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专项活动场地建设与配套服务健身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海淀区体育局2025)
专项活动场地建设与配套服务健身设备采购项目(包二)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0825210200038616-XM001
二、项目名称:专项活动场地建设与配套服务健身设备采购项目(包二)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98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深圳市好家庭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2号国贸大厦37层东南侧
中标金额:98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深圳市好家庭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2号国贸大厦37层东南侧
9144030027946141XW
98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97.4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深圳市好家庭实业有限公司
轨道棋
FXQ-4091;FXQ-4092;FXQ-4089
1
98万元
98万元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提供健身设备采购服务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送货、安装、调试、培训、竣工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龙辉、郑伯阳、李昕、安林彬、董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64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海淀区体育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宝蓝金园网络安全服务产业园
联系方式:董辰,010-62625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509室
联系方式:王赛男,139107306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赛男
电 话: 1391073063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专项活动场地建设与配套服务健身设备采购项目(包二)
品目
采购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体育局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20日 09:35
评审专家名单
方龙辉、郑伯阳、李昕、安林彬、董辰(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赛男
项目联系电话
60293180
采购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体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宝蓝金园网络安全服务产业园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10-62625175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5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60293180
附件:
附件1
专项活动场地建设与配套服务健身设备采购项目(包二)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年版)25.1.22.docx
附件2
好家庭中小.docx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年版)项目名称:专项活动场地建设与配套服务健身设备采购项目(包二)项目编号/包号:ZCBJ-25ZBDLHS-ZB0007采购人:北京市海淀区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资格审查20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第五章采购需求33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1注:采购文件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适用于本项目,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CBJ-25ZBDLHS-ZB00072.项目名称:专项活动场地建设与配套服务健身设备采购项目(包二)3.项目预算金额:98.576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98.576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专项活动场地建设与配套服务健身设备采购项目(包二)98.576114个安装点,共计20套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送货、安装、调试、培训、竣工验收。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2.具备本项目主要货物供货和安装能力的且能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制造厂商;(本包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3.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2月18日_14点_00__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开标。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有关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2〕4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体育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宝蓝金园网络安全服务产业园联系方式:6256419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509室联系方式:1391073063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赛男电话:1391073063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_/_包不适用。□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02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轨道军棋 。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01专项活动场地建设与配套服务健身设备采购项目(包二)工业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01包:_____/______;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户 名: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新街口德外支行 帐 号: 0200001319200008774 注:保证金汇款应当明确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便公司财务查询)12.8.2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__90__日历天。18.2解密时间解密时间: 15 分钟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程度 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25.6政采贷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26.1.1询问询问提出形式:以书面加盖单位公章的形式送达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910730634;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509室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一次性缴纳。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51.11.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12.2.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1.13.3.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21.1.1中小企业定义:51.52.52.21.1.52.21.1.1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52.21.1.12.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21.1.1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21.1.1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2.