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供水阀门中标结果公示(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



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年度供水阀门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年度供水阀门采购项目
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JSCZJTCG2025010016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年度供水阀门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铜陵市兴达阀门总厂 
2.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都大道北段720号  
3.中标费率:35%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年度供水阀门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详见采购需求 数量: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到达预算金额(250万元)或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两者以先达到项为合同有效期届满)

五、评审专家名单:沈超平(组长)、周建亮、陈爱熊、庄惠琴、尹小兵(采购人代表)
六、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收取 
收费金额:按招标文件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自行调整: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东环一路555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石先生、0519-82324857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华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胜东路19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女士、0519-82807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519-82807908 

附件:
招标文件--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年度供水阀门采购项目.docx

常州市金坛区货物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货物类)资格后审项目编号:JSCZJTCG2025010016采购人: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华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王小华编制人:刘园发放时间:2025年1月23日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文本(范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年度供水阀门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项目概况 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年度供水阀门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的潜在响应人应在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CZJTCG20250100162.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年度供水阀门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250万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共1包):包号货物名称数量最高限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年度供水阀门采购项目1控制折扣率100%详见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到达预算金额(250万元)或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两者以先达到项为合同有效期届满);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响应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基本资格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响应)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2.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2月0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2.获取方式:响应人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jtfzx/jtq/index.html),下载本项目电子版磋商文件。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02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4.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评标,逾期未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4.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五、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元2.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方式:投标报名单位账户电汇、网银转账;3.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1)户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2)账号:32050162643600002067-1493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金坛支行4.其他要求:1)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磋商保证金说明规定的金额递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缴纳时间以专用账户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响应人应充分考虑磋商保证金的在途时间,确保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未在规定时间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作未缴纳磋商保证金处理。2)磋商保证金应采用电汇、网银等转账方式由响应人账户转出。3)响应人未按采购公告及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标。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非排名前三名的响应人的磋商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个月内未签订合同的,退还第二、三名保证金)。6.磋商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0519-82900318。7.保证金打款问题注意事项1)账号后四位前需输入-(可以使用减号),此为必输不可省略。2)网银中收款人开户行行名为中国建设银行金坛市支行营业部(行号为105304200012),与中国建设银行金坛支行是同一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jtfzx/)、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上发布。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评标方式,请响应人认真学习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招标采购流程要求。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280095-5CA认证证书办理: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公司有两家,分别为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各方交易主体任选其中一家进行办理。一、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CA证书及电子签章不见面办理指南详见:http://114.55.52.107:9010/applyczjg/upload/help/jsjschangzhou/businessguide.html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国信CA)CA证书及电子签章不见面办理指南详见: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2.html1.1办理CA认证证书响应人登录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下载并查阅“常州市金坛区CA证书及电子签章不见面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因响应人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需要一定时间,请提前办理好相关手续,逾期未成功下载磋商文件的责任由响应人自行承担。1.2注册响应人登录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响应人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1.3驱动下载响应人登录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新点驱动(江苏互联互通版)”下载相关驱动。1.4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响应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获取电子磋商文件。1.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响应人必须通过“综合交易服务平台专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使用CA证书加密上传响应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响应人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1.6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人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1.7电子开标响应人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1.8注意事项1)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更正公告。2)响应人须在开标前使用“开标大厅检测工具”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音响和麦克风,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开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人宣布开标并允许解密后,响应人2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该响应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不见面”开评标时各响应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各响应人可在线观看开标过程。本项目开评标全过程在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请各投标相关人员在开标过程中不要随意离开网上开标大厅,如因离开网上开标大厅错失信息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4)注:由于软件名称限定,采购公告、磋商文件中出现的“响应人”、“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等同于“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进行理解。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联系人:石先生联系电话:0519-82324857地址:常州市金坛区东环一路555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华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胜东路19号邮箱:1069223054@qq.com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19-82807908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19-82807908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响应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年度供水阀门采购项目采购人名称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2*最高限价及磋商报价次数规则2.1最高限价控制折扣率为100% ;注:本项目固定折扣报价,各投标人需填报控制单价的折扣率(保留2位小数)。如投标人报价为9折,则在“投标折扣率”一栏中填报90即可;2.2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投标报价为折扣率(%,保留2位小数,投标折扣率超过控制折扣率,作无效报价处理)。2.3磋商报价次数:本项目采用二轮报价,响应文件中书面报价为首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超过首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3*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否4*响应人提供的资格要求材料4.1响应人基本资格条件材料:提供承诺书,具体详见资格审查承诺书。4.2响应人特定资格要求材料: 无 4.3信用记录查询材料: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无需响应人另外提供。5是否需要通过系统上传演示视频■否 6*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8*响应人应递交的响应文件格式8.1商务标需提供的材料(上传至“商务标”模块)(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4)分项报价明细表;(5)偏离表。8.2技术标(暗标)(1)技术方案;8.3开标一览表(具体格式以软件系统为准)8.4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供的材料(上传至“资格审查材料”模块)(1)资格审查承诺书;(2)投标人信用承诺书;(3)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8.5投标所需其他材料需提供的材料(上传至“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模块):/9技术方案是否采用暗标评审■ 有技术方案,具体规定:本项目整体方案采用暗标形式,必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主观分整体方案分不得分:主观分整体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响应人身份任何文字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响应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10*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至之日算起)1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否12*磋商保证金的递交详见采购公告13磋商保证金的退还非排名前三名的响应人的磋商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个月内未签订合同的,退还第二、三名保证金)。注:招标失败项目的磋商保证金应予以退还。