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设施能力提升工程中标结果公示(远安县教育局2025)
远安县城区教育设施能力提升工程(鸣凤中学综合楼及学生宿舍新建)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YAA010020-202501-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25-2025-00007
三、项目名称
远安县城区教育设施能力提升工程(鸣凤中学综合楼及学生宿舍新建)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楚鼎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振兴路51号(201室)
中标(成交)金额:3077.680694(万元)
综合评分法:6(分)
工程类
名称:远安县城区教育设施能力提升工程(鸣凤中学综合楼及学生宿舍新建) 施工范围:本次建设内容为鸣凤镇初级中学:新建综合楼1栋,包括学生食堂、报告厅及风雨操场等教辅用房,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153平方米;新建学生宿舍楼1栋,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建筑面积852.5平方米。 施工工期: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项目经理:陈宗贵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212224456
五、评审小组成员
洪长青,任继,陈家金,李发君,曾凡平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2-14
2、评审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七楼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印发《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23〕35号)文规定,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收费金额:5.7(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联合体中标,牵头单位:湖北楚鼎建设有限公司,成员单位:宜昌市洋坤建筑有限公司。2、信息发布媒体: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uanan.gov.cn/yasite/)、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3、中标通知书领取地址: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远安县教育局本级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7号
联系方式:13387271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方式:0717-3813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幸
电话:0717-3813726
相关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招标文件.pdf
相关合同
中小企业声明函一湖北楚鼎建设有限公司五、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建设远安县教育局(招标人名称):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本公合体参远县城区教育设施能力提升工程(鸣凤中学综合楼及学生宿舍新建)(标段名称标采购活动,以下载明的施工或服务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天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一、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510008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如下:1.远安县城区教育设施能力提升工程(鸣风中学综合楼及学生宿舍新建)(工作内容名称),属于建筑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楚鼎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20人,营业收入为7165.18万元,资产总额为33006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工作内容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二、符合政策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符合《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规定的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如下:1.承建(承接)企业/(企业名称),为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承建(承接)企业(企业名称),为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单位。(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另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与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间不存在投资关系。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陆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湖北楚鼎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日期:117日中小企业声明函一宜昌市洋坤建筑有限公司五、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远安县教育局(招标人名称):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远安县城区教育设施能力提升工程(鸣凤中学综合楼及学生宿舍新建)(标段名称)招标采购活动,以下载明的施工或服务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建设一、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业2004号)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0号)的中小企业如下:0111.远安县城区教育设施能力提升工程中学好毛楼及学性客新建)(工作内容名称),属于建筑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行:承建承接企业为宜昌市洋坤建筑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81人,98093万元,资产总额为¥35178.022353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企业):2./(工作内容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二、符合政策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符合《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规定的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如下:1.承建(承接)企业(企业名称),为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承建(承接)企业(企业名称),为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单位。(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另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间不存在投资关系。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招液承相应责任。投标人:有限交司(盖单位章)品市日期:2025含d日备注:1.政府采购工程的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微企业划型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之府采购工程的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申请截止日如在6月30日以前,则上一年度数据是指上上个年度的数据,例如申请截止日为2023年6月30日,上一年度数据是指2021年度的数据。如申请截止日如在6月30日以后,则上一年度数据是指上个年度数据,例如申请截止日为2023年7月1日,上一年度数据是2022年度的数据招标文件YAA010020-202501-01标段编号:远安县城区教育设施能力提升工程(鸣标段名称:凤中学综合楼及学生宿舍新建)招标人:远安县教育局(签章)营理有限4书政府采购专员审核:项目食H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章)回期:2025年1月19日/F日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定标方式:评定分离招标文件,标段编号:,YAA010020-202501-01标段名称:,远安县城区教育设施能力提升工程(鸣凤中学综合楼及学生宿舍新建)招标人:远安县教育局(签章)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章)日期:2025-01-19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定标方式:评定分离,,1招标人:远安县教育局(签章)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章)日期:2025-01-19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件一:招标结果通知书附件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流程附件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2初步评审3.3详细评审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评标结果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4.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4.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4.3评标争议处理5.补充条款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网上下载)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节一般要求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四、分包意向协议书(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五、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六、项目管理机构七、资格和商务审查资料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九、施工组织设计十、其他材料,,3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远安县城区教育设施能力提升工程(鸣凤中学综合楼及学生宿舍新建)投标邀请书招标编号:YAA010020-202501-01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并提交了“投标确认书”,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远安县城区教育设施能力提升工程(鸣凤中学综合楼及学生宿舍新建)投标。