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红绿灯 景十字路口信号灯中标结果公示(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2025)
城西片区御品苑小区十字路口红绿灯、金湖御景十字路口信号灯采购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429]XZY[CS]2024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西片区御品苑小区十字路口红绿灯、金湖御景十字路口信号灯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红绿灯、信号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经原磋商小组成员对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的投标报价进行了复核计算,确认其第一次报价明细表汇总金额与第一次总价报价存在出入,其最终报价明细表汇总金额超过第一次报价金额,价格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应视为无效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点的规定,现顺延该项目中标候选人。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红绿灯、信号灯)代理服务费金额:1.894900(万元),更正为:1.8806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红绿灯、信号灯)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更正为:福建维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红绿灯、信号灯)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1,359,000.00元,更正为:1,346,000.0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红绿灯、信号灯)评审价格(第1候选人):1,359,000.00元,更正为:1,346,000.0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红绿灯、信号灯)评审总得分(第1候选人):99.60,更正为:89.67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维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346,000.00元
89.67
1.资格性审查: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各投标人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地址:泰宁县归化路49号行政服务中心9楼
联系方式:13605993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联系方式:13806965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鑫之源经办
电话:13806965608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21日
相关附件:
情况说明.zip
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福建维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福建维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城西片区御品苑小区十字路口红绿灯、金湖御景十字路口信号灯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行政区域
泰宁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21日 11:53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22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2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鑫之源经办
项目联系电话
13806965608
采购单位
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
泰宁县归化路49号行政服务中心9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605993318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806965608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I原评审专家复核意见表招标编号:[350429]XZY[CS]2024002项目名称:城西片区御品苑小区十字路口红绿灯、金湖御景十字路口信号灯采购采购单位: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预算金额:137150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联系人:吴工电话:0591-87275800传真:0591-87275800专家姓名李福电话13605975003工作单位泰宁县融媒体中心周必荣13850833586泰宁县公安局邱志林13960515188泰宁县公安局复核意见:.经原磋商小组成员对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的投标报价进行了复核计算,确认其第一次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内的单价乘以数量汇总金额为1356483元,与第一次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合计报价1359048元存在出入,其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明细表汇总金额为1359000元,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表2(3)②”的规定,报价明细与总价报价存在不一致的,应以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综上所述,原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其最终报价金额超过第一次报价金额,价格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应视为无效响应。,.专家签名:5抖专福。一周特42年2月O日1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文件泰城交函[2025]3号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城西片区御品苑小区十字路口红绿灯、金湖御景十字路口信号灯采购项目拟将中标候选人顺延报备的函泰宁县财政局:我单位于2025年1月9日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项目名称:城西片区御品苑小区十字路口红绿灯、金湖御景十字路口信号灯采购,最高限价为:1371500元,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确定成交单位,项目编号为:[350429]XZY[CS]2024002,经专家评审成交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并于2025年1月22日发布成交公告。我单位在与成交人签署采购合同过程中复核了成交人的各阶段分项报价明细表,经查发现成交人第一次报价总价为1359048元,实际分项报价累加金额为1356483元,第二次报价为1359000元,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表2),报价人投标总价与报价明细表有差别的,应以报价明细表金额为准,故我单位认为成交人最终报价金额超过第一次报价,应视为无效响应。同时我局拟组织原磋商小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价格符合性进行复核,若符合结果为成交结果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点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现将向贵单位进行报备。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2025年2月12日2025年2月12日印发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十字路口红绿灯 景十字路口信号灯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