再次组织招标时,各响应人须按规定重新缴纳该项目的磋商保证金。1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15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磋商文件答疑纪要、澄清、更正、说明等16答疑截止时间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响应人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须在2025年02月05日17时00分前将相关疑问递交系统,如口头可解释的问题亦可电话咨询采购人。未提出疑问将被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逾期将不接受其对于磋商文件的相关异议。17采购人对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2025年01月23日至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5日前18响应文件份数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人额外提供从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打印出的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3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纸质投标书需胶装。19*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电子响应文件由各响应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在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中上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8日14 时00分(北京时间)。20*开标时间和地点20.1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开标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不见面”开评标时各响应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各响应人可在线观看开标过程。20.3本项目开评标全过程在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请各投标相关人员在开标过程中不要随意离开网上开标大厅,如因离开网上开标大厅错失信息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1*解密时间采购人发出解密指令20分钟内*第二次报价时间20分钟内22开标、评标、最终报价22.1开标时,响应人的法人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前登录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22.2开标、评标、最终报价流程:1)首先进行解密;请各投标单位用CA锁进行解密,响应人在采购人发出解密指令20分钟内不能成功解密,则该响应人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进行响应文件导入,请开标主持人将解密后的所有响应文件批量导入下一程序。3)本项目不公开报价。4)点击开标结束后,宣布接下来由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注意:公告栏发布信息后点击“交流控制”下拉菜单中“开启群聊”,开启后投标单位才能与主持人进行交流,否则无法提问,群聊模式下对话是所有在开标大厅人员都可看见。如需与投标单位进行一对一对话,点击“私聊”按钮就可以进行一对一对话。5)最终报价(20分钟)。6)综合评审。23是否允许响应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不允许24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详见采购需求、合同部分25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125000元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递交),采购人将在终验完毕后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26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2727.1异议受理的机构信息采购人名称: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东环一路555号 电话:0519-82324857 27.2投诉受理的机构信息:受理部门:常州市金坛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电话:0519-8232873528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满足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加“★”的采购需求。2.各潜在响应人登录“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jtfzx/jtq/index.html)后,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即可按要求参与投标,无须额外登记备案。3.本项目的技术服务费为10000元,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注:1.上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第一节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为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采购人),以书面解释为准。1.3本磋商文件响应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响应人自行承担。2.定义2.1“采购人”:本项目的采购人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采购代理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华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响应人”(也称“投标人”、“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1合格响应人的条件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2.3.2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采购要求:2.3.2.1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输入供应商全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信用记录。2.3.2.2采购人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采购的失信信息:(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财政部门、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日未满三年的。注:较大数额罚款金额:认定为200万元(含)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较大数额罚款金额认定来源于《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参照此文件执行)。2.3.2.3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人应填写《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字确认。同时,代理工作人员应根据采购人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3.2.4响应人参加采购活动(开标当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中递交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人只要存在上述2.3.2.2项中失信信息情形的,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信用中国”网站、为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的主要网站,供应商失信信息记录查询包含了但并不限于“信用中国”网站。2.4“货物”是指响应人按磋商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2.5“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下列要求:2.5.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2.3.1规定的条件,并按照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递交相关材料。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响应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2.5.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5.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2.5.4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2.5.5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全权代表方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6本项目由于软件模板限定,系统模块中出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人”,等同于“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响应人”进行理解。2.7本磋商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3.资金来源、项目属性3.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响应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递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5.进口产品5.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参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执行。5.2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5.3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6.相关要求6.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的全部费用。不论电子响应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2本项目涉及的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6.2.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6.2.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6.2.3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在提供给采购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服务)或货物(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二节磋商文件(也称“招标文件”)7.磋商文件的构成7.1磋商文件的组成:(1)采购公告(2)响应人须知(3)评标办法(4)采购需求(5)合同文本(范本)(6)响应文件格式(7)“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7.2响应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人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7.3根据本章第8款和第9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正8.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人如有疑问,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本项目工作台“提问”模块递交,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响应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采购人有权不予答复。8.2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本项目工作台“提问”中予以回复,但采购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8.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8.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响应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响应人未及时查阅磋商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9.磋商文件的修改9.1磋商文件发布后,采购人确需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的,采购人将通过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同时登入“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在本项目工作台“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模块公布修改文件(修改文件含澄清答疑文件和修改后的的磋商文件)。9.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9.1款规定公布之时起,视为响应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响应人未及时下载、查阅修改文件,或未按照该修改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第三节响应文件(也称“投标文件”)10.投标范围、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10.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响应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响应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2除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响应人递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11.响应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11.1响应文件格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2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响应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11.3“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响应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1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响应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响应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响应人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响应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章第13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返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3.