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2025)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物业管理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412-HXTC-IY1812(招标文件编号:2412-HXTC-IY1812)
二、项目名称: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物业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鑫海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地区格吉路7-333号
中标(成交)金额:169.97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鑫海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物业管理服务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娟、李玉山、许春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13934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成交服务费缴纳信息:
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
帐号:20000062274900106153382
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94.67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路1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10-88862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
联系方式:郝路、闫文娟、吉国侠、吴众为、成歌、刘京、修海龙、孙银英、赵洁、陈博维、姬小雪、王思晨、王东衍、刘海英、孙佳、黄艳、彭怡, 010-63974645;010-63977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怡、郝路、吉国侠
电 话: 010-63974645(项目报名);010-63977798(项目咨询)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物业管理服务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13日 12:1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娟、李玉山、许春丽
总成交金额
¥169.97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怡、郝路、吉国侠
项目联系电话
010-63974645(项目报名);010-63977798(项目咨询)
采购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老师 010-88862760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郝路、闫文娟、吉国侠、吴众为、成歌、刘京、修海龙、孙银英、赵洁、陈博维、姬小雪、王思晨、王东衍、刘海英、孙佳、黄艳、彭怡, 010-63974645;010-63977798
附件:
附件1
IY1812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物业管理服务-竟磋文件-20250122定稿(二次).docx
附件2
IR1812-9-成交公告(含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包号:2412-HXTC-IY1812/01采购人: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0第四章采购需求33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3第一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包号:2412-HXTC-IY1812/012、项目名称: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物业管理服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175万元,项目最高限价:175万元5、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物业管理服务1751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近三年内,本项目磋商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3.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获取。建议采取线上获取方式。为保证供应商可快速准确的获取磋商文件,请按以下注意事项操作。(1)请线上获取并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后将供应商信息登记表(.doc文档)及磋商文件费用汇款凭证截图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ongxintiancheng@126.com),邮件主题请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2)请供应商一律使用单位对公账号汇款,汇款时务必备注项目编号及包号,如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10-63974645)。4.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四层第三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5年02月1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四层第三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文件请于开启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启地点,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开启当日请供应商派代表携带身份证参加磋商。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3.标书款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帐号:20000062274900106153382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路18号联系方式:王老师010-888627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联系方式:郝路、闫文娟、吉国侠、吴众为、成歌、刘京、修海龙、孙银英、赵洁、陈博维、姬小雪、王思晨、王东衍、刘海英、孙佳、黄艳、彭怡,010-63974645;010-639777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彭怡、郝路、吉国侠电话:010-63974645(项目报名);010-63977798(项目咨询)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1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第01包:35000元。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账户名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银行账号:20000062274900106153382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非现金形式。11.7.5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未按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的。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4.2.2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一份,U盘内容含响应文件WORD电子文档及盖章签字后的响应文件正本的PDF扫描件各一份)分别密封提交。20.1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 /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3)其他要求: / 。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综合法务部;联系电话:010-57456265;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按以下标准执行;缴纳时间: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成交服务费。注: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表,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招标服务100以下1.5%100-5001.1%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41.11.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41.12.2.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1.13.3.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21.1.1中小企业定义:41.42.42.21.1.42.21.1.1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2.21.1.12.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21.1.1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21.1.1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2.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23.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22.2.42.23.3.42.23.3.35.5.5.5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23.3.36.6.6.6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23.3.37.7.7.7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23.3.38.8.8.8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23.3.39.9.9.9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23.3.310.10.10.10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4.4正版软件44.4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响应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4.4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45.51.1.