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声屏障结构检测 声屏障检测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5)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310000000241017137947-00179347
采购项目名称:
嘉闵高架南段声屏障结构检测一标二标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啸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91310230671154916A
公告标题:
嘉闵高架南段声屏障结构检测一标二标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41017137947-00179347二、项目名称:嘉闵高架南段声屏障结构检测一标二标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嘉闵高架南段声屏障结构检测二标项目
192769.00元
北京九通衢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海鹰路5号6层东厅
91.2
2
嘉闵高架南段声屏障结构检测一标项目
336619.00元
上海隧道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北松公路208号上海隧道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90.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嘉闵高架南段声屏障结构检测一标项目
嘉闵高架南段声屏障结构检测一标
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包括:1)收集资料。2) 确定检测工作组,核准检测方案。3) 进行声屏障检测(结构材料性能、缺损状况诊断,结构整体性能,抗风载能力测算,功能状况评估等)。4) 出具结构定期检查报告,报告格式内容按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满足采购人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
嘉闵高架南段声屏障结构检测二标项目
嘉闵高架南段声屏障结构检测二标
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包括:1)收集资料。2) 确定检测工作组,核准检测方案。3) 进行声屏障检测(结构材料性能、缺损状况诊断,结构整体性能,抗风载能力测算,功能状况评估等)。4) 出具结构定期检查报告,报告格式内容按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满足采购人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洁,邵文康,袁加华,梁志军,方宝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规定由采购方统筹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包1北京九通衢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包2上海隧道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编制完整,需求分析、服务方案有较好的针对性,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制度、交通配合措施及检测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较完善,人员配置、检测设备满足需求,具有较好的类似业绩。最终在各自的包件中综合得分最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徐家汇路579号
联系方式:021-530136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啸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三里桥路1018号
联系方式:138164301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老师
电 话:13816430143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202.8K
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388.4K
采购文件附件:
嘉闵高架南段声屏障结构检测一标二标.pdf1.9M
首次公告时间:
2025-02-10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隧道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0、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的嘉闵高架南段声屏障结构检测一标二标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嘉闵高架南段声屏障结构检测一标二标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北京九通衢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33人,营业收入为18535.39万元,资产总额为20798.18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九通衢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月6日说明:(1)本声明函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本声明函所称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3(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为准。(5)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6)投标人未按照上述格式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行业划型标准: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4十二、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中标人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12.