磋商保证金13.1响应人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13.2响应人不按本章第13.1项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3.3非排名前三名的响应人的磋商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个月内未签订合同的,退还第二、三名保证金)。1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响应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②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③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④中标供应商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14.备选投标方案14.1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响应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中标供应商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15.响应文件的编制15.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5.2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中。15.3对磋商文件评分项中涉及的相关业绩、证书、社保情况等内容以及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响应人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有关扫描件(或照片)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若响应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响应无效处理,涉及《评标标准》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磋商小组对响应人响应资料是否异常、是否有效问题进行核查和判定,如认为响应人响应资料有异常或无效的,若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条款的,则应作响应无效处理;若涉及评分的,则作不得分处理。15.4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货物参数、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5.5技术方案暗标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5.6补充内容:响应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5.7响应文件涉及盖章签字的,如电子签名、手写签名或者电子盖章、纸质盖章等都具有法律效力,均予以认可。第四节投标报价16.投标报价16.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6.2响应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响应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6.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6.2.2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6.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6.4响应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第五节投标(也称“响应”)17.响应文件的递交17.1响应人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17.2因“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响应人原因造成所有响应人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本项目作流标处理。17.3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7.4逾期上传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17.5通过“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7.6响应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被视为响应文件完整性有缺陷。17.7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响应文件未按规定递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响应文件完整性有缺陷。17.8响应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7.9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所加盖公章应为与响应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加盖公章)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17.10响应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响应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响应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响应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响应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响应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具体情形予以处理,包括:按照规则扣分、在规则基础上增加直至加倍扣分或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1在本章第17.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响应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第六节开标(开启)19.开标(开启)19.1采购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启);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响应人无需到现场,但必须保证操作电脑前有相关责任人,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19.2本项目不公开报价。20.开标、评标、最终报价程序20.1开标、评标、最终报价程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20.2每个响应人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解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进行数据导入。21.特殊情况处理21.1因响应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21.2响应人对开标(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开启)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予以答复。第七节评标22.组建磋商小组22.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结合本项目专业要求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2.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响应人或响应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响应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2.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5)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3.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4.资格审查24.1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依法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对照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响应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评标程序。其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25.评标25.1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第8节确定中标26.确定中标供应商26.1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6.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26.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27.中标公示27.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于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27.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7.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行政监督部门处理。27.4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材料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采购人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拒不答复的,响应人可按照本章第30.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28.采购项目的废标情况28.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响应人或者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响应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平台系统出现本章第17.2条的所述情形,情况严重且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28.2废标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响应人。第九节合同授予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29.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招标。29.3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9.4中标供应商一旦成交,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29.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供应商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具体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第十节纪律和监督3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0.2对响应人的纪律要求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0.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3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0.5异议与投诉(1)异议a.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投标活动。b.响应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c.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2)投诉就第30.5第(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十一节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响应人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第十二节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资格审查程序1.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二节“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照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响应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评标程序。2.响应人的资格材料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第2节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响应人基本资格条件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公告详见第六章《资格审查材料》2响应人特定资格要求如有,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公告详见第六章《资格审查材料》3响应人信用记录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 ” 网站查询。无须响应人提供,由采购人查询。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有,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公告如有,提供联合体协议书5信用承诺书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承诺书。详见第六章《投标人信用承诺书》6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响应人认为的其他资性证明材料。如有,自行在系统中上传至对应模块第三节评标程序1.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磋商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磋商小组根据本章第四节“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响应文件出现“符合性审查要求”有任何一项的,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无效响应文件不予参加评审。第四节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是否需要提供其他材料佐证1响应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不一致;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2投标函未按磋商文件中的投标函编制;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未按磋商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编制;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4投标保证金不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3项规定;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5投标完整性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6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7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8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9签署、加盖公章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10加“★”号条款响应未按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提供材料的。