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中标结果公示(漳州金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2025)
中选公告
关于【 天惠路(迎宾西路至天宝路)道路工程 】选取【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的中选公告
我平台于 2025-02-12 , 为 漳州金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公开选取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中介机构,现将中选结果相关事项确认如下:
工程项目名称:
天惠路(迎宾西路至天宝路)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
联系人名称:
小童
选中中介日期:
2025-02-12 09:33
服务事项: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预算服务金额(元):
64000元
折扣率:
1.00
实际服务金额(元):
64000
服务金额(元):
金额说明: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服务费用为人民币64000元。
选取中介方式:
随机选择
中选企业名称: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企业名称:
漳州金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0596-2520992
附件下载:
天惠路洪水评价采购需求书.docx
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
时间: 2025-02-12 09:33
漳州金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天惠路(迎宾西路至天宝路)道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需求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天惠路(迎宾西路至天宝路)道路工程。2、工程地点:漳州市金峰开发区内(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3、工程概况:长约455米,红线宽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二、服务要求1、工作范围:采购人委托中介服务单位进行天惠路(迎宾西路至天宝路)道路工程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应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2021)中的附录B“防洪评价报告参考目录”,并按照河道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编制且协助委托人取得相关批复。2、期限要求:合同服务期限约为60工作日。中介服务单位应在20个工作日内提交满足送审要求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如有修编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配合采购人进行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对接主管部门,参加评审会等相关配合工作,直至洪水影响价报告审核通过,同时应配合后续施工过程中与防洪相关的工作,直至项目竣工备案。3、资质要求:(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设计(城市防洪)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3)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或具备水利相关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应为中介服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4、质量要求:中介服务单位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和技术标准对项目进行调查、分析,客观、公正的作出评价;中介服务单位应按照防洪评价的有关规定,针对其受委托的评价项目的系统安全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危害程度的评价,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安全对策措施,按约定期限向采购人提交《评价报告》并对评价结果负责。三、服务金额及结算1、服务费用: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服务费用为人民币64000元(包含但不限于审查费用、管理费、相关人员的各项保险费用、各种补贴和福利、规费、税费、项目所包含的风险、责任等一切应考虑的为完成本项目应发生的费用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合同总价已包括完成本项目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及后续配合服务的全部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服务费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中介服务单位应提供合格有效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成果文件、请款资料、等额正式增值税发票。3、服务费结算方式和金额: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根据采购人的请款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请款资料以及等额的正式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无误后,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4、中介服务单位每次请款前应先缴清违约金(若有);违约金应于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缴清,否则采购人有权延期支付当期及之后应付进度款直至中介服务单位付清全部违约金为止。中介服务单位关于违约金及请款凭证若有疑问或争议,具体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双方友好协商解决。5、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要求中介服务单位提供履约担保:是。(2)履约保证金金额及提交时间:金额为本项目服务费总额的10%。中介服务单位接到中选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3)履约担保形式: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③或④种形式提交:①现金形式:从中介服务单位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采购人指定的履约担保金账户。②银行保函形式:采用银行保函的,该保函应由中介服务单位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办理银行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中介服务单位自理。履约保函应采用独立保函,格式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的规定。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的方式提交。履约保函应采用独立保函,格式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的规定。④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证保险凭证上应写明验真网址,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该保证保险保单相关信息。注: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原则上使用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的方式提交的,所需费用由中介服务单位承担,中介服务单位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履约担保的退还:履约担保有效期至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完成,评审通过并取得批复后止,由中介服务单位提出申请后采购人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若采用保函时,评审通过并取得批复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四、回避情形1、本项目回避单位为:无。投标人应为独立的第三方单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与本项目有利益相关的单位请自行回避。2、合同生效后,因中介服务单位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者解除的,采购人在今后采购该服务事项中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考虑回避该中介服务单位,并由中介服务单位赔偿相应的损失。3、中介服务单位应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回避条款的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中介服务单位未主动回避造成项目无法正常进行的,由中介服务单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五、其他说明1、中介服务单位参与本项目抽取时,视为已在充分考虑服务的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接受并认可了采购人的需求书。