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的嘉闵高架南段声屏障结构检测一标二标检测项目/包件二:嘉闵高架南段声屏障结构检测一标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工程质嘉闵高架南段声屏障结构检测一标三标检测项目/包件二:嘉闵高架南段声屏障结构检测一标,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隧道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9人,营业收人为8736.215336万元,资产总额为11360.67390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以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海隧道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平日期2025年01月Y日说明:(1)本声明函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26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本声明函所称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为准。(5)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6)投标人未按照上述格式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行业划型标准: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7项目编号:310000000241017137947-00179347嘉闵高架南段声屏障结构检测一标二标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单位: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代理:上海啸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章招标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第七章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附件----采购需求—2—,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嘉闵高架南段声屏障结构检测一标二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08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编号:310000000241017137947-00179347项目名称:嘉闵高架南段声屏障结构检测一标二标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687410元,其中第1包采购预算为1396560元,第2包采购预算为1290850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不予接受。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工作内容为对嘉闵高架南段声屏障结构检测,分2个包件,分别为:包件一:嘉闵高架南段声屏障结构检测二标,包件二:嘉闵高架南段声屏障结构检测一标。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包括:1)收集资料。2)确定检测工作组,核准检测方案。3)进行声屏障检测(结构材料性能、缺损状况诊断,结构整体性能,抗风载能力测算,功能状况评估等)。4)出具结构定期检查报告,报告格式内容按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2)投标人具有交通部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3—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2-18至2024-12-25(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方式:网上报名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01-0810:00(北京时间)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采购项目由2个包件组成,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若有投标人在多个包件评分均为第一名的,则按包号先后顺序决定其中标包号较小的包件。2、网上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8日10:00,未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并成功上传的将视为放弃投标。3、网上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8日10:00,(以网上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即电子采购平台开标签到、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等应自行选择网络畅通地点进行,疫情关系不接受投标人至代理公司现场开标),将于2025年01月08日10:00开启开标室由投标人进行远程网上签到,至2025年01月08日11:00结束远程网上开标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网上开标签到的投标人将视为放弃投标(如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设置强制自动结束时间则以其为准,目前存在半小时可能性,故建议投标人抓紧网上签到))并开始远程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至2025年01月08日12:00结束远程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及确认的投标人将视为放弃投标(如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设置强制自动结束时间则以其为准,目前存在半小—4—,时可能性,故建议投标人抓紧网上签到)),在结束远程解密及确认后进行远程唱标程序,完成远程解密及确认的投标人应对唱标结果签名确认并提交。(由于工作高峰时段“上海政府采购网”的电子采购平台服务器因拥挤会使远程电子开标速度受到一定影响,故建议投标人尽早完成上述远程电子开标动作,同时为保证投标人顺利完成整个开标过程,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4、本次采购信息若有变更将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地址:上海市徐家汇路579号联系方式:1390189923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啸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浦东新区东三里桥路1018号A座502室联系方式:1381643014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沈工电话:13816430143,—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项目情况项目名称:嘉闵高架南段声屏障结构检测一标二标项目项目地址:相应声屏障位置。项目内容: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包括:1)收集资料。