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流域整治中标结果公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笕桥街道办事处2025)



一、项目编号:ZJXX-临[2025]137号
二、项目名称:笕桥街道流域整治一标段(机场港清淤)工程施工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443645(元)
杭州西景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袁浦街136号2003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笕桥街道流域整治一标段(机场港清淤)工程施工
笕桥街道流域整治一标段(机场港清淤)工程施工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蔡岳军
浙1332021202300415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梅峰群,张贵生,翟路加,徐恺(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徐继顺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杭州西景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69.0
68.0
61.0
76.0
64.0
67.6
18.18
85.78

1
硕谷昊天建设(杭州)有限公司
65.0
59.0
52.0
66.0
58.0
60.0
20.0
80.0

1
杭州大江东智毅实业有限公司
63.0
57.0
46.0
66.0
60.0
58.4
17.98
76.38

1
帝豪建设有限公司
50.0
61.0
49.0
62.0
63.0
57.0
17.78
74.78

1
杭州城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0.0
51.0
44.0
67.0
57.0
53.8
19.51
73.31

1
浙江潇宇建设有限公司
36.0
33.0
46.0
53.0
52.0
44.0
17.2
61.2

1
浙江康乾建设有限公司
29.0
32.0
37.0
36.0
33.0
33.4
17.02
50.42

1
杭州华道建设有限公司
16.0
17.0
24.0
23.0
22.0
20.4
17.39
37.79

1
杭州联峰建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16.0
16.0
16.0
24.0
23.0
19.0
16.84
35.84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笕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笕桥街道机场路39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侯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336077351
质疑联系人:郑煜
质疑联系方式:15372083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211号顺福商务中心3幢16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范敏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7078557
质疑联系人:吕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2-263001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

附件信息:

笕桥清淤招标文件.docx483.8K

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docx12.8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250.7K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ZJXX-临[2025]137号项目名称:笕桥街道流域整治一标段(机场港清淤)工程施工,,,,,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杭州市本级其他建筑工程,水利工程施工,工程排水施工,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市市容管理服务,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一般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4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笕桥街道流域整治一标段(机场港清淤)工程施工(ZJXX-临[2025]137号)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02-2014:0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元)1杭州华道建设有限公司1509033(壹佰伍拾万玖仟零叁拾叁元整)2杭州西景环境建设有限公司1443645(壹佰肆拾肆万叁仟陆佰肆拾伍元整)3杭州大江东智毅实业有限公司1459825(壹佰肆拾伍万玖仟捌佰贰拾伍元整)4浙江潇宇建设有限公司1525435(壹佰伍拾贰万伍仟肆佰叁拾伍元整)5杭州城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345007(壹佰叁拾肆万伍仟零柒元整)6硕谷昊天建设(杭州)有限公司1312202(壹佰叁拾壹万贰仟贰佰零贰元整)7帝豪建设有限公司1476228(壹佰肆拾柒万陆仟贰佰贰拾捌元整)8浙江康乾建设有限公司1541838(壹佰伍拾肆万壹仟捌佰叁拾捌元整)1/2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9杭州联峰建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1558240(壹佰伍拾伍万捌仟贰佰肆拾元整)2/2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名称:笕桥街道流域整治一标段(机场港清淤)工程施工(ZJXX-临[2025]137号)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02-2014:0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杭州华道建设有限公司符合2杭州西景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符合3杭州大江东智毅实业有限公司符合4浙江潇宇建设有限公司符合5杭州城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符合6硕谷昊天建设(杭州)有限公司符合7帝豪建设有限公司符合8浙江康乾建设有限公司符合9杭州联峰建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笕桥街道流域整治一标段(机场港清淤)工程施工(ZJXX-临[2025]137号)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02-2014:0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杭州华道建设有限公司符合2杭州西景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符合3杭州大江东智毅实业有限公司符合4浙江潇宇建设有限公司符合5杭州城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符合6硕谷昊天建设(杭州)有限公司符合7帝豪建设有限公司符合8浙江康乾建设有限公司符合9杭州联峰建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评分明细1(专家1)项目名称:笕桥街道流域整治一标段(机场港清淤)工程施工(ZJXX-临[2025]137号)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华道建设有限公司杭州西景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大江东智毅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潇宇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城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硕谷昊天建设(杭州)有限公司帝豪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康乾建设有限公司杭州联峰建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1商务投标人自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注: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的需注明合同签订时间及相关项目信息,0-10.01.00.00.01.01.01.01.00.02商务拟派项目经理自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注:1、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的需注明合同签订时间及相关项目信息,若无法体现的则需提供业主证明。注:提供2024年1月(含)以后任意一月的项目经理社保证明,否则此项不得分。0-10.01.00.00.01.01.01.00.00.03商务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0-30.03.03.03.03.03.03.03.00.04技术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组管理人员的组织分工、专业配置以及各专业工种配置和劳动力投入方案的评价。(人员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6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4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2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62.06.04.02.04.06.04.04.02.05技术施工方案的评价。