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空浓缩仪、遗传病数据分析一体机及配套分析系统等设备 临床检验设备 医疗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岳阳市妇幼保健院2025)
真空浓缩仪、遗传病数据分析一体机及配套分析系统等设备一批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2月12日
岳阳市妇幼保健院的岳阳市妇幼保健院真空浓缩仪、遗传病数据分析一体机及配套分析系统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于2025年02月10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妇幼保健院真空浓缩仪、遗传病数据分析一体机及配套分析系统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4]000204号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3052-20241226-192
预算金额:3,064,000.00 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1
A02321900-临床检验设备
货物
详见招标文件
1
A02321900-临床检验设备
货物
详见招标文件
1
A02321900-临床检验设备
医疗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1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货物
详见招标文件
10
2
A02321200-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医疗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1
二、供应商来源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供应商投标情况
包名:2:
供应商信息
资格审查结果
符合性审查结果
报价
评标价
评分
推荐排名
重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764,000.00
764,000.00
91
1
湖南九龙楷文科技有限公司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788,800.00
788,800.00
79.8
2
湖南浦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795,500.00
795,500.00
67.21
3
包名:1:
供应商信息
资格审查结果
符合性审查结果
报价
评标价
评分
推荐排名
长沙云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1,856,300.00
1,856,300.00
94.3
1
湖南茂康商贸有限公司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1,890,000.00
1,890,000.00
75.73
2
岳阳劲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1,873,000.00
1,873,000.00
67.17
3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供货明细
2
中标供应商
重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764,000.00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湘平 电话:18975837961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林语路309号重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4-5层
企业类型
中型企业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医疗设备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
764,000.00
1
中标供应商
长沙云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1,856,300.00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金波 电话:18973095288 地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腾飞路一段88号2栋厂房6楼6180号
企业类型
中型企业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货物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
0.10
医疗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
1,470,000.00
货物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
318,299.90
货物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0
6,800.00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按协议收费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22980 元
五、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
评审小组组员
易利香
随机抽取
全过程
评审小组组长
易大勇
随机抽取
全过程
评审小组组员
白志永
随机抽取
全过程
评审小组组员
熊鹃
随机抽取
全过程
采购人代表
张文茂
自行选定
全过程
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六、质疑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喻亮
电 话:0730-8220568
2、采购人
名 称:岳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东路520号
联系人:杨科学
电 话:0730-8600696
邮 编:414100
电子邮箱:cgb20171101@163.COM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青年东路富兴鹏城14栋301-303室
联系人:喻 亮
电 话: 18073070222
邮 编:414100
电子邮箱:3176107177@qq.com
附件下载:
中标公告.doc
中小企业函.doc
报价明细(岳阳市妇幼保健院真空浓缩仪、遗传病数据分析一体机及配套分析系统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rar
岳阳市妇幼保健院真空浓缩仪、遗传病数据分析一体机及配套分析系统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岳阳市妇幼保健院真空浓缩仪、遗传病数据分析一体机及配套分析系统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1).doc
岳阳市妇幼保健院真空浓缩仪、遗传病数据分析一体机及配套分析系统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岳阳市妇幼保健院真空浓缩仪、遗传病数据分析一体机及配套分析系统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于2025年02月10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妇幼保健院真空浓缩仪、遗传病数据分析一体机及配套分析系统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4]000204号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项目编号:BDFR-2024CG-YY26预算金额:3064000元最高限价:2700000.00元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包号品目分类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1A032099-其他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详见招标文件12A032099-其他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详见招标文件1二、供应商来源邀请供应商的情况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供应商库抽取()采购人、专家推荐三、供应商投标情况包名:1:供应商信息最终报价评分排名评审结果长沙云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856300.0094.301第一成交候选人岳阳劲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1890000.0075.732第二成交候选人湖南茂康商贸有限公司 1873000.0067.173第三成交候选人包名:2:供应商信息最终报价评分排名评审结果重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764000.0091.001第一成交候选人湖南九龙楷文科技有限公司788800.0079.802第二成交候选人湖南浦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795500.0067.213第三成交候选人4、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包号供货明细1中标供应商长沙云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交金额1856300.00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金波电话:18973095288地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腾飞路一段88号2栋厂房6楼6180号企业类型小微企业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真空浓缩仪、遗传病数据分析一体机及配套分析系统详见投标文件详见投标文件11856300.002中标供应商重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成交金额764000.00 联系方式联系人:郑湘平电话:18975837961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林语路309号办公楼1层、5层企业类型中型企业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红外热像仪(中医ct)详见投标文件详见投标文件1764000.00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协议收取代理服务费总金额:22980.00元五、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评审小组职务姓名产生方式参与过程备注评审小组组员白志永随机抽取全过程评审小组组长易大勇随机抽取全过程评审小组组员易利香随机抽取全过程评审小组组员熊鹃随机抽取全过程采购人代表张文茂自行选定全过程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六、质疑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喻亮电话:180730702222、采购人名称:岳阳市妇幼保健院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东路520号联系人:杨科学电话:0730-8600696邮编:414000电子邮箱:cgb20171101@163.COM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岳阳市青年东路富兴鹏城14栋301-303室联系人:喻亮邮编:414100(5)电话:18073070222电子邮箱:3176107177@qq.com附件10-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岳阳市妇幼保健院的岳阳市妇幼保健院真空浓缩仪、遗传病数据分析一体机及配套分析系统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片段分析仪,属于(医疗器械)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浙江光鼎生物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336.17万元,资产总额为640.9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长沙云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日期:2025.1.16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投标人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其投标无效。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岳阳市妇幼保健院(单位名称)的岳阳市妇幼保健院真空浓缩仪、遗传病数据分析一体机及配套分析系统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红外热像仪(中医ct)(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中瑞华夏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413万元,资产总额为1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月8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供应商名称
东莞市兆生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序号
品目分类
品目预算
供应商名称
规模
所在区域编码
外商国别
外商投资类型
数量
单价
报价
1.0
岳阳市妇幼保健院真空浓缩仪、遗传病数据分析一体机及配套分析系统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包1
1900000.0
长沙云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型
523000.0
1.0
1856300.0
2.0
岳阳市妇幼保健院真空浓缩仪、遗传病数据分析一体机及配套分析系统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包2
800000.0
重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小型
523000.0
1.0
764000.0
供应商名称
xxxxxx供应商
序号
品目分类
品目预算
供应商名称
规模
所在区域编码
外商国别
外商投资类型
数量
单价
报价
1.0
Cxxxxx-xxxxx品目1
2.0
Cxxxxx-xxxxx品目2
供应商名称
xxxxxx供应商
序号
品目分类
品目预算
供应商名称
规模
所在区域编码
外商国别
外商投资类型
数量
单价
报价
1.0
Cxxxxx-xxxxx品目1
2.0
Cxxxxx-xxxxx品目2
