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新建 土壤改良中标结果公示(弥勒市农业农村局2025)
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HZC2024-G1-02404-YNXJ-0035
二、项目名称: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一标段)
供应商名称:红河亦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新哨镇夸竹村委会夸竹小组
中标金额(万元):435.16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7.4
标段名称: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二标段)
供应商名称:红河亦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新哨镇夸竹村委会夸竹小组
中标金额(万元):318.6432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7.35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段名称: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一标段)
名称: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一标段)
品牌:富?生
规格型号:《有机肥料》(NY /T525-2021)
数量:7568吨
单价(元):575
货物类
标段名称: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二标段)
名称: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二标段)
品牌:富?生
规格型号:《有机肥料》(NY /T525-2021)
数量:5532吨
单价(元):57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吕绍昌,陈华,梁燕(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李爱兰,何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规定,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计费依据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后下浮2%
金额:9.995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弥勒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弥勒市
联系方式:0873-61236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迅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弥勒市和谐家园18-4号商铺
联系方式:0873-63318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0873-633183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弥勒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20日 09:52
评审专家名单
吕绍昌,陈华,梁燕(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李爱兰,何梅
总中标金额
¥753.8032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873-6331837
采购单位
弥勒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弥勒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3-6123674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迅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弥勒市和谐家园18-4号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3-6331837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附件3
招标文件.zip
红河亦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HONGHEZHOUYILONGSHENGWUKEJIYOUXIANGONGSI七、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中小微型企业的需填写,否则不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弥勒市农业农村局(单位名称)的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二标段)(项目名称)釆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二标段)(标的名称),属于(釆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行业;制造商为红河亦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2人,营业收入为298.75782万元,资产总额为631.90843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釆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红河亦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2024年12月18日红河亦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HONGHEZHOUYILONGSHENGWUKEJIYOUXIANGONGSI附件: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红河亦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2526MA6NEEFWOE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制造业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9日行业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2526MA6NEEFWOE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制造业行业9:16:13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9日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2024年12月15日十一月十五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2024年12月暂无享受扶持政策四P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初九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16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十六232425廿三廿四3031三十腊月设置日程入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红河亦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2526MA6NEEFWOE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制造业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9日行业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2526MA6NEEFWOE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制造业9:17:20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9日行业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2024年12月15日十一月十五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2024年12月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四P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初九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16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十六232425廿三廿四3031三十腊月设置日程入红河亦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HONGHEZHOUYILONGSHENGWUKEJIYOUXIANGONGSI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红河亦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2526MA6NEEFWOE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制造业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9日行业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2526MA6NEEFWOE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制造业9:17:29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9日行业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2024年12月15日十一月十五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2024年12月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四五8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g101415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初九初十三十四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161819202122171821十七十八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十六232425262728293031133设置日程人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小微企业·企业名称:红河亦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信息争议申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2526MA6NEEFWOE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制造业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9日行业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2526MA6NEEFWOE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制造业9:17:40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9日行业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2024年12月15日十一月十五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2024年12月企业未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四P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初九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16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十六232425廿三廿四3031三十腊月设置日程入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云迅招字2024083招标人:弥勒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迅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第三章评标办法29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7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44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48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并于2024年12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云迅招字20240832.