2)确定检测工作组,核准检测方案。3)进行声屏障检测(结构材料性能、缺损状况诊断,结构整体性能,抗风载能力测算,功能状况评估等)。4)出具结构定期检查报告,报告格式内容按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基本情况见投标邀请。采购预算说明:本项目预算金额2687410元,其中第1包采购预算为1396560元,第2包采购预算为129085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不予接受。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招标人采购人名称: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地址:上海市徐家汇路579号联系人:梁志军电话:1390189923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啸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三里桥路1018号A座502室邮编:200120联系人:沈工电话:13816430143三、合格供应商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2)投标人具有交通部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6—,专项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招标有关事项招标答疑会:不召开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历天;形式:以盖章PDF版本及可编辑word版本形式Email形式提交至:zbgyrd@163.com;获取澄清文件(如有):投标人可直接登录网上投标系统下载澄清文件。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天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邀请(招标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网址:投标方式:由投标人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投标网址:http://www.zfcg.sh.gov.cn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网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www.zfcg.sh.gov.cn)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与评标方法: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中标人推荐办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五、其它事项付款方法: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7—履约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不收取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投标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网上投标的要求按照各包件分别制作网上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签订合同签前,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响应)签收功能上线的重要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前对各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在采购平台上进行签收并生成带数字签名的签收回执,未完成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为确保投标(响应)文件顺利完成签收程序,避免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签收不及时而给供应商带来不利后果,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时间。同时考虑到一经签收后的投标(响应)文件可能无法撤回签收并进行修改,特提醒各供应商慎重确认投标(响应)文件后再行上传,否则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情形概不负责。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并及时打印签收回执。—8—,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1.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5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2.定义2.1“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2“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2.3“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集中和采购代理机构。2.4“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2.6“甲方”系指采购人。2.7“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2.8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2.9“采购云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为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和特定条件。3.2《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合同份额;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9—(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合格的服务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信息发布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公告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7.询问与质疑7.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招标文件之日(以采购云平台显示的报名时间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7.3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10—,1.