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 肉类食材中标结果公示(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29202400015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屏山县2025-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根据屏教体函【2025】14号,屏山县2025-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无效,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根据屏财采【2025】4号屏山县财政局关于屏山县2025-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业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无效的通知;屏教体函【2025】14号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屏山县2025-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行政中心6楼
联系方式:13990981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行政中心1号楼1楼
联系方式:受理股 08315722696 评审股 083158821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老师
电话:受理股 08315722696 评审股 08315882172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
2025年02月14日
相关附件:
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函.pdf
屏山县2025-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屏教体函(2025)14号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屏山县2025-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函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根据《屏山县财政局关于屏山县2025-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无效的通知》(屏财采(2025)4号)文件要求,屏山县2025-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无效,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及时完成项目采购,请贵中心根据屏财采(2025)4号)文件要求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2月13日—1—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2025年2月13日印发-2-服务应答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服务应答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采购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报价表项目编号:N5115292024000155项目名称:屏山县2025-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包:1(合同包一)投标人名称: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最高限响应报价价款形产地品牌规格生产厂报价内容位价响应报价式,家1肉类食材下浮率批100.00%{供应商响应}百分比1,%2非肉类食材下浮率批100.00%{供应商响应}百分比2,%备注:无投标人公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第1页-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产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1肉类食材下浮率批100.00%{供应商响应}%百分比2非肉类食材下浮率批100.00%{供应商响应}%百分比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第1页-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屏山县校园餐食堂食材询价方案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餐管理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函〔2024〕35号)要求,按照屏山县规范校园餐食材供应渠道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一、询价成员单位及人员县发展改革局1人县教育体育局2人县市场监管局1人县卫生健康局1人(询价工作组人员数根据工作实际开展需要适当调整)二、职责分工(一)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牵头询价工作,其他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二)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提供拟选用校园食辅材清单(含具体名称、数量、规格等)。(三)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相关市场主体的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三、询价方式询价方式主要以实地询价为主,包含县城及乡镇的超市和农贸市场,特殊情况可到宜宾开展询价。由成员单位人员组成询价工作组,每周询价1次。询价时可视情况邀请校方、供应商代表参加,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四、询价结果的运用市场询价结果作为全县校园餐(营养餐和非营养餐)食材招标采购的结算依据。肉类、蔬菜类、水果类受季节、市场行情变化等因素影响,市场价格有所波动,以每月询价4次的平均数作为下月的结算依据,价格每月变动一次。其中牛肉、猪肉类食材在每学期期初根据询价结果计算系数,并结合宜宾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的月平均价,计算下一月的价格;大米、食用油、干鲜调料等其他食材,价格相对稳定,在每学期期初询价后确定结算价,价格一学期不变。五、纪律要求(一)询价活动必须遵守“公开透明,集体行动”的询价要求,严禁“暗箱”操作。(二)参与询价活动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触中标人。(三)参与询价活动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中标人索要或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服务。(四)参与询价工作的人员与中标人有亲属、利益关的,必须回避。(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的询价人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对严重违纪不宜从事询价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岗位,构成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版本号:241206002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屏山县2025-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5292024000155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共同编制2024年11月15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委托,拟对屏山县2025-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52920240001551.2.采购项目名称:屏山县2025-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1.3.招标项目简介1.项目名称:屏山县2025-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2.项目内容:采购屏山县2025年2月—2026年7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部原辅材料。