本投标邀请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以下简称“数智一体化系统”,下同)(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发出,请你单位收到投标邀请书后,于2025年,,01月21日至2025年01月26日23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数智一体化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数智一体化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交易平台中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数智一体化系统”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数智一体化系统”)将拒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远安县教育局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远安县教育局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地址:地址: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7号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联系人:洪长青联系人:黄幸电话:电话:133872711550717-3813726电子邮件:电子邮件:540127653@qq.comhbjg3813726@163.com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远安县教育局地址: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7号联系人:洪长青电话:13387271155电子邮件:540127653@qq.com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联系人:黄幸电话:0717-3813726电子邮件:hbjg3813726@qq.com1.1.4项目名称远安县城区教育设施能力提升工程(鸣凤中学综合楼及学生宿舍新建)1.1.5建设地点远安县鸣凤镇1.1.6设计人多贝建筑设计(西安)有限公司1.1.7监理人/1.1.8代建人/1.2.1资金来源财政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新建综合楼1栋,包括学生食堂、报告厅及风雨操场等教辅用房,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153平方米;新建学生宿舍楼1栋,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建筑面积852.5平方米。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3质量要求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标准合格等级。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4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1.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1.3.6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1.3.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3.8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专门面向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其它补充说明:/备注:1.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应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否则不予认可。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否则不予认可。3.涉及监狱企业,投标人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1.3.8政府采购政策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3.9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适用于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项目)建筑业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与资格预审时一致。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拟派的人员一致。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申请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本项目的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2下载,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由牵头人上传;()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3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就施工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其中:/1.4.3(19)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资格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其它:/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分包接受合同分包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注:根据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昌市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27日印发的《关于调整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本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的,承包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5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包人自身属于中小企业的除外。1.12偏离☑不允许,不允许偏离的范围:□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答疑澄清和修改文件。2.1.2()2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总价为:31794225.01元备注:2.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本项目实行网上接收澄清提问并发布回复或修改,申请人可在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上提交澄清要求,并接收澄清或修改文件。投标人网上提问截止时间:2025-01-2623:59:59招标人计划网上发布澄清修改时间:2025-01-2716:003.1.1(10)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定标补充资料(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因定标需要补充提交的其他资料,不做评标使用)/;2.其它:。,,9九、施工组织设计一、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本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其主要内容如下:()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针对性方案及施工区段划分;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及保证措施;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7,()其它按招标文件应编入的内容。8,二、施工技术方案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下述表格应根据章节内容,按给定的格式附在相应的章节中。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253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254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255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256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257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258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259十、其他材料一、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8条(适用评定分离)要求,自行提供相应资料,格式自拟(需有目录和页码索引)。所提供的证明资料需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其资料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证明材料为招标人定标时的参考,不作为评标依据。候选人公示期间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定标资料或放弃现场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定标资格,招标人针对此类不遵,,守公共资源交易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有权向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二、本项目定标采取票决计分法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定标方法及择优因素如下:票决计分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择优因素对中标候选人投票计分,中标候选人的数量为N,则取中标候选人最高得分为N,其次为N-1分、最低为1分,计,,分由定标委员会完成,根据各择优因素得分之和按高低排序,得分最高即为中标人。当中标候选人分数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择优因素如下:①企业业绩:候选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任一方)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在建或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施工业绩(数量不超过3项),按数量从多到少进行排序。(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已完工或竣工项目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如涉及)原件彩色扫描件。当提供的企业业绩数量相同时,排,,序并列)。②企业奖项:候选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任一方)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的项目获得过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安全奖项或安全文明工地奖项)数量不超过3项,按数量从多到少进行排序。(同一项目只计取一次,同类型奖项只计取最高奖项,以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时间为准,需同时,,260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当提供的业绩奖项数量相同时,排序并列)。,序号择优因素评分标准评分规则1企业业绩候选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任一方)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在建或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施工业绩(数量不超过3项),按数量从多到少进行排序。(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已完工或竣工项目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如涉及)原件彩色扫描件。当提供的企业业绩数量相同时,排序并列)。1.中标候选人的数量为N,则按排序名次依次得分N分、N-1分...1分。该项目总分N分。2.未提供不得分,不计排名。3.允许并列排序名次,若出现并列排名,则下一名次计空缺。2企业奖项候选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任一方)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的项目获得过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安全奖项或安全文明工地奖项)数量不超过3项,按数量从多到少进行排序。(同一项目只计取一次,同类型奖项只计取最高奖项,以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当提供的业绩奖项数量相同时,排序并列)。1.中标候选人的数量为N,则按排序名次依次得分N分、N-1分...1分。该项目总分N分。2.未提供不得分,不计排名。3.允许并列排序名次,若出现并列排名,则下一名次计空缺。,,261,,26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育设施能力提升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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