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46.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46.61.1.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否则响应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7.7采购需求标准47.71.1.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7.72.2.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响应费用51.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采购邀请第2章供应商须知第3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合同草案条款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6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72.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73.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82.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02.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21.1.1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02.22.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0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1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112.2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13.3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114.4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15.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6.61.1.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16.62.2.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16.63.3.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7.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117.71.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17.72.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17.73.3.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17.74.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17.75.5.5《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2响应有效期121.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可以由签字人手签,加盖签章或印鉴;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必须使用原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1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正文部分一律采用A4纸(图纸、彩页等除外),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装订应牢固可靠,不易散落,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采购人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文件散失不负责任。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标书中所要求盖章处均为本单位公章,其他印章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均无效)。142.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磋商保证金(如有)分别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分别注明标明“响应文件正本”、“响应文件副本”、“电子版”、“磋商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同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43.3所有信封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竞争性磋商公告或采购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磋商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开启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的密封粘贴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被授权代表签字,以便确认密封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响应将被拒绝。144.4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能原封退回。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概不负责。15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1.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提交至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62.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开启1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2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173.3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174.4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8磋商小组181.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与磋商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13.3.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签订合同2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4询问与质疑241.1询问241.11.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2质疑242.21.1.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2.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23.3.3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24.4.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代理费25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资格审查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1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性检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采购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供应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表3-2及3-3项规定。3、本表序号3-3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时,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2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4磋商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14.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授权委托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不允许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不允许3响应报价最后报价未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不允许4报价唯一性最后报价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允许5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不允许6签署、盖章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不允许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不允许8★或*号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或*号条款要求的;不允许9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允许10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允许11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不允许12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不允许13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不允许14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不允许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2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51.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52.2.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5.53.3.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27.