评价因素包括施工难点部位清单、施工安全性措施、质量控制标准)、成品保护方案。(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6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61.03.03.03.03.03.03.04.01.06技术磋商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程度及确保本项目施工质量方案的评价。(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6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2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62.06.06.03.03.06.03.02.02.07技术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施工组织管理制度和施工组织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评价。(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3.05.03.03.03.03.03.01.08技术磋商供应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评价,包括对施工现场的材料堆场、施工通道的安排,对消防安全的保证措施等。(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3.03.01.03.03.03.01.01.09技术供应商对针对非施工区域的保护及安全防护措施等。(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5.05.01.03.05.03.01.01.010技术磋商供应商工期承诺和进度控制措施方案的评价,评价因素包括工期以及进度计划满足程度、合理性及保证措施的可行性。(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5.03.03.03.05.03.01.01.011技术本项目主要分部施工方法是否符合项目实际,工艺、方法是否合理可行,施工方案重点及难点全面、合理有针对性。(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5.05.03.03.03.03.01.01.012技术关键工序、复杂环节的相应技术措施,措施是否周全、有针对性、可实施性。(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5.03.03.03.05.03.01.01.013技术磋商供应商对施工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及承诺的紧急响应时间的评价。评价因素包括响应时间、措施、投入人员力量。(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3.03.03.03.03.03.01.01.014技术供应商针对确保供应货物(材料)质量的监控措施,对货物的生产、运输、到场后的验收、保存方法等进行阐述。内容整体全面、有结合项目经验进行描述的、提出的解决措施及方案对项目切实有推进作用的,整体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5分。描述相对普通,整体情况一般的得3分。描述粗略,整体较差,无法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描述差,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51.05.05.03.03.03.03.01.01.015技术售后服务承诺的范围和完善程度的评价,包括保修范围、保修内容、人员配备、故障响应修复时间方式及保障措施。(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5.05.01.03.05.03.01.01.016技术磋商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的降尘、降噪、建筑垃圾处置及保证施工场地周边空气质量等环保创新措施的比较与评价。(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3.03.01.03.03.03.01.01.017技术供应商针对施工方案拟投入的主要加工设备及施工机具是否能满足本项目质量和进度的要求,内容整体全面、有结合项目经验进行描述的、提出的解决措施及方案对项目切实有推进作用的,整体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5分。描述相对普通,整体情况一般的得3分。描述粗略,整体较差,无法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描述差,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51.05.05.01.03.05.03.01.01.018技术项目经理到位率承诺95%及以上的得2分(须在商务技术文件中以单独承诺书的形式体现,承诺书格式自拟,不提供此项不得分)0-20.02.02.02.02.02.02.02.00.0合计0-8016.069.063.036.050.065.050.029.016.03/15技术商务评分明细2(专家2)项目名称:笕桥街道流域整治一标段(机场港清淤)工程施工(ZJXX-临[2025]137号)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华道建设有限公司杭州西景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大江东智毅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潇宇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城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硕谷昊天建设(杭州)有限公司帝豪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康乾建设有限公司杭州联峰建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1商务投标人自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注: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的需注明合同签订时间及相关项目信息,0-10.01.00.00.01.01.01.01.00.02商务拟派项目经理自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注:1、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的需注明合同签订时间及相关项目信息,若无法体现的则需提供业主证明。注:提供2024年1月(含)以后任意一月的项目经理社保证明,否则此项不得分。0-10.01.00.00.01.01.01.00.00.03商务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0-30.03.03.03.03.03.03.03.00.04技术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组管理人员的组织分工、专业配置以及各专业工种配置和劳动力投入方案的评价。(人员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6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4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2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62.04.02.02.04.04.04.02.02.05技术施工方案的评价。评价因素包括施工难点部位清单、施工安全性措施、质量控制标准)、成品保护方案。(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6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61.06.03.03.06.06.03.03.01.06技术磋商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程度及确保本项目施工质量方案的评价。(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6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2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62.06.06.02.03.03.06.02.02.07技术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施工组织管理制度和施工组织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评价。(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5.03.03.03.03.03.01.01.08技术磋商供应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评价,包括对施工现场的材料堆场、施工通道的安排,对消防安全的保证措施等。(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5.03.01.03.03.05.01.01.09技术供应商对针对非施工区域的保护及安全防护措施等。(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3.03.01.03.03.03.03.01.010技术磋商供应商工期承诺和进度控制措施方案的评价,评价因素包括工期以及进度计划满足程度、合理性及保证措施的可行性。(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5.05.03.03.05.05.01.01.011技术本项目主要分部施工方法是否符合项目实际,工艺、方法是否合理可行,施工方案重点及难点全面、合理有针对性。(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5.05.01.03.03.03.01.01.012技术关键工序、复杂环节的相应技术措施,措施是否周全、有针对性、可实施性。