当前“碳达峰、碳中和”、“无废城市”创建的政策性精神;集中处置模式无论是高污染的焚烧处置还是其他废焚烧模式,都无法避免院内长期贮存和院外长途运输带来的二次感染风险,以及医疗废物非法外流、倒卖带来的其他安全隐患,并且一些偏远地区医疗机构无法及时处置。医院在医废处理中也遇到了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较难处理,接收单位较少,需要新增人力成本,服务体验感差,转运不及时,导致医疗废物处置周期过长,存在医疗废物储存时间长易造成二次污染的情况。随着我国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医疗废物处置短板亟待补齐,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自行处理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集中处置有机结合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势在必行。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推进导致医疗废物产生量持续上升的趋势下,优化传统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模式,加快推行推广行之有效的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新工艺、新技术对进一步补齐我国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能力不足的短板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家推行集中无害化处置,但鼓励有关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从源头减量、就地无害化处置,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根据******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8]128号),“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精神,补齐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缺口,支持环保产业领域的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根据浙卫办监督发函〔2021〕13号的精神,辖区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无废医院”创建,并将“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引进先进技术就地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列入考核加分项。2、采购项目招标范围及期限服务期限:1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暂定1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双方同意,并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订下一年度的合同。服务内容: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服务目标:本项目拟在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就地无害化处理技术服务项目,处置内容为医疗垃圾,需根据国家《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的分类以及豁免管理附件目录要求;不包括医疗机构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放射性物质。服务地点: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废暂存间,场地由采购人提供。3、服务要求(一)处置要求1)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在医疗机构内部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处置技术应满足《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标准,并提供符合《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标准的依据。2)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服务技术应具备就地处理医疗废弃物所需的资质、条件和设施,保证各项处理条件和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处理医疗废弃物的技术要求。在处置过程中,不得产生对环境的二次污染。3)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服务技术须满足医疗废物消毒毁形同步完成的就地化处置要求,医疗废物减容需要达到80%以上。4)中标人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相关规定,确保安全处理,每日须与采购人指定回收人员进行现场交接,并在相关交接记录上签名。5)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服务应在24小时监控的环境内,采购人有权对所委托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若发现不妥之处,可随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6)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需投入的处置设备及安装、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人员服务费、设备维修维保等由中标人承担,产生的生活垃圾由采购人负责处置,场地改造费用由中标人承担。7)遇停电等突发事件,中标人须提供应急处置方案,应急处置方案须符合国家医疗废物处置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中标人须配合医院进行应急处置演练。8)中标人须制定好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的规章制度,定期对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做好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的安全防护工作。9)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单位后续应按照《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等文件要求提供环境监测无害化监测指标给采购人。10)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人员在医院指定地点接收医疗废弃物,不得影响医院正常的经营活动,遵守医院的相关环境以及安全管理规定。11)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签收之后,若发生意外或者事故,责任由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单位承担。12)每日对医院集中暂存的固体医疗废物进行就地化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要求日产日清,不得形成医疗垃圾堆积现象。13)如经环保、卫监等国家相关机构或第三方机构检测不合格,采购人不承担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整改。(二)配置要求1、中标人须配置与院日产医废量相匹配的医废处置设备,保证医废的安全稳定处理,达到国家相应要求(必须消毒毁形同步完成),医废处置设备做到一用一备,出现设备故障需尽快完成维修。技术提供方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操作人员在院感指导下完成医废处置,实现医废的及时有效处理,达到医废的日产日清、随产随清的设计要求。2、中标人须配备2名以上的驻点医疗废物处置技术服务工作人员,以及24小时响应的工程师,遇突发情况时能够按照指定的应急处置方案解决问题,医疗废物须保证在48小时之内处理好。3、中标人须在医疗废物暂存间配置全覆盖的视频监控且与医院原医疗废物信息化系统接口对接,以方便医院对所委托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帮助医院将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贮存、交接、处置全过程实现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三)服务质量标准医院内产生的固体医疗废物按照国家《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规定。(四)验收要求验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文件。三、商务条款序号内 容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暂定1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双方同意,并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订下一年度的合同。▲3付款方法和条件:按月支付,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为:实际结算单价×每月医院床位数-当月所产生的水电费,实际结算单价为“需求内容”中明确的基准价×投标折扣报价,如投标折扣报价为90%,实际结算单价为基准价的90%,最终结算以实际所产生数量为准。入驻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中标人需在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和服务人员的到位,并完成试运行,经采购人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服务费先用后付。注:采购人支付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正规财务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招标内容与服务需求”等规定。5应提供的伴随服务:培训、应急预案等。6履约保证金金额:金额为预算金额的1%,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给采购人,合同期满扣除供应商应支付的违约金和应承担的赔偿款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如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7授予合同: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8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合同▲9报价方式:本项目按折扣进行报价,最高限价(折扣)为100%。报价包括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编制说明:本表内标有“▲”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都作无效投标处理。第四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特别提示:以下为合同范本,仅供参考,不宜照搬。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结果及中标人的承诺来拟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中标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结果,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内容(采购标的与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合同金额2.1合同金额:人民币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2.2报价方式:按月支付,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为:实际结算单价×每月医院床位数-当月所产生的水电费,实际结算单价为“需求内容”中明确的基准价×投标报价(折扣),如投标报价(折扣)为90%,实际结算单价为基准价的90%,最终结算以实际所产生数量为准。