如有,响应人按照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提供材料。11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间逾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12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人因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13串通投标10.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10.2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递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10.3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0.4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5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传;10.6不同响应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14公平竞争响应人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响应人的竞争行为,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响应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15附加条件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或者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售后服务期限、交货时间或者工期、付款条件的。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材料响应文件材料所述情况和所附相关资料不实的。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17其他无效情形14.1磋商文件明确规定无效的其他情形,或者其他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的情况;14.2磋商文件中约定的其他无效标要求;14.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第五节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通过系统进行,必须保证操作电脑前有相关责任人,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递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将通过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递交最终报价。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递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8.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9.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递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0.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投标无效。1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1.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响应人不确认修正后报价的,其投标无效。12.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响应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若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响应人填写有关第二次报价内容(最终报价)(除因磋商文件修改导致成本增加,第二次报价不得超过第一次报价,否则为无效响应报价),在系统语音提示开始递交最终报价后的,二十分钟内递交第二次报价表(通过系统进行二次报价,必须保证操作电脑前有相关责任人,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响应文件中的单价部分均按总价同比例下调。如未按上述时间进行报价的,响应人的报价按首轮报价进行计算。14.磋商环节及递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无效:1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14.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14.3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14.4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4.5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第六节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3.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5.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6.磋商小组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响应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第七节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价格分60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60(小数点保留两位) 2主观分5本项目整体方案采用暗标形式,必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主观分整体方案分不得分:主观分整体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响应人身份任何文字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响应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2.1售后服务5根据供货组织方案、供货能力、保障措施、供货周期、完善的技术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机构设置、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人员的配备、响应时间、响应程度、运输配送、保障措施、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所能提供的应急方案、增值服务方案等)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善、合理性可行性强、完全符合项目需求的得5分;方案较完善、合理性可行性较强、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方案一般、合理性可行性一般、一般符合项目需求得2分;方案较差、合理性可行性较差、不符合项目需求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3客观分353.1企业资信81、具有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证书含流量系数和流阻系数检测项目)的得3分(提供证书及官网查询截图、中标后须提供原件备查),具有企业技术中心和阀门研发中心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中标后须提供原件备查;2、投标产品制造企业获得中国节水认证证书的,得2分。注: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中标后须提供原件备查;3、投标人具有(省级以上)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检验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计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得3分。注:提供相关证书,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中标后须提供原件备查。3.2综合能力71、投标人具备光谱合金分析仪的,得2分。注:提供设备清单及设备采购发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中标后须提供原件备查;2、投标人具备大型自动静电喷涂设备线,得2分。注:提供设备清单及设备采购发票、中标后须提供原件备查(注:如大型自动静电喷涂设备线为该公司组装,无法提供发票的情况下,可提供现场彩照及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3、投标人具备阀体铸造能力,提供生产设备①树脂砂再生线;②电炉设备;每提供一份得1.5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设备不同角度拍摄的照片、设备购买发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中标后须提供原件备查。3.3质量保证201、投标人具有第三方检测报告(报告内容至少包括:阀体:QT450拉力及金相;轴:2Cr13化份及拉力),得6分;注: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中标后须提供原件备查。2、投标人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软密封闸阀或蝶阀寿命试验报告,≥5000次,得5分;≥3000次,得3分;≥1000次,得1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多得5分;注:提供检测报告,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中标后须提供原件备查。3、阀杆材质采用不锈钢(2Cr13、1Cr13或性能更高的材料)符合GB1220-92规定的技术条件,得4分;注: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的材料化学成份报告和力学机械性能报告,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中标后须提供原件备查。4、采用三元乙丙橡胶(EPDM)密封圈密封的得3分;注: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中标后须提供原件备查。5、提供省级以上投标产品任一规格合格的压力试验报告,得2分。注: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中标后须提供原件备查。合计100注:1)响应人按评分细则所有得分项目均视为对本次招标的承诺,成交后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项目基本信息序号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最高限价01JSCZJTCG2025010016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年度供水阀门采购项目控制折扣率100%第二节货物需求明细序号货物名称(标的名称)口径单位数量全费用综合单价(元)备注(拒绝进口/接受进口)其他1YS型过滤器DN65台1350拒绝进口2YS型过滤器DN80台1450拒绝进口3YS型过滤器DN100台1600拒绝进口4YS型过滤器DN150台11000拒绝进口5YS型过滤器DN200台11950拒绝进口6YS型过滤器DN300台14500拒绝进口7减压阀DN15只1350拒绝进口8减压阀DN20只1370拒绝进口9减压阀DN25只1400拒绝进口10减压阀DN40只1600拒绝进口11减压阀DN50只11500拒绝进口12减压阀DN65只13700拒绝进口13减压阀DN80只14000拒绝进口14减压阀DN100只15000拒绝进口15减压阀DN150只17000拒绝进口16减压阀DN200只112000拒绝进口17减压阀DN300只125000拒绝进口18泄压阀DN50只13500拒绝进口19泄压阀DN65只14000拒绝进口20泄压阀DN80只14500拒绝进口21泄压阀DN100只15500拒绝进口22泄压阀DN150只18000拒绝进口23软密封闸阀DN50只1550拒绝进口24软密封闸阀DN65只1600拒绝进口25软密封闸阀DN80只1700拒绝进口26软密封闸阀DN100只1850拒绝进口27软密封闸阀DN150只11400拒绝进口28软密封闸阀DN200只12000拒绝进口29软密封闸阀DN300只14500拒绝进口30软密封闸阀DN400只19000拒绝进口31软密封蝶阀DN80只1570拒绝进口32软密封蝶阀DN100只1700拒绝进口33软密封蝶阀DN150只11000拒绝进口34软密封蝶阀DN200只11600拒绝进口35软密封蝶阀DN300只14500拒绝进口36软密封蝶阀DN400只16500拒绝进口37软密封蝶阀DN500只110000拒绝进口38软密封蝶阀DN600只112000拒绝进口39软密封蝶阀DN800只120000拒绝进口40软密封蝶阀DN1000只137000拒绝进口41软密封蝶阀DN1200只160000拒绝进口42橡胶瓣止回阀DN50只1500拒绝进口43橡胶瓣止回阀DN80只1600拒绝进口44橡胶瓣止回阀DN100只1750拒绝进口45橡胶瓣止回阀DN150只11500拒绝进口46橡胶瓣止回阀DN200只12400拒绝进口47橡胶瓣止回阀DN300只16000拒绝进口48橡胶瓣止回阀DN400只116000拒绝进口49低阻力倒流防止器DN100只15000拒绝进口50低阻力倒流防止器DN150只18000拒绝进口51低阻力倒流防止器DN200只110000拒绝进口52低阻力倒流防止器DN300只120000拒绝进口53排气阀DN50只11500拒绝进口54排气阀DN80只12500拒绝进口55排气阀DN100只13000拒绝进口56排气阀DN150只14000拒绝进口57双法兰限位伸缩器DN80只1450拒绝进口58双法兰限位伸缩器DN100只1600拒绝进口59双法兰限位伸缩器DN150只11000拒绝进口60双法兰限位伸缩器DN200只11300拒绝进口61双法兰限位伸缩器DN300只12000拒绝进口62双法兰限位伸缩器DN400只13000拒绝进口63双法兰限位伸缩器DN500只14500拒绝进口64双法兰限位伸缩器DN600只15500拒绝进口65双法兰限位伸缩器DN800只110000拒绝进口66双法兰限位伸缩器DN1000只114000拒绝进口67双法兰限位伸缩器DN1200只119000拒绝进口注意事项:1.备注栏注明“拒绝进口”的产品不接受响应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响应);注明“接受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响应),但不排斥国内产品。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采用“接受进口”的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第三节技术规格及具体参数部分1、减压阀技术要求1.1执行标准(有最新版本的以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为准)GB/T1047《管道元件DN(公称尺寸)的定义和选用》GB/T1048《管道元件PN(公称压力)的定义和选用》GB/T9113.1《平面、突面整体钢制管法兰》GB/T9113.2《凹凸面整体钢制管法兰》GB/T9113.3《榫槽面整体钢制管法兰》GB/T12224《钢制阀门一般要求》GB/T12226《通用阀门灰铸铁件技术条件》GB/T12227《通用阀门球墨铸铁件技术条件》GB/T12228《通用阀门碳素钢锻件技术条件》GB/T12229《通用阀门碳素钢铸件技术条件》GB/T12230《通用阀门不锈钢铸件技术条件》GB/T12245《减压阀性能试验方法》GB/T13927《通用阀门压力试验》GB/T17241.6《整体铸铁管法兰》GB/T17241.7《铸铁管法兰技术条件》JB/T106《阀门的标志和涂漆》JB/T308《阀门型号编制方法》JB/T2205《减压阀结构长度》JB/T7928《通用阀门供货要求》1.2材质要求阀体、阀盖、盖帽、阀瓣、端盖、堵头:HPb59-1压缩弹簧:304不锈钢或更好等级材料密封圈:NBR1.3主要技术参数公称压力(bar)10最高适用压力(Mpa)1.5密封试验压力(Mpa)1.1壳体试验压力(Mpa)2.4适用温度(℃)-20°C~80°C适用介质水压力范围(bar)1~6bar出厂压力(bar)3bar压力表范围(bar)0~10bar寿命100000次1.4性能要求1.4.1调压性能:给定的调压范围内,出口压力应能在最大值与最小值之间连续调整,不得有卡阻和异常振动。1.4.2流量特性:出口流量变化时,减压阀不得有异常动作,其出口压力负偏差值:对直接作用式减压阀不大于出口压力的20%;对先导式减压阀不大于出口压力的10%。1.4.3压力特性:进口压力变化时,减压阀不得有异常振动,其出口压力偏差值:对直接作用式减压阀不大于出口压力的10%;对先导式减压阀不大于出口压力的5%。1.4.4密封性能1.4.4.1对于弹性密封结构,其渗漏量DN≤50,最大渗漏量5滴(气泡)/min。对于金属-金属密封结构,允许渗漏量不大于最大流量的0.5%。