\n\n\n\n\n\n政府采购\n货物项目招标文件\n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妇幼保健院真空浓缩仪、遗传病数据分析一体机及配套分析系统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n\n政府采购编号:岳财市采计[2024]000204 号 \n\n采购代理编号:BDFR-2024CG-YY26 \n\n采 购 人:岳阳市妇幼保健院 \n\n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2024年12月\n目录\n2\n\n第一章 投标邀请(公开招标)\n\n7第二章 投标须知\n\n\n7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n\n\n13第二节 投标须知\n\n\n13一、总则\n\n\n14二、招标文件\n\n\n15三、投标文件\n\n\n19四、投标\n\n\n21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n\n\n22六、中标信息公布\n\n\n23七、合同签订\n\n\n24八、政府采购政策\n\n\n26九、其他规定\n\n\n28第三章 资格审查\n\n\n281.资格审查主体\n\n\n282.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预审的)\n\n\n292.资格审查(已进行资格预审的)\n\n\n293.资格审查结果\n\n\n30附表1资格审查表\n\n\n31\n\n附表2 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n\n32\n\n附表3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n\n33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n\n\n33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n\n\n35第二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n\n\n351.评标方法\n\n\n352.评标程序\n\n\n35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n\n\n354.投标文件的澄清\n\n\n36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n\n\n376.推荐中标候选人\n\n\n377.编写评标报告\n\n\n378.评标报告复核\n\n\n379.停止评标\n\n\n3810.废标\n\n\n38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n\n\n39第三节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n\n\n40附表1 符合性审查表\n\n\n41附表2 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n\n\n42附表3 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n\n\n43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n\n\n52附表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n\n\n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最低评标价法)\n\n\n56第五章 采购需求\n\n\n56第一节 采购清单一览表\n\n\n57第二节 技术要求\n\n\n82第三节 商务要求\n\n\n84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n\n\n84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n\n\n88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n\n\n94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n\n\n95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n\n\n96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n\n\n97一、开标一览表\n\n\n98二、投标保证金\n\n\n99三、授权委托书\n\n\n100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n\n\n101附件4-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n\n\n102附件4-2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n\n\n103附件4-3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n\n\n104附件4-4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n\n\n105附件4-5 分包承诺\n\n\n106附件4-6 资格条件更新材料(已进行资格预审的)\n\n\n107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n\n\n108五、投标函\n\n\n110六、分项报价\n\n\n110附件6-1 分项报价说明\n\n\n110附件6-2 分项报价明细表\n\n\n111七、采购需求响应\n\n\n111附件7-1 响应一览表\n\n\n112八、合同条款偏离表\n\n\n113九、采购需求偏离表\n\n\n0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n\n\n0附件10-1 中小企业声明函\n\n\n1附件10-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n\n\n2附件10-3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n\n\n3附件10-4 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n\n\n4附页 1 优先采购产品清单\n\n\n5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n\n\n6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n\n\n\n \n\n第一章 投标邀请(公开招标)\n岳阳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人名称)的 岳阳市妇幼保健院真空浓缩仪、遗传病数据分析一体机及配套分析系统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n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n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妇幼保健院真空浓缩仪、遗传病数据分析一体机及配套分析系统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n\n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4]000204 号 \n3、委托代理编号:BDFR-2024CG-YY26 \n\n4、采购项目预算:306.4万元\n(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n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医疗器械 \n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n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n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场地具备安装条件15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至验收合格。。\n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n(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n(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n(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n(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n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n 包号 \n 包名称\n 标的名称\n 简要技术要求\n 数量\n 标的预算\n 最高限价\n 节能产品\n 进口产品\n\n 1\n A032099-其他医疗设备\n 其他医疗设备\n 详见采购需求\n 1\n 2264000.00\n 2264000.00\n (\n (\n\n 2\n A032099-其他医疗设备\n 其他医疗设备\n 详见采购需求\n 1\n 800000.00\n 800000.00\n (\n (\n\n\n说明:\n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n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n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n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n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n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n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n\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6)投标人最近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n\n(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n(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n(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n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n\n(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n\n(3)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n\n包2: (1)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n\n(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n\n(3)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n\n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n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n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n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n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n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 认证绑定。湖南CA 数字证书办理方式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投标人在网上注册应对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n\n2、本次招标只支持网上支付标书费报名并从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30-2966692)\n\n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0元/本。\n\n4、招标文件提供下载期限:2024年 12 月 26 日至2025年 1 月 3日(北京时间,下同),各投标人自行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n\n5、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进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yueyang.gov.cn/)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格式化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n(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n(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n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n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1 月 17 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n2、投标地点: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 \n3、开标时间: 2025 年 1 月 17日 9 时30 分(北京时间)。 \n4、开标地点: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n\n5、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 1 月 17 日10时00分(公布投标人后30分钟内解密完成)。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投标人安排专人在网上进行开标签到,并按要求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n\n6、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上传有误、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将被拒绝接收。\n\n7、纸质版标书:本项目在开标时不需要提供。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三套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3个用于招标备案。\n\n七、公告期限:\n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n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n八、询问及质疑:\n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n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n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n九、投标说明\n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n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n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n1、联系人姓名: 喻亮 \n2、电话: 18073070222 \n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n1、采购人信息\n(1)名 称:岳阳市妇幼保健院\n\n(2)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东路520号\n\n(3)联系人: 杨科学\n(4)邮 编: 414100\n(5)电 话:0730-8600696(6)电子邮箱:cgb20171101@163.COM\n\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n(1)名 称: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n\n(2)地 址:岳阳市青年东路富兴鹏城14栋301-303室\n\n(3)联系人: 喻 亮\n(4)邮 编: 414100(5)电 话: 18073070222 \n(6)电子邮箱: 3176107177@qq.com\n\n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n(1)名 称: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n(2)联系人: 信息技术部 \n(3)电 话: 0730-2966692 0730-2966691 (4)电子邮箱: / \n\n第二章 投标须知\n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n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n 条款号\n 条款名称\n 编列内容规定\n\n 一、说明\n\n 第1.1款\n 采购项目\n 岳阳市妇幼保健院真空浓缩仪、遗传病数据分析一体机及配套分析系统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n\n 第1.2款\n 是否预留采购份额\n 否\n\n 第2.1款\n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n 联系人:喻亮\n\n电话:18073070222\n\n 第2.2款\n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n 岳阳市妇幼保健院 \n\n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东路520号\n\n联系人:杨科学 \n\n电 话:13575007950\n\n 第2.3款\n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n 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n联系人:喻亮 电话:18073070222\n地址:岳阳市青年东路富兴鹏城14栋301-303室\n\n 第3.1款\n 投标人资格条件\n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6)投标人最近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n\n(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n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n\n包1:(1)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n\n(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n\n(3)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n\n包2:(1)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n\n(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n\n(3)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n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n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n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n\n 第3.2款\n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n ☑不接受\n\n 第5.1款\n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n 1、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投标人在网上注册应对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n\n2、本次招标只支持网上支付标书费报名并从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730-2966692)\n\n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0元/本(每包)。