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咨询设计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科学研究所2025)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科学研究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咨询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2025-02-19 08:09:00

一、项目编号:N5132112025000012

二、项目名称: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咨询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通信科研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韵路186号高新国际广场E座5、6楼
488,000.00元
95.0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通信科研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2990000
C02990000 其他教育服务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咨询设计服务
结合阿坝州智慧教育发展现状,依托阿坝州政务云,计划完成阿坝州智慧教育平台的基础支撑、数据枢纽、精准教学、平安校园、智慧校园示范校、教育教学管理、资源共享中心等几个方面内容的建设,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建立与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相衔接且与各地区相符的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使教育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结合当地的行政区位、社会经济条件、本地教育供需矛盾等,制定一系列可操作的准则与标准,实现区、校各级平台统一、标准统一、用户管理统一、以及信息资源的分布式储存和检索统一,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相关编制工作
方案应结合阿坝州教育信息化当前和未来发展需要,从多方面进行通盘考虑,搭建整体框架结构。围绕国家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主要信息化政策、标准和规范,契合阿坝州教育十五五高质量发展需求,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秦波、罗杜良、梁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金额为成交价格的1.5%下浮10%,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缴费账号信息:开户名: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茶店子支行,账号:4402221019100036882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58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编号:51320025210200005514;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49.43万元。
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采购品目:C02990000-其他教育服务。
4、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283101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科学研究所
地址: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雁门村江爱大道1号(原阿坝州教学仪器设备站)
联系方式:0837-6257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19
联系方式:1.项目负责:028-83413622;2.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电话:028-62306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1.项目负责:甘路,黄家祥;2.技术审核:靳开,张维
电话:1.项目负责:028-83413622;2.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电话:028-62306011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9日

相关附件: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咨询设计服务采购项目(N513211202500001220250126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后续服务方案(格式自拟)请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标细则及标准”提供材料。商务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偏离说明(正偏离/负偏离)123...(实质性要求)注:1、供应商须提供本“商务要求应答表”,但仅需将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3.2.商务要求”中负偏离或正偏离的条款进行填写,未填写条款视为无偏离。请供应商仔细审阅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3.2.商务要求”中各项条款,据实响应。虚假响应将取消报价或成交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2、供应商填写负偏离或正偏离条款时须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3.2.商务要求”条款顺序依次填写。3、若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3.2.商务要求”条款中涉及须提供证明材料的(如承诺函等),对应条款内容可不填入本“商务要求应答表”,但须按照对应条款要求在本“商务要求应答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履约能力(格式自拟)请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标细则及标准”提供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符合性审查材料(格式自拟)人员配置(格式自拟)请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标细则及标准”提供材料。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1页-技术服务方案(格式自拟)请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标细则及标准”提供材料。报价表项目编号:N5132112025000012项目名称: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咨询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合同包一)供应商名称:价款形式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响应报,服务范服务期报价内容,价价,围限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咨询设计服务1.00项4943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供应商响1,1.00项,总价商响商响应}应}合计:备注:无供应商公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第1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人员配置方案(格式自拟)请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标细则及标准”提供材料。其他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偏离说明(正偏离/负偏离)123...(实质性要求)注:1、供应商须提供本“其他要求应答表”,但仅需将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4.其他要求”中负偏离或正偏离的条款进行填写,未填写条款视为无偏离。请供应商仔细审阅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4.其他要求”中各项条款,据实响应。虚假响应将取消报价或成交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2、供应商填写负偏离或正偏离条款时须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4.其他要求”条款顺序依次填写。3、若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4.其他要求”条款中涉及须提供证明材料的(如承诺函等),对应条款内容可不填入本“其他要求应答表”,但须按照对应条款要求在本“其他要求应答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项目保障方案(格式自拟)请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标细则及标准”提供材料。