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人行道升级改造中标结果公示(湟源县大华镇人民政府2025)
一、项目编号:青海中征竞磋(货物)2025-001
二、项目名称:大华镇池汉村新城大道人行道升级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481700(元)
青海博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5号1号楼2231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大华镇池汉村新城大道人行道升级改造项目
大华镇池汉村新城大道人行道升级改造项目
星速
1000
481.7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严尔军,秦振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李永兄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按委托代理合同约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湟源县大华镇人民政府
地 址:湟源县大华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971-2490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中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彭家寨镇文景街9-113号(新华联家园2期)
联系方式:0971-36801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971-3680165
附件信息:
最终报价.pdf64.6K
磋商文件.pdf449.7K
中小企业申明函.pdf2.6M
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全称(公章):青海博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编号及标项:大华镇池汉村新城大道人行道升级改造项目(青海中征竞磋(货物)2025-001)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交货期备注青海博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81700大华镇池汉村新城大道人行道升级改造项目青海中征竞磋(货物)2025-001按合同要求60个日历日免费质保1年1/1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大华镇池汉村新城大道人行道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中征竞磋(货物)2025-001采购人:湟源县大华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中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一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格式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2:响应文件目录格式3:磋商函格式4:最初报价表格式5:分项报价表格式6:技术规格响应表格式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10: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格式11: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2:磋商产品相关资料格式13:磋商保证金证明格式格式14: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格式15: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格式1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格式1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格式18: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19:磋商最终报价表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一)磋商要求1.磋商说明2.报价说明3.重要指标4.商务要求(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大华镇池汉村新城大道人行道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大华镇池汉村新城大道人行道升级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1日09:30(北京时间)前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进行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中征竞磋(货物)2025-001项目名称:大华镇池汉村新城大道人行道升级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500000.00最高限价(元):500000.00采购需求:池汉村新村大道道路两侧人行道护栏共计1000米升级改造。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标项名称:大华镇池汉村新城大道人行道升级改造项目预算金额(元):5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池汉村新村大道道路两侧人行道护栏共计1000米升级改造。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交货期):按合同要求60个日历日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3.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0天内)。3.5、其他条件:/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2月05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1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进行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2月11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西宁市城西区彭家寨镇文景街9-113号(新华联家园2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和《青海省电子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2、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政采云平台;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400-087-8198。4、磋商供应商解密和磋商报价时必须由e签宝注册人办理,在固定电脑设备前登录等待解密和磋商最终报价。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湟源县大华镇人民政府地址:湟源县大华镇人民政府项目联系人:索先生项目联系方式:0971-249003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海中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彭家寨镇文景街9-113号(新华联家园2期)项目联系人:马女士项目联系方式:0971-36801652025年01月22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内容1采购项目名称大华镇池汉村新城大道人行道升级改造项目2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中征竞磋(货物)2025-0013采购人湟源县大华镇人民政府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中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7采购最高限价500000.00元8项目分包个数1个包9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10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10供应商资格条件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0天内);6、其他条件: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项目。11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金额:0元(2)供应商递交的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日,通过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的方式交纳。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担保时注明投标项目,否则因此造成投标失败责任自负。(3)磋商保证金可从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支出,不接受现金缴纳方式;供应商还应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转出凭据装入响应文件中。(4)要求磋商保证金提交到青海中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指定的专用磋商保证金账户,银行账号信息如下:收款单位:保证金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12磋商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13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详情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按照磋商文件及线上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上传至政采云评标系统。14响应文件的程序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并进行线上签到。15递交响应文件方式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并进行线上签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1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1日09:30(北京时间)1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2月11日09:30(北京时间)18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进行投标19答疑澄清方式磋商小组根据投标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采用电话或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进行,供应商可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项目评审时须在线了解开标信息,掌握答疑时间,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磋商小组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无法进行电话或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20代理服务费收取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按委托代理合同约定。21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两份原件备案。