3.项目实施方式:本次招标确定肉类食材和非肉类食材投标下浮率,中标人按食用方案组织配送,按实结算。4.分包情况:营养改善计划餐标:一荤、两素、一汤、一米饭。全县一个包,预算控制价=5.5元(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基础标准5元+历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结余资金0.5元)×义务教育学生人数(按2024年秋期在校学生就餐人数约30000人预算)×270天(一年半,每年180天),预算控制价为4455.00万元。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描述: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第2页-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地址: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行政中心6楼邮编:645350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990981280-第3页-代理机构: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行政中心1号楼1楼邮编:645350联系人:受理股金女士谭女士评审股钟女士联系电话:受理股08315722696评审股08315882172-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4,550,0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0%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缴纳说明:合同金额3%(允许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由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或提交。备注:(1)缴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开户行:屏山县农业银行账号:22492101040007339(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成交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原件。(3)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供应商履约保证金达到退付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5)如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6)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和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人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第7页-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第8页-2.5.1.开标2.5.1.1.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2.5.1.2.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3.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第9页-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是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是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产品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2、验收条件说明:产品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3、验收条件说明:产品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4、验收条件说明:产品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5、验收条件说明:产品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第10页-2非肉类食材下浮率批%100.00百分比非肉类食材下浮率。投标人下浮率最高的为基准报价下浮率;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1-基准报价下浮率)÷(1-投标报价下浮率)×15。注:以市场询价的平均价下浮10%作为最高限价(100%)。投标人下浮率以报价表为准。★注: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食品用类似原料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大米、菜籽油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第17页-履约能力(原辅材料供应能力)3分。注:①与合法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签订有效合同的提供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和签订的合同复印件。②承诺签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3)供应商与资质齐全的生猪屠宰企业签订有效合同(或投标人自有资质齐全的生猪屠宰企业的)得3分(屠宰企业猪肉产品可在相应区域内销售);承诺与资质齐全的生猪屠宰企业签订有效合同的得1分(中标后须保证屠宰企业猪肉产品可在相应区域内销售)。本项最高得3分。注:①与资质齐全的生猪屠宰企业签订有效合同的提供生猪屠宰许可证及合同复印件;②投标人自有资质齐全的生猪屠宰企业的提供生猪屠宰许可证;③承诺签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4)投标人与蔬菜生产基地或蔬菜生产合作社或农产品批发市场签订供货合同的(或投标人自有蔬菜生产基地或蔬菜生产合作社或农产品批发市场)得2分;承诺与蔬菜生产基地或蔬菜生产合作社或农产品批发市场签订供货合同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①与蔬菜生产基地或蔬菜生产合作社或农产品批发市场签订供货合同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合同复印件;②投标人自有蔬菜生产基地或蔬菜生产合作社或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提供营业执照;③承诺签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11.00客观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服务应答表-第46页--第46页--第46页--第46页--第46页-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履约能力(仓储能力)自有或租赁仓库面积3000㎡及以上的得9分;1000-3000㎡(含1000㎡不含3000㎡)的得6分;500-1000㎡(含500㎡不含1000㎡)的得3分;低于500㎡不得分。承诺达到相应的仓库面积得对应分值的三分之一。自有或租赁仓库和承诺达到相应的仓库面积不能重复得分。注:①自有仓库提供产权证明;租赁仓库提供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复印件;②产权证明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③投标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9.00客观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服务应答表详细评审履约能力(运输保障)运输保障(6分)(1)封闭式箱式货车(3分):根据本项目需求,投标人配齐8辆封闭式箱式货车(自有车辆和租赁车辆均可)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2)冷链运输车辆(3分):根据本项目需求,投标人配齐8辆冷链运输车辆(自有车辆和租赁车辆均可)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注:①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照片;②租赁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和有效的租赁合同/协议;③车辆类型不能重复计算。