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23.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22.2.52.23.3.52.23.3.35.5.5.5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23.3.36.6.6.6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23.3.37.7.7.7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23.3.38.8.8.8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23.3.39.9.9.9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23.3.310.10.10.10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4正版软件54.41.1.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55.51.1.1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56.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6.61.1.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7.7采购需求标准57.71.1.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7.72.2.2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6投标费用61.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投标邀请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资格审查第4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5章采购需求第6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72.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112.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21.1.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12.22.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1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愿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做无效处理。12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保函在线办理。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124.4投标人除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125.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6.6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7.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7.71.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7.72.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7.73.3.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7.74.4.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8.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8.81.1.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8.82.2.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42.2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1本项目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52.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除外。16投标截止时间16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7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2本项目开标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183.3开标过程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确认。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义或确认一览表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4.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5.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1.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13.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14.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56.6“政采贷”融资指引: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询问与质疑261.1询问261.11.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提出形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2质疑262.21.1.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2.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23.3.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24.4.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不适用)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不适用)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表3-2项规定。3、本表序号3-3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2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2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注: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均应当提供资质证书电子件或电子证照。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3-1投标人为制造厂商投标人为制造厂商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5获取招标文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所参与包的招标文件。注: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获取文件即视为满足要求。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7★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8拟分包情况说明(如有)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9分包其他要求(不适用)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0报价的修正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11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进口产品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进口产品;13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产品已经获得***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3)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 含量限制标准。14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5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3.