23磋商有效期本次磋商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天。24其他事项1、供应商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内容;2、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3、竞争性磋商内容如有变动,以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文件为准;25提示(1)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获取。(2)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无效行为责任自负。附件1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致:采购代理机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所属行业: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青海中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磋商文件监狱企业证明资料致:青海中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说明:①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如未提供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的,则其评审中的监狱企业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③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企业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青海中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磋商文件格式18: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磋商中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但不作为评标依据。如没有说明事项,此项可忽略。(格式可自定)青海中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磋商文件格式19:磋商最终报价表附表1磋商最终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最初报价调整因素最终报价交货期最终报价(大写):最终报价(大写):最终报价(大写):最终报价(大写):最终报价(大写):最终确定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优惠条件):最终确定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优惠条件):最终确定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优惠条件):最终确定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优惠条件):最终确定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优惠条件):注:此表不必上传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在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后进入第二轮报价时提供,作为最终报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青海中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磋商文件附表2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单位:人民币(元)序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品牌数量及单位单价合计免费保期1234…优惠承诺及其他:优惠承诺及其他:优惠承诺及其他:优惠承诺及其他:优惠承诺及其他:优惠承诺及其他:优惠承诺及其他:优惠承诺及其他:投标总价投标总价投标总价投标总价大写:小写:大写:小写:大写:小写:大写:小写:注:此表不必上传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在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后进入第二轮报价时随最终报价表一起提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青海中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磋商文件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一)磋商要求1.磋商说明1.1、供应商可以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磋商,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磋商,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1.2、磋商报价应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系统集成、安装调试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磋商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投标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1.3、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磋商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规格型号和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供应商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偏差。如果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4、本次采购产品均为国产产品,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1.5、交货时间、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并调试交付使用。1.6、质保:供应商需按照合格的技术参数要求提供产品,所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国家产品有关的质量标准1.7、售后服务:1.7.1、提供有关资料及售后服务承诺。1.7.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其他增值服务(如有请列出)2.报价说明本次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招标最高限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投标无效。3.重要指标3.1磋商文件在技术参数中列出了采购人可以接受的最低技术指标,供应商必须对技术参数一览表中各项产品和指标进行实质性响应,所推荐的每一项产品在性能上不能低于所列的各项指标。“技术参数”中用星号“★”符号标注的属于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完全响应。3.2磋商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磋商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青海中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联系。3.3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响应文件中。4.商务要求4.1.交货期:按合同要求60个日历日4.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4.3.质保期:免费质保1年4.4.付款方式: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青海中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磋商文件(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一、项目建设内容、地点及规模1、内容:池汉村新村大道道路两侧人行道护栏共计1000米升级改造。2、地点:湟源县大华镇池汉村3、规模:护栏共计1000米二、采购项目要求及参数采用市政护栏(提供护栏检测报告)1、护栏技术参数序号名称参数材质1市政护栏高1.1lm*宽3m,横管Ф75*1.8mm,ф48x1.5mm,竖管中32x1.0mm,立柱5mm两侧厚度,圆孔厚度1.0mm,底盘厚度5mm预埋件:250mmX250mmx5mm12mm螺丝杆x30cm长栏杆材质Q235B,护栏表面镀锌喷塑处理,颜色待定。青海中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磋商文件左右5mm厚侧板扶手75*1.8mmO预埋铁板250*250*5mm25068O预埋铁板250*250*5mm25068冲孔板孔20mm竖管32*1.0mm横杆48*1.5m冲孔板孔20mm竖管32*1.0mm横杆48*1.5mO预埋铁板250*250*5mm25068O预埋铁板250*250*5mm25068冲孔板孔20mm竖管32*1.0mm横杆48*1.5m冲孔板孔20mm竖管32*1.0mm横杆48*1.5mO预埋铁板250*250*5mm25068O预埋铁板250*250*5mm25068O预埋铁板250*250*5mm25068O预埋铁板250*250*5mm25068横杆48*1.5mm横杆48*1.5mmO预埋铁板250*250*5mm25068O预埋铁板250*250*5mm25068横杆48*1.5mm横杆48*1.5mm业O预埋铁板250*250*5mm25068O预埋铁板250*250*5mm25068a40a40a40a40a40a40O预埋铁板250*250*5mm25068oO预埕螺栓4*12*300mm100(如图)2、安装技术本项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装,安装完善方可交付。3、质量要求本项目使用所使用水泥需要进场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水泥、砂子、石子进场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混凝土浇筑前完成配合比实验,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基础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强度后再进行护栏安装。附件1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致:青海中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湟源县大华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大华镇池汉村新城大道人行道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大华镇池汉村新城大道人行道升级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采购文件中明确所属行业: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青海博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551.136299万元,资产总额为1160.88379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青海博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5年02月11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青海博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道人行道升级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