④投标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6.00客观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服务应答表详细评审履约能力(人员配置)根据本项目需要,人员配备16人(司机除外)及以上得4分;人员配备10-15人(含10人和15人)得2分;人员配置低于10人不得分。注:人员配置须包括行政、采购、财务、客服、售后、食品安全员等人员,需提供所有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和在职证明(社保或合同);人员配置岗位不齐全的不得分。投标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4.00客观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服务应答表详细评审-第47页--第47页--第47页--第47页--第47页-详细评审履约能力(质检能力)配备有专业质检人员的得2分;配备检测仪器的得1分(检测仪器须是投标人所有);配备检测室的得1分。注:①提供质检人员配置表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和在职证明(社保或合同);②提供检测仪器发票复印件。③提供检测室图片(含检测仪及数据上传设备)。④投标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4.00客观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服务应答表详细评审安全责任为保证重大安全责任等事故出现的赔偿,投标人承诺针对屏山县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购买履约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赔偿金全额用于本项目食品安全事故的赔偿。购买责任险赔偿总金额(人民币)为2000万元(含)得2分,每增加1000万元(含)加1分,最多4分。未承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不得分。注: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4.00客观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服务应答表详细评审-第47页-服务方案1.配送服务方案(4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制定配送服务方案:①食品管理、出入库管理;②配送时效性及配送时间;③地理因素分析及配送路线制定;④配送的难点及解决方案。以上内容齐全得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在小项中每存在一处内容有缺陷的扣0.5分,本小项分值扣完为止。2.售后服务方案(3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制定售后服务方案:①售后服务人员构成;②报废处理办法;③退换货机制和召回机制;以上内容齐全得3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在小项中每存在一处内容有缺陷的扣0.5分,本小项分值扣完为止。3.配送管理方案(4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制定配送管理方案:①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②食品安全管控指标;③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④食品来源追溯体系;⑤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流程及处理方法。以上内容齐全得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0.8分,在小-第48页-项中每存在一处内容有缺陷的扣0.4分,本小项分值扣完为止。4.管理制度(9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制定管理制度:①食品配送人员管理制度;②食材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③食材原料出入库管理制度;④食材库房卫生管理制度;⑤食品安全查验记录制度;⑥食品安全运送制度;⑦库房安全管理制度;⑧生鲜蔬果类农残检验制度;⑨食品原材料留样制度;以上内容齐全得9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在小项中每存在一处内容有缺陷的扣0.5分,本小项分值扣完为止。5.应急预案(4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制定应急预案:①发生影响正常配送的突发情况的应急配送方案;②因食品原料质量或卫生安全引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及应急赔付。以上内容齐全得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在小项中每存在一处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本小项分值扣完为止。注:以上1-5项内容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第47页-24.00-第47页-主观-第47页-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服务应答表价格分肉类食材下浮率投标人下浮率最高的为基准报价下浮率;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1-基准报价下浮率)÷(1-投标报价下浮率)×15。注:猪肉类和牛肉类食材分别以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屏山县监测价格下浮10%和5%作为最高限价,鸡鸭兔鹅肉等食材以市场询价的平均价下浮10%作为最高限价(100%)。投标人下浮率以报价表为准。15.00客观报价表价格分-第49页--第49页--第49页--第49页--第49页-价格分非肉类食材下浮率投标人下浮率最高的为基准报价下浮率;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1-基准报价下浮率)÷(1-投标报价下浮率)×15。注:以市场询价的平均价下浮10%作为最高限价(100%)。投标人下浮率以报价表为准。15.00客观报价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无无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5.5.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如本项目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经符合性审查,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6.定标本项目授权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直接确定1名中标人,确认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5.7.评标委员会义务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第50页-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51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服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表-第52页-第七章拟签订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第53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________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货物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2.包装方式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4.