检测单位应提前通知养护单位现场检测时间。现场检测时,养护单位应派桥梁工程师(或桥梁管理技术人员)到场,并全程参与。监理单位应派监理工程师到场。现场检测结束后,桥梁工程师(或桥梁管理技术人员)应填写“现场检测情况评价表”,对检测情况进行书面评价。2.现场检测时检测单位应做好包括记录表、病害照片等现场情况记录。检测照片需标明地点位置、所查桥梁、检测单位名称等桥梁检查信息。3.检测单位应做好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交通安全等现场安全工作,确保现场检测不发生有责生产安全事故。4.现场检测时如果发现设施存在结构安全隐患风险,检测单位应在2小时内以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科技信息科和设施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上报检查简况。第五条检测报告编制及数据录入1.检测单位应按要求每年在8月30日前完成检测数据录入工作,城市桥梁检测数据应录入BMS中,公路桥梁检查数据应录入CBMS中。2.检测单位应按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完成检测报告编制和检测报告的专家评审工作。当年9月30日前提交正式检测报告。同时,应在相应系统中上传单桥报告,保证系统中数据、结论与检测报告一致,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检测报告。3.检测单位提交检测报告后,科技信息科应组织召开检测报告反馈会,设施管理部门、养护单位和养护监理单位应出席检测报告反馈会。—74—,第六条检测评价科技信息科每年抽取每家检测单位的报告进行复检,复检采取随机方式,并对复检结果进行评分。在收到全部市管桥梁检测报告后,科技信息科应组织中心相关部门(计划财务科、城市道路科、公路管理科、高速公路科等)对各检测单位进行评价。考评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有下列情况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1.没有发现设施重大安全隐患(含未发现D、E级或4、5类桥梁);2.造成有责生产安全事故。中心对考评不合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淘汰。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现场检测情况评价表2.检测考核评分表,—75—附件1现场检测情况评价表检测单位:现场检测日期:线路名称:桥梁名称:检测现场负责人(签字):养护单位桥梁工程师(或桥梁管理技术人员)签字:一、对现场检测工作情况评价是是否使用设备或工具抵近桥梁部件检查需要登高检查否□使用无人机使用登高车使用桥检车使用爬梯使用望远镜需要水上检查否□使用船只需要进入桥梁内部检查否□进入箱梁内部二、现场安全情况评价现场安全情况占用机动车道时规范设置作业区检测人员穿着有安全标志的服装现场配置安全标志注:1.检测单位每次到现场检测前应与养护单位联系,确定其现场参与人员;2.在检测现场,养护单位桥梁工程师(或桥梁管理技术人员)应对“现场检测情况评价表”打勾进行评价,检测单位应保存检测时的相关影像记录;3.此表由检测单位提供,养护单位回收,交相关设施管理部门。—76—,附件2检测考核评分表项目名称:检测单位名称:考核部门审核(盖章)/日期序号考核内容分值扣分扣分原因1专业人员配备、业务水平(熟悉相关规范、标准和专业知识),检测设备是否符合项目要求(好4分,较好2分,一般1分)42参加检测准备会议(缺席一次扣2分,缺席二次扣完)33检测前是否进行相关资料收集,检测方案能根据项目需求,突出重点(方案中没有检测重点扣3分,没有相关养护历史资料扣2分,没有方案0分)54现场检测时,养护单位到场的人员对检测单位的现场工作状况做出书面评价(没有抵近检测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105未使用今日水印相机App做现场检测情况的记录(包括记录表、照片等)(发生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56检测现场安全工作,没有做到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67检测报告编制的评审(报告经专家评审,得3分;报告未经专家评审,得0分)38做好检测报告的反馈工作(认真3分,一般1分,差0分)39检测结果存在差错(报告内容与现场情况不符发生一次扣1分;评价等级错误,扣15分;扣完为止)3510检测数据系统填报(及时填报相关数据库,得5分;填报不及时扣3分;不填报0分)511检测数据系统填报准确性(准确填报相关数据库,得6分;数据存在错误发生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612对业主需求的响应及服务态度(及时响应业主的相关要求并上报书面报告,得5分,响应不及时的,每一次扣1分;书面报告上报不及时的,每一次扣1分,不响应0分)513发现设施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通知科技信息科和设施管理部门,每一次扣5分10总分100注:第4项按现场检测情况评价表中“对现场检测工作情况评价”扣分;第6项按现场检测情况评价表中“现场安全情况评价”扣分;第9项检测结果存在差错中“评价等级错误”扣分说明:如与抽检桥梁评分相差在5分以内的不扣分。抽检评价为D、E级(或4,5类)桥梁的情况除外。[合同中心-补充条款列表],—77—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附件----采购需求附件--采购需求一、工程概况1.项目建设概况:1.1.项目名称:嘉闵高架南段声屏障结构检测一标二标项目1.1.1包件名称:包件一:嘉闵高架南段声屏障结构检测二标包件二:嘉闵高架南段声屏障结构检测一标1.2.项目地址:相应声屏障位置1.3.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到2025年12月31日止。1.4.项目概况:依照《道路声屏障结构技术规程》、《声屏障结构技术标准》等相关规范和标准,对声屏障设施结构安全进行检测。声屏障清单如下:包件1嘉闵高架南段声屏障结构检测二标明细表序号起止管理桩号规格(每片声屏障尺寸)长度(m)备注高度(m)宽度(m)1沪杭DB00-103.821147.62沪杭DB13-303.821896.23沪杭DN17-203.823234莘松东上01-083.82957.65莘松西下00-073.82957.66银都东上地面-00-143.8213807元江东上00-06422817封闭式8元江西下00-0742632封闭式9嘉X764-82842854410嘉D882-86042311211嘉D785-7803.82577.612嘉D776-7603.821960.813嘉D744-7404247214嘉D740-7353.12613.8包件2嘉闵高架南段声屏障结构检测一标明细表序号起止管理桩号规格(每片声屏障尺寸)长度(m)高度(m)宽度(m)1沪杭ND00-243.822112.82沪杭ND26-373.82934.83沪杭XB00-123.821079.24沪杭XN00-183.821626.45青BX00-223.521781.56青XN05-29(嘉X566)3.221606.47伴亭东下00-063.82953.88伴亭西上06-003.821029.89顾戴东上06-003.82585.210嘉X508-5163.5280511嘉X522-5403.221900.812嘉X566-5743.52780.813嘉X574-5843.52821.614嘉X645-6513.82767.615嘉X654-6703.822048.216嘉X722-7333.82119717嘉D700-6813.82218518嘉D663-6593.8251319嘉D657-6513.82741二、工作的内容及目标要求,—79—2.1.