本项目只有网上购买标书,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n\n4、招标文件提供下载期限:2024年 12 月 26 日至2025年 1 月 3 日,投标人应自行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n\n5、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进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yueyang.gov.cn/)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格式化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全流程电子化,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操作手册\n\n 第5.2款\n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n 不组织\n\n 二、招标文件\n\n 第7.4款\n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n 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 10 项将导致投标无效\n\n 第9.1款\n 招标公告指定媒体\n 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n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ueyang.gov.cn/)\n\n 三、投标文件\n\n 第13.2款\n 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n 包1:采购预算:226.4万元;\n\n最高限价:226.4万元;\n\n包2:采购预算:80万元\n\n最高限价:80万元\n\n 第13.8款\n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n /\n\n 第14.1款\n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n 详见第三章投标人资格审查表\n\n 第16.1款\n 投标有效期\n 90日(日历日),如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n\n 第17.1款\n 投标保证金\n 不要求提供\n\n 第18.1款\n 分包\n ☑允许分包\n\n 第19.1款\n 投标文件副本分数\n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n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需提供一正两副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备案。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资料为准。\n\n 四、投标\n\n 第21.1款\n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n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n2、投标人需自备电脑和网络,安排专人在网上进行开标签到,并按要求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n3、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要求投标人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准时参加网上开标和远程解密电子标书。\n\n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n\n 第24.1款\n 开标地点 \n 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投标人在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yueyang.gov.cn/),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准时参加网上开标和远程解密电子标书。\n\n\n\n 第24.2款\n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n 无\n\n 六、中标信息公布\n\n 第28.2款\n 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确定中标人的方式\n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n\n 第29.3款\n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n 本公告自发布之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n\n 七、合同签订\n\n 第31.1款\n 履约担保\n 履约保证金:不需要提供。\n\n 八、政府采购政策\n\n 第33.8款\n 采购进口产品\n 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n\n 九、其他规定\n\n 第35.1(1)项\n 合同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n /\n\n 第35.1(2)项\n 质量保证金\n /\n\n 第35.2款\n 其他规定\n ☑业主单位在中标通知书10日内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不超过代理协议中规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招标代理服务费。\n\n\n第二节 投标须知\n一、总则\n1. 适用范围\n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n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投标人应当符合本章第33.7款规定,否则,其投标无效。\n2. 定义\n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n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n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n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n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n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n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n(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n(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n(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n4. 投标费用 \n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n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n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n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n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n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n二、招标文件\n6. 招标文件的构成\n6.1 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n第一章 投标邀请\n第二章 投标须知\n第三章 资格审查\n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n第五章 采购需求\n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n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n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n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n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n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n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n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n8. 询问\n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n9.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n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n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n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n9.4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n三、投标文件\n10. 投标语言\n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n11. 计量单位\n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n12. 投标文件的组成\n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n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n(1)开标一览表\n(2)投标保证金\n(3)授权委托书\n(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n第二部分 商务和技术文件\n(5)投标函\n(6)分项报价\n(7)采购需求响应\n(8)合同条款偏离表\n(9)采购需求偏离表\n(1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n(11)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n(1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n12.2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n12.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n13. 投标报价\n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n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n13.3 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n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n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n13.6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n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1款的有关要求。\n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n14.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未进行资格预审的)\n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n(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n(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n(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n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n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n1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已进行资格预审的)\n14.1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投标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n15. 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n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n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n(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n(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n(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n16. 投标有效期\n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n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n17. 投标保证金\n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投标保证金。\n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n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n(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n(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n(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n(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n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国库: \n\n(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n(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n18.分包\n18.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分包的,投标人分包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n18.2投标人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n18.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n18.4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n19. 投标文件的签署\n19.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形式):一份。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若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n19.2投标文件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并由投标人和投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需要签署的位置签署、盖章。投标人代表可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以下统称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文件的复印件。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n19.3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的地方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签署的,其投标无效。\n19.4为便于采购文件保存,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建议为PDF格式,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致。\n四、投标\n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n2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自己的投标信息在开标前不被透露。