其他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五、履约保证金六、验收标准和方法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第54页-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十、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第55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版本号:241206002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屏山县2025-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5292024000155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共同编制2024年11月15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委托,拟对屏山县2025-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52920240001551.2.采购项目名称:屏山县2025-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1.3.招标项目简介1.项目名称:屏山县2025-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2.项目内容:采购屏山县2025年2月—2026年7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部原辅材料。3.项目实施方式:本次招标确定肉类食材和非肉类食材投标下浮率,中标人按食用方案组织配送,按实结算。4.分包情况:营养改善计划餐标:一荤、两素、一汤、一米饭。全县一个包,预算控制价=5.5元(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基础标准5元+历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结余资金0.5元)×义务教育学生人数(按2024年秋期在校学生就餐人数约30000人预算)×270天(一年半,每年180天),预算控制价为4455.00万元。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描述: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地址: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行政中心6楼邮编:645350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990981280代理机构: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行政中心1号楼1楼邮编:645350联系人:受理股金女士谭女士评审股钟女士联系电话:受理股08315722696评审股0831588217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4,550,0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0%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缴纳说明:合同金额3%(允许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由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或提交。备注:(1)缴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 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开户行: 屏山县农业银行 账号: 22492101040007339 (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成交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原件。(3)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供应商履约保证金达到退付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5)如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6)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和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人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1.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2.5.1.2.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3.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是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是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产品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2、验收条件说明:产品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3、验收条件说明:产品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4、验收条件说明:产品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5、验收条件说明:产品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6、验收条件说明:产品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7、验收条件说明:产品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8、验收条件说明:产品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9、验收条件说明:产品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10、验收条件说明:产品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1.中标人配送的所有食品原料只能为非转基因原料,须符合相关产品国家标准及对应项目参数标准。技术指标和配置有负偏离的作无效标处理。2.中标人配送的猪肉不得是种公猪、种母猪肉。所有蔬菜应保证新鲜、无杂质、无公害,农药残留符合国家标准,且符合农副产品质量要求。因不可抗力因素须配送冻肉的,应提前报告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3.猪肉、牛肉、鸡肉、鸭肉、鹅肉、兔肉产品供货时须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鸡肉、鸭肉、鹅肉、兔肉不含内脏;预包装食品须提供产品当批次的检测报告;农副产品须提供检测报告或产地证明或农户身份信息、联系电话等可溯源信息。4.泡豇豆、酸菜等本身含盐量较高的食材,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少量、合理使用。5.中标人配送的所有食品原料须定点采购,可溯源。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按国家有关标准、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和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990981280地址: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行政中心6楼邮编:64535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受理股金女士谭女士评审股钟女士联系电话:采购文件质疑:08315722696开评标、中标(成交)结果质疑08315882172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行政中心1号楼1楼邮编:645350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4,55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4,55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食品用类似原料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1.00(批)44,550,000.00农、林、牧、渔业是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肉类食材下浮率批%100.00百分比肉类食材下浮率。投标人下浮率最高的为基准报价下浮率;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1-基准报价下浮率)÷(1-投标报价下浮率)×15。 注:猪肉类和牛肉类食材分别以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屏山县监测价格下浮10%和5%作为最高限价,鸡鸭兔鹅肉等食材以市场询价的平均价下浮10%作为最高限价(100%)。