(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3.03.01.03.03.03.03.01.013技术磋商供应商对施工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及承诺的紧急响应时间的评价。评价因素包括响应时间、措施、投入人员力量。(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5.05.03.03.05.05.01.01.014技术供应商针对确保供应货物(材料)质量的监控措施,对货物的生产、运输、到场后的验收、保存方法等进行阐述。内容整体全面、有结合项目经验进行描述的、提出的解决措施及方案对项目切实有推进作用的,整体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5分。描述相对普通,整体情况一般的得3分。描述粗略,整体较差,无法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描述差,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51.03.03.03.03.03.03.02.01.015技术售后服务承诺的范围和完善程度的评价,包括保修范围、保修内容、人员配备、故障响应修复时间方式及保障措施。(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3.03.01.03.05.03.01.01.016技术磋商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的降尘、降噪、建筑垃圾处置及保证施工场地周边空气质量等环保创新措施的比较与评价。(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5.03.03.03.03.03.03.01.017技术供应商针对施工方案拟投入的主要加工设备及施工机具是否能满足本项目质量和进度的要求,内容整体全面、有结合项目经验进行描述的、提出的解决措施及方案对项目切实有推进作用的,整体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5分。描述相对普通,整体情况一般的得3分。描述粗略,整体较差,无法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描述差,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52.03.05.01.01.03.05.02.01.018技术项目经理到位率承诺95%及以上的得2分(须在商务技术文件中以单独承诺书的形式体现,承诺书格式自拟,不提供此项不得分)0-20.02.02.02.02.02.02.02.00.0合计0-8017.068.057.033.051.059.061.032.016.06/15技术商务评分明细3(专家3)项目名称:笕桥街道流域整治一标段(机场港清淤)工程施工(ZJXX-临[2025]137号)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华道建设有限公司杭州西景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大江东智毅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潇宇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城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硕谷昊天建设(杭州)有限公司帝豪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康乾建设有限公司杭州联峰建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1商务投标人自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注: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的需注明合同签订时间及相关项目信息,0-10.01.00.00.01.01.01.01.00.02商务拟派项目经理自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注:1、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的需注明合同签订时间及相关项目信息,若无法体现的则需提供业主证明。注:提供2024年1月(含)以后任意一月的项目经理社保证明,否则此项不得分。0-10.01.00.00.01.01.01.00.00.03商务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0-30.03.03.03.03.03.03.03.00.04技术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组管理人员的组织分工、专业配置以及各专业工种配置和劳动力投入方案的评价。(人员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6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4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2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64.06.04.04.04.04.04.02.02.05技术施工方案的评价。评价因素包括施工难点部位清单、施工安全性措施、质量控制标准)、成品保护方案。(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6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63.03.03.03.03.03.03.03.01.06技术磋商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程度及确保本项目施工质量方案的评价。(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6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2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62.06.03.03.03.06.03.02.02.07技术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施工组织管理制度和施工组织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评价。(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5.03.03.03.03.03.03.01.08技术磋商供应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评价,包括对施工现场的材料堆场、施工通道的安排,对消防安全的保证措施等。(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3.03.03.03.03.03.03.03.01.09技术供应商对针对非施工区域的保护及安全防护措施等。(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3.03.01.01.03.03.01.01.010技术磋商供应商工期承诺和进度控制措施方案的评价,评价因素包括工期以及进度计划满足程度、合理性及保证措施的可行性。(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5.03.03.03.03.03.03.01.011技术本项目主要分部施工方法是否符合项目实际,工艺、方法是否合理可行,施工方案重点及难点全面、合理有针对性。(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3.03.03.03.03.03.03.01.01.012技术关键工序、复杂环节的相应技术措施,措施是否周全、有针对性、可实施性。(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3.03.03.03.03.03.03.01.013技术磋商供应商对施工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及承诺的紧急响应时间的评价。评价因素包括响应时间、措施、投入人员力量。(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3.03.03.01.03.03.03.01.014技术供应商针对确保供应货物(材料)质量的监控措施,对货物的生产、运输、到场后的验收、保存方法等进行阐述。内容整体全面、有结合项目经验进行描述的、提出的解决措施及方案对项目切实有推进作用的,整体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5分。描述相对普通,整体情况一般的得3分。描述粗略,整体较差,无法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描述差,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51.03.03.03.03.03.03.03.01.015技术售后服务承诺的范围和完善程度的评价,包括保修范围、保修内容、人员配备、故障响应修复时间方式及保障措施。(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5.03.03.01.03.03.01.01.016技术磋商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的降尘、降噪、建筑垃圾处置及保证施工场地周边空气质量等环保创新措施的比较与评价。(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3.01.03.03.03.03.01.01.017技术供应商针对施工方案拟投入的主要加工设备及施工机具是否能满足本项目质量和进度的要求,内容整体全面、有结合项目经验进行描述的、提出的解决措施及方案对项目切实有推进作用的,整体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5分。描述相对普通,整体情况一般的得3分。