\n20.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正本”或“副本”和“于(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如果采购项目分包招标的,还应注明投标的包号。\n20.3为方便开标及进行资格审查,建议投标人将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单独密封,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n20.4未按本章第 20.1 款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n21.投标截止期\n21.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投标地点。\n21.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以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实行资格预审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n2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包括以下信息的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n(1)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n(2)投标人名称;\n(3)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址;\n(4)投标文件密封情况;\n(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n(6)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n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n2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签署、密封和标记(在密封袋上注明“修改”字样,以及修改的时间),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只需提供一份,并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n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修改或者撤回的书面通知,按照本章第21.3款规定如实记载、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n22.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n23. 串通投标行为\n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n(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n(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n(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n(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n(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n(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n(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n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n(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n(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n(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n(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n(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n(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n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n24. 开标\n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n2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n24.3开标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n24.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n24.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n25. 资格审查\n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n25.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n26. 评标委员会\n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n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n(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n(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n(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n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n(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n(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n(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n(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n27. 评标\n2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n六、中标信息公布\n28. 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n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n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n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n29. 投标人询问及质疑\n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n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n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n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n29.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n七、合同签订\n30. 签订合同\n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n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n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n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n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n31. 履约担保\n31.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n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n3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n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n八、政府采购政策\n33. 政府采购政策\n33.1优先采购:\n(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对该部分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n\n(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对该部分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n33.2强制采购:\n(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n33.3价格评审优惠:\n(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工程情形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n(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n(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n(5)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n(6)本章第1.2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预留部分不再享受本款“价格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n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n(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n(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n(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n33.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n33.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n(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n(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投标产品所在页(截图)。\n(3)中小企业:货物类采购项目,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服务类采购项目,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3]17号)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n(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n(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n33.7执行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的规定:\n(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应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n(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应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n(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成员)、分包企业(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n33.8采购进口产品\n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n33.9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n九、其他规定\n34. 招标不足三家处理\n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n(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n(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n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n3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n35.1合同价款支付\n(1)招标文件规定支付合同预付款的,采购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向符合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n(2)招标文件规定需提交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质量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n(3)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n35.2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n第三章 资格审查\n1.资格审查主体\n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n2.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预审的)\n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n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n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n(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n(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n(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n(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n(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n(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n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n(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n(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n(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n2.资格审查(已进行资格预审的)\n2.1供应商若有第二章第14.1款规定情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该款规定进行审查。除本款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n3.