投标人下浮率以报价表为准。2非肉类食材下浮率批%100.00百分比非肉类食材下浮率。投标人下浮率最高的为基准报价下浮率;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1-基准报价下浮率)÷(1-投标报价下浮率)×15。 注:以市场询价的平均价下浮10%作为最高限价(100%)。投标人下浮率以报价表为准。★注: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食品用类似原料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大米、菜籽油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标的清单序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1精瘦肉农、林、牧、渔业否2后腿肉农、林、牧、渔业否3猪排骨农、林、牧、渔业否4猪五花肉农、林、牧、渔业否5猪蹄农、林、牧、渔业否6猪大骨农、林、牧、渔业否7猪板油农、林、牧、渔业否8精牛肉农、林、牧、渔业否9牛腩农、林、牧、渔业否10鹅农、林、牧、渔业否11鲜鸡农、林、牧、渔业否12鲜鸭农、林、牧、渔业否13鲜兔农、林、牧、渔业否14大米(籼米)工业是15大米(粳米)工业是16菜籽油工业是17小米工业否18红薯农、林、牧、渔业否19面粉工业否20干面工业否21鸡蛋农、林、牧、渔业否22大白菜农、林、牧、渔业否23莲花白农、林、牧、渔业否24土豆农、林、牧、渔业否25南充菜农、林、牧、渔业否26丝瓜农、林、牧、渔业否27白花菜农、林、牧、渔业否28青花菜农、林、牧、渔业否29莴笋杆农、林、牧、渔业否30油麦菜农、林、牧、渔业否31小白菜农、林、牧、渔业否32大头菜农、林、牧、渔业否33白地瓜农、林、牧、渔业否34冬瓜农、林、牧、渔业否35蘑菇农、林、牧、渔业否36芋头农、林、牧、渔业否37鲜笋农、林、牧、渔业否38石竹笋农、林、牧、渔业否39山药农、林、牧、渔业否40青菜农、林、牧、渔业否41棒菜农、林、牧、渔业否42卫菜农、林、牧、渔业否43青豆农、林、牧、渔业否44水魔芋农、林、牧、渔业否45豆腐农、林、牧、渔业否46白萝卜农、林、牧、渔业否47胡萝卜农、林、牧、渔业否48二荆条农、林、牧、渔业否49鲜胡豆农、林、牧、渔业否50鲜香菇农、林、牧、渔业否51葵瓜农、林、牧、渔业否52老南瓜农、林、牧、渔业否53番茄农、林、牧、渔业否54香菜农、林、牧、渔业否55青黄瓜农、林、牧、渔业否56茄子农、林、牧、渔业否57嫩南瓜农、林、牧、渔业否58青菜农、林、牧、渔业否59洋葱农、林、牧、渔业否60折耳根农、林、牧、渔业否61莲藕农、林、牧、渔业否62苦笋农、林、牧、渔业否63大红椒农、林、牧、渔业否64大青椒农、林、牧、渔业否65小葱农、林、牧、渔业否66大葱农、林、牧、渔业否67蒜苗农、林、牧、渔业否68蒜台农、林、牧、渔业否69嫩生姜农、林、牧、渔业否70韭菜农、林、牧、渔业否71白芹菜农、林、牧、渔业否72青芹菜农、林、牧、渔业否73豌豆角农、林、牧、渔业否74鲜玉米农、林、牧、渔业否75胡瓜农、林、牧、渔业否76油菜苔农、林、牧、渔业否77鲜豇豆农、林、牧、渔业否78菠菜农、林、牧、渔业否79鲜豌豆米农、林、牧、渔业否80瓢儿白农、林、牧、渔业否81豆腐干农、林、牧、渔业否82娃娃菜农、林、牧、渔业否83杏鲍菇农、林、牧、渔业否84海鲜菇农、林、牧、渔业否85芋儿农、林、牧、渔业否86黄豆芽农、林、牧、渔业否87绿豆芽农、林、牧、渔业否88食盐工业否89味精工业否90鸡精工业否91老抽工业否92生抽工业否93蚝油工业否94料酒工业否95醋工业否96豆瓣工业否97干辣椒农、林、牧、渔业否98干辣椒粉农、林、牧、渔业否99干花椒粉农、林、牧、渔业否100花椒农、林、牧、渔业否101胡椒粉农、林、牧、渔业否102八角农、林、牧、渔业否103三奈农、林、牧、渔业否104泡生姜工业否105泡辣椒工业否106小米辣农、林、牧、渔业否107黄豆农、林、牧、渔业否108绿豆农、林、牧、渔业否109粉条工业否110粉丝工业否111干海带农、林、牧、渔业否112海带丝农、林、牧、渔业否113干木耳农、林、牧、渔业否114酸菜工业否115芽菜工业否116干紫菜农、林、牧、渔业否117干豆筋工业否118干香菇农、林、牧、渔业否119红薯淀粉工业否120白糖工业否121豆腐皮工业否122老姜农、林、牧、渔业否123大蒜农、林、牧、渔业否124白芸豆农、林、牧、渔业否125花生米农、林、牧、渔业否126火锅底料工业否127红豆农、林、牧、渔业否128泡豇豆工业否129孜然粉农、林、牧、渔业否130香油工业否131花椒油工业否132砂仁农、林、牧、渔业否133腐竹工业否134白芝麻农、林、牧、渔业否135桂皮农、林、牧、渔业否136大头菜颗粒农、林、牧、渔业否137香料粉农、林、牧、渔业否138大枣农、林、牧、渔业否139五香粉农、林、牧、渔业否140玉米碎农、林、牧、渔业否141花生碎农、林、牧、渔业否142红腰豆农、林、牧、渔业否143香梨农、林、牧、渔业否144香蕉农、林、牧、渔业否145皇冠梨农、林、牧、渔业否146苹果(85果)农、林、牧、渔业否147圣女果农、林、牧、渔业否148火龙果农、林、牧、渔业否149提子农、林、牧、渔业否150不知火农、林、牧、渔业否151椪柑农、林、牧、渔业否152爱媛农、林、牧、渔业否153耙耙柑农、林、牧、渔业否154沃柑农、林、牧、渔业否155华夫饼工业否156软面包工业否157瑞士卷工业否158小蛋糕工业否159法式小面包工业否160纯牛奶工业否一、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一)肉类食材采购清单1.猪肉、牛肉类食材序号食材名称单位监测平均单价(元)最高单价限价(元)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备注1精瘦肉斤19.7517.78 精瘦肉宜宾市发改委官网屏山价×0.9×1 该价格为2024年8月第2-4周和9月第1周监测价,数据仅供参考,猪肉类食材以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屏山)价下浮10%为最高限价。2后腿肉斤16.7515.08 猪后腿肉宜宾市发改委官网屏山价×0.9×13猪排骨斤19.26 17.34 猪后腿肉宜宾市发改委官网屏山价×0.9×1.24猪五花肉斤16.4214.77 猪后腿肉宜宾市发改委官网屏山价×0.9×0.975猪蹄斤16.7515.08 猪后腿肉宜宾市发改委官网屏山价×0.9×1.016猪大骨斤11.3910.25 猪后腿肉宜宾市发改委官网屏山价×0.9×0.697猪板油斤12.0610.85 猪后腿肉宜宾市发改委官网屏山价×0.9×0.728精牛肉斤3533.25 鲜牛肉宜宾市发改委官网屏山价×0.9×1 该价格为2024年8月第2-4周和9月第1周监测价,数据仅供参考,牛肉类食材以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屏山)价下浮5%为最高限价。9牛腩斤29.7528.26 鲜牛肉宜宾市发改委官网屏山价×0.9×0.85注:猪肉、牛肉类食材价格一月变动一次。2.猪肉、牛肉价格系数计算表序号品名第一次单价询价(元)第二次单价询价(元)第一次询价系数比第二次询价系数比2022年招标系数比平均系数备注1精瘦肉15.5515.842后腿肉12.6612.883猪排骨15.5715.671.231.221.151.204猪五花肉12.2612.360.970.960.980.975猪蹄13.2412.721.050.991.001.016猪大骨8.988.960.710.700.680.697猪板油8.798.640.690.670.780.728精牛肉43.3643.629牛腩37.3236.750.860.840.850.85注:因宜宾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价格只有后腿肉、精瘦肉、鲜牛肉,所以其他相关食材按系数进行计算(猪肉类食材以后腿肉为基数,牛肉类食材以鲜牛肉为基数);该系数仅供参考,牛肉、猪肉类食材在每学期期初以《屏山县校园餐食堂食材询价方案》询价结果的平均数计算系数,系数一学期不变。 3.鸡肉、鸭肉、鹅肉、兔肉类食材序号食材名称单位询价单价(元)最高单价限价(元)备注1鹅斤25.0822.57该价格是2022-2024年市场询价的平均数下浮10%计算的结果,仅供参考。鸡肉、鸭肉、鹅肉、兔肉类食材以市场询价下浮10%为最高限价。2鲜鸡斤16.3914.753鲜鸭斤14.7013.234鲜兔斤24.9722.47注:鸡肉、鸭肉、鹅肉、兔肉类食材价格一月变动一次。