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5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其投标无效。26.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6.61.1.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8项规定修正。26.62.2.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6.63.3.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6.64.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65.5.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66.6.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6.67.7.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68.8.8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7.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7.7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___%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7.7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___%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7.7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7.74.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7.75.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7.76.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7.7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27.78.8.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21.1.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2.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32.23.3.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和评标价还相同的,由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42.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_3__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二、评标标准评分因素评审内容标准得分价格部分(30分)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注: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不能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时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视为无效投标。30分技术部分(60分)技术参数响应程度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打分:(1)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得20分。(2)一般性技术指标每有一项负偏离扣减1分,扣完为止。20分整体布置方案本项目健身器材的整体配置方案,方案设计符合用户要求和实际情况、总体科学合理并提供详细的组件及配套设备结构示意图及说明,方案详细、完整、合理、可操作性强、设备布局安排合理、最大限度利用场地空间得10分;方案详细、完整、合理、可操作性较强、设备布局安排合理,合理利用场地空间得8分;方案详细、完整、合理、可操作性一般、设备布局较合理,空间利用率一般得6分;方案详细、完整、合理、可操作性较差、设备布局较差,空间利用率较差得4分;未提供整体布置方案得0分。10分人员配备人员配备齐全、专业能力全面,组织架构完善、工作计划、管理方式合理、全面、可行性较强得5分;人员配备基本齐全、专业能力较为全面,组织架构较为完善、工作计划、管理方式较合理、较全面、可行性一般得3分;人员配备较差、专业方面稍有不足,组织架构简单工作计划、可行性较差1分;未提供人员配备方案得0分。5分供货安装方案根据本项目完整合理的实施安装方案能否满足采购人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人员安排、安装、调试等进行比较)。供货安装方案内容详实、完整、叙述清楚,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方案较优,得10分;供货安装方案内容较完整、条理性较好,现场实际情况把握较好,得8分;供货安装方案内容完整性一般、条理性一般,现场实际情况把握一般,得6分;供货安装方案内容较差、条理性较差,现场实际情况把握较差,得4分;供货安装方案内容完整性很差,不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得0分。10分售后服务 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质保期年限、售后服务措施、供货期)情况对比打分。 1.能够结合使用特征,提出全面详细的售后方案,售后服务措施完善,针对性强,可行性高,得9分;2.能够基本结合使用特征,提出较为全面的售后方案,售后服务措施比较完 善,有一定针对性,可行性较高,得6分;3.能够结合部分使用特征,提出有一定针对性的售后方案,基本具备可行性,得4分;4.没有结合使用特征,方案有遗漏,较为简略,可行性较弱,得2分; 5.未提供具体售后服务方案得0分。9分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得当、质量充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措施有细微不足、质量基本可以得到保证得2分;措施明显不当、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得1分;措施不当、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得0分。3分供货进度保证措施供货进度保障措施得当、科学可行的得3分;供货进度保障措施较得当、较科学可行的2分;供货进度保障措施一般、科学可行性一般得1分;供货进度保障措施不当、不科学不可行得0分。3分商务部分(10分)产品相关认证1.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按照招标所需规格要求提供经国家认可的室外健身器材认证机构出具的符合国标GB19272-2011《健身器材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产品NSCC认证证书、确认函及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符合国标GB19272-2011《健身器材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的检测报告,提供1项得1分,最多得3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1项得1分,最多得3分。6分产品保险投标产品进行投保,具有投保产品质量保险、投保产品责任险保险、投保人身安全类保险,得1分,最多3分,缺项不得分。注:提供投标单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3分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所投货物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截止日期内,得0.5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0.5分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货物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截止日期内,得0.5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强制节能产品除外)注:如采购货物为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需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截止日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0.5分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采购包:01包2、采购标的:专项活动场地建设与配套服务健身设备采购项目(包二)3、建设内容(1)14个安装地点,共20组轨道棋,每组含三种轨道棋。(2)轨道棋是一组5台轨道棋。每1台棋配备1张棋桌及4张座椅,安装在硬地基础上,供全民健身棋类活动的场地。