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2025)



公告内容:

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440001-2025-00976

二、项目名称: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东莞市大山印象食品有限公司
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莞长路大岭山段22号1号楼102室
下浮率: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东莞市大山印象食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启成、杨俊平、简颂连、兰沧、孙绪(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基准计算代理服务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3.3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东莞市大山印象食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3.80
30.00
9.47
93.27
1
1

食为鲜(广州)餐饮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6.20
30.00
9.18
85.38
2
2

厨中鲜餐饮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5.20
30.00
9.47
84.67
3
3

东莞市鲜美家农产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4.60
30.00
9.38
83.98
4

蔬绿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2.40
30.00
10.00
82.40
5

广东中美膳食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2.60
30.00
9.78
82.38
6

广东绿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2.00
30.00
9.47
81.47
7

广东志邦农产品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1.60
30.00
9.47
81.07
8

广东菜好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1.00
30.00
9.28
80.28
9

昌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8.80
30.00
9.78
78.58
10

东莞市瑞通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5.80
30.00
9.47
75.27
11

广东乡谷村膳食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2.40
30.00
9.78
72.18
1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60号
联系方式:0769-28638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02号
联系方式:0769-88839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燕敏
电话:0769-88839111

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4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东莞市大山印象食品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东莞市大山印象食品有限公司).pdf

电生东莞市大山印象食品有限公司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单位名称)的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东,莞市大山印象食品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8193万元,资产总额为1507.08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东莞市大山印象食品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2月14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440001-2025-00976项目名称: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包号:1投标人名称:东莞市大山印象食品有限公司价款形式:下浮率(%),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下浮率(%)总价1-11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20年3日至226月225月10年28日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3,250,0001(项)53,250,000.00投标人盖章:日期:2025年02月13日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