描述粗略,整体较差,无法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描述差,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51.03.03.03.03.02.02.02.01.018技术项目经理到位率承诺95%及以上的得2分(须在商务技术文件中以单独承诺书的形式体现,承诺书格式自拟,不提供此项不得分)0-20.02.02.02.02.02.02.02.00.0合计0-8024.061.046.046.044.052.049.037.016.09/15技术商务评分明细4(专家4)项目名称:笕桥街道流域整治一标段(机场港清淤)工程施工(ZJXX-临[2025]137号)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华道建设有限公司杭州西景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大江东智毅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潇宇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城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硕谷昊天建设(杭州)有限公司帝豪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康乾建设有限公司杭州联峰建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1商务投标人自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注: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的需注明合同签订时间及相关项目信息,0-10.01.00.00.01.01.01.01.00.02商务拟派项目经理自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注:1、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的需注明合同签订时间及相关项目信息,若无法体现的则需提供业主证明。注:提供2024年1月(含)以后任意一月的项目经理社保证明,否则此项不得分。0-10.01.00.00.01.01.01.00.00.03商务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0-30.03.03.03.03.03.03.03.00.04技术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组管理人员的组织分工、专业配置以及各专业工种配置和劳动力投入方案的评价。(人员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6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4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2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62.06.06.04.04.06.04.02.02.05技术施工方案的评价。评价因素包括施工难点部位清单、施工安全性措施、质量控制标准)、成品保护方案。(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6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61.06.04.04.04.06.06.03.03.06技术磋商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程度及确保本项目施工质量方案的评价。(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6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2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62.06.06.03.03.06.06.02.02.07技术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施工组织管理制度和施工组织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评价。(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5.03.03.05.03.03.01.01.08技术磋商供应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评价,包括对施工现场的材料堆场、施工通道的安排,对消防安全的保证措施等。(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5.05.03.03.03.03.01.01.09技术供应商对针对非施工区域的保护及安全防护措施等。(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5.03.03.05.03.03.01.01.010技术磋商供应商工期承诺和进度控制措施方案的评价,评价因素包括工期以及进度计划满足程度、合理性及保证措施的可行性。(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3.05.05.05.05.05.05.03.03.011技术本项目主要分部施工方法是否符合项目实际,工艺、方法是否合理可行,施工方案重点及难点全面、合理有针对性。(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5.05.03.05.03.03.03.03.012技术关键工序、复杂环节的相应技术措施,措施是否周全、有针对性、可实施性。(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3.03.03.03.03.03.01.01.013技术磋商供应商对施工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及承诺的紧急响应时间的评价。评价因素包括响应时间、措施、投入人员力量。(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5.05.03.05.03.03.01.01.014技术供应商针对确保供应货物(材料)质量的监控措施,对货物的生产、运输、到场后的验收、保存方法等进行阐述。内容整体全面、有结合项目经验进行描述的、提出的解决措施及方案对项目切实有推进作用的,整体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5分。描述相对普通,整体情况一般的得3分。描述粗略,整体较差,无法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描述差,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52.05.03.03.05.05.03.03.01.015技术售后服务承诺的范围和完善程度的评价,包括保修范围、保修内容、人员配备、故障响应修复时间方式及保障措施。(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5.05.05.05.05.05.03.03.016技术磋商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的降尘、降噪、建筑垃圾处置及保证施工场地周边空气质量等环保创新措施的比较与评价。(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3.03.03.03.03.03.03.03.01.017技术供应商针对施工方案拟投入的主要加工设备及施工机具是否能满足本项目质量和进度的要求,内容整体全面、有结合项目经验进行描述的、提出的解决措施及方案对项目切实有推进作用的,整体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5分。描述相对普通,整体情况一般的得3分。描述粗略,整体较差,无法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描述差,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53.05.05.03.05.05.05.03.01.018技术项目经理到位率承诺95%及以上的得2分(须在商务技术文件中以单独承诺书的形式体现,承诺书格式自拟,不提供此项不得分)0-20.02.02.02.02.02.02.02.00.0合计0-8023.076.066.053.067.066.062.036.024.012/15技术商务评分明细5(专家5)项目名称:笕桥街道流域整治一标段(机场港清淤)工程施工(ZJXX-临[2025]137号)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华道建设有限公司杭州西景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大江东智毅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潇宇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城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硕谷昊天建设(杭州)有限公司帝豪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康乾建设有限公司杭州联峰建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1商务投标人自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注: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的需注明合同签订时间及相关项目信息,0-10.01.00.00.01.01.01.01.00.02商务拟派项目经理自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注:1、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的需注明合同签订时间及相关项目信息,若无法体现的则需提供业主证明。注:提供2024年1月(含)以后任意一月的项目经理社保证明,否则此项不得分。0-10.01.00.00.01.01.01.00.00.03商务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0-30.03.03.03.03.03.03.03.00.04技术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组管理人员的组织分工、专业配置以及各专业工种配置和劳动力投入方案的评价。(人员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6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4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2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62.06.04.04.04.04.06.02.02.05技术施工方案的评价。评价因素包括施工难点部位清单、施工安全性措施、质量控制标准)、成品保护方案。