项目名称: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3.预算金额:¥786万元。一标段:454.08万元;二标段:331.92万元4.最高限价:¥786万元。一标段:454.08万元;二标段:331.92万元5.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一标段采购有机肥按照200kg/亩,建设规模3.784万亩,合计采购有机肥7568吨;序号采购内容项目地点实施面积(万亩)采购数量(吨)单价(元/吨)总价(万元)序号采购内容乡镇实施面积(万亩)采购数量(吨)单价(元/吨)总价(万元)1(1)采购符合NY/T 525-2021《有机肥料》标准的有机肥、组织实施发放、监督、施用。(2)有机肥施用技术培训。 (3)对耕地质量进行两次(施肥前后各一次)取土化验(按耕地质量标准要求),并对试验区试验数据进行评价分析。(4)建设10亩耕地质量提升与保护示范区。(5)第三方质量检测费用(发放前一次抽样检测费用)。东山镇(货物需按甲方要求送达到各个村委会)3.7847568600454.08二标段采购有机肥按照200kg/亩,建设规模2.766万亩,合计采购有机肥5532吨。序号采购内容项目地点实施面积(万亩)采购数量(吨)单价(元/吨)总价(万元)序号采购内容乡镇实施面积(万亩)采购数量(吨)单价(元/吨)总价(万元)1(1)采购符合NY/T 525-2021《有机肥料》标准的有机肥、组织实施发放、监督、施用。(2)有机肥施用技术培训。 (3)对耕地质量进行两次(施肥前后各一次)取土化验(按耕地质量标准要求),并对试验区试验数据进行评价分析。(4)建设10亩耕地质量提升与保护示范区。(5)第三方质量检测费用(发放前一次抽样检测费用)。西三镇、福城街道、竹园镇、五山乡(货物需按甲方要求送达到各个村委会)2.7665532600331.92注:(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一标段: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含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抽检工作及出具检验报告的时限)及验收。二标段: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含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抽检工作及出具检验报告的时限)及验收。7.质量标准一标段: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二标段: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8.质量保证期一标段: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二标段: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1.技术培训:供应商中标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提供以下技术培训:按要求将有机肥分发到户,并提供名册;指导农户按时按质按量施用有机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截图)。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是指: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说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新成立公司(2024年1月1日后成立)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可提供情况说明);(2)提供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凭证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新成立公司(2024年1月1日后成立)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可提供情况说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至今提供相关书面说明。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行业划分为“工业”)。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有机肥《肥料登记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3.方式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3.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2.网上递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3.开标地点:云南迅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18-4号)。4.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智能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其他:1、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要求:网上递交: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开标方式:本项目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取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进行开标。网上远程解密:远程解密须由投标人完成,投标人应在网上开标前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操作。3、本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媒体转载的公告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供应商基于中标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弥勒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弥勒市联系人:孙工电话:0873-6123674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迅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弥勒市和谐家园18-4联系人:马俊杰电话:0873-6331837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马俊杰联系电话:0873-633183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弥勒市农业农村局1.1.3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迅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1.1.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1.3.2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1.3.3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含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抽检工作及出具检验报告的时限)及验收。1.3.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1.3.5其他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委员会无记名投票确定其顺序。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1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规定,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计费依据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后下浮2%,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方法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对潜在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1.10.3招标人澄清或修改的时间和方法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下载和查看,投标人无须回函确认。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0.4澄清或修改的发布媒介同公告发布的媒介1.11分包不允许分包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详见须知2.1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对潜在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要求作出澄清。2.2.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点00分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详见须知3.13.2投标报价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应包括完成该项目工作的生产包装、成本、运输(含装卸费)、利润、税金、风险费、工作人员的交通费、通讯费、加班补贴、抽检费用(招标人委托第三方的抽检费用)及最终验收和交接费、质量(合格率)支持、售后服务费等的总和。2.本项目的预算金额:¥331.92万元。3.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及“最高限价单价”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4.此报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能调整。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3.4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基本信息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根据《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本项目可以收取保证金66384.00元,为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33000.00。二、保证金缴纳与退还注意事项 ☑(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项目名称: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二标段)收款单位:云南迅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弥勒湖泉分理处账 号:5305 0166 6738 0000 0612联系人:杨敏 联系电话:13769407088保证金金额:¥33000.00元;(大写:叁万叁仟元整)☑(二)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项目名称: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二标段)保证金金额:小写:33000.00元 (大写:叁万叁仟元整);☑(三)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项目名称: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二标段)保证金金额:小写:33000.00元 (大写:叁万叁仟元整);注:1、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划出;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3、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四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由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组成。特别注意:(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3.7.4投标文件的签署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3.7.5投标文件的提交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审阶段。4.1.1投标文件的加密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点0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地点:云南迅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18-4号)5.2开标网上智能开标:投标人需登录注: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6.3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3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款的5%。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10天内。