关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实质性要求”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我单位完全接受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要求;二、我单位完全接受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接受联合体”要求;三、我单位完全接受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响应)保证金”要求;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履约保证金”要求;五、我单位完全接受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代理服务费”要求;六、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4.2计量单位”要求;七、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4.3响应货币”要求;八、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4.4知识产权”要求:(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九、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4.5响应报价”要求;十、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要求;十一、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4.7响应文件的提交”要求;十二、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要求;十三、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要求;十四、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6.3合同分包和转包”要求;十五、我单位所投产品中若涉及CCC、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等前置许可认证的,提供对应证书或者承诺中标(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将对应证书交与采购人。十六、我单位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中标(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典型设计思路(格式自拟)请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标细则及标准”提供材料。总体设计思路(格式自拟)请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标细则及标准”提供材料。政府采购合同草案(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编号:签订地点:采购人(甲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科学研究所供应商(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阿坝州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咨询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阿坝州智慧教育平台建设是《阿坝州教育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阿坝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重点建设项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咨询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是有序、高效推进阿坝州智慧教育平台建设项目立项及后期建设的关键项目。该项目旨在建立与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相衔接且与各地区相符的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使教育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结合当地的行政区位、社会经济条件、本地教育供需矛盾等,制定一系列可操作的准则与标准,实现区、校各级平台统一、标准统一、用户管理统一、以及信息资源的分布式储存和检索统一。结合阿坝州智慧教育发展现状,依托阿坝州政务云,计划完成阿坝州智慧教育平台的基础支撑、数据枢纽、精准教学、平安校园、智慧校园示范校、教育教学管理、资源共享中心等几个方面内容的建设。方案应结合阿坝州教育信息化当前和未来发展需要,从多方面进行通盘考虑,搭建整体框架结构。围绕国家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主要信息化政策、标准和规范,契合阿坝州教育十五五高质量发展需求。第二条合同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1、履约时间(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相关编制工作。2、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三条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xxxx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签约合同价:元。2、支付方式:咨询设计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乙方提交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项目立项后,乙方开始项目初步设计(一期),乙方完成初步设计(一期)方案,并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合同期内未通过立项,合同期满后终止合同。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完毕合法有效与付款金额等额完税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若乙方未按约定出具有效的发票及凭证资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五条履约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是(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分段/分期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乙方提交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0%;项目立项后,乙方开始项目初步设计(一期),完成初步设计(一期)方案,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60%。(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内容进行验收。(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内容进行验收。(11)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第六条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2、乙方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乙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甲方享有使用权(含甲方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3、如采用乙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第七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甲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向甲方提供的成果及其采用的技术手段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方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出现违约3次以上或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费用。4、乙方保证本合同所提供服务的权利无瑕疵,包括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产品主张权利,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及利息外,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5、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或者乙方因此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5万元违约金,乙方还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乙方及涉事人员还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6、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遭受不可抗力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且通讯正常后5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并于30日内提供当地公证机构提供的证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及通知送达1、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起诉。