★(3)规格参数序号场地类型场地数量备注1轨道棋20二、采购建设需求1.1棋院的建设需求序号所属街镇建设地址场地类型场地数量小计备注1羊坊店街道什坊院一号院社区2号楼南侧健身广场棋苑120原址更新2上地街道上地街道博雅西园社区下沉广场棋苑1原址更新3上地街道东馨园社区南一门与南二门之间棋苑1原址更新4海淀区西山公馆小区南侧马路棋苑1原址更新5上地佳园小区内棋苑2原址更新6上地街道紫成嘉园社区6号楼东侧棋苑1原址更新7甘家口街道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院丙区花园(南北区)棋苑1原址更新8青龙桥街道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1号林业科学研究院社区居委会篮球场旁/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1号林业科学研究院社区报告厅南侧棋苑1原址更新9苏家坨镇安河家园小区三里棋苑1原址更新10安河家园六里九里棋苑3原址更新11安河家园西区四里、五里棋苑2原址更新12安河家园八里下沉广场棋苑2原址更新13安河家园七里4号楼西侧广场棋苑1原址更新14学院路街道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社区小广场棋苑2原址更新定义:棋苑是一套5种轨道棋任意搭配组成,每1种棋配备1张棋桌及4张座椅,安装在硬地基础上,供全民健身棋类活动的场地。范围:本部分适用于北京市室外全民健棋苑配套设施建设、验收和管理。1.2场地施工技术指南(一)安装环境要求及检测1、环境要求:(1)器材距架空高低压线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8m;(2)器材距地下管道、地下线路边缘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2m;(3)距离各类住宅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8m;(4)夜间使用器材的场所,在器材边缘2m的范围内,参照度应不小于50lx;(5)器材应远离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的物品,场地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2、环境检测:(1)用感官检查、钢直尺和钢卷尺检验。环境光照度采用照度计检测。安装器材的土质可查证相关的土质报告,其地基混凝土的强度可按我国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检测。(2)安装器材的土质按GB/T50145中的5.1.2进行。A.干强度试验:将一小块土捏成土团,风干后用手指捏碎、掰断及捻碎,并应根据用力的大小进行下列区分:a.很难或用力才能捏碎或掰断为干强度高b.稍用力即可捏碎或掰断为干强度中等c.易于捏碎或捏成粉末者为干强度低注:当土中含碳酸盐、氧化铁等成分时会使土的干强度增大,其干强度宜再将湿土做手捻试验,予以校核。(二)选择场地及安全要求1、轨道棋应在硬化地面上安装。2、平均每台器材应用安全防护场地面积7.2㎡以上(器材边缘半径不小于2m),防护方法包括:铺装安全地垫或修筑沙池。3、如安装在地下车库顶盖、裙楼顶盖、架空层地面等,须安装人员进行场地勘察,经确定器材基础类型后,经专业咨询后再做器材订单操作。4、场地设置严禁靠近机动车道路,无障碍距离应10m以上。5、场地设置严禁靠近厂房、库房、配电房或垃圾房,特殊情况下应远离15m以外。6、器材与一般建筑物(围墙等建筑)或树木的水平间距不小于2m,运动方向与建筑物的间距不小于3m。7、化粪池顶盖、地下煤气管道上方,不允许设置场地,以防止火灾、爆炸、污染等意外事故。8、高层楼宇周围20m以内不宜设置场地,以防高空坠物伤人或噪音扰民。9、器材上方与建筑物或树木枝杈的垂直间距不小于1.2m。(三)安装土建施工说明1、施工工艺施工准备→场地划线→开挖基坑→器材组装→器材定位→搅拌混凝土→捣混凝土→校正→清理→养护2、材料和质量要点水泥:级别不低于32.5,出厂日期不超过3个月;石子:粒径30-80mm(中粗骨料),含泥量不应大于2%;河沙:中沙或粗沙,含泥量不应大于3%;清水:宜用自来水;冬季施工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如必须施工须添加防冻剂。3、土建质量标准土建质量应符合表21要求。表21土建质量项目内容检验方法1、水泥混凝土强度≥C20,配合比:混凝土m³1、水泥:0.36吨2、碎石:0.82m³3、河沙:0.63m³ 试块送检2、器材基坑开挖尺寸:(长、宽、深)500×500×500详见器材安装图0≤d≤10mm直尺测量3、器材的垂直度、水平度±1‰×线长(高度)铅坠、水平尺等4、表面平整度0≤d≤10mm直尺、楔形塞尺(四)安装地埋安装应符合下图要求。单位为米凳体立筒0.693地埋标志线地面0.69386地脚螺栓81-80.721.6140.50.22821A60图13棋苑场地预埋安装及场地示意图(五)施工步骤1、请按施工图面积位置挖五个预埋用坑。2、将组装好的地角定位架和地角螺栓组件垂直于地面,放入已挖好的坑内,注意地角定位架组件的摆放位置如图。3、先灌入300mm深的混凝土,用铅锤校正地角定位架组件,确保地角定位架组件与地面垂直,垂直度必须保证安装好的轨道棋高度1000mm<3mm,保证露出混凝土表面的地角螺栓高度为≤40mm。4、施工过程中要保护地角螺栓的螺纹部分不能粘到混凝土,影响后续安装。5、浇注器材地基所使用的混凝土强度应不低于C20,(且在地基没有完全凝固之前,应有专人监护);以防止因混凝土的强度问题而造成安装后的器材不稳定,使器材倾斜、歪倒。保护混凝土不受损坏,保证混凝土正常凝固。6、混凝土回填层覆盖物请按视图尺寸面积(如:砂土层、橡胶地板等松软或富有弹性缓冲的地面)。铺平回填层,请保证与立柱底托盘下端面平齐。请保证主体与安装地面的垂直度,以免由安装问题造成器材的相关功能无法实现,影响使用者正常使用,乃至器材有倾倒的危险。7、安装完成后请按图示面积再铺25mm厚的缓冲层,材料:橡塑地板。8、安装器材的场地及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1)器材距架空高低压电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8m;(2)器材距地下管道、地下线路边缘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2m,距各类住宅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8m;(3)夜间需使用器材的场所,在器材边缘2m的范围,光照度应不小于50lx;(4)器材应远离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的物品,场地建设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六)成品保护及验收1、施工成品保护方案(1)各项目成品保护负责人下接对项目负责,对操作者和成品、半成品是过程跟踪检查,并根据奖罚制度进行处理。其中现场的存放,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2)操作工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对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同时落实工序交接,搞好工序、专业间的穿插作业防止互相影响。2、成品保护及检查验收:(1)施工中必须划定并封闭施工区域和物料堆场以及物料行走路线。(2)成品交验应确保器材完好、稳固、可靠和垂直,不应有基础部件和支承部件的松动和晃动现象。(3)器材装配中,应完整,不缺件,各零部件不应产生折断、裂纹、影响使用性能的变形等现象。(4)器材检验中,要求具有转动、滑动、摆动等活动性能的零部件,都应保证运转灵活和到位,不应有无法转(滑、摆)动、卡滞、干涉、松动、异常碰撞以及异常响声等现象。(5)器材安装完毕,进行检查和验收。1.3场地规格(一)规格1、座椅之间距离应不小于1m。2、按照产品型号而定。(二)主要功能棋牌桌有助于开发智力、发展技能、陶冶情操、促进交往;有助于市民休闲娱乐和丰富业余生活。(三)锻炼方法1、走棋时请将棋子轻轻推动并沿着轨道滑行。2、对弈的双方在走棋时经常需绕行。3、要将被吃掉的棋子推移至四周边沿的轨道上去。(四)使用说明1、使用每一种器材之前,请先阅读该器材上的警示说明牌。2、在使用路径产品前,请适当进行热身活动,检查器材连接是否牢固,确认无松动后方可使用。3、每套轨道棋配4个座椅,单个座椅使用者体重不超过120kg。4、器材的使用年限至少为:8年。5、器材的最小空间应符合图13要求。1.4场地配套设施(各场地应根据具体条件,确定是否设置照明系统)1、灯光系统(1)灯箱采用高强钢板和粉末喷涂,永不生锈和不褪色外壳,高纯度铝反光罩,反射率高,亮度高,无眩光。光源宜采用光伏照明灯具,也可采用LED照明灯,亦可采用金属卤化物灯,原厂质量保证,寿命长。(2)台面水平照度:≥50LX(3)每个棋桌配备1组灯光系统。(4)灯具的防触电保护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室外场所应选用Ⅰ类灯具。(5)灯具应自带或附带调角度的指示装置。灯具锁紧装置应能承受在使用条件下的最大风荷载。(6)灯具的防触电保护等级室外场所应选用Ⅰ类灯具。(7)灯具及其附件应能满足使用环境的要求。(8)安装在室外的灯具外壳的防护等级不应小于IP55,不便于维护或污染严重的场所其防护等级不应小于IP65。(9)灯具及其附件应有防坠落措施。注:当选用LED灯时,其色度应满足下列要求:A.选用同类光源的色容差不应大于5SDCM;B.在寿命期内LED灯的色品坐标与初始值的偏差在国家标准《均匀色空间和色差公式》GB/T7921-2008规定的CIE1976均匀色度标尺图中,不应超过0.007;C.LED灯具在不同方向上的色品坐标与其加权平均值偏差在国家标准《均匀色空间和色差公式》GB/T7921-2008规定的CIE1976均匀色度标尺图中,不应超过0.004。2、灯柱(1)采用符合国标(GB/T3091-2015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的直径不小于φ114mm、壁厚不小于3.25mm镀锌钢管,高度不小于2m。(2)管材表面采用抗UV色料喷塑处理,延长老化和使用寿命。(3)颜色宜为墨绿色或较深颜色。(4)安装:灯柱底部做500mm×500mm×600mm,C20钢筋混凝土基础。3、灯臂(1)采用组装式灯臂系统,表面采用抗UV色料喷塑处理。(2)安装为螺丝调节方式,无需焊接,可方便调节灯头方向。(3)照明灯杆的结构安全等级不应低于安全等级二级(参照CJ/T457高杆照明设施技术要求)。4、节能(1)应在满足规定的照明质量要求的前提下,进行照明节能评价。(2)应选用高效节能的光源,以及与其相匹配的高效节能灯具及电器附件,并应符合相关能效标准的要求。(3)气体放电光源无功功率补偿宜采用分散方式,荧光灯补偿后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高强气体放电灯不应低于0.85;发光二极管(LED)灯的(能效等级20054)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1.5场地设施及检测要求1、安装好后,检查整套轨道棋表面,无划伤、掉漆、凹陷、破损等不良现象。