10.1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采购需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2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10.3招标文件的解释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解释。10.4结果公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10.5质疑提出的时间与方式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0日前;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提问。10.5.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0.5.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10.6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应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并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投标人对网 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 (CA)加密,需要在开标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 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 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zcygov.com)上传至对应的项目,系统自动生成投标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4)该投标文件制作要求如果与采购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投标文件制作要求为准。(5)“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 CA 驱动下载网址: 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91c 6cff0db1311ec8cfbc9f613d3020410.7说明本项目为电子标,若开标时系统提示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IP地址、MAC地址、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则有关的投标单位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若因此导致该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则作废标处理。(一)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出资比例、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质量保证期和合同履行期限1.3.1本项目的采购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其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1.5.1代理服务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投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0.1招标人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答疑,应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出。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招标人澄清或修改的时间和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电子技术招标文件,包含公开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评标办法、采购需求、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同1.10.2的时间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投标人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下载和查看,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投标人自行登录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原公告发布媒体中有关该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2.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三)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由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组成。在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每份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100M,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部分。3.2投标报价3.2.1本项目的报价方式及说明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采购范围中所有服务的唯一报价。3.2.3在合同实施期间,中标价不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的变化而调整。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具体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投标否决处理。3.4.3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投标货币投标人须以人民币形式报价。3.6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由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组成。3.7.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3.7.1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3.7.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要求、投标有效期、服务标准、采购需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4投标文件的签署: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投标文件的提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四)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1.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包括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4.3.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五)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智能开标,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2)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格式不符合3.7.1项要求或无法读取导入的;(六)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管理子系统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本次评标活动应当接受招标人邀请到场的监督单位依法实施的监督。(七)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授予7.1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照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7.2中标通知招标人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派代表与招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7.3履约担保7.3.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中标人违约,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中标人的全部投标保证金。7.3.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7.3.3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7.4.2投标人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八)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九)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除“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外;(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招标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七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十)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资格审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截图)。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是指: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资格审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说明资格审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新成立公司(2024年1月1日后成立)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可提供情况说明);(2)提供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凭证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新成立公司(2024年1月1日后成立)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可提供情况说明);资格审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至今提供相关书面说明。资格审查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有机肥《肥料登记证》符合性评审标准报价投标报价不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符合性评审标准商务1、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齐全;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4、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符合性评审标准技术1、不存在“(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2、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云政办发 [2010]106号)的;3、无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委员会无记名投票确定其顺序。2.评标程序及标准2.1资格评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符合性评审2.2.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程度等方面进行审查,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2按上述条款执行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项目应予废标。2.3详细评审2.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分值如下:1.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报价部分得分F1(满分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即:评审价=投标报价×[1-1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70分)货物参数的响应程度(满分10分)1、所有货物参数均无负偏离项得10分;2、招标文件参数中任意一项参数不满足,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注:参数内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有效,未提供却响应了的不予计分。