2、中介服务单位应自行承诺:在服务期间内,保证所有的项目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并为所有成果承担终身的法律责任。3、填表内容固化,若与服务采购需求书不一致的以服务采购需求书为准。天惠路(迎宾西路至天宝路)道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编制费用计算标准一、工程名称:天惠路(迎宾西路至天宝路)道路工程二、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约2847.09万元,涵洞工程投资约600万元三、洪水影响评价编制费用参照《关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咨询服务费计列的指导意见》后按40%计取(最低限价2万元,不足2万元按照2万元计取)。计算公式:15+(20-15)/(1000-500)*(600-500)×1.0(复杂程度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40%=6.4万元(一)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标准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报告编制费计列标准×复杂程度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复杂程度系数=各项复杂系数之和+1附加调整系数=各项附加系数之和+1设育防资价报广计单项涉河工程估算投资额(亿元)0020.02-0.050.05-010.1-0.50.5-101.0-2.0编制防评价报告(万元)1010-1515-2020-2525-3030-35单项涉河工程估算投资额(亿元)2.0-5.05.0-10010.0-20.020.0-50.050.0以上编制防评价报告(万元)35-4040-4545-5050-5555以上注:1、表中数字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2、单项涉河工程估算投资额,是指建设项目中每一个涉河工程,分别在项日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投资额,比如某高速公路项目有多座河桥梁,单项沙河工程估算投资额即是指每一座跨河桥梁的估算投资额,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应先根据每一座跨河桥梁的估算投资额计算相应的报告编制费,多座跨河桥梁的报告编制费相加即是该高速公路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总编制费。3、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根据估算投资额在对应区间用插入法计算。4.复杂程度系数按下表取值序号河道及堤防特征复杂系数画1长江、淮河干流03234序号123感支和主要一级支流一一级支流其它附加调整系数按下表取值工作深度渗流稳定复核结构安全复核滑稳定安全复核020.10.0附加系数02020.24演变分析025穿或取水管线、泵站,火力发电厂的灰场046防除涝水位分析0.65、上表中费用不包括防洪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模型试验、地质勘察、地形测量、工程监测和工程检测等费用。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合同项目名称:天惠路(迎宾西路至天宝路)道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委托方(甲方):漳州金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委托方(甲方):漳州金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受托方(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本合同签订依据:于年月日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以随机抽选方式确认为该项目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合同所涉及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建设用地防洪评价工作质量,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开展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1项目名称:天惠路(迎宾西路至天宝路)道路工程1.2建设地点:漳州市金峰开发区内(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1.3建设规模:长约455米,红线宽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二、服务内容及要求工作范围: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天惠路(迎宾西路至天宝路)道路工程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洪水影响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应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2021)中的附录B“防洪评价报告参考目录”,并按照河道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编制。三、合同期限合同服务期限约为60工作日。中介服务单位应在20个工作日内提交满足送审要求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如有修编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配合采购人进行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对接主管部门,参加评审会等相关配合工作,直至洪水影响价报告审核通过,同时应配合后续施工过程中与防洪相关的工作,直至项目竣工备案。四、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标准要求,通过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五、合同价款1.项目费用:¥64000,即人民币陆万肆仟元整。2.本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包含但不限于审查费用、管理费、相关人员的各项保险费用、各种补贴和福利、规费、税费、项目所包含的风险、责任等一切应考虑的为完成本项目应发生的费用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合同总价已包括完成本项目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及后续配合服务的全部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结算及支付方式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根据甲方的请款要求向甲方提供完整的请款资料以及等额的正式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经甲方审核确认无误后,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本合同价款。注:①乙方需提交完整的请款资料,包含等额的正式增值税发票,发票应备注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若项目名称改变,应按甲方提供的新项目名称填写,若乙方提交的请款资料不完整,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②乙方每次请款前应先缴清违约金(若有);违约金应于甲方要求的时间内缴清,否则甲方有权延期支付本合同价款直至乙方付清全部违约金为止。乙方关于违约金及请款凭证若有疑问或争议,具体解释权归甲方所有,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六、双方责任与义务1.甲方责任与义务1.1甲方应配合及协助乙方开展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1.2甲方提供编制本项目报告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乙方应主动进行资料收集,不得以此作为延误工作的理由且不免除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3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4在履行合同期间,甲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给予补偿,具体工作量及支付比例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2乙方责任与义务2.1乙方应具备相关法律规范及甲方发布的服务需求书要求的资质,应确保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资质证书合法有效,且资质等级不低于服务需求书所要求的资质等级,若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资质证书失效或者资质等级降级而导致本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无法通过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的,乙方应按本合同价款总额1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未能维持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和范围,即使完成编制工作并提交了成果报告,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费用。2.2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报告,并对其负责。