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1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32.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21.1.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23.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24.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25.5.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3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34.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35.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6.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3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38.8.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39.9.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44.4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6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7其他:______。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或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54.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1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审标准评审内容分值评分标准报价(10分)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分值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商务部分31分同类项目业绩8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与本项目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8分。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工作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盖章签字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企业实力9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或GB/T1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ISO45001或GB/T45001)认证证书扫描件,每有一项得3分,最高9分。项目团队8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物业管理经验,得2分;2)配备电室电工具有:高压电工操作证每提供1个得0.5分,最多得1.5分;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每提供1个得0.5分,最多得1.5分。3)维修电工具有高压或低压电工操作证每提供1个得0.5分,最多得1.5分;3年及以上物业维修服务经验,每提供1个得0.5分,最多得1.5分。需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经验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61)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数量充足,人员综合素质高,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要求,6 分; 2)项目团队人员配置较合理,人员综合素质较高,基本满足采购要求,3 分; 3)项目团队人员配置存在缺陷,人员综合素质较差,无法满足采购要求,1 分; 4)未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59分招聘渠道及招聘方案12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招聘渠道及人员招聘方案;1)招聘渠道稳定、多样化,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有效服务协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招聘方案科学合理、考虑周全,有人员稳定性保障措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9分;3)招聘方案科学较合理、考虑较周全,有人员稳定性保障措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4)招聘方案基本合理,有人员稳定性保障措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5)招聘方案不合理,无人员稳定性保障措施,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6) 未提供不得分。服务特点、难点分析及措施方案12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特点、难点进行分析,制定相应措施:1)对服务特点、难点定位准确、分析合理、措施方案的方法健全且有先进性的,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得12分;2)对服务特点、难点定位分析合理、措施方案的方法健全,满足本项目需求,得8分;3)对服务特点、难点定位分析一般、措施方案的方法健全,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得4分;4)对服务特点、难点进行分析,但是定位不够准确、分析不合理、措施方案的方法较差,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得1分;5)未提供不得分。日常管理方案12针对本项目制定日常管理方案:1)日常管理制度针对性强,方案科学合理,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得12分;2)日常管理制度针对性较强,方案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得8分;3)日常管理制度,针对性较差,方案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得4分;4)日常管理制度但无针对性,方案内容欠缺,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得1分;5)未提供不得分。人员培训方案10针对本项目制定人员培训方案1)方案科学合理、考虑周全、操作可行强,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得10分;2)方案合理、操作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部分项目需求,得7分;3)方案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4)方案欠缺,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但仍与本项目有关,得1分;5)未提供均不得分。应急措施10针对本项目制定抵抗突发情况的措施方案:应急响应时间、处理措施、预案方案。1)方案科学合理、考虑周全、操作可行,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2)方案基本合理、操作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7分;3)方案基本合理、操作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4)方案欠缺,不能满足项目需求但仍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得1分;5)未提供均不得分。服务承诺3承诺函内容:1)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劳动用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服务人员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不得兼任其他项目。3)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团队重要岗位人员。注:承诺书格式自拟,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注:1.关于价格评审的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处理。3.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4.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如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给予扣除的情形,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其他情况下,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即为评审价格。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第四章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24012-HXTC-IY18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付款方式:物业固定服务费按月度结算,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以此类推。零星服务费用根据每次维修结算单经采购人主管领导签字验收后,每2个月结算。2、服务范围(一)物业管理服务范围:1.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维修养护;2.供配电系统运行管理维护;3.给排水系统运行管理服务;4.暖通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5.门禁系统的日常管理;6.绿化养护,绿植摆放;7.日常教室及办公室座椅调整,大小型会议的人员配备,不可预见的应急维护;8.泳池及附属设备设施管理;9.厨具维修垃圾处理;10.日常的强、给排水的维修,耗材的更换;11.低值易耗品、家具等库房的管理;12.公务车驾驶员(A2本以上)(二)下列项目不在报价中1.设备设施大、中修与改造费用2.各项专业检测费用3.本物业设备设施、装饰装修的维修和定期专业保养费用4.办公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费用5.办公所需一切能源费用6.本物业内设施补充购置费用7.绿植租赁、垃圾清运消纳、化粪池清淘费用8.学校部的石材养护费用、地毯清洗费用9.会议服务所需横幅制作、饮料、鲜花摆放、文具费用、接待人员10.泳池的日常消毒药剂及耗材费3、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如果甲方次年预算通过主管部门审批,且合同双方无异议,将按年度顺延1次签署合同。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需要进行人员配置和服务内容安排4、物业管理服务内容:1.