注:依据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所投产品技术支持资料(包括投标产品检测报告、印刷宣传彩页或厂家出具的性能参数说明等,不接受投标人(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除外)自行印刷、打印或者手写的技术支持资料,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进行评审,若投标文件中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支持资料应答,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和解释的,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要求。中标后甲方对参数响应情况进行验证,若虚假应标,由投标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70分)项目实施(供货)方案(满分20分)(1)项目时间计划(满分8分)①提供整个项目自合同签订期的项目时间计划表,至少应当包含订货、配送、运输、到货检验及验收等环节,每个环节应当有明确负责人、负责人联系方式、开展方式。4个环节都具备的,得基本分4分,每缺少一个环节(要素不齐全视为缺少),扣1分,扣完为止。②第一档次:项目时间计划科学合理、逻辑清晰、可行性强,得4分;第二档次:项目时间计划描述一般、逻辑可行、可行性一般,得2分;第三档次:项目时间计划逻辑混乱、无可行性或无项目时间计划的,不得分。(2)项目实施(供货)方案(满分5分)第一档次: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逻辑清晰、可行性强的,得5分;第二档次:项目实施方案描述一般、逻辑可行、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第三档次:项目实施方案描述较差、逻辑较差、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第四档次:项目实施方案逻辑混乱、无可行性或无整体项目实施方案的,不得分。(3)验收方案(满分7分)①验收方案至少应当包含到货检验及验收2个部分,2个部分均应当包含负责人、负责人联系方式、实施方式、验收目标、验收标准、补救措施。内容全面的,得基本分2分,每缺少一个部分(要素不齐全视为缺少),扣0.5分,扣完为止。②第一档次:验收方案计划科学合理、逻辑清晰、可行性强,得5分;第二档次:验收方案描述一般、逻辑可行、可行性一般,得3分;第三档次:验收方案逻辑混乱、无可行性或无验收方案的,不得分。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70分)质量承诺和保证措施(满分10分)1.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详实完整,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且违约处罚措施明确合理的,得10分;2.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基本完整,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可行,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但违约处罚措施一般,得6分;3.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不完整或较简略,保证措施不合理或不可行,有违约责任承诺但未明确违约处罚措施,得3分;4.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不得分。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70分)售后服务(满分10分)供应商应拟定完整详尽的售后服务方案、评审将对方案中的下列重点内容进行评审:1.服务体系;2.服务内容;3.故障解决方案;4.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及服务电话;5.质量保证。(1)售后服务内容、承诺、特别全面,响应以及解决问题的时间及时,有具体的保证措施且合理、可行,能较好的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0分;(2)售后服务内容、承诺、较全面,响应以及解决问题的时间较及时,有具体的保证措施且合理、可行,基本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6分;(3)售后服务内容、承诺一般,响应以及解决问题的时间较慢,有一定的保证措施且基本合理、可行,基本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4)售后服务内容、承诺较差,响应以及解决问题的时间不明确,无具体的保证措施,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分。(5)未提供售后服务保障情况的不得分。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70分)培训方案(满分10分)培训方案评分(10分):第一档次(10分)技术培训方案内容完整、规范、具体、可行,针对性强,具有多种培训方式,线上线下培训结合,有专业的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安排合理;第二档次(7分)技术培训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有一定针对性,培训方式,专业的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安排方面有所欠缺的;第三档次(4分)技术培训方案较差,内容不完整,缺乏针对性。第四档次(0分)未提供技术培训方案的,得0 分。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70分)产品检测能力(满分5分)1.具备供货产品的质量检测能力,配套相应的检测设施设备、检测人员具有有效资质证书的得5分。2.具备供货产品的部分质量检测能力,配套有部分检测设施设备、检测人员具有有效资质证书的得3分。3.不具备供货产品的质量检测能力,无配套的检测设施设备、无有资质证书检测人员的得0分。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70分)类似业绩(满分5分)自2021年12月01日至今完成一项与本次采购项目类似业绩1分,满分5分(分值加满为止)注:①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合同(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二者提供其一即可。项目合同内容至少应当包括封面、签字页、金额页、主要标的页。②类似业绩是指:与本项目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2.3.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投标人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2.3.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3.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4.2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3.5投标总报价(F1)按评标方法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价格部分得分。技术部分(F2)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所有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3.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文件的澄清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4.评标结果4.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4.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本合同内容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的情况另行约定)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甲方(采购人)名称:弥勒市农业农村局地址:邮编:652399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电话:0873—6123674乙方(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话:售后服务联系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甲方(采购人):弥勒市农业农村局乙方(供货商):根据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为平等互惠、共同促进项目实施、达成目标,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内容:一、合同总价(大写):本合同总价为乙方按甲方预算数量,依据其报价后的成交总价。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并包含运输、发放前一次抽样检测、公示牌安装等全部费用。二、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产地、制造商、数量、单价,供货范围、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产品名称品牌型 号 规 格产地制造商名数量(吨)单价 (元/吨)总价(元)有机肥料1、产品执行标准:NY/T 525-2021《有机肥料》标准;2、产品质量指标: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30%;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4.0%;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酸碱度(pH)5.5-8.5;蛔虫卵死亡率≥95%;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总砷(As)≤15mg/kg,总汞(Hg)≤2mg/kg,总铅(Pb)≤50mg/kg,总镉(Cd)≤3mg/kg,总铬(Cr)≤150mg/kg,其余指标符合NY/T 525-2021标准要求。3、包装规格:40公斤/袋,定额包装。供货范围:甲方项目实施区各用肥点位。相应的技术服务:按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完成。质量保证:产品质量符合NY/T525-2021标准,部分有效指标优于该执行标准。三、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含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抽检工作及出具检验报告的时限)及验收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配合完成合同签订后项目的实施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产品运输、装卸、抽检时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等)。2、负责提供产品运输、装卸、抽检所必需的场地和环境。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产品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全新(包括内外包装等)产品,符合投标文件规定,并符合国家农业行业标准(NY/T525-2021标准)和产品出厂标准的货物。2、乙方负责提供每个生产批次的第三方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甲、乙双方及弥勒市农业农村局派员共同见证甲乙双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乙方生产地现场抽样并检验(检验结果以该检验机构一次结果为准)。抽样方法:同生产批次有机肥按国家有关规定抽取样品。3、保证甲方在合同货物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4、严格遵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所承诺的条款。5、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货物验收。6、甲方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响应,并保证48小时内予以解决或更换。五、验收及验收标准1、货物验收: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统一初验其包装完好性和数量相符性是否符合合同要求;2、货物交验地点和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甲方的供货时限负责将完整全新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甲方组织卸货计数;3、交货时,乙方随货向甲方交付产品必需的合格证、相关资料(如使用说明书),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将由甲方和乙方进行集中验货,若开袋发现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必须予以更换;4、按照NY/T525-2021《有机肥料》相关规定,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乙方在备货过程中和发放过程中分别进行两次抽检检测,两次检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两次抽检合格后由弥勒市农业农村局按规格、参数及质量标准及要求组织验收。