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信息化技术总体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信息化技术总体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CXF(F)-2025-002(招标文件编号:SCXF(F)-2025-002)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信息化技术总体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太极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卧虎桥甲6号软件楼
中标(成交)金额:84.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太极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文娟、罗希、罗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中标(或成交)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收费基数,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发改价格[2011] 534 号”“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计算后下浮50%计取(不足 6000元按6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338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18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 敬老师;联系电话:028-630032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中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兆信中心4栋11楼1116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028-85217987、17311344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 028-8521798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信息化技术总体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
行政区域
四川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14日 16:0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文娟、罗希、罗燚(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84.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8-85217987
采购单位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敬老师;联系电话:028-63003282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中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兆信中心4栋11楼111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028-85217987、17311344113
附件:
附件1
公告 附件.rar
评审情况表项目名称: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信息化技术总体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CXF(F)-2025-002评审时间:2025年2月11日评审过程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投标报价(万元)是否享受价格折扣总得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1北京太极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是/是/84.5/83.99第一名:北京太极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第二名:四川鉴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第三名:成都市优特信息系统有限公司2四川鉴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是/84.75是62.463成都市优特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是/是/84.4是61.67采购编号:SCXF(F)-2025-002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信息化技术总体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成都)四川中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共同编制2025年1月-1-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3-第二章磋商须知...............................................................-6-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9-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0-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2-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9-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9-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31-第九章评审方法第十章采购合同(草案)-2-第一章磋商邀请四川中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委托,拟对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信息化技术总体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CXF(F)-2025-002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信息化技术总体服务项目3、采购人: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预算金额85万元。三、采购项目简介1、项目简介: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信息化技术总体服务项目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本项目最高限价:¥850000.00(大写: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5、详细服务需求及服务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6、本项目参照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7、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3-7.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7.2供应商截止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获取方式:现场方式有偿获取,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未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1)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的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打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打印件、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联系我司工作人员获取)(2)现场办理:持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的资料至获取地点完成报名登记。(3)标书款收取方式:①现金(含微信、支付宝转账方式)获取时间:供应商应自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7日每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地点:四川中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兆信中心4栋11楼1116号)。-4-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11日10:00(北京时间)。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2月11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九、磋商地点:四川中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兆信中心4栋11楼1116号)。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18号联系人:敬老师联系电话:028-6300328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兆信中心4栋11楼1116号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028-85217987、17311344113传真:028-85217987电子邮件:3810246085@qq.com-5-第二章磋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限制。本次采购采取公告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850000.00(大写: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850000.00(大写: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4是否接受联合体(实质性要求)不接受联合体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负责人,自然人则为本人)或者其响应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7磋商保证金无8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金额的3%。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单位: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采购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蜀西支行银行账号:22811101040000221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注: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8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甲方自收到乙方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未按采购合同约定履约;②验收不合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9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028-85217987、1731134411310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028-85217987、1731134411311成交通知书领取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中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028-8524699612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中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028-85217987、1731134411313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磋商文件的质疑由四川中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磋商过程的质疑由四川中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磋商结果的质疑由四川中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且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3供应商质疑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受理质疑方式:书面方式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4事实依据;2.5必要的法律依据;2.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受理部门:四川中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联系人:李先生5、联系电话:028-852179876、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兆信中心4栋11楼1116号。7、邮编:610041。注: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14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联系电话:028-63003283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4供应商投诉邮编:610000注: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5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时间及使用规则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截止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使用规则:列入以上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16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以中标(或成交)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收费基数,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计算后下浮50%计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支付方式及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收款单位:四川中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117125000000109开户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支行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中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0-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5)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响应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3.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3.2综合评分明细表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1价格10%10分以本次经评审的最低有效磋商报价为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基准价/经评审的磋商报价)*10注: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照本磋商文件磋商须知附表规定执行。2项目需求分析1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求进行分析,内容至少包括①总队信息化发展概况分析;②归纳总结总队信息化发展存在的问题;③提出总队信息化发展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以上3项内容完整、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5分;每缺少一项扣5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2.5分,扣完为止。注:存在缺陷是指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或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或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或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该项内容描述的内容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3实施方案1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至少包括①总体规划设计实施方案;②技术管理实施方案;以上2项内容完整、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0分;每缺少一项扣5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2.5分,扣完为止。注:存在缺陷是指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或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或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或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该项内容描述的内容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4技术服务方案2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方案,方案至少包括①单项项目技术支持;②重大技术问题分析解决;③信息化前沿技术调研与支持;④国家消防救援局推广业务系统建设技术支持;⑤支队信息化项目审核,以上5项内容完整、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25分;每缺少一项扣5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2.5分,扣完为止。注:存在缺陷是指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或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或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或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该项内容描述的内容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5项目人员配备20分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具有计算机、通信工程、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其中一项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近5年担任过信息化技术咨询负责人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不提供则不得分。(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工作简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配备(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计算机、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其中一项高级及以上职称,每有一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不提供则不得分。(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满足团队成员≥4人,且团队成员中每个人具备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规划设计、信息系统分析、造价咨询、IT架构设计其中一项或多项从业经验得5分,否则本项不得分。(需提供团队成员工作简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企业实力10分1、供应商具备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满分9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每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1分,最高得1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7服务方案10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及采购人实际需求,提出全面明确、有针对性的服务承诺,内容应当包含(1)技术支持人员配置;(2)问题处理时限;(3)现场服务及到位时间;(4)组织计划,内容为专门针对本项目,以上4项内容完整、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0分;每缺少一项扣2.5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7服务方案10分注:存在缺陷是指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或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或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或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该项内容描述的内容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十章采购合同(草案)注:本合同仅供参考,主要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但磋商采购文件要约及响应文件承诺的实质性内容不得有任何负偏离。合同编号:一、针对本章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二、合同草案条款如下:(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和(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成交后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包括服务方案、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等)1.2买方针对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3卖方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相关承诺;1.4成交通知书。2.合同范围和条件3.合同期限4.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4.14.24.34.44.5…5.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服务合同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服务合同金额30%,正常实施12个月后并顺利通过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的评审验收工作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年度服务合同金额的100%。6.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7.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8.履约保证金8.1合同金额的3%。9.甲方的权利和义务9.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9.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9.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9.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9.5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9.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10.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0.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10.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10.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10.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10.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11.违约责任11.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11.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1.3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1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3.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3.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13.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13.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13.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14.合同生效及其他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4.3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份,乙方份,采购代理机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64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技术总体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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