(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6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63.06.06.06.03.06.06.03.03.06技术磋商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程度及确保本项目施工质量方案的评价。(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6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2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62.06.06.06.06.06.03.02.02.07技术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施工组织管理制度和施工组织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评价。(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3.03.03.01.03.03.01.03.08技术磋商供应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评价,包括对施工现场的材料堆场、施工通道的安排,对消防安全的保证措施等。(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3.03.03.03.03.03.03.01.03.09技术供应商对针对非施工区域的保护及安全防护措施等。(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3.03.01.03.03.05.01.01.010技术磋商供应商工期承诺和进度控制措施方案的评价,评价因素包括工期以及进度计划满足程度、合理性及保证措施的可行性。(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3.03.03.05.03.05.03.01.011技术本项目主要分部施工方法是否符合项目实际,工艺、方法是否合理可行,施工方案重点及难点全面、合理有针对性。(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3.05.03.03.03.03.01.01.012技术关键工序、复杂环节的相应技术措施,措施是否周全、有针对性、可实施性。(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5.03.03.05.03.05.03.01.013技术磋商供应商对施工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及承诺的紧急响应时间的评价。评价因素包括响应时间、措施、投入人员力量。(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3.05.03.03.03.03.01.01.014技术供应商针对确保供应货物(材料)质量的监控措施,对货物的生产、运输、到场后的验收、保存方法等进行阐述。内容整体全面、有结合项目经验进行描述的、提出的解决措施及方案对项目切实有推进作用的,整体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5分。描述相对普通,整体情况一般的得3分。描述粗略,整体较差,无法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描述差,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52.05.03.03.03.03.03.01.01.015技术售后服务承诺的范围和完善程度的评价,包括保修范围、保修内容、人员配备、故障响应修复时间方式及保障措施。(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3.03.03.03.03.03.03.01.016技术磋商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的降尘、降噪、建筑垃圾处置及保证施工场地周边空气质量等环保创新措施的比较与评价。(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0-51.03.03.03.03.03.03.03.01.017技术供应商针对施工方案拟投入的主要加工设备及施工机具是否能满足本项目质量和进度的要求,内容整体全面、有结合项目经验进行描述的、提出的解决措施及方案对项目切实有推进作用的,整体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5分。描述相对普通,整体情况一般的得3分。描述粗略,整体较差,无法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描述差,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52.05.05.03.05.05.05.02.02.018技术项目经理到位率承诺95%及以上的得2分(须在商务技术文件中以单独承诺书的形式体现,承诺书格式自拟,不提供此项不得分)0-20.02.02.02.02.02.02.02.00.0合计0-8022.064.060.052.057.058.063.033.023.015/15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笕桥街道流域整治一标段(机场港清淤)工程施工(ZJXX-临[2025]137号)序号供应商报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2杭州西景环境建设有限公司1443645元(壹佰肆拾肆万叁仟陆佰肆拾伍元整)67.618.1885.781√6硕谷昊天建设(杭州)有限公司1312202元(壹佰叁拾壹万贰仟贰佰零贰元整)60.020.0080.02√3杭州大江东智毅实业有限公司1459825元(壹佰肆拾伍万玖仟捌佰贰拾伍元整)58.417.9876.383√7帝豪建设有限公司1476228元(壹佰肆拾柒万陆仟贰佰贰拾捌元整)57.017.7874.7845杭州城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345007元(壹佰叁拾肆万伍仟零柒元整)53.819.5173.3154浙江潇宇建设有限公司1525435元(壹佰伍拾贰万伍仟肆佰叁拾伍元整)44.017.2061.268浙江康乾建设有限公司1541838元(壹佰伍拾肆万壹仟捌佰叁拾捌元整)33.417.0250.4271杭州华道建设有限公司1509033元(壹佰伍拾万玖仟零叁拾叁元整)20.417.3937.7981/2得分汇总表9杭州联峰建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1558240元(壹佰伍拾伍万捌仟贰佰肆拾元整)19.016.8435.849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02月21日2/2笕桥街道流域整治一标段(机场港清淤)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交易)编号:ZJXX-临[2025]137号(采购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笕桥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七日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审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笕桥街道流域整治一标段(机场港清淤)工程施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2月20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XX-临[2025]137号项目名称:笕桥街道流域整治一标段(机场港清淤)工程施工预算金额(元):1640253最高限价(元):1640253采购需求:数量:1预算金额(元):1640253简要规格描述:笕桥街道流域整治一标段(机场港清淤)工程施工招标主要内容:本项目施工地址:笕桥街道流域整治。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60日历天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4、拟派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有效C类证书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至2025年2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2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2月20日14点00分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交易的说明:①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笕桥街道办事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机场路369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侯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336077351质疑联系人:郑煜质疑联系方式:1537208399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211号顺福商务中心3幢16楼项目联系人(询问):范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7078557质疑联系人:吕辉质疑联系方式:0572-263001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政策咨询电话:X先生,0571-8958XXXX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工程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笕桥街道流域整治一标段(机场港清淤)工程施工,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þ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淤泥运输、水质检测、淤泥检测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具体理由: 。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审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磋商小组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11.1。