房屋建筑本体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设施设备(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照明、中央空调系统、供水设备、变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运行、维修和管理。3.泳池水处理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及水质化验,加药、加温,保证泳池运行需要5、物业管理服务要求:(一)项目日常管理、运行、维护要求序号日常管理项目管理标准达标要求1房屋本体房屋外观无破损,立面完好整洁,无改变使用功能。公用设施及通道无随意占用及堵塞。建立经常性检查制度,确定监管责任人;2机电设备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1、建立设备日常运行、巡视检查及安全操作规程;2、指定重要设备责任人;3、执行设施设备大、中修计划及实施方案;4、有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培训计划。5、无责任事故;6、备用电源可随时起用。7、维修及站点运行24小时值班。3维修工程质量维修工程符合质量标准。1、协助招标方进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及保修工作记录;2、配备具有高技术水平的维修队伍; 3、零修、急修及时率达100%;返修率不高于1%4消防设施设备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失效隐患。每日一次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建档记录,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无损、正常使用。5学校满意学校满意率高于95%每季度与招标方沟通一次;每年进行一次学校满意度调查。7道路道路畅通无损坏,平坦整洁,排水畅通,无随意占道或改变使用功能。/8停车场无损坏,无乱停乱放,无随意占用或改变使用 1、停车场设施设备正常;2、智能防盗系统专门技术人员负责检修, 9智能化系统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失效隐患。1、有较强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2、管理人员熟悉掌握系统性能,合理使用;安全有效使用智能系统;3、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修,排除不安全因素。4、维修及站点运行24小时值班。10照明系统路灯完好无损,夜间照明正常。1、每日记录检查情况及时更换检修;2、每月全面检查一次;3、保持照明正常。11泳池设备设施泳池相关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失效隐患。水处理各项指标及水温达到国家专项标准每日巡视泳池各类设备机房(供热、供电、水处理);每日四次水化验,每日消毒、加药。巡视泳池环境温度、水温、水位等指标。定期更换过滤材料。12库房管理设置专职库房员建立计算机资料库和书面资料库,对库房进行定期检查和完善,并保持库房的清洁。(二)工程设施设备管理要求系统项目管理措施服务要求消防系统门禁系统设备设施巡视检查每天1次消防广播设备检修保养每年1次日常照明巡视检查每日1次应急照明巡视检查每日1次强弱电井清洁保养每月1次插接箱清洁保养每月1次变配电设备岗位值班24小时新风机组定期保养每月1次风机盘管过滤网清洗每供暖、制冷季2次冷却、冷冻水泵定期保养一个月1次送排风机定期维护保养每年1次卫生间排风日常巡视检查每日1次冷冻水、冷却水管道定期检查维护每年1次空调风道定期维护每年1次各类风阀定期维护每月1次冷水机组定期维护两个月1次给排水系统污水泵计划检修 每年2次开水器除碱每年4次小便器加药除垢每周1次各种龙头日常检查每日1次系统阀门定期保养每年2次管道定期维护门窗门扇、门窗五金件日常巡视每天1次定期维护每月1次电梯日常巡视检查每天2次维护保养每月2次定期检验每年1次消防功能试验消防演习时1次泳池设备系统泳池水加热日常巡视检查定时测温每天2次泳池生活水加热日常巡视24小时泳池水处理日常巡视 6、岗位人员配置:(一)岗位人员设置需求(10人)专业划分服务岗位与职责配置要求(人)备 注综合管理项目经理1司机学校用车1 综合维修 京西校区1高低压电工高压配电室负责人(主管)1运行、值班 2综合维修负责校内日常搬运,调整座椅,绿植养护。2负责游泳馆值班巡视; 1负责游泳池及学校水暖运行维修及设备维修1合计10人(二)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3年以上相关物业管理经验2.工程人员要求变配电室电工:有高压电工操作证,5年以上工作经验。维修电工:有高压或低压电工操作证,3年以上物业维修服务经验。水、暖、空调工:有相应操作证。有物业维修服务经验。7、履约验收项目完成后,成交人应当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相关专业专家提供验收需要的相关资料,按采购人要求的验收流程及措施对项目进行履约验收。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以实际签订为准)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物业服务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路18号邮编:100089电话:010-88862760传真: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通信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依法选聘乙方为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提供物业服务(包括固定服务内容及零星服务内容),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物业基本服务情况1.总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2.建筑层数:教学楼、蓝天阁地上4层、地下1层;学术苑地上3层;艺术楼地上4层;宿舍楼地上4层、地下1层;游泳馆地下1层,地上2层。第二章服务范围及标准第三条协议范围甲方校区内所辖强电设备的维修,教室及办公室照明,漏水,断电的抢修。游泳馆值班维护,各个场馆的运行,学校大、中、小型活动的水及强电人员的配备。第四条工作内容(一)固定服务内容包括;甲方所辖所有强电设备的日常点检,维护保养,调试,操作,突发故障维修,仪表调试,勤杂搬运等工作。(二)零星服务内容包括;大小应急维修课间夜间维修抢修改造工程等。第五条乙方只负责专业人员的配备,所有维修及维护产生的材料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第六条根据学校的教学环境,为了保障学生正常学习,本协议需配备维修人员10名,节假日根据甲方所需配备相关值班人员。第七条补充说明;甲方若在合同期内增加设备,仍属本合同范围。第八条工作标准1、保证所辖设备完好率95%2、保证所辖区域内附属设施完好率100%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第九条物业服务期限为一年。自20年月日8:00起至20年月日8:00止。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①审核乙方制定的管理方案和细则;审查乙方制订的有关规章制度;要求乙方提供年度工作计划。②有权对乙方聘用为甲方提供物业服务的各级经理人员及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有权对乙方聘用的为甲方提供物业服务其他工作人员提出解聘的建议,乙方应当予以考虑。③对乙方工作进行过程监督、结果评定,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④审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务内容、程序及标准。⑤有权实施工程改造,但事先须向乙方通报,以便乙方能够密切配合。⑥对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建筑物、配套设备设施等管理项目的损坏,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⑦对乙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处罚。⑧甲方指定一到两名内部人员对乙方物业公司日常的服务进行管理督导。(二)甲方义务①支持乙方管理人员在委托管理项目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管理职权。按合同规定,如期支付乙方的物业管理费用。②协助乙方疏通与物业管理相关的社会关系,创造良好的管理工作环境。③支付乙方因特殊情况而发生的增加人员费用,及合同外需要甲方支出的费用。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家具,如:办公桌、椅、柜子等。(所有权归甲方)⑤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向乙方移交,由双方项目负责人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管理用房及住房(产权属甲方),乙方要改变甲方提供的房屋用途,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一)乙方权利①根据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要求,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制定甲方物业管理办法及管理制度;制定物业管理计划和管理服务实施细则,使物业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目标。②参照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计取管理费用。③依据规章制度,在委托管理项目规定的范围内制止和纠正各类违章行为。④严格财务管理,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审计核算制度,实施成本控制。⑤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甲方主管部门处理;有权制止任何人违反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因管理服务和其他的部门发生矛盾,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处理、解决;⑥乙方只针对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辖区内现有的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和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设备设施不属于维修范围,另有约定除外。(二)乙方义务①严格遵守合同规定,依照“诚信”的原则实施管理。②保证不将甲方任何资料、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带出甲方。在终止合同前,应将与本项目相关的甲方资料、软件移交给甲方。③根据甲方授权,对甲方授权项目实施管理,确保管理目标实现,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④定期向甲方汇报管理情况,认真听取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⑤对自己的员工进行系统培训及考核,接受甲方对其工作人员的专业测试考核。⑥对甲方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若需改变须报甲方批准。⑦对外宣传涉及甲方的管理事宜,须经甲方事先书面审查批准。⑧及时向甲方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监督。⑨其它义务A、在日常的服务中要有明确的分工、工作流程以及每项工作的服务标准。B、结合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的实际情况制定各种应急预案。C、列出日常易损件清单,报给甲方领导备货。