2、人民法院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5、双方确认本合同主体信息所载地址可用于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中的文书送达。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与风险由变更方自行承担。任何一方以邮寄方式通知对方的,合同中列明的各方通讯地址为送达地址,通知方以该通讯地址寄出三日(本省)或七日后(外省)视为送达。如一方拒收或者因地址不明确或者合同上载明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导致邮件被退回的,亦视为已送达。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份、乙方份、采购代理机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合同附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如有))2、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4、其他附件(如有)第十五条其他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技术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偏离说明(正偏离/负偏离)123...(实质性要求)注:1、供应商须提供本“技术要求应答表”,但仅需将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负偏离或正偏离的条款进行填写,未填写条款视为无偏离。请供应商仔细审阅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各项条款,据实响应。虚假响应将取消报价或成交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2、供应商填写负偏离或正偏离条款时须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条款顺序依次填写。3、若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条款中涉及须提供证明材料的(如承诺函等),对应条款内容可不填入本“技术要求应答表”,但须按照对应条款要求在本“技术要求应答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标的名称所属行业,请选择制造商/承接(承建)企业名称是否为新成立企业否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企业规模,请选择一个企业确定取消-第1页-版本号:N513211202500001220250126001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咨询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32112025000012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科学研究所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1月27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科学研究所委托,拟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咨询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321120250000121.2.采购项目名称: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咨询设计服务采购项目1.3.磋商项目简介阿坝州智慧教育平台建设是《阿坝州教育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阿坝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重点建设项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咨询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是有序、高效推进阿坝州智慧教育平台建设项目立项及后期建设的关键项目。该项目旨在建立与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相衔接且与各地区相符的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使教育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结合当地的行政区位、社会经济条件、本地教育供需矛盾等,制定一系列可操作的准则与标准,实现区、校各级平台统一、标准统一、用户管理统一、以及信息资源的分布式储存和检索统一。结合阿坝州智慧教育发展现状,依托阿坝州政务云,计划完成阿坝州智慧教育平台的基础支撑、数据枢纽、精准教学、平安校园、智慧校园示范校、教育教学管理、资源共享中心等几个方面内容的建设。方案应结合阿坝州教育信息化当前和未来发展需要,从多方面进行通盘考虑,搭建整体框架结构。围绕国家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主要信息化政策、标准和规范,契合阿坝州教育十五五高质量发展需求。本项目共1个包。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科学研究所地址: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雁门村江爱大道1号(原阿坝州教学仪器设备站)邮编:624000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837-6257378代理机构: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19邮编:610036联系人:1.项目负责:甘路,黄家祥;2.技术审核:靳开,张维联系电话:1.项目负责:028-83413622;2.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电话:028-6230601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94,3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否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否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否6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8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金额为成交价格的1.5%下浮10%,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3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4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5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6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科学研究所和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科学研究所。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供应商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是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交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0%;2、验收条件说明:项目立项后,供应商开始项目初步设计(一期),完成初步设计(一期)方案,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6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内容进行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内容进行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雁门村江爱大道1号(原阿坝州教学仪器设备站)地址:0837-6257378邮编:6240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8-83413622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19邮编:610036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94,3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94,3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02990000 其他教育服务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咨询设计服务1.00(项)494,300.