2、轨道棋的涂饰层外表面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结合牢固,不应起皮脱落、漏涂、裂痕及较明显的流痕、花斑、结点等缺陷。3、警示说明牌应安装自醒目位置且固定牢靠,警示说明牌的文字,图案应醒目清晰,内容正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4、轨道棋装配应完整,各零部件不应产生折断、裂纹、影响使用性能的变形等。5、棋子应滑动顺畅,不应有卡滞的现象。6、轨道棋使用的任何零部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应存在染色、掉抹以及感官能察觉到的较浓异味等现象。7、轨道棋安装应确保稳固、可靠,不应有基础部件和支撑部件的松动和晃动现象。1.6场地管理及维护基本要求(1)场地管理与制度要求①设施管理单位宜设置专人对体育场地设施进行管理。②设施管理单位应建立公示制度,公示应包括锻炼须知、安全健身提示、对外开放时间及价目、服务热线、管理单位等。③全民健身日及重大节日应免费对外开放。④无特殊情况应免费开放,如有产生日常管理维护费用时,可低收费。⑤设施管理单位应建立定期场地维护与保养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场地应每年进行一次场地情况的全面检查。⑥设施管理单位应建立卫生保洁及安全管理要求。⑦设施管理单位应建立设施日常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维护、及时通知生产商、经销商并监督其及时处理,确保在用器材完好。(2)室外合成材料面层场地的维护与保养①场地铺设竣工后,需要保养7~10天后才能使用。②场地在具备一定排水设施的条件下,适应全天候使用。③禁止各种车辆行驶,避免长时间堆压重物和锋利之物等,以防止漏油腐蚀塑胶面层,避免剧烈的机械冲击与磨擦。④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进入场地,避免有害物质污染。应保持场地清洁,禁止吸烟和吐痰。平时应及时清除异物,如垃圾、树叶、尤其是硬质异物如玻璃、水泥碎片等。⑤禁止切割或刺穿场地。⑥应穿运动鞋进入场地,禁止穿皮鞋、高跟鞋鞋在其上运动。⑦场地边缘应加保护,不得任意掀动,如发现道牙损坏、起泡现象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修补。⑧经常进行场地的清洗、维修和保养,清洗后胶面少量余水可用干布除去。除了每天清扫,随时清除污物外,每个季度应做一次大的洗刷。⑨比赛前后要用水冲刷,以保持场地的色彩和清洁卫生。天气炎热的时候应喷洒凉水,降低场地面层表面温度。⑩场地上的划线和标志应保持清晰醒目。随着时间的延长,合成面层表面老化,场地的各种标志会褪色。因此在使用数年后最好重新喷涂一层胶液并划线。⑾如出现碎裂、脱落等现象,应及时进行修补,防止蔓延。排水设施应经常清理,保持场地排水畅通。⑿避免烟火并隔离热源,避免接触有机挥发性有害物质、化学药品、烟蒂及其它火种、污染物等。沾上油污可用洗涤剂、洗衣粉擦洗干净。⒀塑胶球场面层的维护与保养:A.塑胶球场,适合普通运动鞋、训练鞋、橡胶帆布鞋或软橡胶鞋。B.塑胶球场上禁止一切车辆行驶,塑胶篮球场上避免机械剧烈冲击和摩擦。C.塑胶球场边缘应加保护,不得任意剥动,如发现损坏应及时修补。D.避免接触有机挥发性有害物质、化学物品。E.保持清洁,可以用水冲洗,粘上油污可用10%氨水或洗涤剂擦洗干净。F.禁止吸烟乱投烟蒂、口香糖或含糖饮料。三、其他要求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送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2、安装和调试:中标方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3、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项50%;在项目完成80%时支付合同款的30%;项目完成经甲方、监理、街道确认器材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合同款的20%。付款时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且与支付金额相同的等额发票。4、包装和运输(如适用,须满足《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5、售后服务: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投标人须对所售出的产品实行三包:即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质量问题时,投标人应按使用方的要求,负责对产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2)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8年免费质保期。(3)所提供的产品如有质量问题2个月内免费更换;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8小时内响应。对投标产品负责终身维修。(4)产品到货后,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共同进行检查,出现损坏、数量不全、产品不符等问题时,招标人有权要求退换货。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版为准)政府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1.5“买方”系指采购人或购买货物的单位。1.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即中标人。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2.技术规范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知识产权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标志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收货人:合同号:装运标志:收货人代号:目的地: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毛重/净重: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5.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6.交货方式6.1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6.1.1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2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3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6.2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10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6.3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7.装运通知7.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卖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7.2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8.保险8.1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办理保险,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货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9付款条件9.1付款条件见“合同专用条款”。10.技术资料10.1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合同生效后10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10.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10.3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11.质量保证11.1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11.2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1.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最迟7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1.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1.5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96个月。详见合同专用条39款.12.检验和验收12.1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文件中加以说明。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2.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7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2.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12.4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员监造的权利,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12.5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13.