D、做好每月向监管部门简报上月工作;积极响应投标文件要求,规范工作、规范言行;及时不断与保障处沟通协调,服从管理人员合理建议及工作安排。第六章考核标准第十二条甲方有权不定期对物业项目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经济惩罚制度,对不合格项进行登记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处罚包括单次(一定金额的现金)罚款及对当期应付服务费用金额进行扣除两种类型。第十三条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没有达到标准要求,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书面的整改函,乙方仍不整改的,甲方可以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第十四条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作内容,乙方应按照服务项目类别分别建立相应的计划执行、巡视检查、落实措施、突发情况处理等方面的相关记录。第十五条因乙方工作人员责任与物业使用人发生冲突,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扣除100元。情节严重的,除经济处罚外,乙方必须调离该工作人员。第七章物业服务包括(固定服务及零星服务)费用第十六条物业服务费(一)物业固定服务费总计元,人民币()。(二)零星服务费用要按照实际发生经甲方老师签字验收后据实结算。第八章付款方式第十七条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交纳,具体标准如下:(一)物业固定服务费按月度结算,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以此类推。自20年月日起,每月甲方交纳元物业固定服务费,最后一个月交纳元物业服务费。(二)零星服务费用根据每次维修结算单经甲方主管领导签字验收后,每2个月结算。第九章违约责任第十八条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造成甲方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以扣除乙方相应的违约金。第十九条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同时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期付款的,还应按照逾期每日千分之三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二十条因乙方责任而导致任何人士身体伤亡事件,或导致任何动产或不动产损失时由乙方负责。第二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10天内,未整改的或整改后仍未达到标准的,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乙方仍然达不到规定的标准(如因甲方原因妨碍或干涉了乙方进行整改的除外)。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造成物业使用人财产、人身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它终止合同的条款包括:1、物业服务人员出现监守自盗等违法行为的;2、造成重大损失泄密的;3、物业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工作,内部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机关办公秩序的。第二十二条在任何一方并未违约,合同正常履行情况下,应至少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终止合同,否则,要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以一个月的服务费作为支付给对方的赔偿。第二十三条合同到期,如双方没有提出异议合同可以自动顺延。第二十四条因乙方工作人员原因,造成服务质量差或引起其他纠纷,甲方接到针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三次以上(含三次)时,每次乙方应就该次有效投诉像甲方递交书面限期的整改报告,类似投诉严禁再次发生。如果有效投诉事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和钥匙,保证所有室内家具设施完好。第十章附则第二十六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根据本合同的物业服务事项,甲乙双方办理完毕交接验收手续,并由双方代表签署书面的交接清单作为本协议附件。第二十七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进行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并针对某一事项签订专项协议(如保密协议、防火协议等),上述协议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函及有关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报价表、中标通知书等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11页。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采购中心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服务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物业服务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三十三条通知与送达1、就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相关通知、诉求及其他书面文件,均按照双方在本协议中所留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送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快递、挂号信等)为准,一方在本协议中所留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在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未通知的,一方按照本协议联系地址发出的相应通知即视为有效通知。2、甲方指定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乙方指定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更换联系人的需要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引起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责任由未通知一方承担;甲方: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5)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7)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当供应商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或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参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2-1-1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表(仅供参考)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_2-1-1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说明:如本项目(包)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包时,(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否则响应无效;(2)当同时符合下列情形时,响应文件还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否则响应无效:A.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B.供应商通过分包方式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要求的。(3)不属于上述情形时,无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拟分包情况说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___包(填写包号)的磋商。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资质等级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该采购包合同金额的比例(%)1□中型企业□小微企业2□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合计: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说明:(1)当供应商属于本部分说明中第(1)类情形,如未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或提供了《拟分包情况说明》但未填写分包承担主体名称、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其响应无效;(2)当供应商属于本部分说明中第(2)类情形,如未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或提供了《拟分包情况说明》但未填写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其响应无效;(3)如本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供应商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分包意向协议(实质性格式)甲方(供应商):______乙方(拟分包单位):______甲方承诺,一旦在_____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为:______)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照下述约定将合同项下部分内容分包给乙方:1.分包内容:______。2.分包金额:______,该金额占该采购包预算总金额的比例为______%。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1)当供应商属于本部分说明中第(2)类情形,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其他情形无须提供;(2)供应商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的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3-1联合协议(如有)联合协议______、______及______就“______(项目名称)”______包采购项目的磋商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1、由________牵头,_______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采购项目的磋商工作。