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咨询设计服务1.00(项)494,300.00总价无★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咨询设计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技术要求一、设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3、《“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4、《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5、《“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6、《中国教育现代化 2035》;7、《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构建高质量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8、《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9、《阿坝州教育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10、《阿坝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11、国家及地方的其他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相关政策法规等。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项目建议书结合阿坝州信息化建设现状、阿坝州“十四五”总体发展规划、教育行业标准与规范、国内教育领域教育数字化转型的经验与惯例等相关内容,为阿坝州智慧教育平台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包括项目概述、建设内容、投资测算、结论建议等。2、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阿坝州信息化建设现状、阿坝州“十四五”总体发展规划、教育行业标准与规范、国内教育领域教育数字化转型的经验与惯例等相关内容,为阿坝州智慧教育平台建设项目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包含项目概述、需求分析、建设内容、投资估算、效益分析等。3、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一期)3.1 “互联网+教育”基础支撑系统方案设计“互联网+教育”基础支撑主要实现统一用户体系、整合数据资源、集成服务应用,以及提供平台辅助功能服务。“互联网+教育”基础支撑为所有应用提供统一的登录入口,统一用户体系,加强用户管理能力;通过整合数据资源,构建便捷的服务新模式。“互联网+教育”基础支撑平台建设需提供系统建设方案,包含系统业务功能分析、性能分析、系统架构说明、各功能模块设计等。3.2 教育大数据驾驶舱方案设计教育大数据驾驶舱汇集各业务应用中的核心数据,并将数据进行集中可视化呈现,为教育部门、学校领导和教师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数据支持和分析结果。统计分析以组织机构和用户权限划分数据展示内容,以图表形式统计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教育教学数据统计、科研成果统计、教师培训和交流数据统计、学科竞赛和考试数据统计等数据。教育大数据驾驶舱平台建设需提供系统建设方案,包含系统业务功能分析、性能分析、系统架构说明、各功能模块设计、信息安全建设等。3.3 数据枢纽服务方案设计数据标准旨在全面推动信息化建设的进程,高效管理数据资源,并规范地发布数据代码集与数据标准集。通过这一系列标准化的操作,能够构建起一套系统化的、规范化的数据体系,我们称之为标准化数据。这一构建过程不仅提升了数据的可用性和互通性,而且为数据的深度应用与广泛共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数据枢纽服务方案建设需提供系统建设方案,包含系统业务功能分析、性能分析、系统架构说明、各功能模块设计、信息安全建设等。3.4 应用及资源集成平台方案设计整合平台关联数据,关联各业务系统,打通各平台的数据桥梁,提高平台的整合性。通过数据整合技术,将分散在不同系统中的数据统一收集、整理,形成一个全面的数据视图。这有助于企业更全面地掌握业务数据,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持。紧密地连接各个系统,实现流程的自动化与高效化。根据业务规则自动触发相应的系统操作,确保数据在不同系统间准确、及时地传递,从而提升业务流程的执行效率。应用及资源集成平台建设需提供系统建设方案,包含系统业务功能分析、性能分析、系统架构说明、各功能模块设计、信息安全建设等。3.5 精准教学系统方案设计建设市、校两级共享的智慧教学教育服务系统,涵盖基础支撑应用、教学资源库、大数据精准教学应用、学生个性化培优提升及相应配套设施,实现区域教学质量监测以及学校“教、学、考、测、评、研、培、管”的应用与管理;并根据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通过选拔机制、培养教育、学科竞赛、学科研究与实践、个性化课程、素质拓展等方式提升拔尖学生的综合素质。精准教学系统建设需提供系统建设方案,包含系统业务功能分析、性能分析、系统架构说明、各功能模块设计、信息安全建设等。3.6 平安校园系统基础设施方案设计平安校园系统包含1个基础服务和6个应用,涵盖智能安防、应急处置、隐患排查、尽职履责、重点防护、安全沙盘等,配套增补校园安防设备和AI智能计算设备终端,基于大数据分析与挖掘技术,辅助教育主管部门建立事前智能预警、事中及时响应、事后规范处置的平安校园管理机制。需提供建设方案,包括系统网络架构、系统部署方案等,提供关键设备的选型、性能参数说明和配置清单、信息安全建设等。3.7 智慧校园试点校方案设计以校园应用需求为牵引,建设标准化网络监测(考试)教室、升级建设普通教室、智慧教室、智慧操场、虚拟仿真实验室、虚拟教研室、数字图书馆等,实现校园环境数字化、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通过示范效应,最终打造一批管理精细、特色鲜明、质量一流、群众满意的标志性学校。需提供建设方案,包括系统网络架构、系统部署方案等,提供关键设备的选型、性能参数说明和配置清单、信息安全建设等。3.8 区域学业质量监测及网阅系统方案设计区域学业质量监测及评估系统,汇总校级系统产生的数据,自动进行质量分析和评估,大大减轻区域教学质量分析的工作量。区域学业质量监测及评估系统建设需提供系统建设方案,包含系统业务功能分析、性能分析、系统架构说明、各功能模块设计、信息安全建设等。3.9 教育教学管理体系方案设计教育管理体系包含资助管理系统、心理筛查系统、考试报名系统、教学教研培训系统、公文流转系统,以实现建设科学化的资助管理体系、加强学生心理健康鉴于、推动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区域教师能力水平以及提高公文传输的安全性。教育管理体系建设需提供系统建设方案,包含系统业务功能分析、性能分析、系统架构说明、各功能模块设计、信息安全建设等。4、人员及技术要求4.1 服务机构要组成专业的项目团队,至少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及1名技术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人员应对采购人信息化规划设计制定及短期工作要点的分解有充分的理解和认识、对采购人信息化项目的各阶段所需方案要求应该有清晰准确地理解。对采购人信息化建设在设计阶段面临的困难有充分的理解,对项目后期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有足够的解决方法和措施。以上人员在本项目中不得兼职,即不得担任同一职务。4.2 务实原则:咨询设计服务机构应遵循国家法律和有关方针政策,贯彻“整体性、先进性与实用性相结合、可靠性、安全性、可管理性、灵活性及可扩展性、舒适性”等基本原则,须满足国产化要求。4.3 业务可持续、可竞争、数据一致性:信息化建设需要符合采购人工作实际情况不断递进,项目需要按现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为依据依法公开招标,因此在方案编制时需考虑以上要求最终实现采购人数据的一致和可控。4.4 先进性:符合当前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与最新业务保持一致,将科学研究的新成果、技术进步的新成就及实践中的先进经验,加以综合,纳入标准,跟上科学技术发展的新水平。4.5 可扩展性:采购人信息化标准在满足当前业务发展的基础上,整体框架兼顾未来业务的发展需要,使标准规范具有可扩展性,满足未来5~10年的需求。4.6 安全性:遵循当下信息安全法规政策,与平台业务契合。吸纳安全领域新技术,如新型加密技术、应急响应流程优化等,紧跟信息技术发展,防范新型网络攻击、数据泄露等风险,保障信息保密性、完整性与可用性,确保信息系统稳定可靠。4.7 预算合理性:项目估算和概算要经济可行,既不过高,又符合市场实情。5、成果要求交付成果需包含:项目建议书1份(含电子版1份)及可行性研究报告1份(含电子版1份)及资金测算报告(含电子版1份)及信息安全建设设计方案(含电子版1份)及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一期)1份(含电子版1份),交付成果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质量要求应秉承客观公正、专业达标、科学可行、信息保密、维护所方合法权益的质量要求履行项目建设设计服务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1其他要求1、履约能力:供应商2022年1月1日(含1日)至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具有信息化设计类似项目履约经验。2、技术服务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技术服务方案,包含①项目背景;②项目目标;③重点难点分析;④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⑤设计服务过程及方法;⑥方案编制思路及框架;⑦满足国产化需求方案。3、总体设计思路: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总体设计思路,包含①对本项目的总体设计理念和思路;②目标架构蓝图。4、典型设计思路: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典型设计思路,包含①阿坝州智慧教育云平台基础设施建设;②阿坝州教育数据资源标准体系建设;③阿坝州智慧教育云平台安全防护体系建设。5、项目保障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项目保障方案,包含①进度保证措施;②安全保障措施;③质量保障措施。6、后续服务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后续服务方案,包含①后续服务机制;②后续服务响应时间、响应电话;③后续服务内容、项目范围。