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无效。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报价单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总价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211号顺福商务中心3幢16楼1601室 ;备份响应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 1375707855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3其它说明联合体或者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联合体各方(供应商与分包供应商)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3其它说明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3 。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采购邀请、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磋商、评审、成交供应商确定、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文件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4.3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补偿救济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及各区、县(市)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4.5补偿救济采购人(行政机关)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行政机关)提起补偿申请。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采购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竞争性磋商公告;5.1.2供应商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审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提交响应文件7.采购文件的获取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8.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的,供应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磋商前答疑会。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0.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响应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商务技术偏离表;11.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3.3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文件无效。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2.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备份响应文件15.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5.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参与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5.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16.响应文件的无效处理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响应文件无效。17.2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响应文件开启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18.2响应文件开启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2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审。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审21.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并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成交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六、成交供应商确定22.确定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成交通知与成交结果公告23.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成交通知。2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成交情况说明、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等相关费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为满分的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最高比例由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采购单位鼓励供应商采取履约保函形式提供信用保证;供应商提供保函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第三部分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第四部分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1投标人自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注: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的需注明合同签订时间及相关项目信息,若无法体现的则需提供业主证明。1客观分2拟派项目经理自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注:1、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的需注明合同签订时间及相关项目信息,若无法体现的则需提供业主证明。注:提供2024年1月(含)以后任意一月的项目经理社保证明,否则此项不得分。1客观分3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客观分4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组管理人员的组织分工、专业配置以及各专业工种配置和劳动力投入方案的评价。(人员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6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4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2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6主观分5施工方案的评价。评价因素包括施工难点部位清单、施工安全性措施、质量控制标准)、成品保护方案。(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6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6主观分6磋商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程度及确保本项目施工质量方案的评价。(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6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2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6主观分7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施工组织管理制度和施工组织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评价。(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5主观分8磋商供应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评价,包括对施工现场的材料堆场、施工通道的安排,对消防安全的保证措施等。(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5主观分9供应商对针对非施工区域的保护及安全防护措施等。(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5主观分10磋商供应商工期承诺和进度控制措施方案的评价,评价因素包括工期以及进度计划满足程度、合理性及保证措施的可行性。(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5主观分11本项目主要分部施工方法是否符合项目实际,工艺、方法是否合理可行,施工方案重点及难点全面、合理有针对性。(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5主观分12关键工序、复杂环节的相应技术措施,措施是否周全、有针对性、可实施性。(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5主观分13磋商供应商对施工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及承诺的紧急响应时间的评价。