索赔13.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3.2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3.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3.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3.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3.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4.迟延交货14.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4.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4.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5.违约赔偿15.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1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16.不可抗力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6.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28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7.税费17.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8.仲裁18.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18.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8.3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8.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合同条款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9.违约解除合同19.1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19.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19.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9.1.3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9.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9.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9.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19.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0.破产终止合同2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转让和分包21.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1.2经买方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2.合同修改22.1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由双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的合同修改意见,并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签署。23.通知23.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4.计量单位24.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5.适用法律25.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6.合同生效和其它26.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26.2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叁份、乙方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专用条款为准。合同专用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1、定义1.2合同价:本合同合同价为¥(大写:人民币)1.5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北京市海淀区体育局1.6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1.7现场:本合同项下的供货地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体育局1.8供货时间:6、交货方式6.1.1本合同项下的交货方式为:适用合同一般条款6.1.1。9.1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项50%;在项目完成80%时支付合同款的30%;项目完成经甲方、监理、街道确认器材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合同款的20%。付款时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且与支付金额相同的等额发票。9.1.1付款方式:转账支票9.2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甲方支付尾款前,将质量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项目完成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额退回。10、质量保证期: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8年。11、器材安装完成且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提供每半年一次所装器材的巡检服务,并向采购人出具巡检记录,每年提交一次巡检报告,确保器材的正常、安全使用。12、中标人承诺器材安全使用寿命8年(自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量保证期满后,中标人须提供免费保修。此项中标人应提供承诺书。(本页以下无正文)签署页,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5)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7)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具有上述证明文件,建议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如供应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还须同时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4)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还须同时提供《联合协议》;上述文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5)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6)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不适用)拟分包情况说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包(填写包号)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选择)资质等级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该采购包合同金额的比例(%)1□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2□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合计: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投标无效。分包意向协议(不适用)甲方(投标人):________乙方(拟分包单位):________甲方承诺,一旦在________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为:_______)招标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照下述约定将合同项下部分内容分包给乙方:1.分包内容:_____。2.分包金额:_____,该金额占该采购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为___%。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本协议仅在投标人“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且投标人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的电子件,否则投标无效。