5、在对供货产品验收并出具合格报告之前,乙方应对由于含量、技术指标或者质量残次而发生的任何不足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6、甲方组织供货项目验收,验收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合同价款结算乙方供货完成,并且经甲方验收结束确认项目供货合格无差异,由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款开具正规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七、违约责任1、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所交货物和质量保证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履约保证金;逾期交货将向甲方每日偿付人民币2000元整的逾期违约金。2、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货物及所交货物与合同标准不相符,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3、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八、解决争议的方式: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予以办理。九、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二、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甲方(采购人)签章:弥勒市农业农村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乙方(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1、总体要求1.1本供货要求描述了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的要求。本供货要求提供投标人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基础。1.2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资料、货物质量及使用性能负责,对所提供的货物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负完全责任。1.3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逐条做出明确答复,并列出具体数据和指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性能应完全符合招标方指明的标准,并满足或高于招标方提出的要求。有异于规定要求的地方应明确指出,并论述其理由及其偏差。所有偏差须在技术响应偏差表中明示。1.4投标人一旦中标,须保障招标方在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相关指控,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二、采购需求:一标段采购有机肥按照200kg/亩,建设规模3.784万亩,合计采购有机肥7568吨;序号采购内容项目地点实施面积(万亩)采购数量(吨)单价(元/吨)总价(万元)序号采购内容乡镇实施面积(万亩)采购数量(吨)单价(元/吨)总价(万元)1(1)采购符合NY/T 525-2021《有机肥料》标准的有机肥、组织实施发放、监督、施用。(2)有机肥施用技术培训。 (3)对耕地质量进行两次(施肥前后各一次)取土化验(按耕地质量标准要求),并对试验区试验数据进行评价分析。(4)建设10亩耕地质量提升与保护示范区。(5)第三方质量检测费用(发放前一次抽样检测费用)。东山镇(货物需按甲方要求送达到各个村委会)3.7847568600454.08二标段采购有机肥按照200kg/亩,建设规模2.766万亩,合计采购有机肥5532吨。序号采购内容项目地点实施面积(万亩)采购数量(吨)单价(元/吨)总价(万元)序号采购内容乡镇实施面积(万亩)采购数量(吨)单价(元/吨)总价(万元)1(1)采购符合NY/T 525-2021《有机肥料》标准的有机肥、组织实施发放、监督、施用。(2)有机肥施用技术培训。 (3)对耕地质量进行两次(施肥前后各一次)取土化验(按耕地质量标准要求),并对试验区试验数据进行评价分析。(4)建设10亩耕地质量提升与保护示范区。(5)第三方质量检测费用(发放前一次抽样检测费用)。西三镇、福城街道、竹园镇、五山乡(货物需按甲方要求送达到各个村委会)2.7665532600331.92三、技术要求2.1规格及包装要求:按每袋40公斤定额包装,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包装物材质要求为里塑外编,包装物不回收,费用由投标人负责;2.2有机肥质量标准:2.2.1外观颜色为褐色或灰褐色,粒状或粉状,均匀、无恶臭;2.2.2生产使用的有机原料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中附录A要求,必须充分发酵腐熟,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禽畜粪便;禁止使用生活垃圾、工业废渣、市政污泥及含有病原物或污染物超标的有机物料。2.3执行NY/T525-2021《有机肥料》标准,有机肥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一的要求。表一项目指标外观外观均匀,粉状或颗粒状,无恶臭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30总养分(N+P2O5+K20)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4.0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酸碱度(pH)5.5-8.5种子发芽指数(GI)/%≥70机械杂质/%≤0.5总砷(As),mg/kg≤15总汞(Hg),mg/kg≤2总铅(Pb),mg/kg≤50总镉(Cd),mg/kg≤3总铬(Cr),mg/kg≤150蛔虫卵死亡率/%≥95粪大肠菌群数,个/g≤100四、采购要求说明:1.本项目采购有机肥7568吨。2.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含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抽检工作及出具检验报告的时限)及验收。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4.请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5.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漏,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应包括完成该项目工作的生产包装、成本、运输(含装卸费)、利润、税金、风险费、工作人员的交通费、通讯费、加班补贴、抽检费用(招标人委托第三方的抽检费用)及最终验收和交接费、质量(合格率)支持、售后服务费等的总和。7.技术培训:投标人中标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提供以下技术培训:按要求将有机肥分发到户,并提供名册;指导农户按时按质按量施用有机肥。五、供货方式1.须按采购人需求数量,供货地点,进行及时供货。2.按采购人货物需求通知后2日内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3.延期交货处罚:逾期交货中标人将向采购人每日偿付人民币2000元整的逾期违约金。六、验收要求: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抽检工作合格后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附出厂检验合格证、第三方抽检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开具有机肥的品名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发货凭证,由弥勒市农业农村局按规格、参数及质量要求组织验收,收货人须如实在签收单上签字并加盖收货单位公章,收货内容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加盖收货单位公章,否则一律无效。七、质保期及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1)质量保证期内合同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对于一般技术方面问题,技术人员通过电话与客户沟通,指导解决。如遇电话解决不了的问题,则中标人技术人员48小时赶赴现场为客户解决问题。(2)在质保期内,如有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应立即更换货物并调查起因。因非招标人原因导致的货物损坏应由中标人无偿替换。3.在质保期内,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其他售后服务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厂商规定执行。国家规定标准低于厂商标准的按厂商标准执行。八、付款方式中标人供货完成,并且经采购人验收结束确认项目供货合格无差异,由中标人在7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款开具正规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标段)(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目录(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自行编制)投标(唱标)一览表项目名称: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标段)项目编号:云迅招字2024083投标人名称投标单价(元/吨)投标总报价(元)大写: 小写: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承诺投标保证金(元)备注注:1、投标人在投标(唱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总报价必须与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相关服务费报价一致,当两者不相符时,以《投标(唱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2、招标控制价为:3319200.00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经认真分析、研究了贵方提供的(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和所有补充文件后,我公司决定对上述服务项目进行投标。我方针对该项目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元小写:元,按照现行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期限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注册资金: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招标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及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部门:职务: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四、投标保证金致(招标人):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随同本投标文件,我们出具人民币万元的投标保证(并将提交汇款凭证)。我们如有下列行为之一时,你们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可取消我们的中标资格: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未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在接到中标通知后30天内由于我方的原因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5、资格审查文件部分(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本表信息)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公司性质注册资金:邮政编码:公司成立日期:经营期限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联系人姓名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公司拥有的资质证书或荣誉证书:(如有,证件资料附后)注:后附资质证书(如有)、企业简介、组织机构。(2)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要求为原件扫描件且清晰可辨,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截图)。(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是指: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说明。