1.4.4.2出口压力表的升值,弹性密封应为零,金属-金属密封不超过0.2MPa/min。1.5标志4.5.1阀体上:阀体材料、公称压力、公称尺寸、熔炼炉号、流向、商标。4.5.2铭牌上:适用介质、进口压力范围、出口压力范围、制造厂名、型号规格、出厂日期。2、橡胶瓣止回阀技术要求2.1引用标准(有最新版本的以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为准)GB/T13932《通用阀门铁制旋启式止回阀》GB/T17241.6《整体铸铁法兰》GB/T17241.7《铸铁管法兰技术条件》GB/T12221《金属阀门结构长度》GB/T12226《灰铸铁件技术条件》GB/T12227《球墨铸铁件技术条件》GB/T1220《不锈钢棒》GB/T3452.1《液压气动用O形橡胶密封圈尺寸系列及公差》HG/T3091《橡胶密封件给排水管及污水管道用接口密封圈材料规范》GB/T13927《工业阀门压力试验》GB/T15254《硫化橡胶与金属粘结180°剥离试验》GB/T11211《硫化橡胶与金属粘合强度的测定拉伸法》GB/T17219《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8923《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9286《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GB/T6739《涂膜硬度铅笔测定法》HG/T3090《模压和压出橡胶制品外观质量的一般规定》GB/T12220《通用阀门标志》GB/T12252《通用阀门供货要求》JB/T7928《通用阀门供货要求》2.2结构2.2.1橡胶瓣止回阀主要由阀体、阀盖及阀瓣三种主要零件组成。2.2.2阀瓣应由钢板、钢棒及强化尼龙布做衬底,外层包覆橡胶制成。2.2.3该产品的密封副应采用倾斜设计,关闭时间短,减少水锤压力。2.2.4密封结构应为线密封,泄漏量为零。2.2.5不易堆积杂物、应安装有排污装置、维修简便。2.3技术性能参数2.3.1公称压力(PN):PN10。2.3.2壳体试验压力(Mpa):1.5倍PN。2.3.3密封试验压力(Mpa):1.1倍PN。2.3.4适用温度(℃):1-80℃。2.4材料2.4.1卖方应确认选用的材料能在给水工程水质下长期运行,包括本技术规范未提到或卖方建议的所有材质。2.4.2所有材料均不允许有任何缺陷。应避免各种材料之间产生的电解反应和锈蚀作用,避免水中杂质的腐蚀。与水接触的部分材料,应不产生异味、臭味、毒性有损人体健康并直接影响水质。2.4.3橡胶瓣止回阀主要部件材质应不低于表1规定。表1橡胶瓣止回阀主要部件材质序号部件名称材质1阀体球墨铸铁QT450-102阀盖球墨铸铁QT450-103阀瓣碳钢+强化尼龙布+NBR(清水介质用EPDM)4连接螺栓、螺母碳钢5橡胶材质三元乙丙3、球墨铸铁排气阀技术要求3.1阀体、阀盖:材质采用球墨铸铁QT450-10及以上材料,铸造工艺为树脂沙型,铸件过流表面应保证光滑,符合GB12227规定的技术条件,铸件进行热处理以消除内应力。商标及材质牌号铸在阀体上。3.2杠杆和阀瓣:材质采用不锈钢。3.3阀帽:材质采用球墨铸铁QT450-10及以上。3.4浮球:采用0Cr18Ni9不锈钢材料或更高等级不锈钢。3.5密封圈:密封圈采用三元乙丙(EPDM),橡胶材质表面光滑,无肉眼所见的材质及蜂窝状孔洞,无损伤、裂纹、气孔等缺陷,其密封试验按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执行。3.6所有阀门采用的所有三元乙丙(EPDM)应有良好的耐磨性,抗腐蚀性,抗冲击性、抗嗅氧、抗微生物侵蚀及抗老化等性能,正常使用寿命不少于20年。不得采用再生橡胶。3.7橡胶成分中,不含植物油、植物油衍生物、动物脂和动物油,铜离子含量不超过百万分之八,并且应含有铜的抑制剂,以防止铜使橡胶材质老化。橡胶成分中,每100个单位烃中含蜡量不应超过1.5%。3.8上述没有规定材料的零件,如果它是在阀体内与水接触,并且阀门维修时需要拆卸的零部件、紧固件,均采用不锈钢材料制造。3.9涂层防腐前的阀体、阀盖、阀帽铸件必须经抛丸处理,喷砂除锈,达到GB/T8923中规定的Sa2.5表面处理等级,并应在抛丸处理后6小时内进行涂装;将铸件加热至175℃后才进行静电喷涂环氧树脂粉末工艺,最后烘干固化,内外烤漆,涂层厚度为:0.3—0.6mm之间。阀门内、外部的防腐采用喷涂工艺,保证涂层厚度均匀、色泽均一,涂层表面光洁,无流痕,无杂质混入、针孔、漏喷等缺陷。另外,在阀门外部进行喷涂工艺完成后还油擦一层丙烯酸(抗紫外线耐候型的涂料)可使阀门外观颜色不易脱落而变色。阀门外观颜色均采用蓝色。3.10卫生指标阀门所有零部件、密封件、防腐涂料均不采用可能对自来水造成污染的材料,阀门材料的卫生条件符合GB17219-1998《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要求。提供内外防腐材料的成分、物理化学性能检测报告,内防腐提供国家卫生部颁发的可用于饮用水的证书。3.11阀体、阀板等金属件的使用寿命至少为三十年;阀门橡胶密封圈(EPDM或NBR)的使用寿命至少为二十年。在此期间如发生质量及渗漏问题,供方需免费更换。3.12标准要求:阀门的设计要求符合如下相关标准,也可以按照等效于或高于引用标准水平的其他标准的规定:GB/T4216.1~4216.10灰铸铁管法兰及垫片;GB/T12221法兰连接金属阀门结构长度;GB/T12227通用阀门球墨铸铁件技术条件;GB/T13927通用阀门压力试验;GB/T12220通用阀门标志;HG/T3091-2000橡胶密封圈件—给、排水管道用接口密封圈。GB/T17219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3.13材料规范阀体:球墨铸铁QT450及以上浮球:不锈钢0Cr19Ni9/sus304杠杆:不锈钢0Cr19Ni9/sus304活塞:不锈钢0Cr19Ni9/sus304阀盖:球墨铸铁QT450及以上排气罩:球墨铸铁QT450及以上密封材质:三元乙丙EPDM,表面平滑,无肉眼可见的蜂窝状孔洞、无损伤、裂纹、气孔等缺陷。导套:不锈钢0Cr19Ni9/sus304顶塞:丁氰橡胶+不锈钢NBR+0Cr19Ni9/sus304内防腐粉末涂料:无毒环氧树脂粉末涂料3.14性能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可实现高速排气,不会因为高速气流所产生的负压导致阀门自动关闭,即气密封现象。可实现管道供水过程中的二次排气功能(即微量排气功能)。灵敏度高,当管道产生负压里,能迅速开启,大量吸气,防止管道破裂。3.15技术要求:技术特征特性数据公称通径(mm)DN25~300公称压力(Mpa)PN10,PN16工作温度(℃)-10、80 ℃适用介质清水内外泄漏率0连接方式法兰试验压力(Mpa)PNIO,PN16强度试验公称压力的1.5倍高压密封试验公称压力的1.1倍低压密封试验0.02MPa4、软密封闸阀(法兰连接)技术要求4.1标准要求(有最新版本的以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为准):4.1.1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在满足下列标准要求的前提下,CJ/T216-2005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应满足或高于本招标技术要求的规定。CJ/T216-2005给排水用软密封闸阀GB/T17241.6-98法兰连接尺寸GB/T13927-92通用阀门压力试验GB12220通用阀门标志GB12221法兰连接金属阀门结构长度GB12227通用阀门球墨铸铁件技术条件GB12225通用阀门铜合金铸件GB1220不锈钢棒HG/T3091-2000橡胶密封圈——给、排水管道用接口密封圈材料规范GB17219-1998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4.1.2阀门所有零部件、密封件、防腐涂料均不得采用可能对饮用水造成污染的材料,须提供由地级市或以上卫生部门出具关于投标产品所用的防腐环氧树脂涂料满足GB/T17219-2001《生活饮用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能评价标准》要求的卫生安全性检验报告。并附有涂料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4.2技术性能及材质要求以下的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注明所有材料的具体牌号。4.2.1工作介质、温度及安装要求4.2.1.1本次招标的阀门要求公称为压力1.0MPa,温度0℃~45℃的自来水或河水。4.2.2阀体、阀盖、阀板4.2.2.1阀体、阀盖、阀板骨架的材质均为球墨铸铁QT450-10或力学性能更高的材料,要符合GB12227规定的技术条件。阀体、阀盖、闸板要求进行热处理以消除内应力。商标及材质牌号铸在阀体上(投标时应提供国家级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材料化学成份报告和力学机械性能报告)。4.2.2.2法兰的材质与阀体一致,法兰要与阀体铸为一体,法兰的连接尺寸要符合GB/T17241.6-2008的有关规定。4.2.2.3阀体底部不应有口槽,阀座处流道内径应与公称通径一致。4.2.2.4阀体与阀盖之间的连接可以是法兰式连接,也可以是自密封结构。4.2.2.5阀体的最小壁厚应符合GB/T12232-2005《法兰铁闸阀》要求,保证在1.5MPa的壳体试验下,所有的部件不发生变形。投标时应标明产品的单重。4.2.2.6阀体、闸板必须具有导轨或导轨槽,以防止闸阀未全关时闸板密封面被磨损或损伤。4.2.2.7阀体与阀盖用碳钢螺钉连接时,采用螺钉沉孔并用蜡腔封口等结构,避免暴露在水和空气中锈蚀。4.2.3阀杆4.2.3.1阀杆的材质采用不锈钢(2Cr13、1Cr13或性能更高的材料),要符合GB1220-92规定的技术条件。4.2.3.2阀杆螺母的材质为青铜,阀杆螺母与闸板的连接为嵌入式,即阀杆螺母嵌入到闸板中;也可以采用更好连接方式。两者之间的连接要牢固,保证操作时阀杆螺母不松动、闸板不致于脱落。4.2.3.3软密封闸阀为暗杆式,即阀杆在开启或关闭的过程中不升降。4.2.3.4阀杆(轴)止推套的定位结构禁止采用在阀盖内设置的结构形式。4.2.4闸板4.2.4.1闸板应为弹性闸板,其骨架为球墨铸铁整体铸造,骨槊内外表面全部包覆橡腔。采用模压硫化成型工艺,硫化后的橡胶不应有气泡、裂纹,疤痕、刨伤、铸铁外露等缺陷。4.2.4.2闸板橡胶与铸铁间应全部粘接牢固,按GB/T11211测定时其粘合强度不小于1.725MPa,或按GB/T15254测定时与金属粘接180。剥离强度不小于9.3kg/m2。4.2.4.3闸板包覆橡胶的设计厚度不应小于2mm,同一公称通径、同一压力等级的闸阀,在同一结构型式和不同结构型式之间,闸板应可互换。4.2.5阀瓣螺母阀瓣螺母材料采用青铜。4.2.6密封4.2.6.1阀体与阀盖的密封:采用三元乙丙橡胶(EPDM)密封圈密封。4.2.6.2阀杆与阀盖的密封:采用至少2道“O”型三元乙丙橡胶(EPDM)密封圈密封。4.2.6.3阀体与闸板、阀体与阀盖、阀杆与阀盖的密封试验均符合GB/T13927-92的规定。4.2.6.4须在中标后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4.2.7其他部件的材质防尘盖采用三元乙丙橡胶(EPDM)橡胶;连接螺栓为钢制或钢制后镀锌。4.2.8阀门传动机构4.2.8.1手轮采用铸钢或力学性能更高的韧性材料,手轮是可卸式的。手轮安装在阀门顶部,操作设计成水平方向运转,操作方向顺时针为关闭,逆时针为开启。手轮上应注明开启和关门方向。手轮的表面应是光滑的,不得有毛刺、凹坑、凸起等表面质量缺陷。4.2.8.2在额定压力下人工操作手轮开启或关闭的最大作用力不大于300N。4.2.8.3所有传动机构的受力部件应能经受2倍的额定力矩而无任何损伤。4.3其他材料要求4.3.1上述没有规定材料的零件,如果是在阀体内与水接触,并且阀门维修时需要拆卸的零部件、紧固件,均须采用不锈钢材料制造。4.3.2涂层防腐前的阀体与阀盖内、外表面至少进行喷砂除锈,达到Sa2.5级;将铸件加热后才进行静电喷涂环氧树脂粉末工艺,最后烘干固化,必须保证涂层厚度均匀、色泽均一,涂层表面要光洁,无流痕;涂层厚度不小于0.3mm。阀板包胶前也需进行除锈(防腐)处理。阀门外观颜色均采用蓝色。4.3.3铭牌与标志4.3.3.1设备铭牌铭牌应固定在明显的位置。铭牌内容如下:阀门的型号及规格、工作压力制造年月制造厂家名称、商标4.3.3.2阀门的标志符合GB12220-89的规定,介质流向的箭头标向要正确,并与阀体整体铸出。4.3.4质量保证及承诺4.3.4.1在保质期内,供货商免费修理并负责更换有缺陷零件或整机。4.3.4.2阀体、阀轴等金属件,其正常使用寿命至少为三十年;轴密封填料材料的使用寿命至少为二十年。在此期间如发生质量及渗漏问题,供方应免费更换。4.3.4.3供应商必须配合招标采购单位定期做好所供货物的日常保养和检修工作,并保证阀门在经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条件下,在寿命期内运行良好。4.3.4.4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而且必须为原厂生产,不得分包、外委给其它生产商加工生产或进行贴牌生产。4.3.5供货方提供的每一批产品都必须有相应的检测报告及合格证。5、软密封蝶阀技术要求5.1标准要求(有最新版本的以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为准):GB/T1047管道元件DN(公称尺寸)的定义和选用GB/T1048管道元件PN(公称压力)的定义和选用GB/T1184-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GB/T1220不锈钢棒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6739-2006色漆和清漆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GB/T8923.1-2011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T9286-1998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GB/T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T12220通用阀门标志GB/T12221-2005金属阀门结构长度GB/T12223部分回转阀门驱动装置的连接GB/T12225通用阀门铜合金铸件技术条件GB/T12227通用阀门球墨铸铁件技术条件GB/T12238法兰和对夹链接弹性密封蝶阀GB/T13295水及燃气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GB/T13927通用阀门压力试验GB/T17219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41.6整体铸铁法兰GB/T17241.7铸铁管法兰技术条件GB/T20878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分GB/T21873橡胶密封件给、排水管及污水管道用接口密封圈材料规范GB26640阀门壳体最小壁厚尺寸要求规范JB/T308阀门型号编制方法JB/T7928工业阀门供货要求JB/T8531阀门手动装置技术条件5.2产品型号蝶阀型号的编制应符合JB/T308的规定,类型代号PDB。5.3材料5.3.1阀体应采用球墨铸铁材料,牌号宜为QT400-15、QT450-10,球化率不低于80%,并应符合GB/T12227的规定。阀体的阀座宜采用06Cr19Ni10(S30408)、06Cr17Ni12Mo2(S31608)等奥氏体不锈钢材料,并应符合GB/T20878的规定。5.3.2蝶板应采用不低于阀体机械性能的材料,DN350以下阀门阀瓣采用304不锈钢材质。5.3.3阀杆宜采用含铬量不低于13%的马氏体不锈钢材料,并应符合GB/T1220的规定。5.3.4橡胶密封件宜采用三元乙丙(EPDM)橡胶或耐温更高的其他材料,并在标牌上标出“耐温80℃",不允许采用再生胶。与饮用水接触的密封件,不应采用石棉和其他有毒材料,并应符合GB/T21873的规定。5.3.5阀杆轴承宜采用铜合金材料,与饮用水接触的铜合金材料含锌量应小于16%,含铅量应不大于8%,并应符合GB/T12225的规定。当采用铝青铜时,应进行回火处理。可采用机械性能、润滑性能和防腐蚀性能,不低于上述材料的非金属复合材料。5.3.6支架应采用与阀体相同或机械性能高于阀体的材料。5.3.7紧固件应采用含铬量不低于13%的马氏体不锈钢材料,并应符合GB/T1220的规定。5.4要求5.4.1基本要求5.4.1.1蝶阀进口处水的最大流速不宜大于3m/s~5m/s。5.4.1.2蝶阀宜为中线型或双偏心型软密封结构;密封副为自压密封形式时,可采用单偏心型软密封结构。全开时蝶板应与水流方向平行。5.4.1.3蝶阀应设置蝶板开度位置指示和全开、全关位置可调的限位机构,限位机构应能承受2倍最大扭矩的冲击。5.4.1.4承压件材料的许用应力,应为强度极限的1/5。5.4.2公称尺寸:蝶阀的公称尺寸应符合GB/T1047的规定。5.4.3公称压力:碟阀的公称压力应符合GB/T1048的规定。5.4.4强度:阀体水压试验应符合GB/T13927的规定,应无渗漏及可见变形,铸造缺陷不应采用补焊、锤击、浸渗等修补方法。5.4.5密封5.4.5.1密封试验和允许泄漏量应符合GB/T13927的规定。5.4.5.2公称压力不大于PN10的蝶阀应采用双向密封,大于PN10的双向密封蝶阀的反向密封压力,当允许降低时,不应低于正向密封压力的70%,超大公称尺寸的橡胶密封圈有接头时,应硫化处理,不应黏接。5.4.5.3橡胶密封圈可设置在蝶板上,也可设置在阀体上,且应采用可靠的固定方式与蝶板或阀体固定在一起,公称尺寸不小于DN600蝶阀的橡胶密封件宜采用易拆卸和更换的结构。5.4.5.4偏心型蝶阀阀体上应铸有指示蝶阀密封方向或主密封方向的箭头。对单向密封蝶阀,箭头表示水流方向;对双向密封蝶阀,应标注双向箭头,主密封方向应采用相对略大箭头表示。5.4.6阀体5.4.6.1阀体壁厚阀体最小壁厚应符合GB26640和GB/T12238的规定。5.4.6.2阀体铸造阀体应整体铸造,对于公称尺寸不小于DN600的媒阀,应在阀体适当位置设置吊环,并设置地脚支架及固定螺栓孔。5.4.6.3法兰及承插连接5.4.6.3.1法兰连接尺寸和密封面形式应符合GB/T17241.6和GB/T17241.7的规定。5.4.6.3.2法兰和对夹连接的两端密封面应平行,平行度应符合GB/T1184--1996的12级精度。5.4.6.3.3法兰和对夹连接可根据结构要求设置带螺纹的螺栓孔。5.4.6.3.4蝶阀与驱动装置连接的法兰或二级驱动装置连接法兰应符合GB/T12223的规定。5.4.6.3.5K型机械式和T型滑人式承插口的型式及尺寸应符合GB/T13295的规定。5.4.6.4结构长度法兰连接蝶阀的结构长变应符合GB/T12221-2005的规定,公称尺寸小于DN2000蝶阀采用13系列,大于或等于DN2000蝶阀采用14系列。承插口连接碟阀的结构长度应在订货合同中确定。