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交成果报告的,从成果报告提交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天的违约金,延误30天以上,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甲方未解除合同的,延误的第31天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成果报告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要求时,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2.3乙方应按审查意见的要求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直至评审通过取得批复,若乙方未按照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及时修改完善,耽误报批时间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天的违约金。如乙方提交的成果报告质量不合格,修改完善后仍无法通过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且乙方应按本合同价款总额的10%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4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错误或不合格信息而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且乙方应按本合同价款总额1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2.5若乙方所提交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有关资料不完整、不齐全,或内容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行业标准或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乙方应按相关标准和要求补充或重新进行编制,并补齐相关资料,重新编制工作不另行收费。由此造成项目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逾期履行的违约责任。2.6当市、区等上级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区政府、市政府等有关部门或甲方临时下达任务或者任务紧急出现现有人员无法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编制任务时,乙方应无条件增配相关人员,确保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任务。2.7甲方按照乙方完成的成果报告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以及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乙方除采取补救措施外,并根据损失大小,减收或者免除损失部分的服务费用,同时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2.8乙方应确保本项目的所有成果报告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的,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责任与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2.9乙方恶意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提交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2.10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若甲方要求各阶段材料增加的份数,乙方应无条件提供,且发生的费用乙方不另外支付。2.11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应对参与本项目所有乙方人员的安全负责,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12乙方需处理好与沿线单位和个人的关系。在项目工作中损害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2.13维护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技术成果的数据。2.14乙方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成果归甲方所有。2.15乙方应配合协助甲方完成向主管部门的上报备案等程序性工作。2.16乙方需承担本工程需要开展的技术会议的交通费及专家评审、上报、备案时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3.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七、提交成果报告时间1.甲方提供完整资料后20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供评审的评价报告8份。2.审查通过后日10日内向甲方提交洪水影响评价成果报告8份。注:若甲方要求各阶段材料增加的份数,乙方应无条件提供,且发生的费用乙方不另外支付。3.履约担保3.1履约担保金额:为本项目服务费总额的的10%。3.2履约担保形式: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③或④种形式提交:①现金形式:从中介服务单位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采购人指定的履约担保金账户。②银行保函形式:采用银行保函的,该保函应由乙方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办理银行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履约保函应采用独立保函,格式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的规定。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的方式提交。履约保函应采用独立保函,格式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的规定。④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证保险凭证上应写明验真网址,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该保证保险保单相关信息。注: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原则上使用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的方式提交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3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应在接到中选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3.4履约担保期限:评审通过并取得批复。3.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担保有效期至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完成,评审通过并取得批复后止,由乙方提出申请后甲方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若采用保函时,评审通过并取得批复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八、合同的解除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九、保密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执业准则和恪守职业道德,本合同以及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其它与执行合同有关的信息、资料,乙方应当保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泄露或在刊物上发表。十、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所需资料,并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十一、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纠纷,均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漳州市芗城区签订。十三、其他1.本合同一式拾份,双方各执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动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委托人(甲方):(盖章)受托人(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附件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天惠路(迎宾西路至天宝路)道路工程甲方:漳州金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甲乙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设计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项目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设计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本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工程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