(二)非肉类食材采购清单序号食材名称单位询价单价(元)最高单价限价(元)序号食材名称单位询价单价(元)最高单价限价(元)1大米(籼米)斤2.512.2675食盐斤1.991.792大米(粳米)斤2.852.5776味精斤8.978.073菜籽油斤9.218.2977鸡精斤17.3115.584小米斤5.575.0178老抽斤5.725.155红薯斤2.422.1879生抽斤5.074.566面粉斤2.932.6480蚝油斤8.757.887干面斤3.513.1681料酒斤5.394.858鸡蛋斤6.996.2982醋斤5.064.559大白菜斤1.721.5583豆瓣斤5.384.8410莲花白斤1.641.4884干辣椒斤17.4215.6811土豆斤1.831.6585干辣椒粉斤17.6315.8712南充菜斤1.541.3986干花椒粉斤62.7956.5113丝瓜斤5.75.1387花椒斤59.9253.9314白花菜斤3.222.988胡椒粉斤42.638.3415青花菜斤4.594.1389八角斤47.2442.5216莴笋杆斤2.62.3490三奈斤39.7235.7517油麦菜斤2.582.3291泡生姜斤6.325.6918小白菜斤2.21.9892泡辣椒斤7.16.3919大头菜斤3.272.9493小米辣斤10.139.1220白地瓜斤2.562.394黄豆斤4.253.8321冬瓜斤2.061.8595绿豆斤5.354.8222蘑菇斤5.735.1696粉条斤7.186.4623芋头斤3.723.3597粉丝斤7.76.9324鲜笋斤7.126.4198干海带斤15.614.0425石竹笋斤12.311.0799海带丝斤15.313.7726山药斤5.775.19100干木耳斤22.7420.4727青菜斤2.091.88101酸菜斤3.493.1428棒菜斤1.941.75102芽菜斤4.854.3729卫菜斤2.652.39103干紫菜斤52.4447.230青豆斤9.758.78104干豆筋斤16.2214.631水魔芋斤2.42.16105干香菇斤37.6533.8932豆腐斤2.92.61106红薯淀粉斤7.66.8433白萝卜斤1.491.34107白糖斤4.834.3534胡萝卜斤2.732.46108豆腐皮斤10.989.8835二荆条斤4.594.13109老姜斤7.36.5736鲜胡豆斤6.275.64110大蒜斤6.235.6137鲜香菇斤7.736.96111白芸豆斤11.3610.2238葵瓜斤1.861.67112花生米斤8.37.4739老南瓜斤1.921.73113火锅底料斤16.4214.7840番茄斤3.723.35114红豆斤8.537.6841香菜斤7.126.41115泡豇豆斤3.383.0442青黄瓜斤3.873.48116孜然粉斤42.1137.943茄子斤3.843.46117香油斤23.4821.1344嫩南瓜斤3.192.87118花椒油斤22.3820.1445青菜斤1.951.76119砂仁斤21.3419.2146洋葱斤2.582.32120腐竹斤14.1412.7347折耳根斤7.236.51121白芝麻斤11.8910.748莲藕斤4.514.06122桂皮斤24.7722.2949苦笋斤6.515.86123大头菜颗粒斤5.585.0250大红椒斤5.685.11124香料粉斤35.5131.9651大青椒斤3.883.49125大 枣斤13.8512.4752小葱斤5.064.55126五香粉斤55.8850.2953大葱斤4.64.14127玉米碎斤43.654蒜苗斤5.074.56128花生碎斤8.617.7555蒜台斤6.265.63129红腰豆斤9.348.4156嫩生姜斤13.8212.44130香梨斤7.957.1657韭菜斤4.433.99131香蕉斤54.558白芹菜斤4.153.74132皇冠梨斤6.495.8459青芹菜斤3.933.54133苹果(85果)斤7.446.760豌豆角斤5.965.36134圣女果斤8.037.2361鲜玉米斤4.934.44135火龙果斤6.86.1262胡瓜斤3.513.16136提 子斤10.929.8363油菜苔斤3.473.12137不知火斤5.144.6364鲜豇豆斤6.465.81138椪柑斤2.482.2365菠菜斤4.063.65139爱媛斤3.923.5366鲜豌豆米斤8.297.46140耙耙柑斤5.064.5567瓢儿白斤2.752.48141沃柑斤3.793.4168豆腐干斤4.564.1142华夫饼斤22.7220.4569娃娃菜斤3.272.94143软面包斤17.6715.970杏鲍菇斤6.15.49144瑞士卷斤17.9616.1671海鲜菇斤6.896.2145小蛋糕斤17.5315.7872芋儿斤5.865.27146法式小面包斤16.6514.9973黄豆芽斤3.062.75147纯牛奶125ml2.552.374绿豆芽斤3.112.8148纯牛奶250ml3.683.31注:该价格是2022年招标的最高限价与2024年各法人学校从市场询价上报价格的平均数下浮10%的结果,仅供参考。非肉类食材以市场询价下浮10%作为最高限价。★ 二、质量要求(技术参数)序号名称技术参数1大米(籼米和粳米)(核心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T1354-2018);非转基因;国产大米;袋装;色泽呈透明玉色状,“米眼睛”(胚芽部)的颜色呈乳白色或淡黄色,有股浓浓的清香味。包装标识应符合GB/T17109《粮食销售包装》的规定和卫生要求。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严密,有标签标识,不超过25千克/袋。2菜籽油(核心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T1536-2021);非转基因;国产菜籽油;物理压榨;色泽呈金黄色至棕褐色,有菜籽油特有气味,泡色青黄透亮;桶装(5L、10L)。3猪精瘦肉新鲜、去骨,去皮,瘦肉占90%以上。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膘肥嫩、色雪白,且有光泽,瘦肉部分呈淡红色,有光泽,不发黏,具有鲜猪肉正常的气味。4猪排骨新鲜,肋排占80%以上,表面有一层微干或微湿润的外膜,瘦肉部分呈淡红色,有光泽,切断面稍湿、不粘手。具有鲜猪肉正常的气味,有一股新鲜的味道。5猪五花肉(或半肥半瘦猪肉)俗称“三线肉”(位于猪的腹部,即是在猪肋排上的肉)。新鲜,半肥半瘦,略有沾手感觉,肉上无血,肥肉、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6猪大骨俗称猪大腿骨(前后腿骨)。新鲜,骨头颜色正常,有一定光泽度,脊髓腔脊髓饱满有光泽;有骨猪肉特有的腥膻味,但不是原料变质的味道。7猪板油俗称“板油”。乳白色,比较细腻,掰开后没有网状的运动纤维,用手捻时可化解完全。8牛肉(鲜肉)符合GB/T17238-2022《鲜、冻分割牛肉》标准,肉质比较实瘦肉呈均匀的鲜红色或深红色,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具有牛肉正常的气味,无异味;瘦肉切面纹理清晰,皮下脂肪适度,均匀;形态丰满,肉质紧密,略有弹性;表面湿润,不黏手。9豆腐(卤制)必须达到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香味(卤水),味道纯正清香,无馊味和腥味,水分不超过3%。10水魔芋必须达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新鲜,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无异味。11黄豆非转基因,符合GB1352-2023要求,非等外级,皮为黄色或淡黄色,圆形或椭圆形,脐较小,有大豆特有的气味,无异味,无霉变。12鸡蛋蛋壳干净、粗糙、无光泽,壳上有一层白霜,色泽鲜明,有轻微的生石灰味。13干黑木耳符合GB/T 6192-2019 《黑木耳》标准要求二级及以上,无异味,无霉变。14干海带符合SC/T 3202-2012《干海带》标准要求二级及以上,无异味,无霉变。15叶菜类鲜嫩、均匀、粗壮,无老叶、病叶,无泥和杂草;16茄果类新鲜、成熟度适中,大小均匀、无畸形、无虫斑、病斑,色泽光亮;17甘蓝类球紧实、花球无毛花,无灰心,叶球均匀,无病虫叶;18瓜类鲜嫩、色泽光亮、无畸形果、无病虫斑;19葱蒜姜新鲜粗壮、不抽苔、无病虫斑、外观无霉变、无腐烂变质;20豆类新鲜、荚大小均匀,无虫蛀荚,无锈斑荚;21根菜类大小均匀,表皮光滑、无病斑、无虫眼、无裂痕。22袋装、瓶装佐料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保质期未过半。23散装佐料八角、姜、大蒜、干海椒、花椒等,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符合《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要求。24定型包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要求。25水果类水果本身新鲜、干净、具有本品应有气味、无异味;具备销售适宜的成熟度、不得腐烂、发霉、损伤;果径大小适中,外观无畸形、无病虫害,无生理病害。26纯牛奶牛奶呈乳白色,不应有明显的变色;生奶应具备一定的透明度,不能出现浑浊、混浊或有悬浮物;应具备牛奶特有的气味,不应有异味或发酸味;符合GB25190《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要求。27食盐符合GB5461《食用盐》和GB2721及《食盐卫生标准》两个质量标准,食用盐产品中碘含量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白色,味咸,无异味,无明显的与盐无关的外来异物。注:1.中标人配送的所有食品原料只能为非转基因原料,须符合相关产品国家标准及对应项目参数标准。技术指标和配置有负偏离的作无效标处理。2.中标人配送的猪肉不得是种公猪、种母猪肉。所有蔬菜应保证新鲜、无杂质、无公害,农药残留符合国家标准,且符合农副产品质量要求。因不可抗力因素须配送冻肉的,应提前报告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3.猪肉、牛肉、鸡肉、鸭肉、鹅肉、兔肉产品供货时须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鸡肉、鸭肉、鹅肉、兔肉不含内脏;预包装食品须提供产品当批次的检测报告;农副产品须提供检测报告或产地证明或农户身份信息、联系电话等可溯源信息。4.泡豇豆、酸菜等本身含盐量较高的食材,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少量、合理使用。5.中标人配送的所有食品原料须定点采购,可溯源。6.