入驻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乙方需在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和服务人员的到位,并完成试运行,经甲方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服务费先用后付。2.3报价明细组成:序号费用名称单价(元)数量小计(元)……总计(元):三、质量或服务要求3.1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投标承诺、采购文件要求以及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3.2售后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技术资料4.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4.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五、知识产权与产权担保5.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工程)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5.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产品(服务/工程)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转包或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6.2乙方如将项目转包或有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合同服务期限和实施地点7.1合同服务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2服务实施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八、履约保证金(如适用)8.1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0元履约保证金。8.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8.3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前有效,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结清退还。九、合同验收9.1本合同验收由采购人组织实施,中标供应商应派专业的技术人员协助进行验收。9.2验收标准:符合质量要求9.3特殊条款:合同验收过程中,当双方就技术问题出现争议且中标供应商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时,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计入风险费含在投标报价内)。十、合同款支付10.1付款方式与支付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交付的合格产品(服务/工程)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办理合同款项支付和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付合格产品(服务/工程)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日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交付的产品(服务/工程)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产品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a.甲方已向乙方支付了合同款的,乙方须一次性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并向甲方支付等额违约金;b.甲方还未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争议解决与诉讼13.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______市______(县/区)。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含附件)、甲方采购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询标记录(如有)。14.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4.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供应商按照以下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目录(1)响应函…………………………………………………………………………(页码)(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5)法人授权书………………………………………………………………………………(页码)(6)同类项目合同价格……………………………………………………………………(页码)(7)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页码)(8)技术解决方案…………………………………………………………………………(页码)(9)商务技术偏离说明表…………………………………………………………………(页码)(10)组织实施方案……………………………………………………………………………(页码)(11)项目小组人员名单………………………………………………………………………(页码)(12)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页码)(13)关于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页码)(14)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说明……………………………………………………………(页码)(15)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16)报价一览表………………………………………………………………………………(页码)一、响应函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地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1、我方承诺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响应文件在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提供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3、我方承诺除响应文件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4、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6、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更正(延期)公告”(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7、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7.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7.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7.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7.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地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五、法人授权书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兹委派我公司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联系电话:手机:传真:),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地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采购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若成交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六、同类项目合同价格(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简要描述项目合同价格(万元)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七、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八、技术解决方案(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九、技术偏离说明表名称采购要求响应响应偏离说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十、项目小组人员名单(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附表A: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情况表姓名页码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应列明细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资质证书编号其他资质情况联系电话注: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响应技术文件页码。附表B:本项目的项目小组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页码)专业(页码)职称(页码)本项目中的职责项目经历参与本项目的到位情况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响应技术文件页码。附表C: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小组人员近期交纳社保记录情况表(以社保局缴纳凭证作附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十一、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十二、关于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十三、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说明(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十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采购要求参加响应。在这次响应过程中和成交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响应、成交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五、报价一览表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你方采购文件要求,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地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SZB-2024-1427】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报价内容投标折扣报价(%)备注1 注:1、本项目按折扣进行报价,最高限价(折扣)为100%。报价包括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2、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3、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附件附件1: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就地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 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