5.4.6.5阀座5.4.6.5.1偏心蝶阀阀座的最小内径不应小于表1的规定。表1阀座最小内径单位为毫米公称尺寸阀座最小内径公称尺寸阀座最小内径50446005756559700670807480077010094900870125119100097015014412001160200190140013602502301600156030028018001760350325200019604003752200214045042524002340500475260025405.4.6.5.2偏心蝶阀阀座与阀体的固接可采用悍接、胀接、嵌装或螺栓连接等方式。5.4.6.5.3偏心蝶阀阀座采用焊接时,焊后立充分消除应力,加工后焊层厚度应不小于1.5mm。5.4.6.5.4中线碟阀不应缩径,橡胶密封件宜设置在阀体上或在碟板上包胶等。5.4.7蝶板与阀杆5.4.7.1阀门的设计制造必须保证在阀板关闭时,双向均能承压,壳体双向试验压力为1.5MPa,持续时间≥60秒,液体密封双向试验压力为大于1.1MPa,持续时间≥30秒,要求无可见渗漏及结构损伤。5.4.7.2蝶板设计厚度不应超过轴径的2.25倍,可设置筋板增加刚性,但筋板应采用无妨碍介质流动的形式。5.4.7.3阀杆可采用整体轴,也可采用两个分离的短轴。采用短轴时,其嵌人轴孔的长度不直小于轴径的1.5倍。阀杆可用销轴、紧密配合螺栓、圆锥销、扁榫、方榫、花键或其他紧固件固定在蝶板上,并应保证正常工作时不松动。5.4.8轴承和轴封5.4.8.1蝶阀轴承应能承受阀杆传递的最大载荷,且应采用自润滑轴承。5.4.8.2公称尺寸大于或等于DN300蝶阀的阀杆底部应设置承受轴向推力和控制蝶板轴向窜动的轴承。5.4.8.3在阀杆伸出端设置的V形或O形橡胶密封圈应不少于3道。5.4.9齿轮箱5.4.9.1地下安装的蝶阀,传动机构齿轮箱应完全封闭,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4208--2008中IP68的要求,润滑油脂应充满90%以上的内部剩余空间。5.4.9.2当用户提出手动蝶阀增加过扭矩保护装置时,应在合同中注明。5.4.10涂装及外观5.4.10.1零件表面应清洁光滑,不应有裂纹、砂眼、毛刺、粘附物及其他影响使用的缺陷。5.4.10.2铸件应经抛丸(喷砂)处理,除去氧化皮、污渍等杂质,应符合GB/T8923.1-2011规定的Sa2.5表面处理等级,并在抛丸完成后6h内涂装。5.4.10.3涂装宜采用环氧树脂粉末静电喷涂,涂层固化后不应溶解于水,不应影响水质。除配合面外,内表面涂装厚度应不小于250μm,外表面涂装厚度应不小于150μm。5.4.10.4涂装后表面应光滑、均匀,无杂物混人、针孔、漏喷等缺陷。5.4.11操作5.4.11.1蝶阀驱动方式可采用手动、电动、液动、气动等。当采用电动、液动、气动驱动装置时,其输出扭矩应大于阀轴扭矩的1.1倍~1.3倍,但应不大于1.5倍。手动装置应符合JB/T8531的规定。5.4.11.2驱动装置应能保证蝶阀在最大工作水压和最大流速工况下正常操作。5.4.11.3采用手轮(包括驱动装置的手轮)或手柄操作的蝶阀,面向手轮或手柄时,应顺时针方向转动手轮或手柄为关闭蝶阀。5.4.11.4手轮的轮缘或轮芯上应设置明显的指示蝶阀关闭方向的箭头和“关”字,“关"字应放在箭头的前端,也可标上开、关双向的箭头和“开”“关”字样。用手轮操作时,最大操作力不应超过350N。用传动帽操作时,T型扳手的操作扭矩不应超过200Nm。传动帽尺寸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5.4.11.5地下卧装、立装蝶阀的开度指示均应使地面操作人员清晰可见。5.4.11.6电动驱动装置应具备手动操作功能。当采用电动操作时,用于手动操作的手轮、接头、链轮等不能旋转。5.4.12蝶板定位蝶阀应能顺利的完全开启及关闭,开关过程中应无卡阻现象。蝶板最佳关闭位置应在外部有可调的限位机构;手柄操作的中线蝶阀,应至少有3个以上不同开启位置的锁定机构。5.4.13饮用水卫生要求蝶阀用于生活饮用水管道时,凡与水接触的材料,不应污染水质。5.4.14启闭循环次数启闭循环次数不应低于表2的规定。阀门承压件任何部位不应有永久变形,泄漏量应符合GB/T13927的规定。表2启闭循环次数蝶阀公称尺寸次数≤DN500手动250电动、气动、液动2500DN600-DN1100手动125电动、气动、液动1250DN1200-DN1800手动65电动、气动、液动650DN1900-DN2600手动35电动、气动、液动3505.5标志、包装、贮存5.5.1标志5.5.1.1产品标志应符合GB/T12220的规定。蝶阀外表面的适当位置,应牢固固定耐锈蚀的产品标牌,并至少包括下列内容:a)制造厂全称;b)产品名称、规格及型号;c)制造编号和出厂日期;d)商标。5.5.1.2包装标志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a)制造厂全称;b)产品名称、规格及型号;c)箱体外形尺寸(mm);d)产品件数和质量(kg);e)装箱日期;f)注意事项。5.5.2包装贮存5.5.2.1产品包装前应将蝶阀内腔的水排尽晾干,蝶板应开启4°~5°,两端口应封盖。5.5.2.2产品包装宜用箱装,应符合JB/T7928的规定。5.5.2.3包装箱内应至少有下列资料:a)出厂合格证明书;b)装箱清单;c)产品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9969的规定。5.5.2.4产品应存放在千燥的室内,不应露天放置。6、其他要求6.1运输、包装6.1.1供货方无论采用何种运输方式,设备均须有牢固的包装,防腐层不能损坏,确保设备安全到达交货地点。6.2运至现场的密封圈不得有任何损坏现象,并且在阀门安装、使用过程中不得有松动,脱落、渗漏现象。6.2交货期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合同规定分批到货。6.3产品随车附合格证或质保书。第四节商务和服务要求带★号条款为不可偏离条款,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满足,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履约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通知送货,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货物安全无损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条件中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b.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c.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d.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无损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等费用。e.货物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运行。付款方式每批次材料到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或甲方收到第三方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后支付该批次货款的60%,该批次材料验收合格(或收到第三方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后满一年支付至该批次货款的95%,该批次材料剩余货款于质保期满后付清。(所付货款可以含30%-50%承兑汇票,由于财政结算等流程设计问题,特殊情况结算会滞后)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付合同设备(包括应更换的部分)或随机资料(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格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不解除其按本合同继续交付的义务。知识产权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合法厂家生产和经销的原包装产品(包括零配件),必须具备生产日期、厂家、厂址、产品合格证。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投标人保证所提供软件的合法性,所发生的任何知识产权纠纷与采购人无关。若因为知识产权纠纷造成的一切损害赔偿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对方要求赔偿损失及支出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其他要求无第六节其他重要条款1.响应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2.响应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采购的项目投标。各响应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3.除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4.“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第五章合同文本(范本)合同协议书甲 方: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乙 方:年月合同条款第一条定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下列词语和表述具有以下含义:1.1甲方: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1.2乙方:1.3合同:指本合同,包括其所有附件及其生效后双方对其进行的修改和达成的新协议。1.4合同金额:指本合同中约定固定单价*数量(该数量为招标时的估算量,结算时以项目实际供货量为准)。1.5技术资料:指与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制造、监造、出厂前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测试和技术指导和/或建议的所有文件及规定(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和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用于合同设备正常运行和维护所需的文件。1.6合同设备:指本合同下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的材料、备品备件等。1.7监造: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派出代表对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的制造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监造不解除乙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承担的责任。1.8性能测试:指对本合同附件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的检测。1.9初步验收:指当性能测试的结果表明合同附件的各项性能保证值已经达到时,甲方对合同设备的验收。1.10最终验收:指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后,由甲方对合同设备的验收。1.11日月年: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1.12技术服务:指本合同规定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监造、检验、指导安装、调试、验收、性能测试、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服务。1.13现场: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地点(或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指定仓库)。1.14备品备件: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备品备件。1.15试运行:指本合同规定对单个或一系列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的试运转。1.16材料缺陷:指乙方因设计、制造和/或材料、部件选用不当致使本合同设备有缺陷或不符合本合同的其他规定,从而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的情形。第二条合同的范围2.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设备的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技术资料。2.2合同设备的规格、技术经济指标要求、各项性能保证值和技术资料、技术服务与服务承诺等详见本合同附件。2.3乙方应当派遣其技术人员到工程施工现场提供技术服务。第三条价格、金额3.1本合同价格包含合同设备费、税费、包装费、备品备件、技术资料、技术服务、所有税费、运杂费和保险费、利润、风险以及乙方履行本合同下的其他义务所应收取的全部费用。3.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3.3本合同中标折扣率为:%。3.4本工程结算时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税费应包含在合同价中。在本次合同清单以外的产品,结算时按照市场价进行让利。第四条支付4.1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合同设备全部运抵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地点(或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指定仓库),经现场检验合格且提供以下文件:4.1.1货物清单4.1.2生产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文件4.1.3合格证4.2合同设备付款方式:每批次材料到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或甲方收到第三方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后支付该批次货款的60%,该批次材料验收合格(或收到第三方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后满一年支付至该批次货款的95%,该批次材料剩余货款于质保期满后付清。(所付货款可以含30%-50%承兑汇票,由于财政结算等流程设计问题,特殊情况结算会滞后)4.3履约保证金(乙方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5000元,在签订合同前缴至甲方指定账户,在合同期结束后退还,不计利息。第五条交货和运输5.1本合同货物应在年月至年月交货,到达预算金额(250万元)或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两者以先达到项为合同有效期届满),收到甲方到货书面通知5日内货到现场。交货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建设进度确定具体交货日期并将该日期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五日内到付合同货物;如不能按时供货,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另选供货商的权利。5.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包括合同设备进度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合同设备的总清单。5.3乙方在交付合同设备同时应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满足合同设备设计、监造、施工、调试、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以及技术资料清单。5.4乙方应负责将合同设备运输至现场指定地点。第六条包装和标记、运输6.1材料与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应具有坚固的包装,并按其特点,分别加防潮、防霉、防腐蚀、防碰撞的保护措施,两侧面用不褪色油漆印刷以下标记:(1)合同号(2)供货、收货单位名称(3)合同设备名称(型号)(4)箱号/件号(5)毛/净重(公斤)(6)体积(长×宽×高,以mm表示)凡重量为两吨或以上的合同设备,应在包装箱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起吊位置,以及据材料特点标注“轻放”、“勿倒置”、“防雨”等。6.2所有的合同设备均应涂贴唛头,唛头上标示出生产商名称、材料型号、材料序号、材料标号及主要技术参数。6.3包装箱内应有防水包封的详细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明书等有关文件,外购件同样要求。另邮寄装箱清单一式二份。6.4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应分别包装,并按第6.1款或第6.2款在箱外加以注明。6.5所有管子、管件及阀门必须经吹扫干净后用保护盖或其他方式对其端口进行防护,并在两端口标注材质色标。6.6对于需要精确装配的明洁净加工面的合同设备,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6.7对乙方需要回收的专用包装箱、包装架,在相关合同设备安装后三个月内由乙方自费到现场取回。