屏山县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基本情况表序号法人单位校点性质学生人数到县城中心距离(千米)备注1清平乡民族中心学校清平中心校九年一贯制3321082清平乡民族中心学校星星基点校基点校1841163屏边乡民族中心学校屏边中心校九年一贯制10101204夏溪乡中心校夏溪中心校中心校2301065夏溪乡中心校渔溪基点校基点校961006屏山县新市中学校新市中学校单设 初中671927新市镇中心学校新市中心校中心校5651018新市镇中心学校逸夫小学村小981109新市镇中心学校寸腰小学村小1610110新市镇中心学校大桥基点校基点校679111新市镇中心学校平宁基点校基点校1099512新市镇中心学校金冠鸿远希望小学村小589513新市镇中心学校钓岩基点校基点校6912014中都镇中心校中都中心校中心校112810515中都镇中心校海联小学村小7510716中都镇中心校太平小学基点校3509517中都镇中心校平和基点校基点校10110018中都镇初级中学校中都中学单设初中92910419龙华镇中心校龙华中心校中心校7698020龙华镇中心校福坝基点校基点校808521龙华镇中心校龙溪小学基点校1849022龙华镇初级中学校龙华中学单设初中59312623新安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九年一贯制4777224新安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九年一贯制8757125新安九年一贯制学校安和基点校基点校588126新安九年一贯制学校巨福基点校基点校467827锦屏九年一贯制学校锦屏镇中心校九年一贯制10194928锦屏九年一贯制学校五一小学村小625429富荣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部九年一贯制2083830富荣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九年一贯制3613831富荣九年一贯制学校青华基点校基点校1083332书楼镇中心学校书楼中心校中心校6516333书楼镇中心学校新庄基点校基点校2043734书楼镇中心学校西村小学基点校714335书楼镇初级中学校书楼中学单设初中5036336鸭池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小学4502937鸭池九年一贯制学校万福小学村小363638大乘镇中心学校大乘中心校中心校10061539大乘镇中心学校柏杨基点校基点校2411040大乘镇中心学校岩门基点校基点校412341大乘镇初级中学校大乘中学单设初中6501442屏山镇中心校屏山镇中心校中心校875643屏山镇中心校缸坪基点校基点校260844宜宾市中山街小学屏山学校中山街小学小学1581445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和平街小学校小学2080346屏山县学苑街小学校学苑街小学校小学1439147屏山县君山路小学校君山路小学校小学1805148屏山县金江 初级中学校金江中学单设初中2673149屏山县谢家坝小学校谢家坝小学小学1298250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岷江实验中学单设初中2138151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特教校155152屏山县文清 小学校文清小学小学8611合计29946注:此表格中学生人数为2024年秋期人数,距离为县城到学校的大概距离,仅供参考。三、其他要求(一)付款条件、金额及进度1.定价机制按《屏山县校园餐食堂食材询价方案》进行市场询价。肉类、蔬菜类、水果类受季节、市场行情变化等因素影响,市场价格有所波动,以每月询价4次的平均数作为下月的结算依据,价格每月变动一次。其中牛肉、猪肉类食材在每学期期初根据询价结果计算系数,并结合宜宾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的月平均价,计算下一月的价格;大米、食用油、干鲜调料等其他食材,价格相对稳定,在每学期期初询价后确定结算价,价格一学期不变。2.结算公式牛肉类食材结算价=上月宜宾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平均价(四周屏山)×系数×95%×(1-中标下浮率)。猪肉类食材结算价=上月宜宾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平均价(四周屏山)×系数×90%×(1-中标下浮率)。鸡肉、鸭肉、鹅肉、兔肉、大米、蔬菜、水果、大米、食用油、干杂、调料等食材结算价=市场询价×90%×(1-中标下浮率)。3.未列明的其他食材,学校确实需要的,按询价方案进行询价,分别按肉类食材和非肉类食材(米、蔬菜等)下浮率进行结算。4.本项目货款一月结算一次,每月学校与中标人核对好收货数量,根据当月执行价格以及食材出库使用数量计算金额,填写好营养改善计划膳食扶贫资金申请表等表册,经相关人员审核签字后连同发票复印件交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再次审核,审核无误后,在10日内统一由财政支付给供货商。5.在当月验收中,中标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含售后服务承诺),暂不支付当月原辅材料的资金。6.中标人无故延迟交货时间、擅自更改菜谱、短斤缺两(1小时内未及时补足所差数量)、质量达不到技术参数(1小时内未及时更换),经采购人认定后单项次扣除5000元履约保证金(经采购人书面认可的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且还应赔偿采购人其他损失(如应急处理措施支付的费用)。7.投标人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安全事故(包括但不仅限于食品质量、交通事故等),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为保证重大安全责任等事故出现的赔偿,投标人须针对屏山县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购买履约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二)配送要求1.采购人原则上按每餐一荤、两素、一汤、一米饭的供餐标准和当季时令蔬菜及市场原辅材料供给情况,制定带量食谱,中标人按食谱要求配送。食谱标准发生变化的,按新标准实施。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某项食材无法正常供应,由采购人统一调整食谱。2.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改菜谱、短斤缺两、降低质量标准。提供的所有原辅材料必须达到或优于国家食品安全现行标准;并达到本项目招标文件或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其中最优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标准。中标人提供的所有原辅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采购人验收人员有权拒绝接收,中标人应无条件按合同质量要求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3.肉类原则上于上课时间当天8:00前,由专人(有健康证)专车配送至学校,肉类从屠宰企业配送到学校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蔬菜类食材可根据种类提前一天或当天配送,送达时蔬菜保证新鲜、无变质发霉等情况,不得影响学校食堂的加工使用;大米、油、调料、牛奶等保存期较长的原辅材料按学校需求配送,送至学校时,保质期未过半。预包装调料整袋(整瓶或整桶)配送,非预包装调料或佐料配送到学校时确保安全。食材存放期内出现变质或临近过期的,由中标人免费调换。期末多余未开封的食材由中标人自行处置,采购人不支付相关费用。4.中标人要根据供货路线、所需数量、配送时间等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将营养餐所需原辅材料送达各校点;食材运输车辆须安装车辆行驶轨迹监控、装卸视频监控等设备。5.中标人所提供的原辅材料在验收时,发现有任何问题(包括外观损伤),须以采购人能接受的方式予以解决。6.采购人实地考察中标人实施本项目相关的仓储能力、运输保障、公司人员配置、质检能力(快速检测)、食品流转安全保障等情况时,中标人需做好配合。7.实施食堂供餐学校食用学生人数、供餐天数因客观原因发生变化,中标人无条件按采购人需求供货,并按实结算。8.若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标准发生变化,按需调整供货数量,以合同单价结算。9.中标人必须提供相应合格证明。乙方提供的大米、菜籽油等物品需提供厂家合法有效的对应批次的中国国家认证监督委员会(或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所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盖有CMA章的检验合格报告,且每批次产品需随货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食用农产品需符合《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肉类必须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10.