7、人员配置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人员配置方案,包含①岗位设置;②服务人员数量;③服务人员类似工作经验;④人员管理制度。8、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通信类或电子类或信息化类或计算机类专业)证书,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正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通信类或电子类或信息化类或计算机类专业),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即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中有人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有人具有系统分析师证书,有人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有人具有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注:本条(即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3.1服务内容要求 其他要求”)供应商无需响应,供应商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审细则及标准”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相关编制工作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一、验收组织方式: 采购包1: 自行验收 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采购包1: 否 三、是否邀请专家: 采购包1: 是 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采购包1: 否 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采购包1: 否 六、履约验收程序: 采购包1: 分段/分期验收 七、履约验收时间: 采购包1: 1、 验收条件说明: 供应商提交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达到验收条件起 15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40%; 2、 验收条件说明: 项目立项后,供应商开始项目初步设计(一期),完成初步设计(一期)方案 ,达到验收条件起 15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60%; 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采购包1: 无。 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 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内容进行验收。 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 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内容进行验收。 十一、履约验收标准: 采购包1: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采购包1: 无。 注:本项目履约验收相关要求以本条(即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3.2. 商务要求 3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为准。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预付款,咨询设计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2、进度款,成交供应商提交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尾款,项目立项后,成交供应商开始项目初步设计(一期),成交供应商完成初步设计(一期)方案,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 违约责任 (1)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出现违约3次以上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4)供应商保证本合同所提供服务的权利无瑕疵,包括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产品主张权利,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责任的,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及利息外,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5)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或者供应商因此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5万元违约金,供应商还应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供应商及涉事人员还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6)供应商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 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起诉。 (2)人民法院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3.4.其他要求采购包1:★1、支付方式及付款进度安排:咨询设计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提交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项目立项后,成交供应商开始项目初步设计(一期),成交供应商完成初步设计(一期)方案,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合同期内未通过立项,合同期满后终止合同。注: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出具完毕合法有效与付款金额等额完税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若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出具有效的发票及凭证资料,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且不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注:(1)因系统部分格式固化,本项目“付款进度安排”以本章“3.4.其他要求为准”;(2)本章“3.4.其他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所有“3.2.技术要求”和“3.3.服务要求”,“3.3.2商务要求”除外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包含的所有内容,其中第三章中“3.3.2商务要求”涵盖的内容除外除以上内容外,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五章磋商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磋商小组成员在签署磋商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磋商小组一、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磋商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磋商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磋商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八)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5.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审的情形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资格审查网上开启完成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3.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无5.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特定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无5.3.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1-关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实质性要求”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docx2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本项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关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实质性要求”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属于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注:符合性审查内容“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以本条为准。