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大宗 食品及原辅材料 食堂中标结果公示(青铜峡市第二幼儿园2025)
青铜峡市第二幼儿园2025年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XXL2025-0122(招标文件编号:NXXL2025-0122)
二、项目名称:青铜峡市第二幼儿园2025年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法福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青铜峡市小坝永丰路北段
中标(成交)金额:0.0507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宁夏法福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大米;面粉;二级胡麻油
法福莱;法福莱;昊裕
25kg;25kg;20L
1
121元;112元;274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进成(组长)、党力刚、朱立丽、陈利、余梅(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定价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铜峡市第二幼儿园
地址:青铜峡市利民西街205号
联系方式:余梅 何永平 0953-30514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鑫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铜峡市朔方街46号
联系方式:叶巧、刘倩、吴华 18709637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巧、刘倩、吴华
电 话: 1870963777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青铜峡市第二幼儿园2025年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谷物细粉
采购单位
青铜峡市第二幼儿园
行政区域
青铜峡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13日 18:09
评审专家名单
王进成(组长)、党力刚、朱立丽、陈利、余梅(采购人评委)
总中标金额
¥0.0507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巧、刘倩、吴华
项目联系电话
18709637773
采购单位
青铜峡市第二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
青铜峡市利民西街20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余梅 何永平 0953-3051440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鑫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青铜峡市朔方街4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叶巧、刘倩、吴华 18709637773
附件:
附件1
青铜峡市第二幼儿园2025年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pdf
附件2
一标段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青铜峡市第二幼儿园2025年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标段:一标段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NXXL2025-0122采购人:青铜峡市第二幼儿园采购代理机构:宁夏鑫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青铜峡市第二幼儿园2025年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青铜峡市第二幼儿园2025年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2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XXL2025-0122项目名称:青铜峡市第二幼儿园2025年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5.2577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115.2577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采购标段标的名称单位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配送学校一标段大米袋364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45500市二幼教育集团(本部、南苑、建民)面粉袋270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30510市二幼教育集团(本部、南苑、建民)二级胡麻油桶135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37800市二幼教育集团(本部、南苑、建民)二标段牛肉、羊肉、鲜鸡、鱼、蛋、冻品批1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291630市二幼教育集团(本部、南苑、建民)三标段蔬菜、水果、调味品、杂粮及豆制品批1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404393市二幼教育集团(本部、南苑、建民)四标段牛奶批1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342744市二幼教育集团(本部、南苑、建民)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025年2月-2026年1月。(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监狱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6)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注:(3)、(4)、(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5.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一、二、三、四标段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1-22至2025-02-05(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方式:电子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2-13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获取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发送至824889616@qq.com进行文件获取,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标段”(邮件内容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等资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获取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3.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告。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青铜峡市第二幼儿园地址:青铜峡市利民西街205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余梅何永平0953-305144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宁夏鑫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铜峡市朔方街46号联系方式:叶巧、刘倩、吴华1870963777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巧、刘倩、吴华电话:18709637773代理机构:宁夏鑫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01-2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青铜峡市第二幼儿园2025年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2采购人:青铜峡市第二幼儿园联系人:余梅何永平地址:青铜峡市利民西街205号电话:0953-3051440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鑫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铜峡市朔方街46号项目负责人:叶巧、刘倩、吴华电话:18709637773邮箱:824889616@qq.com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4〔2020〕545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监狱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6)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注:(3)、(4)、(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5.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一、二、三、四标段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4】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2.2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采购项目名称)(标段)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三)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以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四)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五)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六)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标段)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供应商需按提供的货物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3.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六、本项目的其他要求(一)类似业绩一览表(如有)序号项目名称委托人名称日期备注(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青铜峡市第二幼儿园(单位名称)的青铜峡市第二幼儿园2025年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项目名称)一标段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大米(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宁夏法福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2)人,营业收入为(12820)万元,资产总额为(2583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面粉(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宁夏法福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2)人,营业收入为(12820)万元,资产总额为(25834)万元,属于虫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二级胡麻油(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宁夏昊裕油脂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7)人,营业收入为(5724)万元,资产总额为(743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的情形。。如有假,将依法承担相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应责任。1福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详月L3日2325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大宗 食品及原辅材料 食堂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