逾期未取回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6.8开箱验货前由于乙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合同设备或技术资料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乙方均应按本合同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或更换,否则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6.9货物在发运前一周,乙方应将发运日期、货物名称、箱号、件数、每件重量及体积、合同号、运输方式、总重量、总体积、储运注意事项等信息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接运及储存。6.10未按照以上要求包装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乙方换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七条技术服务和联络7.1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性能测试和检修等各阶段,按甲方的要求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各阶段发现的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同时提供合同设备的技术培训工作。7.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交执行技术服务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7.3乙方提出并经双方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等技术服务方案,乙方如要求修改时,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甲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满足甲方要求。7.4乙方须对本合同项下的供货、合同设备的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全面负责,并应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但不得因此增加合同价格。7.5乙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为能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该等人员的名单应于甲方通知交货之日后三日内提交甲方确认。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乙方现场人员,乙方应重新选派甲方认可的人员。如果乙方在甲方书面提出该项要求二个工作日内没有答复,则按乙方延误工期处理。7.6乙方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及服务,紧急故障时能8小时内到现场。合同设备投入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乙方应对合同设备实行终身的跟踪服务。另外,对于甲方检修急需的备件,乙方保证及时供应。第八条质量监造、试验与检验8.1甲方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有权派出代表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以了解材料制造、组装、检验、试验和包装质量等情况并签字。监造标准应符合本合同附件规定的相应标准。乙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并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和标准供甲方进行查阅,并不得因此要求增加合同价格。8.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8.3乙方须为监造代表提供:(1)合同设备生产计划、检验计划及月度实际生产进度和月度检验计划;(2)提前七天书面提供材料监造的内容和检验时间;(3)与本合同设备监造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和不一致性报告)及有关文件及其复印件;(4)工作、生活方便。8.4若监造代表不能按乙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乙方的工作可正常进行,但是监造代表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检查相关报告和结果。若乙方未及时通知监造代表而单独进行工作,如甲方不承认该相关结果,则乙方应在甲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重新进行相关工作。8.5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签署监造和检验报告,乙方须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合同设备质量。8.6不论监造代表是否参与监造、检验和签署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甲方认可了合同设备的质量,亦不能免除乙方对合同设备质量的责任。8.7由乙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在生产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或整机总装(如有)及试验,合格后才能出厂发运。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这些正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和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应提供给甲方。8.8合同设备到达现场后,乙方应当与甲方一起根据本合同、货运单据和装箱单组织对合同设备的包装、外观、件数的清点检验。如发现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责处理。8.9甲方应在合同设备运抵现场开箱检验,检验合同设备的数量、规格和质量,甲方应在开箱检查前三天通知乙方开箱检验日期,乙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甲方应为乙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的方便。8.10如开箱检验时,乙方人员未按时到场,甲方有权自行进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均有效,并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8.11开箱检验时,如发现合同设备由于乙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修理或更换或索赔的依据;如果乙方委托甲方修理损坏的材料,所有修理材料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损坏或短缺,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甲方承担。8.12如双方代表就开箱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有权提请有资格的商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该等机构出具的商检证书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8.13乙方如对甲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五日内派代表赴现场同甲方代表共同复检,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乙方应尽快修理、更换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乙方承担。对于上述索赔,甲方有权从下次付款中扣除或依据保函对出具保函的银行进行索赔。8.14现场的到货检查,尽管甲方没有提出异议或乙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8.15如双方代表就开箱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有权提请有资格的商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该等机构出具的商检证书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乙方负担。第九条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测试和验收9.1本合同设备运到现场后,乙方应负责合同设备的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和性能测试。双方应通力合作,采取必要措施以使合同设备尽快投入试运行。9.2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本合同附件及有关验收规程的要求进行。9.3合同设备的试运行需在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的监督下进行。9.4性能测试应在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这项测试由乙方负责测试方案并参与,甲方协调并组织测试工作。性能测试完毕,合同设备达到本合同附件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在十日内共同签署初步验收合格证书一式二份。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时,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对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个别微小缺陷,乙方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免费修复的,甲方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9.5如果第一次性能测试达不到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七天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9.6第二次性能测试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如属乙方原因,除应按本合同有关规定执行外,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合同设备按甲方确定的期限完成性能测试,并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如属甲方原因的,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性能测试合格,双方会签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此时乙方仍有义务与甲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各项性能保证值。9.7无论合同设备性能测试进行一次或二次以上,甲方应于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届满且乙方已经履行完本合同及其附件下其应履行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赔偿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签署最终验收证书交付乙方,此验收为最终验收。9.8甲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性能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乙方对材料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已解除。潜在缺陷是指材料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或在进行上述测试中被发现的隐患。乙方对存在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的时间应到质量保证期届满时。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9.9本合同下材料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乙方仍应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合同设备的安全使用内,对因合同设备的质量缺陷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合同设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与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的强制性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长的时间为准。第十条保证与违约责任10.1除非另有约定,本合同下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为货到现场且经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10.2由于乙方责任导致需要更换、修理的有缺陷的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该等缺陷修正后的2年。10.3乙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先进、成熟、质量优良、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乙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内容清晰、完整、正确、准确,能够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等要求。10.4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的要求或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乙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返工、报废的,乙方保证及时无偿更换或修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可委托甲方在现场进行更换或修理,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更换或修理的期限应不迟于证实乙方责任之日起15日内。否则,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另选供货商的权利。10.5如果由于甲方未按乙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乙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而造成的材料损坏的,由甲方负责。但乙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要更换的部件。对于甲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乙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担。10.6由于乙方原因第二次性能测试仍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时,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之后,乙方仍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技术帮助以使合同设备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保证值。乙方支付甲方损失及提供的合格的替换件被甲方接受之日,即为甲方承认相关合同设备可以初步验收并签署初步验收证书之日。10.7质量保证期内,如经试验发现合同设备性能保证值达不到本合同规定,如属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向出具保函银行和/或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索赔后,进行无偿修理、更换、赔款及/或委托甲方安排修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费用由乙方承担。10.8乙方逾期交付合同设备(包括应更换的部分)或随机资料(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格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不解除其按本合同继续交付的义务。10.9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格的(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部分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10.10如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交付工程设计资料的,每迟延一日,乙方应按合同价格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11如果由于乙方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和/或错误,导致本合同履行的延误,每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10.12乙方应保证甲方免受任何因乙方责任所造成的第三方索赔。