1-关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实质性要求”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docx3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中“3.2.技术要求”、“3.3.2.商务要求”、“3.4.其他要求”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中“3.2.技术要求”、“3.3.2.商务要求”、“3.4.其他要求”中标注“★”条款或注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为无效响应。 (实质性要求)注: 1、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要求的应答表,但仅需将相关要求中负偏离或正偏离的条款进行填写,未填写条款视为无偏离。请供应商仔细审阅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相关条款,据实响应。虚假响应将取消报价或成交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供应商填写负偏离或正偏离条款时须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相关条款顺序依次填写。 3、若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相关条款中涉及须提供证明材料的(如承诺函等),对应条款内容可不填入应答表,但须按照对应条款要求在应答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详见本项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3-商务要求应答表.docx,4-其他要求应答表.docx,2-技术要求应答表.docx4其他实质性要求1、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条款,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其他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为无效响应。 2、评审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本项目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条款未明确规定需提供证明材料的,仅视为约束供应商,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将供应商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符合性审查材料.docx5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 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报价表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磋商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5.磋商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四章约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五、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七、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6.最后报价采购包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一、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七、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5.3.8.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评审办法及标准部分。5.3.9.磋商小组复核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10.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二、磋商小组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5.3.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当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本项目的技术指标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5.3.12.出具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5.3.13.评审争议处理规则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磋商报告。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评审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详细评审技术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技术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含①项目背景;②项目目标;③重点难点分析;④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⑤设计服务过程及方法;⑥方案编制思路及框架;⑦满足国产化需求方案;涵盖以上内容且不存在缺陷得21分,在此基础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扣1.5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存在失效或错误;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④照搬采购需求且未作出进一步描述;以上任意一种情形。21.0000主观技术服务方案.docx总体设计思路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总体设计思路进行评审,包含①对本项目的总体设计理念和思路;②目标架构蓝图;涵盖以上内容且不存在缺陷得6分,在此基础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扣1.5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存在失效或错误;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④照搬采购需求且未作出进一步描述;以上任意一种情形。6.0000主观总体设计思路.docx典型设计思路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典型设计思路进行评审,包含①阿坝州智慧教育云平台基础设施建设;②阿坝州教育数据资源标准体系建设;③阿坝州智慧教育云平台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涵盖以上内容且不存在缺陷得9分,在此基础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扣1.5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存在失效或错误;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④照搬采购需求且未作出进一步描述;以上任意一种情形。9.0000主观典型设计思路.docx项目保障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保障方案进行评审,包含①进度保证措施;②安全保障措施;③质量保障措施;涵盖以上内容且不存在缺陷得9分,在此基础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扣1.5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存在失效或错误;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④照搬采购需求且未作出进一步描述;以上任意一种情形。9.0000主观项目保障方案.docx后续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后续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含①后续服务机制;②后续服务响应时间、响应电话;③后续服务内容、项目范围;涵盖以上内容且不存在缺陷得9分,在此基础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扣1.5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存在失效或错误;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④照搬采购需求且未作出进一步描述;以上任意一种情形。9.0000主观后续服务方案.docx人员配置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人员配置方案进行评审,包含①岗位设置;②服务人员数量;③服务人员类似工作经验;④人员管理制度;涵盖以上内容且不存在缺陷得12分,在此基础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扣1.5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存在失效或错误;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④照搬采购需求且未作出进一步描述;以上任意一种情形。