资格审查结果\n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n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n附表1资格审查表\n\n资格审查表\n\n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n 序号\n 审查项目\n 审查标准\n\n 1\n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n 查验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n\n 2\n 社保登记证或近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n 查验扫描件\n\n 3\n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为事业单位,只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n 查验扫描件\n\n 4\n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n 查验扫描件\n\n 5\n 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n\n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3)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n 查验扫描件\n\n 6\n 投标人最近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n 查验网上查询记录的扫描件\n\n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上传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n\n\n注:(①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n②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n附表2 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n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n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n 序号\n 投标人名称\n 资格审查结果\n(合格/不合格)\n 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n\n \n \n \n \n\n \n \n \n \n\n \n \n \n \n\n \n \n \n \n\n \n \n \n \n\n \n \n \n \n\n \n \n \n \n\n \n \n \n \n\n \n \n \n \n\n\n采购人(签字): \n采购代理机构(签字): \n日期: 年 月 日\n附表3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n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n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n 序号\n 合格投标人名称\n\n \n \n\n \n \n\n \n \n\n \n \n\n \n \n\n \n \n\n\n采购人(签字): \n采购代理机构(签字): \n日期: 年 月 日\n\n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n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n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n 条款号\n 条款名称\n 编列内容规定\n\n 第1.3款\n 评标方法\n 综合评分法\n\n 第3.4款\n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n ( 包1;核心产品为: 遗传病数据分析一体机及配套分析系统 \n\n包2;核心产品为: 红外热像(中医ct) \n\n(提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具体产品为核心产品)\n□两家及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 / %的,为核心产品。(提示:也可另行规定)\n\n 第4.2款\n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n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n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n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n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n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规定的顺序修正\n\n 第5.2(1)项\n 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报价相同的\n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单位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单位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单位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n\n 第5.2(2)项\n 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n 若本项目单个合同包中采购单一品目或有明确主要投标产品的,对该单一品目或主要投标产品,多家供应商用同一品牌产品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的,应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主要投标产品以招标文件注明内容为准)。\n\n注:(确定有效投标单位标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单位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单位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单位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单位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单位不作为中标候选人。\n\n 第5.4(1)项\n 价格评审优惠\n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价 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n\n(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n(3)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价 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n。\n\n 第5.4(2)项\n 优先采购\n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n □否\n(是,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近公布)内的:\n(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列入清单内产品价值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n(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4%。\n\n \n \n \n (否\n(是,采购产品为两型产品,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4%。\n\n 第6.1款\n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n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n\n\n第二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n1.评标方法\n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n1.2最低评标价,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n1.3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n2.评标程序\n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n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n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n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n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n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n4.投标文件的澄清\n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n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n(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n(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n(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n(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n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n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n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n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n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n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n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n(1)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n(2)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n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 5.2 款规定处理。\n5.4政府采购政策:\n(1)价格评审优惠: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比例的价格折扣。\n(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n6.推荐中标候选人\n6.1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n6.2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n7.编写评标报告\n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n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n8.评标报告复核\n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n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n(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n(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n(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n(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n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n9.停止评标\n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n10.废标\n\n10.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n(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n(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n(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n(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n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n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n(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n(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n(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n(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n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n\n第三节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n1.符合性审查\n1.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n(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n(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n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3 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n2.投标无效\n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n(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n(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n(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n(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n(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n(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n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n附表1 符合性审查表\n\n符合性审查表\n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n 序号\n 审查项目\n 审查标准\n\n 1\n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n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n\n 2\n 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n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n\n 3\n 付款方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n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n\n 4\n 商务技术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n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n\n 5\n 投标文件中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n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n\n 6\n 投标报价没有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n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n\n 结论\n \n\n\n附表2 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n\n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n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n 序号\n 投标人名称\n 符合性审查结果\n(合格/不合格)\n 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n\n \n \n \n \n\n \n \n \n \n\n \n \n \n \n\n \n \n \n \n\n \n \n \n \n\n \n \n \n \n\n \n \n \n \n\n \n \n \n \n\n \n \n \n \n\n\n附表3 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n\n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n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n 序号\n 合格投标人名称\n\n \n \n\n \n \n\n \n \n\n \n \n\n \n \n\n \n \n\n\n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n1. 综合评分法\n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n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n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n2. 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n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n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4(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n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n3. 