同时,甲方也应保证乙方免受任何因甲方责任造成的第三方索赔。10.13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不得以任何借口逾期送达,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经甲方多次催促后,乙方仍未按时供货的,甲方可向其他厂家购买,购买费用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0.14检测:(1)甲方在货物到场时进行抽检。抽检项包括但不仅限于重要指标。由甲方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2)检测合格,则检测使用过的管材费、检测费由甲方承担。检测不合格,管材费、检测费由乙方承担。若因管材质量造成的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3)处罚1)供货期内,第一次检测不合格,则该批次管材退货,并处以该批次管材3倍金额罚款,罚款金额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供货期内,第二次检测不合格,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0.15乙方提供的本项目清单内的所有材料均出自同一生产厂家,如发现代生产代加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十一条保险与税费11.1本合同下的税费由乙方承担。11.2在提供本合同项下合同设备及服务期间,乙方应为其派驻现场的人员购买人身安全保险。11.3乙方应购买足够的运输险(以甲方为受益人、保险金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一百一十、投保范围为从合同设备交付运输起到合同设备运抵现场开箱验收合格止)及国家规定的其它险种。11.4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乙方应在交付材料前五天将已按本条规定购买有关保险的凭证复印件邮递或传真给甲方。11.5乙方未按11.3款的要求购买足够的运输险的,甲方有权自行购买,所花费的保险费,甲方有权从合同价格中扣除。乙方未按11.2款、11.3款的要求购买足够的人身安全保险、运输险的,乙方应自行赔偿其现场服务人员、甲方或第三方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全部责任。11.6保险事故发生后,由乙方负责理赔,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保险金支付至甲方账户上。11.7发生合同设备损坏、灭失等情况,乙方应及时修复、更换、重造等,并应及时将修复、更换、重造后的合同设备交付给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并足额收到乙方依据本合同应该支付的违约金后,甲方将收到的保险金支付给乙方。第十二条外包与外购12.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其本合同下的权利义务。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13.1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均不得擅自对其(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面修改,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的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以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生效。13.2双方如果有一方有违反或拒绝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反合同规定的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的一方在接到通知后七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认为七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无正当理由不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遵守合同的一方将保留中止合同的一部份或全部份的权利。对于这种中止,遵守合同的一方应该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违反合同规定的一方负担。13.3如果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行使中止权利,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到期款项,并有权将在履行本合同中已支付给乙方的款项索回。但如果责任在甲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格或者选择追回等值材料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关费用。13.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有一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其他原因导致无继续履行本合同能力,则该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破产或产权变更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受让人终止合同并追回损失,或在该破产管理人、受让人做出保证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书面保证的情况下,继续履行本合同。13.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改变技术规范,在不影响合同设备交付期及导致合同价格较大变化的情况下,乙方应承诺根据改变的技术规范作相应变化,但这样的修改影响材料交付期和/或涉及合同价格变化的,甲方应该承诺允许相应的交付期和/或合同价格的调整。13.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有权按照法定程序终止本合同:1)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并持续一百八十天以上的;3)一方发生破产事件,无力继续履行本合同;4)合同规定的其它终止事项。双方不得随意中止或终止合同,因随意中止合同而给对方带来的已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任何损失,由随意中止合同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第十四条保密14.1保密的范围由本合同一方提供的或以本合同一方的名义提供的所有文件和其他信息,无论书面的或口头的,无论技术性的或商业性的,对方均应将其作保密信息处理。除非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或法律或国家机构另有要求,对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文件或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亦不得以其他方式泄漏任何该等文件或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为遵守本合同条款的情况除外。14.2允许的披露虽有第14.1条(保密范围)的规定,但本合同任何一方应有权向任何其雇员、顾问和缔约方(包括贷款人)披露任何其雇员、顾问和其他缔约方(包括贷款人)履行其各自的义务可能需要的所有文件和其他信息,但不得促成或允许任何上述人员将提供给他们的任何文件或信息披露给第三方,但上述人员为履行其义务而需将提供给他们的任何文件或信息披露给第三方的情况除外。14.3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A.现在或随后进入公知领域的;B.可以证明在公开时,该信息已被任何一方所拥有,而且,并非直接或间接地从对方得到;C.从第三方合法获得的并不承担保密义务的资料。第十五条不可抗力15.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所规定义务的,受影响的一方应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将有权的证明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15.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不承担违约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15.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应立即继续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履行期限相应延伸,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一百八十天以上时,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因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因此产生的所有问题。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16.1凡因本合同的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金坛区人民法院。第十七条生效和其他特殊条款17.1交货期:每批交货时间由甲方提前5天通过书面送达或传真通知为准。17.2价格条件:工地价(包括缷车费)。17.3乙方须提供货物质量保证书、材质报告及详细清单及现场验收方案。17.4售后服务的优惠条件。17.5甲方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货物的数量作实质性调整的权利,货物供应履约过程中,供货数量可能随投资计划调整而改变,乙方不以实际供货数量的变化作为合同索赔的依据。17.6其它未尽事宜待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解决。17.7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生效。17.8双方应各指定一名授权代表,负责直接处理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技术和商务事宜。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本合同签署的同时书面通知对方。17.9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间的通讯往来应采用书面方式。涉及重要事项的传真应随后立即以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确认。双方盖章页处的地址双方确认为本合同履行过程相关文书及解决争议程序中相关文书的送达地址。17.10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持有八份,乙方持有二份。17.11本合同附件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内容,本合同条款效力优先。单位名称(章):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非工程建设类项目廉洁合同甲方:乙方:为加强合同履行中的廉政建设,规范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1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行业管理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金坛建设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相关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汇报。第2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乙方和相关利益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服务等。第3条乙方的责任应当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4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甲方可对相关工作人员待岗学习6个月,并移交金坛建设集团纪委或金坛区纪委处理,有经济来往的,一次性涉及金额超过3000元或单一项目涉及金额累计金额超过5000元的,甲方可对相关工作人员予以开除;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乙方应对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给予乙方列入江苏金坛建设集团不诚信黑名单,并建议行业主管部门给予处罚。第五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至合同全部履行结束两年后止。第六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由于软件模板限定,此章节中出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人”,等同于“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响应人”进行理解。投标人无需调整内容,按此章节内容编写即可。)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收到贵单位(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后,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日历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材料等。3.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4.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投标无效。5.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文件中未注明出处的优惠金额可由采购人按用户利益最大化原则分摊到主要设备费用中,折算后的价格作为维保和追加设备的计费依据,其集成费、服务费、培训费等非设备费用将保持原值不变。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全理解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7.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9.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0.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1.接受招标文件中《中标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注: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和递交投标文件的,则需提供本证明,但不需要提供下页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注: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和递交投标文件的,需同时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和上页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注: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分项报价明细表序号货物名称(标的名称)口径单位数量全费用综合单价(元)1YS型过滤器DN65台13502YS型过滤器DN80台14503YS型过滤器DN100台16004YS型过滤器DN150台110005YS型过滤器DN200台119506YS型过滤器DN300台145007减压阀DN15只13508减压阀DN20只13709减压阀DN25只140010减压阀DN40只160011减压阀DN50只1150012减压阀DN65只1370013减压阀DN80只1400014减压阀DN100只1500015减压阀DN150只1700016减压阀DN200只11200017减压阀DN300只12500018泄压阀DN50只1350019泄压阀DN65只1400020泄压阀DN80只1450021泄压阀DN100只1550022泄压阀DN150只1800023软密封闸阀DN50只155024软密封闸阀DN65只160025软密封闸阀DN80只170026软密封闸阀DN100只185027软密封闸阀DN150只1140028软密封闸阀DN200只1200029软密封闸阀DN300只1450030软密封闸阀DN400只1900031软密封蝶阀DN80只157032软密封蝶阀DN100只170033软密封蝶阀DN150只1100034软密封蝶阀DN200只1160035软密封蝶阀DN300只1450036软密封蝶阀DN400只1650037软密封蝶阀DN500只11000038软密封蝶阀D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水阀门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