评价因素包括响应时间、措施、投入人员力量。(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5主观分14供应商针对确保供应货物(材料)质量的监控措施,对货物的生产、运输、到场后的验收、保存方法等进行阐述。内容整体全面、有结合项目经验进行描述的、提出的解决措施及方案对项目切实有推进作用的,整体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5分。描述相对普通,整体情况一般的得3分。描述粗略,整体较差,无法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描述差,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主观分15售后服务承诺的范围和完善程度的评价,包括保修范围、保修内容、人员配备、故障响应修复时间方式及保障措施。(1)方案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实质性措施的得3分;(3)方案有欠缺、执行力弱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方案阐述的得0分。5主观分16磋商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的降尘、降噪、建筑垃圾处置及保证施工场地周边空气质量等环保创新措施的比较与评价。5主观分17供应商针对施工方案拟投入的主要加工设备及施工机具是否能满足本项目质量和进度的要求,内容整体全面、有结合项目经验进行描述的、提出的解决措施及方案对项目切实有推进作用的,整体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5分。描述相对普通,整体情况一般的得3分。描述粗略,整体较差,无法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描述差,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主观分18项目经理到位率承诺95%及以上的得2分(须在商务技术文件中以单独承诺书的形式体现,承诺书格式自拟,不提供此项不得分)2客观分19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进行价格扣除或价格分加分20/*备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审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三、评审程序3.1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无效。3.2磋商。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本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主要就资信、服务方案内容、服务承诺等磋商小组认为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因素与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3.2.1供应商逐家回答磋商小组的提问;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3.2.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在线或以邮件回复做出承诺或回复,承诺或回复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3.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号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中的“※”号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3.3最后报价3.3.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3.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3.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4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3.5汇总商务技术得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以及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磋商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磋商小组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3.6报价评审。3.6.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6.1.1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准;3.6.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6.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6.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6.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6.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6.2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无效。3.6.3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无效。3.6.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7排序与推荐。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3.8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四、评审中的其他事项4.1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响应文件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4.2.1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4.2.6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4.2.7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或者未填写企业类型的,投标无效。4.2.9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4.2.11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人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4.2.13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4.2.14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5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6.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6.1未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2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6.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成交无效的,依照6.1-6.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发包人(全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笕桥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签订日期:2025年月制定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笕桥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名称)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杭州市上城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投资总额(立项价□其他):人民币万元。6.工程内容:。7.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或以经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或从开工之日起按合同工期顺延,以竣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对各种类工程制定的相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含税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含税价);(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杭州市上城区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违约责任合同双方按照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与“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承担违约责任。