投标报价评价\n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n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 ×100×报价权值\n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n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n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4(2)项以及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n评标总得分\n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n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n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n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n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n\n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由此导致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n(1)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n(2)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n5.5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5.8款规定处理。\n6.评标程序\n6.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n7.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n7.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n(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n(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n7.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n(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n(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n(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n(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n(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n7.3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n7.4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n(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n(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n(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n(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n8.澄清有关问题\n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n8.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n(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n(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n(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n(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n8.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n8.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n8.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n8.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n9.比较与评价\n9.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n9.2投标报价的修正或调整\n(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4.2款进行算术修正及修正次序规则修正。\n(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n(3)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按照上述顺序修正或调整。\n10.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n10.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n11.编写评标报告\n11.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n11.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n12.评标报告复核\n12.1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n(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n(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n(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n(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n12.1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n13.停止评标\n13.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n14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n14.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n(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n(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n(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n(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n14.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n\n第三章 资格审查\n1.资格审查主体\n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n2.资格审查\n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n2.2除第二章第15.1款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附表1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n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n(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n(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n(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n(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n(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n(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n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n(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n(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n(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本章指定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本章指定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n3.资格审查结果\n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n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n4.其他\n4.1实行资格预审的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n\n附表1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n投标人资格审查表\n项目名称:\n采购项目编号:\n 序号\n 审查项目\n 审查标准\n 供应商名称\n\n 1\n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n 查验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n \n\n 2\n 社保登记证或近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n 查验扫描件\n \n\n 3\n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为事业单位,只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n 查验扫描件\n \n\n 4\n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n 查验扫描件\n \n\n 5\n 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n\n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3)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n 查验扫描件\n \n\n 6\n 投标人最近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n 查验网上查询记录的扫描件\n \n\n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上传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n\n\n注:(①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n②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n附表2 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n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n项目名称:\n采购项目编号:\n 序号\n 投标人名称\n 资格审查结果\n(合格/不合格)\n 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n\n \n \n \n \n\n \n \n \n \n\n \n \n \n \n\n \n \n \n \n\n \n \n \n \n\n \n \n \n \n\n \n \n \n \n\n\n采购人(签字):\n采购代理机构(签字):\n日期: 年 月 日\n附表3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n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n项目名称:\n采购项目编号:\n 序号\n 合格投标人名称\n\n \n \n\n \n \n\n \n \n\n \n \n\n \n \n\n \n \n\n\n采购人(签字):\n采购代理机构(签字):\n日期: 年 月 日\n\n附表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n\n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n\n包1:\n 序号\n 项 目\n 权值的取值\n\n 1\n 报价(A1)\n 0.3\n\n 2\n 技术(A2)\n 0.45\n\n 3\n 商务(A3)\n 0.25\n\n 合计\n 1.00\n\n\n 评标因素\n 评标标准\n\n 一级\n评标因素\n 一级\n权重分\n 二级评标因素\n 二级权重分\n \n\n 价格\n A1\n 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n注:根据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n\n 技术\n A2\n 产品参数\n 39\n 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全部满足的计 39 分。一般技术参数(非标“#”参数)有负偏离或缺漏项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n带 “#”的重要参数有任一项为负偏离 (或漏项) 的扣6分/项;扣完为止。(“#”条款参数必须有彩页或宣传资料或产品检测报告等数据作支持。否则按负偏离记取。)\n\n \n \n 产品质量\n 6\n 有相关认证(如 CE 认证、 3C 认证、 ISO 体系、及与产品性能相关的其它认证、专利等)、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每提供一个计2 分, 最高计 6 分。(须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n\n 商务\n A3\n 经营业绩\n 6\n 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类似设备业绩 (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每个计2分,最高计6分。\n\n \n \n 培训方案\n 6\n 投标人提供的人员培训技术支持方案应包括:培训组织计划、培训师资力量、课时安排、运营师驻点培训、培训教材(提供教材封面和目录图片)等方面。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评比,方案全面的计6分,方案中每缺一项扣2分,方案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的,扣完为止\n\n \n \n 售后服务\n 8\n 从安装验收计划、售后服务机构、维修人员队伍、售后服务计划(含质保期外的维护费用及工时费)等方面。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评比,方案全面的计8分,方案中每缺一项扣2分,方案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的,扣完为止\n\n \n \n 商务响应\n 5\n 投标文件没有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的不计分。质保期、维修响应时间(含达到现场时间证明资料)、交货时间和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2分。缺项或偏离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n\n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高加3分\n\n 合计\n 100\n \n \n \n\n\n注:投标人对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提交了虚假资料,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n\n包2:\n 序号\n 项 目\n 权值的取值\n\n 1\n 报价(A1)\n 0.3\n\n 2\n 技术(A2)\n 0.45\n\n 3\n 商务(A3)\n 0.25\n\n 合计\n 1.00\n\n\n 评标因素\n 评标标准\n\n 一级\n评标因素\n 一级\n权重分\n 二级评标因素\n 二级权重分\n \n\n 价格\n A1\n 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n注:根据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n\n 技术\n A2\n 产品参数\n 39\n 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全部满足的计 39 分。一般技术参数(非标“#”参数)有负偏离或缺漏项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n带 “#”的重要参数有任一项为负偏离 (或漏项) 的扣 6分/项;扣完为止。