12.0000主观人员配置方案.docx人员配置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 1.1 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通信类或电子类或信息化类或计算机类专业)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1.2 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以上3项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 2.1 具有正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通信类或电子类或信息化类或计算机类专业)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2.2 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中: ①每有一人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得1分;最多得1分;②每有一人具有系统分析师证书得1分;最多得1分;③每有一人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的得1分;最多得1分;④每有一人具有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得1分;最多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以上人员均不重复计分。须提供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和人员在职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电子章。12.0000客观人员配置.docx履约能力供应商2022年1月1日(含1日)至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每具有一个信息化设计类似项目履约经验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12.0000客观履约能力.docx价格分合计以本次有效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10.0000客观报价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 序号 评审内容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以“C1”表示)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00%价格扣除计算公式:评审价=响应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价格扣除比例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报价表,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5.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6.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磋商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7.磋商小组义务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磋商小组成员工作纪律磋商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磋商小组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1-关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实质性要求”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docx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应答表.docx详见附件:3-商务要求应答表.docx详见附件:4-其他要求应答表.docx详见附件: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符合性审查材料.docx详见附件:典型设计思路.docx详见附件:后续服务方案.docx详见附件:技术服务方案.docx详见附件:履约能力.docx详见附件:人员配置.docx详见附件:人员配置方案.docx详见附件:项目保障方案.docx详见附件:总体设计思路.docx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政府采购合同草案.docx版本号:N513211202500001220250126001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咨询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32112025000012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科学研究所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1月27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科学研究所委托,拟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咨询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321120250000121.2.采购项目名称: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咨询设计服务采购项目1.3.磋商项目简介阿坝州智慧教育平台建设是《阿坝州教育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阿坝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重点建设项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咨询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是有序、高效推进阿坝州智慧教育平台建设项目立项及后期建设的关键项目。该项目旨在建立与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相衔接且与各地区相符的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使教育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结合当地的行政区位、社会经济条件、本地教育供需矛盾等,制定一系列可操作的准则与标准,实现区、校各级平台统一、标准统一、用户管理统一、以及信息资源的分布式储存和检索统一。结合阿坝州智慧教育发展现状,依托阿坝州政务云,计划完成阿坝州智慧教育平台的基础支撑、数据枢纽、精准教学、平安校园、智慧校园示范校、教育教学管理、资源共享中心等几个方面内容的建设。方案应结合阿坝州教育信息化当前和未来发展需要,从多方面进行通盘考虑,搭建整体框架结构。围绕国家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主要信息化政策、标准和规范,契合阿坝州教育十五五高质量发展需求。本项目共1个包。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第2页-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科学研究所地址: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雁门村江爱大道1号(原阿坝州教学仪器设备站)-第3页-邮编:624000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837-6257378代理机构: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19邮编:610036联系人:1.项目负责:甘路,黄家祥;2.技术审核:靳开,张维联系电话:1.项目负责:028-83413622;2.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电话:028-62306011-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94,3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否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否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否6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8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金额为成交价格的1.5%下浮10%,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3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4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5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6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科学研究所和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科学研究所。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第6页-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供应商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第7页-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咨询设计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