十三、争议解决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以下为签字页)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7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1.1.1.9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1.1.1.10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3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4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5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6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1.1.2.7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1.1.2.8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1.1.2.9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9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1.1.4日期和期限1.1.4.1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7.3.2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1.1.4.2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1.1.4.3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1.1.4.4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1.4.5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1.4.6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1.1.5.2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1.1.5.3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1.1.5.5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1.1.5.6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1.1.5.7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1.1.5.8总价项目: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以总价或以费率形式计算的项目。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1.3法律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2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发包人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按照第7.5.1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1.6.2图纸的错误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附具相关意见并立即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合理时间是指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报送通知后,尽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图纸修改补充所需的时间。1.6.3图纸的修改和补充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经图纸原设计人及审批部门同意,并由监理人在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将修改后的图纸或补充图纸提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或补充后的图纸施工。1.6.4承包人文件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应当由其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并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形式提交监理人,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1.7.2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1.7.3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1.8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或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监理人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监理人支付报酬。1.9化石、文物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1.10.2场外交通发包人应提供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1.10.3场内交通发包人应提供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并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除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1.10.5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1.10.6水路和航空运输本款前述各项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1.11知识产权1.1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1.11.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2保密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2.发包人2.1许可或批准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派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不属于法定必须监理的工程,监理人的职权可以由发包人代表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人员行使。2.3发包人人员发包人应要求在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人员遵守法律及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规定,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未遵守上述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发包人人员包括发包人代表及其他由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人员。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4)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2.4.3提供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当在移交施工现场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施工为限。2.4.4逾期提供的责任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发包人应与承包人、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承包人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作为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履行以下义务:(1)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3)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4)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5)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6)按照第6.3款〔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7)按第6.1款〔安全文明施工〕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8)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9)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10)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经理经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天数。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项目经理的通知中应当载明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2.2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工程有关的人身、财产和工程的安全,但应在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3.2.3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流域整治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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