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连接线改造工程 道路中标结果公示(曹庄镇党政综合办公室2025)



鸡泽县曹庄镇道路连接线改造工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BZHJZ2025-01-012
二、项目名称:鸡泽县曹庄镇道路连接线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河北携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小寨镇装备制造园区虹光路与流金大道路口东50米
91130431MA0CFQG7XP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工期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工程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河北携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鸡泽县曹庄镇道路连接线改造工程
45日历天
鸡泽县曹庄镇道路连接线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常永平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冀213202308274;市政公用工程
18755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尔宜(评标组长)、贾国会、王群燕(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128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曹庄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本级
地址:鸡泽县
联系方式:0310-7636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中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东环路与华泽路交叉口东南角院内
联系方式:0310-291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延龙
电话:0310-2910001
十、附件

第二十二条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鸡泽县曹庄镇道路连接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鸡泽县曹庄镇道路连接线改造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曹庄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本级

行政区域
鸡泽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13日 10:13

评审专家名单
王尔宜(评标组长)、贾国会、王群燕(招标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187.5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苗延龙

项目联系电话
0310-2910001

采购单位
曹庄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鸡泽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0-7636381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中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邯郸市丛台区东环路与华泽路交叉口东南角院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0-2910001

附件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函我单位参与的采购编号为HBZHJZ2025-01-012,项目名称为鸡泽县曹庄镇道路连接线改造工程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承诺具备如下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投标人:河北携宏建设工程有医公盖公)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25年2月12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鸡泽县曹庄镇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鸡泽县曹庄镇道路连接线改造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鸡泽县曹庄镇道路连接线改造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北携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390万元,资产总额为66.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北携设工程限公司日期:225年2月12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鸡泽县曹庄镇道路连接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BZHJZ2025-01-012采购人:鸡泽县曹庄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中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1月鸡泽县曹庄镇道路连接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BZHJZ2025-01-012采购人:鸡泽县曹庄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中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1月供应商权益告知书各供应商:欢迎你们积极参与邯郸市政府采购活动。一直以来,邯郸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出台了《邯郸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25条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致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邯郸市财政局切实落实上级各项部署要求,持续有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进一步增进企业对政策了解的广度,我局对现行政府采购惠企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现一并告知大家。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不合理条件设置资格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包括:不得将自愿性认证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国务院文件有特别规定的除外;不得将供应商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以及成立年限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不得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所在地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供应商资格要求;不得将供应商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作为供应商资格要求;不得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作为供应商资格要求;不得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名录库、资格库、备选库作为供应商资格要求;不得将商务条件、采购需求作为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条件中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纸质材料或原件。2.所有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不再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只允许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参加竞争。4.采购人应规范保证金收取、退还行为。包括: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得收取项目投标(响应)保证金;不得限制供应商缴纳提交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不得超采购预算金额2%比例收取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的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5、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在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时,发现有违反上述政策情形的,应立即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程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要求其答复并修改采购文件。如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向相关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方式附后),我们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充分保障广大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投诉受理部门:鸡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投诉受理电话:0310-4511100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蹉商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项目概况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六部分评审标准第七部分工程量清单第一部分竞争性蹉商公告项目概况:鸡泽县曹庄镇道路连接线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hd.gov.cn)点击区县登录入口,选择并登录鸡泽县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ZHJZ2025-01-012项目名称:鸡泽县曹庄镇道路连接线改造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884371.69元最高限价:1884371.69元采购需求:鸡泽县曹庄镇道路连接线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工期:45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严禁分包转包。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3.1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及无在建声明。三、获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1月27日00:00-23:59登录“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ggzy.hd.gov.cn/)”点击“区县登录入口”,选择并登录“鸡泽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ggzy.hd.gov.cn/)”点击“区县登录入口”五、开启时间:2025年02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自行登录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ggzy.hd.gov.cn)点击区县登录入口,选择并登录“鸡泽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政府采购网、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资格确认后供应商需办理CA,用于网站登录、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解密,以及开标过程、合同签订等的电子签章。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所有投标人已接收到澄清或修改内容(以发出时间为准),因未及时下载并回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版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鸡泽县曹庄镇人民政府地址:鸡泽县联系人:牛致远联系方式:0310-763638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中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东环路与华泽路交叉口东南角院内联系人:苗延龙联系方式:0310-29100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苗延龙电话:0310-2910001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鸡泽县曹庄镇道路连接线改造工程2采购单位鸡泽县曹庄镇人民政府3工程地点甲方指定地点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采购内容鸡泽县曹庄镇道路连接线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6质量标准合格7工期45日历天。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9报价方式总价报价10投标人要求1、营业执照2、安全生产许可证3、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函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及无在建声明。8、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13投标文件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电子文件无正副本区别,仅需上传一份电子文件即可,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说明:中标人中标后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一正两副投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必须与投标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14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无15答疑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15答疑或任何疑问等问题应在磋商文件发布3日内以以网上提交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1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及形式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形式: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澄清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17采购人澄清招标文件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澄清,相关文件在网上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18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修改,相关文件在网上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19电子签章(用于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封面盖章即视为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位置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在指定位置签字。(河北CA提供:单位电子印章,法人印章,法人手签章,请投标人在封面加盖相对应的电子印章)20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2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截至时间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上传的文件无法解密的,按废标处理。2、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2日09点00分22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供应商自行登录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ggzy.hd.gov.cn)点击区县登录入口,选择并登录“鸡泽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23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鸡泽县曹庄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牛致远0310-7636381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中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苗延龙0310-29100012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5本工程最高限价人民币1884371.69元。注:投标报价超过此拦标价为无效投标。26履约保证金/27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标的名称:鸡泽县曹庄镇道路连接线改造工程注:1.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作无效投标;解密时间为30分钟,签章时间为30分钟。2.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评标,所有证件需提供电子扫描件。3.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综合说明前附表冲突的,以前附表为准。4.招标文件中所提到的“电子交易平台”指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有关说明:1、投标报价: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依据企业和市场价格信息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自主报价。2、投标报价组成: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以及自身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进行编制,自主报价。(二)总则1、本磋商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第七部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2、投标人应当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本磋商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和条款。2.1凡获得本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当对磋商文件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2.2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3、磋商文件的解释和答疑3.1投标人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要采购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3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疑问文件。3.2补充文件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5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4、投标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对于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5、报价费用凡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报送纸质响应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按A4幅面胶装。7、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7.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7.1.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7.1.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7.1.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7.1.4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填报必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顺序、附表: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通过(√)不通过(×)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相关证件一致符合要求:通过;否则:不通过2投标报价唯一有效符合要求:通过;否则:不通过3工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符合要求:通过;否则:不通过4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符合要求:通过;否则:不通过结论注:响应文件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小组初审后按废标处理。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阶段,否则,不得进入下一步的评审。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A.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B.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C.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合同编)》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享受扶持政策,只需要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见附件。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证明文件,或事先获得认定及进入名录库等。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报价10%的价格扣除。3、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表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监狱企业则不需要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注: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附件:,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已正式实施,现对2011年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保持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结构框架和适用范围,仅将所涉及的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对应关系,进行相应调整,形成《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现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印发给你们,请在统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国家统计局2017年12月28日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第七部分工程量清单(另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连接线改造工程 道路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