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新成立公司(2024年1月1日后成立)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可提供情况说明);(2)提供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凭证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新成立公司(2024年1月1日后成立)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可提供情况说明);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至今提供相关书面说明。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中小微型企业的需填写,否则不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釆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釆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釆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注:单独列出所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产品单价和总价。(若投标文件中无上述材料,则在评审时不考虑对该小、微企业的相关优惠。)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在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九、监狱企业证明(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公司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注:若产品出自符合国家规定的监狱企业,则该产品制造企业必须出具上述声明函,且投标人必须提供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考虑对该监狱企业的相关优惠。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十、有机肥《肥料登记证》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有机肥《肥料登记证》原件扫描件。十一、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本项目编写)六、技术标部分(1)所提供货物的参数(格式自拟)(二)项目实施(供货)方案(格式自拟)(三)质量承诺和保证措施(格式自拟)(四)售后服务(格式自拟)(五)培训方案(格式自拟)(六)产品检测能力(格式自拟)(七)类似业绩序号合同名称合同总价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签订合同时间备注12345…注:①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合同(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二者提供其一即可。项目合同内容至少应当包括封面、签字页、金额页、主要标的页。②类似业绩是指:与本项目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七、其他资料承诺书(投标单位)本企业作为(项目名称)的投标人,现作如下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2、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参与投标。4、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招标人、评标小组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9、在投标过程中,秉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出具的各类书面文件、证件及资料均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如出现上述行为,本投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八、投标单位提供的其他材料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云迅招字2024083招标人:弥勒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迅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第三章评标办法29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7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44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48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并于2024年12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云迅招字20240832.项目名称: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3.预算金额:¥786万元。一标段:454.08万元;二标段:331.92万元4.最高限价:¥786万元。一标段:454.08万元;二标段:331.92万元5.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一标段采购有机肥按照200kg/亩,建设规模3.784万亩,合计采购有机肥7568吨;序号采购内容项目地点实施面积(万亩)采购数量(吨)单价(元/吨)总价(万元)序号采购内容乡镇实施面积(万亩)采购数量(吨)单价(元/吨)总价(万元)1(1)采购符合NY/T 525-2021《有机肥料》标准的有机肥、组织实施发放、监督、施用。(2)有机肥施用技术培训。 (3)对耕地质量进行两次(施肥前后各一次)取土化验(按耕地质量标准要求),并对试验区试验数据进行评价分析。(4)建设10亩耕地质量提升与保护示范区。(5)第三方质量检测费用(发放前一次抽样检测费用)。东山镇(货物需按甲方要求送达到各个村委会)3.7847568600454.08二标段采购有机肥按照200kg/亩,建设规模2.766万亩,合计采购有机肥5532吨。序号采购内容项目地点实施面积(万亩)采购数量(吨)单价(元/吨)总价(万元)序号采购内容乡镇实施面积(万亩)采购数量(吨)单价(元/吨)总价(万元)1(1)采购符合NY/T 525-2021《有机肥料》标准的有机肥、组织实施发放、监督、施用。(2)有机肥施用技术培训。 (3)对耕地质量进行两次(施肥前后各一次)取土化验(按耕地质量标准要求),并对试验区试验数据进行评价分析。(4)建设10亩耕地质量提升与保护示范区。(5)第三方质量检测费用(发放前一次抽样检测费用)。西三镇、福城街道、竹园镇、五山乡(货物需按甲方要求送达到各个村委会)2.7665532600331.92注:(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一标段: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含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抽检工作及出具检验报告的时限)及验收。二标段: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含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抽检工作及出具检验报告的时限)及验收。7.质量标准一标段: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二标段: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8.质量保证期一标段: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二标段: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1.技术培训:供应商中标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提供以下技术培训:按要求将有机肥分发到户,并提供名册;指导农户按时按质按量施用有机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截图)。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是指: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说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新成立公司(2024年1月1日后成立)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可提供情况说明);(2)提供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凭证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新成立公司(2024年1月1日后成立)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可提供情况说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至今提供相关书面说明。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行业划分为“工业”)。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有机肥《肥料登记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3.方式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3.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2.网上递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3.开标地点:云南迅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18-4号)。4.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智能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其他:1、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要求:网上递交: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开标方式:本项目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取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进行开标。网上远程解密:远程解密须由投标人完成,投标人应在网上开标前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操作。3、本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媒体转载的公告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供应商基于中标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弥勒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弥勒市联系人:孙工电话:0873-6123674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迅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弥勒市和谐家园18-4联系人:马俊杰电话:0873-6331837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马俊杰联系电话:0873-633183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弥勒市农业农村局1.1.3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迅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1.1.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1.3.2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1.3.3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含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抽检工作及出具检验报告的时限)及验收。1.3.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1.3.5其他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委员会无记名投票确定其顺序。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1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规定,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计费依据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后下浮2%,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方法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对潜在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1.10.3招标人澄清或修改的时间和方法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下载和查看,投标人无须回函确认。