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务决算审计中标结果公示(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2025)



2024年度省属文化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第3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0112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省属文化企业财务决算审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柒万捌仟元整(大写)(17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2024年度省属文化企业财务决算审计

服务范围
响应采购文件服务范围要求。按照审计程序做好集团及所属单位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响应采购文件服务要求。 (1)按时出具符合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财政厅等,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响应服务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
响应服务标准要求等,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红梅,万淑茹,朱国丽,费瑞宾,王慧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4年度省属文化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626074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陈
电话:0551-66223256、66223645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6分22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2-19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2-1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6分

附件:

公示附件.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x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2024年度省属文化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第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0112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省属文化企业财务决算审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路106号2号楼12层1210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拾叁万捌仟元整(大写)(33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2024年度省属文化企业财务决算审计

服务范围
按照审计程序做好集团及所属单位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等,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1)按时出具符合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财政厅、***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要求的合并及个别审计报告等,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国丽,李红梅,万淑茹,费瑞宾,王慧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4年度省属文化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626074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陈
电话:0551-66223256、66223645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9分8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2-19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2-1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9分

附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x
公示附件.docx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2024年度省属文化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第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0112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省属文化企业财务决算审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拾叁万捌仟元整(大写)(33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2024年度省属文化企业财务决算审计

服务范围
按照审计程序做好集团及所属单位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等,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1)按时出具符合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财政厅、***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要求的合并及个别审计报告,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国丽,李红梅,万淑茹,费瑞宾,王慧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4年度省属文化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626074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陈
电话:0551-66223256、66223645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8分48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2-19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2-1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8分

附件: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x
公示附件.docx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利安边会计师事务所殊普通合伙)日期:2025年02月19日十、投标业绩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且不属于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的业绩,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电子签章: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日期:2025年02月19日序号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备注1安徽出版集团在云可2023年度财务计受中共安徽省委宜传部委托对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行审计2湖南高新创业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7水计爱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会委托对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3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受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对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4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受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对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5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受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对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注: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表序号包别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备注1第3包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85.71/十二、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名称2024年度省属文化企业财务决算申计服务范围响应采购文件服务范围要求,按照审计程序做好集团及所属单位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并为企业提出切实、可靠、有效的管理建议书(二级以上公司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每家各1份,不在本次委托范围内的除外),具体编制要求由采购人另行布置。对企业内控制度、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执行和监督情况进行评价,并提出建议,开展2023年度财务8整改工作“回头看”及部分重点关注事中等工作,是件企业审计情况分析报告(具体内容由采入限据度工作确定),核实、修订《省属文化企业方产权信息汇,提供2024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企业负责人酬核算指标等(具体指标由采购人根据年度工作情况确定)。按采购人的要求做好其他审计相关工作。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服务要求。(1)按时出具符合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财政厅、***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要求的合并及个别审计报告、专项说明及管理建议书等(4月15日前出具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6月15日前出具管理建议书)2)在审计年度内及时提供与年度财务决算有关的财务咨询相关服务,(3)在审计年度后按照要求及时增补出具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的补充证明材料,(4)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场服务。服务时间响应服务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服务标准响应服务标准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卖方相关服务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投标人电子签章: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日期:2025年02月19日注: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3.本页《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仅作为结果公告使用,请投标人规范填写。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表序号包别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备注1第2包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89.04/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虚假将农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北京兴华会计师事所(特殊普通合伙)日期:2025年02月19日F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投标,不需此件)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的(2024年度省属文化企业财务决算审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024年度省属文化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9人,营业收入为5008.70万元,资产总额为2570.3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葆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一人的情形。险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北京兴昌华会计沛事务所(特普通合伙)日期:2025021月19日十、投标业绩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且不属于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的业绩,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电子签章:北京兴昌华会计师所(特殊普通合伙)日期:2025年02月15日序号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备注1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委扦2021年度省属文化企业财务决算审计项目财务决算审计2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委托2023年度省属文化企业财务决算审计项目财务决算审计3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省理委员会委托对川盐集团进行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4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省属企业2024-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兵团国资委监管企业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十二、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名称2024年度省属文化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服务范围按照审计程序做好集团及所属单位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并为企业提出切实、可靠、有效的管理建议书(二级以上公司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每家各1份,不在本次委托范围内的除外),具体编制要求由采购人另行布置。对企业内控制度、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执行和监督情况进行评价,并提出建议,开展年财决算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及高重点关注事计等工作,提供企业审计情况分析报告体内容团采购人根据年度工作情况确定)。核实、修订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信息汇编》。提供2024年度综合考核企业责人薪酬核算指标等(具体指标由采购人根据年度工作情况确定),按采购人的要求做好其他审计相关工作。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要求(1)按时出具符合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微省财政厅、***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要求的合并及个别审计报告、专项说明及管理建议书等(4月15日前出具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6月15日前出具管理建议书)(2)在审计年度内及时提供与年度财务决算有关的财务咨询相关服务。(3)在审计年度后按照要求及时增补出具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的补充证明材料。(4)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场服务。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服务时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卖方相关服务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完全响应招标文求投标人电子签章:北京兴昌华公十师事务所(特生通合伙)日期202522月19日注: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承哏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将按约定标结果公时公告。3.本页《主要中标标的诺函》仅作为r果公告使用,请投标人规范填写。十二、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名称2024年度省属文化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服务范围按照审计程序做好集团及所属单位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并为企业提出切实、可靠、有效的管理建议书(二级以上公司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每家各1份,不在本次委托范围内的除外),具体编制要求由采购人另行布置。对企业内控制度、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执行和监督情况进行评价,并提出建议,开展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及部分重点关注事项审计等工作,提供企业审计情况分析报告(具体内容由采购人根据年度工作情况确定)。核实、修订《省属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信息汇编》。提供2024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企业负责人薪酬核算指标等(具体指标由采购人根据年度工作情况确定),按采购人的要求做好其他审计相关工作服务要求(1)按时出具符合安徽省委宜传部、安徽省财政厅、***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要求的合并及个别审计报告、专项说明及管理建议书等(4月15日前出具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6月15日前出具管理建议书)。(2)在审计年度内及时提供与年度财务决算有关的财务咨询相关服务。(3)在审计年度后按照要求及时增补出具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的补充证明材料。(4)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场服务。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电子签章:北京兴华会计市务所(特殊进合伙)日明:2025.02.19注: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3.本页《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仅作为结果公告使用,请投标人规范填写。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表序号包别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备注1第1包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0.73/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柑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日期:2025.02.15十、投标业绩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且不属于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的业绩,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电子签章:北京兴华会计郑事务所(特整通合伙)日:20250.15序号项目名称务范围备注1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2宁夏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4内蒙国资委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资总额专项审计、经济效益指标专项审计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重点工作专项审计财务决算审计5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务决算审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