内容:2.1.1.工作内容:1)、收集资料。2)、确定检测工作组,核准检测方案。3)、进行声屏障检测(结构材料性能、缺损状况诊断,结构整体性能,抗风载能力测算,功能状况评估等)。4)、出具结构定期检查报告,报告格式内容按相关技术标准要求。5)、完成采购人提出的对其它设施抽检要求。6)、检测配合:在检测期间需要交通管理、铁路、地铁等其它单位配合的事宜,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甲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2.1.2.目标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外观缺陷检查(含基础部位混凝土、预埋件、种植螺栓、膨胀螺栓、屏体、上下罩板、玻璃屏体、立柱、防坠落钢丝绳、螺栓、螺杆、螺母、垫圈、抽芯铆钉、腐蚀情况等),要求近距离全覆盖检查;(2)材料性能及变形检测(含钢板及型钢力学性能、立柱变形倾斜、防腐层退化情况等),要求根据外观缺陷检查的情况进行抽查,建造年限确定抽查;(3)安装情况检查(含构件尺寸、连接情况、焊缝质量、屏体安装间隙等),要求根据外观缺陷检查的情况进行抽查和超声波焊缝探伤;(4)抗拔力检测(含种植螺栓及膨胀螺栓)要求根据外观缺陷检查的情况对螺栓的抗拔力进行抽查。该部分检测造成损坏的在检测完毕后应进行修复;(5)混凝土无损检测(声屏障固定部位的防撞墙)含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混凝土碳化深度、混凝土强度无损检测、钢筋锈蚀情况检测等。要求根据外观检查的情况,进行适当比例的抽查。上述涉及抽查的抽查比例应报招标人认可。(6)检查检测范围内的防抛网、标杆、龙门架、标志牌、花架等安装在设施上的附属设施安装是否牢固,支架锈蚀状况,有无坠落风险。2.2.根据检测结果对声屏障结构安全性进行评估,明确缺陷及损伤的性质、部位和程度,分析病害原因和影响,提出养护、检查和维修建议,编制检测报告,建立健康档案。以便在以后的日常养护中明确声屏障养护检查的重点,确保设施的安全。2.3.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确保工地无重大安全文明事故发—80—,生,否则一切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2.4.检查后应提交检测报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1)检查人员组成、资质证书;2)项目概述(工程概况,检测目的、依据、仪器和设备、内容等);3)外观检查情况;4)材料性能及变形检测;5)安装情况检查;6)抗拔力检测;7)混凝土无损检测;8)声屏障极限抗风载能力测算,刚度、稳定性及抗倾覆性进行检算;9)安全性能评估;10)对存在隐患、病害的整治方案和养护建议;11)建立健康档案;12)以及技术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和各种检查情况附录等。2.5若在检测声屏障中发现危害结构安全隐患的病害,应及时报告采购方。2.6检测前召集中标单位和养护单位,告知检测的相关注意事项。2.7.检测机构要求(1)检测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独立开展检测工作,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保证检测数据客观、公正、准确。(2)检测机构应当建立运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保障检测设备的稳定工作状态。(3)检测机构应当重视科技进步,采用合适的检测监测设备,满足测试目标要求。(4)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制度,保证档案齐备,原始记录和试验检测报告内容必须清晰、完整、规范。三、检测人员要求3.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必须持有桥梁(或结构)工程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年龄小于60周岁,5年以上桥梁(或结构)专业工程师资格,有承担过同类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实践经历;3.2.本工程不接受同时兼有其他项目检测负责任务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检测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均应具有5年以上桥梁(或结构)专业工程师资格或具有专业检测资格证书;3.3.驻现场检测组其他人员专业、年龄结构配备合理齐全,持证上岗并具备相应的检测工作经历;3.4.检测人员的数量应足够满足本项目工程检测的需要;3.5.检测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81—3.6.检测人员应按照工程需要按期进场到位开展工作;3.7.派驻现场的检测组人员须经采购人确认,未经采购人书面批准不得随意调换,若自行更换或撤离,扣除相应检测费用;3.8.检测负责人如有不尽其职或虚名挂靠,采购人有权要求撤换,直至要求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四、检测收费报价原则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中检测费用是指招标文件中说明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报酬。4.1本合同的费用组成及标准为:4.1.1根据现行相关行业收费标准规定,各投标人按各自承受能力作竞争报价。4.1.2本报价为全费用报价,其中必须包括检测、计算、出具报告、安全文明施工、交通配合及其他相关的措施费、税金等。4.2投标报价不应超出采购预算(公布)。4.3中标后,在检测周期内,若因设施量增加或减少所产生的检测经费变化小于等于本包件年度经费的5%时,合同总价不作调整;若因设施量减少,减少的经费大于本包件年度经费5%时,则从合同总价中扣除减少的设施量的检测费用;若因设施量增加,增加的经费大于本包件年度经费5%且小于等于本包件年度经费的10%时,则在合同总价中加上增加的设施量的检测费用;增加的经费大于本包件年度经费10%时,增加设施部分另行招标。五、技术规范要求适用规范(不限于):1、《声屏障结构技术标准》GB/T51335-20182、《道路声屏障结构技术规范》(DG/TJ08-2086-2023)3、《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5、《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6、《上海市城市高架道路养护技术规程》(SZ-27-2003)7、《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8、以及相关的现行国家、行业规范、规程、标准,国家、地方及市住建委颁发的相关的法令、法规、政策和规定,必须执行最新的强制性条文标准、规范、规—82—,定。,—83—已存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声屏障结构检测 声屏障检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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