(“#”条款参数必须有彩页或宣传资料或产品检测报告等数据作支持。否则按负偏离记取。)\n\n \n \n 产品质量\n 6\n 有相关认证(如 CE 认证、 3C 认证、 ISO 体系、及与产品性能相关的其它认证、专利等)、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每提供一个计2 分, 最高计 6 分。(须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n\n 商务\n A3\n 经营业绩\n 6\n 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同类设备销售业绩 (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每个计2分,最高计6分。\n\n \n \n 培训方案\n 6\n 投标人提供的人员培训技术支持方案应包括:培训组织计划、培训师资力量、运营师驻点培训、课时安排、培训内容(含操作使用方法及日常维护)等方面。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评比,方案全面的计6分,方案中每缺一项扣2分,方案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的,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n\n \n \n 售后服务\n 8\n 从安装验收计划、售后服务机构、维修人员队伍、售后服务计划(含质保期外的维护费用及工时费)等方面。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评比,方案全面的计8分,方案中每缺一项扣2分,方案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的,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n\n \n \n 商务响应\n 5\n 投标文件没有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的不计分。质保期、维修响应时间(含达到现场时间证明资料)、交货时间和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2分。缺项或偏离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n\n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高加3分\n\n 合计\n 100\n \n \n \n\n\n注:投标人对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提交了虚假资料,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n\n第五章 采购需求\n第一节 采购清单一览表\n 序号\n 包名称\n 标的名称\n 简要技术要求\n 数量\n 节能产品\n 进口产品\n\n 1\n 包1\n 真空浓缩仪\n 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n 1台\n \n 进口\n\n 2\n \n 遗传病数据分\n\n析一体机及配\n\n套分析系统\n\nISoGenetic\n \n 1台\n \n \n\n 3\n \n 单移液器\n \n 10把\n \n 进口\n\n 4\n \n 片段分析仪\n \n 1台\n \n \n\n 1\n 包2\n 红外热像仪\n\n(中医ct)\n 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n 1台\n \n \n\n\n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标的。\n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标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n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n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n第二节 技术要求\n\n注: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n\n包1:\n\n(一)、遗传病数据分析一体机及配套分析系统技术参数\n\n(1)、主要技术指标参数: \n\n1、项目用途:\n\n本地化开展携带者基因筛查,遗传病数据分析一体机及配套分析系统是测序 数据分析必备系统,嵌入了自动化生信分析处理流程、解读变异排序工具以及自 动化报告系统等。在分析中,相关人员无需复杂的生信门槛,一键点击即可触发, 开始自动分析。解读人员根据提供提供的解读排序及智能工具,快速锁定变异进 行报告。系统将根据设定的模板自动生成报告,人工做简单的审核即可。通过一 体机及分析系统,可极大的提高解读人员效率,降低开展相关项目对解读人员的 依赖和减轻科室额外的工作负担。\n\n(2)、分析一体机仪器要求:\n\n 1.基因测序仪:\n\n1)#证书:具有NMPA认证(属于国械注准),在临床上用于对来源于人体样 本的脱氧核糖核酸(DNA)和核糖核酸(RNA) 进行测序,以检测基因序列,这些 基因序列可用于辅助诊断疾病或疾病易感性。以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范围 /预期用途作为评价依据。\n\n2)可开展病原微生物宏基因组检测、胎儿染色体异常无创产前基因检测、胚 胎植入前染色体异常检测、单基因遗传病基因检测、肿瘤检测等临床应用;及可 开展全基因组测序、全外显子测序、转录组测序、宏基因组测序、单细胞测序等 科研应用。\n\n3)测序仪控制软件:可实现中英文双语控制系统切换\n\n4)通量:单次运行可产出≥1000G碱基数量。\n\n5)序列数目:单张芯片单次运行可产生≥1500M有效序列(Reads) 数量, 双芯片模式单次运行可产生≥3000M有效序列 (Reads) 数量。\n\n6)光学系统:有四通道光路识别,以提高碱基识别准确度。\n\n7)序列读长至少支持SE50、SE100、PE50、PE100、PE150这5种测序读长可 选,且已获药监局批准可用于临床,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n\n8)样本标签序列≥9个碱基 (bp), 可提高样本识别的精确度。\n\n9)可连续读取12个以上(如AAAAAAAAAAAA) 单个重复碱基序列信息。\n\n10)芯片:本机单次可同时运行≥2张芯片,可灵活进行多种不同的应用。\n\n11)芯片:单张芯片有4个独立的流道(lane), 至少可同时运行≥4种不同 的检测样本(文库)。\n\n12)芯片:采用规则阵列芯片。\n\n13)#自样品放入基因测序仪后采用线性扩增模式。\n\n14)数据质量:使用标准文库,采用≤100bp测序读长时,数据质量可高于 Q30碱基≥90%。\n\n15)检测模式:可提供一键测序模式。\n\n16)信息分析:自动本地化完成信息分析,分析结束后直接输出检测报告。 测序的同时能进行初步数据分析,并产生有质量打分的碱基序列。\n\n17)加载系统:测序仪能满足自带或选配外置样本加载系统的功能,实现芯 片制备,不同芯片可以加载不同样本。\n\n18)仪器适用海拔为0-3000米可以正常运行。\n\n19)#设备适配试剂:染色体非整倍体和缺失高通量基因检测相关试剂,需\n\n获得药监局批准可用于临床的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适配证明材料,并加盖厂家 和投标人公章。\n\n20)设备可拓展应用,还可提供与此所投设备适配的生育、肿瘤、感染相关 的不同临床应用项目的高通量基因检测试剂盒≥6种,需提供三类医疗器械注册 证以及适配机型证明材料。\n\n21)可提供其他高通量基因检测不同临床应用项目的配套数据分析软件≥7 种,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n\n22)#NIPT、CNV-seq检测,在满足下机数据可覆盖产品所需数据量基础上 可任意比例混样上机。\n\n23)控制电脑配置:内存≥256Gb, 机械硬盘≥16Tb, 操作系统:Windows 10 或以上。\n\n24)操作环境:环境温度:19~25℃;相对湿度:20%~80%RH, 无冷凝;气压 范围:70kPa~106kPa。\n\n25)额定功耗<1500 VA。\n\n26)净重≤200千克。\n\n27)长宽高均小于1100毫米。\n\n备注:#为重要技术参数,非实质性条款,允许负偏离。\n\n 2.服务器:\n\n1)PowerEdge R750XS 服务器 YQ021072\n\n2)CPU:2*英特尔至强银牌4316 2.3G,20C/40T,10.4GT/s,30M 缓存,\n\nTurbo,HT(150W)DDR4-2666\n\n内存:8*32GB RDIMM,3200MT/s,双列16Gb BASE x8;\n\n4)系统盘:BOSS-S2 控制卡+含2 M.2240GB(RAID 1);\n\n5)HDD盘:8*4TB 硬盘 SATA 6Gbps 7.2K 512n 3.5英寸热插拔;\n\n6)RAID卡:PERCH745 控制器,Front ; PERCH755N Front ;\n\n7)网卡:1*Broadcom 5720 双端口1Gb 主板集成 LOM;\n\n8)电源:双,热插拔,电源冗余(1+1),1400W;\n\n9) 服务:ProSupport Plus和4小时关键任务 Initial,5年。\n\n(3)、配套分析系统功能要求:\n\n用户登录及权限管理:\n\n(1)支持院内本地局域网访问,允许多用户同时登陆,同一账号支持多人 同时登陆使用;\n\n(2)支持管理员、分析人员两类账户配置,管理员账户可创建并管理分析 人员账号的权限;\n\n样本管理模块:\n\n(1)支持单个录入样本的基本信息,用于后续生信分析和遗传解读的信息 自动调取;\n\n(2)支持表格上传的形式批量录入样本基本信息,便于按批次实验的信息 上传;\n\n(3)支持已录入样本基本信息的查询、修改和删除;\n\n(4)支持上传并解析F8 基因倒位及脆X 基因CGG 重复数结果表文件;\n\n(5)支持多维度样本信息的查询筛选功能,支持按各类编号、收样日期、\n\n人员等排序,便于样本管理;\n\n(6)支持实时查看样本分析进度。\n\n测序管理模块:\n(1)支持自动监控测序芯片状态并提示测序错误情况,自动完成下机数据 拆分和报错提示等功能;\n\n(2)支持上传上机表,用于拆分不同测序平台下机数据(如 MGI、Illumina 等);\n\n生信分析模块:\n\n(1)一键启动生信任务下发,不依赖于命令行操作;\n\n(2)一次分析,软件自动解析下机fastq 数据文件,同时进行SNV 分析、 大片段CNV 分析、外显子水平CNV 分析等,并自动进行注释过滤,自动解析输出 过滤后待判读位点结果,无需额外上传BAM 数据;\n\n(3)支持包括InterVar、ClinVar、HGMD 、Gnomad等数据库注释模块;可 详细显示Clinvar 中位点致病性、方法学、提交者和审核状态;并可详细查询不 同人群分布的频率情况及本地频率;\n\n(4)支持包括OMIM等表型数据库注释模块,并进行了汉化处理;\n\n(5)支持包括错义变异、剪切变异致病性预测数据库注释工具,如REVEL、 SpliceAI等;\n\n(6)支持提示变异比例和reads 分布、杂合性、质量标签等信息;\n\n(7)支持提示MANE转录本和其他所有转录本信息,提示外显子和氨基酸总 数等;\n\n(8)支持根据致病性、表型、变异质量、遗传来源等注释信息;\n\n(9)支持提示 LOF/HI/pLI值、ClinGen 分类、双基因模式、Mapability score等详细注释信息;\n\n(10)支持SMN1/SMN2、HBA1/HBA2、DMD、SLC25A13、CYP21A2等特殊基因 的分析;\n\n(11)包含测序质量统计工具,支持原始数据的测序质量Q30、捕获率、目 标区域覆盖度等信息统计;\n\n质控和审核分配模块:\n\n(1)支持分析结束后样本的质控处理,只有合格样本会进入遗传解读环节;\n\n(2)支持多梯度的审核人员权限分配,如初审、复审、仅查看权限等,实 现报告双人复核分析,确保数据解读准确性;\n\n(3)支持不同颜色标注的审核人员、审核环节及进度监控查询;支持灵活 的审核环节提交、退回功能;\n\n(4)支持可视化的整批次总览质控图和质控数据列表查看(包含原始数据 的数据量、测序深度、覆盖度、比对率、Q30、GC等多维度指标);\n\n(5)支持可视化的整批次样本相关性图表查看;\n\n(6)支持可视化的特殊基因分析结果查看,如 DMD、HBA1/HBA2基因等;\n\n(7)支持可视化的常规基因CNV分析图表和分析详情查看;\n\n遗传解读和审核模块:\n\n(1)支持直观的 SMA相关基因拷贝数预测值提示;\n\n(2)支持根据生信分析结果对DMD、SMA、CYP21A2、α-地贫缺失型等结果\n\n进行自动加项验证登记,并可导出相关加项验证列表供实验环节参考;\n\n(3)内置IGV模块,支持比对结果可视化查看,并可自由选择同批次其他 对照样本;\n\n(4)支持分析变异位点时跳转外部公共数据库链接,如OMIM、Clinvar、 GnomAD 、GHR、LOVD 、PubMed等 ;\n\n(5)包含内置ACMG 致病性判读工具,支持致病性判读升降级,自动计算最 终致病性level;\n\n(6)包含本地位点库工具,自动对本地收录过的变异位点标注“位点库标 签”,并自动在分析界面提示致病性标签(包括P/LP/VUS/LB/B);\n\n(7)系统支持简洁的变异类型语句输入,自动输出提示变异位点致病性证 据描述语句;\n\n报告制作和编辑模块:\n\n(1)支持报告撰写和编辑,可自动生成F8和脆X部分报告内容;\n\n(2)报告制作界面,可自动关联分析选择的变异数据类型,如SNV/INDEL 变异、CNV变异等,支持个性化编辑;\n\n(3)支持样本基本信息、质控信息、疾病库、致病性判读语句自动导入到 报告中,无需手动填写;\n\n(4)报告系统可实现一键解析引用文献、标准命名、去重和排序,用于报 告正文的文献引用和编辑;\n\n(5)支持对所有已完成报告,根据项目类型、样本类型、致病基因、致病 性等级、报告结论标记等各种参数进行检索查询、报告筛选和统计;\n\n(6)支持定制个性化报告模板,可调整如报告抬头、审核签名、页眉页脚等内容\n\n数据库管理和统计模块:\n\n(1)疾病库:包含 OMIM数据库中疾病名称和介绍的汉化翻译,并关联CHPO 数据库的内容;\n\n(2)表型库:汇总了本地和 HPO 中的表型信息及其关联的疾病和基因;\n\n(3)位点库:汇总了本地曾经检出的变异位点信息及其关联的样本;\n\n(二)、片段分析仪技术参数\n\n采购产品:国产,有国家CFDA、NMPA医疗器械注册证 主要技术指标参数:\n\n(1)、项目用途:\n\n本地化开展携带者基因筛查,片段化分析仪是必不可少的关键设备,用于样 本 DNA提取后质控、片段分析、接头连接以及高通量测序上机前文库质控,确保 文库能达到高通量测序条件,保障测序数据质量。\n\n(2)、仪器参数要求:\n\n#1、功能:采用毛细管电泳原理,可应用于DNA、RNA等核酸的电泳分析, 能进行全自动的核酸片段大小测定,核酸质控,NGS 质检,浓度测定,微卫星分 析等;具有蛋白电泳功能;\n\n2、光源:LED光源,高灵敏度的光电倍增管检测;\n\n3、自动化程度:采用预装式卡夹,即插即用,无须人工制胶、灌胶、上样\n\n整个过程全部由仪器自动来完成;每轮分析后,仪器自动清洗毛细管,无须人工 清洗;无需手工添加染料,无需人工更换毛细管模块;\n\n4、上样形式:直接兼容常规单管0.2mlPCR管、常规8联管、12联管;可 以直接96孔板上样;可搭配专用微量管,样品管中溶液需求量最低lul;\n\n#5、可以一次性完成1-100个任意个数样品的检测分析,无需凑样,支持 单个样品检测不浪费任何试剂和样本;\n\n6、电泳时间:分析时间:最快可达1-2分钟内完成一次电泳;\n\n7、检测片段范围:15bp-≥150kb (需提检测≥150kpDNA片段电泳实验结果 进行佐证;\n\n#8、分辨率:对<500bp的 DNA片段,可达1-4bp的分辨率,200bp 片段可 达 1bp的分辨率;\n\n9、灵敏度:无需对样品进行纯化,可以直接对PCR产物原液进行检测。DNA 样品的检测灵敏度可达2pg/ul;\n\n10、样品上样量:小于0.1 ul;\n\n11、卡夹:提供预制胶卡夹,适用于DNA 高分辨率分析、DNA标准卡夹、DNA 快速筛查分析、RNA 质量控制分析等应用;具有RNA完整性评估值RQN值和DNA 完整性评估值DQN 值\n\n#12、蛋白检测范围是5-250KDa\n\n13、软件功能:软件可以自动输出电泳胶图、峰图、样品浓度、片段大小等 一系列数据,并可以以报告形式完整打印输出;PDF,WORD,JPG 都可以输出; 同时具有英文版本软件和中文版本软件\n\n14、无污染:系统中仪器、耗材及检测过程均为全封闭式,无污染;\n\n15、可选择通卡夹配件,在仪器外部对卡夹进行通胶,可以对卡夹中毛细管 中的胶进行更好的置换,对过期卡夹或者保存不当卡夹进行处理。\n\n16、采用空气压缩机或其他给压装置,操作方便,小巧便于放置和移动,无 需氮气钢瓶,无需后期灌气;\n\n(3)、配置清单:\n\n1、主机一台\n\n2、操作电脑控制器一台\n\n3、装机启动预制胶卡夹1支 4、1 K DNA SIZE MARKER 1支 5、1K DNA ALIGN MARKER 1支 缓冲液一套\n\n(三)、移液器技术参数\n\n主要技术参数:\n\n、量程范围和数量\n\n 医疗器械名称\n 国产/进口\n 规格\n 单位\n 数量\n\n 单道移液器\n 进口\n 100-1000μl\n 把\n 2\n\n 单道移液器\n 进口\n 20-200μl\n 把\n 2\n\n 单道移液器\n 进口\n 10-100μl\n 把\n 2\n\n 单道移液器\n 进口\n 0.5-10μl\n 把\n 2\n\n 单道移液器\n 进口\n 0.1-2.5μl\n 把\n 1\n\n 单道移液器\n 进口\n 1-20μl\n 把\n 1\n\n\n(2)、主要特点\n\n1、移液杆可360旋转,不用工具可卸下121℃高温灭菌。\n\n2、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外型设计。\n\n3、符合IS09000 和 GLP规定,用户可独立校准。数字可调式移液器校 准不需要工具。同时有较高的精度和误差系数。\n\n4、吸头接嘴有独特的V 形圈,可以适合不同品牌的吸头。\n\n(四)、真空浓缩仪技术参数\n\n(1)、项目用途:\n\n本地化开展携带者基因筛查,真空浓缩仪是必不可少的关键设备,可以确保 高效、平缓地对DNA进行真空浓缩,达到浓缩核酸的目的,提高核酸的质量。\n\n(2)、仪器要求和功能:\n\n1、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操作界面直观,设备坚固耐用,且可置放于实验 台上。\n\n2、先进的加热技术确保快速、有效地真空浓缩 DNA/RNA、寡核苷酸、蛋白 质和其它液体样品。\n\n3、新型盖子能够耐受更强的化学腐蚀,包括强酸和有机溶剂(如 TFA、 DMSO)。\n\n4、用户友好的控制面板,操作简单直观。适配多款不同固定角转和微孔板 转子,可容纳各种反应管、工作板等,满足广泛的离心浓缩应用。同时,可使用 转子间隔器,部分角转最高通量达到144个样本。\n\n5、全套系统包括一台耐化学腐蚀、免维护PTFE 涂层的隔膜泵,同时配备 冷凝分离器。冷凝分离器最多能净化85%的废气,避免异味。\n\n(3)、技术参数要求:\n\n1.#适用于RNA/DNA,蛋白质的浓缩或干燥;\n\n2. 