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0.4澄清或修改的发布媒介同公告发布的媒介1.11分包不允许分包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详见须知2.1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对潜在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要求作出澄清。2.2.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点00分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详见须知3.13.2投标报价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应包括完成该项目工作的生产包装、成本、运输(含装卸费)、利润、税金、风险费、工作人员的交通费、通讯费、加班补贴、抽检费用(招标人委托第三方的抽检费用)及最终验收和交接费、质量(合格率)支持、售后服务费等的总和。2.本项目的预算金额:¥454.08万元。3.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及“最高限价单价”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4.此报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能调整。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3.4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基本信息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根据《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本项目可以收取保证金90816.00元,为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45000.00。二、保证金缴纳与退还注意事项 ☑(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项目名称: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收款单位:云南迅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弥勒湖泉分理处账 号:5305 0166 6738 0000 0612联系人:杨敏 联系电话:13769407088保证金金额:¥4500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二)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项目名称: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保证金金额:小写:45000.00元 (大写:肆万伍仟元整);☑(三)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项目名称: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土壤改良项目保证金金额:小写:45000.00元 (大写:肆万伍仟元整);注:1、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划出;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3、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四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由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组成。特别注意:(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3.7.4投标文件的签署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3.7.5投标文件的提交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审阶段。4.1.1投标文件的加密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点0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地点:云南迅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18-4号)5.2开标网上智能开标:投标人需登录注: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6.3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3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款的5%。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10天内。10.1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采购需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2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10.3招标文件的解释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解释。10.4结果公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10.5质疑提出的时间与方式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0日前;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提问。10.5.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0.5.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10.6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应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并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投标人对网 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 (CA)加密,需要在开标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 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 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zcygov.com)上传至对应的项目,系统自动生成投标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4)该投标文件制作要求如果与采购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投标文件制作要求为准。(5)“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 CA 驱动下载网址: 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91c 6cff0db1311ec8cfbc9f613d3020410.7说明本项目为电子标,若开标时系统提示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IP地址、MAC地址、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则有关的投标单位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若因此导致该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则作废标处理。(一)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出资比例、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质量保证期和合同履行期限1.3.1本项目的采购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其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1.5.1代理服务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投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0.1招标人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答疑,应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出。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招标人澄清或修改的时间和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电子技术招标文件,包含公开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评标办法、采购需求、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同1.10.2的时间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投标人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下载和查看,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投标人自行登录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原公告发布媒体中有关该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2.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三)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由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组成。在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每份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100M,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部分。3.2投标报价3.2.1本项目的报价方式及说明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采购范围中所有服务的唯一报价。3.2.3在合同实施期间,中标价不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的变化而调整。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具体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投标否决处理。3.4.3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投标货币投标人须以人民币形式报价。3.6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由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组成。3.7.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3.7.1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3.7.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要求、投标有效期、服务标准、采购需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4投标文件的签署: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投标文件的提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四)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1.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包括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4.3.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五)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智能开标,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2)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格式不符合3.7.1项要求或无法读取导入的;(六)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管理子系统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本次评标活动应当接受招标人邀请到场的监督单位依法实施的监督。