中标人的仓库(或配送点)建设、食品的存放管理须符合食品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食材上下车、存放等重点区域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视频储存时间达一月及以上,采购人有权根据营养改善计划具体实施情况下载监控云端,查看中标人食材管理情况;11.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发现中标人有分包、转包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12.屏山县特殊教育学校与一般的义务教育学校需求不一致,上课时间是每月连续上课(约22天),集中放月假(约8天),请投标人加强成本核算,理性投标。13.履约能力包含原辅材料供应能力,供应商须具备供应大米、菜籽油等食材的能力。14.履约能力包含仓储能力,供应商须具有满足该项目食材储存、分拣的仓库。15.履约能力包含运输保障,供应商须具有按时间要求送达食材的封闭式箱式货车、冷链运输相关车辆。16.履约能力包含人员配置,供应商须根据项目需求配备有行政、采购、配送、财务、客服等人员。17.履约能力包含质检能力,供应商须配备有质检人员和质检设备。18.供应商应具备实施该项目的履约能力和健全的服务方案,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进行。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配送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配送管理方案、管理制度方案、应急预案等。(三)价格构成此总价为预算价,结算时按实结算。该价格已包括包装、运输(含所有校点的转运费) 、配送、装卸、检测、税金等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履行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费用。除此货款以外,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款项,也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四)报价方式肉类食材和非肉类食材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分别报下浮率。投标人下浮率最高的为基准报价下浮率,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1-基准报价下浮率)÷(1-投标报价下浮率)×分值。(五)退出机制1.中标人在供货期限内因质量问题导致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交付产品造成我县任何一所学校断供1天的,采购人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0元,并在全县通报批评;逾期交付产品超过两天或造成我县任何一所学校断供两天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3.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有过期、产品内有异物、产品有异味等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无条件及时调换成合格产品,同时由中标人承担因事故给采购人或受害人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等) ,采购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投标人的责任。并不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4.中标人保证本合同产品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等权利无暇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产品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1屏山县2025-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配送2025年春期-2026年春期食堂所需要食材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交货时间供货期为2025年2月至2026年7月(2026年春期行课结束日止),共三个学期。实施食堂供餐学校数、就餐学生人数、供餐天数因客观原因发生变化,中标人应无条件按采购人需求供货,并按实结算。营养改善计划如因国家政策终止,则此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执行期间如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膳食补助标准调整或供餐标准调整,供货数量随新标准在原合同内容基础上进行调整,按实结算。2★交货地点屏山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3★支付方式分期付款4★付款进度安排1、验收合格且支付资料完善,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次月支付上月资金,以学校实际需求进行结算。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日常验收由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核实送货单上的数量并签字完成项目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学校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拒绝验收或无法定事由拒绝验收的,视同验收。若学校因自身原因要求延期验收,应提供延期说明。 2.如有数量不足、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中标人及时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中标人在配送时需提供公司资质、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验合格报告等。 4.在合同期内,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原辅材料食品进行抽样送检,送中国国家认证监督委员会(或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所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根据检测结果每不合格一个样品1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并在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如一年内超过三次检测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其他验收方式: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食材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由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指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质量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提请仲裁或向屏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包装方式及运输包装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中标人要根据供货路线、所需数量、配送时间等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将营养餐所需原辅材料送达各校点;食材运输车辆须安装车辆行驶轨迹监控、装卸视频监控等设备。8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无3.4.其他要求1.合同签订时间:本项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特别说明:此合同签订时间符合“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以该项目具体合同签订时间请以本条款规定为准。第四章资格审查开标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文件封面 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义务教育 肉类食材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