转速:不低于1400rpm,液晶显示面板\n\n3.时间设置:1分钟-9小时59分钟,或者连续运转 4.具有强大加热技术,可以快速、最佳蒸发样品;\n\n5. 内置一个冷阱,使得废气净化率高达85%。\n\n6. 自动排出冷凝水功能,延长了直接与蒸汽接触的所有组件的使用寿命\n\n7.#内置免维护的抗化学腐蚀PTEE膜片泵(泵工作能力:1.7立方米/小时)\n\n8. 无马达驱动密封舱体和抗化学腐蚀隔膜泵,保证操作安全;\n\n9. 三种通气模式(水溶性、乙醇或高气压),可减少20%工作时间\n\n10.多款转子(1.5/2.0ml离心管,96×0.2ml微孔板或PCR板 ,Falcon 管 等)可供选择,且转子可高温高压灭菌(121℃,20min);\n\n11.可预选温度:室温,30℃,45℃和60℃\n\n12. 配置要求:主机一台,48x1.5/2.0ml 固定角转一个;\n\n13. 需提供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n\n包2:\n\n医用红外热像仪技术参数\n\n一、红外摄像装置\n\n1、帧像素:≥640×512 VOx \n\n2、探测器材质:氧化钒材质\n\n3、核心部件红外扫描机芯:非制冷焦平面阵列红外探测器;\n\n4、视场角:水平的视场≥10°,垂直的视场≥12°\n\n5、测温范围:30℃~42℃\n\n#6、图像场周期:≤20ms(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文件)\n\n7、图像采样帧频:≥50Hz\n\n8、工作波段:8μm~14μm\n\n#9、瞬时视场:垂直及水平的瞬时视场均<1mrad(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文件)\n\n10、测温精度:≤0.5℃\n\n11、温度显示分辨力:≤0.01℃\n\n12、预热时间:热像仪的图像生成时间≤30s\n\n#13、自动聚焦范围:最小聚焦距离≤0.4m,最大聚焦距离 ≥5m(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文件)\n\n14、升降系统:升降范围:150mm(±50mm)~1500mm(±100mm)\n\n15、云台系统:可垂直转动,转动角度≥20°\n\n二、软件\n\n1、测量功能:对图像中的任意一点测量温度,对图像中矩形、椭形、点、线区域测量平均温度。\n\n2、图像处理功能:图像增强处理,设定温度测量范围,多幅图像显示,鼠标点击出的温度显示,储存读取删除复制图像功能。\n\n3、红外热像采集/处理/诊断分析软件包:包含体检报告、专科报告、中医辩证报告、中医体质报告等软件包。\n\n4、具有病案资料及诊断信息的输入及自主编辑功能。\n\n三、检查舱体\n\n1、封闭式检查舱:人体工程学设计、数字式集成控制\n\n(1)设备材质:医用环保材料\n\n(2)舱门类型:磁电感应门\n\n(3)照明系统:集成LED灯\n\n(4)换气系统:强力静音换气扇;负离子净化,除菌率99.8%空气净化器\n\n2、智能化操作台:人体工程学设计、数字式控制\n\n(1)计算机主机:处理器:i5 或高于 i5;内存:≥4G;硬盘容量:≥1Tb;系统:Windows 10 或以上\n\n(2)外部通讯接口:全双工以太网\n\n(3)显示器:≥24寸高分辨率彩色液晶显示器\n\n(4)打印机:彩色高级打印机\n\n(5)双向对讲系统:可实时与被检者对话、沟通\n\n3、舱内舱外双液晶显示屏:可同步显示被检者热图\n\n4、动画语音指示功能:内置三维动画软件,指导拍摄动作,显示拍摄界面。\n\n5、设备尺寸:3.2m×1.6m×2.3m\n\n第三节 商务要求\n注: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n一、项目名称:岳阳市妇幼保健院真空浓缩仪、遗传病数据分析一体机及配套分析系统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n\n二、项目服务地点:岳阳市妇幼保健院\n三、项目预算:总预算 306.4万元\n\n四、采购货物要求:\n\n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所投货物价款及其备品、备件费用、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装卸费、设备安装调试、通过相关质检部门检测费用及有关保险费、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与培训。\n\n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时交货,并保证货物到达所在地完好无损;如因运输差错出现有缺漏、损坏,概由供应商负责补齐或赔偿。\n\n其他要求\n5.1、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场地具备安装条件15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至验收合格。\n\n5.2、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凭验收报告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一年后付总价款的20%,尾款10%在验收合格质保期二年后一次性付清。 \n5.3、质保期:本项目整机原厂质保不少于贰年。\n\n5.4、安装调试\n\n5.4.1、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现场场地符合安装条件后,买方将通知卖方派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卖方应派技术人员在7日内到达买方指定安装地点,并在买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卖方未在7日内到达买方指定安装地点,买方有权自行开箱安装调试。开箱如有缺货、错装、损坏或技术问题,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n\n5.4.2、设备验收签字前如有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必须无条件更换。\n\n5.4.3、卖方须承担货物验收前的财产保护责任,在验收前出现损坏由卖方负责。在安装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n\n5.4.4、设备安装后,买方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和部分验收专用仪器,并承担相关费用。设备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n\n5.5、售后要求:\n\n5.5.1、提供生产厂家7#24小时免费电话支持服务热线,遇到电话无法解决的问题,应迅速响应招标人要求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免费维修与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期限:接到买方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并解决一般问题,特殊问题另行协商。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与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质保期满后只收取配件费用。\n5.5.2、承诺保修期内组织售后技术服务人员回访、检测、保养、维护,对设备运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了解。\n5.5.3、针对本项目安排相应的售后服务工程师,并附详细的工程师名单。\n5.5.4、投标人根据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紧急故障,并出具常见故障解决方案。\n\n5.5.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针对本项目拟定售后服务方案并出具售后服务承诺。\n5.6、人员培训\n\n5.6.1、卖方负责在现场向买方技术人员(包括医师和技师)直接提供保修、维修、使用培训服务。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协商,至买方技术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简单的故障排除为止,所需费用由卖方负责。\n\n5.6.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n5.7.1、本项目设备及配套设备均须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质量标准均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场后应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所供设备及配套设备质量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相应的损失。\n\n5.7.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动态因素及项目特点,结合市场价格、自身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及资金条件情况、预期利润等自行报价,由此进行的测算和报价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n\n5.7.3、中标供应商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且包装必须为制造商原厂包装,设备的包装应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雨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必须提供各种产品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进行验收。\n\n5.7.4、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下提供的货物、服务或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果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n\n5.7.5网络连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由卖方承担。上述各种产品,凡买方需要接入其网络信息系统的,要求设备厂商免费提供数据接口协议、数据格式、PC连接线/生产规格、提供调试支持(电话/email)、开发说明书、操作说明书等并负责做好投标前期调研和医院系统供应商对接,免费接入医院的各个相关系统,保证设备及系统在医院相关系统中的正常运行和数据共享,医院方不负责任何费用。如果有其数据输出口已被设备占用的,则要求由该类设备提供额外的连接医院信息系统的软件及硬件数据接口。对于自己有报告系统的,要求必须免费自行解决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的软硬件问题。其它要求:1、若甲方需要设备与医院相关系统对接,乙方免费提供接口文档和技术支持并协助与院内系统完成接口,且承担接口相关费用。2、属于计量设备范畴的,设备验收前需提供计量检测/校准报告(检测机构具备CNAS资质)。3、设备安装时,供应商需免费提供设备安装及布线、气道等相关服务。\n\n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n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n采购合同编号: \n采购人(全称): (甲方)\n供应商(全称): (乙方)\n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n1.项目信息\n(1)采购项目名称: \n(2)采购计划编号: \n\n(3)项目内容: \n(4)是否分包: 。\n(5)项目负责人: 。\n(6)联系电话: 。\n2.合同金额\n(1)合同金额小写: \n大写: \n(2)具体标的见附件。\n(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n(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n(全额付款: (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n(预付款: (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n(分期付款: (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 \n(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n(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n3.合同履行\n(1)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n(2)地点: \n(3)方式: \n(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n(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n4.合同验收\n(1)验收主体: 。\n(2)验收方式: 。\n(3)验收标准: 。\n5.组成合同的文件\n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n(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n(2)本合同协议书\n(3)中标通知书\n(4)投标文件\n(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n(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n(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n(8)其他合同文件。\n6.合同生效\n本合同自 生效。\n7.合同份数\n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n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n合同订立地点: \n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n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n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n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n电 话: 电 话: \n传 真: 传 真: \n 开 户 银 行: \n 账 号: \n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n1.定义\n1.1合同当事人\n(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n(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n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n(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n(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n(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n(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n(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文件约定的全部条款。\n(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n2.合同的适用范围\n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n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n3.合同标的及金额\n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n4.合同价款\n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n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n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n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项目。\n6.货物的验收\n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n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n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n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n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n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n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n7.货物包装要求\n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n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n8.运输和保险\n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n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n9.质量标准和保证\n9.1 质量标准\n(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真空浓缩仪、遗传病数据分析一体机及配套分析系统等设备 临床检验设备 医疗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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