2、______为本次磋商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磋商,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4、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5、______负责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6、______负责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7、______负责______(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8、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1)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_元;(2)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_元;(…)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_元。9、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其他约定(如有):______。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盖章: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1.如本项目(包)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时,须提供《联合协议》,否则响应无效。2.联合体各方成员需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4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5响应书响应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愿参与磋商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___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6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姓名)系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否则,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7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格式示例:适用于投报总价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8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数量合价(元)备注/说明123…总价(元)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9合同条款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响应无效):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 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响应无效;对合同条款中 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1.“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0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同类项目业绩;企业实力;项目团队;招聘渠道及招聘方案;服务特点、难点分析及措施方案;日常管理方案;人员培训方案;应急措施;服务承诺等;)12最后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磋商后提交)最后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供应商名称最后报价其他声明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最后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3.此表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后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3最后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磋商后提交)最后分项报价表(格式示例一)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数量合价(元)备注/说明123…总价(元)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3.此表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后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4最后报价构成表(如有,实质性格式,磋商后提交)14-1最终报价中分包情况说明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选择)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1□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其他 2□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其他 ...合计14-2联合体最终报价情况说明序号联合体成员名称联合体成员类型(选择)合同金额(人民币元)1□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其他 2□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其他 ...合计注:1.仅当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供应商拟通过分包或联合体方式实现预留比例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当本项目(包)未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上述证明文件。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响应实际情况,选择一种表格填报提交即可。3.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4.此表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后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5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格式)成交服务费承诺书致: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为(微型、小型、中型、大型)企业,我公司承诺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采购文件编号:)采购中若获中标/成交,我们保证在中标/成交公告上网发布或接到贵公司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以电汇等方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代理服务费用。如我公司超过5个工作日未缴纳:超时未缴纳部分将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以实际发生时长计算;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可就此债权债务问题向海淀区法院起诉我司,我司承担相关全部费用。特此承诺承诺方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邮编:承诺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承诺方盖章/电子签章)承诺日期:1.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物业管理服务成交公告一、项目编号/包号:2412-HXTC-IY1812/01二、项目名称: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物业管理服务三、中标(成交)信息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鑫海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地区格吉路7-333号中标(成交)金额:169.97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物业管理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金娟、李玉山、许春丽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4.13934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成交服务费缴纳信息: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帐号:20000062274900106153382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94.67分。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1.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路18号联系方式:王老师010-88862760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联系方式:郝路、闫文娟、吉国侠、吴众为、成歌、刘京、修海龙、孙银英、赵洁、陈博维、姬小雪、王思晨、王东衍、刘海英、孙佳、黄艳、彭怡,010-63974645;010-639777981.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彭怡、郝路、吉国侠电话:010-63974645;010-6397779810、附件1.采购文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北京鑫海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物业管理XHL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物业管理BLHONPOPTYMANGENTC.TO服务项目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的(项目名称)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物业管理服务,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物业管理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北京鑫海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10人,营业收入为1701.80万元,资产总额为4223.53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4.4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扣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海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2月12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