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3-1联合协议(不适用)联合协议______、_____及_____就“________(项目名称)”____包招标项目的投标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1、由_________牵头,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4、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5、______负责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6、______负责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7、______负责_____(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8、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1)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2)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9、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其他约定(如有):_______。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盖章: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1.如本项目(包)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时,须提供《联合协议》,否则投标无效。2.联合体各方成员须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2-1投标人为制造厂商4.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1投标书(实质性格式)投标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__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提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否则,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电子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3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包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投标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制造商产地/国别制造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造商规模制造商所属性别外商投资类型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合价(元)1备品备件2专用工具3安装、调试、检验4培训5售后服务6其他7至最终目的地运保费…........总价(元)说明:制造商规模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或“其他”,中小企业的定义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制造商所属性别请填写“男”或“女”,指拥有制造商51%以上绝对所有权的性别;绝对所有权拥有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合计计算。外商投资类型请填写“外商单独投资”、“外商部分投资”或“内资”。6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投标无效):□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投标无效;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8中小企业证明文件说明: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中小企业身份。《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9拟分包情况说明拟分包情况说明(不适用)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包(填写包号)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选择)资质等级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合同金额的比例(%)1□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2□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合计:注:1.如本项目(包)允许分包,且投标人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如未提供,或提供了但未填写分包承担主体名称、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投标无效。2.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投标无效。3.投标人“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请仔细阅读资格证明文件格式2-1中说明,并建议按要求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相关全部文件;投标人非“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建议在本册提供。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分包意向协议(不适用)甲方(投标人):________乙方(拟分包单位):________甲方承诺,一旦在________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为:_______)招标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照下述约定将合同项下部分内容分包给乙方:1.分包内容:_____。2.分包金额:_____,该金额占该采购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为___%。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1.投标人“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且建议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2.投标人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有关规定,拟享受中小企业政策优惠措施的,仍需提供本协议,否则不予认可;3.投标人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的电子件,否则不予认可。10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9-1供应商信息采集表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所属性别外商投资类型注:1.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则应填写联合体各成员信息。2.供应商所属性别请填写“男”或“女”,指拥有供应商51%以上绝对所有权的性别;绝对所有权拥有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合计计算。3.外商投资类型请填写“外商单独投资”、“外商部分投资”或“内资”。10技术部分,格式自拟goodfamilystategiesforhealh为健康谋略好家庭集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2-1-1-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市海淀区体育局(单位名称)的专项活动场地建设与配套服务健身设备采购项目(包二)(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专项活动场地建设与配套服务健身设备采购项目(包二)(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深圳市好家庭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2人,营业收入为100267.92万元,资产总额为176422.4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轨道棋:室外轨道式中国象棋、室外轨道式五子棋、轨道军棋(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深圳市好家庭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2人,营业收入为100267.92万元,资产总额为176422.4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深圳市好家庭实业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2月18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教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专项活动场地建设与配套服务健身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