(七)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授予7.1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照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7.2中标通知招标人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派代表与招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7.3履约担保7.3.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中标人违约,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中标人的全部投标保证金。7.3.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7.3.3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7.4.2投标人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八)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九)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除“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外;(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招标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七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十)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资格审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截图)。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是指: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资格审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说明资格审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新成立公司(2024年1月1日后成立)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可提供情况说明);(2)提供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凭证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新成立公司(2024年1月1日后成立)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可提供情况说明);资格审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至今提供相关书面说明。资格审查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有机肥《肥料登记证》符合性评审标准报价投标报价不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符合性评审标准商务1、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齐全;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4、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符合性评审标准技术1、不存在“(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2、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云政办发 [2010]106号)的;3、无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委员会无记名投票确定其顺序。2.评标程序及标准2.1资格评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符合性评审2.2.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程度等方面进行审查,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2按上述条款执行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项目应予废标。2.3详细评审2.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分值如下:1.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报价部分得分F1(满分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即:评审价=投标报价×[1-1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70分)货物参数的响应程度(满分10分)1、所有货物参数均无负偏离项得10分;2、招标文件参数中任意一项参数不满足,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注:参数内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有效,未提供却响应了的不予计分。注:依据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所投产品技术支持资料(包括投标产品检测报告、印刷宣传彩页或厂家出具的性能参数说明等,不接受投标人(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除外)自行印刷、打印或者手写的技术支持资料,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进行评审,若投标文件中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支持资料应答,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和解释的,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要求。中标后甲方对参数响应情况进行验证,若虚假应标,由投标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70分)项目实施(供货)方案(满分20分)(1)项目时间计划(满分8分)①提供整个项目自合同签订期的项目时间计划表,至少应当包含订货、配送、运输、到货检验及验收等环节,每个环节应当有明确负责人、负责人联系方式、开展方式。4个环节都具备的,得基本分4分,每缺少一个环节(要素不齐全视为缺少),扣1分,扣完为止。②第一档次:项目时间计划科学合理、逻辑清晰、可行性强,得4分;第二档次:项目时间计划描述一般、逻辑可行、可行性一般,得2分;第三档次:项目时间计划逻辑混乱、无可行性或无项目时间计划的,不得分。(2)项目实施(供货)方案(满分5分)第一档次: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逻辑清晰、可行性强的,得5分;第二档次:项目实施方案描述一般、逻辑可行、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第三档次:项目实施方案描述较差、逻辑较差、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第四档次:项目实施方案逻辑混乱、无可行性或无整体项目实施方案的,不得分。(3)验收方案(满分7分)①验收方案至少应当包含到货检验及验收2个部分,2个部分均应当包含负责人、负责人联系方式、实施方式、验收目标、验收标准、补救措施。内容全面的,得基本分2分,每缺少一个部分(要素不齐全视为缺少),扣0.5分,扣完为止。②第一档次:验收方案计划科学合理、逻辑清晰、可行性强,得5分;第二档次:验收方案描述一般、逻辑可行、可行性一般,得3分;第三档次:验收方案逻辑混乱、无可行性或无验收方案的,不得分。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70分)质量承诺和保证措施(满分10分)1.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详实完整,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且违约处罚措施明确合理的,得10分;2.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基本完整,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可行,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但违约处罚措施一般,得6分;3.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不完整或较简略,保证措施不合理或不可行,有违约责任承诺但未明确违约处罚措施,得3分;4.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不得分。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70分)售后服务(满分10分)供应商应拟定完整详尽的售后服务方案、评审将对方案中的下列重点内容进行评审:1.服务体系;2.服务内容;3.故障解决方案;4.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及服务电话;5.质量保证。(1)售后服务内容、承诺、特别全面,响应以及解决问题的时间及时,有具体的保证措施且合理、可行,能较好的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0分;(2)售后服务内容、承诺、较全面,响应以及解决问题的时间较及时,有具体的保证措施且合理、可行,基本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6分;(3)售后服务内容、承诺一般,响应以及解决问题的时间较慢,有一定的保证措施且基本合理、可行,基本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4)售后服务内容、承诺较差,响应以及解决问题的时间不明确,无具体的保证措施,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分。(5)未提供售后服务保障情况的不得分。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70分)培训方案(满分10分)培训方案评分(10分):第一档次(10分)技术培训方案内容完整、规范、具体、可行,针对性强,具有多种培训方式,线上线下培训结合,有专业的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安排合理;第二档次(7分)技术培训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有一定针对性,培训方式,专业的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安排方面有所欠缺的;第三档次(4分)技术培训方案较差,内容不完整,缺乏针对性。第四档次(0分)未提供技术培训方案的,得0 分。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70分)产品检测能力(满分5分)1.具备供货产品的质量检测能力,配套相应的检测设施设备、检测人员具有有效资质证书的得5分。2.具备供货产品的部分质量检测能力,配套有部分检测设施设备、检测人员具有有效资质证书的得3分。3.不具备供货产品的质量检测能力,无配套的检测设施设备、无有资质证书检测人员的得0分。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70分)类似业绩(满分5分)自2021年12月01日至今完成一项与本次采购项目类似业绩1分,满分5分(分值加满为止)注:①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合同(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二者提供其一即可。项目合同内容至少应当包括封面、签字页、金额页、主要标的页。②类似业绩是指:与本项目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2.3.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投标人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2.3.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3.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4.2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3.5投标总报价(F1)按评标方法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价格部分得分。技术部分(F2)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所有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3.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文件的澄清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4.评标结果4.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4.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本合同内容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的情况另行约定)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新建 土壤改良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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